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一、概述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商铺租赁行为,保障双方权益,促进商业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套制度体系。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适用于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购物中心等各类商业物业的租赁活动。
商铺经营租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租赁标准、租金支付、经营管理、维修维护、违约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二、租赁标准1. 商铺租金的确定:商铺租金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租金应符合市场价值,双方达成一致。
2. 商铺租赁期限:商铺租赁期限一般为1年以上,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 商铺面积和结构:商铺面积和结构应符合租赁需求,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需清楚标明。
4. 商铺使用用途:商铺使用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更改使用用途。
5. 商铺附加条件:商铺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商铺的特殊要求和附加条件,如装修要求、营业时间、售卖品类等。
三、租金支付1. 租金支付方式:商铺租金可以按月支付,也可以按季度、半年或年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2. 欠租处理:承租方如有欠租情况,需及时归还欠款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租金调整:商铺租金的调整需提前协商,双方如有异议需通过协商解决。
4. 租金发票:商铺租金需开具正规发票,遵守国家税收法规。
四、经营管理1. 商铺装修:承租方在经营商铺前需经过出租方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装修,保持商铺整洁美观。
2. 商铺经营品类:商铺经营品类需要符合规划要求和商场运营方向,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改。
3. 营业时间:商铺营业时间需符合商场规定,如需调整需提前通知出租方并取得同意。
4. 售后服务:商铺承租方需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解决顾客问题并及时处理投诉。
五、维修维护1. 商铺维修责任:商铺维修责任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方需对商铺内部设备和装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2. 突发事件处理:如商铺出现突发事件,承租方需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处理。
3. 紧急维修:如商铺出现紧急维修情况,出租方应立即联系维修单位处理,承租方需积极配合。
单位出租门店管理制度
单位出租门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出租门店管理行为,依法保障出租门店所有权人及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单位出租门店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出租责任。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管理门店的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做好门店出租管理工作。
第二章出租门店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单位出租门店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门店的安全和行业规范。
第六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具备合法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确保门店租赁行为的合法性。
第七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保证门店的基本设施设备完好,保持门店的良好状态。
第八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合理定价,依法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金、租期、维修责任等条款。
第九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保障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协助解决门店使用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及时处理门店出现的问题,确保门店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出租门店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进行门店管理登记,填写门店管理登记表,做好门店档案。
第十二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对门店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门店存在的问题,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
第十三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定期进行门店的维修保养,保持门店的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单位出租门店应当建立门店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门店管理工作的稳定进行。
第四章出租门店的责任和权利第十五条出租门店单位应当保障门店所有权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门店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出租门店单位有权要求承租人按规定使用门店,不得擅自改变门店用途。
第十七条出租门店单位有权对门店的使用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十八条出租门店单位有责任对门店的安全进行保障,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报警并尽快处置。
第五章出租门店的违约及处理第十九条如果承租人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出租门店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店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租赁店铺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租赁店铺,包括商铺、门店、摊位等。
第三条租赁店铺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租赁店铺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是租赁店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租赁店铺的安全负有全面责任。
第五条租赁店铺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是租赁店铺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租赁店铺的日常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六条业主、承租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确保租赁店铺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八条业主应当对租赁店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租赁店铺符合安全要求。
第九条业主应当制定租赁店铺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租赁店铺内的各项操作符合安全规范。
第十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消防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用电安全制度,确保用电安全。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食品卫生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建立健全租赁店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租赁店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四条业主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配备必要的用电安全设施,包括漏电保护器、接地线等。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配备必要的食品卫生设施,包括消毒设施、防蝇防鼠设施等。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确保消防设施、用电安全设施、食品卫生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定期对租赁店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组织租赁店铺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商铺租赁范本安全与保障措施规定
商铺租赁范本安全与保障措施规定本文为商铺租赁合同的安全与保障措施规定部分。
该部分内容主要针对商铺租赁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进行约定,保障双方的安全和利益。
第一条安全责任1.商铺出租方应做好商铺的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铺的使用安全。
2.商铺租赁方应按照商铺使用规定进行使用,妥善保管商铺内的财产,并遵守所在区域的相关安全法规。
第二条防火措施1.商铺出租方应在商铺内安装符合防火要求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商铺租赁方应严禁在商铺内使用易燃物品,如油漆、酒精等,并确保商铺内的用电设备正常运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盗窃防范1.商铺出租方应提供商铺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议,如安装监控摄像头、安全门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商铺租赁方应妥善保管商铺内的贵重物品,并且在不使用商铺时将门窗关闭,确保商铺内部安全。
第四条责任分担1.商铺出租方享有商铺的所有权,对商铺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负有责任。
2.商铺租赁方在租期内享有商铺使用权,对商铺内的财产安全和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3.如商铺出现非人为原因的损坏,商铺出租方负责修复;如商铺出现人为原因的损坏,商铺租赁方需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1.当商铺租赁方发生违反安全与保障措施的情况时,商铺出租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情节严重,商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当商铺出租方出现违反安全与保障措施的情况时,商铺租赁方有权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情节严重,商铺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其他事项1.商铺租赁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2.商铺出租方有权随时进行商铺的巡视和检查,以确保商铺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商铺租赁方不得将商铺转租或转让给他人,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商铺租赁范本安全与保障措施规定,商铺出租方和商铺租赁方应共同遵守并执行上述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能够保障商铺租赁双方的权益和安全,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保障。
商铺租金定价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铺租金定价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直接关系到商铺经营者的利益、消费者的权益以及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商铺租金定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商铺租金定价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商铺租金定价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商铺租金定价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规范商铺租赁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规定,商铺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商铺租赁的协议,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规范房地产市场的法律,其中对商铺租金定价也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该法明确指出,商铺租金应当根据房屋的用途、地段、面积、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是我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商铺租金定价也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该法明确指出,商铺租金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不得利用虚假信息、价格欺诈等手段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4.《关于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是国务院针对房地产租赁市场秩序混乱、租金上涨过快等问题,于2016年发布的一项政策措施。
该通知要求各地加强房地产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商铺租金定价行为。
三、商铺租金定价的法律规定1.商铺租金定价原则(1)公平原则:商铺租金定价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2)合法原则:商铺租金定价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管理政策。
(3)合理原则:商铺租金定价应当根据房屋的用途、地段、面积、配套设施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得过高或过低。
2.商铺租金定价参考因素(1)房屋用途:商铺的用途不同,其租金定价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商业用途的商铺租金通常高于住宅用途的商铺。
商铺租赁规定全文
商铺租赁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商铺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铺的租赁活动。
第三条租赁原则商铺租赁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租赁双方第四条出租人条件出租人应当是依法取得商铺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承租人条件承租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章租赁合同第六条合同内容商铺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租赁双方的基本情况;2. 商铺的坐落、面积、用途、设施等;3. 租赁期限;4. 租金及支付方式;5. 押金;6. 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7. 违约责任;8. 争议解决方式;9. 其他约定。
第七条合同签订租赁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商铺租赁合同,并报送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租赁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变更和解除手续。
合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章租赁管理第九条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保证商铺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使用安全标准;2. 如实告知承租人商铺的使用条件和限制;3. 协助承租人办理商铺使用权转移手续;4. 按照约定提供商铺及相关设施;5.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承租人责任承租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按照约定使用商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支付租金和押金;3. 妥善保管商铺,维护商铺设施;4. 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法行为处理违反本规定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以下罚款:1. 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2. 虚构、隐瞒事实,骗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3. 未报送租赁合同备案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三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 商铺租赁:小区商铺仅限于小区业主和商户租赁使用,非小区业主和商户不得租赁商铺。
2. 商铺用途:商铺用途仅限于商业经营,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居住、办公等。
3. 商铺面积:商铺面积应符合小区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面积。
4. 商铺装修:商铺装修应按照小区统一规划和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装修风格和外观。
5. 商铺开业时间:商铺开业时间应在小区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不得超时经营。
6. 商铺营业执照:商铺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不得无证经营。
7. 商铺经营内容:商铺经营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淫秽、赌博等活动。
8. 商铺卫生环境:商铺经营者应保持商铺内外的卫生环境,不得影响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9. 商铺安全管理:商铺经营者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商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10. 商铺噪音控制:商铺经营者应控制商铺内的噪音,避免对小区居民造成干扰。
11. 商铺维修保养:商铺经营者应及时维修商铺设施设备,保持商铺的良好状态。
12. 商铺安全出口:商铺经营者应保证商铺有安全出口,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疏散标志。
13. 商铺消防设施:商铺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
14. 商铺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商铺经营者,将依照小区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措施。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小区商铺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管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二)1. 小区商铺的租赁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商铺租金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和使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
2. 商铺租赁方式可以通过竞拍、招投标等形式确定,符合条件的租赁申请人可参与竞拍或招投标。
3. 商铺租赁的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期满后可以根据协商情况决定是否续签租赁合同。
4. 商铺的使用目的必须符合商业经营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损害小区利益的经营行为。
出租商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出租商铺的安全管理,保障租户、员工及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商铺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负责出租商铺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治安管理等安全工作。
2. 租户(以下简称乙方)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甲方做好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
3. 乙方在使用商铺期间,应确保商铺内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
三、消防安全管理1. 甲方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乙方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商铺内吸烟、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 乙方应定期对商铺内的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器设备安全使用。
4. 乙方应熟悉商铺内的消防设施,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四、用电安全管理1. 甲方应定期对商铺的用电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2. 乙方应合理使用用电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
3. 乙方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修。
五、食品安全管理1. 甲方应对商铺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进行审核。
2. 乙方应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3. 乙方应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保持商铺内环境整洁。
六、治安管理1. 甲方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商铺的治安管理工作。
2. 乙方应遵守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在商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商铺内的财物,防止盗窃、抢劫等治安事件发生。
七、应急处置1. 甲方应制定商铺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2. 乙方应熟悉应急预案,配合甲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发生突发事件时,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
八、监督检查1. 甲方应定期对商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甲方负责解释。
商厦租赁户管理制度
商厦租赁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厦租赁经营,维护商厦秩序,保障商铺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厦内所有租赁商户,商厦负责全面执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租赁商户应当遵守商厦规章制度,听从商厦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共同维护商厦秩序和正常经营秩序。
第四条商厦应当依法保障租赁商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商厦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章租赁商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租赁商户在商厦内享有平等的租赁权利,有权依法租用商厦内的商铺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租赁商户有权按约定期限使用商厦内的商铺,有权要求商厦提供合理的服务和支持。
第七条租赁商户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商厦规章制度,保持商铺内的卫生清洁,不得影响商厦内其他租赁商户的经营秩序。
第八条租赁商户有义务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不得拖欠租金。
第九条租赁商户有义务在商厦内举办促销等活动时,必须提前经商厦管理人员同意,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租赁商户有义务保管好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和财物,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租赁商户有义务遵守商厦关于商铺装修、装潢、广告等方面的规定,维护商厦的整体形象。
第三章商厦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二条商厦管理人员有权对租赁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权检查商铺的卫生情况,要求其保持商铺内的整洁。
第十三条商厦管理人员有权对租赁商户的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和帮助,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其改正和处罚。
第十四条商厦管理人员有义务保障租赁商户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租赁商户和商厦之间的纠纷。
第十五条商厦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处理租赁商户提出的合理要求,确保商厦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四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租赁商户的违规行为,商厦管理人员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限制经营活动等。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商厦管理人员有权终止该租赁商户的租赁合同,收回商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铺出租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商铺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商铺出租活动,包括商铺租赁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等。
第三条商铺出租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商铺租赁合同第四条商铺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联系电话等;(二)商铺的名称、地址、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等;(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及限制;(五)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租赁合同的变更、解除及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八)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商铺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商铺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七条商铺租赁合同到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租赁双方应当及时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并依法处理商铺租赁关系。
第三章商铺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租赁方的权利:(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商铺;(二)享有合同约定的租金收益;(三)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四)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要求出租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租赁方的义务:(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二)合理使用商铺,爱护商铺设施;(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四)按照约定期限租赁商铺。
第十条出租方的权利:(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二)要求租赁方按照约定使用商铺;(三)对租赁方违反租赁合同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四)在租赁期限内,有权要求租赁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租方的义务:(一)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提供符合约定的商铺;(二)对租赁方在租赁期限内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解决;(三)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四)按照约定期限出租商铺。
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制度
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商铺租赁管理,促进商业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商铺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租赁交易管理,包括商铺租约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
第三条国有商铺租赁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发展。
第二章商铺出租管理第四条国有商铺出租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商业规划确定出租方向,并经资产评估、招商策划等程序确定租金标准、出租面积及相关要求。
第五条国有商铺出租应经过招标、拍卖等公开透明方式进行,不得私自出租或变相出租。
第六条出租商铺应提供齐全的环境设施和服务设备,确保商户经营顺利,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商业规范。
第七条国有商铺出租应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商铺信息、租金标准、租期等,合同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出租方审批签署。
第八条出租方应就商铺的安全和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户和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九条出租方应建立商铺租赁档案,对商户和租户的资料进行妥善管理,保护其个人隐私。
第十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商铺租金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商户和租户,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建立健全的商铺维修保养体系,及时处理商铺内外的维修事项,保障商户和租户的正常经营和生活秩序。
第十二条出租方应对商户和租户的解约要求进行审查,并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解约手续,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三条出租方应对商铺的租金收入进行统一管理,确保租金的及时收取和使用。
第十四条出租方应建立商户服务平台,为商户提供促销、宣传、培训等服务,促进商户业务发展。
第三章商铺租赁管理第十五条商铺租赁管理应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承租方和出租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商铺租金,不得擅自拖欠或减少租金,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其终止合同。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4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商铺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小区商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设立的商铺管理,包括商铺的出租、销售、装修、物业费收取等相关事项。
第三条小区商铺应以服务小区居民生活需求为宗旨,保证业主权益、维护小区安全、卫生和环境协调。
第四条小区商铺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社会公德,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
第五条小区商铺管理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物业公司应根据小区商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商铺出租第七条商铺出租应经过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需提交相关手续。
第八条商铺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五年,期满后可续租。
第九条商铺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恶意哄抬租金。
第十条商铺租金的收取由物业公司帮助监督,保证租金收取的公平和合理。
第三章商铺销售第十一条商铺销售应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审核,经过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商铺销售需提供房产证明、买卖合同等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商铺销售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进行任何不合法的捆绑销售。
第十四条商铺销售应向购买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
第四章商铺装修第十五条商铺装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和环境。
第十六条商铺装修需提前向物业公司进行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
第十七条商铺装修过程中应保持安全,不得妨碍其他商铺经营者和业主正常生活。
第十八条商铺装修完工后需向物业公司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业。
第五章物业费收取第十九条商铺经营者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不得拖欠。
第二十条物业费收取由物业公司负责,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不得恶意调高。
第二十一条物业费使用应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的维护和改善。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二条商铺经营者如有违规行为,经物业公司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商铺用途、恶意哄抬租金、虚假宣传、装修违规等。
商铺租赁费用规定
商铺租赁费用规定商铺租赁费用是指商铺租赁过程中租赁方需要支付给出租方的费用。
为了明确双方权益,规范商铺租赁活动,制定合理的费用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根据商铺租赁的实际情况,对商铺租赁费用进行详细规定。
一、租金费用1. 租金金额:商铺租赁的基础费用是租金。
租金的金额将根据商铺的位置、面积、租期等因素进行确定,双方在签署租赁合同时应达成一致意见。
2. 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月付、季付、半年付或年付等形式。
租赁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支付周期,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物业管理费1. 物业管理费用包含商铺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维护费用、保洁费用、绿化费用等。
费用金额将根据实际管理情况进行确定。
2. 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根据商铺租赁合同约定。
常见的支付方式有租户直接向物业公司支付、租金中包含物业管理费等形式。
三、水电费1. 水费:商铺租赁方需根据实际用水量支付水费。
水费金额按照当地水务部门公布的水价标准确定。
2. 电费:商铺租赁方需根据实际用电量支付电费。
电费金额按照当地电力部门公布的电价标准确定。
四、税费商铺租赁方需要承担相关税费。
具体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营业税等,根据当地相关法规进行缴纳。
五、装修押金商铺租赁方在租赁商铺前,需要向出租方支付一定的装修押金。
装修押金将用于商铺内的装修和履行可能的赔偿责任。
根据商铺面积、装修程度等因素,装修押金的金额应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并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条款。
六、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商铺租赁方还可能需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如广告费、保险费等。
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
七、费用支付方式商铺租赁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支付周期和方式,及时、准确地支付相关费用。
支付方式一般包括现金、转账、支票等,具体方式根据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八、费用调整在商铺租赁期限内,如相关费用发生调整,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修改原有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
费用调整应合法、合理,并且符合当地相关法规。
店铺租赁管理制度范本
店铺租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店铺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商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名下所有店铺的租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收取、商铺使用管理、维修责任、违约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租赁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租赁活动。
第四条公司作为出租方,应保证商铺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提供符合租赁条件的商铺。
第五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商铺,确保商铺的安全和完好,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二章租赁合同签订第六条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租赁双方的名称或姓名、租赁商铺的面积、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第七条租赁合同签订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示商铺的权属证明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第八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商铺的钥匙,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
第三章租金收取与管理第九条租金的收取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租金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
第十条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按约定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商铺进行检查,确保商铺的安全和完好。
如需维修,承租方应承担维修费用。
第四章商铺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商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
第十三条承租方不得在商铺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商铺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四条承租方应在租赁期限内负责商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商铺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维修责任第十五条出租方应保证商铺的基本设施完好,如遇到设施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商铺内的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维修费用。
第六章违约处理第十七条租赁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第一篇: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签订合同。
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
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
要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
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
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随租方将商铺转让出租时,必须经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获取的商铺转让费必须按50%缴纳给本公司。
9、租赁双方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消防、环保等工作。
第二篇:商铺出租范本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承租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1、甲方将其位于商铺(下称“商铺”)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2、租赁面积:双方约定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商铺内空间范围内实际面积为准。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5篇)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1、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铺的营业人员必须到管理处登记,每人交一寸冠相片两张,交验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户口不在广州市内的,应办理登记手续或派出所申报暂住证。
2、各商铺文明营业,主要负责人应教育好自己的员工,绝不允许在住宅区打架斗殴、吸毒贩毒,以及进行赌博、____等违法乱纪活动,一经发现,即送公安机关处理。
3、各商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自行购买财产保险。
4、各商铺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安全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或在同一插座接驳多样电器,以免由于超过负荷而导致火警。
5、各商铺均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6、各商铺均不得在门外大声喧哗,滋扰住户。
7、各商铺严禁在门前或其它公众场所摆设神位及燃点香烛,不得在门前及任何公共场所悬挂衣物或其它洗涤物。
8、各商铺上落货物时,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卸货区内进行,不得将货物随处摆放,以免发生意外及堵塞通道。
9、各商铺要保持门前范围内的卫生清洁,不准将垃圾乱丢乱放,货物包装材料废弃后要及时清理,不准放置在任何场所,生活垃圾需放在指定的垃圾筒内。
10、各商铺营业人员必须衣着得当,注意个人形象。
11、各商铺内的水、电系统发生意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必须及时通知管理处进行维修,以免因此发生意外事故。
12、各商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进行。
13、各商铺在本小区经营期间不准饲养宠物。
14、各商铺必须按规定挂招牌,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乱立广告牌等。
15、各商铺必须严格遵守小区所有管理规定,文明经商,共同繁荣。
小区商铺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商铺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商铺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小区商铺是指位于小区内的商业用房,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等。
第三条小区商铺管理原则上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本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选择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小区商铺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细则。
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
门面房出租规章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爲了保護門面房的租賃穩定,維護門面房的品質,確保房東和租戶的權益,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門面房的出租行爲。
第三條每一家門面房都應當爲門面房出租制定正式的合同。
第四條門面房的出租押金應當按照當地政府的規定辦理,不得私自增加。
第五條房東應當按時收取租金,稅費由房東負擔;租戶應當按時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第六條門面房的租賃期限應當根據合同協商一致,不得隨意更改。
第七條門面房出租時應當保證門面房的安全、衛生和整潔。
第八條租戶應當嚴格遵守門面房的使用規定,不得進行非法經營等行爲。
第九條門面房的房東和租戶應當遵守當地政府的相關規定,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第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應當依法解決。
第二章管理機構第十一條本規定的管理機構爲門面房的房東。
第十二條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履行門面房的管理職責,保護門面房的利益。
第十三條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門面房的穩定經營。
第三章責任和義務第十四條門面房的房東應當保證門面房的質量和安全性,維護租戶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門面房的租戶應當按時繳納租金,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不得擅自改變門面房的用途。
第十六條門面房的房東和租戶應當相互尊重,協商解決爭議,不得有不良行爲。
第四章處分和執行第十七條如有違反本規定的行爲,管理機構有權處以相應的懲戒措施,包括警告、罰款等。
第十八條如有不服從管理機構的處分,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
第十九條如有違法行爲,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第二十條本規定的最終解釋權歸管理機構所有。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爭議,將依法解決。
以上就是對門面房出租規章制度的規定,希望大家都能夠理解和遵守,共同保護門面房的穩定和安全。
商铺租赁安全责任规定(3篇)
第1篇一、协议内容1. 商铺安全设施(1)出租方应确保商铺内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包括消防设施、防盗设施、安全通道等。
(2)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对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2. 安全责任(1)出租方责任① 负责商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② 对商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③ 对承租方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④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承租方责任①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租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② 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和用途;③ 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出租方;④ 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3. 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履行安全责任,导致承租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承租方未履行安全责任,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出租方或承租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双方应按照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承担相应责任。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三、其他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商铺租赁安全标准协议书对双方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有助于保障租户在商铺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共同维护商铺的安全环境。
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商铺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商铺租赁活动中的安全责任问题,包括租赁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商铺租赁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安全责任,共同维护租赁场所的安全。
第二章出租方责任与义务第四条出租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商铺出租资格;(二)商铺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三)商铺内设施齐全,功能正常;(四)具备合法的消防手续。
租赁门市规章制度怎么写
租赁门市规章制度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市租赁行为,保障双方权益,提高门市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门市租赁企业和租户双方。
第三条门市租赁应遵循自愿互利、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租赁门市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租赁,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害租户利益。
第五条门市租凭的期限由双方约定,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六条租金价格应当公开透明,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清租金。
第七条租户应当按时缴纳租金,并遵守门市规章制度。
第八条门市租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租赁管理第九条门市租户如需终止租赁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门市出示书面终止通知。
第十条门市租户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门市出示书面续租通知。
第十一条门市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租赁管理职责,保障租户利益。
第十二条门市应当加强对门市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租户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门市应当定期检查门市的安全设施,保障租户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租金管理第十四条门市租金应定期结算,不得擅自调整租金价格。
第十五条门市租户应当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拖欠租金。
第十六条门市租金如需调整,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租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七条门市应当保留租金缴纳记录,确保租金清晰透明。
第十八条租金出租门市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不得恶意涨价。
第四章维权保障第十九条租户如有合法权益受侵害,可向门市提出维权申诉。
第二十条门市应当及时处理租户的维权申诉,保障租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对于恶意坏账、欺诈行为的租户,门市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门市应当建立健全的维权保障机制,保障双方权益。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门市规章制度的租户,门市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门市规章制度的租户,门市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二十五条对于门市涉嫌欺诈行为,监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门市所有。
商铺管理制度
商铺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商铺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商铺经营行为、提升商铺管理水平、保障商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合于所有在本商业区内经营的商铺,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商铺管理环境,促进商业发展。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合于商铺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的租赁、装修、经营许可、经营行为规范、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商品质量、员工管理等方面。
三、商铺租赁管理1. 商铺租赁合同:商铺经营者与商铺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金调整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
2. 租金支付:商铺经营者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并保证租金来源合法。
3. 商铺使用权:商铺经营者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商铺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使用权。
四、商铺装修管理1. 装修申请:商铺经营者在装修前需向商铺管理部门提交装修申请,包括装修方案、施工单位资质等材料。
2. 施工管理:商铺经营者需按照申请的装修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并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 完工验收:装修完成后,商铺经营者需向商铺管理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业。
五、经营行为规范1. 商品质量:商铺经营者应保证所售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 价格公示:商铺经营者应在商铺内显著位置公示商品价格,并按公示价格出售商品。
3. 广告宣传:商铺经营者的广告宣传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4. 售后服务:商铺经营者应提供合理的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六、消防安全管理1. 消防设施:商铺经营者应按照像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应急预案:商铺经营者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3. 消防演练:商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七、环境卫生管理1. 商铺清洁:商铺经营者应保持商铺内外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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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出租管理的规定
为更好地开展商铺租赁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商铺管理采取由本公司分管负责,经办人员具体管理的办法,
签订合同。
更改管理程序等重大事项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在商铺租赁过程中,其他人可以联系、推荐或建议信息行情。
但不得干预商铺租赁工作。
2、商铺租赁管理经办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得串通租
赁户损公肥私,违纪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3、商铺租赁出租价格按市场行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定价。
商铺租金问题由经办人员在承租方充分商洽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4、经办人员必须与承租方签订规范的商铺承租合同。
要严格审查
合同内容,不得签订有损本公司利益和带来后遗症的合同。
5、承租方必须爱护出租商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
改变室内水、电、暖设施,更不准有任何破坏房屋结构和房屋基础的行为发生。
6、承租方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经营范围,出示工商执照和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经办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上门收取商铺
的租赁费和水电费,协助和督促承租方合法经营。
凡发现承租方违法经营或改变经营范围或转租他人或超过十五天未缴纳租金的,经办人员有权酌情终止合同。
8、随租方将商铺转让出租时,必须经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获取
的商铺转让费必须按50%缴纳给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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