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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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孟德斯鸠对古代中国研究

[摘要]《论法的精神》一书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在世界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通过对中国政体、礼仪等方面的描述,并对我国法律、政治体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理性分析,同时对儒家思想进行剖析。文章着重分析孟氏对中国法律政体、风俗礼仪等研究。

[关键词]孟德斯鸠,政体,地理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著名的思想家、法学家,是近代资产阶级政治与法理学思想体系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同时也是近代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之一。他的著作主要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和《论法的精神》,特别是《论法的精神》一书,是他毕生辛勤研究的最后成果,为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认识。初读《论法的精神》一书,笔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它包含了太多的内容,政体、法律、宗教、地理、礼仪等涉及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此广阔的范围,如此深远的历史居然浓缩在一本书中,它所包含的内涵不得不令人反复思索。

首先对此书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此书通过论述三种政体的法律、原则、教育与地理等阐述了法的精神。他认为法律应该同已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为此他把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君主政体则由单独一个人执政,所有人都听从这一人的命令与指挥;而专制政体是一个人依照其反复无常的意志来统治整个国家。他认为各种不同性质的政体需要不同的法律,若缺少原则,这些政体则无法运行。孟德斯鸠极力赞扬良好的政体,同时对专制政体做了无情的抨击。同时他提出了三种政体的原则: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君主政体是荣誉,而专制政体则是恐惧。

《论法的精神》共31章,其中有21章涉及到中国,共有九节完全是以中国为主题。孟德斯鸠阅读了传教士们所讲述的关于辽阔的中华帝国的资料,对中国有自己独到的认识,对中国的国情进行了独特解读。孟德斯鸠被认为是中国文化的批判者,尤其是他对中国君主制度的批判,但是他对中国并不是全盘否定。整体上看,他对中国的评价褒贬参半。下面笔者将根据自身对此书的理解对孟德斯鸠的中国观作一些简单介绍。

一、政体和法律方面

孟德斯鸠本人并没有来过中国,他所得到的信息难免有失实之处。他一直对中国政体很感兴趣,他对中国的了解主要是根据到过中国的传教士和旅居法国的中国人的描述。但是他并不完全同意传教士所说的“它的政体的原则是畏惧、荣誉和品德兼而有之”。并通过地理因素、人口因素和政府职能方面阐述了原因。他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可能如下:第一,他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君主国家,没有荣誉可言。古代中国的“子罪坐父”制度就是从专制思想产生出来的,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典型表现,这一制度说明了“荣誉”在中国是根本不存在的。此外,他还从中国的地理和气候方面对此加以论证,中国地大物博,气候适宜居住,适于人口繁衍。但人口与地域严重失衡,常常不能解决温饱问题,此时人们为了生存会想尽各种办法,甚至是发动暴乱。为防止人心不稳和社会暴乱的发生,君主会提前采取强暴的方式预防、制止暴乱和腐败,而这种强暴的方式就是一个专制国家的表现,当然我们并不能一味地否认这种做法,毕竟在当时的中国,生存才是最重要的。第二,孟德斯鸠认为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有单独一个人按照

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国家里,虽然形式上存在可施行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却很不全面,国民往往不清楚法律规定。因为这种法律代表的是君主意志,皇上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借用一个罪名随意剥夺一个人甚至一个家族的生命。

不可否认,孟德斯鸠在论证中国专制主义的同时,也不乏对中国政体与法律的褒扬,他对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包含共和主义和君主主义精神的这种混合复杂式的政治体制也表现出了好奇与不解。这主要体现在,“在中国,抢劫又杀人的处以凌迟,对其他抢劫就不这样。因为有这个区别,所以在中国抢劫的人不常杀人。”表现了中国掌握的罪与刑的比例适当,这罪刑适当的法律体制在专制政体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同时他对中国把礼仪、风俗、法律等混淆在一起也颇为赞赏。

二、中国的风俗与礼仪

该书中用了大量篇幅介绍了中国的礼仪与风俗。孟德斯鸠对中国的礼教是持完全肯定甚至赞赏的态度,把中国称为礼仪之邦,他认为“礼仪”是中国皇帝成功维持其统治的根本原因,“我想这就是专制政体的中国却又具有宽和政治的根本原因吧。”中国以礼治国,而不是采取严厉的刑罚,这是共和主义的体现。他认为,中国的立法者把宗教、法律、风俗、礼仪混在一起把这些都当作道德,都认为是品德,大家墨守陈规的东西就是礼教。中国人崇尚礼仪,大多有着良好的道德风尚,人民勤劳俭朴。他特别用一节介绍了中国的良好风俗,极力赞扬了中国皇帝每年亲耕,以鼓励人民从事耕耘的行为。

中国儒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思想表现的尤为明显,大家似乎都有着尊老爱幼的品质。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小细胞的组合体,所有家庭都强调尊敬父亲,所有人尽一切力量维持父亲的尊严,这种尊老爱幼、尊敬父亲的“习俗”已成为中国民众的普遍精神,也使人民养成了宽厚待人的良好品质。

他看到,中国人的宗教观念非常薄弱,将基督教传入中国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里所有人都信奉儒家思想,这虽然不是宗教,但是却真的能够令人信服甚至是恐惧。在介绍中国政体的特质时,他认为中国人已经把礼教刻在心里了,因为中国人一生的很大一部分时间都在学习礼教,礼仪和风俗都是教育的内容。人民都普遍认为礼教、道德才是一个人真正特质的体现,所以在中国以礼治国比以罚治国更加行之有效。他详细分析了将中国将宗教、法律、风俗、礼仪结合的原因,中国立法者认为服从是维持太平的最适宜的方法,所以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民服从,而在中国“风俗代表法律,利益代表风俗”,君主用礼仪控制着人民的思想进而控制其行为,当人民的思想被儒家礼教所教化的时候,君主控制国民的行为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当然此时的礼教依已然成为一种统治工具,所以说礼教对中国君主的君主专制起着重要作用。为此,他告诫中国统治者,“当中国政体的原则被抛弃道德沦丧的时候,国家便将陷入无政府状态,革命便将到来”。孟德斯鸠在赞赏中国礼仪的同时也看到了它的弊端。他并不像伏尔泰那样,将古代中国看作是一个理想的国度而高度赞扬它的儒家文化,相反,他对中国儒家文化进行了理性的批判。我们知道孟德斯鸠一向主张法治,而不是德治。在他看来,只有良好的礼教对于一个国家的安宁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将其演变成明文的法律规定才可以真正令人信服,才可以约束人的行为,特别是君王的行为。他又指出中国儒家文化因循守旧,中国人只是一味地遵循几千年的儒家文化,却不懂得让其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更新。“今天的法律、风俗、习惯甚至是那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习惯,如衣服的式样,和一千年前的相同”。

三、孟德斯鸠中国观的产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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