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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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9〕1号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9〕1号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9〕1号各区科技局:为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构建良好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研究制定《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16日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构建良好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等,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我市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围绕科技企业的成长需求,集聚各类要素资源,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场地、共享设施、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投资融资、创业辅导、资源对接等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存活率,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四条孵化器的建设目标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

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

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

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一、概述为了推动天津市企业创新发展,激励和表彰那些在市场竞争中较好地开展自主创新、整体竞争力较强和市场地位较好的新兴企业,天津市制定了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

二、榜单评选标准1.雏鹰企业评价标准:(1)法定代表人为中国公民;(2)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新兴企业;(3)企业具有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以下的特点;(4)企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创新成果较多,并已得到工业、农业、信息化等主导产业部门验证;(5)企业在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有出色管理机制,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6)企业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对环境保护和公益慈善事业有所贡献。

2.瞪羚企业评价标准:(1)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10亿元;(2)企业具有稳定的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盈利能力,在行业内占有较大份额;(3)企业具备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较强;(4)企业在质量管理、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5)企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口碑,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三、评价流程1.自荐和推荐阶段:(1)企业可以通过自荐或被推荐的方式申请评选;(2)自荐和推荐的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技术创新成果等;(3)评价办法委员会根据材料初审后,进入面试和实地考察阶段。

2.面试和实地考察阶段:(1)评价办法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面试和实地考察;(2)通过面试和实地考察,评价办法委员会将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市场地位和社会形象进行综合评估。

3.榜单发布阶段:(1)评价办法委员会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入选雏鹰和瞪羚企业;(2)榜单将在天津市政府官方网站等媒体发布,表彰入选的企业。

四、评价办法委员会评价办法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五、文件、荣誉和资金奖励六、总结通过引入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天津市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展示自身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平台,并通过奖励和扶持措施激励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天津市新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助推了天津市经济的发展。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津滨政办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日滨海新区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若干措施(试行)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大学科技园建设,充分激发高校师生、科研人员和社会资本参与大学科技园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打造区域自主创新策源地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首站”,促进高校科技创新与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加快推进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按照“谁受益、谁支持”的原则,制定本措施。

一、大力支持高水平人才创新创业1.支持高校在校学生创业。

支持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在校学生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其到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科技成果;探索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和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支持高校在岗教师创业。

支持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离岗和兼职创业政策措施,鼓励在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到大学科技园创办企业和转化科技成果。

3.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

给予高层次人才团队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入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1+3+4”产业体系等重点领域,对在新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根据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每人每年20-150万元奖励。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说明书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说明书

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使用手册V3.3一、系统简介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撑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规定,通过“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开展企业网上自主评价工作,企业自评整体流程如下。

二、用户操作推荐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QQ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本系统1.注册及登录1)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评价工作全程在科服网()上进行。

如果往年申报过雏鹰/瞪羚,请使用当年注册的帐号登录.忘记帐号可使用科服网登录页【忘记密码】-【找回帐号密码】功能;还可以通过注册一个新的账号,进行单位认证后,将填报权限转移至本账号。

首次填报用户,打开科服网首页,点击页面上方【注册】链接,通过手机号注册科服网。

2)注册完成后,点击科服网首页上方【登录】链接,通过手机号、密码或者验证码登录。

2019年以前通过帐号密码方式注册的帐号,点击右下角【帐号密码登录】,使用原科服网帐号密码方式登录,登录成功后请及时进行手机认证。

2.填报申请1)登录成功进入用户中心,点击左侧功能点【雏鹰/瞪羚/领军】,进行填报申请。

①提交填报申请,如提示“该用户尚未进行单位认证”,请点击【前去认证】,进行科服网单位认证。

填写法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上传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提交后等待科服网审核。

②提交填报申请,如提示“已有其他帐号申请该企业填报权限”,推荐点击将填报权限转移至本账号,转移后就可以进行填报。

也可以选择登录原账号或者找回原账号的方式登录后进行填报。

3.填写信息表1)填报权限申请成功后,再次点击左侧功能点【雏鹰/瞪羚/领军】,打开自评首页。

首页显示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历年评价信息。

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认定办法--意见稿

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认定办法--意见稿

附件1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雏鹰企业是指创立时间1年以上5年以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新、模式新,未来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入库的初创企业;瞪羚企业是指创立时间不超过20年,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申报评价当年往前的第四个年度(以下简称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入库的创新型企业。

第三条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包括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产业领域。

第四条天津市雏鹰、瞪羚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科技局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建设“天津市雏鹰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和“天津市雏鹰企业信息库”(以下分别简称“雏鹰企业系统”“雏鹰企业信息库”)、“天津市瞪羚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和“天津市瞪羚企业信息库”(以下分别简称“瞪羚企业系统”“瞪羚企业信息库”)。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和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填报企业信息,经审核审查、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纳入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1年(含)以上5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四)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3.企业入围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或获得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5.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8.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2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津南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津南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津南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目前,我区出台了《津南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津南政发(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速新旧动能转换,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津南,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的通知》(津政发〔2019〕17号)和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意义《实施方案》通过实施科技企业引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搭建若干创新平台载体,形成有利于科技企业快速成长的创新生态氛围。

三、《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解读1、认定“杀手锏”产品可获哪些扶持依据《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认定补贴办法》,对于认定的天津市“杀手锏”产品,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市和区财政各负担50%,并通过签订研发合同的方式下达支持资金。

(区科技局)2、获得国家或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单位可获哪些扶持我区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区财政奖励。

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天津市技术发明奖或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区财政奖励。

(区科技局)3、我区在专利工作方面有何相关政策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和引导,扩大有效专利数量,提高专利质量,优化专利结构,不断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我区制定了《津南区促进专利提升与保护的实施意见》(津南科发(2017)6号),每年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区级专利项目,专利密集项目每年给予2万元,共6万元资金支持;专利强企项目每年给予2-3万元,共8万元资金支持;专利示范校项目分档每年给予50、100、150万元资金支持。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西青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青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现将天津市西青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西青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西青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0年,全区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0.5%;预计实现税收132.77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7.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3%,民间投资占比达到7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2.8%,高于经济增速,经济发展总体稳步向前。

(一)着力强化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坚强有力。

疫情期间,我区累计报告疑似病例209例,累计确诊新冠肺炎病例4例,已全部治愈出院。

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965人,已全部解除隔离。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1100余次,开展疫点消毒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家消毒300余次。

累计核酸检测22091份,实施医学隔离观察5604人,区疫情防控隔离保障服务组荣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开展西青医院发热门诊改造、大规模核酸检测演练、医护人员核酸检测和流感疫苗接种、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医用物资储备等工作。

物资供应有效保障。

全方面保障防疫急需物资供给,疫情期间累计配售一次性口罩37.9万余只,次氯酸钠消毒液180余吨。

毫不松懈抓好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用好702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30•【字号】津滨政发〔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现将《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含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2019年9月30日滨海新区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化中的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新城,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建设世界一流产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为目标,培育一批“航母级”创新型领军企业,按照融合联动、精准施策、持续发力的原则,建立“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养机制,加速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科技企业规模逐渐壮大。

到2023年,创新型企业梯队基本形成,“雏鹰”企业达到2000家,“瞪羚”企业达到200家,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达到100家。

累计引进和培育“独角兽”企业10家、“独角兽”后备企业50家。

上市科技企业达到35家。

(区科技局、区金融局按照分工负责)——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

到2023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5500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3500家。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雏鹰
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务局
•【公布日期】2020.10.13
•【字号】津科资〔2020〕115号
•【施行日期】2020.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
划的通知
各有关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企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津科规〔2019〕3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445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附件:2020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发各区)明细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3日附件
2020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发各区)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工作指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工作指引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津科金〔2022〕29号•【施行日期】2022.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工作指引的通知津科金〔2022〕2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32号),进一步推动雏鹰企业用好信贷资源融资发展。

市科技局按照《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有关规定,制定《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2年4月26日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工作指引为落实《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有关规定,大力推动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等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鼓励雏鹰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合作关系,降低企业贷款融资成本,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支持对象及标准雏鹰企业贷款奖励支持对象为通过评价或认定的天津市雏鹰企业,对符合贷款奖励条件的雏鹰企业,市财政资金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且每家企业只奖励一次。

二、奖励条件雏鹰企业用于申请奖励的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非低风险信贷业务贷款。

具体金融机构名单可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中查询;低风险信贷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理财、保险、国债等方式全额质押的信贷业务。

(二)企业作为借款人取得的贷款,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作为借款人取得用于申请奖励的雏鹰企业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度瞪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度瞪羚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度瞪羚
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5.31
•【字号】津科资〔2022〕39号
•【施行日期】2022.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度瞪羚企业奖励资金的
通知
各企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2年度瞪羚企业奖励资金1285万元拨付你们(详见附件),其中,首次入选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1140万元,共57家;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145万元,共29家。

附件:1.首次入选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2.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
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
首次入选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2
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05.13
•【字号】津科资〔2021〕50号
•【施行日期】2021.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企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津科规〔2019〕3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的137家瞪羚企业奖励资金274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附件: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
2021年度天津市首次入选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天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11.27
•【字号】天津市科学技术局资〔2021〕135号
•【施行日期】2021.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天津市瞪羚企
业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企业单位:
根据《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计划373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其中,首次入选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3200万元,共160家;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530万元,共106家。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附件:1.首次入选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2.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首次入选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附件2
通过复评且营业收入较上一年正增长的天津市瞪羚企业奖励
资金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雏鹰瞪羚企业标准

雏鹰瞪羚企业标准

雏鹰瞪羚企业标准
雏鹰瞪羚企业标准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企业所应达到的一系列硬性规定和软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生产安全: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生产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2. 公司文化:企业应该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包括价值观、使命和追求,以此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归属感,促进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3. 产品质量: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同时确保客户的满意度和产品价值。

4. 环境保护:企业应该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考虑环保因素,落实环保政策,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低碳、低排放,同时参与社会环保活动。

5. 社会责任:企业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尽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充分发挥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为社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日期】2022.06.18•【字号】津中小企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的通知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各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6月14日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2022年6月18日(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杨晓明;联系电话/传真:83602786/83602793)天津市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一、落实落细财税扶持政策(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优化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推动各区结合实际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支撑,助力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各区人民政府)(二)高质量落实惠企税收政策。

严格执行中央最新涉减免税费政策,优化细化办税流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解读惠企政策,主动提醒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企业”,确保政策落地落实、用好用足。

制定出台降本减负、援企稳岗等助企措施,加大推动落实力度,着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责任单位: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三)精准服务税务办理。

加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小微企业专线建设,增强小微企业税收政策业务骨干能力,提升政策咨询服务水平。

2021年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工作手册

2021年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工作手册

XX2021年XX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工作手册特别说明:1、已获得XX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得再申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

同一企业在同一申报年度不得同时申报XX市雏鹰企业和瞪羚企业。

2、“XX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已经嵌入了2021—2021XX市企业获得XX和XX科技奖励信息、获得XX和XX创新创业大赛(科技口)信息、承担XX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拥有省XX以上研发机构(科技口)信息、有效高企信息等;此外,“评价系统”能够实时获取企业拥有的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信息.企业填报时,这些信息会自动从系统中抓取,不需要企业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评价系统"不能获取的,企业需要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一、XX企业XX书1、XX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人代表签名章;2、需要加盖企业公章;3、填写正确日期,企业在“评价系统”上第一次提交的评价信息时间不得晚于XX书日期后的3个工作日时间。

企业参加评价时间以企业在“评价系统”上第一次提交的评价信息时间为准。

4、原件扫描上传。

二、基期《评价办法》所指的基期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即n年)之前的第四个年度,即n-4年,例如:若企业2021年参与申报评价,则基期即为2021-4=2021年,以此类推。

三、末期《评价办法》所指的末期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即n年)之前的第一个年度,即n—1年,例如:若企业2021年参与申报评价,则末期即为2021—1=2021年,以此类推.四、复合增长率《评价办法》所指的复合增长率指企业相应指标从基期到末期的年均增长率。

其中: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100%。

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100%.五、营业执照企业需扫描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XX 章)。

如下图所示:六、企业信用《评价办法》所指的“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出具XX和XX共信用“信用中国”XX(XX:)公示为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XX局“XX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为准.企业在“信用中国”XX后,“下载信用报告”XX“企业信息详情.png"文件,上传该文件即可,无需打印盖章.企业在“XX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后,“信息打印”勾选五项内容(营业执照信息、股XX信息、行XX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点击确认,点击打印图标,另存为PDF文件,直接上传此PDF文件,无需打印盖章。

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瞪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瞪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瞪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瞪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关于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的有关要求,支持我市创新型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是指按照《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评价、认定的创新型企业。

第二条市科技局负责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瞪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金额核定工作,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奖励资金的拨付工作。

第二章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第三条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以企业发展、技术研发、生产经营为目的,取得符合以下条件贷款的雏鹰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除低风险信贷业务以外的贷款;(二)自取得贷款之日起12个月内的年日均贷款余额不低于50万元;(三)申请贷款奖励的企业认定为雏鹰企业时,该笔贷款在存续期内,或认定为雏鹰企业后取得的贷款;(四)企业从同一金融机构取得的多笔贷款或不同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可合并计算。

第四条申请材料及受理流程。

申报贷款奖励的企业应向受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一)雏鹰企业贷款奖励申请表(原件);(二)金融机构贷款合同(复印件);(三)金融机构放款凭证(复印件);(四)如贷款为线上贷款,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授信及放款证明材料(复印件);(五)贷款付息凭证(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材料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第五条受理和发放奖励资金程序。

(一)市科技局公开发布受理通知;(二)雏鹰企业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三)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形式审查后将原件退还企业;(四)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初审结果填写市科技局统一发放的汇总表,盖部门公章后与申请材料一并送至指定受理机构;(五)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六)市科技局向社会公示拟奖励的企业名单及金额;(七)公示无异议的,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文下达奖励资金计划,办理财政资金拨付手续。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津科资〔2021〕26号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津科资〔2021〕26号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各有关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企业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贷款奖励及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科规〔2019〕4号),经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计划1175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

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接到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

附件: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明细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3月24日附件2021年度雏鹰贷款奖励资金明细表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分序号企业名称所属区市财政奖励资金11常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保税区522诚通物流包装有限公司保税区533辇芯(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保税区544天津龙格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保税区555天津秦元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税区566天津舜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保税区577天津耘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税区588艺威(天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保税区599云瑞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保税区51010安固士(天津)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滨海新区51111天津中冠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滨海新区51212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疆港51313趣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东疆港51414天津格瑞特思科技有限公司东疆港51515大旗时代(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1616菲德克(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1717互联智控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高新区51818天津阿尔法优联电气有限公司高新区51919天津安消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2020天津博和利统计大数据有限公司高新区52121天津博艺尚美广告有限公司高新区52222天津德尔塔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2323天津东晟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新区52424天津海之声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2525天津华瑞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区52626天津汇创动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高新区52727天津津松伟业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2828天津坤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52929天津凌天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3030天津铭志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53131天津普兰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新区53232天津清联网络孵化器有限公司高新区53333天津求实智源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3434天津戎行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53535天津润泓建筑智能工程有限公司高新区53636天津市海棠盛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3737天津斯科赛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新区53838天津太极风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3939天津特利普尔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4040天津天慧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54141天津天楹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4242天津羲泽润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4343天津西捷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54444天津新星科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高新区54545天津云众易加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4646依脉人工智能医疗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高新区54747易创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54848中绿能汉郁(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54949众和云维(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新区55050科芯(天津)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5151天津滨中科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区55252天津伯仲佳和化工有限公司开发区55353天津菲尔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5454天津开发区精诺瀚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5555天津开发区坤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区55656天津跨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区55757天津联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5858天津龙鼎熙石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5959天津睿莱克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开发区56060天津四环恒兴汽车饰件制造有限公司开发区56161天津泰华易而速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6262天津新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6363天津智慧工厂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发区56464中通标(天津)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区56565艾尔森林(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新生态城56666天津市安华国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新生态城56767天津中新众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新生态城51滨海新区小计335681金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宝坻区5692科峰航智电气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宝坻区5703天津华彩顺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宝坻区5714天津金耀盛景玻璃有限公司宝坻区5725天津康康纸业有限公司宝坻区5736天津联创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宝坻区5747天津赛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宝坻区5758天津同兴通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宝坻区5769天津万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宝坻区57710紫荆三益过滤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宝坻区52宝坻区小计50781国大(天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区5792荣跃(天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03世通海泰泵业(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区5814天创新洲(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25天津安士力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36天津创新晶彩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47天津大汉创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58天津大林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69天津海圣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8710天津华晟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辰区58811天津金泽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辰区58912天津九天工业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区59013天津林元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北辰区59114天津青青铝业有限公司北辰区59215天津润桂科技有限公司北辰区59316天津市佰利金电力金具有限公司北辰区59417天津市成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辰区59518天津市华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北辰区59619天津维尔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辰区59720天津雄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辰区59821天津宇菲同舟贸易有限公司北辰区59922正午阳光(天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北辰区53北辰区1101001广天宏(天津)包装有限公司东丽区51012谱天福信(天津)分子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东丽区51023天津博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丽区51034天津海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丽区51045天津航瀛精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1056天津合极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1067天津科畅慧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东丽区51078天津乐驰百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丽区51089天津凌智皓越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10910天津仁和嘉境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11011天津市捷佳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东丽区511112天津市膳美佳快餐配送有限公司东丽区511213天津舜研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11314天津展润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丽区511415天津众赢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11516易迅通达能源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东丽区511617中科华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东丽区54东丽区小计851171博思智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和平区51182格莱特(天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平区51193世纪新泰(天津)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平区51204天津百森科技有限公司和平区51215天津天控科技有限公司和平区51226天津一海千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区51237天津因科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和平区55和平区小计351241天津艾达威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区51252天津朗之韵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区51263天津信达鸿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区51274天津耘梦泽慧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区51285天津智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北区51296梓翔(天津)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河北区56河北区小计301301康奥生物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河东区51312天津嘉睿泰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东区51323天津市和新创展科技有限公司河东区51334天津市润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东区57河东区小计201341绿邦膜分离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区51352天津市九河善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西区51363天津顺川科技有限公司河西区58河西区小计151371天津融智新媒科技有限公司红桥区51382天津斯迪伟科技有限公司红桥区51393天津微梦无界科技有限公司红桥区59红桥区小计151401创远亿德(天津)集团有限公司蓟州区51412天津市凯运华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蓟州区51423天津泰格瑞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蓟州区510蓟州区小计151431杰立信(天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津南区51442凯尔测控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津南区51453天津标瑞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464天津冰利蓄冷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475天津博诺智创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津南区51486天津常道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497天津鼎兴盛模具有限公司津南区51508天津歌诺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519天津光轮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5210天津恒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5311天津衡准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津南区515412天津汇润赢防爆电器有限公司津南区515513天津普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5614天津三方环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5715天津市科航志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津南区515816天津市欣然发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5917天津市中泰创展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6018天津鑫源隆达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6119天津宜控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津南区516220天津源聚伟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津南区516321无等智联(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津南区511津南区小计1051641菊龙(天津)磨具有限公司静海区51652瑞茂(天津)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静海区51663特瑞格(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51674天津缤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静海区51685天津博瑞泰机械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静海区51696天津博世川页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51707天津华能变压器有限公司静海区51718天津华铁科为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51729天津联恒管道制造有限公司静海区517310天津瑞鑫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静海区517411天津三一朗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517512天津市文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517613天津市源泰远大防腐保温管有限公司静海区517714天津市正隆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静海区517815天津威诚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静海区517916天津优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静海区518017中延菌菇业(天津)有限公司静海区512静海区小计851811拾互动嘉信(天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开区51822天津东方蚂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开区51833天津润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开区51844天津市楷迪康科技有限公司南开区51855天津永泰华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开区513南开区小计251861美世(天津)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宁河区51872天津牛磨王科技有限公司宁河区51883天津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宁河区514宁河区小计151891大禹环保(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51902和驰起重机械(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51913华创智造(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武清区51924金盛时代(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区51935三英精控(天津)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武清区51946天津佛斯莱斯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武清区51957天津汇缘诚信科技有限公司武清区51968天津京津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清区51979天津九迅商贸有限公司武清区519810天津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清区519911天津三智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区520012天津时空经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清区520113天津市海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清区520214天津跃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520315天津中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清区520416威尔创新(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清区520517芯和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天津)有限公司武清区520618亿诚(天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武清区515武清区小计902071博森众美(天津)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082赫斯辛克(天津)智能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西青区52093津正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西青区52104康力元(天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115雷米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西青区52126锐德检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西青区52137天津澳德纳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148天津宝宝泉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青区52159天津长森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1610天津鼎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1711天津广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1812天津航毅达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1913天津久荣工业技术有限公司西青区522014天津军勇利预应力制品有限公司西青区522115天津齐物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2216天津瑞宏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西青区522317天津市斌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青区522418天津市创客空间生产力促进有限公司西青区522519天津市吉瑞高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2620天津市津荣天诚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2721天津市仁合峻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青区522822天津通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青区522923天津万德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3024天津威捷力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3125天津微视博特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3226天津炜衡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3327天津信诺达汽车线束有限公司西青区523428天津中安云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23529天津中津瑞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青区516西青区小计145合计1175资金预算指标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175?——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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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津科规[2019]3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科技局2019年6月11日天津市雏鹰和瞪羚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津政发〔2019〕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1年以上5年以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新、模式新,未来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入库的初创企业;瞪羚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20年,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申报评价当年往前的第四个年度(以下简称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入库的创新型企业。

第三条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技术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包括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在内的现代服务产业领域。

第四条天津市雏鹰、瞪羚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市科技局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建设“天津市雏鹰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天津市瞪羚企业评价服务系统”“天津市雏鹰企业信息库”“天津市瞪羚企业信息库”(以下分别简称“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负责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和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等工作。

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价,并按照自愿原则到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填报企业信息,经审查、公示无异议的,分别纳入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1年(含)以上5年(含)以内(按截至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以下同);(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四)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评价为天津市雏鹰企业: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3.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5.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6.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8.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9.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第七条申报评价为天津市瞪羚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需满足以下增长率指标条件之一: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基期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基期至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2.企业注册时间20年(含)以内,基期企业职工总数100人(含)以上,基期至上一年度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3.企业注册时间5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4.企业注册时间10年(含)以内,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5.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四)创新能力指标企业基期至上一年度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即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第八条同一企业在同一申报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天津市雏鹰企业和瞪羚企业。

第九条天津市雏鹰、瞪羚企业评价指标的说明:(一)雏鹰企业评价所指的营业收入采用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以企业纳税时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上一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主表数据、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瞪羚企业评价所指的营业收入以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二)企业职工总数为企业在职人员总数,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作为判定依据。

(三)平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强度指企业参与申报评价当年之前的四个年度的研发经费之和占四个年度的营业收入之和的百分比。

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四)企业研发经费是指企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具体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归集。

(五)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不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主要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按Ⅰ类知识产权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知识产权评价。

国家级水产新品种、Ⅲ类医疗器械注册、有效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参照Ⅰ类知识产权评价。

(六)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指经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软件行业评估机构评估的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七)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指大赛的牵头组织部门为国家的部(委)等单位。

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指大赛的牵头组织部门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委(办、局)等单位。

(八)高新技术企业包括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的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九)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省部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各种科技奖励。

(十)国家级和省部级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十一)企业参加制定国际标准指企业参与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企业参加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指企业参加制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并已发布的相关标准。

(十二)风险投资指投资机构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取得该企业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机构应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机构;或是国有风险投资机构,需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企业需要一次性地获得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

(十三)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是指在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以及旨在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相关事项。

第三章信息填报与登记入库第十条企业可对照本办法申报条件自主评价是否符合天津市雏鹰、瞪羚企业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自愿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注册登记,在线填报《天津市雏鹰企业信息表》《天津市瞪羚企业信息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

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填报的《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上通知企业补正。

形式审查通过的,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招标确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进行复查。

复查不通过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上退回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由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通知企业补正。

复查通过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公告,并纳入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赋予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

有异议的,由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核实处理。

有关单位可通过雏鹰企业信息库、瞪羚企业信息库查验企业的登记编号。

第十一条市科技局根据第三方评价机构公告情况,为入库企业印发“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证书。

第十二条登记编号实行动态管理,自公告之日起至次年5月31日前有效。

“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证书有效期与登记编号的有效期一致。

第十三条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5月底前通过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对《雏鹰企业信息表》《瞪羚企业信息表》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雏鹰、瞪羚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已入库企业发生更名或与第二章规定的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的,应在三个月内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变化情况。

第十五条经评价入库的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取消其登记编号,并在雏鹰企业系统、瞪羚企业系统发布撤销登记编号公告;市科技局在政务网发布公告,通告其“天津市雏鹰企业”“天津市瞪羚企业”证书失效,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五)未按期更新《天津市雏鹰企业信息表》《天津市瞪羚企业信息表》信息的。

第十六条市科技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已入库企业进行抽查,对经抽查或被查企业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其后视运行情况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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