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矿井安全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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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矿井安全的几点思考
【摘要】在我国煤炭矿井建设安全事故频发的严峻背景下,需对矿井安全的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确保建设矿井顺利投产,从安全理念、隐患整改、安全制度、加强投入、严格监管等方面出发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必须加强施工过程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制度建设,科学施工,严格执行建设矿井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全面建设安全矿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建设矿井事故频发安全思考
自2008年开始,山西省就开始实行煤炭资源整合,之后陆续推广到河南、山东、内蒙古、陕西等省份[1]。这几年来,我国加快了煤炭资源整合的步伐,但在资源整合后,由于基建、技改矿井数量多,技改时间长,加之有些矿井资金投入不到位,造成了企业安全隐患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不安全局面[2]。同时,矿井建设安全问题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相关领域的人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3-5]。因此,对矿井建设安全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
1 存在问题
到目前为止,建设矿井频发安全事故,安全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如表1所示列出了近年来几期典型的矿井建设事故。
通过对矿难事故的分析发现,造成事故频发的主要问题是: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安全规程》;劳动组织管理混乱,施工方为了经济利益赶工期、赶进度,同时安排多个
掘进面进行作业,作业人员过多且较集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施工过程中存在违章行为,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后,没有按规定及时撤人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安监机构齐全,监管人员缺位,停工停产整顿期间擅自违法生产;在利益驱动下,以技术改造为名,掩盖非法生产。针对矿井建设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2 安全措施
反思事故教训,是把握安全生产客观规律、举一反三加强整改的必要措施。也只有从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敬畏客观规律,落实安全责任,才能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建设矿井顺利投产。否则,换来的只能是安全工作的一纸空文和矿难悲剧的频频上演。经过对于矿井安全建设的思考,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如图1所示。
(1)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首先要将“安全就是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矿建员工共知、共享,要唤起每位员工“违章就是事故、事故意味死亡”的意识,做到每干一分钟、谨慎60秒,时刻如履薄冰、时刻如临深渊。还要将煤矿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位员工的思想、意识、操纵、行为;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如果稍有大意,必然出事,而且事故残酷,一旦发生不可原谅、不可挽回。因此,要在提高安全保证程度的基础上做到“预测、预知、预警、预报、预防”。
(2)做好各种隐患排查,防患于未然。自2011年3月份以来王家岭的20101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
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结果酿成一场悲剧。王家岭矿难用血的事实告诉我们隐患排查的重要性,所以平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小题大做。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一定要有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心,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安全问题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解决“不得病”的问题。同时还要完善隐患排查制度,用安全系统工程理论指导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安全检查的程序和内容,实现由随机检查向规范检查、由现场检查向系统检查、由具体隐患检查向过程管理检查转变。实现“从上向下查隐患”,做到超前防范,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给安全施工带来的危害。
(3)坚持“物探、钻探、问探”三结合,防治矿井水害。过去煤矿机电运输事故、顶板事故、瓦斯和透水事故约各占事故总量的三分之一。近年来,随着机电运输、矿井支护技术的快速发展,而瓦斯抽采利用、煤矿水文地质勘探技术进展较慢,事故比例发生了改变,瓦斯和透水事故成为当前和今后安全防范的重点。而最近两年,我国建设矿井发生的透水事故中,老空透水事故占水害事故的80%左右,主要原因是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在有透水征兆的情况下仍违规作业。所以针对整合矿井周边煤矿的水文地质不清、老窑采空区积水情况不明等问题,必须坚持“物探、钻探、问探”三结合。同时要严格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建设矿井必须坚持“有
掘必探”,物探、钻探相结合,长探、短探相结合,并保证钻探验证、保证安全距离。对于可疑区域,要采取防止老巷漏查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全方位、全角度钻探。在物探、钻探的同时要结合“问探”,走访老工人、开展历史调查,询问小窑采空、老巷分布、积水积气等情况。同时还要研究利用石油、煤层气开采的压裂技术从地面打钻抽采空区积水的可行性,从根本上防治治理重大透水事故隐患。
(4)加大对矿建施工企业的投入。随着矿建体制的改革,施工企业内部职工组织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批劳务工、分包队伍介入到施工项目中来,逐渐成为施工队伍的主要力量。由于劳务工、分包队伍的素质较低,给工程施工带来较多的事故隐患,也给矿建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管理难度。近年来,建设矿井发生的伤亡事故中,涉及人员80%是劳务工和分包队伍的职工。因此,有必要对劳务工、分包队伍进行培训。同时企业还要逐步减少外包队伍,培育更多的自有核心队伍,来提高建设队伍的安全素质。与此同时矿建企业还要加大对装备的投入。
(5)加强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建设矿井的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完善。因此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治水机构,确保组织机构和人员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生产、通风、机电等技术部门的技术管理要覆盖基建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审设计、审措施时,这些部门都要参加。规范各单位对有关技术资料的审批流程,特别是对各煤矿灾害防治计划的会审,
要结合全面采掘计划,分析瓦斯、水文地质等情况,每月进行预测预报,每年将灾害防治计划贯彻到每位职工,让职工掌握灾害防治的基本常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业务保安,进一步落实各级规划、设计、基建、生产、技术、调度、安监以及人力、装备、物资供应等部门的业务保安职责,同时加强对建设矿井的指导和检查。
(6)加强在建建设矿的管理。严格落实基建矿井的建设单位负安全监管总体责任和施工单位负安全施工主体责任的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齐监管人员,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双方协调共管。按照招投标法和设计文件等要求,做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确保参建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提供经有关机构评审、备案的地质报告;严格按照经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和管理,严禁随意压缩工期。全面清理整顿煤矿施工队伍,严格准入条件,包括井巷施工、机电安装以及探放水施工等,要严把队伍资质、人员资质,防止转包和非法分包。加强外包队伍管理,加强技术交底与生产协调,防止以包代管和“两张皮”现象。
(7)坚持“技术、施工、安监”三统一,形成良性互动。技术、施工、安监既有分工侧重,又要相互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统一体。技术措施是创造安全作业环境的第一步,必须确保科学性和针对性;施工就是按照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现场兑现;安监就是监督、检查和反馈。安全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技术、管施工必须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