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完整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一、建设范围微型消防站是集防火、灭火和处理突发事件为一体的消防站点,推行 24 小时全天候执勤,具备发现快、出席快、处理快以及灵巧灵巧的特色。
辖区全部消防安全要点单位要以救早、灭小和“3 分钟”出席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靠单位义务消防队伍,装备必需的消防器械,成立微型消防站,踊跃展开防火巡逻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适用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建设标准( 一) 人员装备1、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许多于 6 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该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术、防火巡逻基本知识等。
(二) 站房器械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械寄存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适用;有条件的,可独自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依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装备必定数目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械;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械;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备服、防备靴、破拆工具等器械。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逃难层设置消防器械寄存点,可依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地区设置消防器械寄存点。
(三) 岗位职责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平时管理,组织拟订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方案,展开防火巡逻、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分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习建筑消防设备状况和灭火应急方案,娴熟掌握器械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械维护养护;参加平时防火巡逻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习灭火应急处理程序,娴熟掌握自动消防设备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方案。
(四) 值守联动1、微型消防站应成立值守制度,保证值守人员24 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快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理程序。
消防员应依据“3 分钟出席” 要求赶赴现场处理。
微型消防站标准
微型消防站标准微型消防站作为市政单位和消防部门的一种重要设施,在城市或县镇中设立,可以有效地进行灭火和防火救援。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一个符合标准的微型消防站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微型消防站的标准、功能、设备及运行管理四个方面对微型消防站进行阐述。
一、微型消防站标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应符合GB 50189-2015《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具体要求如下:1、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规模应当根据消防保障范围、灭火救援任务和建筑火灾危险性等情况确定。
2、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对象应当为消防队伍,用以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3、微型消防站的布局应当合理,建筑合法合规,建筑布局、出入口通道和防火隔离应当符合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满足消防车辆和人员的进出需要。
4、建筑材料和构造应当符合GB50045-95《建筑物防火板应用技术规程》的要求。
5、微型消防站的用地、建筑面积和建筑高度应当符合当地规划和建设要求。
6、消防站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和工具,以适应常见火灾的扑救救援需要。
7、微型消防站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队员和专业人员,并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和实践。
8、对于配备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当符合适用于消防车辆的车库、车道、弯道和坡度等标准,确保消防车辆能够安全、迅速地进出消防站。
二、微型消防站的功能微型消防站主要为灭火救援服务,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
此外,微型消防站还具有以下功能:1、消防宣传和教育:微型消防站可以向社区、学校和企业等场所提供消防安全知识,促进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
2、应急指挥和协调:微型消防站可以在火灾现场成为指挥中心,协调消防车辆、救护车辆、警察和群众等各部门的工作。
3、检查和维护:微型消防站可以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运转。
三、微型消防站的设备为了能够有效地进行灭火救援,微型消防站需要配备以下消防设备:1、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供应消防用水,主要用于灭火。
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
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
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应以“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为标准进行建设,并按照岗位设置和分组编排的要求配备相关人员。
2. 装备配备: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以满足灭火和救援的需求。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车辆、消防器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等。
3. 站点布局:微型消防站的布局应合理规划,以便快速响应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站点之间的距离应综合考虑人口密度、建筑物特点、交通状况等因素。
4. 应急响应: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包括接警、出警、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流程和规范,以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5. 培训演练: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以提高灭火和救援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器材使用、灭火技巧、救援技能等。
6. 管理制度: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制度、器材管理制度、培训演练制度等,以确保站点运行有序、规范。
7. 协作配合:微型消防站应与其他消防站点、公安、医疗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
总之,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是为了确保微型消防站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提高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依据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依据
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
有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两类,是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设的最小消防组织单元。
建设标准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建设依据
公安部消防局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公消[2015]301号”文件。
文件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同时作了消防站的职责及相关制度的指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全文: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均应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
1.1建设规模1.1.1等级划分。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一级微型消防站和二级微型消防站。
1.1.2规模划分。
1.达到以下规模或范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应建设一级微型消防站:(1)建筑总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IOOOOo平米以下或者总占地面积在100000平方米以上经营易燃可燃商品的商场、市场、物流中心、商贸城。
(2)总储量10000立方米以上20000立方米以下的甲、乙类可燃气体和总储量30000立方米以上100000立方米以下的甲、乙类易燃液体的生产、充装、储存、销售单位。
(3)总储量50000吨以上的粮库,总储量10000吨以上20000吨以下的棉花储存、加工场所,总储量50000立方米以上200000立方米以下的木材堆场,以及储存总价值2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注:上述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2.除应设立一级微型消防站单位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3.多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于同一栋建筑内,且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可集中建设一个微型消防站,但微型消防站的规模应按照建筑内规模最大、火灾危险性最高的单位建设。
1.2选址微型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1.应设在单位内便于人员、车辆迅速出动的部位;2.单位内有生产、贮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应设置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处,且宜建设在办公区、生活区。
3.微型消防站应具备值班备勤室、器材库等业务用房,配备消防车的微型消防站还应该设置消防车库。
微型消防站的场地和用房,可在满足使用功能需要的前提下,设置在单位建筑内恰当位置,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
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要求
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引导和规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一)人员配备1.基本要求。
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 的要求。
2.岗位设置。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
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
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
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虽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
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参考标准(三)站点设置1.单位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选择便于人员车辆出动、3分钟可到达单位任意地点的场地。
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
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简介:微型消防站是城市消防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中起到了快速反应、扑灭初期火灾的作用。
为了提高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质量和消防安全水平,制定了2024标准版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标准。
本标准旨在规范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过程和要求,确保微型消防站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一、微型消防站的选址1.微型消防站应选址在离城市主要道路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区域较近的位置,方便消防车辆快速抵达现场并避免火灾扩散。
2.微型消防站选址时应考虑院内通道宽度、出入口通道的宽度、周边建筑物和设备的安全距离等因素,确保消防车辆和人员的畅通和安全。
二、微型消防站的建筑设计1.微型消防站的建筑面积应满足消防车辆和装备的存放需求,同时需要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器材储存间、消防训练室等功能区域。
2.微型消防站的建筑结构应选择耐火、耐候性好的材料,保证消防站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抵御火势,并提供足够的逃生通道。
三、微型消防站的消防设备与器材1.微型消防站应配置满足消防车辆和装备存放、火灾扑救等功能的设备和器材。
2.消防水系统包括供水管网、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3.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枪、消防服装、呼吸器等,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四、微型消防站的应急通信与联动系统1.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应急通信系统,包括固定电话、对讲机、移动通信设备等,以保障消防指挥和调度的顺畅进行。
2.微型消防站与城市主管部门的消防联动控制中心应建立通信联动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和火灾快速响应。
五、微型消防站的安全管理与维护1.微型消防站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车辆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急演练等工作。
2.微型消防站应定期进行巡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消防相关培训应定期开展,提高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引导和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 1 —三、建设要求(一)人员配备1.基本要求。
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
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
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
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 2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
单位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参考标准(三)站点设置— 3 —1.单位微型消防站选址应遵循“便于出动、全面覆盖”的原则,选择便于人员车辆出动、3分钟可到达单位任意地点的场地。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是指在特定场所、单位或区域内设置的小型消防设施,
用于快速响应火灾事故并进行初期扑救。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设计要求:微型消防站应建设在易于发现和到达的位置,建
筑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建筑结构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通道宽
度不得小于1.2米,门窗应易于打开和关闭。
2. 消防设施配置: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基本消防设施,设备数量和种类应根据建筑面积和火灾风险等级确定。
3. 消防通道设置:微型消防站应设置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通道两侧不得堆放杂物或阻碍疏散。
4. 消防标识标志:微型消防站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标志,包括灭
火器使用说明、疏散通道指示标志等,以便人员在火灾时快速找到
并正确使用消防设施。
5. 消防演练和培训: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
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逃生意识。
总之,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保障单位内部的火灾安全,提高火灾应急处理效率。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城市规划和城市安全问题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的焦点。
其中,建立微型消防站已成为解决城市火灾应急处置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质量和大家的安全,下面将介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意义微型消防站作为加强城市火灾应急处置能力的措施,能够加快救火车辆和人员到位速度,以及有效遏制火灾的扩散,从而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不仅能够提高城市的安全系数,还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 微型消防站建设位置微型消防站建设的位置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距离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不低于500米;(2)距离最远住宅区不低于300米;(3)交通便利,车辆可以顺畅到达。
2.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2)电力、水力、电话等设备应具备独立供应和备用能力;(3)通过国家认证的防火建材和设备,如防火门、防火玻璃等;(4)建筑结构应牢固稳定,并具备抗震等能力;(5)能够为消防车辆和消防队员提供充足的空间和设施。
3. 微型消防站设备配置微型消防站设备配置需要包括以下部分:(1)消防车辆,至少应该有一辆能够搭载水、泡沫剂等消防物质的车辆;(2)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水带等消防器材;(3)通讯设备,包括电话、对讲设备等通信设备;(4)灭火剂库,存放灭火剂和其他类似物质的仓库。
4.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置微型消防站人员配置需要根据站点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至少包括一名站长和多名消防队员。
消防队员需要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微型消防站建设细节1. 地基施工要求微型消防站的地基施工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选好地基位置,应当选择基础硬度大的地面;(2)地基深度不得小于1.5米,台面与地面高差应不大于15cm;(3)要选择优质的混凝土和钢筋进行施工。
最新微型消防站标准规范
最新微型消防站标准规范微型消防站作为城市消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准规范对于提高消防安全水平、快速响应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最新微型消防站标准规范的主要内容:一、建设原则微型消防站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初期处置。
二、选址标准1. 微型消防站应选择在人口密集、商业繁华或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
2. 应便于消防车辆快速进出,且不应影响交通和居民生活。
三、建筑要求1. 微型消防站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服务区域的大小和人口密度合理确定。
2. 建筑结构应坚固耐用,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火灾的侵袭。
四、设备配置1. 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2. 应有完善的通讯设备,确保与消防指挥中心的实时联系。
五、人员配备1. 微型消防站应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消防员。
2. 所有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消防知识和技能。
六、日常管理1.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值班、巡查、训练等。
2. 应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应急响应1. 微型消防站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响应流程。
2. 应与周边社区、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反应网络。
八、培训与演练1. 定期对消防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九、信息公开1. 微型消防站应向社会公开其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应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收集居民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十、监督与评估1.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运行应接受上级消防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2. 应定期对微型消防站的效能进行评估,确保其服务质量。
通过上述规范的实施,微型消防站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其在城市消防安全体系中的作用,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
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密度的增加,火灾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保障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微型消防站作为城市灭火救援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微型消防站的配置标准,包括建筑选择、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
二、微型消防站建筑选择标准1.选址要求微型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1)位置方便,能够快速响应和接近火灾事发现场;(2)交通便利,方便消防车辆的出入;(3)临近人口密集区域或重要设施,如商业区、学校、医院等;(4)不受周边建筑、环境影响,如高楼、高压设施等;2.建筑要求微型消防站的建筑要满足以下要求:(1)占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2)建筑结构稳定,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3)建筑材料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不易燃烧;(4)建筑外墙采用明亮的颜色,以便易于识别和定位;(5)建筑设计合理,内部空间布局合理,便于设备和人员流动。
三、微型消防站设备配置标准1.基本设备配置微型消防站应配备以下基本设备:(1)消防车辆:根据需要配备一辆或多辆消防车辆,包括水罐车、泡沫车等;(2)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械、消防水带、救生绳等;(3)通信设备:包括对讲机、手机等,以便与其他消防队伍进行联络和沟通;(4)应急供电设备:包括发电机组等,以确保微型消防站设备的正常运转。
2.可选设备配置微型消防站还可以根据需要选配以下设备:(1)消防救援装备:包括救生器材、救援工具、照明设备等;(2)监控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烟雾探测器等,用于实时监测微型消防站周边情况;(3)气体检测设备:用于检测微型消防站内外环境的气体浓度,防止发生可燃气体泄漏事故;(4)消防教育培训设备:包括消防宣传展板、模拟火灾演练设备等,用于向社会大众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1.基本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应配备以下基本人员:(1)主管人员:包括微型消防站站长、副站长等;(2)消防员:具有专业消防知识和实际扑救经验的人员;(3)勤务人员:包括保洁人员、司机等,负责日常勤务和消防车辆的保养维护。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一、建设范围微型消防站是集防火、灭火和处置突发事件为一体的消防站点,实行24小时全天候执勤,具备发现快、到场快、处置快以及机动灵活的特点。
辖区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义务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合用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建设标准(一)人员配备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二)站房器材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2、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三)岗位职责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四)值守联动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gov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gov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一、建设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市消防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二、建设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社区、学校、医院、工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微型消防站建设。
三、建设规模微型消防站的规模应根据其所在场所的面积、高度、人员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一般以能够满足初期火灾扑救需要为原则。
四、建设标准1.选址要求:微型消防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操作和设备停放的位置,并避免设置在地下或高层建筑中。
2.建筑要求:微型消防站的建筑应满足防火、防雨、防潮等要求,并具备足够的承重能力。
3.设备要求:微型消防站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有效期。
4.人员要求:微型消防站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负责日常巡查、设备维护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5.值班要求:微型消防站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确保值班人员的通讯畅通。
五、建设经费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经费应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自行承担,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六、建设管理1.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应由所在单位或社区负责,并明确管理责任人。
2.微型消防站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微型消防站的值班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微型消防站的建筑和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七、建设验收1.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后,应由当地消防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验收内容包括建筑要求、设备要求、人员要求等方面。
3.验收不合格的微型消防站应进行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是指规模较小,职能相对简单的消防站,主要用于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工业园区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消防保障。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物标准:微型消防站建筑应满足相应的防火要求,具备足够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
建筑面积通常不超过500平方米,对建筑材料、防火隔离、疏散通道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要求。
2. 功能设备:微型消防站需要配备消防车辆、消防水泵、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必要设备,并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建议消防站配备一辆水罐容量不低于5立方米的消防车,可以满足初期灭火应急需求。
3. 人员配置:消防站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人员,包括统筹指挥人员、扑火人员、事故处置人员等,根据所在区域的火灾风险以及人口密集程度合理配置。
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4. 消防通道和设施:消防站周围应设有消防通道,以便消防车辆进出。
在建筑物内,需要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保证灭火设备的易用性和可靠性。
5. 管理制度:消防站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消防设备检查、消防演练、火警报警和报案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和人员的及时响应和处置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满足不同地区的消防保障需求。
同时,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也要遵循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要求。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引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各大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筑数量也随之增加。
而建筑数量的增加,也会增加火灾的风险,对城市的消防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因此,建设微型消防站是保障城市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2.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1)位置:微型消防站应根据当地的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在市区中心地带、火灾多发地段和工业区等场所设立。
(2)面积:微型消防站的地面面积应不小于100平方米。
(3)建筑高度:微型消防站的建筑高度应不低于7米。
(4)建筑结构:微型消防站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具有良好的抗震性和稳定性。
(5)房屋风格:微型消防站的房屋风格应以舒适、大气、安全为主,符合城市风貌要求。
(6)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必须安装符合标准、技术先进的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
此外,还要配备专业的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的应对。
(7)环境设置:微型消防站的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整洁,并配备应急照明系统和应急通信设备。
(8)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
同时,还要安排足够的人员轮班值班,保证微型消防站24小时待命。
3.建设微型消防站的意义(1)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
建设微型消防站可以极大地提高城市的消防安全水平,有效保护城市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可以增强城市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火灾的应对效率和速度,极大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3)优化城市消防建设布局。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可以优化城市的消防建设布局,提高城市消防服务覆盖面,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4. 结论建设微型消防站是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建设微型消防站需要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城市消防安全水平、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城市消防建设布局的目的。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及要求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引导和规范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推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快速处置初起火灾,提升单位火灾自我防范能力,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除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外的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均应建立微型消防站,鼓励非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标准建设,达到“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二、分级标准单位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一)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分别独立建站。
(二)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
(三)无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
(四)非重点单位可参照此分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建设要求(一)人员配备1.基本要求。
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应满足单位灭火应急处置“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的要求。
2.岗位设置。
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值班员、消防员等岗位,设有消控室的单位应设消控室操作员,配有消防车辆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可根据单位微型消防站的规模设置班(组)长等岗位。
站长一般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
3.分组编排。
一级微型消防站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应少于4人。
其中,能到场参与火灾扑救的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二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3人;三级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岗人员不应少于2人。
单位微型消防站各岗位值班要求(二)装备配备单位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通信、防护等器材装备,有条件的单位微型消防站可选配消防车辆,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合理设置消防器材装备(车辆)存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