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新闻报道规定 [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及县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及县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相关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会议报道1、全县重大党务、政务会议,如县党代会、县委全委(扩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协全体委员会等,根据大会新闻报道方案,新闻媒体应在重要时段进行及时、准确、充分地报道。
会议文件及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人名单,按报道方案规定和要求予以刊播。
2、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新闻播报不超过2分钟。
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可安排广播电视直播,其他的一般不安排。
除主要领导外,电视报道一般不出同期声。
3、除上述会议外的其他重要会议,如: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协常委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等涉及全局、有重要影响的会议,报道时长不超过分钟。
除主持会议或阐述中心议题的领导外,其他出席会议的领导不列名报道。
4、有县级领导参加的专业或行业性会议,报道时长一般不超过1分钟。
县直部门、乡镇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报县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长由新闻媒体视新闻价值自主决定。
5、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除一年一度的全县代表大会可由新闻媒体报道外,其它会议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二、县级领导活动报道6、县级领导出席的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重点报道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影响的领导政务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一般性活动不作报道。
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一律不播发特写、综述等。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视情况报道,其他领导的工作指示、批示一律不作报道。
除重大项目工程和县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外,县级领导参加的一般性剪彩、庆典、展览和文体活动,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就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依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按照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控制领导公务活动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增加基层群众新闻量,不断提升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适用范围1、领导干部指**副县级(包括副县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2、新闻媒体指**县域内新闻媒体,包括**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日报》、**政府网、手机报、手机微信平台。
3、新闻报道指为领导干部调研、会议、下乡等公务活动采写、拍摄的报道、通讯、图片、视频等正式性、公布性新闻新资讯。
三、实施原则1、减少数量,调整结构。
减少领导干部一般性会议、调研、慰问等报道数量,报道量要比去年减少30%以上。
增加基层群众新闻报道量,增加问题性新闻报道比重。
2、注重质量,强化引导。
领导报道要改变模式,要对领导关注事件本身、领导决策及背景做为报道的重心,加强引导性。
3、加强跟踪,督查落实。
对重点报道过的领导公务活动新闻,要及时跟踪,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四、具体措施(一)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县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县级领导出席各种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确需报道的要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1、压缩会议活动报道篇幅。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县性会议活动,县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出席的,新闻播出(发)电视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报刊文字稿不超过1300字;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部分出席的,新闻播出时长一般不超过2分钟,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其他县级领导部分出席的,新闻播出简短消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字稿不超过500字。
【制度】新闻联播规章制度
【关键字】制度【第一部分】时政报道规范一、关于改进会议、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原则1、精简规范领导同志的新闻报道。
正省级领导、省委常委参加的会议、调研、活动等新闻,在《新闻联播》中报道;其他副省级领导为主出席的会议、活动等新闻,原则上在新闻频道《新闻在线》中的“时政要闻”板块播出,如有特殊情况,如省领导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领导机关专门提出报道要求的会议活动,经请示台领导后可酌情在《新闻联播》播发;如会议、活动本身涉及全省重要的经济动态、政策发布、民生信息、灾害与突发事件等,《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进行报道,凡报道的消息,出席的副省级领导都要给画面、提名,并做到声画对位,原则上除省领导外不再用其它参会人员画面。
2、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新闻,安排在《新闻联播》头条播出,其他时政新闻由黑龙江电视台根据新闻规律和社会效果自行确定播发顺序。
如涉及重大会议活动或重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商请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等有关方面确定播出顺序。
3、新闻通稿播出时长超出规定的,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另有要求外,允许黑龙江电视台对新闻通稿进行一定修改,但不得改变领导同志讲话部分的结构、要点和主旨。
稿件修改之后,要通过相关渠道与领导同志进行汇报沟通。
4、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会议活动的新闻,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办法执行。
5、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6、例外情况,按职权范围请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或省委宣传部。
二、关于会议类新闻的制播办法1、省党代表大会、省委全会、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活动新闻,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另有要求外,《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4分钟(含导语)。
2、重大会议活动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的会议新闻,《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2分钟;其他省委常委出席的,《新闻联播》播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导语);其他省领导同志出席的,《新闻联播》视新闻价值作报道,也可在其他新闻节目中播出。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
新闻宣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管理,严肃新闻宣传纪律,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中央、盛市县委相关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分工负责的管理机制。
县委宣传部在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县新闻宣传和互联网意识形态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归口管理。
县委外宣办、县广播电视局和县信息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新闻宣传管理和网络管理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党(工)委、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新闻宣传管理工作。
第二章宣传导向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遵循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中央及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第五条新闻宣传中需要牢牢把握以下五个方面:(一)报道中央和盛市、县重要决策、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要活动,以及宣传重要成就、重大典型等,要与有关规定、要求和安排一致,需要按规定报审的,必须事前报相关部门审定,不得随意报道。
(二)涉及民族、宗教、人权、金融、经济、科技、军队、武警、公检法司的报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三)报道突发事件、敏感问题、重大事故、重要案件、严重疫情、严重自然灾害及其预测等,要与有关规定、要求和口径一致,有利于社会稳定,不得自行其是。
(四)批评性报道要从正确的立场出发,着眼于大局,有利于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有利于改进工作,有利于问题解决,有利于社会稳定,把握好分寸和尺度。
(五)舆论监督要适时适度,对群众提供的舆论监督线索,新闻媒体要派本单位记者采访核实之后才能报道。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为了贯彻落实XXX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要求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特制定了本制度。
本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精简务实、注重效果,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控制领导公务活动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增加基层群众新闻量,提升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副县级(包括副县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和县域内新闻媒体,包括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电台、《日报》、政府网、手机报、手机微信平台。
新闻报道指为领导干部调研、会议、下乡等公务活动采写、拍摄的报道、通讯、图片、视频等正式性、公布性新闻资讯。
实施原则包括减少数量、调整结构,注重质量,强化引导和加强跟踪,督查落实。
具体措施包括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压缩报道篇幅,只报道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大的会议活动,严格控制时长和字数。
对于县领导出席部门会议、行业会议、议事协调会议,只播发标题新闻或不做报道。
同时,加强基层群众新闻报道量和问题性新闻报道比重,加强引导性,对重点报道过的领导公务活动新闻进行跟踪,督查落实情况。
2、为规范考察调研活动报道,根据参与领导层级不同,限制新闻播出时长和文字稿字数。
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报道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报道。
3、重大会议活动的报道工作,按照会议新闻报道工作方案和有关办公室提出的报道工作意见执行。
4、限制县级领导的新闻报道次数,每人一天内的电视新闻报道不超过2条,每期报纸只安排1条新闻。
5、县领导参加部门行业汇报会和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会议一般不作报道。
6、县领导参观展览、观看文艺演出的报道只关注活动情况,不报道领导个人。
7、取消部门单位一般性报道,重要活动只播发简短消息或口播新闻,一般性会议、活动不安排记者采访,可由活动单位编发信息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编发。
改进新闻报道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新闻报道的实施细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新闻报道的实施细则》,贯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落实“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要求,结合我社实际,就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新闻报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市委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和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详细报道。
出席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文字报道一般不超过800字;专职副书记的文字报道一般不超过600字;其他常委文字报道一般不超过500字。
二、全市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会议报道遵循新闻传播规律,以宣传效果为重点,从工作实际出发,不完全以出席领导的职位决定报道的规格、排序,不必报道所担任的全部职务。
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会、市人代会、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会议等全市性重要会议,要在一版重要位置报道。
以市委、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名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举行的重大活动,日报要在一版重要位置报道,字数不超过600字。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不以市委领导同志是否出席而以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字数不超过500字。
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不突出报道出席会议的领导个人,要在深入挖掘会议中透露出的重要价值的新闻信息,进行生动客观的报道,500字左右。
三、市委常委调查研究活动的新闻报道不作工作预安排和常规工作报道。
考察调研活动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考察调研、检查工作,随行记者一人,稿件800字以内;其他市委常委、副市长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由各县区记者站记者采访,稿件500字以内;人大、政协副职一般不予报道。
市领导到县区调研、检查工作属同一主题,周期长,最后综合发一篇稿件。
领导新闻报道规定 [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
领导新闻报道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精简和改进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及活动的新闻报道,压缩篇幅和时段,更有效地发挥会议报道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道领导同志的活动,要讲究报道艺术、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第三条县委全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协常委会召开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县性会议活动,县委书记、县长出席的,《**新闻》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台的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其他县领导出席的,《**新闻》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
新闻单位可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和新闻价值适当把握。
领导同志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第四条县委常委、副县长听取部门行业汇报的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各类议事机构及其办公厅(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对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及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
第五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县级领导参加会议活动的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要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
第六条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到基层调研可安排随行记者,作一次性综合报道,《**新闻》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台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第七条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到基层考察调研,不派随行记者,活动内容有价值确需报道,由随行人员或当地媒体记者提供稿件,作一次性简要报道,《**新闻》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时长不超过2分钟。
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
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强宣传工作、深化政治文化建设,提高宣传报道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对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进行改进。
以下是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
一、建立科学的宣传工作机制。
要加强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和考核,建立健全全媒体、多渠道、多样化的宣传工作机制,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统一调度、集约化利用。
同时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和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新闻收集、编辑、发布技能培训。
新闻报道素质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素质之一,对这一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是宣传报导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加强对新闻编辑、摄影、采访等多种技能的培训和提高,提升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
同时,对于个别领导同志的言论,要加强审核、校对等环节的把关,避免因失误等原因,影响到工作和形象。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思想性和针对性。
在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中,要坚持抓住重点,深入挖掘,突出思想性、针对性,把握政治、发展、民生等上位要求,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穿其中。
既注重报道的新闻价值,又要注重报道的美感价值,以严谨的态度,生动的语言,优美的形式,深入浅出,传达党的声音和形象。
四、加强与社会舆论的互动。
在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的报道中,要积极与社会舆论进行互动,及时领会社会反映;同时,也要及时回应和解释,使得报道更全面、更真实、更具说服力。
有些情况下也要主动与读者、观众、听众、网民进行互动交流,把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反映给领导,让领导更贴近人民群众,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五、加强宣传实效评估。
在宣传工作中,要时刻关注宣传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要通过定向调研、先进经验交流、宣传标杆评定等方式,对宣传工作的效果和成效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和措施。
探索建立业务拓展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激励机制,提高宣传工作推进和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新闻宣传八项规定
新闻宣传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全称是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关于改进新闻报道工作方案
关于改善新闻报道工作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应依据工作必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断定是否报道。
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做报道。
搞好涉及全年工作布暑、出台重要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和影响作用的会议和活动的报道。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一般发综合消息或"一国一报"的简明新闻。
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要按照精简务实的原则,简化职务称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
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扬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
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媒体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最近发起一个名为"昨天你读报纸了吗"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国报纸读者的平均年龄超过了45岁,30岁以下的报纸读者不到10%,而50%以上的读者超过了65岁。
传统媒介受众老龄化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早在2004年,一项针对北京市场进行的调查显示,北京综合性报纸读者的平均年龄已超过41岁,报纸读者老龄化趋势开始加速。
但皮尤这次调查的另一层含义——报纸读者年龄结构不合理,可能比老龄化的问题更特别。
在层出不穷的新媒体面前,如何赢得年轻读者,是关系传统媒介生死存亡的问题。
年轻人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是互联网打通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也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利用网络,既可以延续传统媒体的风格和品牌,又可以吸引青年读者的注意,实现新闻内容的多次传播。
因此,围绕着互联网进行革新、融合、转型,成为很多传统媒体高举的大旗。
在过去,报纸就是报纸,电视就是电视,很少听说有报纸转型做电视这种事情。
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媒介的界限。
今天,无论规模大小、实力强弱、口碑凹凸,传统媒体纷纷进行媒介融合的施行,从开网站开始,论坛、博客、微博、微信……基本上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没落下,新媒体迅速崛起,传统媒体居功至伟。
关于进一步改进及规范会议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精简篇)
关于进一步改进及规范会议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及规范会议新闻报道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XX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及规范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意见>》(云办发〔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新闻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及规范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进一步改进及规范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报道,提高报道质量,增强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实现XX富民强市新跨越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性原则,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市级新闻媒体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报道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措施,宣传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心系群众、执政为民,达到宣传党的主张、上情下达的目的,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推动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注重实效,适当控制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报道数量。
市级新闻媒体要着重报道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减少一般事务性会议和活动的报道。
XX日报头版不宜过于集中报道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新闻,可以向其他版面适当分流;除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两会等外,XX人民广播电台、XX电视台主要新闻栏目关于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时长要严格控制在6至8分钟以内,其余时段主要报道基层干部群众的实践活动和取得的成效。
(三)坚持三贴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市级新闻媒体要把镜头更多地对准基层干部群众,把版面更多地让给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宣传基层干部群众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动实践和典型。
改进领导活动和会议报道的路径选择
阐述了过年 “ 悠着 点” 的重要 意义 , 使 读 者加深 了理解 , 打下 了深深 的烙印 。
幽默诙谐 的语 言 ,能使严肃 的问题 轻松化 , 浅 近的道理引 申化 , 陈旧的问题 新颖化 , 空泛的道理切实化 , 静 止的事 物 拟人化 , 庄重 的道理风趣化 , 复杂 的问题
改 进 领 导 活动 和会 议 报 道 的路 径 选 择
口郭雪 峰
( 驻 马店 日报 社 , 河南 驻 马店 4 6 3 0 0 0 )
领导活动是党报的新 闻富矿 ,事关 国计 民生 和公众利益 , 干部群 众都 关心。
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 ,时下会议和领导 人 活动新 闻报道 的腔调 大多是 这样 的 : 某某会议于某月某 日在某地召开 ,领导
闻素材 ; 多关 注读者 的所思所想 , 增强报
道 的针 对 性 和 吸引 力 。二 是 要 坚 持 实 事
意见 对 报 纸 有 着 巨大 的 影 响 力 。 如 果 没
者。 没有读者的报纸是没有生命力 的, 宣
有他们 的支持 , 报道的改革 寸步难行 。 从 实际情况看 ,河南省驻马店市委印发 了 《 关 于进一 步改进会议 和领导 同志活动
出, 留有余地 , 要妥 善安排好 节后生 产 、
生 活资金 , 做到有备无患。吃喝 , 过年大 吃大 喝 , 如今越来越 甚 , 医院的急诊室就 “ 热闹” 起来 ; 至于酗酒 滋事 、 因酒精 中毒
简单化 , 抽象 的道理形象化 , 美 的因素优
美化 , 信息 系统条理化 。 新闻评论者应该 是运用语言和幽默语 言的大师 。要努力
导 活 动 和 会 议 中贴 近 实 际 、 贴近生 活 、 贴
改进和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
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要求,就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吉县县委常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要求,按照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改进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工作,严格控制领导公务活动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增加基层群众新闻量,不断提升新闻宣传报道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新闻价值和社会效果,更好地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适用范围1、领导干部指吉县副县级(包括副县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
2、新闻媒体指吉县县域内新闻媒体,包括吉县电视台、吉县人民广播电台、《今日壶口》、吉县政府网、手机报、手机微信平台。
3、新闻报道指为领导干部调研、会议、下乡等公务活动采写、拍摄的报道、通讯、图片、视频等正式性、公布性新闻新资讯。
三、实施原则1、减少数量,调整结构。
减少领导干部一般性会议、调研、慰问等报道数量,报道量要比去年减少30%以上。
增加基层群众新闻报道量,增加问题性新闻报道比重。
2、注重质量,强化引导。
领导报道要改变模式,要对领导关注事件本身、领导决策及背景做为报道的重心,加强引导性。
3、加强跟踪,督查落实。
对重点报道过的领导公务活动新闻,要及时跟踪,对落实情况进行反馈。
四、具体措施(一)简化会议活动新闻报道。
县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县级领导出席各种会议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确需报道的要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1、压缩会议活动报道篇幅。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县性会议活动,县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出席的,新闻播出(发)电视视频时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报刊文字稿不超过1300字;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部分出席的,新闻播出时长一般不超过2分钟,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其他县级领导部分出席的,新闻播出简短消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文字稿不超过500字。
关于规范电视会议新闻及市领导调研活动报道的几条规定
关于规范电视会议新闻及市领导调研活动报道的几条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电视会议新闻及市领导调研活动新闻报道做法,根据市委宣传部领导的要求,结合广电中心自身实际,特制订以下规定:一、一类会议报道要求主要指市两会、市委全全、市政府全会。
拍摄时必须带三角架,画面稳定、清晰、大气;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有特写镜头,在文稿中也必须有出席会议领导的名字,作主报告的领导特写要多次出现。
根据会议实际内容,文稿篇幅要详尽,全面。
二、二类会议报道要求主要指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召开的各类常规性会议。
譬如工业经济会议、农村工作会议、人才工作会议等等,这类会议报道,在主席台上就座的领导要有画面出现,可采用慢移镜头或几个人一组镜头,主要领导讲话时用特写镜头,在文稿中写明出席会议的领导名字,文稿内容翔实,适当插入资料画面。
三、一般性会议报道要求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一般性会议重点突出被广大群众所关注的有效信息,一般市领导讲话尽量做到简略,甚至一笔带过;对部门组织的会议原则上只报道会议传递的相关信息,如有市领导出席,只出镜头,不报道具体讲话内容;如果部门会议信息量不大,一般作简讯处理。
四、市领导下基层调研报道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基层调研活动采访报道,由市委宣传部或市政府办公室通知为准。
一般情况下,不接受街道镇或部门的采访联系(两办委托部门或乡镇联系的除外)。
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视察由人大办、政协办通知为准。
记者在拍摄调研活动时,主要领导要有特写镜头,在条件可能情况下,多拍摄领导室外或深入企业、田头等镜头,少用会议镜头。
五、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受以上规定约束:1、规格提高的(如人才工作会议);2、特别背景下的(如发生突发事件后);3、有关领导特别交待的。
2011.1.30。
八项规定 六条禁令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规定解读规定本身其实就是改进工作作风的范本。
无论是“轻车简从”,“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的细致和坦率,还是“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的真诚和坚定,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正以身体力行的方式,为端正党。
规范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
关于会议和领导活动报道的规定(讨论稿)按照“党报晚报兼容”办报思路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报道方式,让要闻版腾出更多的版面加强对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反映民情、服务基层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增强可读性、贴近性,特制订本规定。
一、报道范围、每年一度的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报纸要闻版作全面报道,并根据会议要求,开设专版、专题深入广泛进行宣传报道。
、市委全委会、市纪委全会、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根据会议内容作重点报道。
、本市举行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重要节日和纪念日集会等,可作重点报道。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召开的年度代表大会,作一次性报道。
、上级召开的各类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出席的,作一次性简要报道;其他情况一般不派记者、不作报道。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分管领导出席的工作例会、各部门会议、其它工作性会议和事务性活动,一般情况下可派记者但不作会议或活动报道,鼓励记者挖掘有价值的新闻做好相关报道。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基层考察、调研或出席重要活动,作一次性报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副书记下基层考察调研或出席活动,可发短消息;其他市级领导下基层调研或出席活动,一般不派记者、不作报道。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统一安排的市领导集体参加的活动,如节日走访、慰问等,作综合报道。
、国家、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和枣庄市主要领导来滕视察指导工作以及其他各类考察、交流活动,凡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陪同的,可作报道;国家、省副厅级以下领导和枣庄市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兄弟县市区领导来滕考察指导工作,非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陪同的,可发简讯。
、国家、省相关部门和枣庄市在本市召开的重要会议,凡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出席的,可作报道;四大班子副职出席的,可发简讯。
、鼓励各镇、街道、部门,对涉及本镇街道、本部门的动态性新闻,自行采写稿件加盖公章后投稿。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及县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_规章制度_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及县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会议和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相关精神,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会议和市级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会议报道1、全县重大党务、政务会议,如县党代会、县委全委(扩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协全体委员会等,根据大会新闻报道方案,新闻媒体应在重要时段进行及时、准确、充分地报道。
会议文件及参加会议的主要领导人名单,按报道方案规定和要求予以刊播。
2、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新闻播报不超过2分钟。
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可安排广播电视直播,其他的一般不安排。
除主要领导外,电视报道一般不出同期声。
3、除上述会议外的其他重要会议,如: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协常委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等涉及全局、有重要影响的会议,报道时长不超过1.5分钟。
除主持会议或阐述中心议题的领导外,其他出席会议的领导不列名报道。
4、有县级领导参加的专业或行业性会议,报道时长一般不超过1分钟。
县直部门、乡镇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确需报道的要报县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长由新闻媒体视新闻价值自主决定。
5、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除一年一度的全县代表大会可由新闻媒体报道外,其它会议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性质和新闻价值自主决定是否报道。
二、县级领导活动报道6、县级领导出席的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
重点报道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影响的领导政务活动和重要外事活动,一般性活动不作报道。
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一律不播发特写、综述等。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视情况报道,其他领导的工作指示、批示一律不作报道。
除重大项目工程和县委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外,县级领导参加的一般性剪彩、庆典、展览和文体活动,新闻媒体一律不作报道。
关于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关于改进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时讯》的前身是《**日报·**版》。
《**日报·**版》于XX年2月25日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创办,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办齐了各项办报手续,于XX年6月1日创刊。
该报从创刊到XX年底实行半月刊,从XX年1月1日改办旬报,在当年8月1日改成周报。
XX年底执行全国治理地方报刊散滥活动的精神,停办《**日报·**版》。
接着县委常委会又联系全县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XX年1月1日成立了**彝族自治县新闻信息中心、《**日报》**记者站,创办了免费赠阅的内部资料《**时讯》,办刊宗旨、规模、风格与《**日报·**版》基本相同。
同其它县市报相比成长得快。
核定编制6人,现有5人。
总结三年的办报经验,有成功有过失,有成效有困难。
成功及成效:一是通过县报这一载体阵地,及时有效地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政府的新决策新举措,凝聚了人心、树立了县委政府的威信,强化了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报道,起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喉舌”作用,达到了鼓舞全县人民斗志、振奋人心和促进“三个文明”健康协调发展的目的。
二、编报运作快,每星期一几乎能见到《**时讯》;《**时讯》虽小可基本囊括了一周内全县的要事要闻,不仅加强了对内宣传,在其它县市中评价也较好,使《**时讯》成了外界了解**的一个形象窗口。
三、为全县各级各部门业余新闻写作爱好者提供了创作阵地,激活了他们的写作热情,为加强全县的宣传思想工作,培养和凝聚了一个扎实的通讯员队伍。
过失和不足:一、大小会议及县领导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没有形成制度,宣传要求不够规范,在县级领导班子中对此多次出现过异议,曾三次发生过文字及图片宣传方式方法不妥当的过失。
二、版面的科学策划、组稿、编辑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存在版面不美、布局不科学的现象;有时存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宣传主题”和坚持“三贴近”原则做得不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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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新闻报道规定[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
关于进一步改进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的规定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精简和改进领导同志参加会议及活动的新闻报道,压缩篇幅和时段,更有效地发挥会议报道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报道领导同志的活动,要讲究报道艺术、注重新闻价值,力求准确、鲜明、生动,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到基层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的内容,减少单纯行踪性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第三条县委全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协常委会召开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县性会议活动,县委书记、县长出席的,《**新闻》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台的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其他县领导出席的,《**新闻》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播出时长不超过2分钟。
新闻单位可根据会议的重要程度和新闻价值适当把握。
领导同志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
第四条县委常委、副县长听取部门行业汇报的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各类议事机构及其办公厅(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
对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新闻媒体可根据会议内容和性质及新闻价值决定是否报道。
第五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县级领导参加会议活动的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要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
第六条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到基层调研可安排随行记者,作一次性综合报道,《**新闻》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电视台播出时长不超过3分钟。
第七条县委常委、县人大副主任、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到基层考察调研,不派随行记者,活动内容有价值确需报道,由随行人员或当地媒体记者提供稿件,作一次性简要报道,《**新闻》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时长不超过2分钟。
同一领导同志在一段时间内进行的不同活动可作一次性综合报道;
多个领导同志在一段时间内分头进行的检查、调研、慰问活动,不作单独报道,只发一次综合消息。
第八条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
县级领导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到乡镇上指导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等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电视新闻不超过3分钟;上述工作转入常态后,一般只报道工作进展,不单独报领导活动或讲话,《**新闻》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
第九条县新闻媒体在安排会议报道和领导活动报道的内容时,要把住质量、把握数量、把握好度,《**新闻》每期头版以不超过四分之一版面、条数不超过5条为宜;
电视新闻以不超过节目时长的四分之一,消息量不超过5条为宜。
《**新闻》头版信息量一般应保持在5条以上。
电视新闻的信息量在10条以上,节目时长严格控制在15分钟。
第十条县级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由新闻单位根据报道内容重要程度按新闻规律决定播出时段.如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向新闻单位提出延长播出时间的要求。
第十一条除上述规定外,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播出时间,由县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单位及时调整、增强报道效果。
第十二条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发表指导全县工作的重要谈话、电视讲话,须本人签署意见,时间不超过5分钟。
第十三条副县级领导同志一般不发表电视讲话;
凡配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大战役确需发表电视讲话时,须经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时间不超过3分钟为宜。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县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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