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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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免、抵、退”操作指南

增值税的“免、抵、退”操作指南

增值税的“免、抵、退”操作指南增值税的“免”“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的“抵”“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

增值税的“退”“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办理流程1、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2、到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3、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4、向海关报关出口;5、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预免、抵申报;6、从海关取得出口报关单;7、出口企业收汇核销;8、从外汇管理局取得收汇核销单;9、单征收齐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10、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向国家金库开具收入退还书,免抵调库通知书;11、出口企业从银行收到出口退税款。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期限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程序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资料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期限2006-4-7 10:15中华会计网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出口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上述所称“特殊原因”:(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税;(二)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三)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

出口企业有上述情形之一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报申请,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一、简述增值税免抵退税
增值税免抵退税,是指税收当局允许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购买其中一种商品或提供其中一种服务,临时免除该商品或服务付出的增值税,从而使买方享受到免税优惠,减轻其社会负担,达成一种合理权利和义务的抵抗性税收优惠制度。

二、运用税率计算
1、当税率为17%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7%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7%=170元,把17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2、当税率为13%时,计算免税金额
根据增值税税率13%的计算公式,计算免税金额的原则是:例如,商品的税后价格是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这笔购买的增值税金额为:1000元X13%=130元,把130元作为免税金额进行抵退。

三、遵循税收优惠政策
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下,部分具有认定条件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或者属于特殊征管,可以适用偏低的税率,甚至可以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

增值税“免、抵、退”计算解读作者:张敬东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4年第7期张敬东摘要:“免、抵、退”税设计原理精巧,但由于计算依据、征税与退税率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其计算步骤较多、较为费解。

本文通过对各计算步骤的分解说明,分析了“免、抵、退”税相关计算方法的实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公式分解一、“当期应纳税额”实际上为“当期不能免征的税额”根据财税〔2012〕39号规定: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是指免税购入的原材料部分,这部分原材料购入时免税,所以也无需免、抵和退税,在计算时将这部分剔除。

为分析方便,我们假定当期没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均为0(下同)。

上述系列公式逻辑关系:如果不存在“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一项,则当期全部进项税额被抵扣,全部进项税额包括内销、出口货物劳务进项税、未消耗材料物资进项税,由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得到抵扣,相当于出口企业以少交增值税的方式得到了国家的出口退税。

但由于国家规定的退税率一般会低于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存在不完全退(免)税情况,因此需要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当期免抵退税额不是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当期免抵退税额”是指出口企业因享受增值税出口优惠政策而应得到的全部经济利益,包括免税、抵税与退税额的合计。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想弄清“免、抵、退”就必须弄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免”即是指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即是指应退的税可以抵减当期内销应纳的税额“退”即未抵减完的部分国家退还给企业从理论上来讲,企业出口货物除了免征销售环节纳增值税,还应该退还购进材料时的进项部分。

但我们国家会计核算水平还不高,考虑到还有假账,错账等因素的存在,国家不可能直接按企业账簿上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直接退税。

国家就选择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法,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一定的退税率来作为退税的标准。

用这种替代的方法来作为退税的依据,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一般为17%)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应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P55,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国内业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方面国家要对出口退税,另一方国家要对内销征税,这样就可以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即为教材中P55当期应纳税额)。

相抵后的结果如果是正数,这时就说明企业的出口退税已经全部抵减,企业当期应该按这个结果交税如果是负数,则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负数的性质——是因为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还是因为出口未退的原因产生的。

所以,要计算一个出口退税的限额,即“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小,说明刚刚计算的负数中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内销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另一部分是出口应退的部分,这时,国家就会把出口应退的部分退回企业。

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大,说明,应退的税有一部分已经抵消了,国家就只能按照抵减内销后的那个负数进行退税了。

P56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的通俗理解
免抵退是指中国增值税法规定的一种税收优惠制度,它允许企业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而免销税,同时还可以退还部分销售额中的增值税。

通俗来说,免抵退是指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创造了收入,但
是由于销售额超过了一定的门槛,免销税;同时,企业可以从销售额
中退返部分增值税,相当于将免销税的损失弥补回来。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企业销售了100件货物,每件货物的价格为100元,销售额为10000元,那么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1700元,但是企业可以申请免销税,因为销售额超过了一定比例。

企业还可以从销售额中退返700元,相当于免销税的损失,这样企业来说就可以享受免
抵退的税收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的退返比例和销售额的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企业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

免抵退计算公式理解免抵退是个在税收领域中有点复杂但又挺重要的概念,特别是对于那些涉及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

要理解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咱们得一步步来。

先来说说啥是免抵退。

“免”就是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呢,就是用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减外销产品应退税额;“退”就是按照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

咱们来举个例子哈。

假设一家生产服装的企业,这个月内销服装销售额是 100 万元,销项税额 13 万元;外销服装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退税率 10%。

这个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 30 万元。

那先算一下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公式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 - 出口货物退税率)。

假设汇率是 7,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就是 200×7×(13% - 10%) = 42 万元。

这时候,进项税额转出 42 万元,那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30 - 42 + 13 = -9 万元。

应退税额就是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也就是200×7×10% = 140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是负数,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9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40 - 9 = 131 万元。

再比如,另一家企业这个月的情况又有点不同。

内销销售额 80 万元,销项税额 10.4 万元;外销销售额 150 万元,退税率 11%。

购进原材料等的进项税额 25 万元。

同样的算法,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是 150×7×(13% - 11%) = 21 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 21 万元,期末留抵税额就是 25 - 21 + 10.4 = 14.4 万元。

应退税额是 150×7×11% = 115.5 万元。

因为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应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就是 14.4 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就是 115.5 - 14.4 = 101.1 万元。

会计经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会计经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此种方法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含义:免税,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计算方法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外汇牌价x(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解释:此项的产生原因是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同。

 注: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的,出口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法核定。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比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与免抵退税额的大小,确定应退税额: (4)确定免抵税额 2.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免、抵、退办法如下: (1)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x 外汇牌价x(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x外汇人民币牌价x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x出口货物退税率 (3)比较当期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以此确定应退税额:应纳税额与免抵退税额两者中较小者。

 (4)确定免抵税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增值税出口退税是指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鼓励境内企业加大对外贸易投资,依法对企业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应税行为实行退税政策的一种制度。

出口退税的方式有免税、抵缴和退还三种,本文将主要解析增值税出口退税的免抵退方法。

免抵退方法是指企业在实施出口退税政策时,免除已欠税款在其他应纳税额上的抵缴,将已欠税款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方式。

具体来说,免抵退税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征收增值税;另一种是已征收增值税但不必抵缴。

免征增值税是指对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为出口而采购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企业在购进时,可以向供应商提供出口退税凭证,以免除增值税的征收。

这意味着企业在购进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时,可以不用支付增值税,进而降低了企业的成本。

不必抵缴增值税是指对于已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企业不必将其欠缴的增值税款抵缴到其他应纳税额上,而是由税务部门直接退还给企业。

企业在办理退税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和凭证,税务部门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和已征收增值税额度进行核算,然后将已欠税款退还给企业。

免抵退税方法的实施有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必要的材料和凭证:企业在进行增值税出口退税申请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核销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证明文件。

这些文件需要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填写和签署。

2.进行电子申报:企业需要通过税务管理系统的电子申报功能,填报出口货物、技术和服务的信息,并将上述准备的材料和凭证进行上传。

税务部门会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审核和核算。

3.完成退税流程:税务部门在核算和审核完成后,将退还企业应退税款的金额存入企业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的实施需要企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并具备合规的申报和管理能力。

同时,企业还需要保持良好的财务管理和税务核算记录,以便在申请退税时提供所需的凭证和材料。

关于增值税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原理解析

关于增值税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原理解析

关于增值税的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原理解析增值税的免抵退一直是一个难点,特别是对于第一次熟悉增值税免抵税的同学们。

首先从原理讲讲免抵退。

免抵退的原因:为了加强国内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而成本优势是加强这一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为了有足够的成本优势,所以对于一些货物,国家采取免抵税政策,即货物是采取整体零税负进入国际市场。

免抵退的名词解释:“免”:即是说免征增值税“退”:即使说对征收的增值税进行退税要解释“抵”,那么首先要弄清楚增值税出口货物免抵退的原理。

免抵退的原理:一个企业在一个长远发展的时间,结合会计上的假设来说,就是持续经营,那么涉及出口货物的同时,在某一天也很可能要涉及国内市场,那么对于业务在国内、外的企业来说,在国内采购原材料,必定要缴纳增值税,即是增值税的进项,如果这个企业仅仅在国内销售,那么它一定会有销项,有了销项,进项部分才可能最终由消费者负担,而企业如果有海外市场,即意味着没有销项,那么这部分增值税由谁来负担呢?国家考虑到这点,所以要对增值税进行免抵退。

例:企业甲购进原材料1000元,加工成产品A100件,每件产品单价20元。

1.假如这100件全部销售给国内市场(当然就不存在免抵退),那么销项=20*100*17%=340(从买家处收取的)元,进项=1000*17%=170元(你要付给原材料供应商的),进项的税就人负担,因为你收取了340元的销项增值税。

2.如果这100件全部销售给国外,则没有增值税的销项,那么你这170元的进项由谁负担呢?所以国家为了加强企业的竞争力,要对企业进行退税。

免抵退中的“抵”是怎么产生的?因为不是每一种货物都是按照征收率对货物进行退税,国家对货物的补贴程度取决于很多因素,所以退税率是不一样的,退税率小于征税率时,就有了退税。

而“抵”的部分即国家对这一部分不进行退税。

应纳税额(退税额)=销项-进项,抵这一部分,既然不能够退税,所以要从进项税中转出来,进项变少了,那么销项与进项的差额也越少,说明能够退税的也越少。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的免抵退

关于出口货物增值税的免抵退

背景介绍在国际贸易中,出口是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为了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政府对出口货物增值税(以下简称出口VAT)实行了免抵退政策。

本文将从出口VAT的概念、免抵退政策的原理和实施情况以及影响出口VAT免抵退政策的因素等方面进行探讨。

出口VAT的概念增值税是指在货物和劳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中,向最终消费者逐级加计纳税的一种营业税。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是指将货物从一个国家出口到另一个国家。

由于这些货物最终并不在本国境内消费,因此出口货物增值税是可以免除的。

具体来说,出口VAT在生产、加工、出口过程中,企业承担了这部分增值税的财务负担。

在出口环节中,对于增值税的实际负担,由于出口的货物流向海外,加工期间和中间环节的增值税也将一并退回,从而避免了企业出口货物可以被反复征税的情况。

免抵退政策的原理和实施情况综上所述,免抵退政策是指在出口环节中,出口企业在纳税时可以减免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并由税务部门予以退税。

这种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免抵退政策通常是通过退税或者抵扣实现的。

在退税方式下,企业需在出口后向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单,税务部门核查后实施退税。

在抵扣方式下,可以将已缴纳的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抵,实现免抵退的效果。

目前我国出口VAT免抵退政策适用范围较广,主要针对出口货物企业、外贸加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同时还有免税品出口退税政策、服务出口退税政策等不同形式的优惠政策。

影响免抵退政策的因素尽管免抵退政策在出口贸易中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是其实际效果却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内外因素:•外部贸易环境:贸易壁垒、汇率波动、国际关系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出口情况,从而直接影响到免抵退政策的实施效果。

•出口产品属性:不同类型的产品对免抵退政策的影响不同。

例如,不同的税收政策对于原材料和成品的影响程度不同,可能会出现部分产品的免抵退政策不适用的情况。

浅析增值税免抵退逻辑

浅析增值税免抵退逻辑

浅析增值税免抵退逻辑一、出口退税的原理1.对出口产品退税是一个“国际惯例”而非“政策优惠”。

国家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货物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有效地避免国际双重课税。

企业退税的实质是退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征增值税,来料加工退国内料件国内劳务已征增值税。

2.出口退税是为了将出口货物的整体税负归零。

原因很简单,就是鼓励出口,降低出口货物的价格,提高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3.公平税负原则:为了保证各国商品在参与国际贸易时能够公平竞争,消除因各国税收政策不同,造成的出口货物税收含量差异,要求各国按照国际惯例,退还已征收的出口货物间接税,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4.零税率原则:征多少,退多少。

同时可国家利用退税率来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如调控产业结构设定低退税率来限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设定高退税率来鼓励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二、免抵退税的含义“免税”: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出口时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生产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分为: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不予退还的进项税额。

“退税”: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三、为什么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第一,按照WTO的规则,出口退税最大力度不能超过“零税率”,即出口退税率不能大于征税率,否则将被视为对出口产品的政府补贴,受到制裁。

第二,如果出口退税率大于征税率,出口价格过低,会遭到外国的反倾销调查,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反而不利于出口。

第三,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增值税链条不完整,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

同时也有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因素影响。

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通俗解析

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通俗解析

增值税“免、抵、退”方法的通俗解析作者:刘春才来源:《商业经济》2016年第02期[摘要] 尽管我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已有较长时间,但由于该办法计算比较复杂,原理较难理解。

依据通俗解析显示: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我国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

其计算方法包括三种,应纳税额≥0,抵扣税额为名义退税额,实退税额、留抵退税额为0时,增值税应退未退,可以全部抵扣。

应纳税额[关键词] 增值税;“免、抵、退”税方法;剖析[中图分类号] F230 [文献标识码] 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文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

一、“免、抵、退”税原理解析(一)“免、抵、退”税释义“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

“抵”税:是指以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还的进项税额抵消内销产品应缴纳的税额。

“退”税:是指企业用出口货物应退还的进项税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额后,国家把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退还给企业。

(二)“免、抵、退”税原理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所以,企业为生产出口货物所实际耗费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国家就要退还给企业,这就是出口退税。

而对于大多数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其生产的产品既有内销又有出口。

生产企业内销货物应按税法的规定向国家缴纳增值税;其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销项税),即免税,同时其出口的货物国家也要按税法的规定向其退还出口货物所耗费的原材料、零部件等的进项税额,即退税。

也就是说,该企业内销货物要向国家缴纳税款,出口货物国家要向其退还税款。

所以,为了降低国家和企业的征纳税成本,就用企业出口货物国家要向其退还的税款抵消其内销货物要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即抵税。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一、增值税免抵退的基本概念
二、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免抵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计算:一是按免税率计算,即根据允
许免除的税种或税种的增值税免抵退比例计算;二是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即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或内部流动资金作为增值税免抵退的具体金额
返还给纳税人。

免抵退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免抵退金额=增值税金额×免抵退比例
增值税金额=主税金额
其中,主税金额指纳税人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金额。

三、增值税免抵退的情况举例
1、按免税率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上海公司在2024年有6000元的增值税税款,个人所得税免抵退
率为50%,那么其可申请的增值税免抵退额即为6000×50%=3000元。

2、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山东省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每家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财
政补贴,作为增值税免抵退,每家企业可以拿到5000元补贴。

如何轻松学习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如何轻松学习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如何轻松学习增值税出口退(免)税一、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涉税原理很多同志在学习增值税出口退税时,对其中的各种税法词汇总是闹不明白:比如: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抵减额、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抵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像绕口令一样,感觉云里雾里,不仅晦涩难懂,也难以记忆。

下面,我从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的涉税原理上来分解出口退税的流程,如果从原理上能够理解,再回到计算上时,用实际流程来理解上述术语,会有通透明了的感觉,从而对计算部分加深理解及运用。

从世界经济及国际贸易上来看,为了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及国民经济的增长,大部分国家是鼓励出口,限制进口的。

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去赚更多的人的钱啊,因而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进口货物要向海关补征税,而出口环节退免税。

而所谓的贸易顺差逆差也是从出口额和进口额上来对比的,出口额大于进口额,即为贸易顺差;反之则为逆差。

单纯出口环节的免税是不难理解的,就是免予征收出口销售货物的增值税,是为免税。

那既然免销项税,那就存在出口货物在购进环节支付给上一环节的进项税了,可能也有同学会想,把上一环节进项税全部用于企业抵扣,抵减内销应税货物所产生的销项税不是已经体现在企业的免税效应里了吗,但是在政策设计的过程中,各种企业情况是都要涵盖的,如果恰逢这个企业只经营出口货物,或是内销很少,那就会出现进项留抵无法抵扣,进而出现前期已支付税款的滞留,是对企业不利的,进而出口退税的优惠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是影响企业行业间的公平竞争。

因此,是要对出口货物上一道已支付进项税进行退还的,那怎么退好呢?最理想的当然付出多少退多少了,但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非常复杂,试想,一个生产企业在购进材料及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燃料动力等耗用能够一对一的准确划分出出口免税货物和内销应税货物吗?不仅无法准确测算,也存在极大的税务查证难度,由此看来,从销售环节上溯到购进环节的进项对应是无法做到的,因此,政策设计者制定了一个简便易行的退税办法:就是用出口离岸价作为基数(因购进价已无法取用),因为计税基数用的是出口销售价,所以再按17%(或13%货物基本税率)退税就可能会出现多退,所以在退税率上做了调整,重新设定七档退税率:17%、13%11%、9%、8%、6%、5%。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时,对本环节增值部分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分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实行退税,即“免、抵、退”办法;商贸企业出口时,对销项税额先征后退。

一、“免、抵、退”计算中几个术语的含义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也就是税率为0。

但实务中并不是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低税率。

比如税率为17%,可实务中并不是按17%计算退税额,假设退税率13%,那另外4%就是应该交纳的增值税,税法上称之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因为退税率总是小于征税率,所以退税率和征税率之间有一个差率,出口的销售额乘以这个差率就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做进项税转出。

意思就是这部分税款不能抵减内销的销项税,也不能退税。

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顾名思义,就是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税额。

哪一部份的税额可以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呢?我国对进料加工的进口业务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但这些进口料件的价值在料件复出口时已经包含出口销售额里了,在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也就包含该部份的税额,所以必须扣减。

故称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计算公式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率17% - 退税率13%)3、当期免抵退税额也就是按照免抵退政策计算的当期应抵顶的进项税额,也可以理解为按企业当期出口额乘以所适用的名义退税率计算的名义退税额。

为什么说是名义应退税额呢?因为后面还有一个实际退税额。

实际退税额,这是与名义退税额即当期免抵退税额相对而言的,因为假设不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而是该缴的缴、该退的退的话,这部分所谓的免抵退税额就是企业应该收到的退还税款,而在抵顶制下,要先以这部分应退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抵顶之后还有剩余的,才退还抵顶剩余部分的税款。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

增值税免抵退税额计算在企业的税务处理中,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是一个重要且较为复杂的环节。

对于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搞清楚这一计算过程,不仅有助于准确申报纳税,还能合理规划资金流,降低税务风险。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免抵退。

简单来说,“免”是指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抵”是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等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则是指当抵减完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后,还有剩余的进项税额,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那么,具体如何计算增值税免抵退税额呢?这通常涉及到一系列的公式和步骤。

第一步,要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这部分税额的计算公式是: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这里的“出口货物离岸价”,一般就是指出口发票上注明的离岸价。

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出口业务发生当天或者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而“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则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就是企业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当期进项税额则是企业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当期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额的大小。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也就是企业当期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当期免抵税额就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 0。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为负数,也就是产生了期末留抵税额。

这时需要进一步比较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大小。

如果期末留抵税额小于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就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减去当期应退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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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增值税“免抵退”一看就明白
想弄清“免、抵、退”就必须弄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
“免”即是指免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即是指应退的税可以抵减当期内销应纳的税额
“退”即未抵减完的部分国家退还给企业
从理论上来讲,企业出口货物除了免征销售环节纳增值税,还应该退还购进材料时的进项部分。

但我们国家会计核算水平还不高,考虑到还有假账,错账等因素的存在,国家不可能直接按企业账簿上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直接退税。

国家就选择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法,即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乘以一定的退税率来作为退税的标准。

用这种替代的方法来作为退税的依据,购进货物使用的税率(一般为17%)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应该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即教材P55,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企业又有出口业务同时也有国内业务的时候,就会出现一方面国家要对出口退税,另一方国家要对内销征税,这样就可以两者相抵(相抵后的结果即为教材中P55当期应纳税额)。

相抵后的结果如果是正数,这时就说明企业的出口退税已经全部抵减,企业当期应该按这个结果交税
如果是负数,则需要进一步计算这个负数的性质——是因为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产生的,还是因为出口未退的原因产生的。

所以,要计算一个出口退税的限额,即“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小,说明刚刚计算的负数中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内销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另
一部分是出口应退的部分,这时,国家就会把出口应退的部分退回企业。

如果这个限额比刚才的负数绝对值大,说明,应退的税有一部分已经抵消了,国家就只能按照抵减内销后的那个负数进行退税了。

P56例4: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

2003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货已验收入库。

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分析:
当期的进项税额34万,可以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当期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第二部分就是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

当期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又可以分成两部分,即可以退税(13%)部分和不可退税(17%-13%)部分。

这样,我们就把进项税额分成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内销货物的进项税额,第二部分是出口可以退税的部分,第三部分就是出口不可退税的部分。

对于这三个部分,前两部分都可以抵减当期的销项。

第三部分是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在会计上是转作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成本)。

所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就必须在进项中扣除第三部分
即:当期应纳税额=内销100万*17%-(34-200*(17%-13%))-3=-12万元
中间的黑体部分就是扣除出口货物不可退税部分
这样,结果是-12,我们就要来分析这-12的性质:
因为形成负数的结果,有两种原因:第一种原因是当期进项大于当期销项(这个原因与出口无关,国家不会退这一部分的);第二种原因是当期出口应退税没抵减完内销应纳的增值税。

这样就要进一步计算,“免抵退税的限额”=200*13%=26万
这样我们比较12万和26万这两个结果。

我们就会明白,当期-12万的应纳税额,是免抵退税26万的一部分,其余的(26-12=14万)部分已经在当期中抵减了内销应纳的增值税(“抵”),国家应将12万退给企业(“退”)。

假设我们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不是-12万,而是-30万,其余条件不变。

这样我们比较30万和26万这个结果,我们就会明白,当期-30万是由出口应退的是26万,当期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是(30-26=4万)两部分组成。

国家会把出口形成的应退26万给退给企业,由于内销货物进项大于销项的部分只能留在下个月继续留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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