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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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1.03•【字号】粤交法〔2020〕6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粤交法〔2020〕6号省政府: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号)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一)我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结合2016年我厅印发的《广东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年)》,大力开展交通行业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法治监督,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新成效,增强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信心和决心,为切实当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先行提供法治保障。

(二)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今年厅党组扩大会先后传达学习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新中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第十七次集体学习的主要精神等。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09•【字号】驻政文〔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驻政文〔2020〕23号市人大:2019年以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坚持将法治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推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现将2019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和提升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全力以赴扎实开展。

市政府成立了由朱是西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夯实打牢组织保障。

先后召开了创建全省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会议和推进会议,对示范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印发了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将创建指标层层分解细化至各地各部门。

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迅速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干群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牢牢把握住创建重要机遇,将创建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打基础、利长远、树样板、开新篇的重要任务,拉高标杆、锚定目标,勇于创新、积极作为,有效激发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品质和能级。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入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

下面我们来看看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欢迎阅读。

一、以落实科学执政为导向,提升依法执政能力1、切实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积极推进党工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议事决策、改革创新、处理复杂问题和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着力加强党工委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工委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党工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规范。

健全以提升执行力为重点的考评督查推进体系,构建科学的考核制度机制。

2、切实完善党内民主制度。

积极推行党务公开,不断探索完善党务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

提高党工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3、切实加强民主法律监督。

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监督,着重强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

积极开展民主监督,主动建言献策,提出高水平对策建议。

二、以实现法治政府为目标,提升依法行政能力4、着力转变政府职能。

围绕率先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领域实现办事项目的充分告知,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5、着力强化制度建设。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决策执行情况监督制度机制。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的衔接机制。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提升公正司法能力6、大力推进规范执法。

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的内部程序和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办案考核评价机制,推动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以及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7、创新推进司法监督。

深入推进警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

健全完善对执法和管理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苏府〔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2019年,苏州市政府在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开拓创新,不懈奋斗,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时代最前列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的两次全体会议上,均专题研究确定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

《中共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之一。

市委依法治市委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月19日,李亚平市长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工作会议,通报2018年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部署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会上,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地区和部门以及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并由市领导对2018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进行授牌。

同时,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2019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丰都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2.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坚决落实中央、市委精神和县委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突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政府党组会先后组织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政府投资条例》等内容。

县政府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对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亲自抓,带头召集相关部门讨论分析案件情况,部署诉讼有关工作。

(三)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一是认真部署督察。

制定《丰都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丰都县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计划》《全面依法治县督察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成果展现形式,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形成了问题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并督促整改落实;二是积极创建示范。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五篇)(篇一)县政府法制办:按照你办通知要求,我局就贯彻落实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从**-2019年,分别减少成14项、13项、12项;公布取消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2项,下放了林木采伐许可、林业生产用火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

做好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完善了办事指南,实现了集中办理。

优化了审批流程、精简了审批环节。

利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投资项目涉及征占林地、采伐林木的并联审批、审核。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年参照省林业厅的模板建立起我县林业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根据政策和法律的调整,分别于**、2019年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及时更新,实现了动态管理。

从**年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取消检疫费、林权勘测费、各类工本费,将育林基金的征收标准降为0;目前只保留森林植被恢复费1项政府性基金。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年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执法人员名录和涉林市场主体人员名录;**年又出台了“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局种苗站2019年开展了种苗执法的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国家出台的生态补偿机制,我县编制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全县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530831亩,每年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782.75万元。

2019年7-8月,我局代表县委书记县长接受省审计厅组织的对领导干部离任(任中)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以强化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强化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强化督察工作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者:黄伟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19年第10期文_ 黄伟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现代国家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促推动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这部党内法规以督察工作为抓手,通过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中以责任督察促进担当作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刻认识督察工作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

督察工作是督察单位对督察对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一项重大工作,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督察工作对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

首先,督察工作是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有力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

总体上讲,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但在重视程度、领导力度、推进速度等方面亟待进一步加强。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到来之际、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时间节点上,迫切需要通过督察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紧压实职责,形成责任闭环,进而以督促干,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把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落实、责任压实、效果抓实。

其次,督察工作是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约束机制的有力抓手。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抓住党政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9.11.08•【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应急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省司法厅:根据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黔法办字(2019] 1号文件要求,省应急厅结合应急工作实际,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对我厅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的梳理,目前,我厅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为9项,全部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设定,我省未设定行政许可,6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公布了我厅权责清单。

2.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证照分离”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涉及我厅的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全面推开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将涉及应急系统的审批事项列出清单,提出了改革的具体措施,为实现这些措施,提出了六大举措,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3.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间压缩至80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电力用户办电平均时间压缩三分之二以上、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全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主要工作2019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对标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为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省长许达哲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作出批示,要求省市县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照规定要求,抓好相关措施制定和工作落实。

省《政府工作报告》就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作出具体安排。

省政府全年召开党组会议11次、常务会议3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年度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大力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专项整治和洞庭湖矮围网围、河道采砂等综合整治,在整治中彰显了法治力量。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9年是全市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组建到位、奠基起新之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为目标,不断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2019年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深刻领会法治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聚焦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系统梳理职权依据,编制权责清单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新组建的机构,职能来自民政、人社、部队等多个部门、领域。

系统梳理法规依据,厘清权责事项是全面履行部门职能的基础和前提。

建局之初,就把此项工作列为首要工程。

为方便日常工作使用,编印了《北京市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文件汇编》。

组织开展了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根据权力运行环节,逐项编制了责任清单,主动在局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13•【字号】驻政办〔2019〕55号•【施行日期】201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驻政办〔2019〕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13日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2019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落实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各级各部门立足新时代推动新发展的起步之年。

今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切实推动《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加快政务服务体系创新确保一次办妥的意见》,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做法。

按照《驻马店市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试行)》,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有关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1.19•【字号】内民政办〔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关于报告年度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的要求,现将我厅2019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要求,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并组织对半数以上盟市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被抽查盟市、旗县民政局均无违规实施许可的现象。

(二)创新社会治理一是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的材料审查、资金审查、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全年共办理社会组织行政许可178件。

二是发挥村规民约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反复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组织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32号),并为各地提供了农区、牧区村规民约和城镇社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居民公约的等四个参考样板,供各地在制定和修订过程中参考。

各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以完善内容和规范程序为重点,指导嘎查村(社区)开展了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传承优秀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精品

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 精品

基层法治建设调研报告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调研报告调研报告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9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9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9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19年到2019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19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9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9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三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几点建议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11.07•【字号】•【施行日期】2019.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2019年11月7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2019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坚持依宪依法执政,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和取得成效(一)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调整充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同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三落实”。

明确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责任处室(单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安排、部署、落实“三到位”。

(二)全力推动行政审批法治化。

一是重新梳理文化和旅游厅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完善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62项权责清单,规范和调整完善市、县(区)政府部门152项权责清单。

二是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19〕13号)要求,对照《国家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自治区机构改革后的文化和旅游厅权力清单,对全区文化旅游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

共计梳理63项政务服务事项,其中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56项主项、12项子项、12项办理项。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25•【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静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根据《2019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深化简政放权,提升服务能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一网通办”为重要标志的政府“放管服”改革,全区自建系统事项已100%实现“全网通办”,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已100%实现“网上预约、窗口先办”。

深化“双减半”改革,整体实现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减少72%。

实施“零跑动”改革,利用电子证照、统一物流和统一支付等手段,全区“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零跑动事项占比72%。

设置线下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实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与发票、数字证书、公章等“一窗发放”。

着力打造“一件事”一窗办、一次办,开展“设立经营性、公益性养老机构‘一件事’”试点和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前“两个认定”纳入一窗办理试点。

推进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任务,共计140项许可全部实现“先照后证”。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07•【字号】鄂法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关于报送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区)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每年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有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也要报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的进展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认真总结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法治建设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以及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法治惠民工作、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等方面的成绩、经验,深入查找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提出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和意见建议。

关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展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展情况报告近年来,我国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这些进展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国家治理和社会长期稳定,也深刻地影响着全球治理和国际秩序的发展。

规范化建设是指建立科学、规范、管用的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市场行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

自 2013 年以来,国家启动了“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在此基础上,国家又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金融监管等领域的规范化建设。

到2019 年,国务院已经下发 200 余个文件,促使政府全面深入推进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等方面的改革。

法治化建设是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推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在司法体制改革、行政诉讼制度完善等方面大规模推进法治化建设。

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为、权力运用、行政许可等方面。

与此同时,司法改革也得到了全面深入的推进,法院、检察机关等司法主体的权力得到明确的界定。

全国法官继续教育、晋升制度等方面也得到了改革和完善。

正规化建设则是指建立科学、规范的国家管理机构和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正规化管理。

国家自 2014 年以来开始实施“社会组织管理法”等一系列的管理法规,对公益组织、民间组织进行了权力管控和服务保障,并为其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

与此同时,社会服务机构建设也在长足的发展,包括教育、医疗、灾害救援等各个方面的服务都得到大幅度优化和改善。

总的来说,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展得到了广泛认可和积极评价,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但是,也要看到,在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核心领导力量的不足、制度建设的不完善、法律实施的不力等。

我们应该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持续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一个涉及到国家治理、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工作。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在过去一年中,我作为本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带领团队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通过不断的努力和探索,我们成功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本地区的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现在,我将会对过去一年中我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总结,以期更好地发现问题,找到问题根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效的对策和建议。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在我所负责的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2019年度重点工作之一。

我们的主要目标是构建公平、公正、可观、可信的法治政府,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主要承担了以下任务:1.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2.规范政府行为,推进行政机关的规范化建设;3.完善公共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的公正、便捷、高效性;4.落实各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5.打造智慧政务,推进数字化政府建设。

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过去一年中,我们在以上五个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果。

其中,最为显著的成果是推进了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和数字化政府建设。

要想有效地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有高效、透明的政务公开机制。

在我们的努力下,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有序推进,并且在各级政务公开指标评估中排名逐年提升。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该工作在该区域信息公开排名中同样得到了不错的发展。

数字化政府建设是新时代推进政府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方向,也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过去一年,我们通过推进了数字服务大厅、政务查询平台、信用评级等项目,使本地区政务服务不断智能化、精细化和便捷化,并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

除此之外,在强化法治意识和规范政府行为方面,我们也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制度,在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果。

同时,我们也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加强了对政务服务质量的评估与监督。

三、工作难点及问题在过去一年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1.法治宣传工作存在缺乏落地实效的问题;2.部分政府部门存在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3.数字化政府建设还存在信息安全保障不够,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青发改法规函〔2019〕197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青发改法规函〔2019〕197号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函青发改法规函〔2019〕197号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你办《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通知》(青法政组办〔2019〕1号)要求,我委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青发〔2016〕14号),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现报上,请审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3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19年我委将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机关总目标,以开展“法治机关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坚持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双轮驱动,与打造“阳光发改”、“效能发改”紧密衔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出台深入实施投资“审批破冰”工程的意见,修订青海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强化价格收费管理,研究制定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修订青海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驻省政务服务监管局事项清单,研究出台青海省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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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党章、党内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和盟委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不定期召开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针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开展深入调研,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组建工作主动安排部署,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工作,共梳理出行政权力5058项。

二是持续推进“3550”改革,其中企业开办时间已实现3日内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要素齐全5日内可办结,重点工程建设项目81天内开工。

三是着力推进“一门、一网、一次”改革,组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局,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四办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

四是强化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应用,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实现项目审批全程在线办理。

截至目前已审批项目15个,备案项目80个。

五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六是清理规范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并对各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精细化,截至目前,开发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2件。

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每年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上级备案监督部门报告并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五大法定程序,截至目前,累计审核各类行政决策268件,合格率99.25%,其中重大行政决策14件,合格率100%。

二是联合监察、政务督察部门对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执行不力、拖延推诿情况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全年开展法律咨询11次,处理涉访涉诉问题6批次。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依托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城市管理、土地规划、矿产资源管理、文化旅游、农牧林水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执法改革。

二是制定《违法案件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暂行办法》,健全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保证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四是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建设水平。

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畅通各类监督渠道,及时办理并按时办结盟人大工委立法建议。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四是制定《新闻发言人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式,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五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突出抓好“四风”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制定落实《开发区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通过集中检查、隐患排查等方式加强重点领域问题治理。

二是加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安全重点领域社会治理。

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群众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四是建立健全苏木镇、嘎查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五是制定2019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年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36次。

六是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法治讲座3期。

二是做好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前三季度参学率和通过率均达到98%以上。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四是通过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文艺汇演,参与网上有奖知识竟答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培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展缓慢。

开发区政务服务仍以线下服务模式为主,线上政务服务应用程度不高。

同时,开发区由于体制机制特殊,没有有效的行政区划代码,自治区暂未分配内蒙古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登录账号,导致无法开展行政审批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梳理工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度缓慢。

(二)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困难。

因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不具有行政复议主体资格,行政权力缺少了一种重要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

(三)缺少劳动仲裁部门。

因开发区没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导致辖区内发生的劳动纠纷
缺少法定救济途径,劳动者权益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全面运行,提升行政许可权集中度,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构建上下互联互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

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机构性质问题, 明晰审批部门与职能部门权责关系, 合理划分事权,重构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实行“一窗受理、分类办理、受办分离、联合踏勘、一窗出证”。

(二)推动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

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用平台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行政执法监督、重大行政决策等数据上传,加强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

(三)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解决信息孤岛问题, 整合现有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与自治区一体化平台的对接,实现基础数据库实时交换、共享, 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 尽早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确保数据的纵向对接和部门之间数据的横向互联。

(四)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创新学法方式,通过政务新媒体和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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