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风险监管
新监管背景下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
新监管背景下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在新监管背景下,证券公司面临着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和风险管理压力。
流动性风险是证券公司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进行探讨。
一、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和特征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证券公司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现金流来满足其经营需求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时间不匹配性:证券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时间不匹配,导致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现金流来支撑经营活动。
2.信息不对称性:证券公司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即市场对其真实的流动性状况了解不足,从而影响投资者和市场对其信任度和稳定性的判断。
3.市场冻结性:在市场恐慌或危机时,流动性会极度紧张,证券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变现资产或借入足够的流动性资金,从而导致资金链断裂。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1.综合管理:证券公司应采取综合性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充分考虑所有涉及到流动性的因素,包括市场流动性、机构流动性和资产流动性等,从而确保全面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2.资产负债管理:证券公司应采取科学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措施,确保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金额和结构之间的匹配性,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信息披露与透明度:证券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向市场和投资者提供准确、及时和全面的流动性信息,以提高市场对其的信任度和稳定性。
4.风险监测和评估: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流动性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通过监测和评估流动性风险的指标和形势,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1.流动性管理框架的建立: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管理框架,明确流动性管理的目标、原则、职责和程序等,确保流动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2.流动性应急计划的制定:证券公司应制定流动性应急计划,明确在面临流动性危机时的应对措施、流动性来源和流动性缓解措施等,提高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3.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开展:证券公司应开展定期的流动性压力测试,通过模拟不同情景下的流动性缺口和变动情况,评估证券公司的流动性状况和风险水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3•【文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已经原中国银监会2017年第15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18年5月23日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节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一、引言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力量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的风险,其中之一就是流动性风险。
本文旨在探讨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和特点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面临资金流入和流出不平衡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损失。
这种不平衡可能导致银行无法满足短期的偿债需求,从而对其经营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特点包括以下几点:1. 不确定性:由于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商业银行难以准确预测未来的资金流动情况,从而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的不确定性。
2. 快速传播:流动性风险具有快速传播的特点,一旦爆发,可能在短时间内迅速蔓延至整个金融市场,引发系统性风险。
3. 综合性:流动性风险涉及到商业银行的各个方面,包括存款、贷款、证券投资等,因此需要综合性的管理和控制。
三、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策略为了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管理策略。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管理策略:1. 流动性压力测试: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不同情景下的流动性需求进行模拟测试,以评估银行所面临的潜在风险。
这样可以帮助银行更好地了解自身的流动性状况,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2. 资产负债管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调整资产和负债的结构来控制流动性风险。
例如,增加稳定的负债,如定期存款,以确保银行有足够的流动性资金来满足偿付需求。
3. 建立流动性紧急融资计划: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紧急融资计划,以应对突发的流动性危机。
这意味着银行需要提前制定好各种应急措施,包括寻找替代性融资渠道等。
4. 加强内外部监管: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同时,商业银行自身也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通过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来负责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四、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挑战与展望然而,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也面临一些挑战。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承担着金融中介的角色,为经济发展提供融资和风险管理服务。
然而,由于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商业银行面临着各种不同的风险,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行为,各国监管机构普遍制定了一系列的风险监管指标,以确保商业银行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我国央行也制定了一套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监管。
该指标分为四大类,分别是资产和负债风险监管指标、市场风险监管指标、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综合风险监管指标。
首先,资产和负债风险监管指标是商业银行风险监管的基础。
其中,资本充足率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用于评估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程度。
资本充足率不足会导致商业银行无法承担风险,从而增加银行破产的风险。
此外,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也是评估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重要指标。
不良贷款率反映了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拨备覆盖率则衡量了商业银行覆盖不良贷款损失的能力。
其次,市场风险监管指标用于评估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运作中所面临的风险。
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风险等。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各种风险组合情况,确定市场风险敞口,并进行相应的风险管理。
再次,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用于评估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程度。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时间和成本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债务和支付客户的提款要求。
货币净流入指标和流动性覆盖率是流动性风险监管的关键指标。
货币净流入指标用于衡量商业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溢出或流入情况,流动性覆盖率则用于评估商业银行覆盖预期现金流出的能力。
最后,综合风险监管指标用于综合评估商业银行的整体风险水平。
综合风险利润指标和风险敞口指标是综合风险监管的核心指标。
综合风险利润指标旨在评估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取得的收益和效益,风险敞口指标则用来衡量商业银行各类风险的累积和交叉影响。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的制定和落实,有助于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促进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
城商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城商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城商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流入流出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管,以保障银行能够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保持稳定的经营状态。
以下是城商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一些常见措施:
1. 建立流动性管理机制:城商行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管理机制,包括对资金流入流出的监测、分析和预测,以及制定相应的流动性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
2. 管理好流动性缺口:城商行应通过管理好流动性缺口来确保资金流动性的平衡。
流动性缺口是指银行未来一定期限内的资金需求和资金来源之间的差额。
城商行可以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用和筹资计划,来降低流动性风险。
3. 做好信贷管理:城商行应加强信贷管理,合理控制贷款规模和结构,以降低不良贷款的风险。
同时,应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以降低信贷风险。
4. 增加流动性储备:城商行可以通过增加流动性储备来应对突发事件和资金流动性风险。
常见的流动性储备包括现金、黄金、短期债券等。
5. 建立应急预案:城商行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和资金流动性风险。
应急预案应包括对突发事件的识别、评估和应对措施,以及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责任人等。
6.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城商行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变化和风险提示,并根据监管要求加强流动性管理和风险控制。
总之,城商行应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建立完善的流动性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以保障银行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原则概述
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原则概述流动性风险是指机构面临的可能无法在预期时间内、以合理价格满足现金或资本需求的风险。
尤其在金融领域,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监管至关重要。
以下是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原则概述:1. 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机构应制定和实施全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明确风险责任和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这包括风险规避、监控和报告机制,并有必要进行压力测试、应急计划和验收测试。
2. 确保足够的流动性储备:机构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流动性需求确保具备足够的流动性储备。
储备应包括高质量的流动性资产,例如现金、稳定的资产和可变现的金融工具,以满足各种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
3. 精确度和时效性的流动性风险监控:机构应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监控系统,以及能够准确评估流动性风险和管理工具效果的指标。
这些指标应该能够提供及时的、准确的流动性风险评估,并能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4. 多样化融资和筹资渠道:机构应在多个市场上分散筹集资金,减少对单一市场的依赖性。
多样化的融资和筹资渠道可以增强机构在各种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并提高应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压力的弹性。
5. 协调流动性风险监管政策:监管机构应与金融机构合作,确保监管政策与实践之间的协调一致。
监管机构应积极参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国际合作,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经验,以便制定更好的监管措施和政策。
总之,稳健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需要机构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确保足够的流动性储备,精确监控流动性风险,多样化融资和筹资渠道,并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合作。
这些原则的执行将有助于金融机构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流动性风险,提高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弹性。
试论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与监管对策
试论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与监管对策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当互联网金融企业遭遇资金流出或资金需求增加时,无法及时满足现金流的需求,导致流动性压力加大,甚至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在金融市场中的流动性风险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导致:1. 资金集中性:互联网金融平台往往集中了大量的资金,一旦发生资金流出,可能会导致整个平台的流动性问题。
2. 资产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的项目多样,涉及的资产种类也很多,其中一些项目的风险可能会对整个平台的流动性产生影响。
3. 快速增长带来的挑战: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速度快,快速增长带来的挑战包括管理、资金需求等方面,可能会对流动性带来困扰。
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监管对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是新兴的金融模式,监管对其行业的规范必须跟上,加大对平台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的流动性问题。
2. 强化风险评估:互联网金融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并采取措施减少风险的发生。
3. 提高资金储备: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合理规划资金储备,根据业务规模和风险情况设立合适的资金缓冲池,以便在资金紧张时能够应对突发的流动性需求。
4. 多元化融资渠道: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来增加流动性的灵活性。
5. 审慎经营: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审慎经营,合理控制扩张速度,避免过度融资和快速扩张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流动性风险不容忽视。
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合规经营,减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和应对,以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保险业流动性风险及其监管
保险业流动性风险及其监管金融机构不审慎管理流动性的话,就可能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甚至“突然死亡”。
较之商业银行,保险业务的负债期限更长、投资的流动性更强,保险业是向市场提供流动性的,所以保险机构对自身流动性风险的关注不多。
“次贷”危机的教训让人们认识到,保险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对于自身稳健运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保险业流动性风险的性质(一)流动性风险的含义根据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的定义,保险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通常的和有压力的环境中,保险机构在业务、投资或(再)融资活动中,是否能及时和充分地满足预期和非预期的付款业务或抵押要求的不确定性(IAIS,2014)。
流动性风险既可以是微观层面的个体风险(stand-alone risk或individual risk),也可以是宏观层面的系统性风险(systemic risk)。
在保险业中,流动性风险成为系统性风险的情形包括:(1)一个或一系列冲击影响了保险业中大部分机构的流动性;(2)保险机构应对流动性事件的行为造成了风险传染效应;(3)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陷入了流动性困境。
IAIS于2017年12月发布的报告从“活动引起的”(activity-based)角度关注了系统性风险,认为流动性风险暴露和宏观经济风险暴露是两种主要的系统性风险暴露(IAIS,2017b)。
(二)流动性风险的形成保险机构依赖于保费、投资和其他来源获取收入,需要保持充足的流动性用于预期的和非预期的债务支出,并处理融资缺口。
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G-SII)的评估方法(IAIS,2016)认为,保险业流动性风险有如下三个来源或加剧的渠道。
1.用低流动性资产匹配高流动性负债(“借短贷长”)保险机构的一些产品允许投保人在不事先提示和仅受到很小处罚的情况下从保单中取回现金,即使这些产品名义上是长期的。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商业银行长期稳健发展,必须要对其管理进行科学、严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文将从流动性风险的概念、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和对策三个方面入手,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有效管理流动性风险,保障其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
一、流动性风险的概念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可以作为随借随还的通货和融资工具的资产和负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和成本内被充分地实现或承担的风险。
通俗来说,流动性风险就是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短期资金缺乏问题。
当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负债不能在所要求的时间内归还时,就会影响银行的偿付能力和声誉,从而导致流动性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1. 流动性风险存在的原因我国商业银行在运营过程中,往往会存在因存贷不平衡、信贷结构不合理、金融市场变化、全球经济形势不利等原因导致资金风险的发生。
此外,传统存款和贷款模式的转型、新兴业务的发展也可能会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多的流动性风险。
2. 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痛点尽管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已经得到了有效的监管和管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商业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流动性风险监管不能单纯依靠资金监管,并需要对各类业务原因下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存在缺乏流动性预警机制、不完善的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等问题。
三、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对策1. 加强监管和管理为了确保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实现资金和外汇市场的密切关注。
必须定期监测流动性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此外,国家也需要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监管机制的建设,加强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检查、评估和监控。
2. 建立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银行应建立科学、规范的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对发生流动性风险的预防、管理、控制、处置工作进行规范和科学管理。
通过监控银行存款和贷款的流动性情况,成立专门的流动性风险小组,提高流动性风险的审慎性和预测性。
金融风险管理中的流动性风险控制
金融风险管理中的流动性风险控制金融市场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其中之一就是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市场上无法迅速变现资产的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无法如期兑现其资金。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流动性风险控制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探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流动性风险控制策略。
一、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和特点在深入探讨流动性风险控制之前,首先需要对流动性风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特定时间内,市场上的买家和卖家之间无法按照某一价格和数量成交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如果投资者急于变现资产,可能就会面临较高的流动性成本。
流动性风险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流动性风险是一个系统性风险,当整个金融市场面临流动性紧缩时,几乎所有的资产都有可能遭受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其次,流动性风险的出现通常是由于资产负债不匹配或者市场恐慌引起的,因此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提前做好流动性风险的预案至关重要。
最后,流动性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即无法准确预测流动性风险的爆发时间和规模,这给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二、流动性风险控制策略有效的流动性风险控制策略对于金融机构来说非常重要,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流动性风险控制策略。
1. 资产负债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是流动性风险控制的核心手段之一。
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合理配置资产和负债,以降低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匹配资产和负债的期限和流动性,尽量避免出现资产无法变现而负债需要偿还的情况。
此外,金融机构还可以利用长期稳定资金来支持短期流动性需求,以抵御流动性风险。
2. 流动性预案流动性预案是金融机构应对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工具。
通过建立合理的流动性预案,金融机构可以在流动性紧张时迅速采取行动,保护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
流动性预案应包括对不同场景和情景的应对方案,以及明确的责任和执行机制。
3. 市场监测和应对市场监测是流动性风险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及时获取并全面了解市场的流动性状况,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概述
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概述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种重要风险,指的是其资产和负债在面临未预期的现金流出时,无法迅速有效地满足支付和债务服务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成为了金融机构必须面对和管理的关键问题之一。
流动性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对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度量,其次是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管理和控制这种风险。
评估流动性风险涉及到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和可支配流动性资源的分析,通过对不同情境下的流动性需求进行预测,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或减轻流动性风险。
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金融机构需要制定合理的流动性风险策略,确保其在面临流动性挑战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并保持正常运营。
监管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都要求金融机构制定并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并根据其规模和性质要求监控和报告其流动性风险状况。
监管机构通常会设定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指标和限制,以确保金融机构具备足够的流动性来应对市场冲击和风险暴露。
监管机构还会进行流动性压力测试,以评估金融机构在不同市场情境下的流动性风险敏感性。
为了更好地监管和管理流动性风险,国际上也建立了一些标准和指南。
例如,巴塞尔协议第Ⅲ章节要求银行对其流动性风险进行更为细致的评估和监测,并为其确定合理的流动性缓冲区域和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措施。
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结算银行家协会(BIS)等机构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指南和研究报告,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的指导和参考。
总的来说,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是金融机构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通过有效的评估和监控流动性风险,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以及遵守相关的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可以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自身的流动性风险,确保其正常的运营和稳健的发展。
继续写相关内容可能会超过本回答限制的300字,但我将尽力提供详细的信息。
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种重要风险,主要体现在其资产和负债无法在短期内有效地转化为现金以满足支付和债务服务的需求。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2.12•【文号】银监办发[2010]52号•【施行日期】2010.02.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2号)机关各部门、各监事会办公室,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近年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总结国际金融危机应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持续提高全球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银行体系流动性充足和安全稳健运行,组织成员国和地区监管当局共同研究,出台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挑战》、《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稳健原则》等研究报告和指引文件。
2009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征求意见稿)》,并开始组织全球银行业开展定量影响测算,其目的是增加全球银行体系的高流动性资产储备水平,减少对批发性融资的过度依赖,降低银行业借短贷长、期限错配行为的激励,减少流动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和冲击力。
同时,提升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在各国和地区执行的协调一致性,在全球范围内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流动性计量国际标准体现了压力测试因素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对提升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水平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银监会始终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工作,将保持商业银行流动性充足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方面来抓。
银监会在借鉴国际良好经验和总结国内银行业实践的基础上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方法、技术和监管程序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设置存贷比、流动性比例、流动性缺口率、核心负债依存度、最大十户存款比例和最大十户同业拆入比例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实施风险评价、风险预警和监管评级;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引导优化信贷和负债结构;加强监督检查。
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控情况的报告
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控情况的报告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分析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的管控情况。
流动性风险是指农商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其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性及变动性不匹配所面临的风险。
农商银行作为一家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的管控对于其健康稳定的运营至关重要。
二、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和特点流动性风险是指农商银行在面临大额存款提取或贷款追讨时无法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其支付和借贷承诺的风险。
其特点主要包括:不确定性、紧迫性、无形性和复杂性。
流动性风险如果没有得到有效的管控和管理,将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信誉受损、财务损失,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农商银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流动性风险监测与分析系统等。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了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措施,保障了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有效管控。
四、流动性风险测量和监控农商银行通过建立流动性风险测量和监控系统,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测。
该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流动性风险测量指标:农商银行根据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流动性风险测量指标,如流动性比率、存款集中度指标、资产负债匹配度指标等,以评估农商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2.流动性风险监控和报告:农商银行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监控系统,对各项指标进行动态监测和报告。
并定期向农商银行高层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提交流动性风险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应急流动性管理:农商银行建立了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流动性管理机制,包括灾难恢复计划和流动性压力测试等。
这些机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应对流动性风险,保障农商银行的正常经营。
五、流动性风险管控的挑战和风险农商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控过程中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1.资产负债匹配不足:由于农商银行负债结构和资产结构的特殊性,资产负债匹配的难度较大。
这可能导致农商银行在面临资金压力时无法快速消化。
2.经济环境不确定性: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的变化。
新监管背景下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
新监管背景下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随着金融市场监管趋严,证券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日益突出。
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面临资金紧张或市场无法及时变现的情况下,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或提供资金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可能导致证券公司无法继续运营甚至破产,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证券公司必须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证券公司在新的监管背景下需要进行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和量化。
评估流动性风险的关键在于确定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冲击因素和流动性指标。
流动性冲击因素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企业经营风险等。
流动性指标包括现金流量比率、债务与资产比率、现金净流入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和指标的评估,可以对证券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进行量化和识别,为后续的流动性管理提供依据。
证券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流动性风险监测与控制、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方面。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应明确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目标、原则和方法,并确保与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政策相协调。
流动性风险监测与控制主要包括对流动性风险指标的监控和预警,以及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措施和工具。
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应针对可能出现的流动性危机情况制定,并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
证券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流动性风险。
降低流动性风险的措施包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加流动性储备、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等。
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可以通过合理配置债务和资产类型来降低流动性风险。
增加流动性储备可以通过增加现金、现金等价物的持有量来提高流动性。
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可以通过流动性衔接工具、回购协议等手段提高流动性。
证券公司还应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与报告。
监测流动性风险的关键是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分析和预测。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数据收集和报告机制,确保获得准确、全面的流动性风险信息。
应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监督和评估,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1〕14号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正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14号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理财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办法适用于理财公司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第四条理财公司承担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理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确保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稳健、净值计价公允,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理财公司开展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当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防范流动性风险传染。
理财公司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和价格公允原则,严格本公司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管理,并对相关交易行为实施专门的监控、分析、评估、授权、审批和核查,有效识别、监测、预警和防范各类不正当交易。
第五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理财公司的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治理架构与管理措施第六条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组织健全、职责清晰、有效制衡、激励约束合理的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指定部门设立专门岗位,配备充足的具备胜任能力的人员负责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评估与监测,监督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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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 兑 . 生 “ 米 诺 骨 牌 ” 应 , 而 造 产 多 效 从 的 历 史 和 当前 计 量 的 意 义 不 是 很 大 , 关 概 率 事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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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 行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既 可 能 来 自 商 业银 行 的 资 产 负 债 期 限 错 配 , 及 信 用 以 风 险 、 场 风 险 等 其 他 类 别 风 险 向 流 动 市 性 风 险 的 转 化 , 可 能 米 f 市 场 流 动 性 也 _ _ I l 对 银 行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负 向影 响 , 由 于 即 外 部 融 资 市 场 深 度 不 足 或 市 场 动 荡 所 导 致 的 商 业 银 行 无 法 及 时 以 合 理 价 格 变现 或抵押 资产 以获 得流 动性 支持 。 其 实 市 场 的 流 动 性 和 银 行 的 流 动 性 相 互 影 响 当市 场 某 原 因 出 现 流 动 性 困难 时 , 行 往 往 也 会 面 临 着 很 大 银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行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爆 银 发 ,也 会 对 市 场 的 流 动 性 造 成 影 响 , 如
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与监管
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与监管金融衍生品市场是全球金融市场中规模庞大、交易活跃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快速发展,其中的流动性风险逐渐凸显,对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监管机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和价格交付资金或在市场上买卖证券所带来的损失。
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流动性风险主要源于交易对手方的违约、市场供需失衡以及市场参与者对市场变化的反应不一致等原因。
这些因素会导致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增加,从而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市场失序。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流动性风险都是不可预测且无法控制的。
监管机构在金融衍生品市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监管政策,有助于减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和影响。
监管机构通过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风控体系、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等手段来规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运作。
其中,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首先,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
金融机构应该严格按照规定的流动性要求来管理自身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问题。
其次,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提供充足的市场流动性,通过提供流动性支持措施,如开展公开市场操作、提供紧急流动性贷款等,以减少金融系统的流动性风险。
此外,监管机构还加强了对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水平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定期检查和报告要求,评估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水平,确保市场持续的流动性。
然而,监管机构的作用并非只限于通过制定政策和要求来规范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运作,也需要与市场参与者共同合作,共同降低流动性风险。
市场参与者在交易衍生品时,需要具备一定的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并且要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只有在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流动性风险。
银行审计总结十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审计监管
银行审计总结十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审计监管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推进,银行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
其中,流动性风险是银行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对银行的正常运营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审计监管人员,我们需要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审计监管,以确保银行的稳定运营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银行流动性管理框架的审计监管。
银行流动性管理框架是指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的用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一系列制度、流程和控制措施。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需要对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框架进行全面审计,包括审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评估、流动性监测和流动性策略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审计,可以评估银行是否建立了合理的流动性管理框架,是否做到了全面识别、评估和控制流动性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
其次,我们应该加强对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的审计监管。
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是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特点和监管要求,采取的用于管理流动性风险的各种措施和方法。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需要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进行审计,包括审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流动性风险监测和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审计,可以评估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够及时应对流动性风险,以及是否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隐患。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银行流动性风险应急能力的审计监管。
流动性风险应急能力是指银行在流动性风险加剧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调整和利用各种资源来增加流动性的能力。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需要对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能力进行审计,包括审计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应急流动性工具和应急流动性来源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审计,可以评估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能力是否足够强大,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支持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最后,我们应该加强与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对流动性风险的审计监管。
监管机构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方面具有权威性和专业性,他们在制定监管政策和规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与监管政策
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与监管政策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流动性是指资产在市场上能够迅速变现的能力,而流动性风险则是指在市场上发生不利变化时,资产无法实现迅速变现的风险。
本文将探讨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并分析相关的监管政策。
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对经济体系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一方面,流动性风险可能导致市场的恶性循环,从而引发金融危机。
当投资者信心受到冲击,市场上的流动性可能迅速收缩,导致投资者无法变现资产或者找到买家,市场流动性降低。
这种恶性循环可能导致许多机构破产,进一步加剧市场的不稳定。
另一方面,流动性风险也可能对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投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当市场流动性收缩时,企业融资难度增加,可能导致企业的扩张计划受限,进而影响整体经济的增长。
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
首先,加强金融监管和监管机构的能力是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关键。
监管机构需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够及时监测市场风险,发现潜在的流动性问题。
其次,建立有效的市场监测和风险管理机制也是重要的一环。
监管机构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则和标准,加强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管,并完善市场的交易和结算机制,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
此外,合理设置和执行货币政策也是防范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手段。
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对于维护市场流动性至关重要。
央行可以通过货币政策的调整来确保市场的流动性充裕,并及时应对市场的不确定性。
尽管金融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政策,但流动性风险仍然存在,并且可能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而变化。
因此,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监测和调整。
同时,金融市场参与者也应该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只有持续加强监管和风险管理,才能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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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监管:国际监管潮流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商业银行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最根本特征就是吸收存款同时发放贷款,通过“杠杆化运作”和“期限转换”完成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对接,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天然存在着发生流动性风险的可能。
流动性风险管理也因此一直是商业银行日常营运中所关注的最重要内容之一。
在本轮国际金融危机中,全球主要金融市场均出现了全局性的流动性危机,更使得在全球范围内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成为国际共识。
受G20和金融稳定委员会委托,巴塞尔委员会在2009年12月发布了对全球银行业流动性监管的建议性文件《流动性风险的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文件在进一步修改定稿后于2012年付诸实施。
在此背景下,中国银监会及时启动“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标准化工作”,对此前的流动性管理指标和报表进行改善和优化,这对于未来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具有重大意义。
巴塞尔委员会流动性风险监管发展巴塞尔委员会对国际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关注由来已久。
自1989年推出第一版巴塞尔协议以来,巴塞委员会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发布过三份文件,分别在1992年、2000年和2009年。
而作为此前监管思想的系统更新和本轮金融危机的教训总结,体现巴塞尔委员会最新流动性监管思想的文件,是其在2009年12月完成的《流动性风险的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建议稿)》。
虽仍为建议稿,但各方已就其原则和指标基本达成一致,预计未来正式文本较此不会出现根本变化。
该建议稿在简要提出五项流动性风险管理稳健框架的关键要素之后,主要详尽、系统、力求可操作性地提出了两大流动性监管指标和四个方面的监测工具。
其中,两大流动性监管指标是未来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核心。
监管指标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两大流动性监管指标,一个是流动性覆盖率(LCR),另一个是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
前者的目标是通过确保机构拥有足够的优质流动性资源来提高银行应对短期(3个月以内)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后者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让银行运用更加稳定、持久和结构化的融资渠道来提高其在较长时期内(1年以内)的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
所谓流动性覆盖率(LCR),是指优质流动性资产储备与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之比;该比率的标准是不低于100%,即高流动性资产至少应该等于估算的资金净流出量,或者说,未来30日的资金净流出量小于0。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LCR)作为监管指标,意在衡量在监管当局所设定的流动性严重压力情景下,机构是否能够将变现无障碍且优质的资产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以满足其30天期限的流动性需求。
一般认为,如果足以支撑30天时间,届时管理层和监管当局能有足够的时间采取适当的行动,使这家银行的问题得到有序处置。
所谓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是指可用的稳定资金与业务所需的稳定资金之比。
该比率的标准是应大于100%。
引入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作为监管指标,意在对偏重短期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从更长期限方面形成补充,鼓励银行通过结构调整减少短期融资的期限错配、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特别是用于确保投行类产品、表外风险暴露、证券化资产及其他资产和业务的融资至少具有与它们流动性风险状况相匹配的一部分满足最低限额的稳定资金来源,防止银行在市场繁荣、流动性充裕时期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提高监管措施的有效性。
监测工具巴塞尔委员提出的流动性监测工具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合同期限错配(Contractual Maturity Mismatch)、融资集中度(Concentration of Fnding)、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Available Uencumbered Assets)和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Market-related Monitoring Tools)。
所谓合同期限错配,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合同约定的资金流入和流出之间的缺口。
假定所有现金流都在约定的最早时间内发生,则这些到期日缺口就显示了银行在特定时间跨度内需要补充的流动性总量。
该指标意在帮助监管当局发现银行在现有合同下对期限转换的依赖程度。
所谓融资集中度,是分别从三个角度进行度量的:一个是从交易对手角度进行度量,即从单个重要交易对手(提供的资金量超过银行总负债1%)所吸收的负债资金与银行资产负债表总量之比;另一个是从金融工具角度进行度量,即通过单个重要产品或工具(超过银行总负债1%的产品或工具)所吸收的负债资金量与银行资产负债表总量之比;再一个是币种角度进行度量,即每种重要货币(超过银行总负债1%的货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清单。
使用融资集中度指标的目的,是希望识别比较重要的批发融资来源,监管当局希望借此鼓励融资来源的多元化。
所谓可用的无变现障碍资产,是指银行可以用来在二级市场进行抵押融资和/或被中央银行接受作为借款担保品的、无变现障碍的资产。
所谓与市场有关的监测工具,是指包括股票价格(股市整体表现以及与被监管银行业务有关的各个领域的数据)、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中期票据、长期债务、衍生工具、政府债券市场、信用掉期互换的价差指数等)、外汇市场、商品市场,以及与某些与特定产品有关的指数(如某些证券化产品指数、信用违约掉期等)等在内的即时高频市场数据。
这些数据可作为银行存在潜在流动性困难的早期预警。
纵观上述巴塞尔委员会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最新建议文本,不难发现以下几个特点相当突出:第一,将“流动性监管”提升到“资本监管”同等重要的地位。
正如BIS前总经理安德鲁·克罗克特在本轮危机后所说:流动性和资本要求“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它们应该成为“监管改革最重要的核心”。
第二,不遗余力地强化流动性监管指标的可计量、可操作性和可监管性。
文本对各项指标均提供了清晰的计算公式,对于加权计算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系数也明确给出了相应的赋值边界,显示出巴塞尔委员会整个报告均力求流动性监管指标的可计量、可操作性和可监管性。
第三,负债的稳定性和资产的变现能力需根据各国情况和“实质特征”确定。
虽然巴塞尔委员会力求增强“流动性风险跨境监管的一致性”和在监管指标上取得一致标准,并给出了两大监管指标可为国际通用的具体参数的数量边界,但却同时不得不承认,“一些参数需要各国监管当局根据各国实际情况设定。
如,零售存款的潜在流失率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一个国家的存款保险制度”。
只不过根据国情调整了的“参数应该具有透明度,并在各国的相关法规中予以说明”。
更为重要的是,在对不同资产、负债按要求进行分类并赋予相应系数计算指标数值的过程中,通过“实质特征”而非直观账户名称或会计分类来进行甄别,则是整个《流动性风险的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建议稿)》一以贯之的操作准则。
这意味着,在正式引入巴塞尔委员会的最新监管规则之前,充分理解本国国情的独特之处,对于保证其监管准则在本国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巴塞尔流动性监管新规在我国的适用为保证巴塞尔流动性监管准则引入我国后的有效性,还应充分认识到中国银行业流动性波动不同于西方主流市场的若干特殊性。
值得关注的中国国情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国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与经济景气的关系不同于西方。
在我国,相对于经济景气,流动性具有显著的外生特征,即往往是M2影响着GDP的变化。
根据图1提供的资料,一般在M2增速连续加快一个季度之后,我国GDP也会开始加速;反之亦然。
这意味着,在我国,银行体系的流动性更多会与经济景气呈反方向变化。
在经济增长强劲、面临过热风险的时候,往往因为政策持续收紧,反倒可能出现流动性紧张;反之,在经济不景气的时期,一般也是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同时放松、努力刺激经济的时候,此时,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往往反倒会更为宽松。
图1 我国的流动性状况和经济景气(单位:%,同比)注:M2采用一个季度三个月同比的算术平均值。
资料来源:Bloomberg,兴业银行。
与我国不同,相对于经济景气,美国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则更多呈现出内生性特征。
根据图2提供的资料,滞后7个季度的GDP与M之间有着良好的一致性。
3这意味着,在美国,通常是经济景气的盛衰诱导出流动性的松紧。
这是因为在美国,财政政策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除了货币政策,经济景气的变化一般只能靠市场主体自己进行调节。
如果经济陷入萧条,银行一般会担心信用风险而惜贷、金融市场交易也会因此要求为等量融资提供更多抵押品担保,这会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趋紧。
在缺乏财政政策牵引的情况下,此时即便放松货币政策,也不一定能起到改善经济景气和流动性状况的作用。
因此,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往往是经济不好,流动性也会相应显得较为紧张。
图2 美国的流动性状况与经济景气(单位:%)注:M3采用一个季度三个月同比的算术平均值;2006年第三季度之后M3数据残缺。
资料来源:Bloomberg,兴业银行。
第二,我国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与货币政策的关系不同于西方。
在我国,银行流动性会受到来自货币政策的显著外生影响。
进一步的经验分析显示,一般随着经济加速、央行持续净回笼,银行体系流动性随后就会显著趋紧。
对于央行日常流动性的调节,如果可以用“净回笼率=(公开市场回笼量+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回笼资金量+定向央票回笼量+财政存款增加额)/(公开市场到期量+外汇占款)”来进行计量的话,那么,根据图3提供的央行流动性调控行为与衡量市场流动性松紧指标Shibor之间的关系,可以清楚地看到,当央行连续保持净回笼(即净回笼率≥100%)一段时间之后,Shibor 1M就会出现显著上行;一般连续净回笼最长不超过两个季度,就会出现银行体系流动性显著趋紧的状态。
图3 净回笼率与Shibor1M(单位:%)注:净回笼率=(公开市场回笼量+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回笼资金量+定向央票回笼量+财政存款增加额)/(公开市场到期量+外汇占款)。
资料来源:CEIC,北方之星,人民银行,兴业银行。
由于这种货币政策主动调整所导致的外生流动性冲击具有全局性,结果就使得我国要么不出现流动性紧张,一出现往往就是全局性的。
与我国不同,西方银行体系的流动性松劲状况一般与货币政策松紧之间并无显著的直接关联。
以美国为例,可以清楚看到这一点。
按照通行的观察指标,我们以Libor 3M-OIS(OIS为隔夜互换利率)来衡量美元流动性紧张程度。
观察图4提供的自2002年以来的数据,可以发现,Libor3M-OIS的波动基本与代表央行货币政策松紧程度的联邦基金目标利率(FTDR)高低没有太大关系;除非出现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事件冲击,否则,其总体状况都是较为平稳的。
图4 美联储政策松紧程度与市场流动性状况(单位:%)资料来源:Bloomberg,兴业银行。
第三,政府隐含担保,使我国金融机构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与西方迥异。
在巴塞尔委员会流动性监管文件中,有一个因素被反复强调,那就是存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