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精编版)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精神,实施“质量兴企”的战略,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创优意识,规范项目工程创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广州市**新区**园区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园管理局”)和广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管公司”)管辖的区块综合开发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创优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具体工作的实施部门:(一)负责审核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创优计划及创优方案;(二)督促检查工程创优方案的落实及实体质量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三)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之相应的工作、行为的完成情况;(四)负责编制项目创优规划和实施细则,落实创优措施,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收集施工过程基础影像资料;(五)负责办理相关评优申报的审批手续,加强与省市建筑联合会和建设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配合工程管理部收集、制作工程创优声像资料;成本合约部负责将要求进行质量创优的建设工程项目创优计划及奖励标准列入合同条款。
第五条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工程创优工作,参与项目创优规划的评审、施工过程创优活动控制的督促和检查、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编制和审查等工作。
第六条监理单位负责:(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创优组织机构,其机构内的人员构成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及合同要求,必须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责任;(二)建立对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的考核制度、管理制度、监理月报制度、图纸会审制度、监理旁站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样板引路制度、质量通病防治、协调会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定期对项目进行巡视检查的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创优目标;(三)运用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管理;(四)建立创优工程质量监理检查小组,依据创优文件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所有项目工程质量的创优工作。
(完整版)创优工程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质量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质量教育,学习有关质量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适时开展“质量月”、“质量年”和上级有关单位开展的质量活动,增强全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使创建优质工程成为每一个建设者的自觉行为。
质量培训分部项管部、安质部、施工人员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组织开展对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的学习。
分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积极开展 QC 小组活动,采取自愿结合或者行政组织等多种方式,以坚持“小、实、活、新”为原则,以创效益、克服质量问题和实施技术攻关为目标,结合身边的具体问题展开力所能及的活动,并做好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组织、资料管理、成果推广和总结等工作。
坚持标准化管理。
各项创优工程应结合实际和工程特点将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和分解,严格执行企业内控制标准和施工工艺标准,从严格标准上保证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
强化企业质量自控能力,加强制度建设。
各创优项目部要坚持设计(图纸)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和施工测量换手复测及资料签审制度。
认真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必要的施工作业指导书。
施工中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技术变更。
重难点工序、部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坚持跟班指导、监督。
记录。
各项目部、安质部要加强工程管理,做好各项质量记录的采集、整理、汇总、归档工作。
工程项目要做到施工与记录同步、做到“三专”(专人、专柜、专盒)管理。
记录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评定记录,检查及讲评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抽检记录,不合格品报告及处置记录,施工总结等。
记录应满足《程叙文件》《项目管理计划》及业主、用户的要求,要保证工程竣工后资料能顺利交接。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凡管理体系规定必须持证上岗的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方能上岗。
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
认真贯彻落实《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对每项工程,明确负责责任人,工程质量出了问题,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
1.1开工前,工区应按确定的创优目标,成立工程创优工作领导组,负责保障工程创优资源的投入,负责工程创优的具体实施组织工作。
1.2工区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后期创优的事务联络、资料汇总工作,与所属子分公司共同做好单位工程创建优质工程的申报和现场复查接待工作。
1.3对已列入创优计划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对施工关键环节要深入工地加强检查指导。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创新,以确保创优项目的实现。
要加强对创优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保证做到资料的完整、准确。
工区应保管好各类优质工程、工程质量表彰获奖文件、证书,并及时上报。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优质工程(国家、省、市)评选的工程。
三、职责3。
1每年1月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织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相关领导确定需创优的工程项目。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拟创优工程项目.3。
3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创优工作.四、程序4.1项目部4.1。
1根据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被确定为年度创优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部建立创优工作小组,并编织创优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1.2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项目部要从开工初期,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施工,确保该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
4.1。
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整理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录像、照片等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
1。
4项目开工初期,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创优工程的要求进行填写,并严格紧跟施工进度进行填写,不得做假资料。
4。
1.5对于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存,并达到创优工程所需原件数量。
4.2质安科4。
2。
1质安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各种质量隐患。
4.2。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填写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4.3工程部4.3。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代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1. 背景与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也使得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变得尤为关键。
而“优化管理、提升品质、降低成本”成为创优管理的目标,这对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创优管理对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其中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和安全管理是创优管理的主要方面。
在这些管理方面的不断完善和提升,将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2.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工程创优管理的核心,其主要目的是通过监控和协调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进展,以确保项目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满足客户要求和质量标准。
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工程项目计划,并根据计划推进项目,同时监控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在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中,需要建立项目组织架构,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及形成严格的管理流程和工作制度。
此外,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可以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云端存储、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等。
3.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工程创优管理的重要方面,它主要涉及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把握,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规范和标准化。
在工程创优管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流程和细则。
在质量管理方面,工程项目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把控,如工程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验收、工程竣工等环节。
其中,对于工程施工环节的质量管控尤为关键。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需要制定具体的工程施工标准,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 成本管理成本管理是工程创优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和控制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实现工程建设过程的成本控制,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企业的利润和竞争力。
在成本管理方面,需要建立合理的工程项目预算,细化各项费用,监控实际费用与预算费用的差异,及时进行调整。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提高我公司工程项目质量,打造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
三、创优原则1. 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方面的满足。
2.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3. 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创优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四、创优目标1. 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项。
2. 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业企业认可。
3. 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创优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项目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 项目部成立创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创优工作。
3.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优工作。
六、创优措施1.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加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验收制度。
2.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 进度管理(1)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进度。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 环保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环保。
(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做好施工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5. 创新管理(1)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2)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3)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技术水平。
七、考核与奖惩1. 对创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达到创优要求的项目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更好的加强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集团“新时代、强科技、高质量、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实现“项目做品质、企业做品牌”的管理目标,增强员工创优意识,加大对创优工程的检查管理力度和过程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集团的创优评选活动,将创优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规定1.1 大元集团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同时还应满足集团其他质量管理制度、办法的要求。
1.2 各二级单位均有创优指标,符合创优条件的项目必须保证100%创优,尤其是符合鲁班奖、国优的项目。
1.3 创优主要工作由二级单位、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集团质量管理中心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条创优工程的策划2.1 工程开工前,各二级单位应成立项目创建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机构,完善项目质保体系,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开工前编写《项目创优策划》或《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并应组织对各相关人员交底。
对于未编制《项目创优策划》或编制不及时项目,集团不予同意创优。
2.2 创优策划的审批流程2.2.1创优策划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制,二级单位总工初审,报集团质量管理中心审核,集团总工程师审批。
2.3创优工程,必须在施工场地主门明显处设置创优工程公示牌。
(见附图一)第三条项目创优策划(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内容2.4一般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目标和要求;(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4)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5)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6)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7)进度控制措施;(8)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9)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10)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2.5创优项目,主要内容应满足2.4条款,并应增加以下内容:(1)工程建设背景分析;(2)工程的特点和难点;(3)质量目标分解、验收计划、责任分工;(4)主要保证措施及新技术的应用;(5)亮点策划及细部作法;(6)工程施工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要求;(7)施工过程中录象资料、图片管理要求;(8)奖罚措施。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效益,推动工程创新和优化,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过程中的创新和优化管理。
第三条工程创优的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并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工程创优的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创新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工程创优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管理优化、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质量提升。
第二章技术创新第六条技术创新是工程创优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不断进行工艺和技术的改进和创新。
第七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法和技术,提高设计水平,优化设计方案,并充分考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技术的研究和创新,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
第十条工程项目应注重技术创新的成果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与实际工程项目的结合,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管理优化第十一条管理优化是工程创优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和承包商评估和监督制度,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项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六条成本控制是工程创优的重要任务,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经济条件,合理规划和控制项目的成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项目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优活动分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其中优质工程包括:创优良样板工程(包括市优质工程、省部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和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工程);创建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简称“双优”工地)等活动和成果。
第三条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经理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配合项目公司争创鲁班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创优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肖志国、李明副组长:廉巨博、曹鑫成员:王涛、程立光、王丹、张露优质工程日常检查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云南省、昆明市相关规定,按照工程部位,系统检查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双优”样板工地的日常检查应对照云南省、昆明市“双优”样板工地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同时注意收集、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工程施工创优管理措施(3篇)
第1篇一、项目前期策划1. 项目立项:在项目立项阶段,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2. 设计方案:选择有经验的设计团队,充分考虑项目特点,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
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二、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进度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2. 施工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加强原材料、施工工艺、检验检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3. 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4. 环境保护: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5. 成本控制:合理控制施工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三、施工创优措施1. 创新施工技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2. 优化施工组织: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周期。
3. 质量创优:加强质量意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
4. 安全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
5. 环保创优: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现绿色施工。
四、创优激励机制1. 制定创优奖励政策:对在创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建立创优考核体系:对项目创优工作进行考核,确保创优目标的实现。
3. 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障创优项目的资源配置,提高创优项目的成功率。
五、总结与反馈1. 项目完成后,对创优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
2. 将创优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提高整体施工管理水平。
3. 及时反馈创优过程中的问题,为后续项目提供借鉴。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创优工作取得实效,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2篇在当前建筑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提高工程质量、优化施工过程、加强管理创新成为企业追求的目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增强参与工程建设各分部质量意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现本标段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以及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办[2015]76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标段建设的工程创优是以项目部为依托,各分部为创优主体,倡导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表彰和奖励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分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济青高铁邹平综合客运枢纽工程JQGTSG-3标段项目部。
第二章创优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创优组织机构一、项目部领导机构项目部成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组员:各部门部长二、各分部领导机构各分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工程创优领导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
第五条各分部职责1.结合各自管段工程实际,按照国家、省、部优质工程标准,制定工程创优实施计划(包括创优组织机构),报项目部审批;2.按照项目部批准的创优实施计划,认真组织本管段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将创优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班组、工点和有关人员,确保按照计划开展;3.负责落实工程创优所需各类资源,确保创优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本管段创优目标的实现;4.认真完成项目部布置的有关工程创优工作;按照项目部要求整理工程创优成果;5.配合项目部检查各自管段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情况,对于未达到创优要求的,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及时纠正。
第三章工程质量和创优目标、计划第六条质量目标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减少质量通病;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创优目标1.单项工程创火车头优质工程奖或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或本企业所在地省级优质工程奖;2.单项工程创中铁三局集团公司优质工程奖。
第八条工程创优具体项目各分部对照、《火车头优质工程奖》(铁建函[2007])1070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奖评选办法》以及集团公司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规模,向项目部创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报送创优实施计划,计划要明确创优项目、创优质工程奖项名称,整个标段至少申报一项国家级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其他级别优质工程奖项不限。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完善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管理的宗旨是:突出科技创新,推进质量发展,提高工程水平,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适用于我国所有建设工程活动。
工程创优的主体是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创优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当注重创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促进工程创新和发展的过程。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由国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管理局、工程咨询机构等。
第七条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创优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局是具体负责工程创优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程咨询机构是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机构,负责指导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创优培训,指导和监督工程创优活动等。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创优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创优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创优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创优的责任和职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创优工程的申报流程及审核第一条项目开工后,各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管理目标向公司提前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创优申请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对未及时提交《工程创优申请表》的项目,原则上公司将不列入公司内部的创优计划。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承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是否列入公司创优计划。
项目经过讨论列入创优计划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事前的策划交底与过程指导,并将及时跟踪记录项目部的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
第三条市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市优申报时间在年初1月至2月,3月中上旬资料检查,3月底4月初现场实体检查。
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安全类:1、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前就必须进行申报;2、建筑业协会在3月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详见具体年度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第四条省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省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时间在每年的4月上旬,4月底5月初进行资料与现场实体的检查。
安全类: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一般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分两次申报,资料与现场评审分别在5月下旬及11月中下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创优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创优效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优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和管理流程,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综合规划、科学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持续创新、科学决策、全面管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工程的优化和稳定。
第二章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工程创优工作。
第七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由企业高层领导任命,并由专业人员组成。
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
第八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做好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第九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程创优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优化的措施。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协调各方资源,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进展。
第三章工程创优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创优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创优目标。
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要求,制定工程创优的目标和指标。
(二)制定创优计划。
根据工程创优目标和指标,制定创优的具体计划,包括时间表、资源配置和工作分配。
(三)实施创优方案。
按照创优计划,组织实施创优方案,包括设计优化、施工改进和管理优化等。
(四)监测创优效果。
对实施创优方案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创优效果。
(五)总结创优经验。
对创优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炼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第四章工程创优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合规。
工程创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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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 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 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
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 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 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 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 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
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 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 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 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不符合项责令整改。
第13条项目部按照创优策划书的要求施工直至目标完成。
第14条项目部在创优申报前编制创优申报资料, 区域公司进行审核、审批, 并按创优申报审批流程填写相关资料, 提交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第1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 区域公司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
第16条区域公司负责组织创优迎检工作,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参与省市级以上的创优迎检工作。
迎检工作要求做到谦虚、谨慎、周到、热情。
第17条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后, 通报结果。
第四章总结
第18条创优迎检后,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总结会, 对创优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 区域公司填写好《创优总结记录表》并交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同时存档备案。
第19条创优结果公布后, 区域公司及时将结果反馈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由集团管理中心确认, 并进行内部通报, 完成工程创优工作。
第五章创优奖励
第20条为了促进创优工作更好地开展, 激励项目部达成创优目标, 促进质安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 集团对获得创优成果的单位实施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
参照公司有关创优奖励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21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2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3条附件:(1)创优总结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