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应当注明临床诊断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1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13.处方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4.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5.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存在过敏风险的药物在(如抗生素类)按照相关要求需要注明有无过敏史。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处方是医生给患者开具的用药指导单,是患者购买和使用药品的依据。
为了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处方书写规范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处方的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以期提高医生和药店职员的处方处理能力,减少药品误用和滥用的风险。
一、处方格式1.处方纸:处方纸应为标准化、统一规格的专用纸张,具备防伪功能,以防止处方被篡改。
处方纸的上端应印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和电话等信息,以便患者和药店能够准确辨认。
2.处方抬头:处方抬头包括开方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方便药店核对患者身份和用药情况。
此外,开方日期应与实际看病日期一致,避免药品过期导致无法用药。
3.处方主体:处方的主体是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信息。
药品名称应为通用名,避免使用厂家名或商标名,以免产生混淆。
剂量包括药品的规格和数量,用法指示患者如何使用药品(如口服、外用等),用量则指示每次服用的具体数量和频率。
4.处方医师信息:处方应注明开方医生的姓名、职称和执业资格证号等信息,以便患者和药店能够核对医师的资质和责任。
二、处方内容要求1.明确诊断:处方应明确注明患者的诊断信息,以便药店根据病情提供合理的药物选用和用药建议。
同时,在处方中注明疾病的病程、严重程度和特殊要求等,有助于药店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咨询。
2.合理用药:开方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和药物的禁忌症、适应症等知识,合理选择药品和用药方案。
处方中应明确注明适应症和禁忌症,以及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在用药过程中能够正确理解和遵守医嘱。
3.用药数量准确:处方中药品的数量应准确无误,以免给药店配药时出现错误。
此外,开方医生还应视患者的病情决定药品的疗程和续方的间隔时间,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补药,避免发生断药情况。
三、书写要求1.书写清晰:处方应以工整、清晰的手写字体进行书写,以避免因字迹潦草而导致的误读和错误配药。
如若医生的手写字体较差,建议使用打印或电子处方来避免字迹不清的问题。
处方书写基本规范
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应明确、具体,使用科学合 理的表述方式,如每日三次、每次两 片,或每日一次、每次5毫升等。
处方书写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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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管理规定
医院应制定处方书写的管 理规定,对处方书写的基 本要求、格式要求、规范 用语等进行明确规定。
处方审核
处方应由药师进行审核, 确保处方书写规范、用药 合理。
泄露患者隐私和处方信息。
05 处方书写错误的处理规范
处方书写错误的原因分析
医生书写不规范
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可能因为笔误、打字错误或书写不规范导致错 误。
药物名称或剂量不准确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可能使用了不正确的药物名称或剂量,或者使用 了不规范的缩写。
患者信息填写错误
医生在填写患者信息时可能因为疏忽或笔误导致患者姓名、年龄、 性别等信息填写错误。
处方书写错误的纠正措施
医生自查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仔细核对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等信息,确 保无误。
药师审核
药师在配发药品时应仔细核对处方,发现错误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并纠正。
患者提醒
对于患者,药师应提醒其注意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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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
医疗机构应对医生进行处方书写规范培训,提高 医生的书写水平。
04 处方保存与销毁的基本规 范
处方保存的基本规范
处方保存期限
处方应至少保存一年,以便于回顾和审核。
处方保存环境
处方应保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阳光 直射和潮湿。
处方分类保存
根据处方类型、药品类别等信息对处方进行分类 保存,方便查找和管理。
处方销毁的基本规范
销毁方式
处方销毁应采用焚烧或化学药品溶解等方式,确保处方彻底销毁。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导言: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订本《处方管理办法》,明确处方书写规范,减少因处方不规范而带来的医疗纠纷。
经认真研究,我们提出以下处方书写规范的建议。
一、处方格式规范处方应具备以下格式要求:1. 处方标题:在处方纸上方居中书写“处方”字样,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
2. 医生基本信息:左上角书写医生姓名、职称和医生执业证书号码。
3. 患者基本信息:离处方标题一行书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
4. 处方日期:右上角书写处方开具日期,格式为“年年年年/月月/日日”。
二、处方内容规范1. 药品名称:药品名称应使用通用名,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商品名,请在通用名后以括号形式注明。
2. 药品剂型和规格:药品名称下方注明剂型和规格,如片剂、注射剂等。
剂型注明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规格单位要统一,如毫克(mg)、克(g)等。
3. 用药剂量及频次:用药剂量以阿拉伯数字表示,频次以每日次数表示,如“一次”、“两次”、“三次”等,不得使用模糊或不明确的描述。
4. 用药途径和用法:用药途径包括口服、注射等,用法包括饭前、饭后等。
请书写明确、简洁明了。
5. 用药时长:在处方最后一行,注明用药时长,如“连续使用10天”、“按医嘱使用”等。
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 数字书写规范:所有数字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得使用汉字数字或罗马数字,以免产生歧义。
2. 药品加量:如需加量或重复剂量,可在药品后方添加“X2”、“X3”表示,避免书写过多。
3. 药品配伍禁忌:对于不能同时使用的药品,应在处方中明确提示,防止患者因误用而产生不良反应。
4. 处方签名和医生章:处方最后一行空两格后,医生亲笔签名,并盖上医生执业章。
结语:通过本《处方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处方书写,减少了因处方不规范而引发的医疗纠纷。
在医疗实践中,医生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来书写处方,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处 方 书 写 规 范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作为一名卫生技术人员,处方的书写是我们应当掌握的基本职业技能,也是我们作为医师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
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处方管理办法》中关于处方书写的相关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瞩”、“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以上是关于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处方的书写规定相关考点总结整理。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2、处方正文需有“R”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书写规则及示例【范本模板】
处方书写规则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范及格式1)处方内容:ﻫ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得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ﻫ(2)处方书写规则ﻫ1、处方记载得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ﻫ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得用药。
ﻫ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ﻫ4、处方一律用规范得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ﻫﻫ不得超过五种药品、ﻫﻫ7、中药饮片处方得书写,可按君、臣、佐、使得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得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得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ﻫ8、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得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ﻫﻫ10、开具处方后得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ﻫﻫ11、处方医师得签名式样与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得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得《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得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ﻫ13、中成药与医院制剂品名得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得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处方书写要求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及格式1)处方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 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卩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I)、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处方书写规范一、前言1.1 目的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和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规范,以明确处方书写规则。
1.2 合用范围本规范合用于医院、社区卫生机构、诊所等相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二、处方书写基本要求2.1 处方书写须规范、清晰、易懂,字迹清晰、无涂改、无空白与中线。
处方应在医务人员专用的证卡或者标准处方单上书写,并在其左上角注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右上角注明医生姓名、职称。
2.2 处方分为西药处方和中药处方。
西药处方书写功用应该规范、简明、无歧义,标明用药品种、规格、数量及用法用量。
中药处方书写功用应该规范、准确明确、依据配伍原理和配伍方面的规定,标明药材种类、用量、煎煮方法。
2.3 处方书写应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明本品是否处方详细认证。
医师可在处方书写同时书写含有使用注意事项、穴位控制注意事项的临床指南书刊。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政策法规及药学知识。
三、西药处方书写规范3.1 西药处方的书写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用法用量、数量、服药次数、服药期限或者疗程等。
品名应书写药品的通用名称,不得使用药品生产厂家的名称作为品名;不应使用非处方药,成人用量均超过最大安全剂量的药品;不应使用重要抗菌药物或者进口药品。
3.2 各种药品的规格、剂型和生产厂家应当与处方查询和授权的药物目录无歧义,或者应当符合标准的药品目录要求。
3.3 在医药科技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使用目录内同等疗效、同种治疗方案的药品,避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西药。
3.4 医师在书写抗菌药物处方时应遵守相关规定,计算使用剂量、疗程和维护有效的使用相关药品的政策法规。
四、中药处方书写规范4.1 中药处方标准是指,根据中医理论加以分析和辨证施治的具有一定疗效和安全成份的配方,按照其煎煮用法、煮制次数、药材用量等制作中药煎剂的方法。
4.2 中药处方的书写内容应包括处方名称、各药种名称、用量、煎煮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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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
如诊断、患者的年龄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划价员看不懂;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药学部 2012年2月17日处方书写格式1.标准处方格式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S i g.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6支S i g.80万U i.m.b i d(皮试)例2:R p:头孢克洛缓释胶囊0.1875g×12粒S i g.0.375g b i d2.简易处方格式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3支×b i d i.m.例2:R p:头孢克洛缓释胶囊×1盒2粒×b i d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4、 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一)、(主药、佐药顺序)1、阿莫西林胶囊 0.25g x 24粒Sig 0.5g 四次/日口服2、维生素C片 0.1g x 18片Sig 0.2g 三次/日口服(二)、(指明用药部位)1、氯霉素眼药水 10ml x 1支Sig 2滴四次/日点右眼2、氧氟沙星滴耳液 10ml x 1瓶Sig 2滴四次/日点右耳(三)、(规格、数量)庆大霉素注射液 4万u x 2ml x 6支Sig 4万u 二次/日肌注(四)、奥美拉唑胶囊 20mg x 14粒Sig 1粒二次/日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五)、丁胺卡那注射液 20万u x 6支Sig 20万u 一次/日稀释后静脉滴注处方书写格式分类1.普通处方必须注明每个药物的药物名称;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浓度,装量或容积;最小使用单位的取用数量.例:1.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盒(或阿莫西林胶囊 0.25×12片×24片)S.0.5 一天三次(或 2片 ,一天三次)2.尿素软膏 10g×1支S. 外用,一天两次3.10%氯化钾溶液 100ml×2瓶S. 每次10毫升,一日三次2 .输液处方可以不注明每个药物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装量或容积(液体药物必须标明浓度),只要按照"药物名称+实际使用剂量"的格式即可.例: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注射用青霉素钠 320万单位 / ×6S.皮试后静脉滴注,一天三次例:0.9%氯化钠注射液 500ml维生素C注射液 2.0维生素B6注射液 0.2 / ×3 S.静脉滴注, 一天一次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三级乙等的综合性医院,地处郊区,开放床位750张,门诊患者不多,医院经济收入主要靠住院病人。
自2007年5月1日实施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之后,我院很重视这项工作。
对于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我院早在2006年8月31日就制订了《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办法(试行)》(内二医[2006]139号),“要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等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1 资料与方法抽查2008年1月13、14、15、16日门诊处方1000张,实时进行所用药品数量、每张处方金额、使用药品的剂型、含有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不合格处方等统计分析点评;随机按顺序抽查2008年1月30、31日住院处方1000张,统计所用抗菌药物的品种、给药途径以及不合格处方等,同时结合病历进行点评。
2 结果2.1门诊处方抽查与点评2.1.1门诊处方抽查情况: 门诊处方1000张,处方所用药品共计2770个,每张处方平均用药品总数2.77个;每张处方平均用药金额132.63元;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有120张,占12%;门诊处方中有抗菌药物处方440张,占44%;合格处方840张,合格率84 %;不合格处方160张,不合格率16 %。
不合格的处方有:未填科别59张,未填费别21张,用药不合理处方80张。
2.1.2不合理用药处方例举与点评:处方①:患者男,44岁,自费诊断:蜂咬伤蛇药片20片×4盒Sig 10片 Bid续用: 头孢克肟分散片50mg×12片Sig:100mg Bid点评:蜂咬伤(蜂蜇),若有皮肤感染者,可选用我院非限制抗菌药物。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对葡萄球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它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等不良反应[1],与蜂蜇的临床症状不易区别。
该药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当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或要有致病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如无报告,应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签字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2],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②:患者女,39岁,费别未填写诊断:结肠癌头孢克肟分散片50mg×12粒×3盒续用Sig 100mg tid氟哌酸0.1×42片Sig 0.2 tid维生素B6 10mg×42片Sig 20mg tid颠茄合剂 200mlSig 10ml tid点评:是结肠癌的治疗还是结肠癌伴感染的治疗,不明确。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腹胀(4%)[1],与结肠癌有的临床症状不易区别,是否考虑只用氟哌酸胶囊就足够了。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不经济,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③:患者女,38岁,自费诊断:消化不良、胃炎雷尼替丁胶囊0.15×14粒Sig 0.15 Bid甲氧氯普胺片5mg×42片Sig 10mg tid续用:头孢克肟分散片50mg×12片Sig 100mg bid点评:幽门螺杆菌已被公认为消化性溃疡病及慢性胃炎的主要诱因,为了有效消除幽门螺杆菌,大多数学者提倡多种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常用的药物有阿莫西林、克拉霉素、红霉素、甲硝唑或替硝唑等。
头孢克肟胶囊对幽门螺杆菌作用差。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最常见有消化不良、腹胀、腹痛、恶心等胃肠道的不良反应[1],与本身的疾病(消化不良胃炎)临床症状不易区别。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④:患者女,19岁,自费诊断:慢性胃肠炎加替沙星片0.1×12片×2盒Sig:0.2 Bid多酶片100片Sig:3片 tid胃蛋白酶合剂100ml×2瓶Sig:10ml tid马来酸曲美布汀胶囊0.1×24片×2盒Sig:0.2 tid点评:胃肠炎是消化道受到刺激、产生胃与肠失常的症状。
胃肠炎大多是由病毒性、细菌性和寄生虫性的感染所引起。
加替沙星片属第四代氟喹诺酮类药,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当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或要有致病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如无报告,应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签字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2],又加上价格较贵,0.1×12片/ 27.90元,不符合经济原则,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