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机构、单位以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基本原则,实行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监督有力、特殊工种特供等管理模式。
第四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实行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五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安全”的原则,明确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加强与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层对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和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能力。
第十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台账,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和器材,确保安全生产的设备、工艺、环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队伍,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组织救援和处置。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第十六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监督应当与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八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应当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完整的工业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园区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园区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1. 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安全生产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 企业:承担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工作的落实。
3. 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分工:1. 园区管委会:(1)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2)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3)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4)对园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 企业:(1)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条件;(3)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 员工:(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2)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配合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 员工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3. 园区管委会应定期对园区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工业园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园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编制园区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组织开展园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协调解决园区内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日常检查,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四)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五)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三、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安全生产知识;(三)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关工作。
四、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篇)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包括以下内容:1. 生产建设区:包括各类生产企业、车间、仓库等;2. 办公区:包括行政办公楼、会议室、员工宿舍等;3. 公共区:包括园区大门、道路、绿化带等。
第三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和园区管理者共同责任的结果,企业在工业园区内不得违反本制度。
第四条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全员参与,责任明确;3. 综合治理,风险可控;4. 科学管理,不断完善。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园区管理机构牵头,相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等参与组成。
第六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4.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5. 审核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第七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具体事务的组织和协调,包括但不限于:1. 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2. 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组织和监督;3. 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
第八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部可以设立安全生产稽查组,对违反本制度的企业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条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责任属于园区管理机构和企业的共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 工业园区内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工业园区内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4. 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和共享安全生产信息。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5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管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山新技术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
园管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固定资产投资在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____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一)项目入园申请书;(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五)银行资信证明;(六)项目建议书;(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项目;(二)高新技术项目;(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
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6篇)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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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安全生产是我园区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入驻企业及商户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园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整个园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总经理为园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
园区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园区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园区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1、制订本部门及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库房、装卸、商户)人选。
3、组织本部门及园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及园区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业园区管理的规范,保障园区的安全生产,维护环境卫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由总经理负责,设立园区管理员一名,直接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加强对园区安全管理的重视。
第四条制定并执行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园区内各项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工业园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查和消防演练,确保在突发火灾等事故中能够及时处置。
第四章环境管理
第六条工业园区周边环境卫生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随意倾倒废弃物。
第七条工业园区内废弃物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不得直接排放到地面或水体中。
第五章设备管理
第八条工业园区内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对工业园区内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第六章人员管理
第十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演练。
第七章管理信息化
第十二条建立工业园区管理信息系统,对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设备运行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
第十三条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存档,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八章其他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五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各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消防安全,当好企业卫士,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安服务宗旨:为企业服务,保财产安全。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保安队全体员工,致力于规范保安队员日常工作和行为。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如有违犯,视其情况上报直属公司给予罚款或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报警上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保安人员行为准则第一条:基本要求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处事公正,高度责任感;2、忠于公司,爱岗敬业,尊重领导,团结同事;3、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互帮互助,遵章守纪;4、精神饱满,衣冠整洁,姿态端正,文明礼貌;5、讲究职业道德,严守公司____,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6、反应敏捷,善于思考,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技能;7、提高安全保卫意识,重视防范安全隐患,注意自我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处理;8、注重个人文化、道德修养,在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自我,完善自我,超越自我;第二条:日常行为规范(一)着装1、上班时间必须穿着统一放发的制服、鞋子、帽子,佩戴工作证(正面朝外);2、着装必须整洁、干净,腰带、帽徽、肩臂章等配饰按标准配戴;(二)仪容仪表1、保安人员不许留长胡须、鬓角、长指甲和佩戴外露饰物(手链、项链);2、注意个人卫生,上岗前及上班时间不许饮酒;3、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触耳,后不触领,不能剃光头、染彩色发或怪异发型,最好是平头;4、精神饱满,姿态端正,面带微笑,服务热情,文明礼貌;(三)礼节礼貌1、站姿:1.1、抬头、挺胸、收腹,目视前方;1.2、表带微笑、表情亲切、有亲和力;1.3、两臂自然下垂,两手伸开,落于裤侧裤缝处或两手握于背后或两手握于腹前,两腿站直,呈外“八”字____度分开;2、坐姿:2.1、坐姿端正,双腿自然放平,目视前方;2.2、表带微笑、表情亲切、有亲和力;3、敬礼:第1页共1页3.1、举手礼。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工业园区是现代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为实现工业发展的协同和集聚效应,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统筹管理,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园区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园区规划管理、企业准入管理、安全环保管理、服务保障管理等方面,介绍一套完善的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二、园区规划管理1. 规划编制(1)制定园区发展规划,明确园区的发展方向、产业重点和空间布局。
(2)规划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征求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 地块分配管理(1)地块分配按照园区规划的产业布局和企业需求,采取招投标或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
(2)分配过程中要有合理的评估体系,综合考虑企业的经营实力、技术水平等因素,确保优质企业能够进入园区。
3. 平台建设管理(1)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2)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如会议中心、医疗中心等,提供便利的服务给园区内企业。
三、企业准入管理1. 准入标准制定(1)制定企业准入的标准,包括企业的注册资金、税务纳税情况、环保达标情况等,确保进入园区的企业具备一定的实力和质量保证。
(2)制定准入的行业限制,根据园区规划确定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限制不符合园区发展规划的产能。
2. 准入审核(1)建立准入审核机制,包括审核组织机构、程序和职责分工等,确保审核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2)审核要素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技术水平、环保达标情况等,综合考虑企业的各个方面。
3. 准入管理(1)进入园区的企业需要进行注册登记,并向园区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资料和证照。
(2)准入后,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进行跟踪审查,确保企业的运营符合相关规定。
四、安全环保管理1. 安全管理(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园区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和义务。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环境保护(1)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园区内的新项目必须进行环评,确保项目的环保达标。
工业园区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确保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秩序井然,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园区管理部门。
第三条园区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园区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园区内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无隐患。
第七条企业应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提高园区内企业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园区管理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污染物排放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第十三条企业应实施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五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章园区秩序管理第十六条园区内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园区秩序。
第十七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园区治安保卫制度,确保园区内治安稳定。
第十八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园区内交通管理,确保园区道路畅通。
第十九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园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第二十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加强园区内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园区整洁。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一条园区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三条发生突发事件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园区管理部门。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业园区的管理水平,保障园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园区的发展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园区,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的工业园区。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宗旨是规范管理、公平公正、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遵守和执行,是所有工业园区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责任,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管理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工业园区的最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业园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
第六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工业园区开发建设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及工业园区内企业的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工业园区主管部门任命,其他成员由工业园区内企业代表选举产生。
第七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聘请管理人员,指导和管理工业园区的营运和发展。
第八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讨论并审议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及关键事务。
第九条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应当遵守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接受并配合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企业管理第十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应当注重合法合规地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并且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和职工福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定期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企业经营报告和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并接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应当加强与管理委员会和其他企业的沟通合作,促进企业之间的共同发展。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四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工业园区内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公布环境监测数据和环境状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深圳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工业园区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工业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员工、管理人员及第三方单位。
第三条深圳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深圳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园区内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园区内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奖惩措施。
第九条园区内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园区内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园区内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园区内企业应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第十三条深圳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定期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园区内企业应接受安全生产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企业,园区管委会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六条园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应立即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对事故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深圳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工业园区的管理,提高工业园区的运营效率,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管理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负责本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入驻申请与审批、企业运营管理、安全环保要求、劳动关系管理、纠纷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及时通知工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二章入驻管理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申请入驻工业园区,应当向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交入驻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对入驻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第八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应当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入驻企业进行调整、变更或终止合作关系,并及时通知企业。
第十条入驻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入驻费用和管理费用,并遵守工业园区的管理规定。
第三章企业运营管理第十一条工业园区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包括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企业应当及时向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供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并按照要求参与工业园区的年度经济评估。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企业不得擅自停产、关停、迁址等行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产或关停,应事先向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章安全环保要求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内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深粮公明工业园管理的发展,规范工业园区管理行为,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
提供现代化企业发展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园区档次。
按照服从发展与科学管理并重的原则,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二、为了加强园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园区内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园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以《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标准,结合本园区实际情况,由深粮公明工业园管理处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及个人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园区物业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方位实施安全管理。
第二章、园区环境与卫生管理一、企业和个人有维护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服从监督管理的义务;不得阻挠和妨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作业人员的正常作业。
二、园区内设置垃圾转运点,用于存放园区内各企业生活及生产垃圾,由园区负责统一清运,禁止在规定之外其他地方随意乱泼乱倒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
三、每一名员工都用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爱惜园区内花草树木。
所有员工不得破坏公共区域内卫生、不得践踏草坪,破坏绿化。
四、严禁在公共区域各处乱涂乱画、乱张贴,若需悬挂条幅或张贴海报,须向兴富祥园区服务中心申请,并在使用后及时收回,并清除痕迹。
五、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肆意喧哗、打闹和制造噪音。
六、对于违反规定破坏公共区域卫生、破坏绿化和制造噪音的人员,每名员工都有义务进行劝阻和检举,查证后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园区内各企业必须爱护公共环境设施,不准毁坏、搬动、拆除。
八、不准乱排放废水废气。
九、园区内不准吸烟,不准乱扔果皮纸宵。
十、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十一、园区内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完好、整洁;属企业自身责任区的要适时清洗。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业园区的管理,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园区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为发展工业经济而建设的区域。
第三条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工业园区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且依法行使管理权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为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园区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园区领导任命,主持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园区管理委员会设有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助主任完成园区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业园区设有各种管理部门,包括经济发展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内容。
第九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条工业园区的管理机构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维护园区的秩序和稳定。
第三章规划建设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的发展规划和相关要求。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的土地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政策和法规,确保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的建设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
第四章经济发展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的经济发展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规划。
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可以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鼓励合作发展,提高园区的整体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可以通过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方式吸引企业入驻,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要积极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相关的支持和服务。
第五章环境保护第十八条工业园区管理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第十九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减少污染排放。
第二十条工业园区要加强环保设施建设,提高环境保护能力。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工业园区管理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园区的安全稳定。
第二十二条工业园区的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员工安全。
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此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工业园区内部员工、管理人员、外来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奖惩措施等。
第四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管理部门。
第五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报批和监督执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落实和执行。
第六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违反。
第七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九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方案。
第十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第十一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和问责。
第十二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及时向员工传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
第十四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五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教育、应急处理培训等内容。
第十六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员工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培训情况,确保每位员工接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工业园区安全管理部门可以邀请专业的安全培训机构或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1、明确工业园区的安全管理目标,例如年度事故发生率低于一定比例,重大事故零发生等。
2、制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强调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通过预防措施和综合治理手段,确保园区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园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园区主要领导、各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规划、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等。
3、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义务。
2、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行为,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规定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应急处理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四、安全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在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如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鼓励员工自我学习和提高安全意识,通过设立安全奖励制度,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园区内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护用品等。
2、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3、对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电梯等,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检测,确保其安全运行。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4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4篇工业园区管理制度1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
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7、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档案存档、管理工作。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工业园区管理制度2㈠物业概况z工业园区前期物业管理分为碧湖和南山两个区块。
碧湖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和市政设施维护等。
南山区块的道路卫生清扫,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及路灯维护管理等。
㈡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与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⑴园区实行全面保洁,垃圾清扫、清运及时,整体环境舒适,绿化效果佳,环境卫生、绿化维护良好。
道路统扫后必须做到车行道净、人行道净、绿化带净,无砂、石、土,无杂草杂物,无跳扫漏扫、漏畚,无烟头纸屑,明沟等畅通无沉积物。
每天收集清运垃圾一次,按时擦洗垃圾箱、垃圾桶等;做到垃圾箱、垃圾桶等整洁无污渍,清扫产生的沙石、土不得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及沿路边。
⑵物业公司有完善的物管方案,质量管理、维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务管理人员行为规范,业务素质高,服务主动热情。
⑶园区的配套设施及水、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时。
⑷园区垃圾箱摆设整齐,外观整洁;道路护栏及其它附属设施清洁;道路标志等清洁完美。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3篇)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工业园区的运营、发展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准入管理:明确确定工业园区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核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拒绝准入或淘汰退出。
2. 用地管理:规定工业园区用地的出让、租赁和管理办法,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标准和费用等。
3. 建设管理:制定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标准,监督和管理园区内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环保性。
4. 经营管理:明确规范园区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包括行业准入条件、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安全措施等。
5. 环境管理: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要求,对园区内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园区的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6. 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园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7. 财务管理:规定园区运营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收支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程序和责任等。
8. 公共设施管理:管理和维护园区内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9. 人员管理:规定园区内的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和员工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园区内的稳定和谐。
10. 纳税管理:规定园区内企业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程序,对纳税人的申报和缴纳进行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差异。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2)是指对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统一规范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管理制度:包括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与管理,将园区的发展与城市规划相协调。
2. 建设管理制度:包括园区的用地供应、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审批和投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的合法性和效益。
3. 管理机构和运营管理制度:包括园区管委会或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分工,以及园区内企业的管理,包括企业的注册登记、经营服务、政府监管等方面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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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管理制度篇一:工业园区管理制度工业园区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园区良好环境,把园区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园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管会”)按照《工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代表区政府履行对高粱坪工业集中发展区、攀枝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山新技术工业园区(以下统称“园区”)的管理。
园管会为本制度实施的主要部门。
凡在园区内的企业均应遵循本制度,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入园管理第三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园区企业入园的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条款。
第四条进入园区的投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工业园区产业规划的项目;(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四)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其项目的投入强度为每亩150万元以上。
第五条申请在工业园区投资新建项目,由投资者向园管会申报以下材料:(一)项目入园申请书;(二)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企业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五)银行资信证明;(六)项目建议书;(七)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八)项目环境初步评审意见;(九)项目立项报告或备案文件。
第六条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园区:(一)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二)高新技术项目;(三)与园区产业链之间关联度高,且符合环保、循环经济的项目。
第七条入园程序:(一)入园申请:入园企业提交相关项目可行性报告,领取并填报《工业园区入园申请表》一式叁份。
(二)项目预审:园管会负责组织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区城建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专家按市、区产业政策,及时进行项目入园论证、企业资信审查。
预审通过后,由园管会下发《入园通知书》。
(三)手续办理:1、园管会陪同企业现场踏勘,按产业布局规划选址,协助办理项目用地规划定点批复。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局牵头,镇(街办)、园管会配合,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定栽界桩、地面附着物清理和宗地测绘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协调市国土部门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3、区环保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的审批申报及市环保专家的评审。
4、区发改局、区经济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按产业政策对项目的审批。
5、区安监局参与入园项目的论证工作,负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检查,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三同时”审查工作。
6、由园管会负责对企业平面布局图进行审查,并协助办理规划、建设相关证照。
7、由园管会协调,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及设施设备进行消防安全审查,办理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工商局为企业办理名称核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国税局、地税局为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技术监督局为企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区农业水利局参与入园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的协助审批许可。
第八条入园企业就本制度第五条款、第七条款办理过程产生的相关材料报园管会存档备案。
第九条土地的使用,依照国家现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费用由企业承担,园管会负责协助办理。
按《招商引资合同》中规定的使用年限期满,企业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投资者要按申报项目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改变经营项目、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不得超越征地界限占用土地。
第三章入园建设第十一条企业正式施工前,应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审批、《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并提供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园区内企业出入口设置,应服从园区总体规划,不得随意设置。
第十二条企业建筑工程建设由企业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报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实施。
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查,确保安全。
上述有关事项由园管会协调帮助办理。
篇二:工业园区管理办法1榆佳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榆佳工业园区建设步伐,规范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行为,促进榆佳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榆佳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作为我县工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
第三条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政策导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以产业定位分明,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的发展格局。
工业园区建设要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建设成“循环型、科技型、生态型”工业园区。
第二章工业园区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职权第四条根据2010年9月19日榆林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榆编发?2010?15号文件批复,设立“榆佳工业园区(苏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县级建制,核定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
第五条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内设机构职责:一、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园区管理机构对工业园区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和服务。
1、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2、负责工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3、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工业园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5、负责工业园区内规划、财政、建设、科技、劳动、安全、人事、环保、统计等工作。
6、负责工业园区内企业的设立、入驻、审核等工作,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
7、定期向县政府报告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
8、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榆佳工业园区(苏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办公室、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均为副科级,各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一)办公室协助管委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管委会各科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工作计划、总结,会议组织和文书档案,负责工业园区的劳动人事、信访、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统战、保卫等工作;协助党组织做好党务工作和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草拟管委会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园区的财会、审计和财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园区的劳动工资、社保、干部福利和资产管理工作。
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经济发展科负责工业园区投资项目的审定、立项和审批业务;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拟订招商引资计划和招商项目储备;负责指导服务工业园区的企业,监督检查国有资产;协助新办企业申领工商证照;负责草拟工业园区经济发展规划和统计工作,了解科技和经济信息,为管委会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规划建设科负责工业园区规划的实施;负责工业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工业园区已征地的范围按照规定和程序依法办理用地或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负责按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的定点、报建、管理;配合县房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工业园区内房地产的登记、交易、发证等工作;收取工业园区内的市政配套费。
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优质、高效服务,文明、科学管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园区管委会履行监督管理职权,不得违法影响园区内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给园区管委会下达指令性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
第九条未经园区管委会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十条鼓励在园区兴办、引进下列项目:(一)国家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建设项目;(二)符合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项目;(三)高新技术、新材料、机械制造、电子元器件加工项目;(四)有利于资源深度转化和综合利用及延伸产业链的项目;(五)对地方财税贡献大或劳动密集型的项目。
第十一条禁止园区引进下列项目:(一)技术和设备属国内落后淘汰的;(二)严重污染环境或者严重危害人身健康而无切实有效治理措施的,达不到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和行业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三)产品属于国家禁止生产的;(四)国家明令禁止的投资建设项目。
第十二条项目入园程序:(一)凡拟在工业园区内投资兴办企业且符合入驻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初审,同时出具相关证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立项批复,报园区管委会研究,园区管委会商县发改局报县政府工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研究。
会议通过后,由县发改局予以备案、核准、申报,然后项目单位分别向国土、林业、环保、水务、城建、安监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工业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精神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给项目单位办理审批或申报手续。
(二)项目单位在各类手续办结后,向园区管委会提交开工申请、设计图纸(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容厂貌效果图),经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签订建设协议,明确投资内容、投资额度、投资方式、建设进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及其它双方约定的事项;(三)园区管委会出具项目入园批复,明确项目地址和用地面积等事宜;并协助投资者办理入园相关业务;(四)入园企业不按立项要求进行建设或不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由园区管委会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入园企业依法享有经营管理自主权,有权自行制定生产经营计划,依法筹措、运用资金,自行采购生产资料,组织生产,销售产品。
第十四条经批准在园区兴办的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动工建设。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动工建设的,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否则,一年内未动工的取消此项目。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照规定向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并接受园区管委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和个人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篇三: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制度汇编(一)管理中心职责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对各工业园区的统筹规范、指导、管理和监督;a)负责新建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组建工作;b)组织拟定项目年度管理方案和年度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c)指导各园区办拟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d)审批各园区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e)保证园区作业规范的针对性并推动持续改进,落实各项整改工作;f)拟订各园区年度创优计划和创优方案,并监督、协调创优方案的具体实施;g)负责对各项目报送的日常事务及各项申请意见进行批复。
3参与新项目的前期运作,提出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的建议,理顺基础管理工作;4、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中心资料库,汇总管理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议和疑难问题;5、拓展客户资源,建立和完善客户资源数据库,做好客户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考察及调研活动,定期形成相关课题和调研报告;6、联系政府部门及有关社团组织,协调公司相关部门,确保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运转;7、组织与园区管理相关的交流、学习、考察及调研活动,定期形成相关课题和调研报告;8、负责各项目管理和工作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和统一调配工作,审核各项目主管以上人员的任用,审批其他工作人员的任用;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