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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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范本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范本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范本引言住宅物业服务是指为居住在某个小区、楼盘或者住宅区域的业主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包括房屋维护、保洁、安全管理等。

为了确保物业服务商和业主之间的公平和透明,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范本,以供参考。

1. 服务内容住宅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维护和保养•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安全管理和社区巡逻•车辆停放和管理•绿化管理和园艺服务•社区活动组织和管理2. 收费标准设计原则在制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合理原则:收费标准应公开、公正、合理,确保业主的利益最大化。

•透明可理解原则:收费标准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和掌握,不应有不合理的隐性费用。

•经济可行原则:收费标准应考虑物业服务商的运营成本,确保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灵活可调整原则:收费标准应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小区或楼盘的具体情况。

3. 收费标准范本3.1 房屋维护和保养费根据房屋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X元。

3.2 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费根据小区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X元。

3.3 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费根据小区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X元。

3.4 安全管理和社区巡逻费根据小区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X元。

3.5 车辆停放和管理费根据停车位数量计算,每个停车位每月收取X元。

3.6 绿化管理和园艺服务费根据小区绿化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收取X元。

3.7 社区活动组织和管理费根据小区居民数量计算,每人每月收取X元。

4. 收费标准的调整和公示物业服务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前应提前公示,并征求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期结束后,物业服务商可依法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并向业主群体和相关管理部门公告。

5. 收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物业服务商应当根据收费标准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并及时向业主提供服务收费明细。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通知为了提升小区的整体服务质量和提供更好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特此通知,请各位业主朋友及时了解和配合。

一、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服务等级划分:根据小区的规模、设施及服务内容,将物业服务等级分为三个不同档次:高级服务、中级服务和基础服务。

2.高级服务:若小区拥有规模较大的绿化面积、高档门禁系统、健身器材等较为高级的设施,物业服务将提供以下增值服务:24小时安保巡逻、高速电梯保洁、小区绿化养护、健身设施维护等。

3.中级服务:若小区设施较为普通,但较具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将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2小时安保巡逻、电梯保洁、小区绿化养护等。

4.基础服务:若小区设施较简单或临近村庄等较为简易的地段,物业服务将提供以下基础服务:常规巡逻、电梯保洁、公共区域清洁等。

二、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根据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服务内容,制定了以下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具体如下:1.高级服务:每平方米每月X元2.中级服务:每平方米每月Y元3.基础服务:每平方米每月Z元请各位业主朋友根据自己所居住的楼栋及对服务等级的要求,参照以上收费基准价格缴纳物业费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1.业主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对应等级的物业服务,并在统一缴纳的物业费用中体现。

2.业主缴纳物业费用应按月缴纳,并于每月1日至10日之间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缴费。

3.对于大面积普遍受损的公共设施维修、加装新设施、或公共区域改造等项目,将按实际费用产生进行加装维修费用的分摊。

4.如对以上服务等级划分和收费基准价格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物业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以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将于XX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望各位业主朋友了解并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安全的居住环境。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四、物业服务项目明细及收费标准除了基础服务外,物业服务还包括一系列具体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我们制定了以下物业服务项目明细及收费标准:1.保安服务收费标准:每小时XX元服务内容:24小时巡逻、小区安全监控、门禁管理等。

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市价管字[2013]166号文发布2013-12-26 19:10 来源: 地方新闻网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国家物业服务资质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政府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按照不同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1、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制定和调整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

2、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协商议定服务价格,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3、住宅小区内规划配建的露天或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制定并公布。

4、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监督管理。

市城区范围内(含开发区)物业服务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管理。

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是指为了提高山西地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特制定的一系列服务标准。

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旨在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体系,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生活服务。

首先,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的生活安宁。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加专业、周到的服务。

其次,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小区环境的管理和维护。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当加强对小区内的绿化、清洁、照明等工作的管理,提升小区的整体环境质量,营造一个舒适、宜居的居住环境。

另外,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还要求物业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物业公司应当设立投诉受理部门,明确投诉处理流程和时限,及时受理和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建议,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还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良好的业主服务平台。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业主的关切和需求,促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良性互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综上所述,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对提高山西地区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服务。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推动社区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二级)(公示内容)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二级)(公示内容)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收费标准:1.30元/平方米.月一、基本规定1.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物业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2. 建立健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秩序,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物业服务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物业服务人员岗位操作规程。

3.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和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岗位和照片。

公示24小时受理报修和投诉服务电话,设置值班人员。

来电、来访、咨询、报修、投诉等意见和建议有受理记录。

4.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日不少于8小时接待,节假日有人值班。

5. 建立报修、维修记录台帐。

紧急维修项目20分钟内到达现场。

紧急维修后回访检查应达到100%,一般维修后回访率应达到70%以上。

二、公共秩序1. 公示公共秩序维护的各项制度;建立完整的秩序维护人员资料档案。

2. 大宗物品进出实行人员和车辆身份登记。

3. 车辆按指示标识位置停放,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设消防安全负责人,逐级逐岗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4. 主出入口有专职秩序维护人员24小时值守,门岗执勤出入口每班配置1人。

5. 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守。

建立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报警处理记录,监控覆盖率应达70%以上。

6. 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专人值守,持证上岗,及时处理消防报警和故障信息,填写工作记录,建立档案。

7. 每年对室内外消火栓养护不少于1次。

8. 每月核对1次灭火器外观、压力和有效期,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三环境卫生1. 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防疫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2. 建立环境卫生设施资料档案。

明确保洁区域,实行保洁责任制。

3. 配置垃圾收集容器,每天清运 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堆积场所,不得乱堆乱倒。

4. 每天检查 1次保洁质量,做好记录;每周全面检查1次保洁质量,做好记录;保洁档案齐全。

5. 楼道、楼梯每三天清扫1次,每周清拖 1次楼道、楼梯地面;每周擦拭1次楼梯扶手、栏杆、窗台、防火门、消火栓、指示牌等共用设施。

山西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行为,提高住宅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住宅物业服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第三条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应坚持服务为先,注重合理利用物业资源,提供便利高效的服务,积极维护业主利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条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服务至上、安全为重的原则,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住宅物业服务内容第五条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物业维修保养:负责住宅内外部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安全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和防盗安保工作,确保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环境卫生:负责住宅小区内外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住宅区域的整洁和环境的良好。

(四)公共设施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包括绿化维护、道路修缮、垃圾清运等工作,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收费管理:负责住宅物业费的收费工作,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并及时为业主提供收费明细和解释。

(六)业主管理:负责住宅小区的业主管理工作,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议事管理,及时收集反馈业主意见和需求,做到公开透明。

第六条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还应承担以下附加服务内容:(一)咨询和代办服务:为业主提供咨询和代办相关事务的服务,包括办理水、电、气等公共事业相关手续,提供住户安装宽带、有线电视等服务。

(二)社区活动组织:组织开展住宅小区内的文体活动、健身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增强业主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三)矛盾纠纷调解:负责住宅小区内业主之间的争议调解工作,促进邻里和谐发展。

第三章住宅物业服务要求第七条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依法取得住宅物业服务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社会声誉。

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考核细则

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考核细则
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考核细则
(一)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一般规定
标 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考核内容
考核情况
备 注
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1.承接查验协议
2.备案证明
2、客户服务场所每日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执行,其他时间应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1.查看验收记录
2.违约处理资料
(三)住宅物业服务标准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标 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考核内容
考核情况
备 注






32、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维修, 在保修期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1.查看巡检记录
2.查看维修记录及维修票据等
3.查看告业主通知书及上报有关部门的复印件
24、墙体、墙面、顶棚、楼板、地面砖、楼梯、扶手等应按规定检查

1次/年
1次/年
1次/半年
1次/季
查看巡检记录
25、楼内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应按规定检查,保证正常使用
1次/季
1次/月
1次/月
1次/月
1次/周

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是指为居民提供的一系列管理、维护和服务的工作,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为了提高住宅物业服务的水平,我国制定了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分别是基本服务、舒适服务、优质服务和精品服务。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四个级别的标准。

首先是基本服务。

基本服务是指满足住户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包括物业管理、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

物业管理要做到规范高效,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建议,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

环境卫生要保持小区的清洁整洁,定期进行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

安全防范要加强巡逻和监控,确保小区的安全稳定。

其次是舒适服务。

舒适服务是在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更加舒适便利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服务。

例如,增加小区的休闲娱乐设施,改善小区的景观环境,提供便民服务等。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住户的关怀和沟通,定期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接下来是优质服务。

优质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和舒适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

比如,为住户提供家政服务、维修服务、健康咨询等,满足住户个性化的需求。

同时,还可以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最后是精品服务。

精品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舒适服务和优质服务的基础上,提供更加高端的服务体验。

比如,打造高品质的物业管理团队,引入国际化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标准,为住户提供更加尊贵的居住体验。

同时,还可以为住户提供个性化的私人管家服务,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和愿望。

总的来说,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是一个层层递进的体系,通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希望各个小区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标准,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服务。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收费指导价一、服务等级标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主要包括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和高级服务三个等级。

1. 基础服务等级标准基础服务等级标准是对物业服务的最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物业设施管理:包括公共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公共场所的清洁与卫生管理,以及绿化带和小区道路的日常管理等。

(2) 社区安全管理:包括小区门禁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巡逻保安的配备与管理,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与解决等。

(3) 客户服务:包括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办公室的设置,业主投诉的接待与处理,以及居民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等。

(4) 居民权益保护:包括维护公共秩序,防止非法集资和违法行为,以及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等。

基础服务等级标准的实施将为住宅小区提供一个基本的物业服务标准,确保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

2. 增值服务等级标准增值服务等级标准是在基础服务基础上提供的一些增值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洁具清洁:包括公共洗手间的日常清洁与卫生消毒,居民洗手间的定期清洁维护等。

(2) 绿化景观养护:包括花坛的定期浇水与修剪,草坪的草坪的修建与修剪,以及绿化带的保养与养护等。

(3) 小区活动组织:包括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与协调,社区活动设施的维护与保养,以及绿化带和公共场所的改造与提升等。

(4) 便民服务:包括小区内的一些便民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例如停车场的管理与维护,快递服务的提供与管理等。

增值服务等级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的服务质量,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和生活品质。

3. 高级服务等级标准高级服务等级标准是在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基础上提供的豪华服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档装修:包括小区公共场所和入户门厅的豪华装修与维护,以及居民住户的高档装修服务等。

(2) 私家管家服务:包括高级住宅小区设立私人管家服务,提供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各种个性化需求的解决方案等。

(3) 专属礼宾服务:包括小区设立专属礼宾服务台,为居民提供预订机票、酒店、租车等服务,以及接待来宾和居民的需求等。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专业服务、业主自治和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构建诚实信用、竞争有序、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秩序。

第四条新建住宅物业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难以实施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散住宅小区,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扶持机制,加强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设备改造,推进实施社区管理、专项服务、业主自管相结合的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应急抢修等保障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秩序。

提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推行物业管理。

第五条市、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予以扶持和培育,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

制定物业管理财政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旧住宅小区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网络信息化等新技术加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六条物业管理实行市、县(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体制,构建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机制,共同推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住宅小区的规模也越来越大。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成为了不可或缺的存在。

物业服务可以提供多种服务,包括安全管理、卫生清洁、维修维护等等。

为了更加公平合理地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通常会根据服务的等级划分收费标准。

首先,物业公司可将物业服务划分为三个等级:高级、中级和基础等级。

高级物业服务包括全天候的安保巡逻、住宅小区内的绿化维护、高档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等。

中级物业服务包括定期的安保巡逻、一定频率的绿化维护、设施的常规维修等。

基础物业服务则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和住宅小区的基本清洁。

对于高级物业服务,物业公司通常会以每平方米的收费形式收取费用。

根据不同小区的具体情况和服务等级的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高级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会比中级和基础服务的收费标准高出一定比例。

这是因为高级物业服务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以保证小区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对于中级物业服务,物业公司可以根据小区的总面积和居民的数量来确定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每栋楼的收费标准相对比较固定,但根据小区整体的情况,还可以对每户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中级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相对于高级服务会稍低一些,但也能够提供基本的保安和维护服务,以满足居民的需求。

对于基础物业服务,物业公司通常会以每户的收费形式收取费用。

一般来说,基础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会比较低,因为主要提供的是基本的安全管理和清洁服务。

这种服务适合那些不需要过多额外服务的住户,也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除了以上的服务等级,物业公司还可以根据居民的个人需求提供其他额外的服务项目,如私人防护、家庭维修等。

这些额外的服务将根据具体的项目和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费用。

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是否享用这些额外的服务。

总之,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并确保物业公司能够提供恰当的服务。

通过合理划分等级和相应的收费标准,物业公司能够更好地管理和维护住宅小区,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居住环境。

晋城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实用标准

晋城市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实用标准
(2)路面、侧石、井盖等应每月巡查l次。
(3)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应每月检查1次,保持畅通。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由物业公司维护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月巡查2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2、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运行状况应每日检查1次,低压配电室应每季度巡查1次;
(4)电梯发生故障,物业服务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督促维保单位对故障进行修复;一般性换件维修l日内完成,较为复杂维修3日内完成;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发生困人或其他重大事故,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协助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助,并保存相关记录。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做到水、电急修30分钟内到场,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6、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1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且第一季度应公布上年度的收支情况。
7、每年公开征询l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67%以上,满意率应达到7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订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2)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应每周清洁l次;
(3)绿化带应每月清洁l次;
(4)天台、明沟、屋面应每年清洁1次;
(5)设有公共卫生间的应每日清洁1次,保持通风,无杂物。
3、垃圾收集与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垃圾日产日清,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
(2)垃圾桶、果皮箱应每月清洁l次。
绿



1、对草坪、花卉、绿篱、树木应定期进行修剪、养护。

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送审稿1总则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体现“质价相符"和“阳光透明”消费,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2007年)《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1998]7号《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城住字[1984]677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3 术语和定义3.1 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2 物业共用部分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3 业主物业的所有权人。

3。

4 物业使用人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

3。

5 特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3。

6 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3。

7 急修对严重影响住宅小区正常生活秩序的设施设备故障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修复.4 基本要求4.1 服务机构4。

1。

1 应具有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质;4。

《山西省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

《山西省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

关于印发《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分享到:新浪微博QQ空间开心网人人网市价管字[2007] 4号各县(市)物价局、建设局: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我们修订了《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和《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下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推进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达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的物业小区都要在当地房管部门的指导和所在社区的组织下,尽快组建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成立条件或逾期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暂由所在社区代业主行使职责。

今后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准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必须有业主委员会或所在社区的意见;未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同意的服务项目不得计入收费成本,物价部门不予核准收费标准。

二、《标准》公布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含公共水、电及二次加压等费用。

市、县物价、房管部门要对现有物业服务和收费全面进行规范,按照新规定重新审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新标准实施后,小区内水、电价格必须按照政府规定价格执行,不允许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收取公共水、电费用和二次加压等费用。

三、各县(市)物价、房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促进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掌握政策,增强维权意识。

附件一:《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二:《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二○○七年一月十二日附件一:晋中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建设部门资质认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收费行为。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1)(同名15078)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1)(同名15078)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5(1)(同名15078)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坚持专业服务、业主自治和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难以实施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零散住宅小区,应加强基础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开展社区管理与专项服务相结合、社区管理与单位自管相结合、社区管理与业主自管相结合等管理服务,维持基本的生活秩序;鼓励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推行物业管理。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晋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

晋中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

《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为了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参照外地城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现实状况和收费水平,修订了《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下称《标准》)。

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物业服务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内容、质量的不同要求、将物业服务分为六个方面:综合管理与基本要求;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共用部位维护、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绿化及日常养护服务。

各项服务内容分别细化为四个等级,各个等级有明确的服务质量要求,多层住宅一级至四级收费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80元、0.60元、0.40元、0.30元;高层住宅收费标准可在多层住宅各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50%。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物业服务各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是在本市现行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和收费水平基础上,根据各项服务所需成本占全部成本的比例测算的,各等级之间保持一定的合理差价。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越高,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就越大,收费也相应较高;物业服务质量要求不高,物业服务投入人力、物力就小,收费也相应较低。

各等级标准可根据小区的规模、服务内容等情况进行上下浮动,规模低于4万米2的可适当上浮,规模大于10万米2的可适当下浮,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三、公共水电费用(包括水、电损耗,二次加压电费等)并入物业服务收费。

具体标准:水每平方米控制在0.01-0.03元,电每平方米控制在0.03-0.06元,已含在“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服务”项目中。

该标准是结合小区水、电现行平均加价水平,在保证用户实际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根据城区住宅户均建筑面积和每户月均水、电费支出情况测算的。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0918)

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0918)

欢迎共阅晋中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专业服务、业主自治和社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构建诚实信用、竞争有序、服务规范的物业管理秩序。

第四条新建住宅物业项目应当实行物业管理。

难以实施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和零散住宅小区,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扶持机制,加强小区基础配套设施设备改造,推进实施社区管理、专项服务、业主自管相结合的日常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应急抢修等保障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秩序。

提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推行物业管理。

第五条市、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将物业服务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予以扶持和培育,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

制定物业管理财政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旧住宅小区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网络信息化等新技术加强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第六条物业管理实行市、县(区、开发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管理体制,构建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机制,共同推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接受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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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说明为了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印发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参照外地城市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物业服务现实状况和收费水平,修订了《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下称《标准》)。

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物业服务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物业服务容、质量的不同要求、将物业服务分为六个方面:综合管理与基本要求;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共用部位维护、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绿化及日常养护服务。

各项服务容分别细化为四个等级,各个等级有明确的服务质量要求,多层住宅一级至四级收费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0.80元、0.60元、0.40元、0.30元;高层住宅收费标准可在多层住宅各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50%。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确定物业服务各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是在本市现行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和收费水平基础上,根据各项服务所需成本占全部成本的比例测算的,各等级之间保持一定的合理差价。

物业服务质量要求越高,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就越大,收费也相应较高;物业服务质量要求不高,物业服务投入人力、物力就小,收费也相应较低。

各等级标准可根据小区的规模、服务容等情况进行上下浮动,规模低于4万米2的可适当上浮,规模大于10万米2的可适当下浮,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

三、公共水电费用(包括水、电损耗,二次加压电费等)并入物业服务收费。

具体标准:水每平方米控制在0.01-0.03元,电每平方米控制在0.03-0.06元,已含在“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服务”项目中。

该标准是结合小区水、电现行平均加价水平,在保证用户实际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根据城区住宅户均建筑面积和每户月均水、电费支出情况测算的。

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现行公共水电费平均支出情况提出意见,报市、县物价局核准后执行。

四、高层住宅电梯运行费用未包含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企业可另行收取。

具体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运行成本费用情况进行核算,报市、县物价局核准后执行。

同一小区各楼或单元应执行统一的电梯运行费用标准。

计算收费标准公式:电梯运行费用(元/M2月)=电梯年运行总费用÷总台数÷总建筑面积÷12个月。

电梯运行总费用包括:1、电梯电费;2、电梯定期常规保养费用;3电梯年安全检测费用;3、零星配件和维修费用晋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一级项目容和标准综合管理和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进行科学管理。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

急修及时到达,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容、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工作。

每年至少2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共用部位维护、管理服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

各幢、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

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1、保安人员在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其中12小时站岗执勤。

上岗时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精神饱满,姿态良好。

配备对讲机或其他必备的保安器械。

2、设置智能化安全管理系统,实施24小时监控,做好相应运行记录,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

4、对小区车辆实施证、卡管理。

停车场(库)有人员巡视和引导停车,保证车辆有序停放。

车库配置监视设施,地标、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存放。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登记管理。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1、有健全的卫生保洁制度,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围,并实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垃圾每日清运2次。

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保持共用雨、污水管道畅通,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度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二次供水设备按规定清洗,定时巡查,水质符合卫生要求。

6、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绿化及日常养护服务1、绿化率达到30%以上。

绿化养护措施完善,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生长良好,有缺损及时补栽补种,做到及时修剪和无杂草、杂物。

3、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

4、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5、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6、大型活动和重大节日根据季节摆花装扮,美化环境、增加气氛。

基准价格每月每平方米0.8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20%二级项目容和标准综合管理和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设施进行科学管理。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

急修半小时、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容、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工作。

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共用部位维护、管理服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

各幢、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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