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障碍患者入院须知

为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科室各项诊疗活动,现特向患者及监护人作出以下说明:

1、大部分精神障碍至今病因不明,经过住院治疗,多数患者病情好转;然而,也有部分患者,虽经积极治疗,症状仍难以控制或无法完全控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症状加重的现象。

2、医师将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药物治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药物不良反应,如:过敏、急性肌张力障碍、震颤、静坐不能、难以逆转的迟发性运动障碍、粒细胞减少、以及心血管、消化、泌尿等系统的不良反应;在电抽搐治疗时可能产生骨折、呼吸抑制等并发症。

3、精神疾病患者因受到精神症状影响,可能会有突发的消极自杀、冲动伤人等行为,出于安全考虑,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采取必要的约束、隔离、陪护等保护性措施时,患者可能会因不合作而致扭伤、挫伤、骨折等意外情况。精神疾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甚至死亡或致他人死亡等意外情况。

4、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并未转移。患者若伤害他人,损坏公私财物,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监护人应当提供患者或本人的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6、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陪护或转院建议时,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患者的陪护或转院工作。患者住院期间如需生活照顾,陪护人员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7、精神疾病的治疗目标是让患者回归社会。经医师评估,患者可以出院时,监护人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的7天内来院办理出院手续。

8、患者的监护人主动要求出院,但医师评估认为不具备出院条件的,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患者出院后的一切责任。

9、探望者不得将伤害性物品如:利器、绳索、火种等带入病室。携带食品探视,应主动办理登记并征得医护人员同意。擅自带入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监护人在会客时若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师或护士反映,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11、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可能出现擅自离院的情况。院方将立即寻找并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积极参与寻找,发现后立即通知院方并协助将其送回。自愿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期间擅自离院的,视作自动出院。

12、法定监护人或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应按规定及时交纳住院费用。如发生欠费,接院方通知后,监护人应及时来院缴纳相关费用或办理结账出

院手续。

13、鉴于部分患者精神症状的产生可能与近年来流传较为广泛的精神活性物质有关。在患者首次入院之前,将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查。如发现有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实验室证据,建议去本院成瘾门诊或新毒病房就诊。如监护人拒绝进行相关检测,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对院方的转科治疗要求提出任何异议。

14、医院视本次陪送精神疾病患者入院者为承担其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并由其负责患者住院期间的相关事务;若有变更或委托他人,应向医院出具书面文件,并携受托人来院办理相关手续。

15、办理入院手续须提供经与原件核对的监护人或受委托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并需监护人或受委托人签字。自愿住院患者须自知力完整。

血透患者入院须知(最新)演示教学

血透患者入院须知(最 新)

XXX人民医院血透患者入院须知 肾友: 您好,因为患了尿毒症,您即将开始血液透析肾脏替代治疗,为了更好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并有助于提高您的生活质量,以下是您透析期间必须注意和遵循的问题,请您仔细阅读: 1、血管通路是血透病人的生命线。对深静脉导管应该保持局部清洁干燥,尽量减少插管处肢体的屈曲,注意固定缝线有无脱落。对动静脉内瘘每次治疗结束后按压时间和力度要适当,保持内瘘血管有震颤,在透析间期应该禁止在内瘘上进行注射、抽血。内瘘侧肢体避免压迫,不能测量血压及穿紧袖口衣服。发现内瘘血管震颤减弱或消失应尽早就医。 2、血透患者的长期存活率与每周透析次数和每次的透析时间直接相关,充分的透析治疗能保证有效的血压控制、钙磷代谢平衡、饮食开放等。因此,尿毒症患者应保证至少每周三次,每次4小时的透析。透析间期应严格控制体重增加,体重增加过多,会增加心脏负担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透析间期体重增加一般应控制在体重的3-5%以内。低盐饮食和限制水的摄入是透析间隙期控制体重增加的重要措施。 3、为了尽可能减少或延缓透析相关的长期并发症,可选用生物相容性较好的透析器如合成膜、半合成膜等,并根据体重、血管通路血流量的大小及透析充分性评估选择面积适宜的透析器。

4、保证足够的营养物质摄入是血透患者提高长期存活率较为重要的因素,血透患者的饮食应做到:低盐高蛋白饮食,蛋白质的摄入量至少每天每公斤体重1.2g;保证足够的热量摄入;适当控制钠、钾和磷的摄入;适当注意休息,戒烟酒,若情况良好,可参加较轻松的工作,适宜的运动有利于增加血透患者的食欲和体力。 5、按医嘱服药,特别是降压药,不可随意变动,血透患者需常规服用叶酸、B族维生素、铁剂、维生素D或复合维生素制剂。长期低蛋白饮食的患者往往合并较重的营养不良,在饮食中增加蛋白质摄入的同时,必须有合理的营养治疗,如口服开同,静脉应用氨基酸、脂肪乳剂、左卡尼汀等。 6、应定期检查,有时并发症出现的早期自我感觉无异常反应,但可通过化验及时发现问题,有利于及时调整透析治疗方案和及早地药物干预治疗,以预防和减少长期并发症。至少每个月测定血常规;1-3个月测定血尿素氮、肌酐、钾、钙磷、血糖、肝功能,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饱和度、IPTH、C-反应蛋白;至少每6个月检查胸片和心脏彩超,测定乙肝和丙肝标志物及梅毒和爱滋病感染指标。 7、尿毒症的治疗方法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肾脏移植。肾脏移植是目前唯一能完全替代肾脏功能的治疗方法,血透患者有条件应及时行肾脏移植手术。如您准备做肾脏移植手术请及时去上级医院联系登记。 8、请按时支付透析费用,不得拖欠。何时停止付费,视为自动放弃透析治疗或转他院治疗而不再为您排班。而您每次透析治疗时,请带齐就诊卡、病历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市人民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 1、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室内请勿吸烟。听收音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2、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院外送进的食品,须经医生同意方可食用。 3、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管理职能部门批准。 4、患者和家属不得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6、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确有重要原因必须离院者,需签署离院知情承诺书,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7、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

品自行妥善保管。 8、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陪伴者需开“陪伴证”,持证出入医院。 9、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火险,将追究法律责任。 10、住院期间如因治疗、手术用血,需提前按规定办理用血审批手续。 11、医院欢迎提供改进工作的意见。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规者,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已阅知,并愿执行。 患者本人签字:家属代表签字: 200 年月日 (此线下由工作人员填写) ────────────────────────────────── 患者姓名:拟住病房:

精神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障碍患者入院须知 为切实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科室各项诊疗活动,现特向患者及监护人作出以下说明: 1、大部分精神障碍至今病因不明,经过住院治疗,多数患者病情好转;然而,也有部分患者,虽经积极治疗,症状仍难以控制或无法完全控制,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症状加重的现象。 2、医师将根据患者的病情,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在药物治疗过程中,会出现一些药物不良反应,如:过敏、急性肌张力障碍、震颤、静坐不能、难以逆转的迟发性运动障碍、粒细胞减少、以及心血管、消化、泌尿等系统的不良反应;在电抽搐治疗时可能产生骨折、呼吸抑制等并发症。 3、精神疾病患者因受到精神症状影响,可能会有突发的消极自杀、冲动伤人等行为,出于安全考虑,医师可根据病情需要采取必要的约束、隔离、陪护等保护性措施时,患者可能会因不合作而致扭伤、挫伤、骨折等意外情况。精神疾病患者在住院期间可能出现自伤、伤人甚至死亡或致他人死亡等意外情况。 4、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其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并未转移。患者若伤害他人,损坏公私财物,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监护人应当提供患者或本人的真实信息,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6、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陪护或转院建议时,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患者的陪护或转院工作。患者住院期间如需生活照顾,陪护人员由监护人自行解决。 7、精神疾病的治疗目标是让患者回归社会。经医师评估,患者可以出院时,监护人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的7天内来院办理出院手续。 8、患者的监护人主动要求出院,但医师评估认为不具备出院条件的,监护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患者出院后的一切责任。 9、探望者不得将伤害性物品如:利器、绳索、火种等带入病室。携带食品探视,应主动办理登记并征得医护人员同意。擅自带入而导致意外情况发生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监护人在会客时若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及时向医师或护士反映,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11、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间,可能出现擅自离院的情况。院方将立即寻找并通知监护人,监护人应积极参与寻找,发现后立即通知院方并协助将其送回。自愿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期间擅自离院的,视作自动出院。 12、法定监护人或承担医疗看护职责的监护人应按规定及时交纳住院费用。如发生欠费,接院方通知后,监护人应及时来院缴纳相关费用或办理结账出

急诊患者入院制度及流程

急诊患者入院制度及流程 (一) 总则 1. 医务科、护理部、医疗科室、医院总值班、住院处及急诊收费处通力合作,保证有住院指征的患者一天24小时均可及时入院就诊。 2. 本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方有资格收治其专业范围的患者,所有住院证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或收住的正当理由,并向患者及其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 (1)住院的理由; (2)治疗计划; (3)治疗的预期结果; (4)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 (5)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其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 3. 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如老年人、残疾人、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受损者,并给予一定帮助。 4. 在专科病床已满的情况下,各病区根据病情性质就近安排至相关的病床。 5. 所有患者入院前需交纳预交款,对于病情不稳定但急需抢救的患者,必须先实施抢救措施。 6. 医院应首先保证急诊、手术预约患者入院。普通患者入院采取预约制,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由各科护士站统一安排,护士长负责。 7. 医保(包括农保)患者携带医保卡(农保卡)及身份证可在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住院处工作人员对持医保卡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核,并积极为其办妥有关手续。 8. 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按《传染病法》由专科收治。 9. 为保证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及时入院,各病区需预留1~2张抢救病床。 (二) 门诊患者入院程序 1. 医生在初步评估患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根据医院提供的服务范围和设施能否满足其诊疗的需求,如能满足其需求,则决定患者入院并开具住院证。 2. 入院患者持住院证,到相应病区按制度办理入院手续。病区护士热情接待,有空床位时,登记床位,告知入院流程;无空床位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与值班医师做好病情评估,开启预约登记。 3. 患者去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填写入院前的有关信息,支付费用。 4. 住院处把患者的信息输入电脑。 5. 病区护士收到入院单后,热情接待,带患者到床位并妥善安排,测T、P、R、BP、体重并记录,主动介绍入院须知、有关制度、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协助患者熟悉环境,对急诊手术或危重患者,须事先做好器械、药品等的抢救准备,并与护送者做好交接班工作。 6. 负责通知主管医生,并及时执行医嘱。 7. 护士按要求全面评估患者,对患者所提出的要求和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并作出答复。 (三) 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 重危、急诊手术患者应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抢救准备,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护送,到达相关病房或手术室,运送途中携带必要的抢救器材及物品。

病人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普外科病案号 尊敬的患者及亲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科就诊,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希望能够在我们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的同时,请您给予配合。 1.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2.根据法律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等,应当由患者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人签署相应的同意书。为了保证您能够了解相应的有创(特殊)检查、治疗的目的和检查/治疗本身存在的风险,我们的医护人员将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详细交待,请您认真听取医护人员的告知并慎重考虑,认真签署同意书等法律文书。这些文书一经双方签署,就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室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住院期间我科任何地方都不收现金押金。 5.对于患者诊疗中的医疗费开支,须由其自理(自己或者负责其医疗费支付的机构承担),如果由于诊疗经费不到位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院方不承担责任。患者住院的药品费还可能包括:前1日为次日执行长期用药医嘱而提前准备的药品费用,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均以出院审核结帐为准。 6、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助时,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7、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炉灶,不得使用电饭锅、电热杯等电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手提电脑、现金、首饰、手机、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患方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关于办理出院:我院实行预出院制度,如需出院,请提前1天告知您的医生,以便于医生和护士为您作好相关准备。 11.关于陪护管理:病人住院期间需留陪护人员。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照顾他人的能力、24小时不间断陪护、配合医护人员工作,因陪护不尽义务、导致患者出现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由患者家属承担责任。 有关住院须知、住院期间医院的管理要求和存在的各种风险及违反规定、不配合治

入院须知单

******医院病人住院须知 各位病员及家属:您们好! 为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为您创造安静、整洁、安全、舒适的治疗和休息环境,我们将医院的相关制度向您做个简要介绍,请各位病员及家属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1.办完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出现意外等一切后果自负。 2.注意安全,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各种危险品等。钱款、首饰、手 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3.注意保持病区卫生,废物、果皮随手放入垃圾筐,不得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保持个人卫生,及时修剪指甲,常理发剃须,勤换内衣裤,不光脚下地。 5.保持病室空气新鲜,床铺整洁,食品和日用品请放在床头柜内。 6.请按病房规定休息。保持病区安静,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 , 午休时 间及晚 23:00 之后应熄灯,确保正常休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住院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按时交纳您的住院费用。 8.住院期间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应事先与主管医生商 量。住院期间,医生将会根据您的病情进行检查和用药,医保患者有些用药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或只是部分报销,自付部分可能会增加,您的报销额度以医保局最后报销数为准。 9 .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须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配合医院做好陪护工作。 10.住院期间严禁医务人员向病人索要钱物。病人和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馈赠钱物。 11.不随意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不随意进治疗室。 12.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3.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工作。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者,医院给予劝阻教育或罚款,必要时通知工 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4.医院为您 24 小时供应开水,患者不得私自使用外接电源的电器。 15.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 16.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您不私自窜病房和调换床位。 17 .如您的家属对您的病情需要了解,请联系您的管床医生也可拨打医生电话。 18.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配有床档,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清、 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及儿童患者和睡觉动作多的患者请将床挡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损坏床档。因患者自身及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 19.我院是医疗机构中最基层的医疗单位:如患者病重、病危,我院将告知家属或监护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 如家属或监护人不愿转上级医院而要求我院治疗抢救,我院有权要求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病历上签字,我院会尽力利用现有条件给予抢救和治疗,但发生任何意外我院不承担责任。 20.如您还有其它需求,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尽量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请您遵守医院及病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期待您对我们优质护理服务的大力配合,并请您在出院时留下宝贵意见。祝您在我院住院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 我已知晓上述入院宣教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患者(或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病区护士签名: 年月日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医院保存,一份交病人)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治疗,我们会竭尽全力为您服务,由于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您和他人能够早日恢复健康,便于我院医护人员实施医疗行为,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制定患者住院须知,请您给予配合。 1、医院为公共场所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病区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禁止乱扔杂物共同爱护好环境卫生。 2、您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借用他人合作医疗证办理住院,一经查实不予核销,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农合就医证、身份证必须随身携带已备检查。您应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您的与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曾患疾病及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3、您应遵从医师提出并经您同意的治疗方案及有关注意事项。出院后,您还应按照医师的嘱咐进行活动、休息,并保证及时复诊。 4、查房、治疗时间请患者不要离开病房,不得在病房内打扑克、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 5、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需要护士帮忙时,及时通知医生或护理人员,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6、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病区、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医院不承担离院后一切责任。若有急事、特殊事及外出检查必须经主治医师同意后方可离院。您在住院期间,未向主管医生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院三日医院将视为您自动退院,主管医生将为你办理出院手续,医院不承担擅自离院后一切医疗责任。 7、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购药、私自请医师来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8、患者在输液治疗时必须有家属陪同,及时反馈患者在治疗时的不良反应信息;60岁以上老年人、心脏病等危重病人,住院期间必须有人陪床,若因此造成的后果,院方不承担责任。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房内吸烟和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未经许可不得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患者个人财物如:手提电脑、首饰等贵重物品及现金请勿带入病房,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造成财产损失的,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住院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 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 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 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即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您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医保患者请假外出期间,所有费用,则均由您自行负担。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 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入院后根据病情,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如:晨起血液检查、心电 图、胸片、超声心动、B超等。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 五、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6点。每次不超过2人,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住需经主管医师、护 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重症监护另有规定。 六、陪住制度: 1、根据病情,遵照医嘱开陪住证,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住,陪住证要妥善保管, 不得借给他人,丢失不补。 2、家属不得在病房内洗衣、洗澡、不得躺在病人床上。 3、陪住用具白天不得随意摆放,由病房统一组织存放。 4、本医院内设有生活助理员办公室,您如需请生活助理员,请与生活助理员办 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64456433。将由生活助理员办公室统一安排。为了保证您 的安全,请不要雇用“黑护工”,否则后果自负。

患者入院须知健康宣教

隆德县医院呼吸内科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患者家属: 您好!首先欢迎您入住我院,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支持。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环境,使您早日康复。 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如果不使用真实姓名,您就放弃了真实姓名的权益,将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4、住院期间未经医师书面同意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擅自外宿,以免发生意外,陪护人员尤其要注意。若您擅自离开病区、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医护人员查房、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不要在

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自觉维护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严禁在病房内吸烟,不要向窗外倒水和丢东西。 6、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文书一经自愿签署,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7、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按时出院,出院后,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 8、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病区、病室内吸烟、饮酒,严禁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饭煲、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 9、老年人和体弱者想要洗漱,备一双防滑拖鞋,请您在家属或者陪护人员的陪同下洗漱,以免发生意外。 10、您的床头桌最多放水杯,剩余物品放在床头桌及壁柜里,床下要摆放整齐,窗台不得摆放物品,物品用完后请随时放回原处。 11、为了防止您滑倒,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同时请保持病室内、水池旁、厕所、洗漱间、楼道地面干燥,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洁, 防止滑倒、摔伤。

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

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 住院号/门诊号: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 一、入院手续 护送人凭主治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和本人签章的《××××××医院精神疾病患者入院须知》,依照约定预交住院医疗费用和赔偿保证金后,方可办理患者入院手续。护送人不签章的患者不得入院,但另有约定或者发生紧急情况的除外。 二、本院告知 1、维护公民精神健康的各种精神病诊疗措施多具有一定的人身损害作用,可以造成难以防范和避免的并发症、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伤残或者死亡等不良后果。 2、住院患者可能发生难以防范和避免的毁物、逃跑、伤人、杀人、自(他)伤、自(他)杀等不良后果。 3、护送人有请求和接受精神医疗、选择精神医疗机构和医师、请求陪护、知情同意和自动出院等权利,应当遵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医疗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精神医疗纠纷,可以要求封存有争议的病历、药物及医疗器械和复印法定病历资料。 4、护送人应当遵守本院入、出院、探视、陪护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履行医嘱陪护的义务,在接到交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费用,不得直接送交患者贵重物品、现金、食品和烟酒,不得送交诸如各种锐器、钝器、皮带、绳索、火材、打火机等威胁患者及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不得擅自购买和使用药物。 5、医务人员应当向护送人如实告知病情、诊疗措施和诊疗护理风险。各种精神病诊疗护理措施在护送人签字表示知情同意后方可实施,护送人不签字表示不同意的不得实施,但常规诊疗措施或者发生紧急情况的除外。 三、护送人有下列行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1、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交款义务造成中止或延误治疗损害患者健康的; 2、不履行知情同意的签章义务造成延误治疗损害患者健康的; 3、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陪护义务造成不良结果的; 4、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擅自送交违禁物品造成不良结果的; 5、患者因精神病理因素造成不良结果的; 四、护送人定义 本须知所称护送人,又称监护人,指成年精神疾病患者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未成年患者的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和诊疗费用、提供经济担保并交纳赔偿保证金的其他亲属、朋友、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视为护送人。 五、法律效力 本须知由护送人签章后生效,具有住院精神医疗服务合同的同等效力。护送人签章视其已知本须知,同意入院并愿意承担监护及其他法律责任。 患者护送人(签章): 年月日 全州县人民医院

患者入院、住院、出院管理制度

患者人院、住院、出院管理制度 (一)接待新患者入院规范 1.医生根据病房床位及患者病情安排并通知新患者人院。 2.患者接到入院通知后,持有效证件、押金及生活必需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 3.患者持入院手续到护士站时,办公护士起立,主动热情迎接患者,根据病情及时安排床位,通知责任护士准备床位,并通知主管医生及办理相应手续。新患者如暂时不能安排床位时,应耐心向患者讲明原因并给予妥善安置。 4.责任护士应热情接待患者,并安置患者到病床休息,核对患者姓名,将床头卡插置床头牌框内。病情轻的患者嘱休息,将随身携带物品妥善放置;请患者及家属详细阅读《患者入院须知》。对重危、急诊患者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并及时记录,需采取的应急措施(如监护、吸氧、输液等)应立即到位。病情重的患者协助安排卧位,初步检查患者病情;交接皮肤、输液情况及特殊用药。 5.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房环境、分管医师和护士及必要的制度(病室环境、作息时间、膳食制度等),告知患者保管好贵重物品和现金,以防偷盗。 6.责任护士为患者测体重、血压、脉搏、呼吸、体温并记录在体温单上,填写有关护理表格。 7.病情允许,责任护士全面评估病情,提出问题,采取措施,做

好记录。 8.负责处理医嘱并落实护理措施。 9.按分级护理要求,随时观察和评估病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协助家属或患者整理物品(脸盆、毛巾、漱口杯、牙膏、牙刷、水怀、饭盒、饭勺、少量水果等),请家属协助将患者暂时不用或多余物品带回,以保持病室环境的整齐清洁。随时与患者沟通,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 11.向患者及家属交代要保存好交费收据,以备出院时使用。 (二)接送手术患者规范 1.送手术患者去手术室 (1)检查患者是否已更换清洁病员服,取下假牙、发夹、贵重物品(手表、金首饰等)。 (2)按医嘱注射术前用药。 (3)向手术室人员交接患者带至手术室的物品、药品等。 (4)手术室人员接到患者后给予患者适应的心理安慰(拍拍肩、握握手等),以加强患者对手术成功的信心。 2.手术患者术后返回病房 术后患者应由手术麻醉医生或巡回护士护送回病房。病房护士应携带血压计、听诊器等到床边,查对病区、床号、姓名,与医生、巡回护士一起妥善安置患者至病床上。测量血压、脉搏、呼吸后填写于护理记录单上,要求做到: (1)护士应向麻醉师或巡回护士了解患者在手术中的情况(做

住院病人安全须知

住院病人安全须知 尊敬的病员同志: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和选择,为了您的健康及安全,请您及您的家属在住院期间,配合医院做好如下工作: 1 从入院到办理出院手续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医院及外宿,以免发生意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本人或者家属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予请假,擅自外出者及请假者,由此产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假未按时归院者由此造成无法报销费用的,一切费用由患者自理。 2 由于医院是24小时对外开放的特殊场所,来往人员复杂,请您在住院期间,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除交纳出院预交金外,不要将过多的现金滞留在病房,以免丢失或被盗。如若丢失或被盗,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为了病房的安全,未经医护人员许可,请您不要在病房使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意外。 4 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及用氧患者的安全,请您及家属不要在病房吸烟。 5 陪护人不得擅自离开患者(需经医生同意)或与患者同床,由于患方陪护不到位,由此造成后果由患方承担。 6 严禁未经医生允许携带任何药品进入病区 7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如小刀剪子针头及任何玻璃物品还有水瓶,如若出现任何意外后果自负 8 严禁从窗户向下扔东西,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9 严禁往厕所里乱丢东西,造成厕所堵塞者出现的任何经济损失由患者自负 10 不要随意丢垃圾,病房有垃圾桶,请爱护卫生 11 住院期间,应遵循医生、护士的嘱咐,以免影响病情或发生意外。 12 住院期间,医生可根据您的病情调整床位,请你配合。 13 住院期间,留有陪护者每晚收取10元陪护费用。 以上各条望患者及家属与医院配合,否则发生后果,责任自负。

科室床号患者姓名住院号 以上条款已阅知,患者或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 病区护士签名 年月日时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患者入院须知

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欢迎您来本院检查治疗,为了保证您在住院期间得到精心、妥善的治疗和护理,增进医患双方理解,配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作好以下各项: 1.请熟悉院内环境,包括医生护士办公室,病房、卫生间、开水房,安全通道(入院后必须熟悉卫生院的消防疏散图在病房门背后)。护士告诉患者主任、护士长、主治医生,以及合作医疗和医保报销政策。 2. 请按医院规定时间作息,病房及走道禁止吸烟。听收音机和录放机等请用耳机。不得使用外接电源和电器。 3.住院患者饮食,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小孩、老年人及危重病患必需留有陪护,陪护不得留下患者擅自离开。 4.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需事先与主管医师协商,并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了解病情需询问主治医生。 6.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按排,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者,造成诊疗、护理措施不能落实或隐匿性疾患突发而危及生命或在院外出现不良后果和意外等,如经劝告后,坚持外出外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病友自己负责。医院、科室已尽到告知义务与职责,故概不负责。 7.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品等。钱财等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8.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是否陪伴须经主管医师、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不能擅自占用空病床。 9.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不得在病区内使用酒精炉、电饭煲、电炉、电热杯、充电器等,严禁向楼下倒水、扔污物、烟头,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将追究法律责任。 10. 住院期间及出院一周内不得饮酒及食含酒精的食物饮料药物等 11、患者如有不遵守医院规定,医院要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2.医院欢迎您提供改进工作的宝贵意见。 以上各项,患者及家属已阅知,并愿执行 护士:患者及家属签字: 年月日

住院患者入院须知

中本镇卫生院入院宣教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 您好!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提供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休养环境,请您和您的亲友们一起与我们合作,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办完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出现意外等一切后果自负。 2、注意安全,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带入病房,严禁带入各种危险品等。钱款、首饰、 手机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遗失自负。 3、注意保持病区卫生,废物、果皮随手放入垃圾筐,不得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保持卫生间清洁。 4、保持个人卫生,及时修剪指甲,常理发剃须,勤换内衣裤,不光脚下地。 5、保持病室空气新鲜,床铺整洁,食品和日用品请放在床头柜内。 6、请按病房规定休息。保持病区安静,不在病区内大声喧哗、吵闹、听收音机、录音机等请用耳机,午休 时间及晚23:00之后应熄灯,确保正常休息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住院期间请您配合医院按时交纳您的住院费用。 8、住院期间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如确需外购,应事先与主管医 生商量。住院期间,医生将会根据您的病情进行检查和用药,医保患者有些用药可能不在医保目录内或只是部分报销,自付部分可能会增加,您的报销额度以医保局最后报销数为准。 9、陪护由主管医生根据病情决定,陪护人员须爱护医院公物,节约水电,配合医院做好陪护工作。 10、住院期间严禁医务人员向病人索要钱物。病人和家属不向医务人员馈赠钱物。 11、不随意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不随意进治疗室。 12、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13、病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工作。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纪者,医院给予劝阻教育或罚款,必要时通知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14、医院为您24小时供应开水,患者不得私自使用外接电源的电器。 15、您的床头装有呼叫器,当您需要帮助时,可按呼叫铃请求帮助。 16、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您不私自窜病房和调换床位。 17、如您的家属对您的病情需要了解,请联系您的管床医生也可拨打医生电话。 18、为了预防坠床摔伤,病床配有床档,特殊情况时两侧安放(如:婴幼儿,尤其会翻身的婴儿;神志不 清、躁动者等),以保护患者的安全。老年病人及儿童患者和睡觉动作多的患者请将床挡抬起。家长应教育患儿不要在床上蹦跳,不得随意损坏床档。因患者自身及家长原因造成的意外责任自负。19、我院是医疗机构中最基层的医疗单位:如患者病重、病危,我院将告知家属或监护人及时转诊上级医院,如家属或监护人不愿转上级医院而要求我院治疗抢救,我院有权要求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病历上签字,我院会尽力利用现有条件给予抢救和治疗,但发生任何意外我院不承担责任。 20、如您还有其它需求,请告诉我们,我们将尽量满足您的合理要求。 请您遵守医院及病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期待您对我们优质护理服务的大力配合,并请您在出院时留下宝贵意见。祝您在我院住院期间心情愉快早日康复! 我已知晓上述入院宣教告知书的全部内容。 患者(或委托人)签名:联系电话: 告之时间:年月日时护士签名:

血透患者入院须知(最新)

XXX人民医院血透患者入院须知 肾友: 您好,因为患了尿毒症,您即将开始血液透析肾脏替代治疗,为了更好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并有助于提高您的生活质量,以下是您透析期间必须注意和遵循的问题,请您仔细阅读: 1、血管通路是血透病人的生命线。对深静脉导管应该保持局部清洁干燥,尽量减少插管处肢体的屈曲,注意固定缝线有无脱落。对动静脉内瘘每次治疗结束后按压时间和力度要适当,保持内瘘血管有震颤,在透析间期应该禁止在内瘘上进行注射、抽血。内瘘侧肢体避免压迫,不能测量血压及穿紧袖口衣服。发现内瘘血管震颤减弱或消失应尽早就医。 2、血透患者的长期存活率与每周透析次数和每次的透析时间直接相关,充分的透析治疗能保证有效的血压控制、钙磷代谢平衡、饮食开放等。因此,尿毒症患者应保证至少每周三次,每次4小时的透析。透析间期应严格控制体重增加,体重增加过多,会增加心脏负担和心血管疾病的发生率。透析间期体重增加一般应控制在体重的3-5%以内。低盐饮食和限制水的摄入是透析间隙期控制体重增加的重要措施。 3、为了尽可能减少或延缓透析相关的长期并发症,可选用生物相容性较好的透析器如合成膜、半合成膜等,并根据体重、血管通路血流量的大小及透析充分性评估选择面积适宜的透析器。 4、保证足够的营养物质摄入是血透患者提高长期存活率较为重要的因素,血透患者的饮食应做到:低盐高蛋白饮食,蛋白质的摄入量至少每天每公斤体重1.2g;保证足够的热量摄入;适当控制钠、钾和磷的摄入;适当注意休息,戒烟酒,若情况良好,可参加较轻松的工作,适宜的运动有利于增加血透患者的食欲和体力。 5、按医嘱服药,特别是降压药,不可随意变动,血透患者需常规服用叶酸、B族维生素、铁剂、维生素D或复合维生素制剂。长期低蛋白饮食的患者往往合并较重的营养不良,在饮食中增加蛋白质摄入的同时,必须有合理的营养治疗,如口服开同,静脉应用氨基酸、脂肪乳剂、左卡尼汀等。 6、应定期检查,有时并发症出现的早期自我感觉无异常反应,但可通过化验及时发现问题,有利于及时调整透析治疗方案和及早地药物干预治疗,以预防和减少长期并发症。至少每个月测定血常规;1-3个月测定血尿素氮、肌酐、钾、钙磷、血糖、肝功能,血清铁蛋白、转铁蛋白饱和度、IPTH、C-反应蛋白;至少每6个月检查胸片和心脏彩超,测定乙肝和丙肝标志物及梅毒和爱滋病感染指标。 7、尿毒症的治疗方法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肾脏移植。肾脏移植是目前唯一能完全替代肾脏功能的治疗方法,血透患者有条件应及时行肾脏移植手术。如您准备做肾脏移植手术请及时去上级医院联系登记。 8、请按时支付透析费用,不得拖欠。何时停止付费,视为自动放弃透析治疗或转他院治疗而不再为您排班。而您每次透析治疗时,请带齐就诊卡、病历本,并备少量现金,以备透析治疗期间临时用药。并请提醒一位直系亲属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更改,也请及时

入院须知、出入院流程

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为了让您能拥有良好的治疗环境,早日康复,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热忱为您服务,愿我们的服务能使您满意! 一、办理入院、出院手续 1、住院处、医保科设在一楼门诊大厅通往住院部的通道两侧,负责办理患者的入院交费、补交款、出院结算手续。常规入院时间:8:00~17:30(冬季)、18:00(夏季);急诊入院时间:24小时(中午、夜间到门诊大厅挂号处交住院费)。 2、新农合患者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普通患者、市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凭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到住院处预交住院押金,请您保管好“交款收据”,在出院结算时交回住院处。 3、请您在我院实名就医,严禁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 4、普通患者、医保及新农合患者入出院流程、所需材料附后。 二、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1、保持病室安静、整洁,不在病区内高声喧哗;走路、开关门窗要轻,不要干扰他人休息,不得互串病房;禁止在楼道、病室内吸烟。 2、请您听从医师、护士的饮食指导,医院有食堂方便就餐,就餐时间:7:30 、11:30 、18:00(冬季)、18:30(夏季)。 3、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00—18:00。为预防院内感染,每次探视不超过2人,谢绝呼吸道感染病人及患有其它感染的病人探视,陪护人员应遵守医院和科室有关规定。 4、办理住院手续后,服从病房床位安排,不得擅自更换床位,如需更换向责任护士或护士长提出;您住院后不得请假、擅自离院(外出检查需主管医生批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5、为了保证用药安全,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外购药品本院不使用,如确需外购,需医院批准。 6、为保证安全,请勿携带及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暖气、电磁灶等大功率电器;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7、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如有损坏要按规定赔偿。 8、您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诊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他医疗资料。 三、健康指导 入院后医护人员将在您进行检查、治疗、用药、护理时告知您需配合的注意事项,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及时询问医护人员,请您认真听取医护人员的告知事项,以利您疾病早日康复。 四、住院费用缴纳、查询 1、医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每日发放。 2、您对住院期间发生的费用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您的责任护士或护士长咨询。 3、当您接到住院费欠费通知时,请及时到住院处补交医疗费用,以免欠费延误您的治疗。 五、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我院向社会承诺为“无红包”医院 1、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及各种礼品。 2、请您和您的家属不要以各种名义宴请医务人员。 3、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欢迎您和您的家属对我院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请您对我们的服务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以及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医院举报电话: 祝您早日康复!

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须知

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须知 为了防止精神分裂症患者出院后病情复发,家属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安排好病人生活作息 既要保证患者有充足的睡眠时间,又要让其参加一些有利于疾病恢复的户外活动。尤其要帮助患者融入到社会中去,有目的地适应周围生活环境。 2、加强康复治疗 恢复期的预防治疗是预防精神病复发的关键。在病人出院时,病人及家属应弄清病患所得疾病的性质和复发的可能性,应了解该病复发的早期症状和防止复发的一些具体措施。如有发现疾病复发的蛛丝马迹,应及时向主治医师说明情况。 3、定期检查 家属应定期陪同精神分裂症患者到医院复查,让专业医师及时了解病况,适时调整服药剂量,指导病人的生活。 4、心理支持 精神分裂症患者一般情绪都比较脆弱、敏感,所以患者家属要耐心地做好患者的思想工作,关爱他们,尽量避免产生精神刺激。 精神科病区巡视制度 1、工作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对重点病人应做到心中有数,密切观察病人的动态,及时巡视病区。

2、白天病人集中在饭厅内活动,不得将病人独自留在病室,加强厕所、盥洗室等偏僻处的巡视。 3、病人卧床期间,巡视者需到病人床边,观察病人的脸色及呼吸情况。巡视时,发现病人病情有变化,或异常体征、有不适主诉等,应及时通知医生,及时处理,并做好的记录。 4、对Ⅰ级病人和消极病人应加强巡视,6:00-22:00每小时记录1次,22:00-6:00每30分钟记录1次;Ⅱ级病人6:00-22:00每2小时记录1次,22:00-6:00每小时记录1次;巡视情况均记录在巡视单上。 5、外出活动、检查、洗澡等,必须穿病员服,由工作人员带领陪同,注意路途中的安全防范。 6、夜间按规定巡视,一旦发生意外,及时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积极配合医生做好抢救工作,并写好详细的护理记录。 精神科约束保护制度 1、按医嘱实施保护约束,工作人员应事先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病人的恐惧,避免动作粗暴。 2、无医嘱情况下,护理人员不得擅自约束病人。如遇到突发事件(自伤、伤人等)需采取紧急保护措施时,应在采取约束保护后,由当班医师(必须在2h内)及时补开医嘱。 3、病人约束保护期间,应安置在重管病室内,防止被其他病人袭击、伤害或解脱约束发生意外。 4、加强观察病人的病情、约束带的松紧、肢体的血液循环等,

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医院患者入院须知 尊敬的患者、家属: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您现在所住的科室是科床,主管医生主管护士,科主任,护士长并请您协助做好以下各项规定: 一、1、请用您的真实性名登记并办理一切手续,如发现有误请即时提出更正;不得冒用他人姓名,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2、办理住院手续后,患者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擅自外出或外宿者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为了保证您的治疗顺利进行,请配合在适当的时候交齐费用。 4、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须的生活卫生用品。医院属公共场所,严禁带入重要文件、危险物品,钱财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发生遗失院方概不负责。 二、1、住院期间,每日07:00至08:00为晨间护理时间,08:00至12:00为常规治疗,护理时间。 2、住院患者饮食种类,由医师依病情决定,不能擅自更改。医院食堂电话,可电话订餐,并有送餐服务。于 3、特殊检查(检验:X光、B超、胃镜、CT、心功能检查)需到医技楼进行,检查前的准备工作由主管医生,责任护士交代。危 1

重病人的特殊检查由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与相关部门预约。 4、住院期间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或自行用药。原则上不外购药品,属院内无法调配的药物需外购时,患者需提出申请,经主管医生及科主任签字后交药事会讨论购买。 5、住院患者未经许可不应进入药疗场所,不得自行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资料。 三、1、请按病房规定时间作息,病房内严禁吸烟。防止室内氧气燃爆,录放机请用耳机,避免影响他人,病房内严禁病人,以免影响抢救。 2、病房内没有卫生间、洗脸盆,床头墙壁上有电子传呼机对讲器、床灯、中心供氧终端、中心负压器吸引终端等装置,不得随意扭动;病床均为单人床,不能两人同床卧用,请您按护士的介绍使用,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将照价赔偿。 3、病房内床头柜上可放水杯、保温水壶;床头柜及床尾柜内可放食物;床边有鞋架及脸盆、痰盂架;壁柜内只允许放被服、衣服。卫生间使用后,请冲水,勿往便池内乱丢东西、手纸、卫生巾丢入纸篓内,以防下水道阻塞。请爱护公共财物,勿将病房内用物移出病房。 4、为保证病房安静及其他病员的休息,请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病人的家属和亲友不宜过多。危重病人需24小时有家属陪护,保证1人轮流值守,以便及时通知病情转归。年老体弱者,希望有人陪护,以防发生坠床及意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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