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服务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服务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服务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编码:

(二)实施机构: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

(三)申请主体:临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

(四)受理地点:临邑县开元大街号

(五)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年月修订)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六)办理条件

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因原有地下管线维修及其他特殊原因临时占用绿地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合理说明。.因建设需要,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传输等管线、新增城市部件、道路开口等情况的,需要先经市政府或规划部门批准。

.符合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不影响绿地布局和绿地整体功能。

(七)申请材料

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应当向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书面申请份,(包括事由、占用绿地面积、数量、地点,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原件)

.铺设新管线、道路开口、增加城市部件的事项另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有关文件(纸质、复印件、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有关文件、占用事由的有关证明文件各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

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九)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名称:绿地占用费收费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号令) 、《关于德州市区城市绿化补偿标准的批复》(德价发【】号) 收费标准:每日每平方元;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十)咨询服务

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

窗口咨询地址: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临邑县开元大街号)

电话咨询号码:-

电子邮箱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

.提交方式

①现场提交。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审核,受理人员无法即时对材料进行审核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符合审批要求的,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对申请人的审批事项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进行

受理。②信函提交。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地址:临邑县城开元大街号,邮编:,联系电话:-。

.获取收件凭证

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

(二)受理

.材料补正

①属于现场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工作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生成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页面功能[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推荐] [投稿]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编辑: cbsky ] 浏览3565 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规划质量,充分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和景观文化功能,特制定本《纲要》。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纲要》由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本《纲要》。在实践中,各地城市可本着“与时俱投”的原则积极探索,发现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本《纲要》的内容。 规划文本

一、总则 包括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模等 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五、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简述各类绿地的规划原则、规划要点和规划指标 六、树种规划 规划绿化植物数量与技术经济指标 七、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包括规划目标与指标、保护措施与对策 八、古树名木保护 古树名木数量、树种和生长状况 九、分期建设规划 分近、中、远三期规划,重点阐明近期建设项目、投资与效益估算 十、规划买施措施 包括法规性、行政性、技术性、经济性和政策性等措施 十一、附录 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概况及现状分析 一、概况。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环境状况和城市基本概况等 二、绿地现状与分析。包括各类绿地现状统计分析,城市绿地发展优势与动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制约因素等。

海淀区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服务指南

北京市海淀区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服务指南 二0 — 0年一月

—、刖旨 二、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1、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三、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示意图 1、不涉及前置审批业务的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示意图 2、涉及前置审批业务的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示意图 3、夕卜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示意图 四、企业设立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依据及审批项目 五、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流程 六、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方式、审批时限及发放证照时限 七、企业设立行政审批部门咨询联系电话及对外服务网站 八、《海淀区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方案》(全文)

冃!J 5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区的批复》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提出的〃加快、简化、下放、取消、协调"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改善经济发展综合环境,建设首都政府公共服务与政策创新试验区,结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区各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单位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大力精简审批事项,不断深化核心区行政审批改革,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自主创新中的推动作用。 为方便社会公众查询,接受各界的监督,我们将各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单位精简、优化改革审批成果进行梳理并制作了《北京市海淀区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服务指南》。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各企业设立行政审批单位精简、优化改 革审批成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企业设立行政审批服务流程 一.内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1、工商登记部门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前置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手续; 3、工商登记部门企业设立登记审批; 4、公安部门刻章审批; 5、公安刻童审批通过后可同时办理①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批②市政市容委户外广告(牌匾标示设置)建议 ③市软件协会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证; 6、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后可同时办理①统计局统计证审批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登记审批 ③地税局税务登记审批; 7、取得地税登记证后可办理国税登记审批;通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登记后可办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外籍人员及台港澳人员就业登记审批。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服务流程 1、工商登记部门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商务委员会(海淀园产业规划发展处)夕卜资企业审批; 3、涉及前置审批的,由前置审批部门办理前置审批许可手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城市绿地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绿地: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植种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均可称为绿地 :泛指所有被植物覆盖的种植地 ·城市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地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文化等功能的活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特点:为城市绿地系统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引,侧重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临界值,侧重于引导和控制,依托于理性的分析而不是感性的直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主要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的: 1.明确城市绿地建设的任务和要求,为城市绿地系统管理提供依据 2.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塑造富有特色的城市形象 4.协调城市绿地多种功能,控制或引导城市绿地规划设计 最终目的:创造优美自然、清洁卫生、安全舒适、科学文明的现代城市的最佳环境系统·覆盖率:城市一定范围内绿化覆盖率面积占区域总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率:在范围内所有用于绿化的乔灌木地被草本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性质: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利用的途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 1.与城市总体规划:是其一个组成部分,是深化细化,两者互相协调与尊重 2.与土地利用规划:内容相互交叉,土对绿有决定性作用,反之有积极反作用 3.与景观规划:是其规划设计的重要对象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综合规划 2.远近结合,创造特色 3.功能多样,力求高效 4.网络分隔 5.均匀分布,比例合理 第二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生产与发展 ·古代城市绿地规划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要求(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技术规定以《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法规和国家标准作指导,旨在加强和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水平,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第二条本技术规定适用于XX各城市(镇)园林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编制。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分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两个层次。分区规划适用于主城各区。 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城市绿地分区规划是在XX主城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主城各区结合本区实际编制的较为深入的对绿地详细规划有指导作用的绿地系统规划。分区规划属于总体规划X畴。 第四条规划原则: (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并结合其它专业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的原则; (二)形成城市及园林绿化风格,突出特色,体现地方文化,注重区域特色性的原则; (三)既要有远景目标,又要有近期安排,做到远近结合的原则; (四)绿地分布合理,结构科学,要形成完整、统一、有机的绿地系统,坚持科学合理性的原则; (五)规划要突出时代性的原则; (六)规划要坚持生态优先性的原则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任务: (一)切实保证纳入城市用地平衡的四类绿地(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总面积要达到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8~15%;风景游览城市和绿化条件较好的城市,其比例应予提高; (二)提出城市园林绿化分期实施方案和分项目标; (三)规划若干环状、带状、楔状绿地穿插市区内外,使绿地形成纵横交错的网络,包围和镶嵌城市。在城市外围规划宽阔的绿化带,形成良好的大环境绿化圈。按城市规划要求协调好城市近郊的风景区、森林公园、农业、林业、水利、环保、旅游、休疗养等部门用地; (四)提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充实、提高意见,必要时对重点公共绿地提出规划方案或实施计划,作为该项绿地详细规划的依据; (五)总结分析并规划好主要的绿化树种,特别是行道树种、基调树种、骨干树种; (六)提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培育规划。 第六条编制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其它有关标准、规X的规定。 第二章城市园林绿地系统总体规划 (一)自然资料 1.城市概况: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及其对外交通情况; 2.气象资料。包括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向,风速、风力、霜冻期等; 3.土壤资料。包括土壤类型、土层厚度、土壤物理及化学性质、不同土壤分布情况、地下水位情况等; 4.历年自然灾害资料。包括地震、暴雨、冰雹、旱情、水灾、滑坡、泥石流、寒潮等; 5.自然植被与其他主要植物、动物情况。 (二)城市经济及社会发展资料 1.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城市发展前景; 3.人口资料; 4.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文件、图纸及上级有关文件。 (三)环境保护资料 主要的污染源位置、影响X围、污染成分、污染程度,各种污染分布区、现有防护和治理措施、生态功能分区与其他环保材料等。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问题的思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d4557376.html,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问题的思考 作者:杨丽君 来源:《硅谷》2009年第04期 [摘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经并将会越来越发挥其重要作用,结合自己工作,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地位、规划需要研究的重点以及检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效果等问题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绿地系统规划范围指标绿线管制特色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220092-01 一、确立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地位 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充分认识到,城市园林绿化不仅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的主要内容、实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这项工作体现民心,顺应民意,对城市园林绿化以及社会、经济和环境建设都具有牵引和拉动作用,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联系点和结合部,对提高城市品位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特别是在现阶段,根据学习和落实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科学的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尤其重要。 (一)法规层面 如果把城市总体规划看成是“依法用地”的过程,那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就是一种“合法用地”的行为。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安徽省人大常委颁布的《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城市各项专业规划的合法地位。因此,编制并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贯彻法规的要求。 (二)政策层面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城市绿化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城市绿化政策,对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首先,明确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而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则完全是城市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其次,对城市绿化的载体(主要是指城市绿化用地)作出了明确规定,城市园林绿地是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给城市绿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服务指南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服务指南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编码: (二)实施机构: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 (三)申请主体:临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单位或个人 (四)受理地点:临邑县开元大街号 (五)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年月国务院令第号,年月修订)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六)办理条件 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关单位或个人因原有地下管线维修及其他特殊原因临时占用绿地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合理说明。.因建设需要,铺设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传输等管线、新增城市部件、道路开口等情况的,需要先经市政府或规划部门批准。 .符合我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不影响绿地布局和绿地整体功能。 (七)申请材料 申请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应当向临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书面申请份,(包括事由、占用绿地面积、数量、地点,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纸质原件) .铺设新管线、道路开口、增加城市部件的事项另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有关文件(纸质、复印件、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有关文件、占用事由的有关证明文件各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 法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

建设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2002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字体:【大】【中】【小】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通知 建城[2002]24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划委(局)、园林局,深圳市城管办,新疆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 为更好地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我部制定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在今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按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城建司。 附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加强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规划质量,充分发挥城市绿 地系统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经济效益和景观文化功能,特制定本《纲要》。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和细化.《城 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 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兽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 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规划基础资料四个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纲要》由建设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全国各地城市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 评审工作中,均应遵循本《纲要》。在实践中,各地城市可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发现新问题 及时上报,以便进一步充实完善本《纲要》的内容。 规划文本 一、总则 包括规划范围、规划依据、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规划期限与规模等 二、规划目标与指标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构、布局与分区

行政审批存在问题.docx

行政审批存有问题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主要问题;“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有;对策和 建议,对行政审批存有问题实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当前我县行 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来说,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 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有较大差别,致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 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 较大、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 做到应进尽进,存有“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 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收发室”,“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的现象依然存有,严重弱化了中 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为有效解决好我县行政审批中存有的一些 问题,切实推动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们实行深入思考,现 借鉴先进发达地区,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等。具体 材料详见: 一、主要问题当前我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来说,虽然运行 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县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有较大差别,致 使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多数企业和市民对行政收费项目之多、手续繁杂wenmi.意见较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少数单位理 解不够到位,缺乏改革热情。少数单位负责人大局意识、组织纪律意 识淡薄,过多地强调困难性、习惯性,对县委、县政府相关审批项目 进驻和办理政策、规定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 的职能不强。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仅仅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 虽然县委、县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使用到位。 二“前店后坊”现象仍然存有。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实行集 中办公、公开办事。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 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有“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 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把行政服务中心窗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整合、优化杭州新市区绿地系统布局和结构,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切实可行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补充和深化,经批准后的《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2——2020年)》,是杭州市城市园林绿地详细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 第三条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为杭州市区,总面积为3068平方千米,主要包括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滨江、余杭、萧山八区,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基本一致。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通过,1998年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2001年); 7、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9月); 8、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9、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 10、建设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

11、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方法》(2000年,192号文); 12、建设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2002年城建240号文); 13、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通知》(2002年城建249号文); 14、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年第112号) 15、《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1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1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等相关规范; 18、省政府:《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1995年) 19、《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7年) 20、《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2000年); 21、《杭州市城市道路及公共绿地树种规划》(2000年); 22、《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及各专项规划(报批稿)等 第五条规划期限 与城市总体规划期限基本一致,即: 近期:2002—2005年; 中期:2006—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远景:2020年以后,展望到2050年左右。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1、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2、大地绿化与城市绿化相结合,风景绿地与园林绿地相结合,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相结合,精心构筑具有杭州特色的地域景观风貌的绿地系统。

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

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 Drafting specification of operations manual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items DB44 ICS 01.120 A00 备案号: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 1148—2013 目次 前言................................................................................ III 引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要素的设置 (2) 6 要素的起草 (4) 6.1 通则 (4) 6.2 标准名称 (4) 6.3 审批要素 (4) 6.3.1 事项名称和代码 (4) 6.3.2 受理范围 (4) 6.3.3 办理依据 (5) 6.3.4 实施机关 (5) 6.3.5 审批条件 (5) 6.3.6 申请材料 (5) 6.3.7 审批证件 (6) 6.3.8 审批时限 (6) 6.3.9 审批收费 (7) 6.3.10 审批咨询 (7) 6.4 审批人员 (7) 6.5 审批流程图 (8) 6.6 通用审批流程 (8) 6.6.1 通则 (8) 6.6.2 取号及电话(网上)预约 (8) 6.6.3 申请 (8) 6.6.4 受理 (9) 6.6.5 审查 (10) 6.6.6 决定 (16) 6.6.7 证件制作与送达 (16) 6.6.8 决定公开 (17) 6.7 其他审批流程 (17) 6.7.1 概述 (17) 6.7.2 依申请变更 (18) 6.7.3 延续 (18) 6.7.4 补证 (18) 6.7.5 依申请注销 (18) 6.7.6 转让 (18) 6.7.7 依申请撤销 (19) I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复习资料(加粗的是老师划的重点)

“绿地”包括三层含义:①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②人工栽植或自然植被条件优越的地段,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③农业、林业生产用地。 城市绿地:指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城市建设用地的一个大类,是城市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两部分:(1)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的土地,如公园绿地绿化(2)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如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 城市绿地系统:以绿色植被为特征,要求环境优美、空气清新、阳光充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工自然环境,是城市居民进行室外游憩、交往和交通集散的城市空间系统,是由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各类绿地组成的绿色有机整体。城市绿地系统是城市生态系统中自然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指:1)在充分认识城市自然条件、地貌特点、自然植被及地方性园林植物特点等的基础上2)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和城市自身情况确定的标准3)将各级各类绿地按合理的规模、位置及空间结构形式进行布置,形成完整的系统4)以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原则:(1)以生态学的观念,从城市整体空间体系的角度出发,重新认识城市绿地,使城市绿地系统充分发挥其改善城市环境的生态功能。(2)结合城市其他组成部分的规划,综合考虑,全面安排。(3)结合当地特点,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进行。(4)城市绿地均衡分布,有合理的服务半径,满足全体市民的休闲需要。(5)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分期实施,保证各阶段绿化的效果和质量。(6)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经营管理中,除要充分发挥其环境、社会效益外,还可结合生产、创造经济价值。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工作内容:1)确定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及原则2)研究城市绿地地建设的发展速度及水平,拟定城市绿地的各项指标3)合理布局各类绿地,确定其性质、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形成合理系统。4)提吃各类绿地调整改造意见,进行树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出分期建设及实施措施及计划5)编制城市绿地系统的图纸及文件6)对重点公园绿地提出规划设计方案,提出重点地段绿地设计任务书以备详细规划使用。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目标:1)广度上的拓展,从城市规拓展到区域规划的范畴。2)研究深度上的拓展,从土地和植物拓展到水文、大气、微生物、能源和城市废弃物处理等。3)新技术的运用,红外遥感,GIS。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影响因素:自然环境因素:地形地貌、城市水体、气候条件、地质灾害;社会因素:城市性质、城市规划、城市土地利用条件、城市文化。 1903年,世界上第一座田园城市----莱奇沃斯。 三大绿地指标: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面积的比率。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城市中每个居民平均占有公共绿地的面积。 城市绿的的三大功能: 生态功能:1)保护城市环境(净化空气、水体和土壤;改善城市气候;降低城市噪声)2)减灾防灾(防火防震;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御放射性污染,有利备战放空) 3)维持城市生物多样性 使用功能:1)日常休息娱乐活动2)观光及旅游3)修养基地4)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 美化功能:1)丰富城市建筑群体的轮廓线2)美化城市3)衬托建筑,增加建筑的艺术效果4)形成不同的城市特色 城市用地:1)城乡用地2)城市建设用地3)人均绿地4)人均公园绿地5)绿地

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 编制说明 一、《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所称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城市总体规划中绿地系统规划的深化、细化和系统化,是一项专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构筑城市发展生态安全格局,确定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区域,明确城市生态安全隔离空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市性质、发展目标、用地布局等规定,科学制定各类城市绿地的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市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达到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优化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三、《纲要》是在原建设部2002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国家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及我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1998年颁布的《河北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和规范,更加突出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与统一,如指标体系、规划范围、层次等,增加了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绿地系统特色景观规划、绿道绿廊规划、植物多样 -1-

性规划、绿线规划、节约型园林绿化实施措施等章节,强化了规划基础材料汇编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要求。 四、绿地分类以《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为依据。 五、《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分期规划一般为近期、中期和远期,规划层次一般为市(县)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现状指标体系宜与《城市总体规划》的指标相衔接,与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规定和口径相协调。 六、针对我省城市自然资源丰富的地貌特征及历史悠久人文丰厚的特点,增加了特色景观规划的专项章节;根据目前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状况,将公园绿地规划、道路附属绿地规划、城市水系景观规划、防灾避险绿地规划等内容进行加强。 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基础资料汇编等四部分。其中,依法批准的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规划文本 -2-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模板】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三)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设立依据: (一)出口监管仓库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1987年7月1日实施,2000年7月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2005年11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133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 (二)保税仓库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1987年7月1日实施,2000年7月8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2003年11月19日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227号修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条件。 1.申请设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经营企业应当具备: (1)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仓储经营权; (3)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4)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场所,其中出口配送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5000平方米,国内结转型仓库的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2.出口监管仓库应当具备: (1)符合区域物流发展和海关布局要求,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环保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3)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4)建立出口监管仓库的章程、机构设置、仓储设施及账册管理和会计制度等仓库管理制度; (5)自有仓库的,具有出口监管仓库的产权证明;租赁仓库的,具有租赁期限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范文

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及流程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一)行政许可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2、《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1、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2、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红线图、市政府相关文件或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等) (五)申请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经批准的1∶500规划总平面图; ③提供项目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的国土证、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园林景观设计要点等); ④绿化景观报建图册(4套),电子光盘2张,应包含绿线控制图,绿化总平面图,植物种植图,重要地段景观效果图; ⑤经济指标复核书一份。 (六)申请表格:

市政务中心城管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八)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株洲市园林局 (九)行政许可程序 (十)行政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3个工作日。 (十一)行政许可证件 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株洲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项目准许证》; (十二)行政许可收费 发生即收。 未达到《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成[1993]784号)要求的项目,征收城市绿化补偿费。 (十三)行政许可的收费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株洲市收取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08〕24号) 2、《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株洲市城市绿化赔偿费、城市绿化补偿费征收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湘价函〔2010〕194号)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汇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 点归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归纳 一、基本概念 A绿地 城市绿地:以植物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形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 城市绿地系统:由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位、定性、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保护,游憩休闲和社会化等功能的活动。 B城市绿地的类型 按在城市中的位置:城市绿地;郊区绿地 按规模:大型绿地;中型绿地;小型绿地 按服务对象:公共绿地;私用绿地;专用绿地 按功能系统:生活绿地系统;游憩绿地系统;交通绿地系统 按服务范围:全市性绿地;地区性绿地;局部性绿地 C各类绿地的用地选择 公园绿地 1市区级综合公园:综合性公园要求有风景优美的自然条件,丰富的植物种类,有开阔的草地与浓郁的林地,四季景观变化多样。 2儿童公园:位置应接近居民区,并避免穿越交通频繁的干道。 3动物园:应与居民密集地区有一定距离,与屠宰场、动物毛皮加工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设防护林带,并注意防止污染城市水体。附设在综合公园中,应在下风、下游地带,一般应布置在独立地段,以便采用安全隔离措施。 4植物园: (1)因用地较大,其位置常离居住区较远,但要尽可能设在近郊,有较方便的交通条件,便于广大群众使用。 (2)不要在有污染工业的下风下游地区,以免妨碍植物的正常生长,要有适宜的土壤水文条件。应尽量避免建在原垃圾堆场、远郊土壤贫瘠的生荒地或地下水位过高或缺乏水源的地方。 5体育公园:体育公园用地较大(一般不小于10公顷),建设投资大、管理养护费工,在一般城市中设置一到三处。其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或与园林部门共同管理养护。因为有大量的人流集散,要求与城市居住区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6纪念性园林:市区以外的纪念性园林不计在公园绿地面积中。 生产绿地 包括苗圃、花圃,果园、林场,科研植物园,卫生防护林、风砂防护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等,是郊区用地的一部分(也有苗圃、花圃在市区内的情况)。 防护用地 防护绿地的主要功能是改善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卫生条件, 某些夏季炎热的城市,应考虑设置通风绿带,与夏季盛行风向平行(可结合水系),形成透风走廊,使季风吹到建成区内部。

“免税商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编号:23004 免税商店设立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1 发布日期:2018年7月 实施日期:2018年7月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1本服务指南仅供行政相对人参考,具体要求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海关系统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三)“免税商店设立”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二、适用范围:办理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程序、需提交资料等,适用对象为具有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 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四、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

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2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为实施依据。 五、申请条件: (一)具有开办免税商店业务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 (三)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向海关提供免税品出入库、销售等信息; (四)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其中申请设立口岸免税商店的,口岸免税商店所在的口岸年进出境人员应当不少于5万人次; (五)具备包括合作协议、经营模式、法人代表等内容完备的企业章程和完备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禁止性要求: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七、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免税品销售场所及免税品监管仓库情况说明。 八、办理流程: (一)材料受理。申请人向海关总署递交材料(口岸进境免税商店设立由免税商店所在直属海关代收材料)。 (二)海关总署受理后进行审核,征求相关海关意见。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附件1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 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统计表部门简称部门全称组织机构代码 系统建设部门姓 名 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负 责 人 联 络 人 技 术 员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附件2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 部门(盖章):审批事项名称 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事项是否 属于并联 审批类: □是□否 是否即来即办事项(即当天办结的事项)□是 □否 是否需要 收费 □是 □否 是否出证 办结 □是 □否 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 个人类□企业类 □个人类 □其他类 审批事项 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规定办理时限()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承诺时限 ()个工作日或 ()个自然日 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包括分管领 导)领导办公电话及手机 审核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承办人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受理地点受理 人员 受理人办 公电话及 手机 审批环节 (如受理-承办-审核- 批准-办结) 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申请表格名称(附样表) 审批最终决定 机关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名 称 申报材料:(材料名称需简洁规范。材料收原件还是复印件、份数,是否盖章,是否附光盘或电子文档,是否需报送申请表格,报送图纸的是蓝图还是白图等要求在 材料名称后面括号注明): 如该审批事项涉及收费的填写下表: 收费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金额) 收费方式(现金、转帐、支票)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签字: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梳理表》填写说明 1、此表主要了解审批部门每项行政审批的情况。各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请参照最新《行政审批项目目录》。每一审批事项小项填一份表格。 2、审批事项中如有子项的,请在“审批事项子项名称”一栏填写相应的业务子项。如:企业核准登记这一许可项目中含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外资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5个业务子项,就拆分为5个事项分别填写表格。 3、事项是否属于并联审批类:如该审批事项属于企业登记注册和建设领域的审批事项,则填写“是”。 4、事项属于企业类还是个人类:指审批事项申请人属于个人还是企业,如果两者都有就全勾选上,如有其他类别请注明。 5、审批事项类别: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确定的审批事项类别为准。 6、拥有审批事项批准权限的领导:指有权批准该审批事项的领导。 7、审核业务科室:指审核该业务的主要科室。 8、承办人:指承办该审批业务的工作人员,所涉及的承办人员都可以填上去。 9、受理地点:指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地点。 10、审批程序:指完成该项审批业务需经历的所有环节过程描述(如受理、初审、复审、检验检疫、验收、听证、培训、考试、公示、收费、发证等环节)。 11、规定办理时限:指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的完成时限。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摘要:本文是在对当前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发展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城市绿地系统在承担游憩功能时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将游憩功能概念引入绿地系统规划,补充以功能为导向的子系统规划,拓展了规划层次。 关键词:绿地系统,游憩,功能导向,子系统,规划层次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in the current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tud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urban green space system in bear recreation faced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recreation ideas into the green space system planning, added to function as the direction the subsystem of the planning and expand the planning level. Keywords: green space system, recreation, function orientation, subsystem, the planning level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简述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对各种城市绿地进行定性、定位、定量的统筹安排,形成具有合理结构的绿色空间系统,以实现绿地所具有的生态、防护、景观和游憩等功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下的专项规划,其地位和作用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和重视。 1.1城市绿地系统的主要功能 作为与城市绿色基础设施,绿地系统承载着许多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作用:日益严重的环境破坏,使人们意识到绿地系统生态格局稳定性的重要;90年代城市改造大潮造成“千城一面”的局面,引发了人们对塑造特色城市形象的思考,对打造标志性景观的重视;汶川地震后,人们对防灾避难绿地有了进一步研究和思考;目前,中国已进跨入休闲经济时代,城市居民对于日常休闲娱乐的要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体闲游憩已成为普遍的大众需求。城市绿地作为城市中重要的室外休闲活动的载体,其发挥游憩功能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 1.2城市绿地系统的游憩功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城市居民对于日常休闲娱乐的要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增强,体闲游憩已成为普遍的大众需求。城市体闲游憩的发展已进入了空前活跃的阶段,其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