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新版)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用好新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用好新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闽质监特[2014]298号【发布部门】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4.12.26【实施日期】2014.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用好新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的通知(闽质监特〔2014〕298号)各设区市质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检验、评审、考试机构:我省新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于2014年10月1日起投入运行,为确保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数据规范统一,现就新平台使用中的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关于施工告知事项(一)企业办理施工告知不是行政审批事项,属于监督检查事项,是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拟进行的特种设备施工情况,便于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的一项制度安排。
除车用气瓶外,其他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信息须由施工单位录入新平台,并通过新平台打印出告知单后,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规定办理。
(二)施工单位在新平台开通专用账号,是基于平台数据规范管理的需要,平台管理员无法对账号使用者的真实身份及录入的施工告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因此,受理施工告知的安全监察机构应根据其录入的告知信息及书面告知材料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暂停账号使用的,应提请相应的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
(三)施工单位、监检机构及安全监察机构从新平台上打印出具有受理编号、接收人、接收日期的施工告知单,可作为查询施工单位已经办理过施工告知的凭据。
二、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全省特种设备(气瓶除外)使用。
202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202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嘿,各位看官,咱们今天就来聊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这档子事儿。
这可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马虎不得。
我就以我10年的方案写作经验,给大家带来一份“202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系更加完善。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3.特种设备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4.特种设备安全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主要任务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建设: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确保法规与时俱进,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供有力保障。
2.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素质: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大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推动特种设备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研发新型特种设备,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
5.加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
三、具体措施下面,咱们来谈谈具体措施,这可是实现目标的硬核手段。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监管体系高效运转。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宣传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控: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特种设备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
5.加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严肃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推广特种设备安全先进技术: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
7.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四、时间节点为确保方案的实施,咱们得设定一些时间节点:1.2024年1月-3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规修订工作。
2024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4年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提高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具体工作安排1.制定特种设备监督检查计划根据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的需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内容等。
计划中应充分考虑各类特种设备的不同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2.加大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力度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宣传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醒使用单位注意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
3.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组织针对性的培训班,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知识、技能和法规政策进行培训,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查队伍的建设。
4.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的频率和密度。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维修情况和使用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
5.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6.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的宣传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新闻发布、宣传片制作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知识和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加强社会监督力量。
7.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14•【文号】市监特设(司)函〔2024〕107号•【施行日期】2024.10.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市监特设(司)函〔2024〕107号各有关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为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底,组织对市场监管总局委托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内容现场主要对鉴定评审机构资源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对鉴定评审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和鉴定评审工作结论的准确性、符合性进行资料验证。
二、组织实施为保证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人员将从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单位中选取并随机编组。
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名单将于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3天通知相关单位,请各被检查单位予以配合。
三、情况通报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并作为下一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选择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费用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不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检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
联系人:刘风艳 010—82261764王立国 010—82260381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2024年10月14日附件: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8.12.02•【字号】渝质监发[2008]255号•【施行日期】2008.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渝质监发〔2008〕255号)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特检中心:面落实市局有关2008年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目标要求,确保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基本数据的准确性,现限期强化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信息系统数据清理我市特种设备自2003年普查整治以来,由于一些区县未能真正实现动态管理,目前仍存在着特种设备底数不清等问题。
针对这种现象,市局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集中力量对已录入和导入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重新清理核对,明年3月底前完成特种设备信息的清理核对,确保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各类信息准确。
(一)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基本情况,对单位名称不规范、随意使用简称等造成同一个单位使用多个名称以及包含在这些单位名下的特种设备进行合并、清理,并结合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认真核实单位所在地址;对于已经更名的单位,要及时变更单位名称(全称),对数据正确性进行审核后保存入数据库。
录入单位信息时,应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增加该单位的重点监察内容(如设备是否在人口密集区,是否存在重点设备等信息)。
(二)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特种设备数据,剔除重复和已拆除、注销、报废的设备,及时录入漏录特种设备数据,凡已经颁发注册登记证(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均应有反映该设备基本情况的数据,并应明确使用状态和注册状态,必要时增加该设备的安全监察信息内容(如设备是否在人口密集区,是否属于重点设备等信息),确保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实际数量、基本信息与信息系统内的数据一致。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6.20•【文号】国市监特设发〔2024〕63号•【施行日期】2024.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发〔2024〕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以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为契机,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事故隐患多的落后设备,推动设备更新、质量提升、技术升级,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特种设备安全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一)推动锅炉更新。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
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
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
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
推进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
台 ,做 到一单 位一 平 台 ,在该 平 台 上 实 现 使 用 单 位 对 本 单 位 的设 备
管 理 ; 过 提供灵 活 多变 的应用模 通
式 与 完备 的业务 功能 ,并开 展量体
特 种设 备信 息化 建设 时 ,没有用 信 息 化 的方法 简单 复制传 统 的工作 模
裁 衣 式 的单 独功 能拓 展 ,吸引使 用 单 位 的应用 ,充分 发挥 大 中型企 业 在信 息化过 程 中的作 用 。这 样就 解 决 了 辽 宁省 8 % 设 备 信 息 的 动 态 5 维 护 问 题 并 可 确 保 这 部 分 信 息 的 真 实准确 。对 另外不 具备 安全 管理
辽宁省市 县 ( 区) 市 标准 化作业人员培训班
e 辽 宁省质量技 术监督局
用信息 化手段 改进工作模式
随着 我 国经济 的快 速 发展 ,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企 业 占使 用 单 位 总 数 的 2 %,归 0 属这 些 使 用 单 位 的 特 种 设 备 数 量
占到 了全省 特 种 设备 总数 的 8 %, 5
以上考 虑使 得 系统 在投 入 实际
于 消 除 事故 隐患 、降低 事 故 风 险 , 这样才能体现信息化 的真正价 值。 特 种设 备 安全 检查 必须 考虑 在
信 息化 的基 础上创 新 工作模 式 与方 法 ,从 而促进 信息 化建 设跟 进发 展 并 形成 良性 互动 ,从而使 得 特种设
辽 宁省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 在进 行
使用 单位 担负 特种设 备 数据 源头 质
量责任 的共识 ,将 原先 的 “ 你报 表 ,
我来干 ”转变 为 “ 你来 干 , 我监督 ” 。 这不 仅极 大减 轻 了监察 机构 的工 作 强 度 ,提 高 了数 据质量 ,而 且 明 晰 了特种 设备 信息 化过 程 中 ,设 备原 始信 息的录入与维护责任 。
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
二、信息化管理内容1. 设备档案管理:建立特种设备电子档案,包括设备技术参数、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2. 检验检测管理:实现检验检测信息的电子化,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实时上传和查询。
3. 安全监管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4. 事故应急处理: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快速响应和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三、信息化管理要求1. 信息录入:确保所有特种设备信息的准确、完整录入,包括设备编号、型号、使用单位等。
2. 数据更新:定期更新特种设备信息,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 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4.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和网络攻击。
四、信息化管理职责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信息的录入、更新和维护。
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检验检测信息的上传和维护。
3.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和执行。
五、信息化管理系统1. 建立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设备档案、检验检测、安全监管等功能的集成。
2. 系统应具备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安全功能。
六、监督与考核1.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违反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
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024年,我们的总体目标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提高监察效能,降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风险,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工作重点1.加强监察力量建设(1)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2)完善监察机构设置,优化监察力量分布,确保监察工作的全覆盖;(3)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和技术支持。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1)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法规和标准,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督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3)建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
3.促进特种设备行业的规范发展(1)完善特种设备行业准入制度和资质管理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和使用单位的管理;(2)加强对特种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3)加强特种设备行业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知和关注度。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1)与国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学习国际经验,借鉴国际先进标准和管理模式;(2)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特种设备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提高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1.加强监察力量建设(1)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2)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数量,完善监察人员队伍的构成和组织架构;(3)加强监察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他们履行监察职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1)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察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特种设备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1.20•【文号】质检特[2005]18号•【施行日期】2005.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质检特[200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总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经总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把关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00五年一月二十日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意见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证,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实施科技兴检,完善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奋斗目标到2007年,初步构建起适应工作需要的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和安全评价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各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得到进一步遏制,力争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控制在每年0.8起以下、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1.0人以下。
2023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使用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进行组织和人员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
第五条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活动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特种设备档案和相应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设置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第八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第二章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第九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在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设立,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第十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对特种设备使用人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特种设备使用人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和问题。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进行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五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和制度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条件。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使用日志,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责任人和维修保养人员的职责。
第十九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能力。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6.12.04•【字号】•【施行日期】2006.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文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通知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本市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真正实现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保障特种设备监察和检验两个信息化系统数据的顺畅交换,确保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内相关基本数据的准确性、唯一性、及时性,顺利实现与“金质工程”的对接。
根据前一阶段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下一阶段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 对于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管理系统中反映的超期设备要与检验机构逐台验证,已完成检验工作但检验信息未更新的,监察机构要进行及时更新。
对于确属于超期未检的设备,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现象,确保今冬明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 各监察机构要保证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实际数量与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管理系统内数量对比一致。
未进入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管理系统的设备,要及时录入。
3. 各特种设备监察机构要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协管员的作用,加强协管员现场巡查对比工作,实现实际特种设备信息与特种设备动态监察管理系统数据库内信息保持一致,真正建设好实时动态监管信息网络。
以上工作要求在2006年12月底以前完成。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要再认识,对具体工作要再推动,各区、县特种设备分管局长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要全面保障、协调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建设,各区、县特种设备监察科(处)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动态监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认真组织完成特种设备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2024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工作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特种设备的使用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给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然而,特种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成为了我们的重要任务。
在2024年,我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目标是:1. 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降低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2.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安全制度和标准;3. 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4. 提高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工作内容和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
成立了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局,组建了专业的安全监管团队,并加强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形成了合力。
2.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制度和标准。
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标准,要求企业和个人按照规定进行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测等工作。
3.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和管理。
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了从业人员档案,定期进行资质审核。
4. 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加大对特种设备的检查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管,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培养大家的安全习惯和行为。
三、取得的成绩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在2024年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显著下降。
通过加强安全监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率较去年明显下降,保障了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
2. 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了健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一、概述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是辽宁省安全监管局建设的一个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
该系统具有开放性和动态性,用于特种设备设备的注册、备案、检验、检测、运行、事故查处等方面的信息管理和监管。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将于近期正式上线,为辽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特点和功能1. 特点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信息化全覆盖。
该系统实现了从特种设备注册备案到检验检测再到运行管理各环节相关信息的全覆盖;•数字化管理。
系统实现了以纸质文件为基础的管理方式向数字化管理转变,实现了信息孪生(物理设备联通数字化设备);•监管动态化。
系统进行动态化监管,无需人工管理的情况下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反馈和报警;•数据可视化。
系统将收集的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以及可视化处理,以图标化的方式呈现给管理者。
2. 功能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特种设备注册备案。
可以便捷地注册备案特种设备,而且能够实现远程提交备案资料;•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能够监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并自动反馈设备检测情况;•特种设备运行管理。
能够监测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情况,并自动报警;•事故查处。
对于发生设备事故的情况,系统能够自动多角度进行追踪、记录和上报。
三、应用价值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的建设,从多个方面为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支持。
具体价值在以下几方面:•信息共享与互通。
各监管部门之间能够共享更全面的信息,从而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安全防范和预警。
对于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测,能够提高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违规行为检测和防范。
系统能够自动记录和反馈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偏离标准的数据情况,并对于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和防范。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也是建设“互联网+监管”新时代的重要一步。
2023修正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条例旨在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范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使用、检验和监督检验等环节。
第三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原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应遵循依法、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管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同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协助完成。
第二章设计、制造和销售特种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
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第六条制造特种设备制造企业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设备制造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制造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和先进的制造设备。
第七条销售销售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技术能力,保证销售的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销售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根据设备的性质提供相应的安全培训。
第三章安装、使用和检验第八条安装特种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的安装标准和规范,按照设备的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并持有相应的安装资质。
安装单位应当对安装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能够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健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并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第十条检验和监督检验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
特种设备的检验和监督检验工作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承担,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进行停用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分类监管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的工作制度。
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固有风险、动态风险进行考核及综合评定,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对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具有积极作用,对有效缓解人机矛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
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守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所有工作的第一位。
防止事故发生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应当充分考虑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本质安全性、管理有效性和操作可靠性等因素,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工作原则。
各级政府要把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
明确各地各有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保障相应的财政资金,逐步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投入。
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要有效履行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
(三)坚持“条块结合、差异化监管”工作方法。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为主,对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重大影响事件的公共安全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管。
以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为主,对生产要素类特种设备履行“建立台帐、实施巡查、排查隐患、宣传教育”四项监管职责。
2023年特种设备备案新规范
2023年特种设备备案新规范特种设备是指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容易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具有较高危险性的设备。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我国对特种设备的备案管理进行了规范。
2023年特种设备备案新规范将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和监管水平,以下是对新规范的介绍和解读。
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同时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针对特种设备备案管理方面的问题,2023年特种设备备案新规范应运而生。
新规范的制定是为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规范备案程序,厘清责任分工,提高特种设备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严格的备案要求和监管措施,推动特种设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内容1.备案主体责任明确新规范对特种设备备案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备案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负责自身设备的备案申报和日常管理;备案机构负责备案审核和监督检查。
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实现备案管理的科学高效运行。
2.备案要求严格提高新规范对特种设备备案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提高。
特种设备的备案申报必须提供详尽的设备信息、使用单位信息和生产单位信息等核心内容,并附上专业技术人员的签字确认。
备案材料经备案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通过备案。
3.备案制度的信息化建设新规范要求加强特种设备备案信息的管理和共享。
各级备案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备案信息系统,实现备案数据的电子化管理。
同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也要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备案信息并提供技术支持。
4.备案审核和监督检查加强新规范对备案审核和监督检查进行了加强。
备案机构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备案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备案设备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对于备案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备案机构将及时督促整改或撤销备案资格。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使用单位平台-管理员使用手册家通电子商务(大连)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单位注册 (1)第二章系统管理员权限 (2)第三章机构权限管理 (4)第四章局部工作流设置 (6)4。
1 局部工作流设置 (6)4。
2 设备流程定义 (6)4.3 修改流程 (21)第一章单位注册使用“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的所有单位用户都必须先注册,经过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建立单位账户,才能够正常进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进行各项管理工作。
在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系统网址(系统正常投用后以管理部门公告的系统网址)回车即可进入“辽宁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监管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1)点击“单位注册"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填写画面后,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选择机构信息第二步:填写单位信息第三步:填写单位管理员信息第四步:填写登录信息第五步:提交提交完成,等待省级单位审批通过后,才能正常进入“辽宁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
第二章系统管理员权限系统管理员与普通用户的最大区别在于功能权限分配不同。
系统管理员的左侧菜单栏里会显示所有菜单项;而普通用户的菜单栏里只显示授权的部分菜单项。
第三章机构权限管理系统管理员登陆自己的平台,通过“系统管理”——“机构权限管理”进入,可以对当前单位的其他系统用户划分用户组、并分配菜单。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在“机构权限管理"界面,单击右下角的“新建角色信息”.(2)在弹出框中输入“角色名称”和“角色代码",用户可以输入任意汉字、英文字母、符号、数字的组合,点击“保存”。
(3)先单击选中刚才建立的用户组,然后点击右下角的“分配角色用户",(4)单击“用户选择",从弹出的用户列表中,选择将要添加到该组的用户后,点击“确定”。
选择用户后“保存"即可.(5)以上是给新建组分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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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推进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新
版)
推进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辽宁省使用特种设备的大中型企业占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总数的20%,归属这些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占到了全省特种设备总数的85%,重点监管设备或风险较大设备均在其中。
为此,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强化了大中型企业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的建设,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用信息化手段改进工作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快速增加。
打破原有的特种设备管理方式,构建长效的特种设备监管机制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从以往的管理经验来看,构建长效的特种设备监管机制离不开信息化,而信息化的关键在于信息的动态掌握以及信息的真实准确。
如果数据质量不过关,长效监管机制也将无从谈起。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进行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时,没有用信息化的方法简单复制传统的工作模式,而是考虑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以前的工作模式,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将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
前置到使用单位。
辽宁省使用特种设备的大中型企业占使用单位总数的20%,归属这些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占到了全省特种设备总数的85%,重点监管设备或风险较大设备均在其中。
这部分使用单位均具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较高,适应信息化工作模式的需要。
为此,辽宁省的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放在了使用单位这一环节,重点打造使用单位平台,做到一单位一平台,在该平台上实现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通过提供灵活多变的应用模式与完备的业务功能,并开展量体裁衣式的单独功能拓展,吸引使用单位的应用,充分发挥大中型企业在信息化过程中的作用。
这样就解决了辽宁省85%设备信息的动态维护问题并可确保这部分信息的真实准确。
对另外不具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则短期内由监察机构代为处理,待企业进一步发展以及社会网络化进一步普及后,逐步由使用单位接手负责。
使用单位平台的应用,不仅彻底解决了以往信息化软件中容易出现的使用单位名称冗余影响数据使用的问题,而且还可引导社会形成使用单位担负特种设备数据源头质量责任的共识,将原先的“你报表,我来干”转变为“你来干,我监督”。
这不仅极大减轻了监察机构的工作强度,提高了数据质量,而且明晰了特种设备信息化过程中,设
备原始信息的录入与维护责任。
建立信息的修订完善机制
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所需要的特种设备信息,不但是设备的原始信息,还包括设备从生到死全过程所涉及到的各环节的关键信息。
这个过程中每个环节均与监察检验业务有关。
设备原始信息由使用单位负责,其他环节信息质量及变动信息的及时更新,是通过业务驱动的方式,打造监管平台、检验平台、生产单位平台等,以业务流程实现的需要实现数据共享,从而避免了数据的重复录入导致数据失真,并且实现了各环节数据的及时准确更新。
在这一过程的设计中,辽宁省质监局打破了原有的监察与检验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界限,在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必须核实调取信息与设备实物信息符合情况,对存在错误的,要通过系统中的报错功能向监察机构反馈,并由监察机构负责修订确认。
这一功能充分发挥了检验人员贴近设备的优势,通过定期检验复核设备信息的准确情况。
这种复核修订还包括使用单位的自查、监察机构的日常检查等方面,从而在系统中构建了一套有效的数据信息自我修订完善的机制,使得系统使用周期越长,设备信息越完善、准确。
明确职责权限
系统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单位与人的职责权限管理,通过流程窗功能对业务工作过程实现针对性公开,调动了相关单位的参与积极性;通过对个人工作的职责明晰以及业务提醒功能,提高了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与办事效率,从而提高了社会对这项工作的认同度。
辽宁省质监局在系统工作流程设计时,除了按照法规制度要求的标准流程进行设计外,还重点考虑了现实当中存在的大量特殊情况。
设计时,针对各种特殊情况,在标准流程的基础上进行了细节考虑,制定不同的工作解决办法,并在软件中实现相应的功能,同时特别注重痕迹管理,明晰处理这种特殊工作人员的权限、处理流程、并做痕迹保留使之可清晰追溯,这样做有利于杜绝越权违规操作,同时还使得现实工作中大量存在的现实问题在系统中都可以得到合理、可控、有效的解决。
以上考虑使得系统在投入实际使用过程中得到了基层单位的认可,并得以顺利实施。
信息化推广应用的几个关键点
2010年初,辽宁省开始信息化试点应用。
目前全省88个监察机构,32个检验机构,1346个生产单位和1万0825个使用单位应用了监管系统,注册用户达1万3856人。
全面实现了网上设备注册登记、安装
告知、报检与检验,以及使用环节现场检查等功能。
一年中,实现网上告知特种设备1万4510份(涉及设备7万2480台),检验约请9405份(涉及设备4万9312台),过户、移装和报废申请557份(涉及设备1437台),受理停用设备4163台,监管系统已经成为省局掌握全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状况、了解市(县)区业务工作实际、定期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掌握工作重点和实施日常安全监管等工作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成为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平台,有效地提升了辽宁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
系统应用过程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必须与现实工作紧密结合。
特种设备信息化的建设归根结底是要服务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因此必须最大化的覆盖相关业务工作。
只有这样的信息化才满足于基层的实际工作需要,才有生命力。
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必须着眼于解决传统工作模式下难以解决或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和矛盾,有利于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风险,这样才能体现信息化的真正价值。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必须考虑在信息化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模式与方法,从而促进信息化建设跟进发展并形成良性互动,从而使得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给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带来了诸多选择,用于丰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手段,或使其服务于新的管理模式。
因此,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必须着眼信息技术的发展。
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本身需要跟随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从而对使用者提供更好的使用感受。
诸如电子地图在信息呈现方面的优势,物联网技术对移动设备监管方面的优势、三维模拟技术在实际操作培训考核方面的应用、视频传输技术在事故应急处置方面的应用等,对于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都具有重要应用意义。
三是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必须依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与支持。
各省在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需要国家及时掌握情况,在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时充分考虑信息化的需求,作出适合的修订,以促进信息化的发展。
工作应用深度还需要国家在法规建设方面加以指导,尽快使得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有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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