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批后公布
浙江省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浙江省宁波市⼟地利⽤总体规划浙江省宁波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宁波市⼈民政府⼆〇⼀⼀年⼋⽉⽬录第⼀章市域概况 (1)第⼀节⾃然条件 (1)第⼆节经济社会发展⽔平 (2)第三节⼟地⽣态环境状况 (3)第四节⼟地利⽤现状 (4)第⼆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6)第⼀节规划指标执⾏情况分析 (6)第⼆节规划实施总体成效分析 (8)第三章规划修编过程 (10)第四章规划基数转换与认定 (11)第⼀节⼯作原则与⽅法 (12)第⼆节规划基础调查和基数转换结果审查分析 (16)第三节成果与作⽤分析 (18)第五章经济社会发展⽬标 (20)第⼀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定位 (20)第⼆节经济社会发展⽬标 (25)第六章⼟地利⽤战略与⽬标 (29)第⼀节基本原则与思路 (29)第⼆节战略⽬标与战略阶段 (32)第三节⼟地利⽤战略 (33)第四节规划原则与⽬标 (35)第七章规划调控指标分解 (37)第⼀节指标属性 (37)第⼆节规划调控指标分解 (38)第⼋章⼟地整治规划 (42)第⼀节⼟地整理规划安排 (42)第⼆节⼟地复垦规划安排 (43)第三节⼟地开发规划安排 (44)第九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46)第⼀节⽣态环境基本状况 (46)第⼆节⼟地⽣态环境承载⼒分析 (52)第三节⼟地⽣态环境主要问题及规划重点 (54)第四节⼟地⽣态环境发展⽬标 (59)第五节规划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1)第六节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67)第七节评价结论 (69)第⼗章其他说明 (70)第⼀章市域概况第⼀节⾃然条件宁波市位于我国东海之滨,地处浙东低⼭丘陵的东北部、浙江宁绍平原东端,东有⾈⼭群岛为天然屏障,北濒杭州湾,西接绍兴市,南临三门湾,与台州三门、天台相连,是长江三⾓洲南翼区域中⼼城市。
宁波市属亚热带季风⽓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量充沛,温和湿润,年⽇照时数1928⼩时,平原地区年平均⽓温16.2℃,最热⽉7⽉为28℃,最冷⽉1⽉为4.2℃,年平均⽆霜期235天,多年平均降⽔量1521毫⽶。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10.12.29•【字号】甬土资发[2010]158号•【施行日期】201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宁波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甬土资发〔2010〕158号)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局属各处(室)、事业单位:根据当前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已启动新一轮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
为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和任务本次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的范围为宁波市辖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区,包括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慈城卫星镇,总面积约2560平方公里。
本次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的主要任务,一是完成土地价格基础调查;二是调整土地级别;三是测定更新商业、住宅、工业以及其它用地类型的基准地价;四是建立地价动态监测体系;五是建立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权益价格体系;六是建立经营性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体系;七是建立网格点基准地价体系;八是开发基准地价管理信息系统。
市区基准地价调整成果计划在2011年7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二、实施步骤2010年11月上旬,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2010年12月-2011年4月,完成人员培训、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相关图件编绘;2011年5月,编制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成果报告;2011年6月,召开听证会、验收会,完善成果报告;2011年7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组织形式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同时,成立市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工作课题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课题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总体规划(2010-2030)》(批后公布)一、概述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和关于卫星城市发展的战略要求,更好地推进鄞西片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集士港镇与宁波中心城区的联动开发和对接融合,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特编制集士港镇总体规划。
二、功能定位集士港镇的功能定位为:宁波中心城区西门户,融合生态住区、区域公共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及生态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卫星城市。
三、发展规模集士港镇近期2015年规划总人口为10.0万人,远期2030年规划总人口为20.0 万人。
规划近期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12.09平方公里,远期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22.02平方公里。
四、用地布局本规划的规划结构为:一心二轴五区多片。
一心:卫星城中心,位于春华路(联丰路)与集古路交叉口,并沿集古路向南北适度延伸;二轴:春华路(联丰路)和集古路城市发展轴,一是春华路(联丰路)城市发展轴,向东连接宁波市三江口城市中心,向西串联横街镇,二是集古路卫星城发展轴,向南串联古林镇,向北连接高桥镇;五区:四明山休闲旅游度假区、卫星城三个居住区和望春工业园区;多片:包括三个近郊大型商贸服务业区块和四明山新农村社区、桃源湾旅游休闲度假区、山谷创意园、湖泊河休闲山园等。
产业布局放在宁波中心区乃至宁波大都市区的经济大格局中来考虑,特别考虑与周边区域相衔接。
统筹考虑与周边三镇的行政区划和经济区划,从而进行合理布局,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充分开发、城乡产业联动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
一产:绕城高速以西一产功能保留提升,形成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园。
二产:保留完1善现状工业园区,依托临空产业发展机遇加快产业升级,形成完整的产业园区。
三产:在卫星城核心及居住区中心布置大型商业服务、休闲娱乐以及部分商务办公等生活生产服务功能,引领产业转型、提升城市形象;在鄞州大道、广泽路、秋实路(甬金高速连接线)等主要对外交通道路沿线预留布置专业市场、汽车4S店、奥特莱斯、物流、职业教育培训、科研创新等郊区化产业功能,丰富生产型服务业功能及类型;在四明山区及绕城高速以西平原地区,结合景观优势规划预留休闲度假设施用地,提升城市的休闲度假服务功能。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甬政发〔2018〕1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鄞州区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甬政发〔2018〕16号鄞州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要求审查、审批鄞州区及瞻岐镇等15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鄞政〔2017〕6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调整完善后的鄞州区瞻岐镇、咸祥镇、塘溪镇、东钱湖镇、东吴镇、五乡镇、云龙镇、横溪镇、姜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上均为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各《总体规划》)。
二、各《总体规划》实施期内必须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优先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安排各类用地,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
到2020年,瞻岐镇等9个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面积、标准农田面积不少于鄞州区下达给各镇的保护任务(详见附件)。
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原则同意到2020年瞻岐镇等9个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鄞州区下达给各镇的面积以内(详见附件)。
四、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瞻岐镇等9个镇土地利用要以调整、改造、挖潜为主,建设用地扩展应优先利用闲置地、空闲地及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探索以增量撬动存量新机制。
到2020年,瞻岐镇等9个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和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鄞州区下达给各镇的面积以内(详见附件)。
五、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瞻岐镇等9个镇要认真做好与土地调查数据的衔接,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禁止擅自改变已建成标准农田的用途。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6•【字号】甬政发[2006]104号•【施行日期】200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6]10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这是我市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一件大事。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构筑适应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城乡规划工作新框架,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9号,以下简称《批复》)、《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0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贯彻国务院《批复》和加强规划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规划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国务院《批复》和《总体规划》是我市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施依法治市的重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依据,也是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市建设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实施《总体规划》,对于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搞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把宁波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宁波江北规划2010
宁波江北规划2010第一篇:宁波江北规划2010一、江北区生态建设规划确定创建“一心一轴三区”生态产业体系江北区将以地处杭州湾大通道出口的优势为依托,实施高效、集约化的城市产业战略,力争到2020年形成“一心一轴三区”为格局,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产业体系。
根据规划,“一心”即以城区中马、白沙、文教、孔浦四大街道为主体,包括甬江街道等部分地区构成的江北产业中心。
该区域重点发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咨询、研发设计等生产配套的服务业,完善城区房地产、餐饮零售、旅游、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服务业。
“一轴”即由庄桥街道、洪塘街道、慈城镇中心三点形成的轴线。
以庄桥街道为中心的平原地区,重点发展冶金、机电、橡塑加工等行业;以洪塘街道为主体建成都市型农业生产基地;以慈城镇古城区为中心发展旅游和配套服务业。
“三区”即都市型农业产业发展区,指洪塘都市型农业产业中心,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经济林果种植业、蔬菜花卉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及旅游业;生态型工业集中区,指宁波城市工业功能区和江北区投资创业中心,重点发展江北区生态工业;生态型旅游发展区,指慈城镇古城区与保国寺及周围山林,主要发展生态观光旅游服务业、经济林果种植业和特色蔬菜种植业。
二、板块规划“十五”期间,江北区综合经济连续保持快速增长,城乡一体化进程高速推进,都市工业蓬勃发展,已形成冶金、通用设备、机电为主的产业格局。
随着杭州湾大桥即将飞架南北,江北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成为宁波接轨上海的重要窗口。
“十一五”期间,江北区将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实施“优二进三”的发展战略,大力建设“都市工业集聚区、港桥经济服务区、生态居住示范区、文化旅游休闲区”,实现“打造都市经济强区,构建生态文化大区”的宏伟目标。
在功能定位、区划和产业布局的总体格局中,七个区域将是“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重点区块,即:滨水核心区块,新三江口区块,江北新区区块,都市工业集聚区块,大桥接点门户区块,生态文化旅游区块,北高教园区(江北区块)。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
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市区)(批后公布)前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均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方针的重要内容,强调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宁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把加快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宁波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作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的重大战略任务,并在《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中明确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机制。
2015年3月18日,《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获国务院批复,批复明确要求“加强各类生态功能区的分级分区保护,构筑‘连山、串城、面海’网络化的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重要生态功能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列入禁建区,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加快建设“美丽宁波”,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湿地保护管理规定》、《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开展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空间管控。
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与意义(一)贯彻落实国家要求,维护城乡生态安全格局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线、环境质量安全的底线、自然资源保护的铁线,已经成为继耕地之后第二条上升到国家安全高度的红线,承担着保障城乡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职能。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以落实国家战略为基本要求。
(二)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强化市域空间管制要求编制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严格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进行与生态功能不符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落实“三区四线”的市域空间管制要求,建立空间开发的硬要求和底线屏障,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维护生态系统平衡,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政发[2006]64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7.25【实施日期】2006.07.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甬政发〔2006〕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统筹余慈地区发展规划纲要前言统筹余慈地区发展在我市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随着我市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阶段,余慈地区迎来新一轮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面临着区域重新定位、统筹协调发展等诸多重大课题。
在此背景下,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北联”战略、统筹规划余慈地区发展、打造宁波都市区北部中心的战略决策。
这既是我市促进余慈地区融合发展、提升区域国际竞争力的战略决策,也是我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构筑现代化大都市的客观需要,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规划主要任务:分析余慈地区发展背景条件,提出区域统筹发展思路、定位与空间布局,确立重要产业和区块发展重点,优化区域各类要素资源一体化配置,明确强化区域融合发展对策措施。
规划主要依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宁波市环杭州湾产业带发展规划》、《宁波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等,并与《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余姚市国民经济个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协调。
规划控制范围:包括余姚、慈溪两市全部行政区范围,共41个乡、镇及街道,土地总面积约268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70万。
规划期限:近期至2010年,远期至2020年。
江北区慈城镇:谋定“三进三出”开发建设思路 打造全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样板
江北区慈城镇:谋定“三进三出”开发建设思路打造全省“千年古城复兴”试点样板作者:杨芝来源:《宁波通讯·图话版》2021年第11期江北区慈城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拥有7000年的文明史、2500年的建城史、2200年的建县史以及1200年的县城史,是江南地区保存最完整的古代县城,是中国唯一入选BBC全球“传承的英雄”的文化保护典范,获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荣誉奖。
2020年,慈城镇荣获“浙江省新时代美丽乡镇”称号,成功入围全省首批“千年古城复兴”试点。
同年5月17日,“古城复兴在浙出发”活动在江北区慈城镇举行,“江南第一古县城”再度亮相聚光灯下。
2020年,慈城古县城克服疫情影响,全年累计接待游客118万人次,增长37.1%;2021年1—9月,古县城共接待游客285.7万人次,旅游经济收入达到7777.4万元。
2019年以来,江北区调整充实慈城古县城管委会,广邀专家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启动实施古县城“年内提升、次年见效、三年变样”的“三步走”计划。
慈城古县城管委会按照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文化体验功能定位,紧抓古城旅游要素保障、基础建设、文化挖掘三大重点,以“三进三出”系统工程建设为载体,快速推进古县城保护开发,进一步提升了古城形象和基础功能。
团队“东进东出”/打造古城旅游精品线路/漫步在明嘉靖年间筑造的城墙外,空气中流淌着古老的诗意。
这道城墙依地势蜿蜒在慈城的山山水水之中,向远道而来的游客们娓娓诉说着自己的故事,它便是慈城大东门。
历史上,慈城曾经有一圈长达4公里的城墙。
抗日战争时期,为便于百姓疏散,城门被拆除。
大东门便是慈城曾经的七个城门之一,也是慈城重要的交通节点和水路枢纽。
如今,重建的大东门恢复了城墙、城门、瓮城、水门以及护城河河道,再现千年古县城的历史风貌。
围绕古县城东半城旅游开发区的功能定位,慈城镇以大东门为团队游客入城主入口,东游客服务中心为团队游客集散地,打造了大东门—骢马河—民权路—慈湖路—太湖路这一精品旅游路线。
关于《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5.04•【分类】审议结果的报告正文关于《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宁波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文件关于《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明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09年12月下旬,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宁波市慈城古县城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委员们认为,对历史文化名镇进行专门立法,对于解决慈城古县城保护的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慈城古县城,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委员们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草案在宁波日报和宁波人大信息网上刊登,发送市和江北区有关部门、慈城镇政府、常委会立法工作联系点和法制委员会咨询员征求意见;先后在慈城镇、市级机关和江北区召开了有关部门、慈城镇政府、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企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组织及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三个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与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市政府法制办、江北区和慈城镇的有关同志多次对草案进行研究修改。
期间,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
4月6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教科文卫民侨委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草案修改稿。
现将审议修改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条例名称有的委员和部门建议将条例名称改为“慈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条例”或“慈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也有的委员建议将条例的名称改为“保护和利用条例”。
经研究,考虑到慈城古县城作为“中国江南古县城标本”的历史特色及条例凸显的保护目的,建议不作修改。
二、关于总则草案第二条对慈城古县城作了定义。
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直接规定慈城古县城的保护范围,与草案第八条规定的分区保护的总体范围一致。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概要(批前公示)
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 (2010-2030 )概要(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科学指导新区开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宁波杭州湾新区总体规划( 2010-2030)》前该规划阶段性成果已形成。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送审批之前,我局将杭州湾新区总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0 年10 月29 日-2010 年1 28 日,共计31天。
在此期间,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我局将依法予以研究和处理,并将修情况附于审批材料上报市政府。
用地布局规划图?一、基本情况杭州湾大桥通车大大拉近了上海与浙江东部地区的时间距离,推动沪浙一体化进程。
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杭州湾大桥桥头地区,在长三角结构中也由“边缘”转为“门户”,成为沪浙沟通的核心地区,这一区域地位的改变推动该地区各类要素的流动和集聚将日益频繁。
2009 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陆域面积235 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50 平方公里,将成为宁波乃至浙江发展海洋经济的新平台。
并提出该地区将建设成为国家统筹协调发展的先行区、长三角亚太国际门户的重要节点区、浙江省现代产业基地和宁波大都市北部综合性新城区。
区位图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特点总规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省海洋经济大平台建设和宁波城市发展战略部署,提升宁波杭州湾新区功能地位,创新发展方式,探索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友好、文化鲜明的新区发展模式。
规划重点是对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支撑系统、分区指引作深入的研究分析。
在总规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生态特色,基于杭州湾特有的生态环境,做好可持续发展的保护开发;二是注重新区与余慈地区的统筹发展,既关注自身发展又做好区域合理分工;三是注重新区城市化与产业集聚的联动,特别关注产业提升与导入和新城开发建设时序安排的关系;四是尊重现状和挖掘地域文化,科学安排新城用地结构和规模,结合水资源等环境特色做好城市设计。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
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已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现将总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编制目的《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作为指导城市发展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宁波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
随着区域发展背景的重大变化,宁波城市面临着新的发展问题,为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市域范围为宁波市行政辖区,面积9817平方公里,重点研究区域协调、市域空间结构、市域基础设施布局及重点城镇发展等。
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三江片、镇海片、北仑片,是本次总体规划修改的重点地域。
中心城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为市区行政区域,面积2560平方公里,该区域的建设和发展实行统一规划与管理。
三、规划期限本次总规修改期限至2020年。
四、城市性质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五、城市职能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
六、城市规模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95万,城市建设用地420平方公里。
七、市域空间布局1.市域总人口和城市化水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00万以内,城镇化水平达到75%以上。
2.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市域空间格局。
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两翼为由余姚市、慈溪市和杭州湾新区组成的北翼和由奉化市、宁海县和象山县组成的南翼;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节点为卫星城、中心镇和新市镇。
一核由宁波中心城区、外围组团及近郊城镇组成。
重点发展行政办公、航运服务、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科技、风景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促进转型升级,提高城市集聚辐射能级,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
慈城太平桥地块规划
慈城太平桥地块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新城路,南至萧甬铁路,东北至宁慈西路,西至沈海高速总用地面积2.36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
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慈城分局负责解释。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通过对上位规划和现状分析、相关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慈城城西生态良好、配套齐全的城市生活居住区和工业片区。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方便居民生活,配置高标准的生活配套设施;充分利用人文景观及山体绿化,塑造优美的片区环境;组织科学高效的交通网络体系;配置高标准的市政基础设施。
本区规划居住人口1.15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9.06公顷,占总用地的19.51%。
规划形成“两心两片”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两心”:是指本区西部的彭山公园区块及居住片区的社区中心。
“两片”:以枫湾路为界,形成东部居住片区和西部工业片区。
探究宁波慈城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途径
District economy | 区域经济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96探究宁波慈城古镇旅游可持续发展途径范立岩宁波诺丁汉大学 浙江宁波 315100摘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破坏旅游地现有资源和未来可开发潜力的前提下,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共同促进。
本文通过实践调查的方法,探讨宁波慈城古镇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与不足,提出未来改进方向。
关键词:慈城;旅游;可持续发展;途径慈城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景区面积2.17平方公里,居民5.6万人。
故名句章,建成于唐朝开元年间(公元726年),是江浙地区历史最悠久、保存最完备的古镇之一。
自古有“中国进士第一城”和“慈孝之城”的美称。
2006年慈城古建筑群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然而,自设立旅游景区以来,景区的日均游客量始终维持数千人,与乌镇、西塘等地理位置相邻、形态条件相似的古镇在旅游业开发、影响力上相去甚远。
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就可持续发展的议题,探讨慈城旅游业发展的优势与不足,提出发展的建议。
一、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形成城市文化新载体慈城背山面湖,其城市网状格局正是依河湖水系形态而建。
河流一度为慈城带来贸易、农业、交通的繁荣,但由于水体污染、水量减小、交通方式改变等原因,慈城河道交通在上世纪衰落,河道填埋工程使得城市历史文物景观受损,城市形象大打折扣。
2011年宁波市总体规划出台,提出恢复慈城整体格局的核心为保护河湖水系,恢复河网。
这起到了调节气候、促进植被生长和绿化景观繁荣的生态学作用。
慈城政府在建设过程中遵循河道自然规律,与城市现有交通、基础建筑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风貌,改善城市景观,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完成河道水网功能的现代化转型。
从结果上看,河道的恢复的效果也获得了居民与游客的认可。
慈城的河道景观也成为了城市名片与发扬地方文化的载体。
二、强化传统文化保护,形成慈城文化品牌慈城的传统文化包括其传统建筑、街巷形态、历史文化和传统习俗。
慈城镇西陈家未来规划
慈城镇西陈家未来规划
慈城镇西陈家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西边,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友好乡镇。
为了更好地发展乡村
事业,振兴乡村经济,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慈城镇西陈家计划实施未来发展规划,将在
未来几年实现全面发展。
首先,为了加快乡村事业发展,慈城镇西陈家将加大农业投资,推广现代农业,支持具有创新性的农业项目;同时,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电力、交通、通信、水利等配套设施,以提高农业生产力,推动一批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的发展。
其次,为了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慈城镇西陈家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争取政府的资金支持,举办各种形式的扶贫活动,积极开展就业和教育服务,提供创业、就业帮助,加快城乡社区建设,建设更好的交通和通讯设施。
最后,慈城镇西陈家将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加强对乡土文化传承创新的研究,积极打造宣传品牌,加强对外宣传,为推动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
慈城镇西陈家未来发展规划将是一个集农业、脱贫、振兴、文化于一体的综合发展计划,该规划将会改变乡村景象,提高乡村活力,让更多人成为小农经济主,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构建乌兹别克斯坦乡村美好家园。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07-2030)的批复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07
-2030)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12.30
•【字号】甬政发[2008]112号
•【施行日期】2008.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07-
2030)的批复
(甬政发〔2008〕112号)
市规划局:
《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的请示》(甬规字〔2008〕137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批准《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07-2030)》(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思路清晰,基础工作扎实,技术路线明确,在充分尊重现状和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规划的内容、深度和审查程序基本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可以作为今后慈城镇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宁波市慈城片分区规划
宁波市慈城片分区规划第一章规划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落实《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要求,推进促进慈城片地区城乡统筹发展、增强慈城片地区功能、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有效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区域内村庄规划编制,特开展慈城片分区规划编制工作。
第2条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南至姚江,东南至绕城高速,东北和西北至江北区行政界线,总面积107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同《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一致,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到2030年。
第3条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2.区域协调;3.城乡统筹;4.集约发展。
第4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4.《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6.《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7.《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年调整完善)8.《宁波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9.《宁波市区(主城区)环境功能区划》10.《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2014-2020年)》11.《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12.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的有关规定13.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布局规划、专项规划等第二章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第5条功能定位慈城的城镇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以生态宜居、历史文化为特色的都市近郊组团,高新都市产业集聚区。
第6条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规划2020年人口规模为1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8.5万人,村庄人口4.0万人;2030年人口规模为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5万人,村庄人口3.5万人。
规划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为22.2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14.8平方公里,村庄用地4.0平方公里;2030年城乡建设用地为30.9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建设用地为20.9平方公里,村庄用地3.8平方公里。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陈家山和五星村乌龙湾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陈家山和五星村乌龙湾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公布日期】2010.06.21
•【字号】甬土资整[2010]20号
•【施行日期】2010.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陈家山和五星村乌龙湾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立项申请的批复
(甬土资整〔2010〕20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江北分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江北区慈城镇双顶山村等三个耕地开垦项目立项的请示》(北区土〔2010〕23号)悉。
现批复如下:
经审查,我局认为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陈家山和五星村乌龙湾等两个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可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其中,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陈家山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开发造地总面积4.3407公顷,开发前耕地面积
0.1639公顷,规划新增耕地面积4.1768公顷;江北区慈城镇五星村乌龙湾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开发造地总面积2.8771公顷,开发前耕地面积0.0944公顷,规划新增耕地面积2.7827公顷。
实施后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土地生产条件。
因此,同意对江北区慈城镇妙山村陈家山和五星村乌龙湾等两个土地开发垦造耕地项目进行立项。
特此批复。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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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批后公布)《宁波市慈城镇总体规划(2010-2030)》已获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一、背景1.1编制背景宁波市政府确定慈城镇为宁波市七个卫星城之一,成为下一阶段宁波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心;同时“六个加快”宁波重大推进计划的战略部署以及“强镇扩权”浙江省体制改革亮点等一系列城市改革、转型、提升的政策指引下,慈城镇正面临着全新的历史机遇,为适应新的发展背景及形势、政策要求,适时跟进、积极应对,特编制本规划。
1.2社会发展背景(1)社会总趋势:三个“倒逼”中的转型提升(2)城市新价值:快速城市化后追求人本精神的回归二、慈城的战略性资源优势人文 + 生态 + 区位三、在不同层次空间的价值与地位慈城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保护荣誉奖,是宁波都市区面向全球的特色门户;是长三角全球城市区域的边际节点城市;处于宁波市域最重要的经济、生态、文化、城镇集聚带上,是重要的战略性空间;处于都市成长区,接受部分外溢功能,同时又是中心城转型升级的有益补充。
能成为周边区域“功能凝聚、价值提升”,“跨界增长”的高地。
四、发展目标依托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区域格局中具有战略性的区位优势,实现“开放整合提升、全域一体发展”,构建古城风貌凸显、现代服务经济集聚、产业高端发展的人文展示区、文化产业繁荣区、新兴产业引领区、幸福和谐典范区。
五、形象策划人文绿心、古城新韵。
六、城镇性质国家历史文化名镇,以都市休闲、山水宜居、高新产业集聚为主导的新兴卫星城市。
七、城镇规模至2030年末,慈城镇域人口为23万人;镇建成区为2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2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人。
八、产业发展总体上形成“二大体系,四个重点领域”的产业发展策略,即以心灵诉求为导向构建心灵产业体系和以转型提升为导向构建高附加值制造业体系,分为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四个重点领域。
九、空间发展方向南北延展,东西襟带。
十、规划结构山水连城“井”然有序双核引领纵横珠玑十一、空间构成从区域融合角度,根据慈城镇域历史文脉、重大基础设施、自然生态、景观节点、用地现状以及项目布点等因素,确定分区属性,将镇域范围内划分为8个相对完整的发展空间。
即古县城、新城、江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城西港区、战略储备区、生态创意农业园、北部森林涵养区、湖心组团。
古县城:南至慈江、北至古县城北部山体,主要包括慈城古县城及西侧用地。
新城:沈海高速以东、绕城高速以北、慈江以南区域。
江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昕平桥路、沈海高速、慈江、甬余公路、慈城镇行政界线为界,包括金田铜业工业区所在区域。
城西港区:乍山、沈海高速以南、余姚江以北、绕城高速以西区域。
战略储备区:为沈海高速以西、昕平桥路以南、余姚江以北区域。
包括三勤村、王家坝村、洪陈、杨陈等南部村庄区域。
生态创意农业园:英雄水库以南、甬余公路以北的慈城北部区域。
包括妙山村、五星、五湖等村庄区域。
北部森林涵养区:英雄水库、毛力水库周边区域。
包括毛力村、毛岙村、金沙村、公有村、南联村、五联村等村庄区域。
湖心组团:慈江以北、古县城以东、荪湖水库以西、北部山体以南区域。
十二、用地构成C1 行政办公用地11.03C2 商业金融业用地79.46C3 文化娱乐用地15.76C4 体育用地 5.43C5 医疗卫生用地10C7 文物古迹用地24.07C9 其它设施用地 1.61Cm 商业混合用地22.033 D 特殊用地10.91 0.50%4G 绿地237.21 10.78% G1 公园绿地165.94G2 生产防护绿地71.275 M 工业用地374.36 17.01% 研发产业用地96.5 4.39%6 S 道路广场用地492.8 22.40%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4.41 0.65%8 T 对外交通用地65.64 2.98%9 建设用地2200.47 100.00%10 E6 村镇建设用地222.3211 - 度假设施用地55.4612 - 发展备用地51.44十三、历史文化保护慈城历史文化保护框架体系,主要包括:(1)古县城整体格局和风貌的保护:包括河湖水系、古城格局、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的保护;(2)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主要为半浦村;(3)文物古迹的保护: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遗址、历史建筑和古树名木;(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古县城保护内容主要为:(1)保护古县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2)保护古县城文物古迹和具有传统特色的历史街区、传统建筑、道路、河流、古树名木等;(3)保护古县城的传统手工艺和民间艺术产业;(4)保护古县城的民间传统文化和乡土民风民俗。
古县城实行分区保护,保护范围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建设控制区:(1)核心保护区为古县城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建筑和传统建筑群、沿街沿河风貌带;(2)风貌协调区为古县城内除核心保护区之外的历史街区地段;(3)建设控制区为古县城护城河(包括慈湖)以外东、西、北至山脊线、南至S319省道的范围。
区图慈城不仅具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相当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开发将进一步有效带动慈城历史文化的继承与弘扬。
十四、公共服务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十五、镇域居民点体系依托慈城传统农业产业基础,同时围绕生态资源与环境、村庄风貌、历史文化遗存、民风民俗等建立旅游产业化举措,形成立体交叉的产业组合发展模式。
在确定村庄改造模式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庄现状建设情况以及建设资源条件,在城乡统筹空间布局的指导下,制定居民点建设导引,以指导各居民点建设方向。
十六、综合交通依托沈海高速、绕城高速公路、余北快速路、轨道线等建立一个高速快捷的对外交通体系。
区内交通以保护古城风貌、创造优美的新城景观空间为原则,适应并适度超前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立安全、便捷、高效、清洁、经济的城市交通系统。
合理规划路网,完善道路功能,配置健全的交通设施。
规划路网基本为方格网状,形成“六横三纵”的骨架路网结构。
“六横”为余北快速路、甬余公路、昕平桥路、江北高速连接线东西向道路、云飞路和滨江路;“三纵”为狮峰路、新城西侧30米道路、江北高速连接线南北向道路。
轨道交通形成1号线、4号线、市域轨道服务不同区域的轨道交通格局。
十七、综合防灾17.1防洪排涝(1)本区防洪标准近期为20年一遇,远期结合中心城水利规划统一考虑。
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雨量24小时排出。
(2)建立小区域围圩,防止客水进入区内。
以慈江为界,分为南、北二片,结合道路、山体,采用路堤合一方式,形成围合,路面(堤顶)标高近期以20年一遇为标准,确定为3.63米。
远期结合中心城水利统一考虑。
17.2消防(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来进行消防规划。
(2)消防站规划规划区内保留慈城县城内现状消防站,规划新增两座普通消防站,分别位于慈城新城、和慈西工业区(慈江南侧),占地面积分别为0.23ha、0.67ha。
农村成立义务消防组织,并纳入镇消防责任区。
(3)规划要求按不大于120米的间距设置室外消火栓(居住区内不大于80米),与消火栓相连的配水管道管径不小于DN150毫米。
17.3抗震(1)本规划区地震动参数为0.05g(相当于VI度)。
(2)一般工业与民用新建或扩建工程按地震动参数0.05g进行抗震设防,无需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建设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3)抗震设施主要有抗震疏散通道及避震疏散场地,抗震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米,避震疏散场地按人均 1.0平方米标准,可结合公园、绿地。
十八、空间管制18.1空间管制分区为确保镇域生态安全格局,保证各项建设用地的落实,根据因子综合评价分析,结合未来发展因素,将区域内用地按不同管制要求划分为三个管制分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
适建区包括城镇规划建设用地,是镇域村镇建设优先选择的建设区域。
限建区主要按照生态承载容量的要求,在规定的区域内严格按照规定性质、规定的强度进行有节制的使用。
禁建区总体上以保护为核心,应特别注意生态质量的维护,严格禁止无关的建设行为进入。
包括水源保护区、生态廊道。
该区域内必须实施的有关建设项目,需要经过严格、公开的审查,实行规划、建设的全程监督。
18.2非建设用地管制(1)基本农田保护区镇域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西部平原之上,规划要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应采取各种有效途径,确保耕地总量和质量动态平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并禁止挖塘养鱼、取土挖沙。
(2)山体林地镇域内山体林地主要集中在北部。
山体林地主要用于营造各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逐步消灭荒山,坡度在25°以上的耕地应退耕还林;结合水源地分布,制定水源涵养林和水土涵养生态林。
(3)水源保护区规划镇域取水口1000m范围内的水域及水源水系两岸50m范围、英雄水库和毛力水库区及集雨区均属于水源保护区,其中取水口周围100m范围为绝对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绝对保护区内不得停靠船只,不得从事游泳、挖河等一切可能对水体有污染的活动。
(4)生态廊道生态廊道用于保护基础设施通道、廊道,按规范留足用地。
城镇组团间的生态廊道必须控制,禁止开发建设,以维持城镇的整体格局。
18.3城镇建设用地管制(1)以本次规划所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为适建区。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应遵守本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指标。
(3)在镇域各类建设用地中,应重点保证镇区的建设用地,并保证镇域各项重要交通和水利项目建设用地。
(4)建设用地最低增长量与同期可供占用耕地量的差数可通过利用农村居民点、独立设置工矿用地及其他非耕地的土地置换等手段来解决。
18.4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管制(1)规划将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范围划为限制建设区。
(2)镇域村庄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遵循人均100平方米/人的规定。
但具体确定时,各村的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可结合现状用地状况适当增减10-20平方米。
(3)规划确定为整体搬迁和逐步搬迁的村庄不宜发展,且近期应控制村民住宅建设,使之逐步萎缩。
18.5基础设施廊道管制规划期内慈城镇域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有杭州湾跨海大桥连接线、绕城高速公路、北外环路、杭甬快速铁路。
规划预留的交通通道内应严格控制其它建设安排。
规划镇域供电线路主骨架为500kV和220kV。
供电线路通道应结合区域性交通通道以及低山丘陵用地布置,以利于规划控制和节约用地。
供电线路通道范围内禁止建设各类设施和建构筑物。
十九、近期建设至2015年,规划人口规模达9万人,建设用地规模约11.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