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是保障工程质量和提高施工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进工程质量提升、提高社会信任和企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的建立、责任的落实两个方面,探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的建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1.权责明确: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及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责任到人: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质量管理责任,实现层层落实、层层负责。
3.全员参与:建立全员参与质量管理的机制,促进各层级员工对质量工作的积极参与,增强整体质量意识。
4.预防为主:重视质量预防工作,提高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二)制定规范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制定全面、科学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规范,明确各工程环节的施工流程和技术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环节符合规范要求,避免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
(三)明确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建立全面、科学的质量检验和验收标准,明确各工程环节的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确保施工品质达到预期要求。
(四)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建立详实的质量管理档案,包括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检验记录、质量整改报告等,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记录和考核记录,便于日后追踪和分析。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一)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机构要尽量扁平化,形成快速决策、高效运转的管理体系。
(二)建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机制质量管理工作不仅仅是质量部门的责任,还需要全员参与。
通过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形成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质量管理责任1.各级管理人员要牢记自己的职责,贯彻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1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篇11、对定位轴线、轴线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桩等加以保护,并经常测量观察。
2、土方开挖时,应观测邻近的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施工中如发现古物或墓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基础或管沟的现浇砼应达到一定强度方可回填土。
5、砌砖基础时,应加强对抗震构造柱钢筋和拉结筋的保护,不得踩倒弯折;基础墙两测回填土,应同时进行,防止回填土挤歪挤裂,回填土严禁不分层夯实和向槽内灌水的所谓“水夯法”。
6、预制桩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在安装模板和浇筑砼时,应注意保护钢筋,不得攀踩钢筋。
8、冬期施工应覆盖保温材料,防止砼受冻。
9、拆模时应避免重撬、硬砸,以免损伤砼或模板。
10、尚未安装模板或屋面板的墙和柱,当可能遇到大风时,应采取临时支撑等措施。
11、墙、柱拉结筋,构造柱钢筋,大模板砼墙体钢筋及各种预埋件,暖卫、电气管等均应保护,并应保持墙面洁净。
12、钢模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补涂刷防锈剂。
13、不得踩踏绑扎好的钢筋,绑扎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14、往楼上吊钢筋时,应清理好存放点,以免钢筋变形。
15、柱子、钢筋、楼板的弯起钢筋,负弯钢筋绑扎后,不准踩在上面行走;在浇砼前保持钢筋的原有形状,浇灌中派钢筋工专门负责修整;钢模板内面涂隔离剂,不得污染钢筋。
16、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他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17、浇注砼时,不得污染清水砖墙面。
18、浇捣砼时,不得振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以免钢筋移位,模板变形或预埋件脱落。
19、散落在模板上的砼应及时清理干净。
20、不用重物冲击楼板,不在梁或楼梯模板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21、已浇筑的模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
必须在砼强度达到1.2mpa以上,方准在上面进行操作和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四项基本制度是什么?
一、工程建设四项基本制度是:项目法人责任制(业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二、详细介绍:
1、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承担投资风险,项目法人要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实行一条龙管理和全面负责。
2、招标投标制: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
在这种方式采购中,买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卖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
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卖方的过程。
3、工程监理制: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4、合同管理制: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该制度,对公司的正常运行,优化管理有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一、总则建设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控制水平,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
二、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1.1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建议。
1.2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施工方案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过程的自查自控,并定期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1.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管理人员,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2.质量验收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2.2 建设单位应当参与质量验收过程,对质量验收结果负有最终审核义务。
2.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验收的监督,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报告。
3.质量监督3.1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告建设单位。
3.2 建设单位应当对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及时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3.3 监理单位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汇报评估结果。
三、进度管理1.进度计划1.1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启动阶段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工程的各个阶段和关键节点,并确定施工单位的工期要求。
1.2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反馈进度情况。
1.3 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建议,并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问题。
2.进度控制2.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合理利用资源,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完成。
2.2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进行监督,对延迟的部分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进度计划。
2.3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七'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组织质量检查等。
3. 质量计划:制定工程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查时间和方法等内容,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质量检查、质量评估、质量证明等工作,通过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检查: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6. 质量记录和报告:建立质量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数据、文件和记录进行整理,形成质量报告,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7. 质量培训:建立质量培训制度,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8. 纠纷处理: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对工程质量纠纷进行处理和调解,保护工程主体权益,确保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二)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工程质量事故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和审批单位。
三、质量目标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
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
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①监督交底;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____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____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____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____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
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保障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质量管理机构是工程建设单位内部质量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质量管理计划、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和流程,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九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质量管理责任第十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责任人员和具体责任。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负有最终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岗位,确保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得到落实。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质量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质量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总承包单位对工程的全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每月向业主监理呈交一份本月的技术质量总结(由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每月向总包方交一份技术质量总结。
二、技术交底制度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
技术部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要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工长的技术交底、工长对班组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
各级交底以书面进行。
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本工程的钢筋、水泥和混凝土等各类材料需具备出厂合格证,并根据国家规范要求分批分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四、样板引路制度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艺的改进和工序的标准化操作,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确保操作质量。
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出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板、样板件等,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五、施工挂牌制度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等,施工过程中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施工日期,并做相应的图文记录,作为重要的施工档案保存。
因现场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过程三检制度实行并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自检要作文字记录。
隐蔽工程要由工长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班组长检查,并做出较详细的文字记录。
七、质量否决制度对不合格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必须进行返工。
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班组长的责任,不合格分部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长和项目经理的责任,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要追究公司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1.1 质量管理机构的建立为了有效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和人员组织结构。
该机构应当包括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技术标准化部门等,负责协调、推动和监督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2 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方法。
单位应当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执行质量管理任务。
1.3 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相关政策、规定、流程、程序等。
制度应当明确各项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有效实施。
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实施2.1 质量控制计划的编制在建设工程的开工前,单位应当编制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检查方法、检验依据等,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2 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当明确各项工程质量指标的要求和标准,确定验收时间和方法,以及验收结果的评定标准。
2.3 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各项工程质量指标能够达到验收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2.4 质量控制记录的保留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记录系统,及时记录并保留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包括施工日志、检验数据、验收报告等。
这些记录是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能够为建设工程的质量评估提供参考。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评估3.1 质量管理监督体系的建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监督体系,明确监督对象、监督程序、监督要求等。
监督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从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持久性。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质量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和组织结构,设立质量管理岗位,确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2. 质量管理人员要求:制定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要求和培训计划,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质量监督与检验:建立相应的质量监督与检验体系,制定相关的检验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
4. 质量控制措施:规定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检查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验收与评定:建立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与评定制度,明确验收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工程的质量得到评定和认可。
6. 整改与处罚措施:制定相应的整改和处罚机制,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惩罚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的持续改进。
7. 质量管理记录与文档: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录与文档体系,包括工程质量档案、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便于追溯和评价。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是指组织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按照一定的管理体系和规则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和策划:制定项目整体质量目标,并进行质量策划,确定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控制措施。
2.质量组织体系:设立质量部门或质量负责人,明确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3.质量管理程序:制定建设工程各阶段质量管理的具体程序,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要求和流程。
4.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方法和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与试验等具体控制措施。
5.质量监督检查: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不合格问题。
6.质量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记录等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措施。
7.质量教育培训: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对项目相关参与人员进行质量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8.质量评价和改进:建立质量评价和改进制度,定期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以上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不同项目和组织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涵盖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目标和原则:(一)目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目标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建设工程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优质建设工程的需求。
(二)原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基于科学技术,科学决策,科学施工,科学验收。
2.全过程管理原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贯穿建设工程的全过程,从设计、施工到维护,形成闭环的管理体系。
3.全员参与原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全员参与,形成全员质量意识,实现全员质量管理。
4.相方法原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根据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用相应的方法和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建立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等,以实现对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和监督。
(二)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一)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设计管理制度、施工管理制度、监理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运维管理制度等。
(二)各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应遵守相关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工作。
第三章质量控制和监督第六条质量控制和监督的目标:(一)质量控制和监督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营,防止各类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建设质量管理制度(3篇)
建设质量管理制度(3篇)建设质量管理制度(通用3篇)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篇1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使至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的整合体系程序文件等,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施工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集团公司整合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每一分部分项施工作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对每道工序完成进行技术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订各项专项方案,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指导督促观砌、翻样的`日常工作,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好对翻样图及料单等技术复核工作。
3、项目质量员要做好日常督促与检查,发现有不符要求处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把好工序质量关,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方法,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观砌翻样必须对本管辖的工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指导班组正确施工,对所辖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和工序交接检查,墙体砌筑前由观砌立好皮数杆,翻样必须及时正确完成翻样图和大样,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对不合格的分项及时督促与返修,观砌与翻样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错。
5、项目材料员必须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不合格材料及无质量保证的材料、产品杜绝采购与进场,材料入库后做好产品的分类堆放与标识工作,并及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6、对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及试块、试件,项目部质量员必须会同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或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种一、前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建筑、土木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率而编制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要求的体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保障工程质量、预防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需包括质量方针、组织结构、质量职责和权利、质量管理程序、质量控制措施、文件管理、质量档案、检验、验收及处置等内容。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旨在建立一个全面规范、科学有效、可操作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提供全过程、全要素的质量管理依据和工程质量保证的组织、技术与管理实施方案,为保证建设工程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编制原则1.合法、合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符合国家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科学、合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充分考虑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和管理需要,确保系统科学、合理。
3.可操作、可维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应考虑到其实施的可操作性和可维护性,保证相关管理人员能够轻松掌握并有效执行。
4.持续改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建立改进机制,不断进行完善和更新,确保其持续有效。
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质量方针(1)坚守品质至上,追求卓越,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倡导质量责任制,形成全员参与、全员抓质量的氛围。
(3)贯彻预防为主,突出质量控制,坚持持续改进,全面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2.组织结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明确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包括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人员等职责与关系。
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和权利,实现质量管理的专业化、体系化。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投资人利益,特制定本《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规范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质量管理机构:1.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人员配置,并定期进行培训,保持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四、质量管理职责:1.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质量验收规范等。
2.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
4.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协同配合,共同完成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五、质量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任务。
2.质量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职责、质量控制措施、质量验收标准等。
3.质量管理制度应由建设单位审批并公示,确保各方了解和遵守。
六、质量计划:1.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和组织实施计划。
2.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质量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质量进展情况。
3.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质量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稳定达标。
七、质量控制措施:1.施工单位应建立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序验收、质量检测、物资采购、施工工艺等。
2.施工单位应制定工序控制计划、细化关键节点控制要求,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3.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测和评估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确保质量可控。
八、质量验收:1.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2.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测试结果应真实可信。
3.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质量验收工作,并及时处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调研、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和运维阶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坚持科学合理、全面统一、持续改进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要求进行。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涉及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各方,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当共同履行职责,保障工程质量。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事前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实现全过程监管。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涉及到工程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当加强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保证工程质量管理有序进行。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和计划。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是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下设技术部、监督部、督查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各项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和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记录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结果,为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设计先行、质量保障、安全施工、精益求精”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稳定可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断提高公司开发房屋的质量,从而促进我公司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部(项目公司)。
三、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各项目部(项目公司)管理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四、集团公司总经理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公司技术总监为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公司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质量监督中心为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技术总监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五、项目部(项目公司)经理作为项目部(项目公司)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根据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六、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质量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质量责任,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
第五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第二章质量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按照规定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并按照规定进行设计审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监理,并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质量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保证工程质量。
第三章质量监督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有权要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
第四章质量保修第十七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____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____体系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____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____。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____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
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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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第三条 公司实行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 公司工程项目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责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 总工程师协助工程项目总经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在工程项目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输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
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 )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俗成和要求。
、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部管理控制。
其内容应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质量管理任务细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设计质量管理控制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建立质量档案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及控制程序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收要求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清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 循环控制方法。
、在实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文明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 )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 )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 )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工程技术部负责输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 )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地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来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进,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迥然不同的现场代表、务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
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了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
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咨询,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
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
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改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 )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 )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 )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 )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 )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合格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们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 )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 )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 )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 )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 )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 )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进,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控制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钢筋工程、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