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制度93032
2023年企业离任审计制度范本
2023年企业离任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离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障企业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离任审计是指职工在企业离任之前对其工作以及相关事项进行全面审查的程序,是企业保护自身安全和利益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企业离任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结果的落实等环节。
第四条企业离任审计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严格保护审计主体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审计计划的制定第五条企业离任审计计划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编制,应当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时限等内容。
第六条审计目标应当明确,既要符合企业实际需要,又要体现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审计范围应当涵盖离任职工的工作内容以及与其相关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范围。
第八条审计方法应当科学有效,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审计技术手段,包括文件审计、询问审计、核查审计等。
第九条审计时限应当合理安排,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第三章审计调查第十条审计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审计调查应当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准确。
第十二条审计调查应当注重与离任职工的沟通,听取其对审计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审计调查应当重点关注离任职工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四条审计调查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或者存在关键性证据,应当立即停止审计工作,报告上级部门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调查。
第四章审计报告的编制第十五条审计报告是企业离任审计工作的总结和归纳,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目标的达成情况、审计范围的确定、审计过程的描述、审计结论的阐述等内容。
第十七条审计报告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及时编制,交由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送上级部门。
第五章审计结果的落实第十九条审计结果应当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范本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范本离任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工作的进行,加强离任审计制度建设,保障离任审计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离任审计工作。
第三条离任审计是指针对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在离任前的工作进行的审计活动。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
第五条离任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审计对象的工作情况、经济责任追究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
第六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与其他审计工作相衔接,形成完整的审计体系。
第七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进行。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程序第八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审计对象:根据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离任审计的对象。
(二)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离任审计的计划,并报相关领导批准。
(三)收集资料:收集与离任审计相关的各类资料,包括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等。
(四)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审计计划,开展离任审计工作,包括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抽样检查等。
(五)整理审计材料:在离任审计工作结束后,整理审计过程中收集的各类材料和数据。
(六)编写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材料,编写离任审计报告,明确问题和建议,并送相关部门存档。
第三章离任审计的要求第九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依法独立开展,不受任何干扰。
第十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坚持事实和规律性的原则。
第十一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保护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权益,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审计对象的机密信息。
第十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及时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章离任审计的监督第十四条对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离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对离任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包括:审查离任审计工作计划、审查离任审计报告等。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企业离任审计制度是指为确保企业离任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资产的安全,规范离任程序,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制定的一套离任员工审计措施和程序。
下面我们从准备工作、程序安排、操作程序、审计结果和建议等方面进行详细构建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以保障企业离任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资产的安全。
一、准备工作1.明确审计目的和范围:明确离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和离任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审计的范围是离任员工的办公设备、文件、电子数据以及对应的权限和账号等。
2.制定离任审计政策:制定离任审计的政策,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和审计程序,确保离任审计的顺利进行。
3.成立离任审计小组:解散以离任员工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负责执行离任审计程序。
二、程序安排1.申请离任审计:离任员工在正式离职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离任审计的原因和要求。
2.审查申请:离任审计小组对离任审计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审核离任员工的离职手续是否已完成。
3.制定审计计划:离任审计小组根据离任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制定离任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4.通知离任员工:离任员工在接到离任审计小组通知后,配合并提供所需的文件、设备和账号权限等。
三、操作程序1.勘察现场:离任审计小组成员对离任员工的办公场所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员工使用的设备和存储的文件等情况。
2.审核设备和文件:离任审计小组成员对被离任员工使用的设备和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文件的完整性。
3.查看数据权限:离任审计小组成员查看离任员工相关的账号和权限,确保离任员工的权限已被取消或转移。
4.检查数据备份:离任审计小组成员检查离任员工的工作数据备份情况,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5.整理审计材料:离任审计小组成员整理审计过程中的材料,并编写审计报告。
四、审计结果和建议1.总结审计结果:离任审计小组根据审计的情况,总结出离任员工的办公设备、文件、电子数据以及对应的权限和账号等情况。
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干部离任审计管理,规范审计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对干部离任前的审计工作。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合法、有效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单位应当设立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离任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内容第五条离任审计范围包括:(一)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的经济责任;(二)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三)干部在任职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
第六条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干部的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二)干部的管理行为是否合规、合法;(三)干部是否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审计程序与方法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一)审计计划制定: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离任审计计划;(二)审计通知:通知被审计干部提交相关资料;(三)审计实施:对被审计干部进行审计;(四)审计报告:编写审计报告;(五)审计决定:根据审计结果,作出审计决定;(六)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八条离任审计方法主要包括:(一)查阅资料:查阅被审计干部的文件、资料、账册等;(二)调查询问:向被审计干部、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三)数据分析:对被审计干部的经济活动数据进行分析;(四)现场查看:对被审计干部的工作现场进行查看。
第四章审计结果与处理第九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第十条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审计概况;(二)审计发现的问题;(三)审计结论;(四)审计建议。
第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将审计报告提交单位领导,单位领导根据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追究责任。
第五章审计回避与保密第十三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干部有利益冲突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的,应当回避。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
离任审计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制度,提高离任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离任审计效果,保障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在员工离任之前对其所担任的职务及权限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在离岗之后不会对公司的资金或财产造成损害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四条离任审计工作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离任审计,并向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供审计报告。
第五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离任审计的程序、岗位责任、审计标准、报告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下文。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程序第六条离任审计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员工的离职申请、离职通知或解聘通知进行安排。
第七条离任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前期准备:审计部门应当根据离任员工的职务和权限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范围及重点,准备相关审计工具和资料。
(二)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应当对离任员工的工作记录、权限使用情况、资金流向等进行调查,确保审计的全面和客观。
(三)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应当根据调查结果撰写审计报告,对离任员工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八条离任员工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九条公司领导层应当对离任审计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定期审核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果进行确认和落实。
第十条审计部门负责具体的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的规范和把关审计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章审计标准第十二条离任审计应当按照公司内部审计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三条审计标准应当包括审计程序、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时限等内容,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和有效。
第五章报告要求第十四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离职日期等信息。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是指对企业或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或职务发生变动时进行审计和评估的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监督和评估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以确保其职责和权力的正确行使,以及在离职时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离任审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计程序: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方式,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和道德标准进行审计。
2. 审计对象:确定需要审计的离任管理人员,通常是企业或组织的高级管理层,如CEO、CFO等。
3. 审计内容:审计人员会对离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财务报表、经营决策、内部控制、合规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4. 审计目标:审计的目标是评估离任管理人员在职期间的工作表现,包括其业绩、管理能力、道德品质等。
5. 审计发现和报告:审计人员会根据审计程序和内容进行审计,并将审计发现和评估结果整理成报告,向相关股东、监管机构等进行披露。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或组织的治理能力和透明度,促进高级管理人员的负责任行为,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同时,离任审计制度也有助于引入新的管理人员,为他们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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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审计制度模板
离任审计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离任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经营行为、公司资产变动等情况进行的一种专门审计。
第三条离任审计应坚持客观、公正、严谨、保密的原则,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设立离任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离任人员进行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第五条离任审计的对象包括:(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其他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三)公司认为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离任审计的范围包括:(一)审计对象的任职期间;(二)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三)审计对象的经营行为;(四)公司资产变动等情况。
三、审计程序第七条离任审计的程序如下:(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决定是否对离任人员进行审计;(二)公司董事会确定离任审计的对象和范围;(三)公司董事会选聘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四)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五)审计机构向离任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六)离任审计委员会对审计结果进行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对象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审计机构在进行审计时,应按照审计计划进行,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九条审计机构应保守审计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审计信息。
四、审计结果处理第十条审计机构应向离任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离任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建议。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离任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结果和处理建议,对审计对象进行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应向全体股东公告。
第十二条对审计对象的处理结果,公司应视具体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五
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对公职人员离职前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公职人员的工作合规、透明、公正,防止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下面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
一、离任审计的对象范围:离任审计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公职人员,包括政府官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无论其级别或职位。
二、离任审计的程序:离任审计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确定审计对象、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编制审计报告等步骤。
审计程序应确保客观、公正、透明。
三、离任审计的内容:离任审计应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经济责任、行政管理、人事任免、资产管理等方面。
审计内容应覆盖公职人员离任前的全部工作。
四、离任审计的责任主体:离任审计制度的责任主体包括审计机关、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等。
各级审计机关应负责对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离任前的工作进行审计。
五、离任审计的结果和处理:离任审计应形成审计报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公之于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是离任审计制度的五个重要方面,通过建立和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加强权力监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三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一、前言企业离任审计制度是指在企业员工因离职、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企业时,进行审计的制度。
离任审计是企业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保证企业的运营稳定,预防和发现未知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离任审计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规范企业员工的离任程序,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离任审计的目的和意义离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各项业务和资产安全,防范和减少员工在离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
具体来说,离任审计的意义包括:1. 发现遗漏和潜在风险:离任审计可以检查员工在离职前是否存在涉及企业利益的重要事项,如未处理的问题、未完成的任务等,进一步发现遗漏和潜在风险。
2. 归档和整理信息:离任审计可以对员工的工作文件、电子邮件、办公设备等进行归档和整理,确保企业的核心资料和知识不会因员工离职而丢失或泄露。
3. 确保资源的顺利交接:离任审计可以评估员工在工作期间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为新员工或接替者提供相关的工作信息和知识,确保工作的顺利交接。
4. 防止内部欺诈和不当行为:离任审计可以发现员工在离职前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如贪污、内部欺诈等,通过及时调查和处理,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
三、离任审计的程序和要求1. 离任通知和交接要求:企业应制定明确的离职通知和交接要求,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企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交接。
通常包括书面通知、交接会议和相关文件的整理等。
2. 资产清点和归档:企业应要求员工在离职前对其使用的办公设备、工具以及相关资料进行清点和归档。
离任审计部门应对员工的离开做好记录,并确保相关资料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3. 风险评估和审计调查:离任审计部门应对员工在离职前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进行风险评估和审计调查,检查其工作的合规性和过程的完整性,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4. 员工离职报告:离任审计部门应编写员工离职报告,对涉及的问题和风险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催促干部正确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关联法规: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由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状况进行的审计,并确认其应承当的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含监管办事处、营业管理部)、重要业务部门、行属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重要业务部门是指资金、财务、金融监管等部门。
第四条离任审计是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时的必经程序,实行先审计后离任,特别状况可先离任后审计。
第五条审计人员要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隐秘。
第二章审计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正、副行长的离任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依据其工作职责,确认其责任:(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状况;(二)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调查讨论、深入论证、集体商量的状况,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三)对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状况,对越权批设金融机构、金融监管不力、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不当等问题应负的责任;(四)信贷资金管理、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状况,对本单位违规挪用信贷资金、违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等问题应负的责任;(五)加强内部管理与掌握的状况,对本单位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经济案件应负的责任;(六)重大问题反映报告状况,对本单位业务报表数据、文件报告及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七)执行干部管理制度和政策状况,对于任人唯亲、用人失察、失控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八)其他需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重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离任审计,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责,审计其履行职责和工作效率的状况;对其所在部门出现的工作责任事故或重大失误,确认其应负的责任。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3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时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确保经济责任的清晰界定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指在离任时对离职人员承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适用于所有离职人员,包括因自愿离职、解雇、合同到期等原因离职人员。
第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对离任人员的日常财务交易、经济责任承担情况的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者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秘密性和安全。
第二章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流程第八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包括:申请审计、审计准备、审计执行、审计报告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离任人员应在离职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申请,申请应包括离职人员个人信息和离任经济责任的情况说明。
第十条所在单位收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申请后,应尽快组织审计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审计人员,制定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审计执行阶段,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和调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等。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离任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经济责任承担情况,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采购合同、资产处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阶段,所在单位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需要对离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三章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将作为离职人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对于经济责任承担不清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离任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离任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拖延、阻碍审计工作的,应负相应责任,并可能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处罚。
离任审计制度[修改版]
离任审计制度[修改版]离任审计制度[修改版]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爱“离任审计制度方法”。
内部离任审计制度为了加强对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适应公司多元化发展需要,严格财经纪律,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勤政廉政,履行职责,依据国家审计署《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经济责任,制止和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财经纪律、营私舞弊、挥霍挥霍等不良行为。
建立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岗位经济责任制度、岗位绩效考核制度等内掌控度,实行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使管理人员的行为和业绩得到公正评价;因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点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并不得连续担负领导或管理职务,为公司人才合理流动和经济责任考核供应参考。
依照离任审计的范围、内容、原则、程序、方法,结合公司特点,订立本制度。
一、离任审计的目的:对离任人员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在所属企业(岗位)财务收支、经济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检查、审核,并明确责任做出结论。
二、离任审计的对象重要为:拟担负、革职、岗位调整、辞退的各级领导、管人、管物、管钱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及其他需要内部审计的管理人员。
三、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性内控文件的情况,任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对被审计对象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未完成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应负的经济责任;(二)财务制度及其他经济制度执行情况;对所属企业及被审计对象个人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相应的责任;(三)资产管理情况,对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债权债务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存货管理、不良资产占用应负相应的责任;(四)管理近况及分管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情况;(五)重点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不正当履行职责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相应的责任;(六)重点经济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所属企业财务、生产、销售等统计数据、基建项目及有关重点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耽搁应负相应的责任;(七)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四、离任审计一般应在审计对象离开原工作岗位前两周内进行。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
是指企业在员工离职或离任时,进行审计和监督的一种制度。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财产和利益,防止员工在离职或离任过程中进行不当行为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通过审计和监督的方式,可以确保员工在离职或离任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离职手续,并将企业的财产交还给企业。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包括以下要点:
1. 离职申请:员工在离职前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方可离职。
2. 离职手续:员工在离职时需要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各项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交还企业财产等。
3. 信息安全审计:在员工离职前,进行对其在企业期间的信息安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员工没有将企业的机密信息泄露或带走。
4. 资产清查:对员工在企业期间使用的各种资产进行清查,并确保员工交还企业所有的财产。
5. 经济责任审计:对员工在企业期间负有经济责任的事项进行审计,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履行责任。
6. 行为合规审计:对员工在企业期间的行为进行审计,确保员工没有违反企业的纪律和规定。
通过建立和执行企业离任审计制度,可以有效地监督员工离职或离任的过程,确保员工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离职手续和交接工作,并保护企业的利益和资产安全。
离任审计制度范本
离任审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稳定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审计是指企业负责人离职前对其负责的财务事项进行审查和确认的程序。
第三条离任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护企业的利益和财务安全。
第二章离任审计程序第四条离任审计由企业内部稽核部门或者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第五条离任审计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审计准备阶段:确定审计对象,收集相关财务资料,制定审计计划。
(二)实施审计阶段:按照审计计划,对财务记录、报表进行审查,追踪核实有关交易,和业务,发现问题并做出记录。
(三)出具审计报告阶段:根据审计结果撰写离任审计报告,报告中包括审计的发现问题和建议。
(四)报告发布阶段:审计报告经审计机构或者委托方审核无误后,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发布。
第三章离任审计责任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对其任职期间的财务事项负有审计责任,其应当配合离任审计工作。
第七条离任审计工作由内部稽核部门或者专业机构负责,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审计标准,对企业负责人的财务行为进行审查并生成审计报告。
第四章离任审计报告第八条离任审计报告是对企业负责人在职期间的财务事项进行审查的结果,并提出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九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审计对象、审计过程、审计结果等内容。
第十条离任审计报告应当在审核无误后及时发布,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离任审计报告的内容如有敏感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企业内部稽核部门或者专业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三篇)
企业离任审计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离任审计及____报告内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____报告内容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____,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____期间不得到其他同类型机构任职。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离任的,应当按相关要求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对其进行离任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其它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由公司监督____部门或控股方监督____部门实施审计由公司存档备查,需要保送相关监管机构的,自离任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四条董事长、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____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第五条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____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2024年企业离任审计制度(二篇)
2024年企业离任审计制度1、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提高公司领导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保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正常延续,防范经营与舞弊风险,根据公司人事管理及《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2、离任审计职责2.1审计职责界定1/8备案。
2.2审计工作职权3、离任审计内容3.1离任审计工作内容(1)经营业绩与预算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评价;(2)任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3)任职期间执行的内部控制业务是否存在重大缺陷;(4)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5)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及重大合同的执行情况;2/8(6)各项资产的管理情况;(7)对外投资、担保、借款等风险业务执行情况;(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和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9)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年度经营计划,重要的合同、协议、领导人员办公____及年度工作总结。
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包括对任职履历的叙述、任职期内重点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建议);(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资料;(4)其它需移交的内容;(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
3.2对公司及子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总经理以外)离任审计内容包括:3/8需移交的内容包括:(1)述职报告;(2)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重大未决事项的完成情况、重大风险业务的提示;(3)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执行情况。
(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5)其它按公司人事管理要求需移交的内容。
3.3对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离任审计内容参照3.2内容,并重点____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未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审计程序4.1审计立项4/8导、部/子公司总经理审批;4.2审计通知4.3审计实施审计组根据审计计划要求,采用现场审计与报送审计等方式,通过审阅、测试、分析、复算、盘点等审计方法,根据离任审计测试程序实施审计。
离任审计制度
离任审计制度
指的是在员工离职时,进行对其工作及相关账目的审计活动。
其目的是确保员工在离职之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对其在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和核实。
离任审计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审计:对离职员工的工作任务进行审查,确认其工作是否按时完成,并评估其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2. 财务状况审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包括对账目的核实和财务记录的整理,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资产管理审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负责管理的资产进行审查,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等的清点和核对,以防止遗失或不当处理。
4. 信息安全审计:对离职员工在职期间接触和使用的敏感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其没有泄露敏感信息或滥用权限。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离职员工进行一视同仁的审计,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2. 存在合理理由原则:只有当具有合理理由时,才开展离任审计,避免滥用或过度干预。
3. 适度保护个人隐私原则:在审计过程中,需尊重离职员工的个人隐私,避免侵犯其合法权益,并采取措施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
离任审计制度的实施可以提供对离职员工工作和财务状况的全面了解,有助于保护企业利益和财务安全,并对离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诚信进行评估。
此外,离任审计还可以为员工离职后的定期审计提供参考依据,确保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离任审计制度范文(5篇)
离任审计制度范文华为公司离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对离任人员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审计监督,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公司基本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定义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包括:(一)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二)各大系统内部与经济及投资工作关系密切的业务负责人及主要业务人员,这些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采购、市场、外协及各类合同管理和投资管理;(三)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因任期届满、调动、辞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离任时工作移交的完整性,涉及到技术及商业____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核实和报告的内部鉴证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以及各片区、办事处、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等机构的第一负责人在任期届满、内部调动和辞职时都须接受离任审计。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适用范围,以各大系统的离任审计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管理第四条管理机构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确定。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____、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分级负责原则公司任命的各子公司、事业部、公司各大职能系统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____实施。
国内合资合作厂、境外分支机构、境外代表处、境外合资企业的第一负责人的离任审计由公司审计部____实施,也可以委托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实施。
其他负有经济及项目责任的人员的离任审计由各大系统主管指定内部审计机构或其它内部管理部门负责,离任审计意见报公司审计部备案。
2024年离任审计制度(二篇)
2024年离任审计制度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____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____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审计对象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____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
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3.审计程序(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____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
(3)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____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
(4)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____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6)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
4.审计方法(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____资金专用领条。
(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
(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
(二)帐实审核(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____、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
(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五范本
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五范本
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审计资格要求:为保证离任审计的客观性和专业性,审计机构和审计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背景。
审计机构应为具备独立性和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师应具备相关的职业资格和丰富的审计经验。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离任审计过程中应采用可追溯、可比较和可验证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审查、数据分析、内部控制评估、经济性和合规性评估等。
审计程序和方法应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离任企业在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方面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审计范围和内容:离任审计应覆盖离任企业在任期内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等方面的内容。
审计范围应与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相一致,确保审计结果的全面性和可靠性。
四、审计报告和意见:离任审计报告应包括对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的客观评价和意见,同时提供具体的审计发现和建议。
审计报告应准确、详细地呈现离任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五、审计结果的追溯和跟踪:离任审计结果应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和依据,以促进离任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审计机构
和审计师应对离任审计的结果进行跟踪和追溯,确保审计建议的有效实施和效果评估。
综上所述,2023年离任审计制度五范本包括审计资格要求、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范围和内容、审计报告和意见、审计结果的追溯和跟踪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建立规范的离任审计制度,可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全面,为相关利益方提供参考和依据,促进离任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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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公司离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离任的监督管理,促进其在任职期间增强自我约束的意识;同时通过对工作移交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以保持离任后原岗位工作的延续性,根据集团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各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工作岗位的业务负责人,因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调任、转任、晋升、辞职、退休,或者被免职、辞退和开除等原因离开所任职岗位,应按此制度接受离任审计。
第三条有关规定
离任审计是指上述负有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人员不再担任原职务时,对其任职期间所负经济及项目、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涉及到技术及商业秘密离任人员的保密承诺情况以及离职时个人与公司之间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的评价活动。
被审计对象,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协助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参与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审计原则。
第二章离任审计的组织
第四条管理机构
公司离任审计的方针和政策由督审部内审处确定。
督审部内审处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人员
实施离任审计工作时应成立审计小组,审计小组的成员应当具备与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如有必要,可以聘请公司外部的有关专家或专业机构参与全程或部分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计人员认为审计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
审计人员是否回避,由集团领导和被审计人员的上级领导共同商定。
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必须保守实施离任审计中得悉的公司秘密。
第三章离任审计的内容及审计分工
第六条审计内容
一、经济管理责任审计:
1、所负经济及项目责任的落实情况;
2、任职期间主要经济或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是否达到公司要求;
3、任职期间管理职能履行情况;
4、任职期间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
5、任职期间涉及的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
6、任职期间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7、有无严重违犯法纪、并给公司带来危害的违法乱纪活动;
8、有无严重损失浪费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离职工作交接事项:
1、述职报告(包括任职期内工作情况以及对本岗位下步工作的计划);
2、工作中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
3、商务活动中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与对方公司之间及公司代表与对
方代表或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4、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
5、其它需移交的内容。
三、是否签署离职员工保密承诺书。
四、离职时个人所欠公司的债务是否结算清楚。
五、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七条审计分工
上述离任审计的内容实行审计责任人分工负责制。
分工原则如下:
1、财务部负责审核被审计人员的借款、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账目往来等经
济责任。
2、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除劳动合同、保险、离职证明、离职承诺书等手续的办理,监督审核被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记录、任期述职报告、工作中的遗留问题及处理建议、工作交接报告等交接手续是否齐全。
3、督审部内审处负责对整个离任审计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按照《内部审计准则》,依据提供资料实施审计工作,从中进行分析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揭示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缺陷提出审计意见。
4、各分、子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负责离任人员的交接手续办理,包括个人述职报告;工作中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个人所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资料、离任须确认核对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以及取得对方单位的对账单。
负责监督交接人与接收人的详细工作交接,使之工作继续顺利开展。
第四章离任审计的程序
第八条审计程序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在各重要岗位人员将离任时,向督审部提出离任审计委托。
离任审计委托书须经集团董事长审批。
2、集团督审部根据审计委托书的内容组成审计小组,并通知被审计人员和相关单位,审计通知应包括:被审计人员及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被审计人员以及单位应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审计小组名单;集团董事长批准。
3、被审计人员和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3个工作日内,按审计通知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
审计小组可采取就地审计、报送审计、联合审计等方式进行审计。
4、审计小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并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5、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审核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建议,出具审计报告草案。
如有必要,审计人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提交期中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审计报告草案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
6、审计报告草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审计建议。
审计结束后,应在15天内出具审计报告草案,并向被审计人征求意见。
被审计人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草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小组或集团公司督审部,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7、集团办公室根据审计小组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草案,送相关单位传阅后形成审计报告终稿,经集团董事长审批后,将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下发至相关单
位执行,并报送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
8、被审计个人对审计决定、审计建议如有异议,应在收到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9、因受客观因素和审计手段限制,或者由于被审计人员的原因无法完成必要审计程序的,集团公司督审部可以对有关事项提出有保留的审计意见。
10、集团办公室应对所有审计项目定期进行检查,落实相关单位对审计决定、审计建议的执行情况。
11、审计项目结束后,集团办公室按照集团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存档。
集团人力资源处给离任者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处理
第九条审计处理
一、对于重要岗位人员(经济、涉密)的审计,公司保留追诉权,并且对重要岗位的离职人员要有相应的经济担保。
二、审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审计小组有权通知公司相关部门暂时冻结被审计人员在公司的权益:
1、被审计人员工作移交出现下列情况,致使上级主管无法接收的:
(1)保管的业务档案、工作记录等需移交的材料未交接完毕;
(2)工作中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未交接完毕;
(3)其它需要移交的工作内容尚未交接完毕,可能会影响交接后工作的开展。
2、被审计人员没有提供任职期间的所负经济责任的情况报告;
3、被审计人员经济帐目尚未交待清楚,需进一步查证落实;
4、被审计人员经济帐目虽已交待清楚,但所欠公司款项未做出偿还。
三、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如发现被审计人员有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冻结其在公司的所有权益;情节严重者可依照诉讼法的程序对其提起诉讼,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第六章附则
第十条本管理制度由集团督审部制定、解释,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