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盘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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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律文书》第二章解读

《公安法律文书》第二章解读

第二节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办案人民警察在勘验 或检查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 身时当场制作的用于记载勘验或检查的客观情况的 法律文书。 制作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等。



××市公安局××分局 勘验/检查笔录


时间 2006年 7月 19日 22时 33分至 2006年 7月19日22时50分 勘验地点/检查对象 ××市××区××路××宾馆308房间 检查证或者工作证件号码 ×××××× 勘验/检查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田×× ××市公安局×× 分局××派出所民警 杨×× ××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民警 过程及结果 2006年7月 19日22时30分许,××派出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 ××路××宾馆308房间里有人赌博。接报后,民警田××、杨××于22时 33分赶到现场。 经现场勘验发现,××宾馆308房间北面窗户下方有一张方型木桌,桌面 上放有麻将一副。张××坐在桌子的北侧,宋××坐在桌子的南侧,秦 ××坐在桌子的西侧,冯××坐在桌子的东侧。张××等四人每人的桌子 上均放有现金(四人的数额不等)。 现场经认真搜索,未发现其他物证。 现场勘验于当日22时50分结束。从现场提取了麻将一副、赌资现金人民币 15830元整。拍摄现场照片一张,绘制现场图一份。
第一节 受案登记表
受案登记表是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控告、 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 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 件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受案登记表是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案件的 最初记载和原始凭证。
受案登记表
(接报单位印章) 案 由 编号:
案件来源 报案时间 报案方式 姓 名 报 案 人 接报人 简要案情: 性别 出生日期

森林公安派出所台帐全套表格

森林公安派出所台帐全套表格

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一)受理报警登记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受理报警登记表编号:第一联接警单位存根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制填表说明:1、此表由接警民警负责填写,一事一表。

2、接警时间以24小时制填写。

3、报警方式一栏在响应项画钩。

4、处警栏由主办民警负责填写。

5、领导批示必须明确具体,不得仅写同意或者不同意。

6、本登记表接警栏以上部分可以使用计算机制作,处警栏、领导批示应当手工填写。

7、“受理报警登记表”、“处境工作登记表”和“报警回执”共三联,印制时制作成三联单。

处警工作登记表编号:第二联接警单位存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制填表说明:1、处警人员填写主办民警名字。

2、处警情况由主办民警填写具体内容。

3、处警工作必须在接警后72小时内完成。

4、未查获违法人的违法人简要情况一栏可不填写。

5、不属管辖范围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在初查简要情况一栏中予以说明。

6、本表应当在处警工作结束后立即填写完毕交单位内勤。

报警回执编号:234第三联交报警人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制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二)案(事)件登记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案(事)件登记表填表说明:案(事)件类型一栏中填写刑事案件、林业行政案件、治安案件等。

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三)工作日志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志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四)社会情况统计表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社会情况统计表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五)护林基本力量登记联络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护林基本力量登记联络表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六)重点列管人员(单位)情况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重点列管人员(单位)情况表伐木人员、野生动物经营加工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列管的人员等。

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七)耳目、信息员、特情登记簿森林公安(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年月日至年月日耳目、信息员、特情登记表填表说明:1、本表系绝密材料,由内勤填写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试题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试题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打√;错误的打X)1、《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制定。

(×)2、《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所称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3、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适用对象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4、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

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的执法工作。

(√)5、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只接受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6、对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7、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

(×)8、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

(√)9、对已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

(√)10、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11、对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将《继续盘问审批表》复印、传真或者通过计算机网络报所属县、市、旗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备案。

(√)12、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批准继续盘问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填写《继续盘问通知书》,送达被盘问人,并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单位;未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

(√)13、被盘问人的家属为老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因公安机关实施继续盘问而使被盘问人的家属无人照顾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其亲友予以照顾或者采取其他适当办法妥善安排,并将安排情况及时告知被盘问人。

案卷装订顺序参考

案卷装订顺序参考

一、立卷排列顺序标准(一)法律文书类1、受案登记表;2、继续盘问审批表、继续盘问通知书,传唤证;3、呈请移送案件审批表、移送案件通知书,呈请不予处理审批表、不予处理决定书(复印件附卷),呈请终止案件调查审批表、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4、申请回避审批表;5、告知笔录;6、呈请不予受理听证审批表、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通知书;7、呈请收缴物品审批表、收缴物品决定书、收缴物品清单;8、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呈请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9、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呈请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10、送达回执;11、收取保证金通知书、担保人保证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呈请退还保证金审批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退还保证金通知书,呈请没收保证金审批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12、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13、治安调解协议书、损害赔偿调解协议书。

(二)证据材料类14、当场盘问、检查笔录,继续盘问笔录;15、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按人按笔录时间先后顺序排列);16、受害人的陈述;17、证人证言及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18、暂存物品清单;19、呈请检查审批表、检查证、检查笔录;20、呈请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证据清单,呈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呈请扣押物品审批表、扣押物品清单,呈请发还物品审批表、发还凭证;21、呈批辨认审批表、辨认笔录;22、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通知书;呈请重新鉴定审批表、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结论通知书,医院出具的伤势诊断结论、检测检查检验结论(或报告书)及结论告知材料;23、听证笔录、听证报告书;24、电话查询记录;25、违法行为人、证人、受害人、翻译人、监护人、教师等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或单位法人合法有效证明材料;26、前科材料;27、具结悔过书;28、罚没收据;29、病历、医疗费凭证等材料;30、在办案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3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三)劳教案件立卷排列顺序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其中在案卷法律文书类开头依次增加劳动教养呈批报告、审核报告、送教人员照片、送教人员综合材料。

警察街面巡逻盘查要点及笔录模板

警察街面巡逻盘查要点及笔录模板

警察街面巡逻盘查要点及笔录模板刑法解释法律查询指导案例律师手册巡逻执勤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接受路面群众的报警和求助;二是发现和调处街面纠纷;三是发现和制止街面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四是在街面发现和查获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

本文重点阐述在街面发现和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处置方法。

目录一、岗前准备二、巡逻盘查对象三、实施盘问检查四、盘问检查后续办理五、注意事项六、附:相关文书范本一、岗前准备装备检查:小组成员根据任务分工,对车辆状况是否良好,工作证件是否携带,着装是否规范,携带的武器、警械和其他相关器材是否齐全,对讲机、执法记录仪以及其他电子设备逐一检查,发现问题予以排除后方可出发。

二、巡逻盘查对象(一) 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

(二) 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

(三) 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

(四) 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三、实施盘问检查1、分工负责带队负责人应当根据现有警力和盘查对象的人数对小组成员的任务分工进行明确,盘问、警戒、检查等任务应当具体到个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2、视频记录盘问检查前开启执法记录仪,全面记录处置过程。

3、态势评估发现嫌疑对象后,巡逻民警应当根据现场情形,选择光线较好、场地开阔、有依托或者容易得到支援的场地、道路等作为盘查地点,合理站位,保持戒备,根据盘查对象的人数、年龄、性别、携带物品等因素,快速判断,采取相应盘问检查措施。

4、请求增援对于盘问对象人数较多,携带物品可疑,情绪激烈,或者盘问检查过程中矛盾激化,出现多人阻碍民警执法,暴力攻击执法民警的情形,应当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请求快速增援。

5、盘问检查(1)巡逻小组呈战斗队形拦停被盘问人。

主盘问民警,敬礼并告知被盘问人:“xx单位民警,现依法对你进行盘问检查,请配合。

请您出示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证件……” 嫌疑逃跑或者有逃跑迹象的,先控制约束,进行安全检查后再盘问。

行政许可盘问继续盘问题库

行政许可盘问继续盘问题库

行政许可判断题1、机动车检验不属一种行政许可。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审查后决定其可以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管理行为。

(∨)4、外交部门对地方政府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自办权等的审批,是外部行政管理行为,是行政许可。

(×)5、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娱乐游艺场所,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撤销行政许可。

(∨)6、某城市为控制大型批发市场重复建设,要求新建批发市场报政府审批。

这属于“公共资源配置”的许可。

(×)7、《旅行社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设定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这是设定了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的许可。

(∨)8、北京市政府为了限制外地人员进京务工可以要求外地人员进京务工必须办理进京务工许可。

(×)9、湖北省为了保护本地啤酒业,可以要求外地啤酒进入湖北时必须重新检验。

(×)10、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某一事项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只规定:“x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由国务院x部门制定。

”部门规章不能就某方面的管理设定行政许可事项。

(∨)11、规范性文件对实施上位法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12、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部门规章在原上位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可以增设行政许可事项。

(×)13、行政许可法第21条中规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主要指企业、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行政许可。

(∨)1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改许可。

这里的“规章”不包括部门规章。

(×)15、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案区使用情况登记表

办案区使用情况登记表

办案区使用情况登记表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办案中心使用情况登记表填表单位:编号:进入办案中心人员基本情况姓名name 性别sex出生日期date联系方式telephone身份证件种类cardtype身份证件号码cardNo家庭住址homeaddr进入办案中心原由案件编号: caseNo 案由: casereason □投案自首□治安传唤□继续盘问□刑事传唤□拘传□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被害人□证人□其他:reasonother文书编号: bookNo 办案民警签名:进入办案中心时间year年 month 月 day日 hh 时 mi 分管理员签名安全检查情况人身检查记录自述症状:(既往病史、是否饮酒、是否患有传染性等疾病) checkself检查情况:(体表是否有伤痕、是否饮酒以及全身检查情况) checkother检查民警签字见证人签字被检查人/监护人签字捺印随身财物检查记录物品名称及特征编号数量单位保管措施保管柜号goodnamegoodNogoodcountpercentgoodtypegoodwhere办案人员签字随身财物管理员签字涉案人员签字录。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案卷的装订顺序规范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案卷的装订顺序规范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案卷的装订顺序规范附件一、治安管理处罚案卷装订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依案立卷,一案一卷。

一、封面要求1、全宗名称部分应印制立档公安机关名称2、类别名称部分应填写“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案卷”3、案卷题名部分应分行填写“违法嫌疑人姓名:××”、“案由:××”、“办案单位:××”、“办案人:××,××”二、装订顺序1、案卷目录2、案件结果(1)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收缴/追缴清单(2)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附相应行政处罚决定书后)(3)调解协议(因调解后未执行给予行政处罚的,调解协议置于第8部分“调解”调解记录前)(4)行政处罚、终止案件调查、收缴、追缴审批表3、案件来源、受理(5)受案登记表(6)移送案件通知书(为外单位移送到本单位之通知书)(7)指定管辖决定书4、案件调查(8)继续盘问、延长继续盘盘问审批表(9)传唤证(10)检查证、审批表(1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12)抽样取证证据清单(13)扣押物品清单5、告知、听证(14)行政处罚告知笔录(15)举行听证通知书,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16)听证笔录(17)听证报告书6、执行(18)执行回执、罚没收据(19)强制执行申请书(20)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审批表(21)担保人保证书(22)收取保证金通知书(23)退还保证金通知书(24)没收保证金通知书7、证据材料(25)违法嫌疑人陈述、申辩(违法嫌疑人询问笔录、书面材料)(26)被侵害人陈述()(27)证人证言(28)辩认笔录(29)民警对挡获情况、现场情况等的证明(30)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31)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委托书(有多种鉴定、检测的,委托书分别附结论之后),鉴定、检测机构人员资质证明(32)其他书证、物证(33)违法嫌疑人身份、前科查证情况8、调解(34)调解记录9、其他(35)回避申请书、决定书(36)聘请翻译人员的通知书、聘书、相关资质证明(37)行政复议决定书(38)行政判决书(39)其他应存档材料附件二、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装订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强制戒毒、收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督系统功能需求

执法办案与执法监督系统功能需求

执法监督系统功能需求依托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立的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主要包含执法办案、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执法培训和执法信息管理五大系统。

(一)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是以“案件”为核心的主干系统,公安机关各执法部门(刑侦、治安、经侦、禁毒、交警、网监、派出所等)均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执法办案,对所有执法办案的案件、人员、物品等信息通过系统进行录入。

系统实现案件以接处警为源头,从接处警到刑事案件办理、行政案件办理、劳教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网上作业,支持案件的网上审核审批,支持各类法律文书和呈请报告的自动生成,支持支持笔录离线采集、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支持电子卷宗网上生成、审核审批短信提醒、强制措施期限提醒、自动预警提示、实时比对等功能。

整合全省刑侦、经侦、禁毒部门已建的与刑事办案有关的系统, 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 构建一套服务执法办案、服务打击破案、服务执法监督的综合性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1.1接处警子系统1.1.1业务管理要求接处警业务分为110接处警、直接接处警。

110接处警是指接受110指令后实施的处警过程。

直接接处警是指民警直接接受群众报警或民警直接发现的警情并进行处警的过程。

全省各市、县都建设有110接处警系统,并进行了“三台合一”改造,已经实现了接警、处警业务流程,并能在本地进行统计分析。

执法办案系统中的接处警子系统应把全省各市、县的接警数据实时汇集到省、市级接处警记录库中;与执法办案衔接,作为执法办案的源头信息,跟踪实现每个重要警情的后续处理。

除了基层单位可以直接受理接处警外,各级机关的专业部门也可以受理接处警。

1.1.2系统功能要求接处警系统是公安执法办案的业务起点,主要功能需求包括:(1)统一接警信息。

提供全省统一的接警信息采集平台,将110接警和各级公安机关接警的信息统一采集,统一警情编号,实现统一的接警管理。

(2)处警业务管理。

接报的警情信息和处警情况录入、处警结果的审批、警情的流转。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

行政案件装订顺序第一篇:行政案件装订顺序绍兴市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卷宗装订排列顺序1、公安行政处罚审批表43、盘问笔录2、调查(结案)报案44、讯问笔录、违法嫌疑人员亲笔供述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先附空白纸)45、询问笔录(受害人、证人)4、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清单46、现场勘验笔录,物证、书证照片5、罚款收据、银行收讫凭证47、鉴定材料6、责令限期通知书48、电话查询记录7、送达回执(可先附空白纸)49、查获、抓获经过8、执行通知书(回执)9、移送案件通知书10、继续盘问(留置)审批表11、继续盘问通知书12、继续盘问人员家属通知书(发函收据)13、延长继续盘问呈批表14、延长继续盘问通知书15、受案登记表16、申请回避审批表17、传唤审批表/强制传唤审批表18、传唤证19、延长讯问查证审批表20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21、要求听证申请书22、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23、举行听证通知书24、听证笔录25、听证报告书26、检查审批表27、检查证28、检查笔录29、抽样取证审批表30、抽样取证证据清单31、先行登记保存(处理)证据审批表3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33、返还保存物品清单34、扣押物品、文件审批表35、扣押物品、文件清单36、扣押物品、文发还凭证37、收缴物品审批表38、收缴物品决定书39、收缴物品清单40、销毁物品审批表41、销毁物品清单42、销毁记录 50、违法(嫌疑)人员身份证明51、医院伤情鉴定书、病历卡、医药费凭证、赔偿费收据等52、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审批表5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54、暂缓执行行政拘留通知书(行政拘留所回执)5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银行回执)56、担保人保证书57、退还保证金审批表58、退还保证金决定书59、退还保证金通知书(银行回执)60、没收保证金审批表 61、没收保证金决定书 62、其他需保存的材料第二篇:行政案件装订顺序行政(治安)案件卷宗装订顺序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公安行政、治安案件,卷内应当保存下列文书材料:受理案件材料;处(罚)理决定文书材料;强制(调查)措施文书材料;调查取证材料;告知材料;听证文书材料;送达执行文书材料;其他结案文书材料;需要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

继续盘问规定

继续盘问规定

公安机关继续盘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盘问工作,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第三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文明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适用对象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四条继续盘问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

严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的执法工作。

第六条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第二章适用对象和时限第七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表明执法身份后,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未穿着制式服装的人民警察在当场盘问、检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八条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不能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盘问:(一)被害人、证人控告或者指认其有犯罪行为的;(二)有正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行为嫌疑的;(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

第九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二)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三)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它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四)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它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五)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六)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七)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八)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的;(九)其它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的。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4.10.20•【字号】沪公发〔2004〕463号•【施行日期】2004.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沪公发〔2004〕463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各单位,各公安处(局):《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以下简称《公安部规定》)已于2004年7月12日发布,并将于2004年1 O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证本市公安机关正确贯彻执行《公安部规定》,市局制定了《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与市局法制办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继续盘问程序第三章候问室的设置和管理第四章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上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公安机关继续盘问工作,保证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限,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第三条本市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及时、文明和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到适用对象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第四条继续盘问工作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归口管理。

继续盘问工作的监督检查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负责,警务督察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及时抄告同级法制部门,并由法制部门将其纳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范围。

第五条继续盘问工作由人民警察执行。

严禁社保、联防队员等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从事有关继续盘问、看管被盘问人等与继续盘问有关的执法工作。

公安机关呈请继续盘问审批表示例

公安机关呈请继续盘问审批表示例

公安机关呈请继续盘问审批表示例
XXX正在对一份审批表进行继续盘问。

盘审字号为[20××]第××号。

该审批表中涉及到一名名叫XXX×的男性,出生于1980年3月20日,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

他的户籍所在地为××县×镇,现住址为××县×镇××街××号,工
作单位为××县××公司。

他的健康状况良好。

20××年3月4日晚8点12分,XXX××手提着一个电脑包,边走边东张西望。

他被当场盘问和检查,因为他所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的嫌疑。

XXX××坚称这些物品是他自己的,但是
对物品的主要特征描述不清,回答问题前言不搭后语。

警方从他的左侧上衣口袋里搜出一把螺丝刀,并从他的电脑包中发现了一张王××的身份证。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的规定,XXX××被适用继续盘问。

起止时间为20××年3月4日21时始至20××年3月5日9时止,由XXX××和XXX×承办单位××派出所负责。

XXX同意对XXX××依法适用继续盘问12小时。

××派出所印章已经盖上,负责人于××20××年3月4日21时签名。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继续盘问笔录示例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继续盘问笔录示例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继续盘问时间:20××年3月4日21时03分始至23时30分止继续盘问地点:××公安局××派出所继续盘问人:赵××,陈×,单位及职务:××公安局××派出所民警记录人:严××,单位及职务:××公安局××派出所民警被盘问人姓名:陈××,曾用名:陈×,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80年3月20日,文化程度:高中,民族:汉,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01016219800320××××户籍所在地:××县××镇××乡现住址:××县××街××号工作单位:××县××公司被盘问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20××年3月4日20时53分向被盘问人宣读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对人民警察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有权申请继续盘问人回避。

3、有权为自已辩解。

4、对人民警察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陈××(捺指印)5、有权核对笔录(如果被盘问人没有阅读能力,人民警察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有权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6、有权对错误的继续盘问申请国家赔偿。

继续盘问内容记录如下:问:我们是××公安局××派出所民警。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和《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对你适用继续盘问。

这是给你的《继续盘问通知书》,你可以自已看吗?如果不能看,我们可以读给你听。

2011版《刑警办案须知》

2011版《刑警办案须知》

刑警办案须知(一)刑警办案须知(公安部刑侦局二○○○年底编印,二○一一年四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接受案件、立案第一节接受案件……………………………………第1——9条第二节立案审查……………………………………第10——16条第三节立案…………………………………………第17——22条第二章侦查措施与方法第一节勘验、检查…………………………………第23——65条第二节案情分析……………………………………第66——72条第三节选择侦查途径………………………………第73——82条第四节查证犯罪线索………………………………第83——91条第五节摸底排队……………………………………第92——97条第六节确定重点嫌疑人……………………………第98——101条第七节缉捕犯罪嫌疑人……………………………第102——118条第八节追缉堵截、通缉通报………………………第119——144条第九节控制销赃……………………………………第145——149条第十节串并案侦查…………………………………第150——154条第十一节其他侦查措施……………………………第155——158条第三章破案、撤案第一节破案的条件和实施…………………………第159——168条第二节撤案…………………………………………第169——175条第四章继续盘问与强制措施第一节继续盘问……………………………………第176——191条第二节拘传…………………………………………第192——197条第三节拘留…………………………………………第198——209条第四节逮捕…………………………………………第210——228条第五节取保候审……………………………………第229——256条第六节监视居住……………………………………第257——268条第七节适用强制措施的特殊规定…………………第269——277条第五章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第278——290条第六章调查取证第一节询问证人、被害人…………………………第291——308条第二节人身、尸体检查……………………………第309——320条第三节侦查实验……………………………………第321——326条第四节搜查…………………………………………第327——340条第五节调取、扣押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第341——365条第六节查询、冻结存款、汇款……………………第366——371条第七节鉴定…………………………………………第372——392条第八节辨认…………………………………………第393——406条第七章审讯第一节传唤…………………………………………第407——410条第二节第一次讯问…………………………………第411——413条第三节讯问的要求…………………………………第414——422条第四节审讯方法……………………………………第423——431条第五节特殊案件审讯要点…………………………第432——436条第六节讯问笔录制作………………………………第437——447条第七节审查判断证据………………………………第448——459条第八章侦查终结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60——463条第二节移送审查起诉………………………………第464——475条第三节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第476——486条第四节侦查羁押期限………………………………第487——496条第九章案卷装订案卷装订……………………………………………第497——509条第一章接受案件、立案第一节接受案件第一条侦查人员对于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或者投案的,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制作《询问笔录》。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笔录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时间:年月日时
分始至时分止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地点:丰台镇派出所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人:,单位及职务:丰台镇派出所民警;,单位及职务:
丰台镇派出所民警
被盘问人姓名:«姓名»曾用名:无性别:«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文化程度»民族:«民族»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户籍地»现住址:«现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被盘问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的具体时间:年月日
时分向被盘问人宣读其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对人民警察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有权申请继续盘问人回避。

3、有权为自己辩解。

4、对人民警察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
拒绝回答。

以上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样。

被盘问人:
年月日时分对被盘问人拒绝签名和捺指印的,应注明原因:
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人:。

证人询问记录表

证人询问记录表

证人询问记录表日期:[日期]
询问人:[姓名]
询问地点:[地点]
---
证人信息
姓名:[姓名]
性别:[性别]
年龄:[年龄]
职业:[职业]
---
证人陈述
[证人姓名]在[日期]被[询问人姓名]进行了证人询问。

根据证人的陈述,以下是询问的要点和证人的回答:
1. 事件经过:
[证人姓名]描述了事件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以及发生的具体情况。

2. 目击情况:
[证人姓名]说明自己是否目击了事件,并提供了关于目击情况的详细描述。

3. 与涉及人员的关系:
[证人姓名]提供了与事件中涉及的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其陈述的因素。

4. 其他信息:
[证人姓名]提供了任何其他相关的信息,如关键细节、证据或其它可能对案件有影响的事实。

5. 问答总结:
[证人姓名]的陈述经过了详尽的问答。

对于每个问题,他/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回答,并在没有矛盾之处保持了一致性。

---
结论
[证人姓名]的陈述记录了他/她对事件的目击情况和相关信息。

这份证人询问记录将作为案件的一部分提交给有关当局。

---
备注:此记录由[询问人姓名]在[地点]进行的证人询问中整理制作。

完成日期为[日期]。

---
以上为证人询问记录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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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本人签名)
承办单位
丰台镇派出所
批准人
处理结果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释放或转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盘问人(签名承办人
或捺指印):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
清单编号
被继续盘问原因
继续盘问起止时间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始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入候问室时间
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入候问室。
被盘问人(签名候问室值班民警
或捺指印):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
北京市公安局
继续盘问登记表
丰公__丰__盘登字〔2008〕第号
被盘问人姓名
李兴宇
曾用名

性别

年龄
19
身份证件
名称及号码
21142219870412乡腿蓬沟村北山屯16号
现住址
丰台区菜户营刚记海鲜保安宿舍
电话
工作单位
丰台区菜户营刚记海鲜保安
电话
有无外伤

暂存物品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
备注
填表人(候问室值班民警签名):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___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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