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园林绿化规范
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广东省)
广东省地方标准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送审稿)2004 广州前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行业规范及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编制组在总结实践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技术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园林植物;4. 古树名木;5. 园林建筑与设施;6. 技术档案;7. 养护质量标准。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375号大院之八五楼;邮政编码:510115)。
本规范参编单位: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以下以顺序笔画为序)丁少江卢俊鸿杨敏辉陈霞吴芝元张晓然周大珠钟汉谋洪强袁国豪覃炜其他工作人员:戴丽萍、顾荣和、黄金福。
目次前言 (2)1 总则 (5)2 术语 (5)3 园林植物 (8)3.1一般规定 (8)3.1.1 浇灌 (8)3.1.2 施肥 (9)3.1.3 中耕与除杂草 (9)3.1.4 修剪与整形 (9)3.1.5 病虫和鼠害防治 (11)3.1.6 补植与改植 (11)3.1.7 清洁与保洁 (11)3.1.8 防护 (12)3.1.9 安全作业 (13)3.2专项规定 (13)3.2.1乔木 (13)3.2.2 竹类 (14)3.2.3 灌木与木本地被 (14)3.2.4 藤本植物 (14)3.2.5 一、二年生花卉与宿根及球根花卉 (15)3.2.6 草坪 (16)3.2.7 水生植物 (17)4 古树名木 (17)4.1建卡立档 (17)4.2保护 (17)4.3养护 (18)5 园林建筑与设施 (18)5.1园林建筑与设施 (18)5.2水体管理 (19)6 技术档案 (19)6.1档案管理 (19)6.2档案内容 (19)7 养护质量标准 (20)7.1绿地养护分级 (20)7.2总体质量目标 (20)7.3施肥 (21)7.4修剪 (21)7.5病虫害与杂草控制 (22)7.6补植、打孔与垂直刈割 (22)7.7古树名木 (23)7.8卫生保洁 (24)7.9设施维护 (24)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24)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全省城市绿地养护的监督管理,提高养护管理的技术水平,确保绿地的养护质量,发挥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效益,创造良好的城市绿地景观,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广州绿化条例
附件广州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发展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居环境的自然和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法律、法规对森林、林地、林木、义务植树、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绿化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县级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化的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绿化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交通、水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绿化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绿化,并视财力逐步增加。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
相关单位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予以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回复给投诉人或举报人。
第六条鼓励开展绿化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绿化先进技术,保护生物多样性,发展乡土植物。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市、县级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县级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总体规划。
镇绿地系统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纳入镇规划,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组织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可以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保障绿地系统规划的落实。
第八条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功能和加强抵御自然灾害等要求,保护和利用自然与人文资源,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和防护绿地。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三)需要修剪枝条直径在5厘米以上树木的,依照本条(一)、(二)项规定申报批准。城市绿化专业部门的正常作业除外。
在同一建设工程项目或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的,应一次申请。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
第五条 广州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辖各区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建制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城市规划、国土、计划、市政、林业、公安、交通、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五)居住区、居住小区和住宅组团,在新城区的,不低于30%;在旧城区的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人均面积,居住区不低于1.5平方米,居住小区不低于1平方米,住宅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
(六)主干道规划红线内的,不低于20%;次干道规划红线内的,不低于15%。
(七)工业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库,不低于20%。
(二)在城市高速公路和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应当进行绿化。
(三)铁路沿线两侧隔离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20米。
(四)高压线走廊下安全隔离绿化带的宽度,550千伏的,不少于50米;220千伏的,不少于36米;110千伏的,不少于24米。
(五)沿涌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5米,江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不少于30米;水源涵养林宽度各不少于100米;流溪河两岸防护绿化带宽度各为100米至300米。
(二)城市干道和立交绿地、广场绿地、小游园和市辖各区管辖的公园、防护绿地和风景林地,由所在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管理;属建制镇管辖的,由建制镇人民政府管理。
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年)
广州市绿化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8.13•【字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施行日期】2022.10.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修订通过的《广州市绿化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8月13日广州市绿化条例(2011年12月14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2012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15年12月3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广州市建筑条例〉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9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11月20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等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22年5月26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2022年7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本市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广东绿化施工和验收规范
ICS 65.020.20`DB44 B 05备案号:24577-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581-2009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Urban Greening of Guangdong2009-01-09发布2009-04-01实施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1)4 总则 (3)5 基本规定 (3)6 绿化种植工程 (4)7 大树移植工程 (7)8 立体绿化分部工程 (8)9 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 (10)10 检验、试验和检测 (10)11 竣工验收 (12)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1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6)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 (19)附录 D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 (23)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 (27)附录 F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29)附录G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1)附录H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0)附录I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 (58)附录J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 (59)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广州市城乡绿化管理规定
广州市城乡绿化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7.11.23•【字号】穗府[1987]77号•【施行日期】1988.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广州市城乡绿化管理规定(穗府(1987)77号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绿化管理,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持城市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城镇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管辖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城市绿地,包括以下五类:(一)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小游园、绿化广场、花坛、绿岛和马路、街道等绿地。
(二)专用绿地,指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
(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和竹园、园林绿化科研等生产用地。
(四)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卫生、环境安全隔离和水土保持等防护目的的绿地。
(五)城郊绿地,是指风景名胜区和城郊其他绿地。
第四条广州市园林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主管机关。
各区绿化管理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管理区属园林绿化并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区范围内各街道和驻地单位的园林绿化工作。
城市规划、房管、市政、建筑、交通、工商、水利、农林、环保、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协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搞好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所有单位和公民都有绿化城市、保护绿化的义务。
第二章绿化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权限:(一)全市的绿化规划,由市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各区管理范围内的绿化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全市的绿化总体规划编制,经市园林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各单位应编制本单位绿地的建设规划,报市园林局审批。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1999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等十项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条款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等二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4年1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十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产、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城市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工作。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建制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
城市规划、国土、计划、市政、公安、交通、电力、通信、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城市建设中安排一定投资比例用于城市绿化;提高公众绿化和环境意识,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主要内容应当包括:绿化发展目标、各类绿地规模和布局、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计划、植物种植规划。
广州市绿化养护管理细则和方案
广州市绿化养护管理细则和方案(一)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及原则1、养护管理的指导思想随着城市园林绿化的不断发展,公众对绿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知识水平的综合提高,人民已逐渐将高质量、具有高艺术含量的环境化做为提高生活的质量,改善生活大环境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厦门道路的绿化建设质量已有明显提高,养护管理指导思想的更新将直接影响养护管理水平,养护质量的提高。
根据我公司专业绿化建设和养护经验,针对一流的建设,我们将提供一流的绿化养护和管理:(1)管理上要有质量观念。
绿化建设高质量的延续要靠养护,而高质量的养护能弥补、改善和提高绿化建设质量。
(2)在管理上要有服务的观念。
在管理上能够要有现代科学、技术观念。
(3)在管理上要有发展的观念。
苗木良好的生长态势、完美的造型,这是物的发展;养护管理者、技术工人素质的提高,这是人的发展。
人的发展将提高养护水平,养护质量,绿化的艺术品位。
2、养护管理原则(1)程序化原则。
即设计管理流程、工作流程,建立管理制度。
要将工作计划、实施进程、检查、反馈、改进实施、考核这一过程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2)标准化原则。
管理岗位制定管理标准目标,技术岗位制定技术标准目标,工人岗位指定操作标准目标。
所有岗位都要作到明确任务、目的,便于完成标准化养护任务,达到养护目标,便于管理考核。
(3)规范化原则。
所有岗位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范、技术规程工作。
(4)一体化原则。
每个岗位分工不同,但不是各自为政,管理者必须遵循一体化原则,指挥各岗位团结协作、互通有无,以便完成总体养护任务。
(5)科学化原则。
管理要有计划、指挥、控制、执行等一列科学的方法。
(二)绿地养护措施(四个季节)根据工程现场实际考察情况、现状,结合工程的位置及相关数据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每月养护方案对本工程尤为必要。
本工程的树种基本涵盖了许多绿化树木品种,种类非常丰富,现参照《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制定1-12月常规的养护方案。
广州市园林绿化规范
广州市园林绿化规范4、草坪的施工规范4.1.1土质,土层厚度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进行改良。
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必须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
种植土层厚度宜达到50CM。
若受条件限制,土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
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保持液体及气体的上下贯通。
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必须将其铲除,直至上下土壤连接。
4.1.2土地的平整,耕翻A)杂草,杂物的清除: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纯度和景观效果,植草前必须彻底消灭杂草。
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草甘膦”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草甘膦”用量控制在0。
2~0。
4ML/M2,使用2周后可开始植草。
同时,必须将瓦块,石砾,建筑垃圾等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
B)换土在耕翻过和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上合格各殖土。
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
C)整平,施基肥及耕翻在清除了杂草,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作起高填低的平整。
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陡度为2.5~ 3.0%,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5CM,表面平整,无坑洼.平整后撤施基肥.如用堆沤蘑菇肥,堆沤木屑等,必须加3%,的过磷酸钙和4%的尿素进行堆沤后使用;用量宜控制在10KG/M2左右.施肥后应进行1次约30CM深的耕翻,使肥与土充分混匀,做到肥土相融,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又使土壤疏松,通气良好的作用.4.1.3排水及灌溉系统草坪多利用缓坡来排水,其最低的一端设雨水口接纳排出的地面水,并经地下管道排走,或以沟直接与湖池相联.理想的平坦草坪的表面应是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建筑物四周的草坪应比房基低5CM,且向外倾斜.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或聚水过多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等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草坪必须设置人工灌溉系统.宜采用喷灌,人工灌淋等方式.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灌溉管网埋设完毕.管网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以上;埋管沟一般深30-50CM,宽30CM,底部平,回填土必须压实,使密实度达85%.4.2草坪种植草坪营造,可采用播种,栽种,铺种等方*.4.2.1播种凡结籽量大且种子容易采集的草种如结缕草等均可用播种*。
00-(规范正文)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44-581-2009
581-2009广东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DB××/T××××—××××DB××/T××××—××××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9-04-01实施2009-01-09发布广东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Codefor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UrbanGreeningofGuangdongDB44/T581-2009广东省地方标准ICS65.020.20B05备案号:24577-2009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及定义 14总则 35基本规定 36绿化种植工程 47大树移植工程 88立体绿化分部工程 89绿化附属设施分部工程 1010检验、试验和检测 1111竣工验收 12附录A(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7附录C(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 19附录D(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 23附录E(规范性附录)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预验收记录 27附录F(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 29附录G(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1附录H(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0附录I(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分类表 59附录J(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边坡适用工艺表 60前言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和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东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岭南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信达环境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意境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清宁、马娟、刘春陵、秦国权、刘勇、陈义良、徐国钢、黄昌军、李斌、梁伟勤、庄东升、吴丽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的通知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布日期】2017.06.07•【字号】穗林业园林规字〔2017〕2号•【施行日期】2017.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公园管理行为,提高公园服务水平,根据《广州市公园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业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2017年6月7日(联系人:夏妍,电话:83766572)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本市公园管理水平,规范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各级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对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据《广州市公园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公园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区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本规范所称公园管理机构,是指公园管理处(中心)或相应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经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公园名录中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绿化养护管理第四条公园管理机构应执行广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公园绿地园林植物管理质量标准,并按以下要求划分绿地养护等级:一级:公园出入口、主要景区(点)、主园路路侧30米内绿地;沿城市主干道的开放式公园边界内侧50米内绿地。
二级:普通景区(点)、支园路和小路路侧20米内绿地;沿城市次干道的开放式公园边界内侧30米内绿地。
三级:除上述外的其余绿地。
以上划分为最低标准。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界定财政投入管理的公园绿地养护级别。
公园管理机构可按照自身发展要求升级养护,但不得降级养护。
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
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广州市绿化管理条例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1996年6月28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6年12月3日经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1996年12月30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6号公告,从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必须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建设列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动员全民参加义务植树,加强城市绿化科学研究,表彰和奖励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所有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公民,应当依法履行全民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并有权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广州市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辖各区的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建制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辖区的城市绿化工作,业务上受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
城市规划。
国土、计划、市政、林业、公安、交通、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广州市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市辖各区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建制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市城市绿化规划,组织编制分区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
分区绿化控制详细规划,按下列权限审批:(一)市辖各区的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建制镇的绿化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批准后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精品]绿化广州行业规范
(规范性附录)城市绿化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H.1 土方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1H.2 种植土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2H.3 绿地整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3H.4 种植穴、槽的挖掘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4H.5 植物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5H.6 草坪播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6H.7 水生植物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7H.8 苗木进场检验记录见表H.1.8H.9 养护分项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9H.10 植后植物材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10H.11 苗木挖掘分项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11H.12 苗木迁移分项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12H.13假山叠石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13H.14园路铺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见表H.1.14表H.1.1土方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主控 1 有害客土更换 6.1.2.1条项目2 回填材料 6.1.2.2条3回填坡度、标高、密实度和排水情况6.1.2.3或8.4.1条其它项目1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2种植土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种植土性能6.2.2.1或8.2.2或8.3.2 或8.4.2.1条2不透水层情况 6.2.3.1.1条3 有效土层厚度 6.2.3.1.2条4 种植物容器8.3.3.1.2条一般项目1种植土内杂物情况 6.2.2.2条其它项目1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3绿地地形整理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 平整度 6.2.4.1条2 坡度及排水情况6.2.4.1或8.4.2.2.2条3密实度8.4.2.2.1条一般1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1.0cm项目 2 完成面杂物情况 6.2.4.2.2条其它项目1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4种植穴、槽的挖掘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种植穴、槽的直径与深度6.3.3.1条2 施基肥情况 6.3.3.1条一般项目1定点放线 6.3.3.2.1条2 排水不良种植穴的处理6.3.3.2.2条其它项目1 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5植物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 植物材料6.3.2.1.1-6.3.2.1.4或8.3.3.1.1或8.4.3条评定记录详见表H.1.82 施基肥 6.3.4.1.1-6.3.4.1.1.2条3包装物与固定设施6.3.4.1.3或8.3.3.2或8.2.3.3条4 栽植深度6.3.4.1.4或8.2.3.1-8.2.3.2条5 栽植排列 6.3.4.1.5-6.3.4.1.6条6栽植密度 6.3.4.1.7-6.3.4.1.8条7 大树种植要求7.4.1.1-7.4.1.3条一般项目1 苗木到场后处理 6.3.4.2.1 条2 苗木种植前修剪 6.3.2.2条3 苗木起吊 6.3.4.2.2条4花卉、地被种植顺序6.3.4.2.3条5假山或岩缝间种植6.3.4.2.4条6淋水、开窝、培土6.3.4.2.5-6.3.4.2.6条7 苗木支撑 6.3.4.2.7条其它项目1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6草坪播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 植物材料 6.3.2.1.1条评定记录详见表H.1.82 播种类型选择 6.3.5.1.1条3 播种 6.3.5.1.2条4 播种后的处理 6.3.5.1.3条其它项目1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7水生植物种植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编号: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Ⅰ:DB 广州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Ⅱ: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主控项目1 植物材料6.3.2.1.1-6.3.2.1.4条评定记录详见表G.1.82 最适水深 6.3.6.1条一般项目1 种植 6.3.6.2条其它项目12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表H.1.8苗木进场检验记录编号:工程名称检验日期序号类别树种名称来源规格根系树型及土球检疫单位进场数量检验结论:签字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质检员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保存一份。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
广州《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部分内容A。
1绿化分部工程A.1。
1土方分项工程A.1。
1。
1一般规定A。
1.1.1。
1本条款(6。
1)适用于绿化工程种植土覆盖前的土方工程、地形整理各工序的施工和验收。
A.1.1。
1.2在进行种植土覆盖前,应进行土方隐蔽工程验收。
A。
1。
1.2主控项目A.1.1。
2。
1种植地的土壤含有建筑废土及有害成分,或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等,应进行客土更换。
特别是覆土50cm以内粒级为3cm以上的渣砾,土层100cm以内的沥青、混凝土及有毒垃圾必须清除。
A.1。
1。
2。
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重黏土、盐土、盐碱土、沙土、沥青及有毒垃圾等含有有害成分的材料,不能用于种植区域的地形回填。
A。
1.1。
2。
3土方回填后的地形坡度、标高和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A。
1。
2基础分项工程A。
1.2.1一般规定A。
1.2。
1.1本条款(6.2)适用于绿化工程的种植土覆盖和地形整理等工序的施工和验收.A.1。
2.1。
2在原有绿地上种植的,应根据设计要求对部分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土壤采取改良措施.A.1.2.1.3在进行苗木栽植前,应进行相关隐蔽工程的验收。
A.1。
2。
2原材料A。
1。
2.2。
1主控项目种植土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样作种植土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A.1。
2。
2。
2一般项目绿地回填的种植土应无直径3cm以上石砾、瓦砾等杂物。
A.1。
2。
3种植土回填A.1.2。
3.1主控项目A。
1。
2.3。
1.1严禁种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
A.1。
2。
3。
1.2绿地有效土层必须满足园林植物生长的最低种植土层,土层厚度允许偏差为±5cm.A。
1。
2.4绿地地形整理主控项目为:绿地地形整理应按照竖向设计要求进行,其平整度、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良好,完成面无积水。
A。
1.2.4.1一般项目A.1.2。
4.1。
1地形整理完成后的土壤颗粒尺寸允许偏差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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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园林绿化规范4、草坪的施工规范4.1.1土质,土层厚度为使草坪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较长时间的景观寿命,种植草坪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粘土类和沙土类必须进行改良。
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必须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
种植土层厚度宜达到50CM。
若受条件限制,土层厚度不得小于30CM。
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保持液体及气体的上下贯通。
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必须将其铲除,直至上下土壤连接。
4.1.2土地的平整,耕翻A)????????杂草,杂物的清除:为避免草坪建成后杂草生长而影响草坪纯度和景观效果,植草前必须彻底消灭杂草。
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草甘膦”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草甘膦”用量控制在0。
2~0。
4ML/M2,使用2周后可开始植草。
同时,必须将瓦块,石砾,建筑垃圾等杂物全部清出场地外。
B)???????? 换土在耕翻过和中,若发现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上合格各殖土。
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洼和高低不平。
C)????????????整平,施基肥及耕翻在清除了杂草,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作起高填低的平整。
平整要顺地形和周围环境,整成龟背形,斜坡形等,陡度为2.5~3.0%,边缘要低于路面或道牙3~5CM,表面平整,无坑洼.平整后撤施基肥.如用堆沤蘑菇肥,堆沤木屑等,必须加3%,的过磷酸钙和4%的尿素进行堆沤后使用;用量宜控制在10KG/M2左右.施肥后应进行1次约30CM深的耕翻,使肥与土充分混匀,做到肥土相融,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又使土壤疏松,通气良好的作用.草坪多利用缓坡来排水,其最低的一端设雨水口接纳排出的地面水,并经地下管道排走,或以沟直接与湖池相联.理想的平坦草坪的表面应是中部稍高,逐渐向四周或边缘倾斜.建筑物四周的草坪应比房基低5CM,且向外倾斜.地形过于平坦的草坪或地下水位过高或聚水过多的草坪,运动场的草坪等均应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草坪必须设置人工灌溉系统.宜采用喷灌,人工灌淋等方式.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灌溉管网埋设完毕.管网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以上;埋管沟一般深30-50CM,宽30CM,底部平,回填土必须压实,使密实度达85%.4.2草坪种植草坪营造,可采用播种,栽种,铺种等方*.凡结籽量大且种子容易采集的草种如结缕草等均可用播种*。
A)???? 种子的质量采用纯度在97%以上,发芽率在50%以上经过处理的种子。
B)??????播种量和播种时间性单播应根据草种,种子发芽率确定播种量,一般用量为10~20%M2;混播则要求2~3种草种按合适比例混播,其总用量为10~20G/M2。
暖季型草种可在春末夏初播种,冷季型草种宜在秋季播种。
C)??种方* 采用条播,撤播或机械喷播。
条播是在整好的场地上开沟,深5~10CM,沟距15CM,用等量的细土或砂与种子拌均撤入沟内。
撤播不开沟,撤种人应作回纹式或纵横向后退播种,播种后应轻耙土镇压使种子入土0。
2~1CM。
机械喷播是用草坪草种籽加上泥炭(或纸浆),肥料,高分子化合物和水混合浆,贮存在容器中,借助机械力量喷到需育草的地面或斜坡上。
D)??播后管理播种后根据天气情况每天或隔天喷水,待幼苗长至3~6CM时可停止喷水,但应经常保持土壤湿润,并要及时清除杂草。
4.2.2栽种凡匍匐性强的草种如假俭草,大叶油草,蟛蜞菊等均可用栽种*。
A)????????栽种时间全年生长季均可进行,以生长季中期为最佳。
B)???????? 栽种方* 采用条栽或穴栽。
草源丰富时宜用条栽,在平整好的地面以8~ 10CM为行距,开5CM深的沟,把撕开的草条排放入沟中,然后填土,踩实。
穴栽以5X5CM以株行距。
嵌草铺砖时依实际情况进行栽种。
C)????????提高栽种效果的措施以提高成活率,栽植的草应保留适量的护根土,并尽可能缩短掘草至栽草的时间。
栽后要充分灌水,清除杂草。
4.2.3铺种凡需要在短期内形成草坪的可用草皮或种子布铺种。
A)??铺种规格根据设计选用合适的草皮或种子布。
草皮,种子布尺寸根据运输方*及操作而定,草皮一般有以下几种规格:45CMX45CM,60CMX30CM,30CMX12CM 待,也可成毯状卷起成捆,草皮的厚度以3~5CM;种子布一般宽度以1M,长度依实而定。
B)??铺种方* 采用无缝铺种,有缝铺种或方格型花纹铺种。
无缝铺种要求草皮或种子布紧连,不留缝隙,相互错缝。
有缝铺种要求各块草皮或种子布相互间留有1~2CM宽度的缝进行铺种。
方格型花纹铺种要求相邻草皮间留有与草皮面积相当的方格,从而形成花纹状草皮。
铺种后必须淋透水,然后压平;种子布铺种后,要求面上覆上约1CM 厚的壤土或细沙,并淋透水。
5.花坛的施工规范5.1.1土质,土层厚度为使花坛植物有良好的生长基础,使其生长良好并保持长时间的景观寿命,种植花坛植物的土壤必须为壤土类,粘土类和沙土类进行改良。
如目前采用的广东黄壤,必须通过增施有机肥进行改良,以达到壤土的颗粒组成标准。
种植土层厚度宜达到50CM。
若受条件限制,土层厚度不得小于40CM。
种植土层必须与地下土层连接,以保持土壤的毛管上下贯通,保持液体,气体的上下连贯。
如种植层下有水泥板,沥青,石层等隔断层,必须将其铲除,直至上下土壤连接;如砌槽底部必须有排水孔。
5.1.2 土地的平整,翻A)?????????? 杂草,杂物的清除,为避免花坛建成后杂草与花坛植物争水份,养料,花坛种植前应彻底消灭杂草.可铲除杂草并深挖草根或用“草甘膦”等灭生性的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消灭杂草,“草甘膦”用量控制在0。
2~0。
4ML/MM,使用2周后可开始种植花坛植物。
同时,必须将瓦块,石砾,建筑垃圾等杂物全部清出B)????????????换土,土质不符合要求,则必须换合种植土。
换土后应压实,使密实度达80%以上,以免因沉降产生坑尘和高低不平。
C)?????????? 整平,施基肥及耕翻,在清除了杂草,杂物及压实后的地面应作起高填低,结合观赏和实际要求的平整,花坛的地面应高出所在地的地面5~10CM。
平整后撒施基肥,如用堆沤蘑菇肥,堆沤木悄等,必须加3%的过磷酸钙和4%的尿素进行使用;用量宜控制在10%/MM左右。
施肥后应该进行1次约30厘米深的耕翻,使肥与土充分混匀,做到肥土相融,起到既提高土壤养分,又使土壤疏松,通气良好的作用。
5.1.3排水及灌溉系统为便于花坛排水,花坛植物床应处理成具有一定的坡度,并根据花坛所在位置和实际要求,决定坡的形状。
若需四面观赏,可处理成尖顶状,台阶状,若需单面观赏,则可处理成一面坡的形式。
种植不耐植物的花坛,植床应抬高于地面20~30CM。
地形过于平坦的花坛或地下水位过高或聚水过多的花坛等到必须设置暗管或明沟排水。
花坛必须有喷淋设施。
在场地最后平整前,应将管设完毕。
管网材料必须达国家标准以上。
5.2定点放线]图案简单的花坛可根据设计要求,应用几何原理,直接用皮尺量好尺寸,并用白灰线作出明显标记,亦可用尼龙线标出图案廓。
如果花坛面积较大,则可用方格*放线。
图案复杂的模纹花坛如毛毯花坛,标题花坛等,要求图案线条准确无误,必须用方格*放线。
必要时可用粗铅线弯出图案模型,检查无误后,压于花坛地面。
种植时按线到位,种完后小心取出铅线。
5.3花坛种植5.3.1起苗A)??裸根苗应随起随栽,保持根系完整。
B)?? 带土球苗起苗应保持土球完整,根系丰满。
起苗前,应适当停水;起苗后,立即包装好土球,确保土球不松散,即运即种。
C)??盆苗或袋苗宜将盆或袋退去,并确保土球不松散。
5.3.2种植方*A)??灌水渗透种植前3~4日,应充分灌水渗透花坛种植土,待土干湿度适宜再行栽植。
B)?? 苗木处理裸根苗在栽前宜切断部分须根以促生新根,带土球应保持土球完整。
种植前,苗木均应存放在阴凉处。
C)??种植方* 栽植穴,坑应稍大于土球和根系,保证苗根舒展;花坛的栽植间距,应以植株的高低分蘖的多少,冠丛的大小而定,保证长成后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花苗的栽植深度应充分考虑植物的生物学特性,一般以所埋之土与根茎处相齐为宜。
栽植时,高的苗栽中间,矮的苗栽边缘,使花坛突出景观效果。
栽入后用手压实土壤,同时将余土耙平。
栽后必须在当天淋透定根水。
5.3.3种植顺序A)???? 图案简单的花坛单个的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退栽;一面坡式的花坛,应由上向下栽植。
B)???? 图案复杂的花坛应先栽好图案的各条轮廓线,再栽内部填充部分。
C)???? 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栽植。
D)???? 不同性质的花坛植物高低不同的花卉混栽时,应先栽高的,后栽矮的;宿根,球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草花混栽时,应先栽宿根,球根花卉,后栽一,二年生草花。
6、绿篱、垂直绿化的施工规范6.1定点放线绿篱的定点应以路牙或道路中心线为参照线,垂直绿化的定点可以攀缘物等为参照线,用皮尺,测绳等按设计的株距,每隔5株订一木桩作为定点和种植的依据。
定点时如遇电杆,管道,涵洞,变压器等障碍物必须躲开,并符合CJJ5—1997的有关规定。
6.2开种植沟6.2.1 开沟绿篱,垂直绿化宜开沟种值,沟槽的大小依土球规格及根系情况而定。
6.2.2防意外开沟前应向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地点的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开沟时要小心,发现电缆,管道等必须停止操作,及时找有关部门配合解决。
6.2.3清除瓦砑,堆放基肥开沟后,发现瓦砑多或土质差,必须清除瓦砑垃圾,换新土。
根据土质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和植物生长特点施加基肥,如用堆沤蘑菇肥或木屑。
蘑菇肥或木屑必须用3%的过磷酸钙加上4%的尿素进行堆沤方可使用。
基肥必须与泥土充拌匀,其施用量按表1的标准。
6.3绿篱,垂直绿化的种植6.3.1起苗A)????????选苗,作为苗木的灌木和攀缘植物要求冠幅完整,匀称,合规格;土球完整,无破裂或松散;无病虫害。
特殊形态苗木要符合设计要求。
B)???????? 起苗时间起苗时间宜选在苗木休眠期,并保证栽植时间与起苗时间紧密配合,做到随起随栽。
C)????????起苗方*,起苗前1~3天应当淋水使泥土松软,起苗要保证苗木根系完整。
裸根起苗应尽量多保留根系并留宿土;若掘出后不能及时运走栽植,应进行假植。
带土球苗木起苗应根据气候及土壤条件决定土球规格,土球应严密包装,打紧草绳,确保土球不松散,底部不漏土。
6.3.2苗木修剪,运输及假植A)????????苗木修剪,绿篱,垂直绿化植物种植前,应对苗木进行修剪。
修剪时应遵循各种植物自然形态的特点和生物学特性,在保持基本形态下剪去阴枝,病弱枝,徒长枝,重叠或过密的枝条,并适当剪摘去部分叶片。
对于断根,劈裂根,病虫根和过长的根,也应进行适当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