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检查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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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检查室管理制度
1.检查室由组长负责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3.统一病房设,室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8.组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放射科
2012年5月修订
放射科检查室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来检查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检查环境,进行检查前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检查、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胸牌上岗。
3. 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报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进行解释。
4. 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 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会阴冲洗、造影检查、介入治疗、乳腺检查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置室进行。
6. 对造影及介入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7. 保持检查室安静整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噪杂,不得大声喧哗。
8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及时处理。
9. 重视患者的心理护理,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
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法解决,并定时向患者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放射科
2012年5月修订
放射科检查室管理要求
1.病房保持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有消防疏散图及标示及放射防护图标。
2. 病室床单位无杂乱物品,无悬挂衣物;桌面、窗帘保持清洁、无破损、无污迹;门号按规定位置粘贴。
3. 仪器存放整齐、清洁、有专人保管,设有使用说明、使用及维修记录本,定期检查保持完好。
4. 各室家具摆放整齐、固定、整洁无灰尘。
5. 各种护理盘位置固定,盘有用物名称卡片,并有专人管理。
6. 护士站台面、水池及周围环境干净、整齐,无食物及私人用品。
7. 各抽屉、柜物品按要求放置,干净、整齐。
8. 科室走廊清洁,无多余物品。
10. 禁止随便粘贴宣传画、广告画、告示、通知及便条等。
11. 紧急通道及公共阳台不堆放杂物,保证通道畅通。
12. 垃圾筒及时清理,无溢出。
放射科
2012年5月修订
放射科早会制度
早会是科室、病区在每日清晨上班开始时间进行的会议。开好早会,对维持正常的运行秩序、保证良好的医疗、护理工作质量和环节质量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1. 早会由科主任或病区组长(护士长)主持,凡科室成员或在病区上班者均应准时到会,不迟到,不缺席,仪表整洁。
2. 每日早会由夜班医生交待前一日科室患者情况,并重点交待夜间特殊及危重患者的情况以及诊疗情况。
4.科主任、组长布置当日护理及其它工作重点,定期总结工作。
5. 主任传达各项会议主要容。
6. 早会时间应于15 至30 分钟结束,小讲课日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应影响正常护理工作。
放射科
2012年5月修订
分级护理制度
1.新患者入院每天测体温、脉搏、呼吸三次连续三天;体温在37.5℃以上及危重病员每隔四小时测一次。一般病员每天早晨及下午测体温、脉搏、呼吸各一次,每天问大小便一次。新入院病员测血压及体重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2.医师根据病情下达护理分级医嘱后,作出分级护理的标记。
(1)特级护理
1.1 病情依据:
a.病情危重,随时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b.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c.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d.某些严重的科疾患及精神障碍者。
e.入住各类ICU(重症监护病房)的患者
1.2 护理要求:
a.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必须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b.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c.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d.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e.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f.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g.由监护护士或特护人员专人护理。
(2)一级护理
2.1 病情依据:
a.重症患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患者。
b.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 护理要求:
a.随时观察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b.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防止发生并发症。
c.定时巡视病房,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d.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e.观察患者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f. 每三十分钟巡视一次
(3)二级护理
3.1 病情依据:
a.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b.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3.2 护理要求:
a.定时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给患者测量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协助、督促、指导患者进行生活护理。
c.按要求做好一般护理记录单的书写。
d.每一至两小时巡视一次。
(4)三级护理
4.1 病情依据:生活完全可以自理的、病情较轻或恢复期的患者。
4.2 护理要求:
a.按常规为患者测体温、脉膊、呼吸、血压;
b.定期巡视患者,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c.进行健康教育及康复指导。
3.根据病情变化及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变更护理等级。附:死亡病员料理事项
1.经医师检查证实死亡的病员方可进行尸体料理,护士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