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对策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对策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国内重要的商业银行之一,一直致力于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小额贷款业务以支持他们的发展。
然而,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促进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第一,优化产品设计。
邮政储蓄银行应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不同的小额贷款产品,并灵活调整产品的利率、期限等条件。
尤其对于创业初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推出低利率、灵活的还款方式的贷款产品,以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第二,加强风险管理。
邮政储蓄银行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通过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和抵押物评估体系,可以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同时,加强贷后管理,及时跟进贷款项目的回款情况,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性。
第三,加强技术支持。
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邮政储蓄银行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来支持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例如,可以建立在线贷款平台,方便客户申请贷款和查询贷款进度。
同时,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准确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
第四,加强合作与创新。
邮政储蓄银行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例如,可以与地方政府合作,利用政府担保机制来降低贷款风险。
同时,也可以与行业协会合作,了解行业动态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贷款产品和服务。
第五,加强宣传推广。
邮政储蓄银行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加大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宣传力度。
可以通过发布贷款业务的宣传片、组织贷款产品的推介会等方式,向客户宣传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贷款产品和优势,吸引更多客户使用邮政储蓄银行的贷款服务。
第六,提升服务质量。
邮政储蓄银行应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质量。
可以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对小额贷款业务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同时,还要加强客户投诉处理和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综上所述,邮政储蓄银行应通过优化产品设计、加强风险管理、加强技术支持、加强合作与创新、加强宣传推广和提升服务质量等一系列措施,促进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担保管理的主要操作流程
英文回答:The main procedur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micro—credit guarantees at the Postal Bank include applications for micro—credits, the examination of information, risk assessment,the approval of guarantees, the conclusion of guarantee contracts, the granting of loans and post—credit management。
Clients apply for small loans through the postal bank channel and submit relevant information。
Once the application is accepted by the bank staff, the information is reviewed,including the status of the client ' s credit, the purpose of the loan, the ability to repay, etc。
Once the information has been certified, the bank conducts a risk assessment and aprehensive assessment of the client ' s willingness and abilityto repay。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e risk assessment, the bank decides whether to provide the customer with a guarantee service。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对策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对策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定义,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面向农户和商户(小企业主)推出的贷款产品。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生产经营需要的短期贷款。
商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部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一、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现状2007年6月22日在**省**县试点开办小额贷款,此次小额贷款业务是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联合开发,由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提供技术援助的一项合作项目,2007年12月,小额贷款业务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2008年l月邮储银行发布《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
截至2008年6月,全国31个省(区、市)分行和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全部开办了小额贷款业务。
截至2009年4月末,全国所有的312个二级分行、1946个一级支行的2542个二级支行实际开办了小额贷款业务,有23个一级分行所有的县市都开办了小额贷款业务。
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累计发放小额贷款48万笔、金额312亿元,贷款结余43万笔、金额266亿元。
截至2009年4月末,全国累计发放小额贷款92万笔、金额569亿元,贷款结余73万笔,372亿元。
小额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了地方政府欢迎、农民受益的良好局面。
根据计算机系统的分析,截止2008年12月,全国各地发放贷款的单笔金额平均为8万元左右,平均期限在10个月左右,而90%左右的借款用途是生产性用途,10%左右的借款用途是消费性用途。
截至2008年底,只发生了15笔贷款逾期30天被扣划的情况,还没有发生过贷款损失和客户纠纷的情况。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开办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得到全国各地商户、农户、小企业主等目标用户群的热烈欢迎。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担保管理的主要操作流程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担保管理的主要操作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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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额贷款是指:向单一借款人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包括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农户小额贷款,以及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活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商户小额贷款;第二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小额贷款业务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按照“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展经营,以“小额、流动、分散”为整体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三条总行和一级分行信贷业务部对小额贷款主要履行管理职能,按照“下管一级、监控到底”的管理原则对下级机构进行管理;二级分行和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按照“扁平、高效”的原则直接经营和管理小额贷款业务;第四条各级小额贷款业务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营业机构作为小额贷款业务的一线经办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1.负责客户咨询、贷款申请受理、贷前调查、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发放、贷款回收、到期贷款提醒、逾期贷款催收等工作;2.协助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对本级机构信贷业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具体落实上级机构拟定的贷款业务奖励政策;3.负责小额贷款业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上报;第五条各级小额贷款业务经营管理机构内岗位设置及职责二级分行设置岗位: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经营管理岗、业务管理岗、产品经理岗和信贷会计岗;一级支行设置岗位: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审查岗、贷后管理岗、信贷会计主管岗和信贷会计岗;小额贷款营业机构设置岗位: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信贷员岗、受理岗和记账岗;二级分行直接经营市区业务的,可视同一级支行设置岗位;信贷会计主管岗、信贷会计岗由会计部门人员担任,记账岗可由县支行会计部人员或储蓄网点综合柜员担任;1.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负责主持信贷业务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信贷政策和信贷发展目标:(1)根据市场变化与业务发展需要,制定信用环境建设及市场拓展实施计划等;(2)负责组建审贷委员会对贷款进行审批;(3)负责组织小额贷款业务日常监控、贷后检查、逾期催收、风险分类等工作;(4)负责组织本支行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5)负责组织辖区内小额贷款资产质量管理工作,包括逾期催收、资产保全等工作;(6)负责安排部门内其他岗位人员的工作;2.一级支行审查岗1负责审查信贷员拟提交贷款审批的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2根据业务申请表中的授权,查询人行征信系统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3负责审核放款条件落实情况;3.一级支行贷后管理岗(1)对客户进行电话抽查回访,落实是否进行了现场调查,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小额贷款业务日常监控,密切关注逾期贷款情况,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台账,并协助信贷员进行贷款还款提示和逾期贷款催收工作;(3)负责监控小额贷款还款提醒短信,及时查看还款账户余额不足客户还款账户资金缴存情况;(4)负责组织贷后检查工作,检查信贷员贷后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监控贷后检查报告质量;(5)根据贷后检查的需要查询人行征信系统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6)负责贷款风险手工分类的初分工作和手工调整工作;(7)负责收集、整理、装订和入档保管各类信贷业务档案、贷后检查档案,执行档案归集、调阅和销毁等档案管理制度;(8)负责小额贷款业务统计、分析及各种业务报表打印;(9)负责协助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开展人员绩效考核具体工作;(10)根据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的工作分配,进行权限范围内的资产保全、不良资产处置等具体工作;进行不良资产的移交、诉讼、清收等工作;4.信贷员岗(1)负责贯彻执行贷款业务宣传营销方案和市场拓展计划,搜集信贷市场信息,了解客户资金需求;(2)负责对借款人提出的借款申请展期申请进行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提出授信建议,对贷款调查全面性、真实性承担责任;(3)负责信贷系统中客户详细信息资料的录入,并跟踪监测借款人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家庭状况等内容,根据情况变化更新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经济档案;(4)负责本人所管户贷款的贷后检查、逾期催收及风险预警等工作,协助贷后管理人员对所管户贷款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保全工作;二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和信贷员岗的基本要求:1.身体健康,无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生活、工作作风正派;2.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的学历;3.熟练掌握当地方言,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4.了解当地经济基本情况、当地主要产业状况,熟悉当地社区情况;5.具有如下胜任力特质:知识结构方面,最好能具有金融、财务、信贷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人际沟通方面,需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包括书面与口头、倾听、逻辑推理和互动能力;工作态度方面,需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工作态度;个性方面,情绪比较稳定,看重结果,工作中喜欢挑战又注重现实,具有较好的判断能力和承担高强度工作的能力;6.满足其他的用工要求;第三章业务准入退出及授权管理第六条信贷员所管户贷款的十天以上逾期贷款率不含免责范围内的逾期贷款,本条下同超过2%,且逾期十天以上的贷款金额超过20万元,连续5个工作日的,暂停其贷前调查的资格;一级支行十天以上逾期贷款率超过3%,且逾期十天以上的贷款金额超过30万元,连续5个工作日的,暂停其继续放贷资格,全力进行催收和检查、整改;第四章贷款产品、条件和贷款用途第七条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镇个人从事农业相关的经营活动的,拥有稳定的经营场所,可以申请农户贷款;商户小额贷款对象主要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第八条贷款申请人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二)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农户小额贷款的申请人必须已婚,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两名含以上的劳动力;(三)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四)农户应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从事农业种养殖的,应有本行业1年以上的经验当地政府对特色种养殖业有技术指导、集中收购等政策的可适当放宽;微小企业主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行业发展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除外或有权部门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书从事特许经营的必须有特许经营证书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微小企业主所从事的生产或经营项目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含以内,或资产总额在500万元含以内;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贷款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应连续正常经营1年含以上,其他微小企业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五)贷款的用途正当、合理,有一定的自有资金和经营管理能力;(六)微小企业主的微小企业必须为私人所有或私营控股,国有股份比例合计不得超过49%,且国家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日常管理;(七)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贷款的,公司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在5人含以内,且借款人在公司所持股份不低于20%;(八)主要经营场所或常住地址在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规定的有效经营地域范围内;第九条小额贷款担保条件;农户与商户保证小额贷款必须由一至两名自然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或商业信用记录;(二)年龄在18周岁含至60周岁含之间,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三)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家庭生活正常;(四)有固定职业或稳定收入,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五)保证人与借款人家庭之间的经济必须相互独立,且无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贷款时,对担保的补充规定如下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应比照执行: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或有限责任公司虽有多个个人股东,但所有股东之间经济不独立或同属一个家庭,申请商户保证贷款的,担保人数量与上一条的要求相同;二两个及以上自然人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商户保证贷款的,其中一个担保人必须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另外一位担保人必须为此有限责任公司除借款人外的最大的股东股东不在本地的可以由次大的股东提供担保,依次类推,若都不符合,则另找保证人;若其余股东股份一样,且符合贷款的其他条件,则任一股东均可;此外,有限责任公司还必须提供担保函见附件,由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由法定代表人和所持有的股份超过除借款人所持股份外剩余股份的二分之一的股东签字;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申请商户联保贷款的,联保小组可以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各类型的商户组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联保贷款时,不需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函,两个及以上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申请商户联保贷款的,有限责任公司还必须提供担保函有关要求同上;四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已申请我行小额贷款的,同一公司其他个人股东不得再次申请;第十一条贷款用途;小额贷款主要解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问题;一农户小额贷款具体用途包括:1.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2.购买小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设备贷款;3.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4.加工、手工、商业等个体经营户贷款;5.农户小额贷款用于非农业用途时,后续风险必须很小,且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农产品加工行业,其中食品行业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2特许经营行业,必须具有特许经营证书;3医疗卫生用品制造、餐厅经营,必须有卫生许可证;4其他不具有较大后续风险的情形;6.其他农业生产经营贷款;二商户小额贷款资金可用于制造业、服务业、贸易和农业等领域,但必须适用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具体包括投资项目、服务业项目、营运资金、购买用于进行贸易、生产或提供服务的轿车、货车、卡车、设备或房产等;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合伙人贷款,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公司或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得向其他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发放的禁止性条款:(一)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从事武器或军事设备的制造或贸易,有关濒危物种的产业或贸易,经营赌场或其他赌博设施,从事货币投机、不动产投机或任何形式的证券投资或有害环境的活动发放贷款;(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向邮政企业或邮政企业实际控制的企业发放贷款,禁止与农资销售等邮政企业的其他业务捆绑发放小额贷款;(三)禁止擅自与各地政府部门合作发放贴息贷款存单质押贷款不受此限,如确需开展合作须报经总行批准;(四)禁止擅自与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合作发放小额贷款,也不得默认上述组织介绍的客户;第十三条小额贷款申请条件补充规定:(一)单一借款人及其家庭只能在我行申请一笔小额贷款,(二)联保小组人数为3至4人时,小组成员之间不能有直系亲属关系存在,如亲兄弟姐妹、父子、夫妻关系等;小组人数为5人时,最多允许两个组员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且这两个组员不处于同一家庭,经济须独立;(三)在办理商户小额贷款时,当营业执照所有人和实际经营者不为同一人时,实际经营者必须拥有证明其可以合法、合理利用该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证明,如合同或授权书,并由实际经营者来申请贷款;(四)为保护邮政和邮储银行职工,避免纠纷,符合贷款条件的邮政和邮储银行职工的直系亲属,只能办理保证贷款,不得办理联保贷款;邮政和邮政储蓄银行职工不得为我行贷款客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职工不得申请小额贷款;(五)与邮政企业有商业纠纷或债务关系的客户不予办理小额贷款;第五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第十四条单笔贷款最低限额1000元,最小变动单位为100元;第十五条小额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普通小额贷款产品的期限最短为1个月,最长为12个月;联保贷款协议有效期为2年,贷款申请日与到期日必须在联保协议有效期内;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利率实行风险定价原则,总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央行基准利率、通货膨胀率、贷款损失风险、经营管理成本及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制定全国的贷款产品利率和浮动范围;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利息分为贷款本金利息和逾期本息的罚息;贷款本金利息自放款日开始计息,计息方式有两种,即“按期计息”与“按日计息”;贷款逾期之后对逾期本息计收罚息,逾期罚息采取按日计息的方式;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合同利率执行;第十八条小额贷款提供三种还款方式,即:(一)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即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仅适用于贷款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商户小额贷款或4个月含以内的农户小额贷款;(二)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三)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即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对于商户小额贷款,贷款宽限期最长为4个月;对于农户小额贷款,贷款宽限期最长为10个月,各一级分行应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或资金周转情况,在最长宽限期内合理确定当地贷款最长宽限期;第十九条小贷款发生逾期的,需按照逾期罚息利率对逾期部分加收罚息,逾期罚息利率为贷款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50%;第六章贷款业务流程第二十条建立环境档案;县域环境档案由二级分行信贷业务部和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负责建立;乡镇环境档案和行政村环境档案由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负责建立;环境档案应包括基本信息、经济发展信息、金融环境信息和其他附属信息;第二十一条业务申请受理;我行小额贷款业务申请受理方式有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受理、小额贷款营销机构受理和其他渠道受理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第二十二条受理后续处理;审查岗对已授权查询人行征信系统的客户,直接提交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进行调查任务分配;第二十三条授信调查;信贷员接到调查任务后,须到客户生产经营场所和家庭住所进行实地调查,及时撰写调查报告,对客户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是否同意贷款、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等提出明确意见;信贷员对调查报告中所含信息的真实性及调查结论负责,主调和辅调对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调查结论承担同等责任;第二十四条单人调查的条件;1.二级分行管理力量较强,二级分行信贷部按标准配备业务检查员开展检查,风险管理部和审计部开展了对小额贷款业务的常规检查;2.一级支行信贷业务部的级别在AA级或以上,在上级的合规性检查中发现问题少、性质轻微;3.一级支行有级别在中级或以上等级的信贷员;实行单人调查的一级支行,信贷员必须执行轮岗制度;二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业务,由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决定,可派中级或以上等级的信贷员进行单人调查:1.客户为老客户累计实际贷款期限大于12个月,且累计逾期时间不超过10天;2.贷款申请金额较小原则上为当地年人均GDP向下取整万元;第二十五条贷款审查;信贷员完成调查报告,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审查岗做审贷会准备;审查岗应对信贷员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通过电话就贷款申请和调查基本信息与借款人、保证人进行核实;审查岗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明确贷款金额、用途、利率、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条件、授信条件等内容,并提示贷款潜在风险;审查岗对审查意见负责;第二十六条业务审批;小额贷款的审批方式分为审贷会审批和有权人审批两种方式;对于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下的小额贷款,一般情况下,由一级支行审贷会审批,超过10万元的小额贷款,经一级支行审贷会初审后,报二级分行无二级分行的则由一级分行有权审批人进行终审;一级支行审贷会审批,是由一级支行临时组建的审批委员会通过会议讨论的方式对权限范围内的贷款或授信进行审批;一级支行审贷会由2或3人组成,实行一票否决制;审贷会成员可由一级支行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贷后管理岗、一级支行副行长、小额贷款营业机构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担任第二十七条合同签署;;借款合同必须本人签署,不得代签;第二十八条额度生效及贷款发放;联保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可依据协议约定在额度有效期内申请贷款,但是不允许循环使用剩余额度,上笔贷款结清后方可再次申请贷款;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再次申请贷款只需由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并经小额贷款业务主管岗审核通过后即可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第二十九条贷款偿还;系统日终自动从账户扣款和柜面交易发起还款两种方式;第七章贷款管理第三十条贷后检查;,按照“谁管户,谁检查”的原则,第三十一条还款账号及还款方式变更;申请变更还款账号或还款方式;第三十二条贷款展期和停息;贷款展期是指借款合同生效之后,客户延长贷款期限的行为,同时客户可以选择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因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雨、干旱或台风等、家庭重大灾难如火灾、车祸、主要劳动力突然重病或死亡等等客观原因造成借款人暂时失去或降低了还款能力,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在我行此前无严重逾期记录、还款意愿良好、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恢复还款能力的,方可办理贷款展期或停息;第三十三条逾期催收;贷款发生逾期,管户信贷员应及时进行电话催收并登记相关信息;逾期超过3天必须进行现场催收,对客户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明确逾期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逾期问题;现场催收需要完成催收情况报告;小额贷款业务主管、贷后管理岗及客户营销人员有协助信贷员清收贷款本息的义务;第三十四条联保额度管理;额度注销前提是该额度下所有贷款均已结清;对于贷后管理中发现客户出现较大风险的,可以视情况对整个联保小组进行额度冻结或额度调减操作,当风险隐患消失可以进行额度解冻结操作;对于客户需要增加额度的,必须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信贷员重新进行实地调查,编写调查报告,经审批通过以后方可签署补充协议、额度生效;第三十五条资产保全管理;对于贷款风险分类归入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贷款统称为不良贷款,可以移交一级支行贷后管理岗或二级分行资产保全人员无二级分行的报一级分行资产保全人员进行专人管理,并可采取法律诉讼、协议清收、以资抵债等手段;第三十六条贷款核销;,小额贷款采取分级审批核销制度,总行根据一级分行内部管理水平对一级分行进行核销贷款审批额度授权,并报财政部备案;一级分行不得再向分支机构转授权;贷款满足呆账认定条件并能提供确凿证据的,二级分行应逐户填报呆账核销申报表,逐级上报审批核销;经审批同意核销的贷款作“账销案存”处理, 第三十七条贷款激励与约束;一贷款激励;对于本年度内还款及时、信誉好的客户,可在下一年度授予“邮政储蓄银行诚信户”称号,由一级支行颁发证书,在当地社区张榜公布,并实行贷款优先、手续简便、利率优惠不得低于总行规定的最低贷款利率等政策;二贷款约束;对贷款逾期或形成不良贷款的客户,将采取收取罚息、不享受利率优惠、列为黑名单客户等惩罚措施;第八章内部管理第三十八条审贷分离制,贯彻执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第三十九条信贷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维护邮政储蓄机构良好的企业形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以下原则简称“八不准”:一不准怠慢、顶撞或刁难客户;二不准故意推脱、拖延、拒绝客户的业务申请;。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介绍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发放对象: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额度规定:农户贷款最高5万元,商户贷款最高10万元(部分地区额度更高,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期限规定:1个月至12个月,以月为单位;您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贷款期限。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还款方式规定: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注意事项1、需要提供贷款担保,具体规定如下您可选择采用自然人保证或联保的形式;保证贷款需要1-2名具备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提供保证;农户联保贷款需要3-5名农户,商户联保贷款需要3名商户共同组成联保小组。
2、温馨提示申请保证贷款的,需您同保证人一同前往邮储银行办理;申请联保贷款的,需您同联保小组成员一同前往邮储银行办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渠道您可在当地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办理或登录网上银行在线申请。
办理时限最快3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流程提出申请→实地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放款。
申请材料小额贷款申请表;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您的当地常住户口薄或经营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办理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申请商户小额贷款,还需要提供: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从事特许经营的,还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如果均不能提供,应通过第三方确认经营场所产权和租赁关系;农村地区没有产权证明的可不提供。
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对策
第一章导论本章在界定论文研究内容的基础上,从中国金融改革的背景出发,提出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相关问题,指出研究意义,对目前有关小额贷款业务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文献回顾。
1.1 研究问题的界定本文所探讨的小额贷款业务是指邮政储蓄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等法人和城镇创业人员以及广大农民等自然人发放的、贷款期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投资周期)、贷款金额较小的银行贷款。
主要需求方是有发展潜力的众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城镇创业人员、个体户和数量巨大的急需生产发展资金的农民。
本文所研究的小额贷款业务的界定即以普惠制金融服务原则为依据,特指邮政储蓄银行针对中小企业、城镇居民和农民等目标客户提供的小额度贷款的正规金融服务。
1.2 研究背景一、中国经济发展的背景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国际资金和国际市场提供了难得的新机遇,同时也使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挑战和各种负面影响。
从短期来讲,它使全球性竞争更加激烈、更加复杂,这对于中国企业是个巨大的挑战甚至威胁;从长期的影响来说,它会加速中国的经济体制和企业结构的变革,同时还会加快中国政治和社会体制的变革进程。
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各种经济成分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和可以获得的金融支持存在严重的不均衡,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拥有充足的甚至是过多的金融服务支持,而广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农村地区无法获得足够的银行业服务供给。
这种不均衡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银行业小额贷款业务的背景目前针对中小企业的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和针对自然人的小额贷款业务虽然有所发展,但是,仍有大量的急需发展资金的中小企业无法获得正规融资服务,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供给还远不能满足现有需求;针对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小额信贷规模仍然偏小,大量农民和城镇居民的生产发展资金不能得到满足。
目前银行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的银行数量还不够多,规模也不够大。
1.3 研究意义本文从邮政储蓄银行的角度,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和城镇人员、农民贷款所共有的“贷款成本高、贷款风险大”的共同特点以及资金需求具有“短、频、快”的共同特征而将其放到一起(即小额贷款业务中)进行研究,尝试将邮政储蓄银行开拓小额贷款业务这一市场所面临的两大难题:贷款利率问题和贷款风险控制问题的研究往前推进一步,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的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合规开展业务。
(二)审慎经营:充分评估风险,遵循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
(三)以人为本:关注客户需求,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邮储银行总行负责制定小额贷款业务政策和操作规程,各分支机构负责落实并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管理第一节机构管理第五条各级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团队,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分支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小额贷款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小额贷款申请。
第七条各级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配备充足的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八条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熟悉小额贷款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备一定的信贷风险评估和分析能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邮储银行对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客户可以向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小额贷款的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有效身份证件;(二)贷款用途证明;(三)信用评级证明;(四)其他邮储银行要求的资料。
第十二条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收到贷款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包括:(一)审核客户身份信息;(二)审核贷款用途;(三)审核信用评级;(四)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第四章贷款发放与回收第十三条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十四条贷款发放后,邮储银行应定期对贷款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用途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贷款到期后,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邮储银行应提供便捷的还款渠道,提醒客户按时还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20XX年)目录总则为规范我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贷款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操作规程包括小额贷款宣传营销、咨询受理、授信调查、审查审批、发放与回收、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规定与程序。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办理小额贷款业务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
基本操作流程小额贷款业务流程可划分为贷前处理、贷中处理、贷后处理三大部分。
贷前处理包括:宣传与营销、贷前咨询受理、授信调查;贷中处理包括:贷款审查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贷后处理包括:贷后检查、贷款预警监测、贷款回收、逾期催收、资产保全、贷款重组、呆账核销等。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宣传与营销宣传要求。
各分支行应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和自身业务处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制定业务宣传方案,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宣传的内容。
(一)信用文化建设宣传。
在宣传过程中应大力宣扬“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等信用理念,宣传征信知识,营造信用氛围,建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阳光信贷政策的宣传。
客户除支付利息外,不需向我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小额贷款产品介绍,包括申请小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办理小额贷款的流程、联保成员或保证人责任等。
咨询受理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到我行分支机构了解小额贷款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贷款要素等方面的规定。
咨询受理流程。
客户咨询小额贷款业务,受理岗应向客户介绍贷款产品,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需求,判断客户是否满足贷款的基本条件;对于满足条件的客户,应指导其进行贷款申请;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应委婉地拒绝客户的贷款申请,感谢其对我行的支持,并请客户关注我行的其他产品。
某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某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提高市场营销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小额信贷产品线的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有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包括向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及个体经营资金需求的农户小额贷款,以及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部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商户小额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家庭;“微小企业主”是指年销售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内,或资产总额在500万元(含)以内,或职工人数在100人(含)以内的,具有合法经营手续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
第四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小额贷款产品设计实行“小额速贷、整贷零1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小额、流动、分散”为基本信贷原则,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和经营机构层级从上到下分为四级,即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和县级支行;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无二级分行(或无县级支行)的,由一级分行直接管理县级支行(或集中经营管理).涉及部门包括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未设立单独部门的为业务团队或专部门门人员,下同)。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批复-银监复[2007]213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批复
正文:
---------------------------------------------------------------------------------------------------------------------------------------------------- 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批复
(银监复[2007]21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你行《关于在陕西、湖北、福建、河南、山东、浙江、北京七省市开办小额贷款业务试点的请示》(邮银请字〔2007〕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北京、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陕西七省(市)开办小额贷款业务试点。
试点阶段贷款对象暂限于城乡居民、个体经营者和小企业主等自然人,单一借款人的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二、你行应根据试点省(市)辖内邮政储蓄机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实际情况,通过内部逐级授权方式稳步开展此项业务试点,并及时向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三、你行开展此项业务试点应严格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有关监管法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对照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银监发〔2005〕54号)要求,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切实加强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对业务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结束——。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介绍
三、贷款对象
农户:主要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 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 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 商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 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营有效益、 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企业主、 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三、现有产品:
小额贷款业务现暂有四个品种: 1、商户保证贷款 2、商户联保贷款 3、农户保证贷款 4、农户联保贷款 担保是指由满足条件的自然人提供保证; 联保是由3至5户农户或3户商户组成联保小组,小组 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基本概念:
品名:邮政储蓄银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
指向武汉市内单一借款人发放的金额较小的贷款,包 括:
①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者其他与农村 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农户小额贷款, ②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活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 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 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微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 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商户小额贷款。
七、还款方式
说明: 同一笔贷款业务,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 接受客户提前部分还本与提前结清贷款, 但需客户提供书面申请。
八、产品特色
◆ 不需要任何抵押、质押物 ◆ 审批速度快,最快3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 贷款 ◆ 受理客户申请后,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九、业务流程
贷 前
营销 与宣 传 咨询 申请 受理 贷前 调查 调查 报告 贷款 审查
3、农户保证贷款
农户找到一位或两位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 人(国家公务员、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 或教师、医生等有相对稳定收入的人群)做其 贷款保证人,就可以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 每个农户的贷款额取决于其资信状况。保证
邮储小额贷款专营化方案-关于我行小额贷款专业化经营的一些思路和工作方案
关于我行小额贷款专业化经营的一些思路和工作方案行领导:省分行近期组织开展小额贷款专业化经营,本人结合小额贷款专业化经营方案,结合句容支行小额贷款发展实际及本人的一些工作经验和认识,得出我行小额贷款专业化经营的思路和方案如下:一、目前我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的现状。
总的说来,2012年我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小额贷款空白市场较多,市场开发不到位。
我行小额贷款业务自2008年8月份开办至今,大概有将近五年的时间了。
回顾这五年,我们会发现,这五年其实我行真正放在市场营销方面的时间和精力并不多(有组织的面对面的营销)。
业务开办初期,由于我行人手不足的原因,大批客户上门申请贷款,客户经理均忙于业务受理和放款工作,无暇顾及业务开拓和营销;09年,我行贷款风险逐渐显露,逾期逐步上升,信贷人员忙于逾期催收和各级检察,也没有市场营销的精力;09年下半年,我行信贷业务暂停发放,业务发展工作彻底停止达一年时间;等到2010年恢复开办了,又在忙老客户支用和商务贷款的发展,小贷市场开发又有所忽视;2012年,支行的小贷发展积极性有所降低,小贷发展基本还是延续等客上门的状态,处于不可持续、不健康的发展状态,表现在,由于各种原因,老客户在不断的流失,而新客户又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小贷业务当年净增仍为负数。
很多人都认为,宿迁等一批小贷做得好的行都是有问题的,没有恶意的“垒大户”,余额是做不上去的,但我们不禁要问,现在信贷业务开办好几年了,违规事件层出不穷,人家宿迁不会那么笨,不去看这些通报吧?我想除非他们脑子坏了,不然不会做出违规的事情的。
我们到宿迁也去学习过,人家那才叫精耕细作,深度覆盖,但是我们学他们做了吗?显然没有执行到位,空白的地方还是很多。
(二)信贷下支行的发展模式带来的一些问题。
我行小额贷款业务制度几经发展,目前已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可以这样讲,目前小贷的一些要求还是很高的,这就对信贷员的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4年)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2014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提高市场营销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小额贷款产品线的盈利能力,更好地为城乡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是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向单一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金额较小的贷款。
第三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办理小额贷款业务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
小额贷款业务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按照“小额速贷、整贷零还、有偿使用、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展经营,以“小额、流动、分散”为整体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岗位与人员第四条各岗位主要职责如下:(一)分支行三农金融部门负责人1.负责主持小额贷款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或落实信贷政策和信贷发展目标。
2.负责对下级机构和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管理。
3.负责组织、安排部门内其他岗位人员的工作。
(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业务管理岗业务管理岗负责小额贷款业务各项规章制度、发展策略、经营计划的制定,承担业务准入、经营分析、业务激励政策制定、业务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负责个人信贷系统相关工作。
(三)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产品经理岗产品经理岗负责产品市场调研、产品设计、营销推广、销售支持、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参与业务营销策划和业务宣传等相关工作。
(四)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业务检查岗负责现场和非现场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并适当参与其他工作。
(五)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审查岗负责独立审查贷款材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
(六)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审批岗负责权限内的小额贷款业务审批。
(七)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及一级支行作业监督岗主要负责授信业务相关管理工作,授信执行环节的操作和监督检查、征信管理等。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对象及基本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对象及基本条件第一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对象及基本条件附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对象及基本条件一、贷款对象1、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产品有销路、经济有效益、经营者素质好、能恪守信用的各类私营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
2、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已婚,至少2个劳动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能恪守信用的农户或农村个体经营户。
二、借款申请人、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1、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2、年龄在18——45周岁,具有当地户口或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3、贷款用途正常、合理,经营项目规模符合借款人承受能力,保证人要有固定职业或稳定收入,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具有保证能力。
附2:江油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注:如有奖励,请将奖励证书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本表一式两份。
附3:江油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申报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第二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介绍:邮政储蓄小额贷款业务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面向农户和商户(小企业主)推出的贷款产品。
农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生产经营需要的短期贷款。
商户小额贷款是指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贸易等部门的私营企业主(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等)、个体工商户和城镇个体经营者等小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贷款。
这是邮政储蓄银行重点推出的一项新的信贷业务,无须任何抵押或质押,手续简便,充分满足农户和小企业主对小额、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
目前已经在全国29个省市的部分地区开办业务,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向更多的地区进行推广,更好地为广大农户、个体经营者和小企业主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业务品种:◆ 农户联保贷款:指三到五名农户组成一个联保小组,不再需要其他担保,就可以向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管理办法.doc
管理办法 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
1. 贯彻、执行上级单位部署的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的策略;
2。 具体执行辖区范围内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授权管理,包括拟定、下发、变更、废止授权、授责文件;
3。 负责地市级权限范围内贷款的审批及审批撤销,贷款资料的保管,质押物的二次止付、解二次止付及解二次止付撤销;对辖内所有贷款业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第八条 省(区、市)储汇局、地市及市县储汇部门应定期(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报上级管理部门)对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进行专项检查及评估,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并可依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的措施包括:暂停办理部分或全部质押贷款业务,对违规单位的贷款利息收入不予分配或直接扣收作为罚款,给予相应责任的处罚等;对不符合继续开办条件的市县局、网点,应取消其资格,并在计算机系统中关闭其相应业务功能。
6. 负责辖区范围内贷款资产质量的管理工作,对逾期贷款进行清收并追究及承担相应的责任;
7。 负责辖区范围内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营销、培训等工作;
8。 负责对下级机构上报开办质押贷款业务的市县局、网点的业务范围、资质条件进行审核审批、备案。
第二十五条 省(区、市)储汇局人员类别及职责权限:
(一)省(区、市)储汇局质贷主管:
4. 授权省局风险管理员负责对小额质押贷款业务日常交易的检查、监督;
5。 授权省局风险管理员负责进行贷款机构管理,对贷款机构状态进行维护;
6. 定期征求质贷管理员和风险管理员对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和方法。
(二)省(区、市)储汇局质贷管理员:
1. 负责辖区范围内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管理,对贷款业务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上级和监管部门报送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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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2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
贷款人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各开办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业务的分支机构。
借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借款人条件
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月工资性收入需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贷款人认可的并与贷款人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事业单位且需由贷款人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
6、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牡丹信用卡或活期储蓄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的期限、利率
(一)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
(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幅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在贷款期间遇利率调整时,执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三)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借款人月均工资性收入的6倍,且最高不超过2万元。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一般不办理展期。
确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还贷的,经贷款人同意可予以展期一次,且累计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展期前的利息按原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
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6个月贷款利率计息:超过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1年期贷款利率计息。
三、贷款的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支持对象:40岁以下青年初次创业的小额贷款;40岁以下青年企业家二次创业的中小企业贷款。
□贷款额度:每人单笔贷款额度一般在10万元以内,最多不超过100万元;青年创办的中小企业贷款单户额度一般在500万元以下,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对于纳入省、地(市)、县政府信用平台的项目,实行优惠利率。
转贷款模式下的微贷款利率,由开发银行和地方合作银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信用记录良好的创业青年贷款利率优惠。
□基本流程:1、青年创业者和青年创办企业向其所在地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贷款申请。
2、当地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管理办公室对贷款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向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推荐贷款对象和项目。
3、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对贷款对象和项目审查通过后,提交当地信用促进会组织贷款审议会议。
4、贷款审议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由融资平台向开发银行省分行推荐。
5、开发银行省分行将项目审核情况反馈至团省委。
6、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开发银行省分行书面通知项目申请地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签订信贷合同,并发放贷款。
融资平台委托商业银行向青年创业者和青年创办企业发放贷款,青年创业者和青年创办企业向担保平台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