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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今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陆续实施,着实忙煞考生,减负再次引人关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目标,为科学减负提供了政策机遇,即分类考试可化为分类施压。

随着部分省市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改革试点方案的出台,今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工作陆续实施,着实忙煞考生,有地方出现了因高校自主招生发论文可降分忙坏高三学生的现象。减负这个老题目,又进入了人们的新视野。

减负一直是我国高考改革的重要动力和主要目的之一。自1964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克服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现象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报告》,到2010年国务院将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制度写入教育规划纲要,在半个多世纪里,减负被视为打破应试教育僵局和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成为国家重大教育议案及决策中的高频词汇。当前,在国家确定构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新高考制度背景下,减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改革议题。

减负本质

对内减弱优于他人的意识,对外加强教育资源均衡化和物质社会高度发达化

减负无疑是针对过重的学业负担和考试压力而言的。因此,正确理解减负,必须首先弄清过重的学业负担和考试压力是如何形成的。古代中国,人们求学的目的无非是通过科举考试走进官场,进而改变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也即读书——科考——入仕三部曲。如今的高考,自上世纪90年代末实行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后,由双包(包学费、包分配)进入了双自(自己交费、自主择业)时代,高考随之失去了瞬间改变个体命运的功能。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高考改变命运或者说读书改变命运的显著功能被弱化,以至于现今求学的目的大多变成了找个适才适性的工作而已,即演变为读书——高考——好工作的新三部曲。不过,尽管教育和考试在改变个体命运的表象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其本质功能并未衰退,即提升人的能力与素养进而影响人的发展方向与机会的功能没变,它依然是大多数国人通过公平竞争改变自身境遇或实现个人理想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教育资源和物质社会未达到高度发达的历史阶段,试图通过勤奋、刻苦与努力使自己在教育与考试成就方面优于他人,将长期主宰人们的教育意识和考试意识。因此,减负的本质对内是要减弱优于他人的意识,对外是要加强教育资源均衡化和物质社会高度发达化。然而,不管是对内还是对外,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都是难以实现或达到的。此外,还应看到的是,减负不等于去负,如同压力是人类发展的一种动力一样,减负也是一种社会常态。

考试负担源自竞争

竞争激烈则负担沉重,竞争缓和则负担减轻

从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来看,减负旨在变应试教育,促进素质教育。然而,实践表明,通过科目设置、保送生、自主招生等改革试验,其成效也并不显著。究其原因主要有二:其一,高考性质使然。高考作为大规模教育选拔制度,属于淘汰性常模参照考试,而非检验能力水平是否达到某种程度的目标参照考试,其首要目的在于鉴别人才,为公正分配高等教育资源提供合法性依据。其二,社会文化使然。中国自古就有重视考试的传统,并且根深蒂固。如英国和香港采用同样的证书制,但因为固有的价值观无法改变,造成英国和香港考生压力的两重天。其实,即使在欧美国家,高考压力照样存在。有学者在考察美国高考后指出,那种认为在高等教育普及的美国,大学入学机会众多,而且因为强调‘综合素质’,没有像中国那样惨烈的高考竞争压力。这实在是对美国社会竞争的极大误解。可见,有竞争就有压力,或可说,考试负担来源于竞争而非考试本身,竞争激烈则负担沉重,竞争缓和则负担减轻。

此外,考试本身也是一种教育,适当的竞争是对考生意志、智慧、勇气和自信的一种磨砺。如同孟子所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它也是成才的要素之一。

减负遇到政策机遇

分类考试可化为分类施压,根据不同的选拔标准,采取不同的评价模式

然而,过重、过大的压力也不利于人才的成长,它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只有因人而异、科学施压才能促进人才发展。因此,从这一点看,高考减负并非不可作为,只要根据学校类型与层次,根据学生特长与志趣,采取因校而异、因生而异的科学施压办法,是可以达到减负效果的。当前,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都明确提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这为科学减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机遇,即分类考试可化为分类施压,也就是根据不同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标准,采取不同的大学入学考试或评价模式。台湾学者黄炳煌研究指出,一个良好的大学入学制度,应该是通过适当的方法,选择适当的学生,把他们放在适当的科系,使之得到适性发展。无疑,统一高考这一把标尺难以满足多元人才的测评需求,科学的选才方式应是针对人才类型和培养层次进行合理区分,体现学校和考生的群体性差异。

事实上,从世界发达国家及地区的考试招生来看,精英大学或研究型大学均入学标准高、要求严格、竞争激烈,高压是一种必要的存在,而非学术型大学一般入学标准多元且较低,学生升学压力较小。可见,通过深化改革分类考试和多元入学的制度设计,将研究型大学与非研究型大学、高水平大学与普通类大学的考试招生分开,采取因材施考和多元评价的科学选才方式,便可实现合理分流,为大部分自愿升入非研究型大学或普通类大学的考生减负,使之有相对自由宽松的空间发展特长与兴趣。结合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结构与国家行业性发展趋势,可以把艺体类与高职高专类院校作为切入口,实行研究类综评、普通类选评、艺职类自评的分类考试招生模式:研究型大学根据学术及专业发展要求,按照高考+自主考试+学业水平测试+其他非智力因素测试的综合评价模式招生。普通类大学依据办学特色与实力,以统一高考为基础,在研究型大学的综合评价模式中选择组合适才适校的考试招生模式。艺体类与高职高专类院校根据专业性和行业性人才培养目标,建立一个统一的基本能力测试项目;或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为基础,自主决定专业性或行业性能力素养测试。当然,也可根据办学与生源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测试方式自主评价、自主录取。最终,我们将构建起一个立体式的、为因材施教而因材施考的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总之,减负既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必然诉求,也是高考制度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深化高考分类考试改革是实现科学减负的重要前提。同时,科学减负也利于推进新高考制度体系的构建以及多元人才的培养。

(李木洲单位:湖北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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