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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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卫生间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卫生间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卫生间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卫生间的设计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来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建筑卫生间设计标准:
1. 建筑物数量:根据使用人数和建筑物类型,确定需要设置多少个公共卫生间,并确保足够的容量。

2. 卫生间位置:卫生间应该位于易于找到和接近的位置,可以通过指示牌进行标识。

3. 平面布局:卫生间的平面布局应该合理,包括男女分开,残疾人专用厕所等设施。

4. 尺寸要求:卫生间的尺寸应符合相关规范,以提供充足的空间供用户使用,并考虑到残疾人的需求。

5. 洗手间设施:卫生间内应提供洗手池、肥皂、纸巾或手干机等洗手间设施,以保证卫生条件。

6. 通风设备: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通风设备,以确保
空气流通和排除异味。

7. 安全措施:卫生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滑地板、紧急报警装置等。

8. 卫生室设施:一些公共建筑可能需要设置卫生室,以提供更高水平的卫生条件,特别是医院、学校等场所。

请注意,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和细节上的要求。

在具体设计时,应根据当地法规和规范进行详细研究和参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备设置标准(1989 年 3 月 25 日建设部[ 89]建标字第 131 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第 1.0.1 条为了增强城市环境卫生设备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设备的水平,以利城市的整齐和城市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促使城市经济的发展,特拟订本标准。

第 1.0.2 条本标准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设市城市。

建制镇和非建制镇可参照履行。

独立工矿区、旅行景色名胜区、经济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环境卫生设备设置可参照履行,但其建设标准宜适合提升。

第 1.0.3 条按本标准设置环境卫生设备时,还应切合国家和地方公布的环保、卫生、建筑、劳动保护等法律、法律、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

第 1.0.4 条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提出环境卫生设备规划和要求,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本标准鉴定后,归入城市整体规划和详尽规划中。

城市环境卫生设备应切合布局合理、美化环境、方便使用、整齐卫生和有益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查收和使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 2.0.1 条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其余垃圾和粪便的采集、中转、运输、办理、利用等所需的设备和基地,一定一致规划、设计和设置。

其规模与型式由日产量、采集方式和办理工艺确立。

第 2.0.2 条在居住地区内、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尝影剧院、体育场 ( 馆) 、车站、客运码头、街心花园等邻近及其余民众活动屡次处,均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废物箱等环境卫生公共设备。

第 2.0.3 条城市环境卫生设备的建设应列入城市建设计划。

所需建设经费由建设单位负责。

环境卫生设备的保护和维修,由设备的产权单位负责。

第 2.0.4 条原有环境卫生设备需改建或迁建时,一定同时拟订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第三章环境卫生公共设备第一节公共卫生间第 3.1.1 条选择建筑公共卫生间的地址应就地取材,合理规划,并切合公共卫生要求。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7-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7、3.2.6、3.3.4(4)、4.1.1、4.2.3(3)、4.3.3、4.7.2、6.0.5、6.0.6(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27-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二月五日1 总则1.0.1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和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

其规模和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0.3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和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建房卫生管理制度

建房卫生管理制度

建房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建房卫生,保障建房工程的健康和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并做到合规合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房工程中的所有卫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施工材料的存放及使用、施工人员的卫生保健等管理工作。

三、建房卫生管理责任1. 建筑单位应当负责对建房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状况良好。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单位的要求,落实和执行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整改。

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格现象。

四、建房卫生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卫生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的卫生情况及管理措施。

(2)施工现场应设立固定的卫生防护区域,严格控制危险废弃物的存放和处理。

(3)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间、洗浴室、饮用水和餐饮设施等,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卫生需求。

(4)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卫生巡查,及时处理卫生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状况良好。

2. 施工材料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对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清理和整理,防止材料堆积污染环境。

(2)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材料进行卫生检查,发现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处理。

(3)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材料的使用,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3. 施工人员卫生保健(1)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卫生保健教育,教育施工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定期体检等。

(2)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用品,包括口罩、手套、防护眼镜等,保障施工人员的卫生安全。

(3)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疾病及时处理,防止疫病传播。

五、建房卫生管理制度执行1. 建筑单位应将本管理制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卫生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建房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程序,并将其落实到施工实践中。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

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汇总1.厕所布局:-建议将男女厕所分开设计,并设置明确的标识。

-根据建筑物人流量和使用需求,确定厕所的数量和大小。

-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厕所,并符合相关标准。

2.入口门和过道:-入口门宽度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方便行动不便的人进出。

-过道宽度应满足人流量的需求,并应保证与厕所门之间有足够的空间。

3.厕位数量和尺寸:-根据人流量的需要,确定不同性别的厕位数量。

-厕位的尺寸应充分考虑使用便利和舒适性,标准尺寸为1.2米x1.4米。

4.厕位配置和布局:-厕位应设置隔间,保证使用者的隐私。

-应在每个厕位内配备卫生纸盒、水槽等基本设施。

-针对高龄人群和残疾人,可设置可折叠扶手和安全紧急呼叫装置。

5.洗手台区域:-洗手台应设在离厕位不远的地方,方便使用者洗手。

-洗手台数量应根据厕位数量进行合理配置。

-可设置自动感应水龙头和洗手液器,方便使用者避免接触到污染物。

6.干手设备:-提供干手纸巾和自动感应型手部干燥设备,以满足不同人的需求。

-可选择使用无接触传感器型干手器,以避免传染疾病。

7.空气质量和通风:-确保厕所内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持空气清新。

-可选择设置空气清新剂或空气净化设备,提供良好的使用环境。

8.清洁和维护:-定期清洁和维护厕所设施,保持清洁卫生。

-配置垃圾桶和垃圾分类设施,方便使用者正确处理垃圾。

总之,合理的建筑物内厕所设计规范能够提供使用便利、舒适和卫生的环境。

根据建筑物的具体要求和人流量,结合上述设计规范的建议进行设计,能够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并提升使用体验。

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

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

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1.卫生间数量要求: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人流量是决定卫生间数量的重要因素。

根据规范,建筑物的卫生间数量应满足下面的要求:1)员工数量限制:每位员工的卫生间使用面积至少为0.15平方米,男女员工分开设置;2)一般客流量限制:每两百人至少应设置一个男、女卫生间,并至少设置一个无障碍卫生间;3)特殊场所要求:如商场、学校、医院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卫生间数量。

2.洗手池数量要求:洗手池数量应根据卫生间的使用人数来确定。

每三个卫生间至少应设置一个洗手池,如果卫生间内不设洗手池,则应在其它公共区域设立洗手池供人员使用。

3.烟灰缸数量要求:在建筑物的出入口和公共休息区域,应设置烟灰缸以便吸烟人员方便将烟蒂投放。

烟灰缸的数量应根据该区域的人流量和吸烟人群来决定。

4.消毒设备数量要求: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消毒设备。

例如,食品加工厂应设置足够的洗手池和消毒设备,医院应配置足够的手消毒剂、消毒液和消毒设备等。

5.垃圾桶数量要求:建筑物的每个公共区域和工作区域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以便人们方便地丢弃垃圾。

根据使用人群的数量和区域的面积来配置垃圾桶,以保持环境的整洁卫生。

6.无障碍设施数量要求:根据相关规范,建筑物应配置一定数量的无障碍设施,以方便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士使用。

这些设施包括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坡道等。

总之,建筑物卫生设施的配置数量要求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来确定。

使用者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配置,以保证建筑物的卫生环境和使用者的舒适度。

建筑设计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卫生设施的规范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卫生设施的合理布局和规范设计,不仅可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还能提高人们的使用体验。

本文将就建筑设计中卫生设施的规范要求进行探讨。

一、卫生设施的布局与规划在建筑设计中,卫生设施的布局与规划要充分考虑建筑的功能及使用人群的需求。

首先,卫生间的布局应符合人流量大、使用频率高的原则。

人们在进出公共场所时,往往需要使用卫生间,因此卫生间的位置应尽量靠近主要通道,方便使用者的接近和使用。

其次,卫生设施的分布应合理。

在大型建筑场所中,应根据不同功能区域的需要设置多个卫生间,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二、卫生设施的数量与种类卫生设施的数量和种类应根据建筑的使用人群、面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的规定。

一般来说,建筑内的卫生间数量应根据使用者的人数进行合理配置。

例如,在商业建筑中,应根据场所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合理配置男女厕所的数量。

此外,还应设置面向残疾人士的无障碍卫生间,并提供儿童专用卫生设施。

卫生设施的种类也应根据使用场所的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例如,在餐饮场所中,除了提供常规的厕所设施外,还应配置洗手台和配备洗手液、纸巾等卫生用品,以保证使用者的卫生安全。

三、卫生设施的尺寸和结构设计卫生设施的尺寸和结构设计应符合使用者的使用习惯和人体工程学的原理。

例如,厕所的大小应能满足使用者的正常使用需求,同时还要保证使用者的隐私和舒适感。

洗手台的高度应适中,以方便不同身高的使用者进行洗手。

此外,应注意设施的安全性设计,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避免出现尖锐、硬直或易滑倒的设计要素,以减少使用者的伤害风险。

四、卫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卫生设施的维护与管理是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卫生条件的关键。

建筑设计中应考虑到卫生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清洁便捷性。

例如,在厕所的墙壁、地板和洗手台的设计上,应尽量选择易清洁、耐磨损的材料。

同时,设施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和消毒措施也应合理规划,以保证卫生设施的良好卫生环境。

建筑物公共卫生设施设计规范

建筑物公共卫生设施设计规范

建筑物公共卫生设施设计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物的设计在保障用户舒适度和安全性的同时,也需要关注公共卫生设施的合理规划与设计。

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建筑物公共卫生设施设计规范,以确保建筑物内的公共区域能够满足用户基本卫生需求,并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

一、卫生间设计规范1. 空间规划卫生间面积应根据使用人数和建筑物类型进行合理规划,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方便使用。

一般来说,应至少设置男女分开的卫生间,具体面积可根据建筑物使用人数比例而定。

2. 卫生设备配置(1) 厕位数量:根据各类建筑物的使用密度,卫生间应设计足够数量的马桶坐位,以满足同时使用的需求。

(2) 洗手设备:至少设置充足且易于操作的洗手盆和洗手液配套设施,以便用户在使用后保持手部卫生。

(3) 手纸配备:每个洗手台都应提供充足的纸巾和垃圾桶。

3. 通风设计卫生间内应设置合理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流通,减少异味和细菌滋生。

可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方式,保证用户使用时的舒适度。

二、洗手间及洗浴设施设计规范1. 基本设施公共洗手间及洗浴设施应配置洗手盆、淋浴区、更衣区和储物柜等基本设施。

每个用户都应有足够的空间和设备来满足个人卫生需求。

2. 水温和水压控制洗手间和洗浴设施应提供可调节的水温和水压控制系统,以满足用户对舒适温度的需求。

温暖的水温和稳定的水压有助于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3. 防滑设计为了防止用户在洗手间和洗浴设施中滑倒,地面和墙面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防滑性能的材料,并保持定期清洁和养护。

4. 安全设施在洗手间和洗浴设施中应设有紧急报警装置,并设置适当的紧急出口标识,以确保用户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帮助和逃生。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规范1. 垃圾分类公共区域应设立足够数量的垃圾桶,并设置明确的垃圾分类标识,引导用户正确投放垃圾。

同时,应定期清理和更换垃圾桶,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2. 定期清洁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保持干净卫生的使用环境。

建筑物卫生间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物卫生间设计规范要求

建筑物卫生间设计规范要求卫生间是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之一,其设计规范要求十分重要。

合理的卫生间设计可以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确保安全和卫生,同时也与环境保护息息相关。

下面将介绍建筑物卫生间设计规范的要求。

1. 空间设计卫生间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可用空间,确保用户活动的舒适度和自由度。

设备之间的留白需要符合人体工程学原则,便于行动不受限制。

为了方便残障人士的使用,卫生间应考虑到无障碍要求,配备扶手和易于进出的门口。

2. 布局安排根据建筑物类型和使用人群的不同,卫生间的布局可以有所调整。

但基本原则是将男女卫生间分开设置,并明确标示。

同时,避免卫生间过于拥挤,尽量保持舒适的使用环境。

3. 卫生设施卫生间应配置适量的洗手池和马桶,以满足高峰时段的需求。

在选择卫生设施时,应考虑节水、节能、环保的特点,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此外,还要考虑到易清洁、维护和消毒的方便性,确保卫生间始终保持干净和卫生。

4. 照明和通风卫生间的照明和通风系统要设计合理,确保充足的自然光照和空气流通。

照明设施应采用防水防潮的设计,保证安全。

通风系统应恰当设置,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效果,排除异味和潮湿。

5. 地面和墙面材料卫生间的地面和墙面材料应选择防滑、易清洁和防潮的材料,以提供安全和舒适的使用环境。

选择材料时还要考虑其防水性能,以防止漏水和渗漏现象。

6. 洗手间设置卫生间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台,并配备洗手液或者肥皂、干手器等设备。

洗手台的高度应适宜,以满足不同身高的人的需求。

在悬挂设备时,要确保其稳固可靠,避免因设备脱落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7. 卫生间标识标志和标示牌在卫生间的设置和使用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卫生间入口处应明确标示男女分开,同时还可以设置卫生间内部使用须知等相关标识。

总结:建筑物卫生间设计规范要求涵盖空间设计、布局安排、卫生设施、照明和通风、地面和墙面材料、洗手间设置以及卫生间标识等方面。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要求,可以提供良好的使用体验,保证卫生间的安全和卫生水平,并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内容

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内容

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一、住宅平房(如带走廊的平房和一层公寓)至少设置座便器1个,浴缸/淋浴1个,面盆1个,水槽一个。

6人以上应设2个座便器。

除了独居的处所,其他情况应将座便器置于独立的隔间。

如果有2个座便器应有一个设置在浴室;在英国、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必须在有座便器的屋或有座便器的房间的临近地方设置足够数量的面盆。

不论是否临近浴室,最好在有座便器的屋设置专门用于洗手的面盆。

在格兰,要为所有的座便器配置面盆,包括厕所间(WCcompartment)以及进入厕所间的入口处。

一层或多层住宅(如住宅和出租房屋)其基本设置要求与平房(带走廊的平房和一层公寓)一样。

但5人以上应设2个座便器。

除了独居的处所,其他情况应将座便器置于独立的隔间。

如果有2个座便器,应有一个设置在浴室。

对于提供整套设施的场所,应为客人及员工提供卫生间。

二、老人院和庇护所1至2人的设施齐全的单间,或2位行动不便老人的集体公寓应设置座便器1个(可在浴室放置附属的座便器)、浴缸/淋浴1个(寓所的浴室)、面盆1个、水槽1个。

行动不便老人的集体公寓设座便器1个、浴缸/淋浴1个、面盆1个、水槽每4间不少于1个。

洗浴可以是座式浴缸或水平入口的淋浴房。

座式浴缸适用于地面面积受限制的地方。

如果浴缸边过高影响使用则可考虑使用可移动或铰接的浴缸边。

这非常适合老年人和残疾人。

在公共设施中,设施齐全的单间和集体公寓的公共休息室卫生间应设座便器1个(最低要求应满足客人的需求)、面盆1个;设施齐全的单间和集体公寓餐具室和厨房设水槽1个(临近公共休息室设置);集体公寓的洗衣房设水槽、洗衣机、滚筒式干燥机各1个;每一个清洁工房设清洁用水槽1个。

在老人院和庇护所里,许多住户都有可能行动不便,因此房屋、走道和入口应做到无障碍设计。

三、老年人居住房屋和养老房屋住户应每4人设座便器1个(需有相邻的面盆)。

每10人设浴缸1个,浴缸应有平底及下排水口,浴缸的选用应遵守相关的英国标准。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2004年修正)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2004年修正)

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2004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6.24•【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施行日期】1987.1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1987年10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87年11月2日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发布1995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修正并重新发布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6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32件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以下简称环卫设施)是指供市民使用的环卫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工作所需要的环卫工程设施、基地、工作场所等。

第三条本市环卫设施规划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编制,经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

设置环卫设施的用地,应列入城市规划土地的用地指标。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市区、县属镇以及非建制镇的工业区。

第五条本规定由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组织实施,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土地、港务等管理部门配合实施。

第二章环卫公共设施的设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卫公共设施系指:(一)公共厕所、小便池;(二)化粪池、倒粪站;(三)垃圾管道;(四)垃圾容器、垃圾容器间;(五)废物箱、痰盂。

第七条在本市进行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时,应相应配建环卫公共设施,并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环境卫生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制订相关的设施设计规范和定型图纸,供建设单位使用。

公厕建设标准

公厕建设标准

公共厕所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municipal public toiletsDB11/T190-2003前言为使北京市的公共厕所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北京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北京市的特点制定了《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标准》,以使北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和建设与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接轨,提高城市建设的水平。

北京市公共厕所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本标准是在CJJ 17—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基础上,采用英国BS 6465《卫生设施》标准的《第一部分卫生洁具的供应、选择和安装规范》和《第二部分卫生洁具需用空间的要求》中有关公共厕所的内容,结合北京市的特点编制完成。

本标准与CJJ 17—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

——增加了规划原则和附建式公共厕所规划的具体要求。

——设计原则由“卫生、适用、经济”,改为“文明、卫生、方便、适用、节水、防臭”。

——增加了独立式公共厕所、附建式公共厕所和活动式公共厕所设计建设的要求。

——增加了无障碍公共厕所设计的要求。

——增加了卫生洁具需用空间的要求。

——增加了卫生设施的安装要求。

——在具体指标上,本标准在CJJ 17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有所提高。

——对男、女厕位设置比例作了调整。

下面列出本标准与英国标准BS 6465相对应的部分:——本标准中公共厕所规划的表1至表6对应于BS 6465 Part 1的表4,表5,表7,表8,表9和表10。

一致程度为等同。

——本标准中卫生洁具的需用空间对应于BS 6465 Part 2中有关公共厕所的内容。

一致程度为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提出,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建筑要求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建筑要求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建筑要求一、厕所和卫生间建筑要求:1.建筑位置:厕所和卫生间应布置在建筑物内部,通常设于每个楼层或每个使用单元的安静、便捷位置。

2.面积:每个厕所和卫生间的面积应根据使用人数和活动要求合理安排,一般不得小于1.2平方米。

3.厕位数量:根据人员使用的需求和人流量,合理设置足够数量的厕位,以保证人们的正常用厕需求。

4.适用人群:建筑物中的厕所和卫生间应根据人群的需求进行特殊设计,包括残疾人厕所、儿童厕所等。

5.环境设施:为了保持厕所和卫生间的干净、整洁和卫生,应提供洗手池、卫生纸、手纸、垃圾桶、马桶等必要设施和用品。

6.通风和照明:厕所和卫生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确保空气清新,并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

二、盥洗室和浴室建筑要求:1.建筑位置:盥洗室和浴室应设于每个楼层或每个使用单元,便捷的位置,以方便人们的使用。

2.区域划分:盥洗室和浴室应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包括淋浴区、洗手区、换衣区等,以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

3.设备设施:盥洗室和浴室中应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包括淋浴设施、洗脸盆、镜子、储物柜等,以方便人们进行洗漱和换衣。

4.管道和防水:盥洗室和浴室的管道和排水系统应经过合理的设计和布局,确保水和污水的畅通,并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漏水和渗漏。

5.通风和照明:盥洗室和浴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以确保空气清新,并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

三、母婴室建筑要求:1.建筑位置:母婴室应设置在容易到达的地方,例如商场、机场等公共场所,以方便婴儿的喂养和换尿布。

2.设备设施:母婴室应提供婴儿换尿布的台子、婴儿洗手池、婴儿座椅、哺乳椅等必要设备设施,以方便父母照顾婴儿。

3.隔音和通风:为了保护婴儿的安静和健康,母婴室应具备良好的隔音和通风效果,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的影响。

4.清洁和卫生:母婴室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整洁和卫生,以提供健康的使用环境。

5.安全措施:母婴室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发生,例如防滑地板、护栏等。

卫生间设置规范

卫生间设置规范

卫生间设计标准厕所数量(舞厅,功能厅,会议厅),以1.2人/平方米来计算。

男女比例是60:40;康乐设施,男女比例40:60.餐饮,以酒吧为例:250个餐饮座位以下,男士3个小便器,2个座便,3个洗手盆。

女士2个座便,2个洗手盆。

350个餐饮座位,男士3个小便器,2个座便,3个洗手盆,女士3个座便,3个洗手盆,一个男女通用的残障人士专用的通常男厕所的小便器和抽水马桶比例是3/2,洗手盆和设施的比例是2/3,一、总则1、公共厕所的设计应以人为本,符合文明、卫生、适用、方便、节水、臭的原则。

2、公共厕所外观和色彩的设计应与环境协调,并应注意美观。

3、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和洁具的使用空间,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4、公共厕所应适当增加女厕的建筑面积和厕位数量。

厕所男蹲(坐、站)位与女(坐)位的比例宜为1:1~2:3。

独立式公共厕所宜为1:1,商业区域内公共厕所宜为2:3。

二、公共卫生间设计要求(一)、给排水要求:1.给水:蹲便器给水管内径25mm;地面2.排水:盥洗室、大小便间地面设地漏或排水沟槽。

设地漏的,各区域各设一个,设排水沟槽的,槽栅宜采用不锈钢等防腐耐用材料。

2.排水管径100mm以上,带水封;3.采用暗藏式水箱(二)、内部尺寸要求:1.小便位:间距900mm以上;2.大便位:不低于1400mm*1000mm,且洁具前端距隔断不小于450mm;3.隔板:防酸、碱、刻、画、烫的环保耐用材料,大便位隔板尺寸高度不低于1800mm,小便位:4.(1)洁具采用挂式,隔板尺寸不低于800mm*450mm,小便斗下口上沿为450-500mm;(2)洁具采用落地式,隔板尺寸不低于1200mm*450mm;4.门:(1)入户门需加装闭门器,保证门自动关闭;(2)隔断门宜用防酸、碱、刻、画、烫的环保耐用材料,尺寸不低于1800mm*600mm;门锁美观实用,可显示有、无人如厕并可由管理人员从外开启;门合页宜选用升降合页以保证门自动关闭;5.冲水方式:采用手动式(安装高度900-1000mm)或红外感应自动冲水;(三)、辅助设施要求:每个厕位设置一个固定式手纸架,手纸架应美观耐用、方便使用;废弃手纸放置:每个厕位设置一个套袋手纸筐;挂衣钩:每个厕位设置一个优质美观的挂衣钩,安装高度宜在1680mm;(四)、无障碍通道卫生间出入口有轮椅进出坡道,按照轮椅宽800mm,长1200mm设计进出通道度、坡度和转弯半径。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

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建筑装饰工程中的卫生设施规范要求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内的卫生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并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这些规范要求适用于室内私人住宅、商业建筑、公共场所等各种类型的建筑物。

本文将介绍建筑装饰工程中卫生设施的规范要求,并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建筑卫生设施的类别和标准建筑卫生设施主要包括厕所、洗手间、浴室、厨房等。

其中,厕所是建筑物内最基本的卫生设施之一,其规范要求包括:足够的数量,以满足人员流量;合理的布局,以方便使用和清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干净、通风和无异味的环境等。

洗手间的规范要求则包括:足够的洗手台数量和配备热水设备;清洁、排水和防滑的地面;适宜的照明和通风等。

浴室和厨房的规范要求与洗手间相似,包括:足够的数量和合理的布局;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清洁、排水和防滑的地面;适宜的照明和通风等。

此外,建筑卫生设施还应考虑到残疾人士的特殊需求,提供无障碍设施和便利设施,以确保他们的使用权和便利性。

二、卫生设施规范要求的重要性卫生设施规范要求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建筑物内的卫生设施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一个干净、整洁、通风良好的卫生环境可以提高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并减少疾病传播的风险。

其次,卫生设施规范要求也是维护公共卫生的一种手段。

合理的卫生设施布局和使用规范可以减少污染物的传播和滋生,保护公众健康。

此外,卫生设施规范要求还是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例如,清洁的地面和防滑设计可以减少滑倒和摔伤的意外事故。

三、实施卫生设施规范要求的方法实施卫生设施规范要求需要建筑设计师、工程师和业主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初期应考虑到卫生设施的数量和布局,合理安排卫生设施的空间位置和使用者的流动线路。

其次,工程师应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卫生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便捷维修。

同时,业主也应承担起维护卫生设施的责任,定期保养和清洁设施,以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功能。

(完整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完整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1 总则1.0.1 为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中贯彻执行国家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和技术政策,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编制质量,满足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的需要,落实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用地,保持与城市发展协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

市(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及乡村、独立工矿区、风景名胜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应规划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的期限和范围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一致,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

1.0.4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置必须从整体上满足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功能,贯彻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处置。

1.0.5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宜做到区域共享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6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预测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和成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方式,给出公共厕所布局原则及数量,并给出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规划设置原则、类型、标准、数量、布局和用地范围。

分区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适度深化,重点应确定主要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专业(专项)规划中,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尚应给出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设置原则、类型、等级、数量和用地面积等指标,提出工艺、技术、建设等要求。

对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要求,可根据其特点分别按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或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要求执行。

1.0.7 在详细规划中应确定各类环境卫生设施的种类、等级、数量、用地和建筑面积、定点位置等内容,满足环境卫生车辆通道要求。

1.0.8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城市用地布局,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和城市景观等要求。

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模版

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模版

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提高工地环境的卫生状况,确保建筑工人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凡涉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二、责任与义务1.建筑工地负责人: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落实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和培训。

2.建筑工人:积极配合卫生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保持工地的整洁和卫生。

3.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三、卫生设施1.工地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

2.设置垃圾分类桶,并定期进行垃圾清理和处理。

3.工地内应设置厕所,并做好清洁和消毒工作。

4.卫生设施的维护保养由专人负责,确保其正常运作。

四、垃圾处理1.严禁在工地内乱丢垃圾,所有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中。

2.定期清理工地内的垃圾,保持工地的整洁。

3.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4.对有害垃圾应采取特殊处理措施,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五、职业卫生1.所有进入工地的工人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口罩等。

2.工地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防控。

3.对于有特殊职业危害因素的工种,应加强监测和管理,提供相关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4.工人应接受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六、建筑工地卫生管理1.工地内应保持地面的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

2.建筑材料的存放应规范有序,不得乱堆乱放。

3.建筑工地应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和清理,确保工地的整洁和卫生。

4.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七、卫生培训与教育1.建筑工人应定期接受安全与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职业卫生素养。

2.定期开展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工人的卫生管理能力。

3.工地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人的卫生教育和宣传工作,引导工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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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卫生设施配置数量要求一、住宅平房(如带走廊的平房和一层公寓)至少设置座便器1个,浴缸/淋浴1个,面盆1个,水槽一个。

6人以上应设2个座便器。

除了独居的处所,其他情况应将座便器置于独立的隔间内。

如果有2个座便器应有一个设置在浴室内;在英国、威尔士及北爱尔兰,必须在有座便器的屋内或有座便器的房间的临近地方设置足够数量的面盆。

不论是否临近浴室,最好在有座便器的屋内设置专门用于洗手的面盆。

在苏格兰,要为所有的座便器配置面盆,包括厕所间(WCcompartment)内以及进入厕所间的入口处。

一层或多层住宅(如住宅和出租房屋)其基本设置要求与平房(带走廊的平房和一层公寓)一样。

但5人以上应设2个座便器。

除了独居的处所,其他情况应将座便器置于独立的隔间内。

如果有2个座便器,应有一个设置在浴室内。

对于提供整套设施的场所,应为客人及员工提供卫生间。

二、老人院和庇护所1至2人的设施齐全的单间,或2位行动不便老人的集体公寓应设置座便器1个(可在浴室放置附属的座便器)、浴缸/淋浴1个(寓所内的浴室)、面盆1个、水槽1个。

行动不便老人的集体公寓设座便器1个、浴缸/淋浴1个、面盆1个、水槽每4间不少于1个。

洗浴可以是座式浴缸或水平入口的淋浴房。

座式浴缸适用于地面面积受限制的地方。

如果浴缸边过高影响使用则可考虑使用可移动或铰接的浴缸边。

这非常适合老年人和残疾人。

在公共设施中,设施齐全的单间和集体公寓的公共休息室卫生间应设座便器1个(最低要求应满足客人的需求)、面盆1个;设施齐全的单间和集体公寓餐具室和厨房设水槽1个(临近公共休息室设置);集体公寓的洗衣房设水槽、洗衣机、滚筒式干燥机各1个;每一个清洁工房设清洁用水槽1个。

在老人院和庇护所里,许多住户都有可能行动不便,因此房屋、走道和入口应做到无障碍设计。

三、老年人居住房屋和养老房屋住户应每4人设座便器1个(需有相邻的面盆)。

每10人设浴缸1个,浴缸应有平底及下排水口,浴缸的选用应遵守相关的英国标准。

每一间卧寝两用房设面盆1个;员工用座便器至少2个(用于非住宿员工),面盆1个(在厕位隔间内);客人用座便器1个,面盆1个(在厕位隔间内);厨房应提供适当水槽;在每个清洁工房内设置1个清洁用水槽。

在服务区内适当提供清洁/处置床用便桶,在每个诊所、美发室、脚病医疗室、非住宿员工盥洗室及厨房区域设置1个面盆。

提供整套设施的场所,应为客人及员工提供卫生间。

用手操作的淋浴(非固定于头顶的)座式浴缸和淋浴房对坐轮椅及扶手椅的住户,更易于适用。

在不同国家地区数量规定不同。

提供员工住宿的地方,厕所的设施应参照住宅的厕所设施要求执行。

四、办公室、商场、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的卫生设施(一)适合任何种类职工使用的卫生设施:1~5人设大便器1个,洗手盆1个。

6~25人设大便器2个,洗手盆2个。

26~50人设大便器3个,洗手盆3个。

51~75人设大便器4个,洗手盆4个。

76~100人设大便器5个,洗手盆5个。

100人以上应增建卫生间数量或按每25人增设1个大便器的比例增加设施。

(二)仅为男职工设置的卫生设施:1~15人设大便器1个,小便器1个。

16~30人设大便器2个,小便器1个。

31~45人设大便器2个,小便器2个。

46~60人设大便器3个,小便器2个。

61~75人设大、小便器各3个。

76~90人设大便器4个,小便器3个。

91~100人设大、小便器各4个。

100人以上应增建卫生间的数量或按每50人的比例增加设施。

洗手盆的设置:50人以下每10人配1个,50人以上每增加20人增配一个。

在所有建造卫生间的非住宅建筑中都应建残疾人厕所,相关设施的设计应参照BS5810。

男女性别的厕所必须各设1个。

若职工用的卫生间对外开放应按服务人数增加设施配制。

五、商场和购物街等为顾客服务的卫生设施商场购物面积(净购物面积)1000~2000平方米设大便器男用1个、女用2个,小便器男用1个,洗手盆男用1个、女用1个。

残疾人专用卫生间1个。

2001~4000平方米,设大便器男用1个、女用4个,小便器男用2个,洗手盆男用2个、女用4个,残疾人专用卫生间1个。

4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购物场所面积成比例增加。

该数字假设男女顾客各为50%,接纳性别比例不同时应进行调整。

商业街应按各商店的面积合并计算后,按上数要求比例配置。

详细的设置要求在前一部分卫生设施介绍中已有表述。

商场和购物街残疾人卫生间的设置应符合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的设置要求。

商店带饭馆的卫生设施配置应按酒店、咖啡店、小吃店和快餐店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要求进行补充。

六、学校(一)专科学校:大小便器的推荐数量为学生人数的十分之一,取下一个整数。

女孩全部用大便器。

男孩小便器数量不超过便器总数的三分之二。

洗手盆,每个洗手间至少配1个,每3个便器至少配2个。

淋浴,规定不需要设置,建议为体育课学生配制足够数量。

桶、清洗池、污水桶,每层至少1个。

(二)小学校:大小便器,5岁以下的按高峰聚集人数的十分之一配制,其他按二十分之一配制,总数不少于4个,取整数。

女孩全部用大便器,男孩小便器数量不超过便器总数的三分之二。

洗手盆,每个洗手间配1个,每3个便器至少配2个。

淋浴,规定不需要,建立为体育课学生配置足够数量。

桶、清洗池、污水桶,每层至少1个。

应为从事学生体育教育的职工提供更衣和淋浴设施。

(三)中学校:大小便器配制数量为学生人数的二十分之一,总数不少于4个,取整数。

女孩全部用大便器。

洗手盆,每个洗手间配1个,每3个便器至少配2个。

淋浴同小学校。

桶、清洗池、污水桶,每层至少1个。

(四)托儿所和寄宿学校1.托儿所:WC应是每10个学生配1个,洗手盆每1个WC配1个,水池40个学生配1个。

2.寄宿学校:WC应是每5个寄宿生配1个,洗手盆60人以下每3人配1个,60~100人之间每4人增配1个,100人以上每5人增配1个。

浴盆每10个寄宿生1个,淋浴可代替浴盆,不多于浴盆数的四分之三。

为走读生配置的卫生设施场所如能进入并适合于寄宿生需要的,WC、洗手盆、浴盆(淋浴)经批准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相应减少。

在所有学校的中央应提供急救设施,包括WC附近设洗手盆。

学校卫生设施的设置应与教育法规相协调,残疾学生卫生间设施的配置应符合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的要求。

七、公共娱乐建筑的卫生设施影院、剧院、音乐厅和相似活动的附建场所250人以下设大便器(男)1个,每增加1~500人增加1个。

对女厕所而言大便器不超过40人的设1个,41~70人设3个,71~100人设4个,每增1~40人增设1个。

小便器(男)100人以下设2个,每增80人(或部分)增设1个。

洗手盆(男)每1个大便器配1个,每1~5个小便器加设1个;(女)每1个大便器配1个,每增2个大便器加设1个。

保洁池不少于1个,用于保洁。

上述设置按男女各为50%计算,若男女比例有变化应进行调整。

在多路传输的影院和类似场所,设施使用时间应等同与开放时间,设施的配置应按所能容纳总人数的75%考虑,并考虑相同比例的男女顾客。

(影院按100%占用率考虑)带有公共娱乐、酒吧的建筑的卫生间设备配置应符合公共建筑和有经营许可证酒吧的卫生间设备配置要求。

应考虑卫生用品处理设备的配置需要。

职工卫生间卫生设施的配置应参照办公、商场、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卫生设施的要求。

残疾人卫生间设施的配置应符合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的要求。

八、饭店(宾馆)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附有整套卫生设施的饭店,整套卫生设施(澡盆、淋浴、坐便器和洗手盆)每套客房1套。

公用卫生间,男女各1套,设置在底层大厅附近。

职工洗澡间,每9个职员配1个。

清洁池,每30个客房配1个,每层至少1个。

不带卫生套间的饭店和客房,大便器每9人1个。

公用卫生间,男女各一套,设置在底层大厅附近。

洗澡间,每9个客人1个,含浴盆、淋浴、洗手盆和大便器。

清洁池,每层1个。

应考虑卫生用品处理设备的配置需要。

带有公共娱乐、饭馆和酒吧等建筑的卫生间设备配置应符合公共娱乐建筑、饭馆、咖啡店和有经营许可证的酒吧、小吃店和快餐店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要求,残疾人卫生间应符合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的要求。

职工卫生间的设置应参照办公、商场、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的卫生设施的要求。

九、饭馆、咖啡店、小吃店和快餐店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大便器:男顾客400人以下,每100人配1个;超过400人每增加250人增设1个。

女顾客200人以下,每50人配1个,超过200人每增加250人增设1个。

小便器:男顾客每50人配1个。

洗手盆:男顾客每个大便器配1个,每5个小便器增配1个;女顾客每个大便器配1个。

清洗池至少配1个。

在一般情况下,男女按各50%比例考虑。

十、公共建筑和有经营许可证的酒吧WC(男)1~150人设1个,每增加1~150人增1个;(女)1~12人设1个,13~30人增1个,每再增加1~25人增1个。

小便器(男)75人以下设2个,每增加1~75人增设1个。

洗手盆(男)每个大便器配1个,每增加1~5个小便器增设1个;(女)每2个WC配1个。

桶和水池至少各1个。

空间按有效饮酒面积每3平方米4人的比率进行计算。

对公共建筑中75%男士和25%女士是假设的,在其他情况下按男女各50%考虑。

附设饭馆的公共建筑其卫生设施应按本要求配置。

公共建筑附设音乐、歌舞、娱乐场所的部分也按本要求计算。

十一、游泳池洗浴者:大便器(男)100人以下设2个,每增加1~100人增设1个;(女)1~50人每5人1个,每增另1~10人增设1个。

小便器(男)每20人1个。

洗手盆(男)每个大便器配1个,每增加1~5人增设1个;(女)每个大便器配1个,每增加1~2个大便器增设1个。

淋浴(男)每10人1个,(女)每10人1个。

以上均按男女50%比例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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