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中心绿化景观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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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中心绿化景观提升项目

政府采购需求报告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DTASJ2017-1436-00

2、项目名称:市政中心绿化景观提升项目

3、招标控制价:166.70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述:本项目施工包含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市政中心院内进行整治,主要是对裸露绿地进行补植、绿地边砌筑花坛墙,人大政协南绿化带内补植五角枫,中心内绿化带模纹更换为红叶石楠;第二部分是对市政中心外围绿化带进行整治,主要是在望岳东路、西路市政中心一侧及人大政协楼前东西路北侧绿化带设置花坛墙,更换绿化带内模纹,使外围景观效果与环山路绿化统一;第三部分是对人大政协北台阶进行改造,主要是封堵原路口台阶,摆放花箱,在花箱内栽植大叶扶芳藤球及其他零星改造等。

二、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

相关条件;

2、资格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备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人员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及以上园林项目经理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4、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商务要求

1、施工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成50%,由甲方、监理工程师和审计部门确认付至已完工程量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计算价款的90%,余款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招标人支付)

2、工期要求:30日历日。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施工阶段进度由招标人确定,施工单位自行制定施工进度方案。招标人不承担工期延误费用索赔,施工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风险。

3、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其他要求:无

5、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五、评审方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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