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法医学(2)
法医学中的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
法医学中的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法医学是一门研究司法医学方法、技术和理论的学科。
在法医学中,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是两个主要分支领域。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的概念、研究内容、应用以及其在司法医学中的重要性。
一、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是法医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是指通过解剖学、组织学、病理学等科学方法,对与法律有关的尸体、遗体以及活体进行病理学诊断和鉴定的学科。
1. 研究内容法医病理学主要研究以下内容:(1)死因与死亡方式的确定:通过对尸体的外观和内脏进行细致观察和检查,法医病理学可以确定死因和死亡方式,包括自然死亡、意外死亡、非正常死亡等。
(2)伤害鉴定:法医病理学可以通过尸体解剖和组织学检查,确定是否存在外伤、骨折、射击伤等,从而对犯罪行为进行鉴定和评估。
(3)毒物分析:法医病理学可以通过检测尸体或活体组织中的毒物、药物残留物,判断死因是否和毒物有关,从而提供司法鉴定的依据。
(4)年龄、性别和身份确认:通过对尸体或遗体的骨骼、牙齿等进行形态学特征的分析和比对,法医病理学可以对年龄、性别和身份进行初步确认。
2. 应用领域法医病理学在许多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1)刑事司法:核心任务是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和检查,对涉嫌犯罪的尸体进行分析,为解决刑事案件提供法医学的证据和依据。
(2)交通事故鉴定: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尸体和临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和伤亡程度进行鉴定和评估。
(3)灾难鉴定:在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中,法医病理学可以通过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识别和鉴定,帮助确认身份和找寻家属。
二、法医临床法医临床是法医学的另一个重要分支,是指将临床医学的理论和技术应用于法医学的专业领域,为司法鉴定和诊断提供相关的医学依据。
1. 研究内容法医临床主要研究以下内容:(1)伤害诊断和创伤后评估:通过对涉案人员进行临床检查和实验室检验,判断是否存在伤害和评估创伤后的身体损伤程度。
(2)死因诊断和临终病理评估:通过对病历、医嘱和临床数据的分析,确认患者的死因以及可能存在的医疗过失。
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
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法医学是研究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方法解决与法律问题相关的医学科学。
在法医学的研究领域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特别关注: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
本文将探讨这两个概念的含义、区别以及它们对法医学的作用。
一、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是医学科学的重要分支,旨在通过医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诊断、治疗和预防人类疾病。
临床医学强调通过收集病史、体检、实验室检查等手段来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并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在临床医学中,医生需要依靠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判断疾病类型、确定治疗方法,并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临床医学在法医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医学作为法律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需要依据临床医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进行司法鉴定和法医鉴定。
通过对被害人或嫌疑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法医医生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和结论,协助法律机构解决法律事件。
另外,临床医学的发展也为法医学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使法医学具备更强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二、法医临床法医临床是指将临床医学的原理和技术应用于法医学的实践中。
法医临床旨在通过医学的方法来评估和判断与法律事件相关的医学问题。
它强调依据科学和专业的标准进行鉴定和评估,以确保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法医临床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例如法医尸体解剖、创伤学、精神病理学等。
通过对尸体的解剖和检验,法医医生可以确定死因、伤害程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医学信息。
在创伤学方面,法医医生可以通过对伤害特征的观察和分析,判断伤害的方式和死者与伤害事件之间的关系。
此外,法医临床还包括对精神病理学问题的评估和鉴定,例如判断被告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等。
法医临床对于法医学的发展和实践至关重要。
它使得法医医生能够运用临床医学的原理和方法来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提供有力的科学证据和结论。
同时,法医临床的不断发展也推动了临床医学的进步,为各领域的医学研究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总结起来,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在法医学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
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鉴定、辨认和解释病因、死因和损伤,为司法机关和公众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科。
其领域涵盖了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两个方面。
一、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临床医学是一门研究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学科。
在法医学中,临床医学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医学家秉持医学专业知识,通过对被害人或嫌疑人的解剖、检验、化验等手段,确定病因、死因以及死亡时间等信息,为犯罪侦破和司法判断提供依据。
他们通过对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心理学、法医病理学等相关知识的研究和应用,协助调查人员解决复杂案件,为案件的定性、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二、法医临床法医临床是法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法医学家与患者之间的临床关系。
通常,在一些刑事案件中,法医学家需要进行对被害人或嫌疑人的体检和诊断。
他们需要了解疾病的病程发展、病因机制以及相关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通过对临床病历和检验报告的分析,法医学家可以判断案件中的医学问题并提供专业的法医意见。
举例来说,某一刑事案件当中的死因可能是自然死亡,法医学家的角色就是通过对死者的详细检查和病理解剖来验证其死因,并排除他杀的可能性。
三、法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关系临床医学和法医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法医学的研究结果,往往需要依靠临床医学的知识进行解释和诊断。
通过对废物和尸体的病理学分析,法医科学可以推断出被害者的死因,并确定是否有其他参与者产生了暴力行为。
而临床医学的发展也需要法医学的支持。
尤其是在整容手术、各种美容、整容误区事故发生后,法医学家可以通过亲身实际体验和研究,对手术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手术的效果进行评估。
总结来说,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两个方面密不可分。
临床医学为法医学提供了丰富的知识基础和实践经验,同时法医学也对临床医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两个领域的结合,为历史案件的侦破、独立鉴定及健康管理等领域提供了更全面、科学的解决方法和技术支持。
通过不断学习和研究,法医临床将会发展得更加完善,为社会公众和司法机关提供更精确、可靠的医学依据。
法医学实验指导-华东政法大学
法医学实验指导一、实验课时安排:6课时二、实验内容安排:(一)法医病理学:3课时1、尸体解剖观摩(1.5课时)2、尸体现象观察(0.5课时)3、机械性损伤——钝器伤(1课时)(二)法医临床学:2课时1、神经反射检查实验(0.5课时)2、外耳检查及音叉实验(0.5课时)3、关节、脊柱活动度检查实验(1课时)(三)法医物证学:1课时1、ABO血型的检验(0.5课时)2、生物检材的DNA检验——PCR扩增技术(0.5课时)第一部分:法医病理学实验一尸体解剖观摩一、实验项目尸体解剖观摩二、实验目的了解尸体解剖术式、脏器取出及剖开方法;熟悉解剖室的设备、解剖常用器械及其使用方法;掌握解剖记录正确的描述和记录方法。
三、实验器材照明设备,通风系统,消毒设施,供排水系统、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升降式解剖台,托盘称,照像设备,自动吸引器、摄像系统、尸体冷藏库、常用解剖器材(开颅锯、手术刀、手术剪、止血钳、镊子等)。
四、实验要求(l)做好详细的准备工作,全面收集有关资料,包括案件的卷宗,调查材料或病历,并进行登记、笔录、摄影等工作,向学生介绍案情。
(2)做好登记工作,包括编号、死者姓名、年龄、性别、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发现尸体的地点和时间、案情经过,要求鉴定及检验的事项,委托单位及委托人姓名等。
(3)系统检验及剖验尸体,对体表的各种损伤均需逐一检查。
尸体解剖要全面,颅腔、胸腔、腹腔及脊髓腔均应剖开检验,避免遗漏重要损伤或病变。
(4)规范全面记录,记录用语确切,简明扼要。
不仅要记录损伤的解剖位置,大小,描述创及创周改变,还要对创的各部分特征详细描述、记录,并按检查顺序对损伤编号。
(5)必要时,按要求提取组织器官或体液等检材。
取材的部位要有代表性,各个器官不能遗漏。
(6)在现场对尸体的姿势、外貌、衣服、损伤等摄影取证。
尸体剖验时对各种检查所见予以充分显露和拍照,拍摄时应标记编号及比例尺。
五、实验内容(一)尸体剖验1、体表检验⑴一般所见:性别、身长、体重、发育、营养状态、尸斑分布,尸斑颜色及分期、尸僵分布及程度、尸体温度等。
活体损伤鉴定
损伤程度鉴定需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 损伤当时情况。指损伤当时是否有危机生命的损伤存在, 或者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是否有危机生命的情况发生。 2. 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损伤后遗留严重器官缺损或功能 障碍,严重影响被鉴定人生活质量的,应属重伤。损伤后
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内容。
二、鉴定程序和种类
(一)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
1.案件受理 刑事案件必须由司法机关委托方可受理。 民事纠纷可接受其他单位、妇联、民政部门等委托。委托 时应明确提出委托的目的和鉴定要求。 2.案情了解 鉴定人要认真阅读委托机关提供的案件材 料,仔细听取办案人的介绍和询问当事人。 3.活体检查 助检查 4.现场勘查 5.制作鉴定书 包括对伤(病)者身体检查和临床医学辅
6.由于损伤的多样性及伤后病情变化的复杂性,目前
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能穷尽所有的损伤情况, 鉴定时,对标准未作具体规定的损伤,可以遵循损伤程度 划分原则参照标准相近的条文做出相应损伤程度评定。 7.伤者的X光片对认定有无骨折、血气胸等有决定性 的作用,鉴定时要认真核实。 8.临床特殊仪器检查中鉴定人生活质量有一
定影响的,应属轻伤。损伤造成组织、器官轻微损伤,恢
复后不遗留功能障碍者属轻微伤。
二、分类及意义
(一)损伤程度的分类
依据损伤对人体损害的程度不同,损伤程度分为重伤、
轻伤和轻微伤。 1.重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公安部(简称两院两部)公布的司法[1990]070号《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
个别省市制定了伤害案件评残标准外,大多数省市共
法医学重点
★法医学: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它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P1)★法医学的分支学科:(一)法医病理学(二)法医物证学(三)临床法医学(四)法医毒理学(五)法医毒物分析(六)司法精神病学★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个人识别、医疗事故鉴定★法医学的基本任务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委托,应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澄清事实和揭露犯罪提供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提供证据。
★尸体剖验:①涉及刑事案件必须经过尸体解剖始能判明死因和无名尸体需要查明死因及性质者②猝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杀或自杀嫌疑者③因工农业中毒或烈性传染病死亡涉及法律问题的尸体★法医学鉴定的原则(P9)依法鉴定原则、鉴定的客观性原则、鉴定的独立性原则、鉴定的时限性原则、鉴定的保密性原则。
★鉴定书的格式(P12)引言、案情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结尾★死亡的概念:一个人的生命活动遭严重受损以至达到生命的不可回归点。
★脑死亡(brain death):包括大脑、小脑和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丧失。
(P15)★死亡原因分析根本原因、直接原因、辅助原因、诱因、联合死因★尸冷:人死后因新陈代谢停止,无法产生热量,尸体原有的热量不断散发,使尸温逐渐降至环境温度,称尸冷。
(P20)★保存型尸体变化:木乃伊(干尸)、尸蜡、泥炭鞣尸(软尸)、浸软★尸蜡:长时间埋于湿土或浸于水中的尸体,腐败进程缓慢,部分或尸体全身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白色或黄白色蜡样物质,称为尸蜡。
(P27)★机械性损伤的类型:钝器伤(徒手伤、咬伤、棍棒伤、砖石伤、挤压伤、坠落伤)、锐器伤(切伤、砍伤、刺伤、剪伤)、火器伤★竹打中空:若棍棒打击在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镶边形挫伤带,俗称竹打中空。
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
法医学中的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既涉及医学,也涉及法律。
而在法医学中,存在着两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即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
临床医学是指医生通过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对患者的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学科。
而法医临床则是法医学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应用,旨在通过运用法医学知识和技术手段,对犯罪案件进行鉴定和证据分析,以为司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一、临床医学在法医学中的作用临床医学是法医学的重要基础,它负责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
在法医学中,临床医学的知识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首先,在尸体解剖学中,临床医学可以为法医学家提供大量的解剖学知识和经验,以便进行尸体的解剖鉴定和死因分析。
其次,在法医临床毒物学中,临床医学可以为法医毒物学家提供毒物的临床表现和治疗方法,以辅助毒物鉴定和中毒案件的侦破。
此外,在法医精神病学中,临床医学也可以为法医精神病学家提供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以保证精神障碍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法医临床在刑事司法中的作用法医临床是法医学的重要应用分支,它主要负责对犯罪案件进行鉴定和证据分析。
在刑事司法中,法医临床的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在尸体解剖鉴定中,法医临床可以通过尸体的解剖实验和病理分析,确定死亡时间、死因和伤害程度,为司法调查提供重要线索。
其次,在毒物鉴定中,法医临床可以通过对尸体、血液、尿液等的化学检验和毒物分析,确定中毒物质和中毒症状,为案件侦破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在刑事精神鉴定中,法医临床可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行为表现和心理评估,确定是否存在精神疾病,从而为刑事司法提供参考意见。
三、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的互补关系临床医学和法医临床在法医学中存在着互补关系。
临床医学为法医临床提供了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案件鉴定和证据分析提供了科学依据。
而法医临床则反过来促进了临床医学的发展和进步,通过对犯罪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发现新的疾病特征,提出新的诊治方法,为临床医学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临床法医学名词解释
临床法医学名词解释
临床法医学是法医学的一个分支,主要关注医学和法律的交叉领域。
它通过应用医学知识和科学方法来解决涉及司法案件的医学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临床法医学名词的解释:
1. 临床法医学:临床法医学是研究法医学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包括法医学的原理、方法和技术,以及医学证据在司法案件中的应用。
2. 法医学:法医学是研究医学知识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主要涉及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理学、法医临床学和法医人类学等方面。
3. 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是研究病理学知识在法律领域中的应用,主要负责进行尸体解剖和病理检查,以确定死因、伤害程度和创伤模式等。
4. 法医毒理学:法医毒理学是研究毒物对人体的影响和与死亡原因的关联,以确定是否存在中毒、毒性作用和死因。
5. 法医临床学:法医临床学是将临床医学知识应用于法医学领域,主要研究医学证据在诊断虐待、伤害和性侵等案件中的应用。
6. 法医人类学:法医人类学是研究人体的生物学特征和个体特征在法医学中的应用,例如通过骨骼和牙齿的分析来确定身份和年龄。
7. 尸检:尸检是对尸体进行解剖检查,以确定死因、伤害程度和创伤模式等。
它是法庭上重要的证据之一。
8. 司法毒理学:司法毒理学是研究毒物对法律案件的影响和其与犯罪行为的关系,以及对毒物的检测和分析。
临床法医学在司法系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提供科学的医学证据来支持刑事调查和法庭审判,还可以帮助解决各种医学与法律相关的问题。
它的发展推动了医学和法律两个领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为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做出了贡献。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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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 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 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 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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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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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 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 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 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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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损伤案件发生后,伤后均到医院进行治 疗,但有的伤者小伤大养,长期住院或 以伤未愈为由多次转院治疗,不仅使案 件不能及时处理,而且由于长期治疗增 加了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开支,更增 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单纯头皮挫裂伤,医疗终结时间1~4 周;单纯肋骨骨折,医疗终结时间为 6~10周;股骨骨折的医疗终结时间为 6~12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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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凹陷性瘢痕
伴有深部组织缺损的严重损伤,伤口 愈合后常形成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的凹陷 性瘢痕。
瘢痕基底部常与周围的肌肉、神经等 粘连,引起疼痛。
面部的凹陷性瘢痕可构成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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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总论-幻灯片(1)
骨骼、组织块等)和人体分泌物、排泄物(唾液、精液、 粪便、呕吐物等)。 • 2 残存人体痕迹,如指纹、掌纹、鞋印、足迹、咬痕、抓 痕、唇纹等。 • 3 凶器、工具及其上附着物。 • 4 药品、毒品。 • 5 印鉴、笔记、票证、信件、遗书。
1.担任鉴定人 政法机关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 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各 类医学专家,这类专家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 法医学鉴定,这种鉴定人称为医生鉴定人。
2.作为证人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更作为医生,由 于职务上的方便,常能目击一些真实情况,获得 案发的第一手资料。对于一些诈病、造作病者, 有些是与刑事案有关的伪装者,医生的专业知识 可识别这些“病人”,可起到揭露犯罪的目作用。
5.个人识别 对无名尸体鉴别其身源是通过个人识 别(personal identification)来完成的。
(三)活体检查 ①损伤的认定 ②损伤类型 ③致伤物的推断 ④损伤时间的判定 ⑤成伤方式的判定 ⑥损伤程度评定 ⑦伤残程度评定 ⑧伤病关系的评价
(四)物证检验
物证(material evidence, physical evidence )是指 凡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四)法医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 法医精神病学是研究并解决与法律
有关的精神疾病、精神状态和精神卫生 问题的一门学科。研究的目的是确定违 法或犯罪行为是否在精神正责任能力和精神状态。
(五)法医毒理学[forensic toxicology] 法医毒理学是研究因自杀和他杀以
第二节 法医学鉴定
一 法医学鉴定
法医学中的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
法医学中的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法医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主要涵盖了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两个分支。
它们作为法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自在司法实践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医病理学和法医临床的定义、特点、研究内容、应用领域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医病理学法医病理学是法医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研究通过病理学方法来解决法律问题,通过尸体解剖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等手段,鉴定死因、伤害程度以及创伤途径,为司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 定义和特点法医病理学是以尸体解剖和病理学为基础的学科,旨在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尸体进行解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从而确认死因和伤害程度。
其特点在于对生理学、病理学、法律学和司法学等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
2. 研究内容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尸体解剖、组织病理学、分子病理学、法医毒理学等。
尸体解剖是法医病理学的基本技术,通过对尸体进行解剖,可以确定死因、伤害轻重以及死亡时间等。
组织病理学则是通过组织学检查,研究组织器官的病理变化,为鉴定疾病和伤害提供依据。
分子病理学研究分子水平上的病理学变化,例如基因突变和异常表达等。
而法医毒理学则是研究毒物对人体的作用和药物检验。
法医病理学主要应用于刑事司法领域,包括刑侦、刑事审判、解剖鉴定等。
它在鉴定凶器、确认死因、评估伤害程度、探测毒物以及刑事案件的审判上都有广泛的应用。
此外,在法学教育和医学科研领域也有重要的作用,为疾病诊断、防范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提供科学依据。
二、法医临床法医临床是法医学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临床医学技术和法医学知识,对与刑事案件有关的人体损伤进行鉴定和评估,为司法决策提供医学依据。
1. 定义和特点法医临床是结合了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通过临床诊断技术和法医学的知识方法,对被害人伤情进行鉴定和评估。
其特点在于将临床医学和法医学有机结合,对伤害程度和人身损伤进行准确判断。
2. 研究内容法医临床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伤情诊断、损伤鉴定、伤残评定等。
法医学临床大概
(一) 法医学临床目标 法医临床学是法医学的主干课程之一,其研究对象主要为活体,研究的内容和涉及的问题较之尸体检验更广泛、更多、更复杂和更困难。
活体鉴定包括伤、残、病的检查和轻重伤的评定以及损伤与疾病关系的判定。
活体鉴定着重研究各种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和精神因素所致的人体损伤及其严重程度;研究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研究性犯罪、猥亵行为对人体身心的伤害及性功能不全;研究种族、性别、年龄等相关方面的问题。
法医临床学研究活体基本上是应用临床医学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设备。
在活体检验中有关损伤严重程度的评定、被告或原告精神状态是否正常、性犯罪及性功能检查等,皆需要临床各学科的知识和技术,或在此基础上,增加法医学独特的一些检查方法。
本课程目的是培养学生灵活掌握法医临床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注重独立临案思维和独立工作能力的训练,树立严肃认真、客观公正、重证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达到能承担日常法医临床活体案件的鉴定和对疑难案件的初步处理。
培养学生明确法医临床学的研究范围、任务和该学科在现代法医学领域的地位,充分认识法医临床学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及司法诉讼中的作用,实行理论联系实际和学导式、学讨式的教学方法和原则。
培养学生树立自学为主,终生学习的观念。
以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活动,主要包括各类人身伤害损伤程度鉴定、各类伤残及劳动能力的评定、诈病与造作病、虐待、医疗纠纷、性功能及性犯罪、人体生理病理状况及健康状况评价。
使学生熟悉法医临床学鉴定案件的受理及活体检查程序,掌握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伤残评定和书证审查等司法文书的书写原则。
使学生熟悉与法医临床学有关的法律、法规。
教学方式除采取课堂讲授,还应根据教学内容开展教师指导下的实习、案例讨论等。
学生在学习本门课程时应根据教学大纲中掌握、熟悉和了解三个层次的“能够说明”进行。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为做好五年制法医学专业班学生《临床法医学》的教学工作,我学院按照全国规划教材《临床法医学》第三板为基础编写此大纲,供我校五年制《临床法医学》教学使用。
法医学(第2版)
第六节腹部损伤法医影像学
第七节骨龄鉴定
第八节法医影像学同一认定
第九节功能性磁共振在法医学的应用及展望
第一节基本理论
第二节牙齿的个体识别
第三节咬痕鉴定
第四节牙齿档案的建立
思考题
3
第十四章医疗
纠纷
1
4
第十五章医疗
事故
第十六章医疗
损害
第十七章医疗
犯罪
2
5
第十八章医疗
纠纷的死因鉴
定
第一节医疗纠纷概述
第二节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最高人民法院共建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藏民族大学、北京警察学院兼
职教授。
谢谢观看
第二节阿片类毒品依赖
第三节苯丙胺类毒品依赖
第四节可卡因依赖
第五节其他毒品依赖
第六节毒品依赖未来研究方向
思考题
第一节法医毒物动力学的概念
第二节法医毒物动力学研究对象
第三节法医毒物动力学研究内容
第四节法医毒物动力学研究方法
第五节毒物分析方法
第六节毒物动力学常用软件
第七节研究方向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思考题
第七部分法医毒物分析
(biological death)。
尸斑常自死后1~2小时开始,也有的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才开始出现。
目录分析
第一部分总论
第一节法医学概述
第二节法医学鉴定
第三节法医学发展简史
第四节现代法医学教育
思考题
3
第二章死亡和
尸体现象
1
4
第三章机械性
损伤
第四章重要器
官的机械性损
伤
第五章电流损
第一节概述
《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
《法医临床学》教学大纲课程编号:0918课程名称:《法医临床学》英文名称:Forensic C linical Medicine课程类型:专业课总学时:99学时讲课学时:72学时实验学时:27学时学分:5.5学分适用对象:法医学专业选修课程:神经内科学、耳鼻喉科学、司法鉴定学、临床与法医学鉴定、赔偿医学法医临床学五年制本科教学大纲基本要求法医临床学是一门重要的法医学分支学科之一,就学科本身而言,法医临床学的范畴非常广泛。
根据当前我国医学教育的发展及我院五年制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法医临床学总学时数99学时,因此我们只能选择若干重点章节作为教学内容,他们包括绪论、活体损伤鉴定、劳动能力和劳动能力丧失、颅脑损伤、脊髓损伤、周围神经损伤、眼损伤、耳、鼻、咽喉损伤、口腔颌面部损伤、四肢骨脊柱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泌尿和生殖器官损伤、诈病、造作病、虐待、性犯罪、性功能障碍、妊娠、分娩、流产与堕胎、医学检测技术及其在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等。
其中安排理论讲授60学时,电生理示教教学4学时,法庭观摩4学时,案例讨论4学时,案例实习27学时。
学生应当通过听理论课和自学,掌握上述各章的基本内容,并通过案例实习课学会应用理论知识分析案例结果,并争取学习一定的实习方法。
本教学大纲根据第三版全国高等医药院校《临床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教材编写,本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部分章节中的某些叙述作了必要的调整,以便于同学学习。
由于当代科技的突飞猛进,知识更新不断加快,教师可在完成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本专业的发展适当介绍相关研究领域的某些新理论、新进展,供同学参考。
第一章绪论目的要求:1、掌握法医临床学的概念、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
2、熟悉法医临床学的特点、研究内容,熟悉法医临床学鉴定的种类及鉴定注意事项。
3、了解法医临床学的发展。
4、学会法医临床学鉴定书的制作。
学时安排:理论课3学时,实习课4学时。
教学内容:一、基本概念:法医临床学、法医临床学的特点及研究的内容、法医临床学鉴定人、法医临床学鉴定程序等。
法医学--法医临床学
(2)法医学鉴定:
瘢痕本身(性状、面积、长度)+瘢 痕引起的功能障碍
(3)皮肤瘢痕在法医学中的意义: ① 评价瘢痕组织对机体的影响(损伤程
度、伤残等级); ② 能提供部分创口形态学信息; ③ 推测原始创口长度; ④ 帮助推断损伤时间; ⑤ 可核实病情证明上的诊断。
注意:瘢痕≠外伤 瘢痕≠创口形态
(1)以损伤当时发生的原发性改变, 与损伤有直接联系的并发症,以及损伤 直接引起的后遗症为医学依据进行鉴定 (涉及伤病因果关系的判断)。
(2)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根据原发性损伤的伤情在损伤后即可进 行鉴定,原则上在伤后3个月内进行。
根据损伤的后遗症进行鉴定,应以治疗 终结或临床状态稳定后综合评定,一般 为伤后3-6个月。
损伤程度鉴定注意事项:
① 与从医学科学的角度对伤病情况进行的 分类、分级不同。
② 排除医疗因素的影响
③ 对于因损伤引起的精神、心理障碍或疾 病(如外伤引起的癔症)未作相应的规 定。
④ 有的案例比照条文仍有一定困难。
(三)残疾与劳动能力丧失评定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
2.残疾:指在外力、疾病或先天性因素 作用下,使人体解剖结构或生理功能不 同程度地丧失,造成生理上或心理上的 缺陷。
产、分娩等); 法医交通医学、法医酒精学:酒后驾车对
驾驶能力的评定、醉酒程度的判断; 虐待的法医学问题
(一)法医活体检验 1.确定损伤存在:通过照相及客观检
查将损伤证据保留下来。
损伤最初原始状况的记录应准确、客 观而全面。
体表未见伤痕,内脏器官损伤?典型 临床症状、体征及客观检查确证。
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 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 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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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故意损害自己或授意他人损害自己身体,造 成自身损伤(或疾病)。
❖ 特点: 有明确的目的 损伤较轻微 损伤或疾病易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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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医疗纠纷鉴定 诈病、造作伤鉴定 致伤物、致伤方式推定 性功能鉴定 伤病关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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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以上标准中,影响最大、使用最多的是: (一)公安部于2002年颁布并开始实施的GB18667-
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劳动部于2006年颁布的GB/T16180-2006 《劳 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推荐性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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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病关系的处理原则
应当认真分析损伤在导致现存后果中的作用,将 损伤在导致现存后果中的作用分为完全作用、主 要作用、相等作用、次要作用、轻微作用和没有 作用。
常见的伤病关系包括:外伤致病理性脾破裂;外 伤致病理性视网膜脱离;外伤致老年性股骨颈骨 折;外伤致脑血管病变破裂出血或栓塞等。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医疗纠纷鉴定 诈病、造作伤鉴定 致伤物、致伤方式推定 伤病关系鉴定 性功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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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伤程度鉴定
重伤
是指有危及生命,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
轻伤 的损伤是,指损物伤理造、成化重学要及器生官物的等破各损种或严重 轻微伤 的外器的功界官轻《是能 因 结 微中指障素构损华造碍作的伤人成。用一或民人于定短共体人程暂和局体度的国部,的功刑组造损能法织成害障》器组或碍第官织 者 。二结、部百构三十四
三拘十役五 或条者规管定制,。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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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伤程度鉴定的引用标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版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
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最新版《人体损伤程 度鉴定标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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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医疗纠纷鉴定 诈病、造作伤鉴定 致伤物、致伤方式推定 伤病关系鉴定 性功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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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的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责任原则
医疗损害鉴定: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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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伤和不良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种类
相应责任
参与度
直接因果关系全部责任Fra bibliotek100%
直接因果关系
主要责任
70-80%
临界因果关系
同等责任
45-55%
❖ 特点:
诈病均有明确的目的; 同一人群中常常伪装相同的疾病; 多选择不易检查鉴别的疾病进行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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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混乱而矛盾; 不正常的病程; 诈病常与损伤联系在一起; 体检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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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作伤(病) artificial injury (dis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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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临床学的特点:
法医临床学和临床医学均属于应用医学,但承 担的任务却截然不同。
法医临床学涉及临床医学的各个学科。 法医临床学虽属自然科学范畴,但具有很强的
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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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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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医疗纠纷鉴定 诈病、造作伤鉴定 致伤物、致伤方式推定 伤病关系鉴定 性功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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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病(simulation)
❖ 定义: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 假装或伪装患有某种疾病。
法医临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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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重伤、轻伤、轻微伤
医
检
验
伤残等级 (一级~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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颅脑
性功能
概述
四肢骨 脊柱
眼、耳
周围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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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法医学概论
❖ 临床法医学(clinical forensic medicine): 是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知识,研究和 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和病理 等问题的一门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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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残鉴定
工伤评残
交通事故
伤残 鉴定
伤害
医疗事故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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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伤残鉴定标准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标准; (2)工伤伤残标准; (3)革命军人伤残标准; (4)保监会推出的保险行业的伤残标准; (5)民政部推出的残疾评定标准; (6)卫生部推出的适用医疗事故处理的伤残标准。 (7)部分省、市、自治区自行制定的在地区范围内 通用的意外伤害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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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杀的
假如我做了
这回相信了 吧
❖ 美国人说,“辛普森杀害妻子的鲜血连上帝都看见 了,但法律没看见,所以辛普森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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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损伤程度 伤残程度 医疗纠纷鉴定 诈病、造作伤鉴定 致伤物、致伤方式推定 伤病关系鉴定 性功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