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才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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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工作,落实人才兴企战略,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完善内部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人才评选要坚持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公开公正、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动态调整、分级管理的原则,把具有真才实绩的优秀人才选拔评选出来。
第三条优秀人才评选工作要扩大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章优秀人才分类
第四条优秀人才分为二级评选和管理:公司级优秀人才和部门级优秀人才。
第五条优秀人才分为四类: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秀技术业务人才、优秀市场营销人才和优秀综合管理人才。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指驾驭全局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突出、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掌握
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善于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领导人员。公司
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主要包括公司领导班子中的优秀人
员。
➢技术业务人才指具有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影响力,能够解决企业重大问题,引导企业技术和业务发展
的优秀技术业务人员。公司的技术业务人才主要包括从事需求
设计、软件开发、系统测试、技术支持、项目管理等工作的优
秀专业人员。
➢市场营销人才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掌握较高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一定创新成果的高技
能营销人员;从事市场分析、营销管理工作的优秀人员。公司
的营销人才包括面向客户从事业务或产品的销售与服务工作的
优秀人员,以及为营销工作提供支撑服务的其他优秀人员。
➢综合管理人才指专业能力突出、实践经验丰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企业管理难题的优秀综合管理人员。公司的综合管理人才
包括:从事企业发展、人力资源、计划财务、法律事务、投资
管理、审计监察、行政事务和党群工作等综合管理工作的优秀
人员。
第三章评选范围和频次
第六条优秀人才评选范围:公司的合同制员工。
第七条公司级和所属单位级优秀人才每年评选一次,当选的优秀人才可以连续参加评选。
第四章评选条件
第八条优秀人才必须具备的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企业忠诚;
(二)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上进心、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三)具备快速学习能力,业务知识全面,能够辅导和培养下属员工或本专业人员,传承知识和技能;
(四)专业技能高,工作能力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五)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第五章评选程序
第九条优秀人才采取逐级评选推荐办法,由各部门评选出部门级优秀人才,并从中选拔向公司推荐,形成公司级优秀人才人选。
第十条优秀人才评选按照宣传动员、申报推荐、评审、公示公布的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宣传动员阶段
公司层面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当年度优秀人才评选的情况。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在本部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广大员工充分知晓、参与优秀人才评选工作。
第十二条申报推荐阶段
各部门应对不同人才采用不同的申报推荐方式。对于技术业务人才和营销人才,以个人申报的方式为主,重点关注其工作业绩表现和专业水平;对于经营管理人才和综合管理人才,以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为主,重点关注其业绩表现、专业水平和群众认可度。
第十三条评审阶段
1、各部门专家评审
各部门成立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优秀人才候选人的思想素质、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人数不少于5人,由本部门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应基本涵盖人才评审所涉及的各个专业,必要时各部门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本部门的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
2、各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所属单位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过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公司批准。
3、公司评审
由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业务管理、综合管理三个优秀人才评选专业委员会,在所属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对公司级优秀人才候选人进行综
合评价、统一衡量,确定公司级优秀人才候选人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批。
第十四条公示公布阶段
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所属单位的两级优秀人才人选由各单位组织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无异议的,按照两个层次分别由公司和各单位发文公布。
第十五条当选为公司级优秀人才的人员,不再重复作为部门级优秀人才。
第六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级优秀人才由公司组织评选和表彰,部门级优秀人才由各部门组织评选和表彰。
第十七条各部门对各级各类优秀人才既要充分关心,也要加强管理。一方面,在优秀人才的思想动态、职业发展、薪酬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关注,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发挥优秀人才的特殊作用,创造条件使他们在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为企业多作贡献。
第十八条公司级和部门级优秀人才的奖励标准在每次评选后由公司予以明确。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