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和简答论述-复习重点-范围
社保概论复习一、名词解释:1.医疗保险:专指社会医疗保险,它是由国家立法规范并运用了强制手段,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及其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疾病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化保险机制。
2、失业:广义上,劳动者与生查资料相分离的状态,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潜能无法发挥。
3.社会保险: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利与义务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这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证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4、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有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5、社会救济:又称为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那些因自然、经济、社会、个人生理和心理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以至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6、社会福利:国家以及各种社会团体通过各种公共福利设施、津贴、补助、社会服务,以及举办各种集体福利事业来增进群体福利,以提高社会成员生活水平和质量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力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使其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二、简答论述1、新剑桥学派主张的收入分配调节政策:实行累进的税收制度改变社会各阶层收入分配不均等的状况;实行高额的遗产税和增值税;政府拨款对失业者培训;制定适应经济稳定增长的财政政策;进出口管理;政府用财政预算盈余购买私人公司的股票。
2、社保章法的特征:国家干预法的特征明显;强制性与给付型;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性;富有广泛的社会性;据有特定的立法技术;保障内容的低保性。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1. 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由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受权力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不同于生产管理,它是一种社会事务和社会政策管理,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4.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而预先建立起来的,用以保障社会成员在遭遇社会经济风险事故时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险: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力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障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6. 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的制度性安排,以权力与义务一致性为原则,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后,为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7. 医疗保险:广义医疗保险是针对人的健康的保险,它不仅包括医疗费用的保险,而且包括疾病预防、人体健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狭义医疗保险主要是指针对医疗费用的保险。
8.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在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下,通过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初级医疗保险形式。
9.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金支付,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第一章1、社会保障的定义P5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2、社会保障的目标P101)帮助国民摆脱生存危机;2)满足国民的生活保障需求,不断改善和增进国民的福利;3)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3、社会保障的特征与原则特征:P161)公平性特征;2)社会化特征;3)福利性特征;4)法制规范型特征;5)多样性特征;6)刚性发展特征原则:P221)公平原则;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3)责任分担原则;4)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5)其他原则。
4、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职能1)政府应该承担确立社会保障模式的责任;2)政府应该承担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责任;3)政府应该承担社会保障转制成本责任;4)应该承担社会保障资金按期支付的最后责任。
第二章1、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P441)社会保险在性质上是权利义务结合型;2)社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解除社会成员的后顾之忧;3)保障水平是基本保障型;4)保障过程是强制化、规范化。
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规律P471)立法先行;2)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3)协调发展;4)多样化发展。
3、社会保障发展的国际教训P531)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2)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3)社会保障体系的残缺不全或水平过低亦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
第三章1、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P77根据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所包括的业务内容看:1)社会救助;2)社会保险;3)社会福利。
根据是否与受保障对象的社会生产活动或收入关联:1)与社会生产或收入关联的保障制度;2)与社会生产或收入无关联的保障制度。
根据政府介入的程度以及法律规范的强制性:1)制度化的社会保障;2)制度化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一、概念1.社会保障: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3.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4.社会福利: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5.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6.社会保障水平: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7.老年社会保障:对退出劳动领域或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
8.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9.老年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①享受保障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的原则②保障基本生活水平的原则③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10.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11.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12.医疗社会保险: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民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障概论
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论1.【名词解释】郑功成: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2.大社会保障概念:经济概念,服务概念,精神保障3.社会保障的特点:公平性(范围待遇、过程)、社会性(制度开放、筹资、管理监督)、福利性、法治规范性(强制与规范)、多样性、刚性发展4.社会保障的本质特征——最终责任主体:国家或社会,社会性目标:为全体社会成员(全体居民)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公平性;稳定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资金来源:国家财政+企业+个人,经济福利社会性项目:以特定社会问题存在并需要国家经济援助的方式解决为设立条件,多样性、发展性、刚性方式:自成体系的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方式,自身独特的规律,特殊性5.【比较特点】【反复出现】英国福利性保障制度——体系完整覆盖面广,与福利制度相联系分类合理,体现不同功能财政负担繁重,福利刚性明显新加坡储蓄型保障制度——征收具有强制性、支取不存在随意性(最低存款保证);筹资模式是完全积累式的,雇主和雇员按规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公积金记入个人帐户个人的公积金存款与本人的劳动贡献和工资收入紧密结合在一起;中央公积金功能多样,是综合性的自我保障体系;美德保险型保障制度——与收入相关的保险金以自我保护和自我支持为主6.因国情不同、国民的需求不同、历史变化和政府指导思想不同而不同7.我国社会保障包括:社会救济——最低层次社会保险——基本层次社会福利——高层次社会保障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8.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经济社会相适应、普遍性与选择性、互济性法制性、公平原则、责任分担原则第二章社会保障发展和变迁1.影响社会保障发展进程的因素:经济,社会,道德伦理,政治2.【社会保障历史发展(立法)】【反复出现】【必考】萌芽时期——1601年英国济贫法原因:社会动荡,教权衰落,王权兴起代表人物:亚当斯密,马尔萨斯,李嘉图,萨伊认识局限性:忽略了救助的社会和生产积极意义社会保险制度建立时期——1883年疾病保险法、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老年和残疾保险法德国一系列法律标志着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建立原因:社会化大生产,工人阶级贫困,马克思主义传播,俾斯麦内安抚、外扩张代表理论:德国新历史学派基本特征:权利义务相结合,根本目的在解除社会成员后顾之忧,基本保障型,保障过程规范化,强制性社会保险形成制度时期——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原因:20s30y经济大萧条代表理论:凯恩斯经济理论充分发挥时期——20世纪中叶英国贝弗里奇报告背景:二战后反作用力;冷战标志:以英国福利国家建成为起点改革时期——20s70y末至今改革的背景“滞胀”【简答】(1)经济增长率低(2)全球化下的放松规制和探底竞争(3)人口结构变化存在问题:(1)消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成本高昂)(2)国家财政负担加重(3)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成本高(4)缺乏创新机制(缺乏创新动机)(5)养懒汉改革目的(1)更适应社会需求(2)更合理的资金收效关系(3)进一步扩大个人选择的余地改革方法开源:扩面、增税(提高缴费上限、费率,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节流:调整社会保障条件以缩小保障范围;减少社会保障给付时间等;推迟退休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等3.社会保障的主要模式福利国家型社会保险型强制储蓄型国家保障型4.改革经验:【简答】尊重本国国情,追求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健全法律制度,社会保险一体化教训:国家包办社会保障事务和福利的高速膨胀,将带来严重的社会保障财政危机社保水平过高会助长国民惰性,影响国家竞争力社保体系的残缺不全会使有关社会问题进一步恶化规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特定社会时期,结构,问题,目标)采用经济援助手段必须有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刚性发展规律——需求不断增长,制度化保障,保障水平和范围刚性发展5.我国社会保障模式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国家主导,政府干预,国家和政府共担责任,社会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系不完善,安全网存在漏洞立法滞后;忽略乡村,不平等;效率低;责任划分不清第三章社会保障相关关系1.社会保障涉及基本理论范畴:公平与效率:公平是主要核心目标(保障范围,待遇,过程),效率为次要市场与政府:市场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失灵与社会保障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弊端:无法反应偏好,权利义务不对等,低效率权利与义务:国际:保障生活,安定秩序企业:为员工提供一部分社会保险资金义务个人:劳动义务,缴费义务个人权利:在遭遇风险和生活困难时,有权获得生活资料保障基本生活的权利2.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目标:“扩中提低”与基本生存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方式:按劳分配,按需分配社会保障与收入分配层次:初次,再次,第三次(慈善)3.【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社保制度不统一,板块分割,各自为政对劳动力市场造成了分割,不利于流动4.【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流动【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社会保障越好,劳动力供给越少社会保障给付相当于收入纯增加,一般只有收入效应,不愿意参加劳动(养懒汉)社会保障税征收具有收入与替代效应收入减少,收入效应是努力工作,替代效应是减少工作5.【重点】社会保障与劳动力需求社会保障下转移支付(社会救助等)——扩大了需求,增加劳动力需求成本增加——替代效应下,资本替代劳动,劳动力减少规模效应下,提高了价格,需求减少,缩减规模,劳动力减少6.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恢复劳动能力,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失业保险用于培训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共性:分担风险,风险转移,损失赔偿,充足的基金区别:性质不同(公共与私人),目标不同,管理体制不同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1.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完整版)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四个要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现收现付制:即从企业收入或国家财政收入中随时支付退休金,在收与支之间无资金积累,也谈不上增值。
以养老保险为例,是指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的保险财务模式。
它根据每年养老金的实际需要,从工资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养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为以后使用提供储备。
强制储蓄方式(个人账户制):指雇员和雇主按规定的缴费率将社会保险费存入为雇员设立的个人账户,需要时按规定从个人账户中支取的一种筹资模式。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收入来源断绝时,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
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社会从已有的社会财富中提存、积累并用以援助或补偿社会保障对象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能够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管理: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工作过程。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第一章1、社会保障:以政府职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生活发生困难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
3、社会救助: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4、社会保障的功能(1)人民生活的安全网(直接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2)经济发展的助推器(3)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4)社会政治的稳定剂还有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进作用。
第二章1、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德国最先建立社会保险制度(1)1883年,《疾病社会保险法》(2)1884年,《工伤事故保险法》(3)1889年,《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联系:通过共同筹资、共担风险,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区别:目的、保障对象、权利与义务对等内涵、管理体制、保障水平、立法范畴不同3、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1)投保资助型:美国、德国、日本A、特点:以劳动者为核心,强调劳动者个人在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社会保险费由国家、雇主和劳动者三方支付(个人和雇主投保,国家资助)B、强调社会保险中群里与义务的关系,强化自我保障意识,体现效率原则;保障基金统筹使用,符合大数原则,体现了保险的互助互济原则。
(2)福利国家型:英国、瑞典A、特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高福利化、统一管理、为公民提供“一揽子”预防性保障的,由国家承担最后责任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3)国家保险型:前苏联特点: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受保人不缴任何费用,一切保险费由企业主和国家负担;社会保险待遇高(退休金一般是原工资的70%);保险待遇不予缴费多少关联,而与工龄挂钩;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国家政权机构管理社会保险事宜。
(4)强制储蓄型:新加坡、智利以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CPF)为代表。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含义一、概念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由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及其他灾难发生而出现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的帮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二、特征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2、社会保障对象和获益群体是全体公民3、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消费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4、社会保障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生存需求的制度。
救助对象包括三类:A孤寡老人)B 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但因意外灾害降临,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人身损失一时生活困难的人。
C 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仅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或家庭。
主要内容:贫困救济和灾害救济(二)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因其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有劳动能力无工作的情况下,通过立法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收入损失补偿的制度,包括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包括老年、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残障与死亡社会保险特点:1)强制性(法律强制推行) 2)互济性 3)储备性4)补偿性1、老年社会保险又称老年保险,国家越贫穷,其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所占比例越大2、医疗社会保险国家越发达,用在其上的费用越低3、失业保险产生于福利国家,任易形成“养懒汉”的状况,故现侧至于就业培训比例与国家富裕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失业保险是工业化的产物,所占比例不大4、生育保险更多归于医疗保险或家庭津贴中,在我国是独立的。
(三)社会福利是一个中观福利概念(大福利=社会保障小福利=单位福利),是社会保障体制下的一个项目,不包括社会保险、救助。
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高层次,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精神生活的制度,它是社保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关乎人的生命质量。
社会保障学概论整理版
社会保障学概论整理版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它主要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通过提供经济援助、社会服务和心理支持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可持续发展。
公平是指社会保障制度要根据人们的需要和贡献来分配资源,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
公正是指社会保障制度要以公正的方式来分配资源,避免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和歧视性的政策。
公开是指社会保障制度要公开透明,让人民了解自己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义务。
可持续发展是指社会保障制度要保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确保长期稳定地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社会保障的实施需要依赖于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
政府在社会保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负责制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法规。
企业作为雇主也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社会保障。
个人也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要来参与社会保障,确保自己的权益。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需要考虑到国家的经济状况、社会文化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会有所不同,但都应该以人民的生活需要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出发点,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
总之,社会保障学是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原理、目标和方法的一门学科。
它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保障的内容、形式和实施。
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为了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福祉的需要。
社会保障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和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参与。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需要考虑国家的经济状况、社会文化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可以为人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电大《社会保障概论》之“名词解释”
电大《社会保障概论》期末复习资料整理之二二、名词解释:2字:失业:失业就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劳动力年龄)并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得不到适当的就业机会,包括已经就业而被解雇,且正在等待或寻求新的就业机会的一种社会现象。
3字:贫困线:所谓贫困线是指最起码的生活水平或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间的差距的一个量的界定。
划定一国或一地的贫困线是进行有效社会救助的前提。
职业病: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有毒、有害的物质(如粉尘,放射性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残疾人:残疾人是指身体、智力或者精神状况违反常规和偏离正常状态(相对于当时相同年龄的正常健康状况而言),并非暂时的功能减退,而使其参与社会的能力受到影响的人。
4字: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的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
养老保险:是旨在通过能为达到一定条件的劳动者提供经济资助、相关服务来增强劳动者抵御老年风险的能力的一种社会保险系统。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非因本人原因失去工作、中断收入的劳动者,提供限定时期的物质帮助以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是为了分担疾病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具体来说,是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进行筹资,建立医疗保险永久基金,当个人因病接受了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机构提供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指针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因工作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指国家和用人单位为怀孕,分娩,哺乳和节育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和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以保障因生育,节育,抚养孩子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收入中断的女性劳动者及其孩子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考试题型:混选20分名词解释20分(答题格式:主体对象方式目的)简答30分论述30分(答题格式:原理+自己分析)重点内容:第一章社会保障概述1、社会保障的概念(与社会福利的区分)广义:狭义:(社会福利:(一)状态:人类社会,包括个人、家庭和社区的一种正常和幸福的状态。
涉及范围很广,主要包括社会问题的调控,社会需求的满足和实现人的发展潜能。
(二)制度:1、广义:国家和社会为实现社会福利状态所做的各种制度安排。
2、狭义: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有关政策或立法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旨在改善生活质量的福利措施和社会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在劳动报酬和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之外的给付和服务。
)2、社会保障构成体系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中国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1)社会救济(最低层次)——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第六章)内涵:国家与社会面向有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救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
通常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或义务采取非供款制与无偿救助方式目标是帮助社会脆弱群体摆脱生存危机,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外延:灾害救济、贫困救济、其他针对社会脆弱群体的扶助措施(2)社会保险(核心)——基本保障(第七章)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采用收益者与雇用单位等共同供款和强制实施的方式,目的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维护社会的稳定。
—待遇水平的确定与受保障者的收入水平直接关联,是收入关联制度—交费是受益的前提条件,供款与劳动者的薪资水平直接关联—解决劳动者未来的和不确定的风险(社会救助:解决脆弱社会成员的即期生存危机)(3)社会福利(最高层次)——高层次社会保障(第八章)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实施和有关福利津贴,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服务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社会政策。
责任主体本质:经济福利性社会化(开放式)供给:服务保障目标(4)社会优抚——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略)(此部分内容进一步理解详见第六、七、八章,重点掌握:内容、层次、资金来源、群体、给付方式)我国社会保障构成与特点:3、社会保障分类体系(主要了解有代表性的国家)(1)英国:英国是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保障的国家。
社会保障概论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汇总:1、社会优抚:社会优抚作为特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社会成员中受人尊敬和爱戴而又有光荣身份的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为国捐躯军人家属等人口群体而举办的,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通过抚恤、优待和安置,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并带有褒扬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2、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帮助的制度。
★3、周期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但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经济衰退或萧条时期对劳动力需求量减少,导致劳动力供过于求而引起的失业。
★4、失业保险中的工资比例制:即按失业保险给付金额占以被保险人在失业前一定时期平均工资收入的比率给付失业保险金的方式,通常依据工龄、受保期限、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5、致伤:致伤是指职工或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遇不测事故,致使身体器官或正常生理功能受到损伤,并因此造成暂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后果。
6、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劳动者的体质和劳动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允许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时,作为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社会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形式。
★7、合作医疗:合作医疗,主要是指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这种制度服务的对象主要广大农民,其经费由参加者和所在乡村共同筹集。
8、工伤保险中的“无责任补偿”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和痛苦,而且会因此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实行“无责任补偿”,即受伤害者不承担任何费用,而给遭受伤害的职工及时的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是工伤保险的首要原则。
9、失业给付:被保险人本人所不能控制的社会或经济因素影响而造成失业时,由保险人给付失业保险金以维持被保险人基本生活水平。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社会成员在遭受风险和困境时能够获得有效支持和帮助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
它是现代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社会保障的定义、重要性以及主要形式进行探讨。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定义可以从人口、风险和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解释。
首先,社会保障关注的是人口,即社会成员。
它不仅涉及到劳动者,也包括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以及其他弱势群体。
其次,社会保障关注的是风险,即社会成员可能面临的各种困境和危险情况,如失业、疾病、意外伤害等。
最后,社会保障涉及的是制度,即国家通过制定政策和建立机构来提供支持和帮助。
社会保障的核心目标是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基本的经济和社会权益,以及获得必要的服务和福利。
这包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失业保障、养老保障、教育保障等。
社会保障旨在减少社会不平等和贫困现象,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发展。
二、社会保障的重要性社会保障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保障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
社会中存在着不同的阶层和不同的贫富差距,社会保障可以通过调节收入分配,减少贫困现象,提升社会公平。
同时,社会保障还可以通过教育、就业等政策,提供平等的机会,促进社会的公正。
其次,社会保障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社会保障可以为人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使人们不必为基本需求而担忧,有更多的精力和机会去追求其他更高层次的生活满足。
再次,社会保障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可以稳定社会,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对经济的不利影响。
通过提供就业保障和培训机会,社会保障可以增加劳动力的生产力,提升经济效益。
最后,社会保障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社会保障能够减少贫困和社会不满情绪,增加人民对政府和社会秩序的信任度,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社会保障的主要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养老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的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的名词解释社会保障是一个涵盖广泛、复杂而又关系到每个人福祉的概念。
它指的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生老病死等各个方面的基本生活与权益而采取的社会政策措施。
1. 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制度和机制。
它涉及到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如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障等。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旨在为公民提供相应的保障和帮助,以减轻生活的压力和提升生活质量。
2. 医疗保障医疗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健康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包括了公民在医疗服务方面的费用支付、药品及医疗设备的供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等因素。
医疗保障旨在让每个公民都能够获得质量良好、合理价格的医疗服务,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
3. 养老保障养老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在老年阶段的基本经济生活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包括了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形式。
养老保障旨在为公民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收入,确保老年人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鼓励个人自主储蓄和投资,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
4. 失业保障失业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失业期间基本生活需求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包括了失业保险、职业培训等形式。
失业保障旨在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救济,帮助他们渡过失业难关,同时也鼓励他们通过再就业或职业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
5. 工伤保障工伤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时基本生活需求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包括了工伤保险、职业病诊疗等形式。
工伤保障旨在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救治和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工作环境的安全与改善。
6. 生育保障生育保障是指国家为保障夫妇在生育阶段的基本权益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
它包括了产假、产前检查、新生儿户口等形式。
生育保障旨在为夫妇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和法定的休假权益,保障他们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也鼓励他们积极生育,并促进人口的合理增长。
社会保障概论期末重点
社会保障概论一.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这一定义包含四个要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1.社会保险:所谓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依据法律制定,政府和社会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3.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4.社会功能:5.社会保障制度改革:6.养老保险制度改革:7.医疗保险制度改革:8.现收现付:现收现付制:即从企业收入或国家财政收入中随时支付退休金,在收与支之间无资金积累,也谈不上增值。
以养老保险为例,是指以同一个时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缴费来支付已经退休的一代人的养老金的保险财务模式。
它根据每年养老金的实际需要,从工资中提取相应比例的养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为以后使用提供储备。
8.完全积累:9.社会保障水平:是指在特定时期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高低程度。
社会保障水平既包括“量”的内容,又包含“质”的特征,“量”是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社会保障水平的高低。
但是,对于一定国家或地区在特定时期,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的要求是否“适当”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判断,这也代表了社会保障“质”的方面,社会保障水平是“量与质”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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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1. 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由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受权力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
社会保障管理不同于生产管理,它是一种社会事务和社会政策管理,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4.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而预先建立起来的,用以保障社会成员在遭遇社会经济风险事故时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险: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力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障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6. 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的制度性安排,以权力与义务一致性为原则,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后,为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7. 医疗保险:广义医疗保险是针对人的健康的保险,它不仅包括医疗费用的保险,而且包括疾病预防、人体健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
狭义医疗保险主要是指针对医疗费用的保险。
8.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在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下,通过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初级医疗保险形式。
9.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金支付,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充分就业,弱化失业负效应,稳定社会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10.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职业病或工伤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补偿的保障制度。
包括因工伤亡所造成的个人直接经济损失和预防、治疗护理、康复和疗养的费用。
11.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复或增进受保妇女的身体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计划。
12. 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13. 贫困:社会成员缺乏生活必需的物质资料和服务,无力适应社会生活环境的一种社会现象。
14. 绝对贫困: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社会成员的收入不能维持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社会生活状态。
15. 相对贫困:是指相比较而言的贫困,即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生活水平低于社会平均水平一定程度的那部分社会成员的生活状态。
16.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权力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使其生活水平达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
17. 农村贫困户:农村地区缺乏、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天灾人祸而造成生活困难,亟需给予帮助的农民、牧民、渔民、盐民家庭。
18. 定期救助:也叫定量救助,是指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以半年以上为限)对特定救助对象依据规定标准,政府(由民政部门办理)定期(按月)发放现金和实物等生活补助的救助。
19. 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受突发事件等原因使生活陷入困境的生活成员给予的临时性救助。
20. 扶贫开发:是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对贫困地区或农村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通过政策、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劳务、就业等方面的有效扶助和帮助,使其逐步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走向富裕。
其重点是扶持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
21. 自然灾害社会救助:简称救灾,它是指国家和社会对自然灾害造成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恢复生活和生产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
22. 社会福利:广义的指国家和社会为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而依法向国民提供的各种津贴补助,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
广义的覆盖的对象是全体国民,提供的包括物质的也有精神生活方面的。
狭义的是指国家、社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各类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和本单位职工提供的福利性收入与服务保障。
23. 民政福利:国家民政部门主管的,由国家与社会为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正常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及残疾人等社会特殊弱势群体提供收养、服务、就业等福利性保障的社会福利制度。
24. 民政社会福利企业:民政部门主管的,由国家与社会为安排残疾人就业而建立的,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受国家政策保护、扶持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
25. 社会优抚安置保障:国家和社会依法对军人以及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生活和工作安置、精神抚慰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26. 优待金:国家通过群众统筹和财政拨款等方式,向军烈属家庭提供的一种现金补贴,以解决军烈属家庭因无劳动力和劳动力减少,而造成的收入下降和生活困难,在经济上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是我国拥军优属的传统形式之一。
27. 社会服务保障:国家和社会依法为社会成员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特性和功能的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项基本实施方式和手段。
二.简答题:1.社会保障的特征:社会性;福利性;互济性;强制性。
2.社会保障的功能:A,经济功能,维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资金市场发展。
B,社会功能,体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
3.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众多制度、计划、项目结合而成的整体;不同社会保障制度、计划、项目之间具有相互联系、功能互补的结构性特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宗旨是为国民和社会提供安全保障。
4.美国社会保障体系内容:就业和失业保障;老年福利保障;健康医疗福利保障;教育福利保障;住房福利保障;妇女、幼女福利保障;残疾人福利保障;退伍军人安置保障;社会环境保障;其他公共福利保障,包括食品券等。
5.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内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
6.社会保障法的特征:广泛的社会性;明显的强制性;严格的专用性;特定的技术性;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
7.社会保障立法的基本原则:普遍性和选择性相互兼顾的原则;生存权与发展权相结合的原则;保障待遇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互适应的原则;公平和效率相互促进的原则。
8.社会保障管理方式:政府直接管理方式;半官方的自治管理方式;民营化的市场管理方式。
9.社会保障管理的原则:集中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原则;政事分开、政监分开的原则;立法先行、依法管理原则;社会化管理原则。
10.社会保障基金的功能:提供收入补偿;均衡社会消费;激活资金市场;规避社会风险;体现社会公平。
11.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原则:多渠道筹集原则;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法筹集原则。
12.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基本原则:安全性原则;盈利性原则;流动性原则;多样性原则。
13.社会保障基金有效投资运营的条件:投资的多样性;资本的流动性;管理的规范性。
14.社会保险的特点:立法强制性;社会互济性;经济福利性;贫困的预防性;对象的特定性。
15.社会保险的功能:A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B经济功能,保证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和调控经济的发展C福利功能,通过互助经济性的制度安排进行收入补偿,预防贫困并保障基本生活16.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政府责任主体性、权利义务一致性、基本生活保障性等原则17.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点:两者的保险性质、保险目的不同;两者的保险依据、实施方式、作用和对象的不同;两者的管理体制、资金来源和保障水平的不同。
18.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基本生活保障原则;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19.养老保险的特点:政府立法,强制实行;养老保险费由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专门机构的专业化管理。
20.养老保险的功能:经济保障功能;劳动力供给的保障功能;收入再分配的功能;稳定经济的功能。
21.医疗社会保险的特点;医疗保险的普遍性;医疗保险的复杂性;医疗保险的短期性与经常性;医疗保险采取以医疗费用为准则实施给付的补偿形式;医疗费用难以预测和控制。
22.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特点:政府支持与倡导,自愿互利;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因地制宜。
23.失业保险的特点:针对的社会经济风险不同;间接目的不同;享受条件不同;属于短期保险项目,超期则纳入社会救助体系。
24.生育保险的特征: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只能是已婚女职工,范围有限;生育活动所引起的收入损失,不是社会造成的——如失业、工伤带来的收入损失,也不是不正常的生理活动造成的——如疾病带来的收入损失,而是正常的生理变化造成的;许多国家都把生育保险和疾病保险合并为一个项目,称为生育和疾病社会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给付期从生育活动前延续到生育活动之后。
25.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权利义务的非直接对应性;救助对象的限制性;救助水平的低层次性;救助手段的多样性;救助程序的法定性。
26.最低生活保障的意义: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权益的需要;是为改革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需要;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维持社会公平的需要;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企业转换机制的需要。
27.社会福利的特点:覆盖对象的普遍性;保障目标的发展性;保障方式的多重性。
28.社会优抚安置的特点:保障对象的特殊性;保障手段的综合性;保障标准的优待性;精神与物质保障并重。
第六章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发展名词解释1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在公民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遭遇各种风险致使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 “五保”:“五保”是指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给予适当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生活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的制度。
3 “三无”人员:“三无”人员是指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人。
4 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和非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