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单位人员、设备和财产的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及义务1.领导责任: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落实责任;2.责任人责任: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定期检查设备及工作环境;3.员工责任:遵守安全规定、参加培训、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
三、防雷措施1.安装防雷装置:对设备进行防雷装置的安装和定期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2.维护设备:定期检查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防雷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雷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建立防雷预警系统:建立防雷预警系统,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员工发布预警信息。
四、防静电措施1.地面铺设导电材料:工作场所地面铺设导电材料,保证静电能够顺利地漏电;2.人员培训:对静电产生及防止方法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静电意识;3.使用防静电设备:配备防静电鞋、衣物等防护用具,减少静电的产生;4.定期检查静电设备:对工作场所的静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五、安全检查与记录1.定期检查:制定防雷防静电检查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工作场所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安全记录:对检查记录进行归档保存,以备复查。
六、应急准备1.应急物资:准备必要的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如避雷针、避雷帽等;2.应急预案:制定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七、故障处理1.故障报告: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进行记录;2.故障处理:对设备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八、培训和教育1.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防雷防静电意识;2.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通知公告等形式,加强防雷防静电知识的宣传教育。
九、违纪处罚对违反本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附则1.本安全管理制度由单位领导审批,并定期进行修订。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
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范本一、概述本文档旨在规范中石化易燃、可燃液体的防静电安全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作业场所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防静电设施,包括接地设施、静电导电设备等。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具备完善的防爆设备,确保作业期间不会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场所必须定期进行防静电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静电积聚。
三、作业人员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防静电培训,并拥有相应的培训证书。
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防静电安全要求的工作服、防静电鞋,确保静电的迅速导向地面。
3.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易燃、可燃液体作业前,必须进行静电防护检查,确保身体不带静电。
4. 所有作业人员在进行易燃、可燃液体作业期间,必须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如火种、明火、易燃物品等。
四、液体存储和搬运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具备防静电功能,并配备静电地线。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放置在防爆柜中或易燃物品专用储存区域内,避免静电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存储和搬运容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静电积聚。
五、作业现场的防静电要求1.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防止静电聚集。
2.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确的警示标识,提醒作业人员注意防静电措施。
3.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定期进行静电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性。
4. 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防静电应急预案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事故应急措施1. 一旦发生易燃、可燃液体事故,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适当的紧急处理措施。
2. 在事故发生期间,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撤离,并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是针对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 防雷措施:
a. 定期进行防雷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b. 油田设施和设备上应安装雷电防护设备,如避雷针、避雷网等。
c. 在雷暴来临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停工,并避开高处、金属设备和水源等容易成为雷击点的位置。
2. 防静电措施:
a. 在易产生静电的场所,确保地面的导电性良好,并加装适当的接地设施。
b. 工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并定期检查服装的导电性能。
c. 定期对静电产生和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告诉知识的宣传教育:
a. 定期开展防雷防静电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b. 在易受静电影响的工作环境中加强警示标识的设置和宣传,引导员工正确防范静电风险。
4. 应急措施:
a.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程序和措施。
b. 在发生雷击或静电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5. 监督与检查:
a. 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b. 设立责任人对防雷防静电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油田分公司在防雷防静电方面的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需要根据具体的油田分公司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最新版)一、了解防雷1、了解防雷装置所处的环境、位置,建筑物使用性质,发生雷击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确定各建(构)筑物的防雷类别。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隐蔽工程施工情况。
二、防直击雷1、石油化工企业的建筑物、工艺装置内塔类应有防直击雷装置。
2、工艺装置内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3、可燃气(液)体的钢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雷针(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
(2)装有阻火器的甲B、乙类可燃液体的固定顶钢罐,当罐壁厚度≥4mm时,可不设避雷针(线)。
(3)丙类液体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4)浮顶金属罐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装置,但必须有两根截面积妻25mm2的软铜绞线将浮顶与罐体作电气连接,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5)压力储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必须设防雷接地。
三、防静电1、金属罐、设备、管道应有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1)进出装置或设施处。
(2)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
(3)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
3、可燃气(液)体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的连接处,应有金属跨接线。
当法兰盘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盘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3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科研机构、公共建筑等。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效果良好的原则。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技术要求。
单位在建设、改造或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或施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第五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第二章防雷设施安全管理第六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避雷系统、防雷接地网、防雷装置等。
第七条防雷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建筑物结构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雷设施;(二)系统完整:建设完整的防雷体系,包括接闪器、避雷带、引下线、接地体等;(三)安全可靠:确保电流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四)防雷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雷材料,如耐腐蚀的钢材、避雷针等;(五)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系统不会影响防雷设施的功能;(六)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第八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静电接地、静电消除、防静电设备等。
第九条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合理布局:根据危险区域和设备特点,合理布设防静电设施;(二)静电接地:对设备和设施进行静电接地,确保静电能够安全排除;(三)静电消除:采用合适的静电消除设备,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消除剂等;(四)防静电材料: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静电材料,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衣等;(五)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中国石化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2.11.3严禁使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可燃液体管线的清扫。
2.11.4应使用所采样品的同类液体对采样器进行清洗,清洗用 过和剩余的样品严禁倒回罐。
2.11.5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化纤材质制作的拖布、抹布 来拖擦物体和地面。
2.11.6严禁在1个容器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2种方法清洗。
2.5.5储罐在收油过程中,会积聚大量静电荷,应尽量采用自动 测量和采样设备。
2.5.6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采样时,应消除人体所带静电
2.6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
2.6.1装车鹤管应尽量采用密闭装车设施。
26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车速度应满足VDC 0.8,其中V—
液体流速,m/s;D—鹤管径,m。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以超过其所 得计算值,但不得大于5m/s。
2.10防止人体带静电危害的着装规定
2.10.1除雨天和在积水场所进行作业外,在爆炸危险场所应穿 防静电工作服和鞋靴。
2.10.2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应穿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2.10.3人工清洗油罐和刷槽车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 雨衣、导静电胶靴。
2.11清洗盛装可燃液体设备、器具的规定
2.11.1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进行设备器具和地面的 清洗。
2.3.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严格控制 流速并保证可靠接地。
2.4可燃液体调合
2.4.1其中有1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可燃液体时,严禁用压 缩空气进行调合。
2.4.2丙A类可燃液体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调合温度应低于其闪点20C。
2.5甲、乙类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如下:
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
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规定第一条为减少雷电、静电危害,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帐;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
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作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入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入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三条要防止易燃、可燃液体的静电危害,必须消除静电引燃的条件: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
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
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4、在火花间隙中必须有可燃性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
第四条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贮存易燃、可燃液体的分类如下表所列: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电阻率等于或少于108欧姆/米者不受本规定约束。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静电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所属各xxx、xx的建筑物、工业装置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3.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3.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3.3《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T12158、3.4《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34、防雷、静电安全管理4.1新、改、扩建项目建筑物、工业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计必须报气象局审批,投入使用前申请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安装完成情况检查,并通过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4.2建筑物、工业装置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由各车间负责。
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检测由电仪车间负责。
4.3各车间生产装置区、生活区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建立技术档案,在防雷、防静电接地引下线处设置集团公司统一的明显标识编号。
4.4安全管理部门是防雷、防静管理责任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车间(分厂)负责日常检查维护管理。
4.5电仪车间负责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出具测试报告,对检测不合格,存在隐患防雷、防静设施发出整改通知,各车间负责整改。
4.6防雷、防静设施档案的式样及内容要求由电仪车间提供,各车间负责完成。
完成后必须转一份到电仪车间以便每年的检测。
4.7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标识、编号由各车间完成。
4.8一般民用建筑、工业装置(厂房)每年春季进行一次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重大危险源、石油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品仓库、高大建筑、总变电站等每年进行二次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
4.9电仪车间防雷设施接地检测合格后,申请当地气象部门对重点防雷设施进行接地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
4.10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进行防腐处理,用黄、绿色油漆以间隔为100㎜相间进行标识,制作直径150㎜的圆形,白色底,黑色字图形上面编号,设置在接地点的建构筑物体上距离地面1.2m处。
化工厂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化工厂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范围:
凡易燃、易爆介质的输送管道,生产设备或装置,贮槽(罐)都务必按标准要求按装静电连接线和设备(装置)、贮槽(罐)接地线,并确保可靠、有效。
2、管理要求:2.1严格按规定流速输送易燃易爆介质,不准用压缩空气(更不准用氧气)调和、搅拌。
2.2易燃易爆介质的包装装车和卸料要进行有效的导线接地。
2.3易燃易爆物料的包装、装车,不得从上部流入,应用导管从底部液下流入。
严禁在装置或罐区灌装易燃、易爆物料。
2.4易燃易爆流体在输送中止后,须按规定静止一定时间,方可进行检斤、测温、采样等作业。
2.5对易燃易爆流体,贮罐进行测温、采样,不准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质的器具。
2.6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特别不得在该区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物擦试设备。
2.7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并用,两种接地线地下距离不应小于3米。
2.8防静电措施和设备,要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
2.9新产品、设备、工艺和原料的投用,务必对静电状况做出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消除静电措施。
2.10如遇雷雨天气不能在高空及装置中工作,防止雷击事故发生。
2.11每年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一次专业检测,由气象部门出具检测报告,保证
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良好状态。
3、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所属各单位防雷、防静电工作管理。
第三条规范及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9《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GB 50515-2010《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装置检测技术规范》DB42/T512-2008《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第二章职责第四条设备管理部为防雷防静电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分(子)公司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
第六条分(子)公司总经理是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分(子)公司分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分管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分(子)公司设备处是本单位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台账;负责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并配合检测单位及时开展检测工作,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设施,及时整改,待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检,直至检测结果合格;负责督办本单位各车间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制(修)订;负责防雷防静电设施采购计划的审批与上报;负责检测报告的保管与存档。
第九条分(子)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投用、完好情况。
第十条分(子)公司电气车间是防雷防静电工作的技术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负责本单位生产设施主接地及电气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二)负责配合检测部门对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进行检测;(三)负责对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装、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验收;(四)负责为本单位各生产车间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企业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防止雷、电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新能源有限公司防雷、防静电装置、设备及建筑等场所安全管理工作。
3.相关/支持性文件3.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20103.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20083.3.《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 21431-20153.4.《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T 3097-20173.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4.职责划分4.1.安全环保部4.1.1.负责监督、检查防雷、防静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重要作业场所的有关设施、部位的防雷、防静电措施进行检查。
4.2.设备部4.2.1.负责本管理制度的修订与解释工作。
4.2.2.负责检(维)修工程中防雷防静电设施的验收、确认管理。
4.2.3.提供防雷装置所需检查、检测点,在提供的检查、检测点中必须包括公司在生产设施中所确定的重点部位、关键设施的防雷设施、设备。
4.2.4.负责与防雷、防静电定期检验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并在每次检定前三天通知检定单位。
4.3.电气车间4.3.1.负责全厂内设备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改造和管理。
4.3.2.负责扩建、改造和大修后,均应对其接地系统进行测试检查。
4.3.3.按要求建立全厂防雷防静电档案记录。
4.4.属地车间4.4.1.负责现场的静电接地、人体静电释放器、导电带有无断裂、破损、断接卡有无脱开、变形、断接卡有无锈蚀的检查,同时做好记录并配合电气车间整改。
5.内容与要求5.1.定义5.1.1.建筑物5.1.2.检测点指防雷检测中接地电阻测试仪和其它测试设备的接触点或根据防雷设施结构应该确立的检查点。
5.2.防雷、防静电安全要求5.2.1.电气车间应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在每年当地雷雨季节之前对公司所属区域防雷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测,并作好详细记录。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维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存在雷击、静电危险的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油田、化工厂等。
第三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
第四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应落实责任制,各级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应注重科学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应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权限。
第二章设施的管理第七条工作场所的防雷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安装,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八条工作场所的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
第九条工作场所的防雷设施使用期满或者发生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不得影响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安装,确保其防护效果。
第十一条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设施使用期满或者发生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不得影响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工作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四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雷、防静电设施。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相应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工作场所的操作人员在使用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八条工作场所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定期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5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二)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三)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四)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五)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六)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七)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二)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 、防雷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要求执行。
2 、新建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要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3、钢质油罐及其金属附件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处应用焊接,接地线与被接地设备的连接应设断接卡,并用双螺栓连接。
埋地部分均用焊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其接地电阻值:
油罐、站房、罩棚不得大于10Ω
输油管线不得大于30Ω
卸油防静电接地不得大于100Ω
5、弱电系统(通讯、信号、监测和微机控制等)应按有关专业规定或产品技术的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6、定期检查加油机、加油胶管及卸油场地的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7、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公司指定的防护用品,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准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靴,不准穿、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8、禁止使用汽油、溶剂擦拭设备、器具,在易燃、易爆场所不准使用化纤布料擦拭设备和地板。
9、严禁用塑料桶装汽油.
10、遇有雷雨天气,应暂停止加、卸油。
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度
防雷防静电工作制度第一条目的和原则为了防止雷击和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相关作业。
第二条防雷防静电管理规程1. 公司范围内凡对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装运等有关作业,应严格执行上级公司颁发的《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程》。
2. 严禁在罐区内灌装化工液体料。
3. 防静电接地不得与防雷接地极共用,其间距应符合防雷规范。
防雷、防静电接地极每年必须进行检查,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
防雷接地电阻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电阻大于100欧姆的接地极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做好检测维修记录,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设施管理1.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有专人管理。
2. 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安排整改,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常年处于完好状态。
3.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操作规程1.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易燃、易爆区,尤其不得在该区域内穿、脱衣服或用化纤织物擦拭设备。
2.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程操作,确保操作过程中不产生静电。
3. 运输易燃、可燃液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如使用防静电容器、防静电输送带等。
第五条培训和宣传1. 公司应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培训,提高职工的防雷防静电意识和操作技能。
2. 通过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加强防雷防静电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应急处理1. 制定防雷防静电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2. 一旦发生雷击或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第七条监督和检查1. 各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2.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记录和报告1. 做好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维护记录,以便查阅和追踪。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确保加油站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加油站,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合资和外资加油站。
第三条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节能减排的原则。
第四条加油站应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防雷管理第五条加油站应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进行防雷设计,确保加油站的防雷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加油站应定期进行防雷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雷雨季节前应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防雷设施正常运行。
第七条加油站应配备必要的防雷器材,如避雷针、接地装置、防雷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八条加油站应在雷雨天气采取防雷措施,如停止加油、关闭电气设备等,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三章防静电管理第九条加油站应按照《加油站防静电技术规范》进行防静电设计,确保加油站的防静电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加油站应定期进行防静电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防静电设施应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加油过程中静电的及时释放。
第十一条加油站应配备必要的防静电器材,如静电接地装置、静电消除器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掌握防静电知识,操作过程中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如穿着防静电衣物、使用防静电工具等。
第四章电气设备管理第十三条加油站应按照《电气设备安全规范》进行电气设备设计、安装、验收和维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加油站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电气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加油站正常供电。
第十五条加油站应配备必要的电气设备器材,如熔断器、开关、接地装置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加油站工作人员应掌握电气设备安全知识,操作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如遵守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不私拉乱接电线等。
石油化工静电安全技术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并同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对于重大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应急预案制度
制定应急预案的目的:确保石油化 工企业应对静电事故时有明确的应 对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03
石油化工静电产生的原 因
物质间的摩擦
物质间的摩擦会产生静电
摩擦产生的静电会导致石油化工生 产中的安全事故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摩擦的剧烈程度与静电的产生成正 比
了解静电产生的原因有助于预防和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物质间的冲击
物质间的剥离
物质在流动或搅拌过程中,不同物质之间发生剥离,产生静电。 物质在压缩或拉伸过程中,由于接触面减小或摩擦作用,导致电荷分离,产生静电。 物质在喷射或溅落过程中,由于与空气或其它物质的摩擦,导致电荷分离,产生静电。 物质在传输或分离过程中,由于摩擦或碰撞,导致电荷分离,产生静电。
离子发生器:通过产生正负离子消除静电,保持环境中的离子平衡。
控制物料流速
定义:控制物 料在管道中的 流速,使其保 持在安全范围
内
原因:过高的 流速会导致物 料与管壁摩擦 增大,产生静
电
措施:定期检 查管道内物料 流速,确保其 符合安全标准
注意事项:根 据不同物料特 性,合理调整
流速
增加空气湿度
增加空气湿度 可以有效减少 静电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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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操作人员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手套:通过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减少操作人员 与静电荷的接触。
防静电防雷管理制度
防静电防雷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一、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包括组长和组员,明确防雷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具体的联络办事人员。
二、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理灾情。
三、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有专人负责关注气象部门发出的雷暴预报,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五、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各单位应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所在市(区)的防雷检测所,尽快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在检测报告、合格证失效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防雷检测所提出检测申请,积极配合做好防雷设施定期检测工作。
六、新建、扩建、改建的防雷装置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建,通过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投入使用前要经过防雷验收合格。
七、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八、对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雷击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凡有静电危害的工序、设备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接地栏杆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经典的服装进入该区域。
十一、禁止在装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检尺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后进行。
十二、禁止使用喷射蒸汽加热易燃液体。
十三、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十四、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十五、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十六、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应超过1米/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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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焦化厂防雷、防静电管理,确保焦化厂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防雷、防静电设备维护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全焦化厂。
3职责
3.1机电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监督、管理、考核及检修协调工作。
3.2各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检查、修复及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雷
4.1.1化工装置、设备、设施、储罐以及建(构)筑物,应安装可靠的防雷保护装置,防止雷电对人身、设备及建(构)筑物的危害和破坏。
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规定。
4.1.2化工生产装置的防雷设计应根据生产性质、环境特点以及被保护设施的类型,应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安装相应防雷设施。
4.1.3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露天设备、储罐、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应安装防直击雷装置。
4.1.4具有易燃、易爆气体生产装置的储罐以及排放易燃易爆气体的排气筒的避雷设计,应高于正常事故状态下气体排放时所形成的爆炸危险范围。
4.1.5平行布置的间距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或交叉距离小于100mm的金属管道,应设计防雷电感应装置,防雷电感应装置可与防静电装置联合装置。
4.1.6化工装置的架空管道以及变配电线路终端,应设计防雷电被侵入的防护措施。
4.2防静电
4.2.1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符合《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规则》(GB12518)
4.2.2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作业环境特点和物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4.2.3化工装置防静电设计,应根据生产特点和物料性质,合理选择工艺条件、设备和管道的材料以及设备结构,以控制静电的产生,使其不能达到危险程度。
4.2.4化工生产装置在防爆区域内的所有金属设备、管道、储罐等必须安排静电接地,不允许设备及设备内部件有与地相绝缘的金属体。
非导电设备、管道、储罐等应安装间接接地或采用静电屏蔽方法,屏蔽体必须可靠接地。
4.2.5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静电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生产过程,以及静电危害人身安全的区域,所有金属用具及门窗零部件、移动式金属车辆、梯子等均应安装接地。
4.2.6根据静电序列表选用原料配方和使用材料,使摩擦或接触两种物质在序列表中位置接近,减少静电产生。
4.2.7在生产工艺许可的条件下,应当采用空气增湿、采用亲水性静电非导体的绝缘性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保持作业环境中的空气湿度大于50%。
4.2.8采用抗静电添加剂增加非导体材料的吸湿性或离子化来消除静电的措施时,应根据使用对象、目的、物料工艺状态以及成本、毒性、腐蚀性等具体条件进行选择。
4.2.9对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个人防静电防护用品。
4.2.10重点防火、防爆区域的入口处,应安装人体导出静电装置。
4.3检测
4.3.1一般性检测方法:目测。
使用单位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及可靠性。
隐蔽接地体部分由专业电工专业测试。
4.3.2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节前(4月20日前)检测一次,易燃易爆区域每年9月份复检一次,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季度检测一次。
防静电地面每年检测两次。
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4.4措施
4.4.1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4.4.2各单位负责本辖区对雷电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
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处理排除防雷安全隐患,通知专业电工进行检测。
4.4.3电气专业人员负责建立本单位防雷监测数据库,监测报告定期报安环科备案。
4.4.4电气专业人员周期性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点,各使用单位接到报告后七个工作日完成整改及复测。
4.4.5要加强防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防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定相应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