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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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违背职业道德;3.造成公司经济损失;4.对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进行口头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2.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进行书面警告,并建立违规档案;3.警告期限: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需在规定的警告期限内整改,否则将作进一步处理;4.降职处分:对于情节严重且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员工,可进行降职处分,调整其职务;5.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停职处分,从而让员工反思并整改;6.辞退: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员工将被辞退,并取消其所有福利待遇,如有相关经济赔偿,将依法处理。

五、处罚程序1.收集证据:对于涉及到员工违规行为,需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包括书面证据、视频资料等;2.召集讨论: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后,由相关领导召集小组对员工进行讨论,听取员工解释,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认定;3.听取意见:对于被处罚员工,公司需听取其意见并进行说明,确保处罚公平合理;4.执行处罚:对于确认违规行为的员工,按照公司制定的处罚措施进行相应处理。

六、申诉程序1.被处罚员工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重新评估相关情况,确保处罚公正;2.公司将设立独立的申诉小组进行审核,依照程序对申诉进行处理;3.申诉结果将作为最终结果,被处罚员工需接受相应处理。

七、制度宣贯1.公司将定期开展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相关流程;2.公司将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让员工随时查阅;3.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综上所述,员工违规处罚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公司秩序、保障公司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坚决维护公司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员工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公司工作规范、工作操作流程,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完成规定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的正式员工违纪违规管理。

第四条员工在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实施了公司禁止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

经济处理:经济赔偿、扣发奖金、降低工资等级等;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岗位、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

第五条给与经济处理和行政处分的情形:(一)上班迟到、早退;(二)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三)不按规定程序交接班;(四)违反生产行为规范;(五)玩忽职守,提交与事实不符的报告与数据,未造成重大损失;(六)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超过调令规定的报到期限未报到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合理指示;(八)打架斗殴,辱骂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九)上班时间未经直接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十)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十一)不执行公司规定,或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十二)散布谣言,给员工、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十三)旷工;(十四)在工作时间饮酒或携带违禁品;(十五)无视公司规定,在禁烟区吸烟;(十六)故意破坏公司财物、环境、服务或其他员工财物或偷窃公司和员工财物;(十七)有意污染公司产品或环境;(十八)任何其他属有意行为,已对公司产品、财产、个人财产、员工社会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十九)不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给员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二十)故意破坏生产、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运行及防护设施,机械设备,影响生产和安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十一)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不遵守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谎报成绩谋取个人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二十二)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科技成果及公司其他公司文件和信息;(二十三)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公款;(二十四)有其他类似情节的行为;有上述情形中视其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违规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表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等行为。

第二章违规行为分类及相应处分第四条违规行为分类依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违规行为分为三类:轻度违规、中度违规、重度违规。

第五条轻度违规行为及相应处分1.迟到:超出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至30分钟,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一日工资。

2.旷工:未经请假或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三日工资。

3.未经批准离岗: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一周工资。

4.空鼠:利用工作时间进行非工作相关网络使用,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第六条中度违规行为及相应处分1.游手好闲:工作时间内偷懒、拖延、玩移动电话等,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

2.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擅自转变工作内容或布置等,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

3.不听从管理:不听从上级布置,对上级领导不敬,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两个月绩效奖金。

4.不遵守公司制度:违反公司人事、财务、保密等制度,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

第七条重度违规行为及相应处分1.偷窃公司财物:偷窃、侵占公司财物,每次即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贪污受贿:索贿、贿赂、贪污等行为,每次即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违法行为:涉及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行为,每次即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作者:————————————————————————————————日期:XXX广电视网络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ﻫ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分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

第四条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分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ﻫ(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降级);(四)留用察看;ﻫ(五)解除劳动合同。

ﻫ第六条处分期间:处分期间指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处分期满之日止,分别为:ﻫ(一)警告,三个月;ﻫ(二)记过,六个月;(三)降职(降级),十二个月;(四)留用察看,不少于十二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ﻫ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降职(降级),降职是指有职务的人员降低职务等级;降级是指无职务人员降低绩效工资(奖金)档次。

第八条违纪违规行为应追究领导责任的,比照对直接责任人的处分降低一档处理。

领导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被评选为先进或优秀,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提高职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当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绩效工资按80%发放,处分期结束后恢复原待遇。

ﻫ受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绩效工资按60%发放,处分期结束后恢复原待遇。

受降职降级处分的,绩效工资按40%发放。

职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规定

职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规定

职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规定1. 引言公司为了确保员工的纪律和行为规范,制定了职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职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和稳定运营。

2. 违规行为定义2.1 违反公司制度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

2.2 不履行员工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不到位、不按时完成任务等。

2.3 不遵守职业行为准则,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机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

2.4 不尊重他人,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歧视、欺负他人等。

2.5 违反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旷工、滥用休假等。

3. 纪律处分3.1 警告出现一次轻微违规行为时,公司将给予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3.2 记过出现多次轻微违规行为或一次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时,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员工将有限期整改,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3.3 降职出现多次严重违规行为或重大违规行为时,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降低其相关职责和薪资水平,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3.4 解除劳动合同出现严重违规行为或重大违规行为,且无法挽回或已造成重大损失时,公司将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4. 处分程序4.1 违规行为查实公司将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并确保违规行为的事实清楚。

4.2 处分决定公司将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依照纪律处分规定作出相应决定,并通知员工。

同时,员工享有申辩与陈述的权利。

4.3 处分执行公司将按照决定执行相应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发出警告信、办理记过手续、调整职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5. 公平公正原则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纪律处分,确保处分程序的公平公正,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听取员工的申辩和陈述,尊重员工的权益,确保处分的公正性。

6. 合理限制原则公司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力求合理与适度,确保处分的合理性。

对于一般轻微的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较为轻微的纪律处分措施,以引导员工正常行为。

公司员工违纪与纪律处分规程

公司员工违纪与纪律处分规程

公司员工违纪与纪律处分规程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程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秩序,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

二、违纪行为的定义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劳动法规;2. 违背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3. 威胁、恐吓、暴力行为;4. 偷窃、盗窃公司财物或同事财物;5. 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和其他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为;6. 违反公司保密政策;7. 故意传播谣言或诽谤他人;8. 违背与客户合作产生的诚信义务;9. 任意打架斗殴或恶意伤害他人;10. 违反重要的工作纪律。

三、纪律处分措施1. 批评教育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公司将进行口头或书面批评,通过教育引导,让员工认识错误并改正。

2. 警告处分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书面记录该违纪行为,并告知员工后果与改进措施。

同时,员工的警告记录将纳入个人档案,作为后续处分的参考。

3. 记过处分在员工连续多次违纪或不听劝导的情况下,公司将给予记过处分。

记过处分会进一步警示员工,并影响员工的晋升机会,以促使员工改正错误。

4. 记大过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记大过处分。

这一处分会对员工的职务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并作为终身档案的重要部分。

5. 解聘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背职业道德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将予以解聘处分。

解聘处分生效后,员工将不再享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权益,并离开公司。

四、纪律处分程序1. 调查核实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事实和证据,确保处理公正合理。

2. 处分决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公司将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处分意见,并报经公司高层审核批准。

3. 通知与听证公司将书面通知涉事员工有关违纪行为及处理决定,并依法依规给予员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4. 执行处分处分决定一经作出,公司将依法执行。

对于较轻的处分,公司将监督员工改正错误;对于较重的处分,公司将按程序执行解聘处分。

五、处理结果的通知及备案公司将书面通知涉事员工有关处理结果,并将处分决定及相关资料纳入员工档案备案。

员工违纪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与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纪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及实习生。

第二章违纪行为与惩罚方式第三条违纪行为分类依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违纪行为分为五个等级:细小违纪、一般违纪、重点违纪、严重违纪、特别严重违纪。

第四条细小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细小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显现疏忽、不小心等细小错误。

2.惩罚方式:口头批判、书面警告。

第五条一般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一般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进行细小违法行为,或未经许可离开岗位等。

2.惩罚方式: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惩罚。

第六条重点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重点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造成较大经济和声誉损失等。

2.惩罚方式:罚款、降职、解聘等惩罚。

第七条严重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严重违纪是指员工有意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点经济或信誉损失。

2.惩罚方式:解聘、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特别严重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特别严重违纪是指员工涉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

2.惩罚方式:解聘、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相关机构报案。

第九条惩罚决议的程序1.惩罚决议的程序应当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员工在发生违纪行为后,将会经过以下程序进行惩罚:–收集证据–进行调审核实–审查并订立惩罚方案–进行惩罚决议2.在惩罚决议过程中,员工有权供应申辩料子并享有被听证的权利。

第三章违纪与惩罚记录第十条违纪与惩罚记录的建立与保管1.公司将建立员工违纪与惩罚记录,认真记录员工的违纪行为和相应惩罚。

2.违纪与惩罚记录将保管至员工档案中,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违纪与惩罚记录的使用1.公司可以依据员工的违纪与惩罚记录,评估员工的绩效和晋升机会。

2.员工在离职时,企业有权向新雇主供应员工的违纪与惩罚记录。

第四章违纪与惩罚的申诉第十二条申诉途径与条件1.员工对惩罚有异议时,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一、引言公司是一个组织机构,需要员工严格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秉持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个别员工违反规定、违背组织利益、败坏公司形象的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各方利益,我们制定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以规范员工行为,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二、违纪违规的定义1. 违纪:员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工作纪律,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私自离岗、擅离职守、违反工作安全制度等。

2. 违规:员工违反公司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私自接受监管对象的好处、违反员工保密协议等。

三、处罚的种类1. 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纪违规行为,首次发生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以提醒员工注意工作纪律,警示其不得再犯。

2. 记过:对于多次违反公司规定或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记过处罚,将其违规行为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参考依据。

3. 降级:对于有重大责任的管理人员,如果其违纪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运作或违反法律法规,可以给予降级处罚,在降低其职位级别的同时,限制其权益和待遇。

4. 开除:对于恶性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开除处理,辞退员工并取消其工作职位和公司待遇,同时将严重违规事实记录入个人档案。

四、处罚的程序1. 了解事实:员工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事实,听取其解释和申辩,同时也应调取相关证据进行核实。

2. 提出指控: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提出指控,并书面通知其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

3. 进行调解:在员工的请求下,公司可组织调解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等组成,进行调解,尽量解决纠纷。

4. 讨论决策: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可组织纪律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会议,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决策。

员工违纪处分制度

员工违纪处分制度

员工违纪处分制度一、违纪行为的定义与分类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规范员工行为,我们特别制定了员工违纪处分制度。

在这个制度中,我们首先对违纪行为进行明确定义,并根据其严重程度将其分类如下:1. 一般违纪: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离岗位、私自带外人进入公司等违背公司规定的行为。

2. 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内酗酒、赌博、吸烟、泄露公司机密、盗窃公司财物等严重违背公司规定且对公司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的行为。

3. 重大违纪:包括但不限于故意谎报、贪污受贿、办公场所恶意破坏、进行违法活动等对公司经济利益、声誉或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二、员工违纪处分的程序当发生员工违纪行为时,公司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相应的处分:1. 事实调查:公司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以确保对违纪行为有准确的了解。

2. 处分决定:在调查结束后,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和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员工的工龄、岗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作出相应的处分决定。

3. 通知与解释:公司将书面通知违纪员工有关的处分决定,并向其解释具体的违纪行为以及处分决定的依据。

4. 处分执行:对于一般违纪行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分。

对于严重违纪和重大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停职、降职、解聘等更严厉的处分措施。

5. 存档管理:公司将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和处分决定进行归档管理,以备将来参考和查阅。

三、员工违纪处分的权利保障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避免不当处分的发生,公司将严格遵守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公司将对所有违纪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并根据事实和制度进行处分。

2. 听证权:对于严重违纪和重大违纪行为,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公司将听取被处分员工的陈述和辩护意见。

3. 申诉渠道:被处分员工有权通过正式申诉渠道向公司提出申诉,并且公司将对申诉进行尽职调查和处理。

4. 法律保护:公司将在执行处分决定时,尊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员工享有应有的法律保护。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范文模版)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范文模版)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范文模版)第一篇: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范文模版)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总则1.1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行为,严惩违法乱纪,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1.2 对员工违纪违规的处理原则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区别情节,分类对待;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调查处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3 员工对公司的处分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1.4 本规定所称违纪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干部员工。

3 处分种类处分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七档,分别为: 3.1 通报批评原则上可同时给予不高于1个月标准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如有专项处分管理规定的,可按相关规定的处分标准执行。

3.2 警告3.2.1 根据具体情况,须同时给予扣发1—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

3.2.2 自警告处分下达之日起,原则上3个月内不允许进行职务调升及管理级别晋升。

3.3 记过3.3.1 根据具体情况,须同时给予扣发3—6个月标准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

3.3.2 自记过处分下达之日起,原则上6个月内不允许进行职务调升及管理级别晋升,1年内不得入选集团人才库及人才选拔类项目。

3.4 降职/降级3.4.1 受到降职处分人员薪酬标准按照降职后的岗位薪酬区间下限确定,其他薪酬福利按照降职后对应的标准发放,情节特别严重者,可酌情按照降职后重新核定的绩效标准同时给予扣发3—6个月标准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

3.4.2 受到降级处分人员各类福利按照降级后的对应标准发放,须同时给予扣发3—6个月标准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

3.4.3同时受到降职、降级处分人员,须按照降职后重新核定的绩效标准同时给予扣发3—6个月标准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

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制度

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制度

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制度为规范企业内部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企业形象,订立本《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处理原则本制度所规定的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

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坚决矫正不良行为。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职工。

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呈现良好的模范。

第三条违规行为分类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两类。

•一般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迟到早退、缺勤、未按规定着装、言辞粗鲁等日常职业道德违反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偷窃、冒领、贪污、违反保密规定、暴力行为、酒驾等对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第二章违规行为处理程序第四条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报告对于发现的职工违规行为,任何工作人员都有权利进行报告,并应当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包含违规行为的时间、地方、人物、目击者等相关细节。

第五条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组织设立职工纪律与违规行为处理组织,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人员构成,负责处理违规行为并做出相应惩罚决议。

第六条处理程序1.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处理组织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听取相关当事人的叙述和申辩,并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做出合理的处理决议。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处理组织应当立刻组织调查,并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公平。

调查结果应经公司高层审议并决议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七条处理措施1.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判、降级、解聘等。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职检查、降职、罚款、解聘等。

对于涉嫌犯罪的情况,应当及时报案并搭配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处理结果的通知处理组织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相应被处理的职工,并说明理由和决议的执行时间。

第九条处理结果的申诉对于不服处理结果的职工,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上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决议是否调整处理措施。

员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管理制度

员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员工行为,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订立本《员工违规行为与纪律处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订立依据为《劳动法》《公司章程》《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需要员工严格遵守。

第三条定义1.违规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商定的行为。

2.纪律处分:指对员工违规行为进行的处理和惩罚措施。

第四条原则1.公平原则:对于同样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进行处理。

2.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对于初犯或细小违规行为,应采取教育为主的方式进行处理;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采取惩罚措施。

第二章违规行为第五条违纪行为分类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将违规行为分为细小违规行为、一般违规行为和严重违规行为三类。

1.细小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无故旷工;–闲聊、打牌等损害工作效率的行为;–非法吸烟;–公私混用企业设备等。

2.一般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安全规定;–违反保密规定;–不听从合理工作布置等。

3.严重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贪污行为;–侵害企业商业秘密;–偷窃企业财物;–暴力、恐吓、威逼他人等。

第六条违规行为的认定与证据1.违规行为的认定应当有相关的证据和依据。

证据可以包含但不限于监控录像、工作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

2.违规行为的认定应由特地机构或小组进行,经过充分调审核实,并将调查结果记录在案。

第七条违规行为的报告和处理程序1.违规行为的发现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和调查料子。

2.上级主管应当在收到报告后,依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规定,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八条处分形式和原则1.纪律处分的形式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2.处分应当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员工的工龄、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采取合理、适当的处理措施。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职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职工,是指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国(境)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职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职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有关职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给予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给予职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处分的种类及期间:(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24个月;(五)撤职,24个月;(六)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七)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

撤职,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

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扣减薪酬;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职工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撤销,停止执行原薪酬待遇,安排临时性工作,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

留用察看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期满后重新确定工作岗位和薪酬等级;又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违纪与处分管理制度

职工违纪与处分管理制度

职工违纪与处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维护职工的正常工作秩序与企业的良好形象,订立本《职工违纪与处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职工,且全部职工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违纪行为是指职工在单位工作和生活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二章违纪行为分类与处分第四条职工违纪行为重要分为以下几类:1.工作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擅离职守、迟到早退、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工作中使用移动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等行为;2.业务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私自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违反业务流程、私自与客户达成不正当交易等行为;3.纪律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挑衅、辱骂、诽谤同事或领导、散布谣言等行为;4.纪律违反行为:包含但不限于擅自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罢工等行为;5.财务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贪污、挪用公款、财务造假等行为;6.安全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私自泄露安全信息等行为;7.其他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职工违纪行为的处分分为轻度处分、中度处分和重度处分三个级别。

第六条轻度处分包含:批判教育、通报批判。

第七条中度处分包含:记过、降职。

第八条重度处分包含:记大过、留职察看、开除。

第三章违纪与处分的程序第九条违纪行为的发现与报告:1.职工在发现他人的违纪行为时,有义务及时向其直接上级报告;2.上级发现或接到举报违纪行为的信息后,应当组织调审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条违纪调查与听证:1.职工违纪行为经上级核实后,应进行违纪行为的调查;2.职工在违纪调查过程中有权供应有利于本身的证据,并有权要求参加听证。

第十一条处分的决议与通知:1.依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关上级有权决议予以相应的处分;2.有权决议处分的上级应书面通知被处分的职工,并告知其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的权利。

第四章处分的执行第十二条处分的执行:1.被处分的职工应依照规定的处分内容和时间执行;2.被记过、降职、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应连续履行本职工作,且在肯定期限内不得升职;3.被留职察看处分的职工,在留职察看期间,应接受特定的教育和管理,并在此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4.被开除处分的职工,应当离开企业,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处分管理制度一、违纪处分管理制度的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违纪处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和稳定运转,促进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确保组织的利益和形象受到损害。

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实习生等。

二、违纪行为及相应处分1. 违反工作纪律:(1) 迟到、早退或未按规定打卡记录者,给予口头警告或扣除相应薪资;(2) 无故缺勤者,依据缺勤次数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3) 懈怠工作,导致严重延误或错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2. 违反职业道德:(1) 私自泄露组织机密信息者,给予记大过、降职或解雇等处分;(2) 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者,给予解雇处分,并可追究法律责任;(3) 暴力、辱骂、歧视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者,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3. 违反安全规定:(1)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者,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分;(2)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者,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3) 盗窃、损坏他人财物者,给予解雇处分,并可追究法律责任。

4. 违反其他规定:(1) 违反组织制度者,根据违规情节给予相应处分;(2) 不服从上级指示、拒绝配合调查者,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3) 违反合同约定者,根据合同约定及违约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三、处分程序1. 接到违纪举报或发现违纪行为时,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准确。

2. 调查核实后,应向涉事员工说明调查结果,并听取其申辩意见。

3. 经过权威部门审查后,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决定是否给予处分。

4. 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涉事员工,并告知其申诉权利及申诉程序。

5. 涉事员工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6. 组织应当成立独立的申诉处理机构,对员工的申诉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7. 经过申诉处理机构审查后,对处分决定进行确认或作出调整。

四、附则1. 本制度自正式实施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员工。

公司员工违纪和纪律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纪和纪律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纪和纪律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形象。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和外来劳动力。

第二条依据和原则2.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公司章程订立。

2.2 处分员工时,应遵从公平、公正、公开、权威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和管理效果的平衡。

2.3 处分应当依法制度进行,严禁任意扣减、变相降薪、解雇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处分第三条违纪行为分类3.1 违纪行为分为细小违纪和严重违纪两类。

3.1.1 细小违纪包含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违反工作纪律,如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玩移动电话、闲谈等;—未经许可离岗、旷工;—不按规定着装或穿着不乾净。

3.1.2 严重违纪包含但不限于:—偷窃公司财物或同事财物;—私自向外泄露公司紧要信息;—干架斗殴、有意损害他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拖欠工作进度影响生产经营。

第四条处分措施4.1 细小违纪处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提示谈话;—内部警告;—记过;—绩效扣减;—通报批判。

4.2 严重违纪处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内部警告;—记过;—绩效扣减;—合同解除;—经济赔偿。

第五条处分程序5.1 违纪调查程序5.1.1 接到举报或发现违纪行为后,相关人员应当立刻进行初步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5.1.2 调查结果应当认真记录,并报告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门。

5.1.3 如调查结果确认存在违纪行为,则须立刻启动处分程序。

5.2 处分程序5.2.1 违纪事实确认后,应当通知员工并告知其享有申辩的权利。

5.2.2 员工有权进行申辩,相关资料和证据应事先准备,以充分保障员工权益。

5.2.3 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调查结果、申辩看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决议相应的处分措施。

5.2.4 处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员工,明确违纪事实、处分措施和申诉渠道。

5.2.5 员工如对处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应证据。

公司员工违规与纪律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与纪律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与纪律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加强企业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的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2.1 违规行为的定义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损害企业利益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2.2 违规行为的分类违规行为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和一般违规行为。

2.2.1 严重违规行为1.涉及贪污、受贿、贿赂、贿赂、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2.在工作期间偷窃、抢劫公司财物;3.严重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紧要商业机密;4.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企业声誉;5.携带、储存、使用违禁品或品用禁止的药物;6.制造、传播恶意谣言,诽谤、羞辱他人;7.造成重点事故,严重损害企业及员工资产安全的行为。

2.2.2 一般违规行为1.违反公司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2.擅自离岗、外出、旷工;3.私自擅离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4.教唆、姑息、参加非法集会、罢工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5.违反公司的办公守则或纪律,如使用移动电话、上网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6.恶意挥霍公司资源,造成不必需的经济损失;7.违反公司防火、保密、安全等规定;8.影响工作环境,哄闹、争吵、辱骂他人。

第三章处分程序3.1 违规行为的发现与报告任何公司员工发现或了解到他人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或人事部门报告。

3.2 调查与证据收集公司将对收到的违规行为报告进行核实调查,收集证据,并可以采取必需的询问或调查措施。

3.3 处分决议依据调查结果和证据,公司将由纪律委员会依据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确定相应的处分决议,并将决议书面下达给涉及员工。

3.4 处分决议告知和听证公司将告知涉及员工其被处分的决议,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布置听证程序,员工可以在听证会上叙述申辩。

3.5 处分决议执行与监督公司将依据处分决议执行处分,并在监督下确保处分的公正性和执行力。

3.6 处分决议的申诉涉及员工如对处分决议不服,可以在收各处分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诉,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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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XXX广电视网络分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分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分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

第四条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分公司规章制度为准绳,坚持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降级);(四)留用察看;(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处分期间:处分期间指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处分期满之日止,分别为:(一)警告,三个月;(二)记过,六个月;(三)降职(降级),十二个月;(四)留用察看,不少于十二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降职(降级),降职是指有职务的人员降低职务等级;降级是指无职务人员降低绩效工资(奖金)档次。

第八条违纪违规行为应追究领导责任的,比照对直接责任人的处分降低一档处理。

领导责任是指领导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被评选为先进或优秀,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不得提高职位等级和岗位工资档次,当年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绩效工资按80%发放,处分期结束后恢复原待遇。

受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绩效工资按60%发放,处分期结束后恢复原待遇。

受降职降级处分的,绩效工资按40%发放。

薪酬待遇均按降职(降级)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受留用察看处分的,由分公司重新安排工作,不发放绩效工资(奖金),薪酬待遇按确定的职级对应发放。

违纪违规取得的经济及其它利益,应予追缴。

因违纪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分公司不得再通过任何方式录用。

第十条员工在处分期间因重大立功行为受到政府部门或分公司表彰的,分公司可直接做出提前解除处分决定。

第十一条一人犯有本规定中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其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同一违纪违规行为触犯本规定中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处理。

处分期间,没有悔改表现且又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并构成其它处分的,按较高处分的上一档处分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规问题的;(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的违纪违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三)主动上交违纪违规所得或者赔偿损失的;(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五)被调查期间有其它立功表现的。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一)在共同违纪违规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拒不退还违纪违规所得或者拒绝赔偿损失的;(三)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规的;(四)伪造、销毁、隐匿、转移证据材料的;(五)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六)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检举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七)有其它干扰、妨碍分公司调查行为的。

第十四条从轻、从重处理,是指在本规定中对违纪行为应处理的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理。

减轻、加重处理,是指在本规定中对违纪行为应处理幅度以外,给予减轻或者加重一档处理。

本规定所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适用于第十二条从轻或减轻处理。

第十五条本规定所称违纪违规情节主要是指违纪造成的损失、影响和危害程度;违纪违规人员动机、责任大小、认错态度、挽回损失和退回违纪违规所得等行为和事实。

本规定对违纪违规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三个层次。

第三章违纪违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第一节违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行为及适用的处分第十六条违反分公司议事规则或决策规定,个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拒不执行、擅自改变上级决定和工作部署,给分公司造成损失,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在工程项目、技术升级改造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决算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虚列、虚报项目,转移资金的;(二)在工程立项阶段,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擅自批准立项,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立项方案的;(三)在工程设计阶段,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将勘察设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或未经审核擅自批准工程设计,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设计方案的;(四)在工程施工阶段,没有施工图纸擅自同意施工,或者违反程序,擅自修改已批准的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的;(五)不按技术规范和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六)在施工、验收工作中,未严格进行质量管理、监督和检查,或不严格进行工程验收、资产交接,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七)违反项目预决算管理规定,工作失职,导致分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八)不按政策、规定履行职责,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工程预、决算的;(九)其它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或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决定不公开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假借紧急采购等方式规避招标;或以甲方指定等名义规避招投标审批程序的;或违反规定,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开展招投标工作的;(二)越权干预招投标活动,直接指定承包商、供应商、代理商的;(三)在开标之前,向他人透露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或者违反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四)参与招投标的人员与投标商串通、舞弊、操纵干涉招标结果,损害公司利益的;(五)招标文件中,故意列入歧视性、倾向性条款,影响招标工作公平、公正的;(六)同意、授权、指使或者默认中标单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七)其它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司招投标工作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在物资采购、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购进假冒伪劣物资以及其它不符合行业规定标准的物资;或者购入物资的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二)发现购进的物资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不及时汇报采取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三)虚报计划、不按计划采购、超计划采购,或者在仓储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物资严重积压、浪费、变质、失效的;(四)弄虚作假,办理虚假出、入库手续的;(五)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决定购买物资的,或内外勾结,以权谋私,指定购买物资的;(六)工作不负责任,未能及时处理好供货、接货等到货前工作,致使物资损失、损坏等,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七)违反物资发放规定,错发物资造成安全隐患或经济损失的;(八)其它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条违反分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在签订、执行合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分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的;(二)未按规定审核对方资信情况,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或对对方变更、解除合同的正式函件未及时作出答复,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四)未签订合同即支付预付款,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未经授权或批准,擅自超越权限签订合同,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六)发现对方违约,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制止违约行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七)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被对方追究违约责任,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合同纠纷发生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八)提供虚假资料;或者出具有关法律文本未经审核;或者丢失、毁损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九)其它违反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应予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规定或服务规范,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分公司形象的;(二)违规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网络、交通、消防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三)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分公司财产被贪污、侵占、盗窃、诈骗、丢失、损坏、浪费等,给分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四)违反国家和分公司生产安全工作规定,不履行生产安全工作职责,或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时,缺乏周密策划和布置,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责任事故的;(五)违反诚信经营原则或分公司经营管理规定,损害业务合作伙伴利益,使分公司信誉受到损害,影响正常合作关系,给市场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

第二十二条在生产经营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一)私自篡改、销毁BOSS、EAS等系统数据资料的;(二)恶意、蓄意破坏分公司广电网络设施,危害广电网络安全的;(三)其它严重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在报表(报告)编制、数据统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拒报、虚报、瞒报或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领导人员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四)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五)其它违反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和分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违反分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违反分公司保密规定,泄露分公司秘密和商业秘密,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节违反财经纪律和分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及适用的处分第二十六条在会计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或私设会计账簿的;(二)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资料的;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它会计资料的;(三)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它会计资料的;(四)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五)拒绝内外部审计机构等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情况的;(六)其它违反会计工作法规和分公司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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