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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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及流程

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及流程

建筑垃圾处理制度及流程建筑垃圾处理,那可真是个挺重要又有点复杂的事儿呢。

一、建筑垃圾是啥。

咱们先得知道啥是建筑垃圾呀。

建筑垃圾呢,就是咱们搞建筑工程的时候,像盖房子、修马路这些过程中产生的那些不要的东西。

像拆房子时候的碎砖头、烂瓦片,还有装修时候剩下的那些破木板、用不完的水泥啥的,这可都是建筑垃圾哦。

这建筑垃圾要是不管它,就那么堆着,那可太难看了,而且还占地方呢。

就像你家里要是堆了一堆垃圾,那多闹心呀,整个城市也是这样的。

二、处理制度。

1. 分类制度。

建筑垃圾得分类处理。

这就和咱们平时家里垃圾分类差不多,不过建筑垃圾的分类更专业点。

比如说,那些混凝土块得归一类,因为它们比较硬,可以用来做一些基础的填充材料呢。

然后像木材、塑料这些能回收的也要分开。

为啥要分类呢?就好比咱们穿衣服,不同的衣服得放在不同的柜子里,这样找的时候才方便呀。

如果建筑垃圾不分类,混在一起,好多能再利用的东西就浪费了,多可惜呀。

2. 申报制度。

要是有建筑垃圾产生,不管是大的建筑公司还是小的装修队,都得向相关部门申报。

就像你要办个派对得告诉邻居一声一样。

你得说清楚你这个建筑垃圾是从哪儿来的,大概有多少量,打算怎么处理。

这样管理部门心里有数,才能更好地监督呀。

要是偷偷摸摸不申报就乱倒建筑垃圾,那可不行,这就跟偷偷摸摸做坏事一样,是要被批评的呢。

3. 运输制度。

建筑垃圾运输也有规定哦。

运输的车辆得是专门的,不能随便找个破卡车就拉。

这些车要密封好,为啥呢?要是不密封,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一路撒,那可就把马路都弄脏了。

就像一个人出门不收拾自己,邋里邋遢的,多不礼貌呀。

而且运输的路线也得按照规定来,不能想走哪就走哪,得避开那些居民区、学校之类的地方,不然吵吵闹闹、灰尘满天的,大家都不开心。

三、处理流程。

1. 收集。

首先就是收集建筑垃圾。

在建筑工地上,要有专门的人负责把建筑垃圾集中到一个地方。

就像咱们打扫房间,先把垃圾都扫到一个角落一样。

这个收集的地方也要注意安全,不能影响正常的施工。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制度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制度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执法局城管大队业务审批办公室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办公室主任、大队长。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二十三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市(行署)、县(风景区、区)人民政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和建筑垃圾处置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项目经营的风景区场准入,以及利用城市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等经营的项目,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拉运建筑垃圾及散装货物、液体货物的,应当覆盖、密封,不得遗撒、泄漏污染道路。

”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堆放、倾倒或者混入生活垃圾。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并按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场地倾倒。

(四)《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使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处置。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施工单位(一)提交书面申请;(二)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三)建筑垃圾消纳场及土地用途证明;(四)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五)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建筑垃圾处置流程

建筑垃圾处置流程

建筑垃圾处置流程建筑垃圾处置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进行有效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系列行为。

建筑垃圾的处置流程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建筑垃圾处置的流程。

一、建筑垃圾的分类建筑垃圾通常包括混凝土、砖瓦、木材、金属、石料、泥土、塑料、绝缘材料等多种材料,因此在处置过程中需要对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分类。

建筑垃圾的分类可以分为可再生资源、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三个大类。

1.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包括废旧砖瓦、混凝土碎石、木材等,这些材料可以通过再加工或回收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因此,可再生资源需要被单独收集和保留,以便后续的再利用。

2.有害垃圾有害垃圾主要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建筑垃圾,如废弃的涂料、油漆、沥青等。

这些垃圾需要得到特殊的处理,以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其他垃圾其他垃圾包括泡沫塑料、石棉、绝缘材料等,这些垃圾需要得到妥善的处置,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二、建筑垃圾的收集建筑垃圾的收集是指将分类后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地集中和保留。

建筑垃圾的收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收集建筑垃圾的收集应根据其分类进行,不同类型的垃圾应分别收集,并采用标识清晰的容器加以储存。

2.安全可靠收集容器和储存设施应保证其安全可靠,以防止垃圾的二次污染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3.定期清理收集容器和储存设施需要定期清理和维护,保持清洁卫生,避免滋生细菌和有害物质。

三、建筑垃圾的运输建筑垃圾的运输是指将收集好的建筑垃圾从施工现场或其他地点运输到处理设施的过程。

建筑垃圾的运输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安排建筑垃圾的运输需要根据垃圾的类型和数量,合理安排运输工具和路线,确保运输的高效和安全。

2.安全装载建筑垃圾的装载过程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避免垃圾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翻倒和散落的情况。

3.到达确认建筑垃圾到达处理设施后,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确认,并进行必要的登记和备案,确保垃圾能够得到及时处理。

建筑垃圾排放证办理流程

建筑垃圾排放证办理流程

建筑垃圾排放证办理流程建筑垃圾排放证办理流程如下:一、了解相关法规政策: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垃圾排放证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固体废物和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确保按照规定准备材料和开展办理工作。

二、准备办理材料:施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建筑垃圾排放证申请表、建筑垃圾处理合同、危险废物处置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这些材料需要符合法规规定,一般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或单位出具,并经盖章确认。

三、填写申请表格:施工单位根据要求填写建筑垃圾排放证申请表格,详细描述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情况、处理方案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同时,施工单位需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表明愿意接受监督管理。

四、递交申请材料:施工单位根据规定,将准备好的建筑垃圾排放证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

一般需要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材料,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备案。

五、审批过程:环保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接收建筑垃圾排放证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

审批过程一般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包括初审、评估、复审等步骤。

六、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证:经过环保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可前往办理窗口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证。

建筑垃圾排放证一般有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领取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证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领取证件。

七、遵守规定使用建筑垃圾排放证:施工单位在领取建筑垃圾排放证后,需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执行,确保建筑垃圾的合理处理和排放,不得私自变更处理方案或隐瞒信息。

建筑垃圾排放证有效期一般为施工周期,过期需要重新办理。

八、定期检查复核:环保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可能会对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排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复核,确保施工单位持续遵守规定,认真执行建筑垃圾处理方案,保障环境卫生和生态平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程序案件工作流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程序案件工作流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般程序案件工作流程1、立案按照“谁发现、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发现案件的执法人员即为案件的主办人员。

主办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完成时限:发现违法案件后1日内) ,凡是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完成时限:大队报批后2日内)。

举报或上级转办的案件,按辖区转由中队落实,经调查属实的,按照程序予以立案(完成时限同上)。

对有关行政机关书面移交处理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应书面告知相关行政机关(完成时限:自决定之日起3日内)。

2、调查取证立案后,主办人员要拟定调查提纲,并和另一名执法人员一起及时、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法实施检查。

案件调查终结,主办人员应当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行政处罚的建议报局执法管理科。

完成时限:调查取证工作应于立案之日起10日内完成,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期的,应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3、核审和作出处罚决定对调查终结的案件,局执法管理科要就违法事实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在复核大队上报的处罚建议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

完成时限:案件调查终结后2日内局长办公会对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

4、听证及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局长办公会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由局政工法制科对案件程序及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并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

由办案人员负责送达。

完成时限:(1)局政工法制科对案件程序及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在送审后1日内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按听证程序进行,当事人放弃听证的在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后的第4日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查不合格的告知主办人员按要求改正。

(2)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7日内按送达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符合听证条件的,由局政工法制科组织听证。

完成时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自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15日内组织听证,并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等有关事项。

五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0001

五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0001

五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1.概述1.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五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主管单位:五河县建设局建设单位:五河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五河县朱顶镇和尚洼山坳1.2 编制目的为解决五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出路问题,对拟建的五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推荐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建设方案,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3 编制依据①五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委托书;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设部,2001 年;③《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 号,建设部、环保局科技部;④GB16889-1997《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⑤CJJ17-2001《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⑥五河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基础资料。

1.4 编制范围本项目建议书主要根据五河县环卫设施的具体情况,以及垃圾的成分、产量等选择合理的垃圾处理方案。

本项目建议书编制范围包括以下内容:改建、新建10 座垃圾中转站;新建一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及配套设施。

2. 城市概况2.1 城市简介五河县位于皖东北,淮河下游,面积1595 平方公里,人口70.5 万人,城镇人口11 万人,县城规划面积20 平方公里,处于淮河北岸。

2.2 地形五河县位于淮海平原南端,地形平坦开阔,除有零星残丘分布外,平原占全区总面积的99.86%。

全市市区海拔高度在28~31 米之间,地形总趋势西北高、东南低,坡降为1/8000。

2.3 气象五河县属暖温带半湿润气候,常年主导风向为偏东风,平均风速为 2.7 米/秒。

全年平均日照为2234.6小时,平均降水量901 毫米。

多年平均气温145C〜15.0 C,无霜期210〜222天,最大冻结深度为0.13米。

2.4 水文境内河流属淮河水系支流,主要干流有浍河、沱河等2.5 地质为第四纪地层,主要发育自上太古界五河群、新生界第三系。

基底构造属华北凹陷南缘。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图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图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
附件2:申请书示范文本
××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表(排放)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
填表说明
1、单位如无法定代表人,可填工程负责人。

2、如建设单位未确定运输单位,可不填此项。

3、建筑垃圾种类项在空格内打√。

4、申请应提交资料:
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及施工红线图;
⑵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需有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印章;
⑶工程图纸:
①新建工程:基础平面布置图、基础详图(注:有地下室的提供地下室结构图,如底板配筋、底板基础梁配筋、底板承台大样、建筑剖面图等);
②装修工程:装修总说明、楼层平面图、立面图、各房大样图;
③道路工程:道路平面图、纵断面图;
⑷与取得《××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运输)》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注:⒈如工程图纸第②项材料未得,可先以设计红线图、每栋楼的审图单和中标通知书代替,之后补交。

2. 加层:所加楼层平面图,如各楼层相同,只取一份。

××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表(运输)
申请编号:
××市(县)建筑垃圾处置许可申请表(消纳场)。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操作规范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操作规范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二)性质: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01项。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国务院令第41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规定,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四、行政审批条件依据2004年10月15日建设部令第135号发布,2004年12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第四项,关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六)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规定,县区域内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企业法人、组织。

六、申请材料(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表》(3份);(二)建筑垃圾排放的,须提供: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及施工红线图;2.工程预算书(土建部分),需有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印章;3.工程图纸:①新建工程:基础平面布置图、基础详图(注:有地下室的提供地下室结构图,如底板配筋、底板基础梁配筋、底板承台大样、建筑剖面图等);②装修工程:装修总说明、楼层平面图、立面图、各房大样图;③道路工程:道路平面图、纵断面图;4.与取得《**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运输]》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5.选择倾倒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的名称(与消纳处置单位签订的建筑垃圾消纳合同);注:(1)如工程图纸第②项材料未得,可先以设计红线图、每栋楼的审图单和中标通知书代替,之后补交。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业务股及实际管理单位根据实际勘察情况和收费标准填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服务的面积或数量、收费情况、恢复标准和期限等处理意见(由业务股填报)。

报分管局长初审

报局长审批

业务股将审批意见交审批中筑、生活垃圾管理、代运处置费,并领取《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由实际管理单位监督恢复,业务股组织验收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程序流程表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到县行政审批中心市政局窗口(以下简称审批中心)

申请单位在审批中心领取填报专项审批表,盖章后交回审批中心

审批中心将审批表提交市政局业务股

业务股组织实际管理单位及申请单位现场勘查,审定方案合理性,并确认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服务的数量或面积及材料审查。

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办事指南

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办事指南

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办事指南一、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处置计划)审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审批条件: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废弃物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信息);2. 获得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审核意见;3.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经过所在地区(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申请材料:1.《青岛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计划申报表》;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单位印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提供能计算建筑废弃物排放量的施工图纸;4. 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 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6. 《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审核意见书复印件;7.《青岛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原件)(许可延期需提交)。

办理产生建筑废弃物除资源化部分外需要处置的,按1、2、3、4、5项申报;许可延期按第1、2、4、7项申报。

办理经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进行资源化利用的,按1、2、3、4、5、6项申报。

办理300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投资额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等其他排放建筑废弃物的,按1、2、3、4、5项申报;许可延期按第1、2、4、7项申报。

以上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决定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收费情况:无办理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双珠路166号)咨询电话:86958613二、城市建筑废弃物处置核准(经营性运输)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流程图.doc

行政处罚流程图.doc

行政审批类流程图
错误!未指定书签。

行政处罚流程图
承办机构:市城管执法局
服务电话:2833150;监督电话:2833110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错误!未指定书签。

行政征收权力运行流程图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流程图
承办机构: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服务电话:2833132;监督电话:2833110
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处理费流程图
承办机构: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服务电话:2833132;监督电话:2833110
七、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核准
流程图
承办机构: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服务电话:2833132; 监督电话:2833110。

五河县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五河县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五河县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工程渣土管理,改善城市的环境卫生,彻底解决工程渣土乱倾乱倒问题。

根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渣土是指建设、施工、拆迁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装饰装璜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余泥、余灰。

第三条县市容管理局负责城区规划范围内工程渣土的统一管理,并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制定工程渣土管理细则和组织实施。

第四条产生工程渣土的建设、施工单位或承担工程渣土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县市容管理局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本县城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和居民进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扩建(包括旧城改造、市政道路建设)、装璜、维修和拆迁等工程施工产生的渣土,必须向县市容管理局申报,按要求运送到指定的处置地点,并按规定交纳工程渣土处置费,不得任意倾倒;无力运输的,应委托有清运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实行有偿代运,有偿代运的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城区内不得设立渣土处置场地。

第六条产生工程渣土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县市容管理局申报工程渣土处置计划,签订工程渣土处置责任书。

县市容管理局在接到申报文件后应及时核发处置证,对不予核发处置证的,应告知原因。

处置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伪造。

第七条将工程渣土运入县市容管理局设置的储运(堆置)场消纳、处理的,应按规定缴纳处置费,建筑或施工单位自行安排建筑垃圾运输和消纳场地的,应接受县市容管理局的监督和检查。

需要用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向县市容管理局登记,由县市容管理局负责统一安排。

第八条工程渣土有偿代运单位或个人要根据协议要求,及时清运工程施工中的渣土,工程竣工后2个月内要将工程建筑渣土全部清除干净。

第九条各施工现场的出口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车辆轮胎不得带泥驶出工地,沿途不得撒漏。

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图

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图

生活垃圾处理流程图↓↓↓↓↓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车辆管理,节约器材和油料,发挥车辆效益,确保行车安全,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原则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用于环卫作业及工作管理。

二、所有环卫作业及工作管理车辆应遵守的规定1、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出车时必须做到“牌证”齐全,行驶中要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检查,自觉按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行驶,认真执行车辆行驶、停放、速度等规定。

2、讲究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驾驶作风,行驶中要谦虚谨慎,切实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严禁开“英雄车”、“疲劳车”,不得强行超车。

3、提高警惕、严防事故,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行车安全。

驾驶车辆时,精力要集中,正确操作。

通过集镇、繁华街道、交叉路口、窄路、弯道、泥泞路以及视线不清时,要降低车速,谨慎驾驶。

4、在城区内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接近垃圾场时的最高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按规定时速行驶。

5、严禁把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开车,开车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乘员不得超过规定人数。

6、加强车辆检查,不带故障行驶。

一旦车辆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服从交警处理,并首先抢救受伤人员。

三、爱护车辆,按规定完成各项保养作业,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如经检查发现车容不整洁,一次扣50元。

四、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车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五、经常检查发动机、转向装置、传动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如发现发动机和底盘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车检查,不得继续行驶。

六、完成清运和洒水作业后,车辆必须进入车库,停放整齐。

七、不得私自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凡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或用垃圾运输车、洒水车装载其它货物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用车人负责。

八、垃圾运输车、洒水车驾驶员在指定的地方加油,并根据车辆的运行条件、行驶路程核定耗油量,并定期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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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流程图
流程图下方文字注明内容:
办理部门:五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地点:老县委大院老档案楼服务电话: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
申报材料: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材料:
《五河县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证申请表》一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规划部门出具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核算证明。

建筑垃圾处置计划(包括建筑垃圾产生总量、计划处置外运量、土方工程计划施工工期、处置场所)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核发申报材料:
《五河县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申请表》一份。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
运输设备登记明细表:已购置符合智能环保全密闭标准运输车辆的,应提供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一份;拟投入符合智能环保全密闭标准运输车辆的,应提供投入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设备照片及合格证复印件一份等内容。

本单位制定的安全运输管理制度。

.城市建筑垃圾车辆单车准运证核发申报材料:
《五河县城市建筑垃圾单车准运证申请表》一份。

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证复印件一份。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一份。

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一份。

单体车辆设备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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