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毒品犯罪有几种
员额法官遴选笔试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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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额法官遴选笔试题目
一、法律知识
1.什么是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又分为哪几种?
2.法律如何解释?法律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3.什么是法律权利?法律权利的内容有哪些?
4.法律在不同情形下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请列举至少三种情形。
5.什么是法律义务?举例说明法律义务应该如何履行。
6.什么是合同法?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7.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刑法知识
1.什么是故意犯罪?与其他犯罪形态相比,故意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2.什么是过失犯罪?在过失犯罪中,哪些情形构成过失?
3.毒品犯罪的种类有哪些?毒品犯罪的刑罚如何区分?
4.什么是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5.敲诈勒索犯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敲诈勒索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三、民事诉讼法
1.什么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骤?每个步骤涉及的内容是什么?
3.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保全的形式有哪些?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4.什么是执行程序?执行程序的方式有哪些?
5.强制执行程序中,实行拍卖的方式有哪些?拍卖程序是怎样的?
四、行政法
1.什么是行政权力?行政权力应该如何行使?
2.什么是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程序应该如何实行?
3.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哪些步骤?
4.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应该如何实行?如何监督行政许可?
5.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复议的效力是什么?
以上是员额法官遴选笔试的题目,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阅卷。
希望大家在备考时认真备战,切实提高自
身综合素质。
毒品
![毒品](https://img.taocdn.com/s3/m/49f39a03de80d4d8d15a4fa1.png)
什么是毒品?根据《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品和精神药品。
常见的毒品种类有鸦片类、大麻类、可卡因类、苯丙胺类等。
这些毒品类型尽管不同,但对人体的危害都很大。
鸦片类毒品主要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等;大麻类毒品主要包括大麻烟、大麻脂、大麻油等;可卡因类毒品主要包括古柯叶、可卡因、快克等;苯丙胺类毒品主要是指苯丙胺类的兴奋剂。
另外还有一些其它类型的毒品。
我国常见的毒品有哪些?目前,我国吸毒者常用的毒品是:海洛因、鸦片、大麻、冰毒、摇头丸等。
海洛因,它又被俗称为“白面”、“白粉”、“四号”等,是鸦片类毒品中危害最大的品种,目前被世界各国列为头号毒品。
我国吸毒人员主要以吸食海洛因为主,大约占70%以上。
海洛因依赖性强,只要二、三次甚至只吸一次便可成瘾。
成瘾者一旦停用,甚至几个小时不吸,就会难受至极,痛不欲生。
长期使用可以破坏人的免疫功能,并导致心、肝、肾等主要脏器的损害。
注射吸毒的方式更易传播艾滋病等疾病,过量吸食海洛因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死亡。
鸦片,俗称大烟、烟土。
是催眠性罂粟科植物的凝结汁。
我国法律严禁非法种植罂粟。
罂粟是一伞生草本植物,一般高1.5米左右,春、夏季开花,花朵颜色极为艳丽。
花瓣脱落后十余天,生成球形或椭圆形蒴果,所流出的白色汁液,干燥凝结后即为生鸦片。
割过浆的罂粟壳也是国家规定管制的一种麻醉药品。
一些不法商人把罂粟壳作火锅底料,使人成瘾。
冰毒,苯丙胺类毒品,又名安非他明,其主要化学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因其形状与冰相似,所以俗称“冰毒”。
它具有强烈的中枢兴奋作用,可以引起焦虑和紧张,会产生强烈的生理兴奋,能大量消耗人的体力和降低免疫功能,严重损害心脏、大脑组织甚至导致死亡。
吸食成瘾者还会造成精神障碍,产生错觉、幻听及被迫害的感觉而引发暴力行为。
摇头丸,以MDMA、MDA等苯丙胺类兴奋剂为主要成分。
毒品犯罪心理
![毒品犯罪心理](https://img.taocdn.com/s3/m/6316504369eae009581bec1a.png)
恐惧心理是毒品犯罪者对本身行为产生恐惧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常常伴随着从毒品犯罪意识开始到犯罪行为实施后的整个过程。对毒品犯罪者而言,从犯罪意识的形成、犯罪行为的完成直到犯罪证据的被查实,恐惧心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尤其是在公安人员的盘问、查缉时,这种心态特别明显。这种心理的外在表现常见为手足无措,贼眉鼠眼,目光游离不定,举止生硬僵直,手足不时颤抖,屏息静气,脸色发白,浑身直冒冷汗等。在日常生活中,比如逛街、买东西时,总怀疑别人在监视、跟踪,担心犯罪行径被人发现,总是小心谨慎地处世。而且对人、对事敏感多疑,有时外部出现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刺激也会令他紧张不已,特别是在海关、边防检查口岸进行例行检查时,他们的表情会异常地严肃、紧张;当检查人员的注意力转移时,其脸上的神情才会放松,出了关口,才会如释重负地大出一口气。毒品犯罪特别是吸毒者也能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后果,有时主观上也想尽快终止这些不良行为,远离毒品,从而产生了难以摆脱的恐惧感。
5、逆反心理
逆反心理是指毒品犯罪者因情绪影响而作出的与社会道德规范相反的心理表现。这种心理在青少年身上最为普遍。有的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够,法制观念淡薄,认知能力低下,明辨是非能力差。同时,学校、家长也未能很好地针对青少年成长、发育的规律去因势利导、因材施教,教导其成长,从而造成了他们人格、心理的缺陷,与社会伦理道德、法律规范不相符合,由情绪上的敌对性导致心理上的逆反性。主要表现有:法律不允许的事,学校、家长不允许的事他偏要去做,专门对着干。有的人,包括一些成年人,明知沾染毒品是危害国家、社会以及本人的,却依然参与制毒、吸毒的犯罪活动,陷入罪恶的深渊。
2、依赖心理
依赖心理是指毒品吸食者对毒品产生强烈的依赖性,也叫成瘾性。这种心理状态产生的影响表现在吸毒者的身体和心理上。无论鸦片、海洛因,还是大麻、可卡因等的毒品,都是程度不同地使人形成瘾癖的物质,是国家有关部门专门管制的物品。成瘾性是毒品区别于一般毒物的重要依据,其中尤以海洛因的毒害性和成瘾性最大,可卡因、吗啡次之,鸦片相对少些,其他兴奋剂、致幻剂类毒品的成瘾性也不小。一个人一旦吸毒成瘾,往往很难戒除。即使戒毒后,复吸率也很高。
浅析运输毒品犯罪中的几种共同犯罪形式
![浅析运输毒品犯罪中的几种共同犯罪形式](https://img.taocdn.com/s3/m/c47dd20a0740be1e650e9a80.png)
[ 关键词 ] 体体 内藏毒 方式 人 [ 中图分 类号 ] 9 7 D 1
运输毒 品
幕后 老板
共 同犯 罪 刑 事责任 [ 文章编号 ]0 9 4 4 (0 10 — 0 7 0 10 — 2 5 2 1 )4 0 5 — 4
[ 文献标识码 ] A
我 国现行 《 刑法 》第 三百 四十七条规 定 了走私 、 贩
某、 李某某 、 张某三名妇女 , 要求该三位妇 女采 用体 内藏
于同等人数犯 罪分子单独 犯罪危 害性之 和 , 因此 , 之 较
单独犯罪人 , 对共 同犯罪人 的处罚应更严 厉 ”所 以 , , 这
样 的处理方 法与我 国的共 同犯 罪相关理论 仍然是不 相
符合 的。
毒 的方式将该批毒 品运到某市 。 中马某某 、 途 李某某 、 张 某三人兼被公安边 防检查站 的官兵查 获 , 三名妇女各 自 体 内藏毒 2 0 0 余克 。对 于该案 , 本观点 的学者认为马 持 某某 、 李某某 、 张某系运输毒 品罪 的共犯 , 却只对各 自 但 运输 的 2 0 0 余克毒 品承 当刑事责任 。 按 照我 国《 刑法》 2 条 的规定 , 第 5 除去共 同犯罪 的 主体要件不说 , 同犯罪要有共 同故意和共 同行为 。所 共 谓 的“ 同犯 罪是指各 行为人 通过意思 的传递 、 共 反馈而 形 成的 , 明知 自己是 和他人配 合共 同实施 犯罪 , 并且 明 知共 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 害社会 的结果 , 而希望 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的心理态度” 简而言之 , , 共 同故 意就是相 同的故意加 上意思联络 。而“ 同行为指 共 不仅各共犯 人都实施 了同一犯罪 构成的行为 , 而且各共 犯人 的行 为在共 同故意的支配下互相配合 、互相协调 、 互相 补充 , 成为一个整体 ” 以人体体 内藏毒方式运输 形 。 毒 品的各犯 罪人如果相互都 知道 对方的体 内运毒事实 , 而且 还一起上 路相互 配合 、 互帮助 、 同完成 运输毒 相 共
毒品类案件的适用法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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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权学习丨总结:毒品类案件的适用法律概述2016-03-09陈国庆刘平尚权刑辩引子: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的高速化、复杂化,以及网络信息化的发展,毒品犯罪的渠道和形式越来越隐秘,毒品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
毒品类案件也逐渐常态化。
然而,有关毒品犯罪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条目繁多,无形中增加了辩护律师的案头工作。
3月7日,尚权学习日。
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陈国庆律师和刘平律师共同分享实践中涉毒类案件法律方面的问题。
详细阐述了毒品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适用和要点。
正文:毒品犯罪是个法定犯,也就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后,造成了严重的法益侵害,已经超出了行政处罚的范围,就需要动用刑法。
那么我们做毒品辩护的律师当然需要了解毒品犯罪中所谓的“非法”,包括了哪几部法律。
笔者进行了一个大概的梳理,最重要的就是《禁毒法》,这部法律由之前的《禁毒条例》而来。
其次是《治安处罚法》,《治安处罚法》实质是一个被处以刑法之前的一个缓冲法律,也就是所谓的保安处分。
我们来看《禁毒法》是如何与《刑法》的347-355条进行对接的,《禁毒法》第59条、60条、61条、62、64、65条,这些都是刑法347-355条所谓非法的渊源所在,只有违反了《禁毒法》的这些条文,且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数量较大或情节严重的,才可能启动刑法。
比如说,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10克以下冰毒,不构成犯罪,但却违法了《治安处罚法》,需要受到被行政拘留,受到治安处分。
再比如,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构罪,也需要符合一定的前置条件,才能被追究刑责,哪些前置条件呢?比如需要达到容留他人吸毒三次以上;或有容留未成年人吸毒的情形;或曾经因容留他人吸毒被行政处罚过等;否则就不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是虽不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是被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还是免不了的。
再看《治安处罚法》,治安处罚法第71条、72条、73条规定了对涉毒类行为的行政处罚,(除了347条外,因为刑法第347条是不论多少数量,均构成犯罪),规定了一些涉毒的行为的治安处罚。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836b6f14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d2.png)
禁毒有关法律法规禁毒有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1 毒品犯罪定义及刑事责任1.2 毒品犯罪的种类和刑罚1.3 协助毒品犯罪行为的处罚1.4 没收毒品、财产和违法所得1.5 毒品犯罪预防和国际合作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1 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和审查2.2 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取证2.3 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2.4 毒品犯罪案件的刑罚执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非法毒品管理条例》3.1 毒品的定义与分类3.2 毒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禁止与打击措施3.3 毒品的管制与预防3.4 毒品鉴定与检测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4.1 高毒品化学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管控 4.2 危险化学品许可和登记管理4.3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和监督检查5. 《禁止毒品种植管理办法》5.1 毒品原植物种植违法行为的打击与处罚 5.2 毒品原植物种植管理与监管5.3 毒品原植物种植的销毁与处理6. 《禁毒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6.1 党政机关禁毒工作责任制督查6.2 公安机关禁毒工作责任制督查6.3 检察机关禁毒工作责任制督查6.4 人民法院禁毒工作责任制督查7. 《关于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指导意见》 7.1 警务改革与禁毒工作7.2 禁毒宣传教育与社会参与7.3 禁毒工作的组织与协调7.4 责任追究与检查考核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规定》8.1 国家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8.2 国家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8.3 国家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附件:1. 毒品分类及定性标准2. 毒品案件定性与量刑标准参考表3. 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取证规范操作手册4. 宣传教育材料及宣传活动方案5. 禁毒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毒品:指麻醉、成瘾性或精神活性的物质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燃烧性等危险特性的化学品3. 原植物:指可以提取毒品的植物,如鸦片花、大麻等。
禁毒法律法规
![禁毒法律法规](https://img.taocdn.com/s3/m/c4ac64c4cfc789eb162dc89e.png)
3.国务院、县级以上地方设立禁毒委员会
B.广泛的禁毒宣传教育主体
1.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 2.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3.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
单位 4.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
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 5.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6.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政治宣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国际合作取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 供给、需求、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在纽约举行, 包括中国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派团参加了大会。会议通过了《政治宣 言》和《全球行动纲领》。
三、与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分析: 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也是一种犯罪行
为。
案例分析3
王某在自家承包的山坡上悄悄种植了一片罂粟。罂 粟开花时,被放学回家路过的几名中学生发现后检 举。公安机关除责令王某铲除所种罂粟外,还依法 处罚了王某。几个中学生受到了公安机关和学校的 表扬。
分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二、我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
“61公约”和“7l”公约
1985年我国加入了《麻醉药品单一公约》(简称“61公约”)和《精神药
物公约》(简称“71公约”)。
“88公约”
1989年我国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 简称 “88公约”。我国政府依据这些国际公约:加强对麻醉药品、 精神药物的管制,开展国际禁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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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毒知识宣传的内容
![关于禁毒知识宣传的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cb4d9444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cf.png)
关于禁毒知识宣传的内容【篇一】禁毒知识宣传的内容 1、什么是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每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毒品的基本特征是什么?⑴具有依赖性。
⑵具有危害性⑶具有非法性⑷具有耐受性3、毒品与药品有什么区别?毒品与药品,往往具有双重的属性:⑴合理用于医辽目的、用以为病人解除病痛的就是药品;反之,滥用的就是毒品。
⑵药品是出于医疗的需要,具有医疗价值;而毒品本身不具有药用价值,不是出于医疗目的而生产或使用。
⑶ 药品和毒品具有双重性质,违背法律规定生产、使用的药品就是毒品,法律规定范围之内的就是药品。
4、世界三大毒源地是指哪些地方?世界上毒品种植和生产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
金三角和金新月主要生产鸦,分别地处东南亚和西南亚。
银三角主产可卡因,地处南美地区。
5、中国第一个禁烟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清初时期,吸食鸦的人数逐渐增多,特别是吸食的官吏大量增加。
1729年,清雍政皇帝颁布禁烟法,规定不准销售鸦片,违禁者枷号一月,发配充军,私开烟馆者,首犯杖壹百,流放边疆。
地方官员和海关如有不切实履行职责,纵容私运者,必严处罚,不得宽贷。
这是中国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禁烟法。
6、什么是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事罚处罚的犯罪行为。
7、我国《刑法》对毒品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⑴已满16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毒品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8、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违反禁毒管制法规,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
9、什么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行为。
毒品我国刑法规定有几个毒品犯罪罪名,毒品犯罪有什么基本特征
![毒品我国刑法规定有几个毒品犯罪罪名,毒品犯罪有什么基本特征](https://img.taocdn.com/s3/m/c80d29f3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4d.png)
一、毒品我国刑法规定有几个毒品犯罪罪名毒品我国刑法规定12个毒品犯罪罪名: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二、毒品犯罪有什么基本特征毒品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毒品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毒品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毒品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处罚性。
三、毒品犯罪可以进行取保吗毒品罪犯一般来说很难申请取保候审。
如果毒品犯罪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因为毒品犯罪是较严重的罪行,一般很难满足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毒品罪犯的社会危险性较大,不宜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未经处理”之含义考探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中“未经处理”之含义考探](https://img.taocdn.com/s3/m/f64e66d884254b35eefd344c.png)
“ 经处 理 ” 未 的含义进 行 了论述 , 主要 有 如下几 种观 点 :
第 一种 观点认 为 ,未经 处理 ” “ 是指 未经 国家机 关 的任何 处理 , 括 司法 和行 政 处罚 , 不 包括 单 位 包 但
内的行政 处 分 。
第二种观点认为 ,关于禁毒的决定》 《 颁布前 , 法律上对走私 、 贩卖 、 运输 、 制造毒 品犯罪规定较粗 ,
河南财经政 法大学学报
21 0 2年第 2期 ( 总第 10期 ) 3
走私 、 贩卖 、 运输 、 制造毒品罪中 “ 经处 理 ” 含义 考 探 未 之
李希慧 邱 萍 巾
( 、. 12 北京 师 范大学 刑 事法 律科 学研究 院 , 北京 1 0 7 ) 085
摘 要: 走私、 贩卖、 运输 、 制造毒品罪 中的“ 未经处理” 只能解释为“ 未经刑事处罚” 将非刑罚处置 , 措 施 、 政 责任或 者其他 法律 责任视 为 对走 私 、 卖 、 输 、 造毒 品 行 为 的 处理 方 式 是 缺 乏 法律 根 据 行 贩 运 制
( ) 二 对上 述观 点的初 步评析
走私、 贩卖 、 运输 、 制造 毒 品是一种 违法 行为 , 行为人 应 当承担 相应 的法律 责任 。根 据引起 责任 的行 为 的性质 不 同 , 法律 责任一 般可 以分 为 民事 责任 、 行政 责任 、 刑事责 任 和违宪 责任 4种 。上述 5种观 点 , 都一 致地 将 民事责任 和违 宪责任 排除 在 了本 罪 中“ 未经 处理 ” 涉及 的法 律 责任 之外 , 所 而且几 乎 均认 为 “ 经处 理” 未 所涉 及 的法律 责任不但 包 括刑事 责任 , 还包 括行政 责任①。 民事 责任无 疑应 当排 除在 “ 经 处理 ” 涉 及 的法 律 责 任之 外 , 为走 私 、 卖 、 未 所 因 贩 运输 、 造 毒 品是 制 国家 禁止 并打 击“ 理” 处 的行 为 , 平 等 主体 之 间 产 生 的法 律 责 任 关 联 不 大 。排 除 违 宪责 任也 是 正 确 与 的, 因为 我 国还 未真 正确立 违宪 责任 , 而且刑 法本 身是 以宪法 为依 据制定 的 , 引入违 宪 责任无实 质 意义 。 但是 ,未经 处理 ” “ 所涉 及 的法 律 责任 是 否 包括 刑 事责 任 和行 政 责 任 , 抑或 仅 包 括 其 中一 种 ?此 点 不无疑问。从刑法解释的角度视之 , 刑事处理和行政处理均没有超出文义的最远射程 , 也没有超出一般 国民可预 测 的范 围 , 刑事 责任和 行政责 任 至少都具 有成 为解 释“ 经处 理” 未 的基 础概 念 的资格 。
我国刑法有几种毒品犯罪名
![我国刑法有几种毒品犯罪名](https://img.taocdn.com/s3/m/ec90ad29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ec.png)
一、我国刑法有几种毒品犯罪名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名有以下几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七种。
二、关于毒品犯罪量刑标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毒品犯罪会判死刑吗毒品犯罪是否会判处死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和触犯的罪名而定,法律快车提醒您,例如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有以下情形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第三课知晓禁毒法律
![第三课知晓禁毒法律](https://img.taocdn.com/s3/m/70ec39628762caaedc33d44c.png)
D.唐某的外甥女李某来到唐某家做客,谈兴正浓 的李某突然哈欠连天,眼泪、鼻涕流个不停,还不时 说“很不舒服”。在唐某一再追问下,李某说出自己 已经吸毒数月,现在正是毒瘾发作,并要求李某提供 一个房间,供其吸食随身携带的毒品海洛因。唐某早 就听人说过海洛因是毒品,不能吸,但又考虑到李某 是亲戚,难得来做一次客,加之又是在家里,只要自 己不说,也没人知道,不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于是唐某在说了一句“少吸点”后,即听之任之。
头脑风暴
你知道我国有关禁毒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都规定
吸毒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中关于毒品犯罪的罪名:
(1)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 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目录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惩罚 对禁毒法律法规的运用
讨论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有哪些?
青少年吸毒的原因:
1.盲目好奇——寻求刺激; 2.交友不慎——偏听偏信; 3.偶遇挫变——急于减压; 4.哥们义气——交叉感染; 5.盲目逆反——深陷毒潭; 6.家庭社区——不良生态; 7.无知法盲——蓄意谋害。
一、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惩罚
二、对禁毒法律法规的运用 唐某的外甥女李某来到唐某家做客,谈兴正浓的李某突然哈欠连天,眼泪、鼻涕流个不停,还不时说“很不舒服”。
(6)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到了返校的时间,何某在机场告知小静因家中有事不能和小静一起走,要晚走几天。
禁毒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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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律法规随着毒品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禁毒法律法规,旨在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
本文将简要介绍几个国际上比较重要的禁毒法律法规,并对其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分析。
一、联合国《单一公约》联合国《单一公约》是20世纪60年代制定的旨在打击毒品犯罪的第一份全球性法律文件。
该公约主要针对鸦片、可卡因和大麻等毒品进行了规范和限制。
公约要求各签约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毒品的管制和打击力度,同时推动国际间的合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面临着严峻的禁毒形势。
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禁毒法律法规,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该法律规定了毒品的定义、禁止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以及处罚措施等内容,实施起来具有较高的效果。
三、美国《联邦毒品法》美国毒品问题一直严重,以致于他们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来打击毒品犯罪。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是美国《联邦毒品法》。
该法律规定了针对各类毒品的制造、贩卖、持有等行为的刑事处罚,并设立了“毒品排名表”,将各类毒品进行分类管理。
四、荷兰《吸毒与防治法》荷兰是一个因其开放的毒品政策而闻名的国家。
他们通过《吸毒与防治法》对毒品问题进行管理和控制。
该法律规定了某些特定场所可以合法地出售大麻,同时对吸食毒品的人提供庇护所和咨询服务。
荷兰的这种政策在国际上引起了一定的争议。
五、泰国《毒品控制法》泰国作为东南亚地区的一个重要国家,毒品问题也一直存在。
为了控制毒品犯罪,泰国制定了《毒品控制法》,该法律规定了对毒品的禁止制造、贩卖等行为的处罚,并设立了相关部门来进行毒品控制工作。
通过对以上几个禁毒法律法规的介绍可以看出,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禁毒方面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
一方面,有些国家采取了较为严厉的措施来打击毒品犯罪,如美国的联邦毒品法。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国家采取开放的毒品政策,如荷兰的吸毒与防治法。
这些不同的政策和措施反映了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禁毒问题上的不同思考和实践。
再论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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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法 提 供 麻 醉 药 品 、精 神 药 品 这 四种 犯 罪 行 为 必 须 以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作 为 准 备 行 为 如 果 查 明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乃 是 为 了从 事 包 庇 毒 品 犯 罪 分 子 、强 迫 他 人 吸 毒 或 者 非 法 提 供 麻 醉 药 品 、 神 药 品 , 当 以后 四 种 犯 罪 的 法 精 则 定 刑 内 科 刑 . 而 如 果 无 证 据 表 明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是 从 事 包 庇 毒 品 犯 罪 分 子 、强 迫 他 人 吸 毒 或 者 非 法 提 供 麻 醉
题 , 须 立足 于不 同犯 罪之 构 成要 件 的 细致 分 析 。 只有 如 此 , 才 能 正 确 解 决持 有假 毒 品 、 吸 毒 者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以及 盗 窃 、 抢 夺 、抢 劫 毒 品 等 行 为 的 认 定 P题 。 才 能 处理 好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和 窝 藏 毒 品行 为 的 竞台 问题 1 关 键 词 :非 法持 有毒 品 罪 :行 政 犯 ;吸 毒 者 ;假 毒 品
也 为 法 律 所 非 难 这 种 持 有 的 非 法 性 是 建 立 在 一 种 拟
保 障 。 过 , 存 疑 时 有 利 于 被 告 人 ” 原 则 虽 然 在 非 法 不 “ 的 持 有 毒 品 罪 的 司 法 实 践 中有 着 相 对 适 用 性 .但 其 毕 竟 是 刑事 诉讼 的基本 原 则 . 其适 用之 限 制也 较严 格 。 对 这
具 有 的 社 会 危 害 性 。 些 学 者 认 为 , 有 行 为 的 社 会 危 有 持
私 、 卖 、 输 、 造 毒 品罪 的法 定刑 。 罪名 的确立 , 贩 运 制 该 为近 些 年我 国打 击 毒 品犯 罪 提供 了有利 的法 律 工具 . 使 得 一大批 毒 品犯罪 分 子不致 逃脱 法律 制 裁 。 是 。 但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行 为 自人 刑 伊 始 就 一 直 饱 受 学 界 诟 病 . 这 种 批 判 之 声 涵 及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罪 法 律 规 定 本 身 和 司 法 适 用 两 个 方 面 。 法 律 规 定 来 看 . 多 学 者 认 为 非 法 持 从 很 有 毒 品 罪 属 于 持 有 型 犯 罪 的 一种 . 不 同 于 传 统 的 犯 罪 类 型 . 只是 堵截 犯 罪形式 . 其 法 定刑应 当低 于关联 其 故 犯罪 的法定 刑 。 但 我 国 非 法 持 有 毒 品 罪 法 定 刑 太 重
2000年12月28日上海高院《关于审理经济犯罪案例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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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数作文】篇一:《2000.5.18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定罪问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之一的,应以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确定罪名。
如行为人准备将毒品带往异地贩卖,在运输途中被抓获的,应当认定运输毒品罪。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其中两种以上行为的,如将毒品走私入境后又予以贩卖的,则应认定走私、贩卖毒品罪(罪名排列以刑法条文规定的顺序为准),不实行数罪并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不是同一宗毒品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关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问题1.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和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俗称一道贩子)的行为。
对于走私毒品入境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将毒品带至我国(边)境线内即为本罪的既遂,而不问是否通过海关检查;对于走私毒品出境的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已将毒品带至运输出境的动态过程即为本罪的既遂,而不问是否已将毒品走私出境。
如行为人在办理邮寄出境手续时被查获毒品的,应当认定走私毒品罪的既遂。
2.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和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只要行为人将毒品现实地带入了交易环节的(即贩毒者已将毒品带到购买者面前着手交易的),不论是否完成交易行为,均应以贩卖毒品罪的既遂论处。
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贩卖为目的而购买了毒品或正在向贩毒者购进毒品的,亦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正在购买毒品者在主观上具有贩卖的目的(如系为自己吸食),而涉毒数量达到了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刑。
由于该种处于交易状态下的毒品应当视为在买卖双方的共同控制支配之下,故对于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购买者,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刑法》规定的毒品的数量要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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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的毒品的数量要怎样计算毒品,是指鸦⽚、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形成瘾癖的⿇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那么,《刑法》规定的毒品的数量要怎样计算?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刑法》规定的毒品的数量要怎样计算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私、贩卖、运输、制造、⾮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七条【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形成瘾癖的⿇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私、贩卖、运输、制造、⾮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资料扩展毒品犯罪的特征有哪些:贩毒犯罪活动是⽬前毒品犯罪的主要⾏为⽅式,属刑事犯罪的范畴,但与⼀般刑事犯罪相⽐,⼜具有其独特性,可归纳为以下⼏个⽅⾯:被害⼈的不特定性。
毒品对⼈体乃⾄社会都有极⼤危害,这也是我国刑法将毒品犯罪列⼊严重刑事犯罪的原因。
但对毒品交易⽽⾔,危害的对象却不是直接的、特定的⼈,⽽是潜在的。
毒品买卖⾏为双⽅在明知犯罪的前提下,秘密地⾃愿交易,没有⼀般刑事犯罪意义上的被害⼈。
因此,毒品案件⼀般没有⽬击证⼈和报案⼈。
即使有些案件是经群众举报侦破的,但群众也只能提供某些可疑情况,不能提供直接证据,这与普通刑事案件有质的区别。
危害的滞后性。
⼀般刑事犯罪的危害是即时的,⽽毒品犯罪⾸先是跨地区将毒品⼤宗贩运⾄某地区,经批发、分销,最后零包卖到吸毒⼈⼿中。
从这个意义讲,⼀般刑事犯罪的危害是“现在时”,⽽毒品犯罪的危害是“将来时”。
种毒犯罪、制毒犯罪危害的滞后性就更为明显。
现场的模糊性。
⼀般刑事案件的现场是明确的,现场会不同程度地留下某些可证实犯罪⾏为的证据,如⾎迹、指纹、脚印、⽑发及其它痕迹等。
贩毒犯罪的⾏为形式⼀般为“贩运”、“携带”、“交易”,是随毒品的流动和分散来实现的,没有特定有意义的现场,⼀般也不会留下痕迹,这就决定了毒品案件的“取证难”。
世界各国的禁毒法律有什么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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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的禁毒法律有什么不同之处?一、法律体系的差异1.1 法律体系的根本差异不同国家的禁毒法律在法律体系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例如,美国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而中国则采用的是大陆法系。
这两种法系在立法原则、法律构架以及法律解释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此禁毒法律的实施方式也有所不同。
1.2 法律体系对法律适用的影响法律体系不同还会对禁毒法律的适用产生影响。
在英美法系中,司法判决与法律先例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灵活性;而大陆法系中,法律文本明确指导判决,具有较高的确定性。
这种差异导致了不同国家在禁毒法律适用方面的差异,包括刑事责任的界定、量刑的依据以及证据的采纳标准等。
二、法律框架的差异2.1 禁毒法律的目标与原则不同国家在禁毒法律的目标与原则上存在差异。
有些国家将重点放在打击毒品犯罪上,采取强力手段打击犯罪分子;而有些国家则更加注重预防与康复,采取控制、预防、教育等综合手段来减少毒品滥用。
2.2 毒品犯罪的定义与划分不同国家对毒品犯罪的定义与划分也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将毒品犯罪分为贩卖、运输、持有等不同类别,对不同行为给予不同的刑罚;而另一些国家则将毒品犯罪视为整体,对一切毒品犯罪行为实施统一打击和惩治。
三、刑事制裁的差异3.1 刑罚的严重程度不同国家在刑罚的严重程度上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对于毒品犯罪采取了极其严厉的刑罚,包括死刑等。
而另一些国家则更加注重康复与社会重新融入,采取较为温和的刑罚。
3.2 刑事制裁与社会救助之间的平衡不同国家在刑事制裁与社会救助之间寻求平衡的方式也存在差异。
一些国家注重刑事制裁,对毒品犯罪行为快速予以打击和处罚;而另一些国家更加注重康复与社会帮助,通过康复措施和社会救助帮助毒品成瘾者重新融入社会。
3.3 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方式在处理未成年人涉毒犯罪方面,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一些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者实施特殊的管控和教育措施,更加关注康复与重新教育;而另一些国家则对未成年人犯罪者实行成年人一样的刑事制裁。
国家司法考试综合知识:鸦片与吗啡的区别
![国家司法考试综合知识:鸦片与吗啡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de51e391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35.png)
鸦⽚、吗啡均是我国现⾏刑法打击的毒品犯罪中主要的毒品种类,我国《刑法》第三百五⼗七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形成瘾癖的⿇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可是随着国家对毒品犯罪打击⼒度的不断加强,国内出版界对鸦⽚和吗啡的种植、提取、合成、制造的化学⼯艺⽅法和相关科技知识的传播和管制也越来越严格。
因此,⽬前国内对鸦⽚种植、提取、合成、制造的⼀些基本科学知识的介绍是越来越少。
这种有关鸦⽚、吗啡基本科学知识缺失的现象,已经导致⽬前国内司法机关及其⼯作⼈员在对鸦⽚、吗啡的具体认定上,在对鸦⽚、吗啡的定量、定性分析和区别上出现⼀定的偏差,这种偏差直接影响了对鸦⽚、吗啡犯罪案件定性的准确性。
在此,根据有关资料,我将根据有关鸦⽚、吗啡的⼀些基本知识和如何区别鸦⽚与吗啡的界限,谈⼀下⾃⼰的⼀些观点。
⼀、鸦⽚的来源和分类。
鸦⽚俗称⼤烟、烟⼟、阿⽚或阿芙蓉。
鸦⽚,是罂粟的初级产品。
鸦⽚原产于南欧及⼩亚细亚,后传到印度、阿拉伯和东南亚等地。
在七、⼋世纪时, 阿拉伯商⼈将鸦⽚及其罂粟的种植技术带⼊中国。
鸦⽚为医学上的⿇醉性镇痛药,是从草本植物――罂粟中提炼出来的。
罂粟,是⼀种⼀年⽣的栽培植物,⼀般种植在海拔⾼300⾄1700⽶的地⽅,其植株约⾼1.5⽶,每年⼆⽉播种,四、五⽉分开花,花呈⽩、红、紫等颜⾊,每朵花有四个花辩,其叶⼦⼤⽽光滑,边缘有缺刻,呈带有银⾊光泽的绿⾊,当其果实成熟时,花辩⾃然脱落。
罂粟本⾝不是毒品,但它是鸦⽚制品的原料,从罂粟中可得到象鸦⽚、吗啡、海洛因、可待因等等毒品。
⽣鸦⽚的获取,是通过多孔的⼩⼑将罂粟的蒴果轻轻划破,搜集其⽩⾊乳汁,暴露于空⽓中,由于氧化作⽤,乳汁⼲燥凝结后变成褐⾊,有些品种则呈⿊⾊;可制成圆块状、饼状或砖状,这就是⽣鸦⽚。
鸦⽚有⽣、熟之分。
⽣鸦⽚⼀般表⾯⼲燥⽽脆,⾥⾯则保持柔软和有粘性,具有强列的、令⼈作呕的⽓味,有点象氨味陈旧的尿味,味很苦。
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堵源
![国家禁毒委员会提出了"三禁"(禁贩、禁种、禁吸)并举,堵源](https://img.taocdn.com/s3/m/877c33e4daef5ef7bb0d3c03.png)
6 创建无毒社区 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就是以禁吸戒毒工作为重点,把禁吸、 禁贩、禁种、禁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 社区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居(村)委会、公安派出所等基 层组织,使政府部门禁毒行为转化为全社会的行为,逐步扩大 “无毒社区”的范围,积小区为大区、积小胜为大胜、积大胜 为全胜,直到实现全国“禁绝毒品”的目标。
诱惑
3 我国目前毒品的性质 我国目前毒品问题的性质,已由毒品过境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 毒品消费并存的受害国,而且,毒品的危害还在进一步发展。
从20世纪70年代起,随着全球性的毒品泛滥, 毗邻我国西 南边境的"金三角"毒品生产规模扩大,境外毒品开始对我进行渗 透,过境贩毒引发了我国毒品的死灰复燃;70年代末至80年代, 我国毒品问题表现为以过境贩毒为主,毒品问题主要在西南边 境局部地区,危害也局限在局部地区。90年代以来,我国的毒品 问题逐渐严重,并发展成为过境贩毒与国内消费并存,毒品问题 发展蔓延到全国的大部分地区。目前,在过境贩毒情况严重的 同时,国内毒品消费的情况更加严重,许多地区已泛滥成灾。预 计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毒品违法犯罪将处于蔓延发 展的阶段,吸毒人数仍将增多,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还会蔓延,少数 地区毒品问题可能趋于严重、甚至恶化。
5 禁毒报告 当今世界,全球化的毒品问题已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构成重大 威胁。据1998年联合国有关资料显示:全世界有2100 万人遭受可卡因和海洛因之害,有3000万人因滥用苯丙胺 类兴奋剂而受害。
中国西南边境毗世界最主要的毒源地“金三角”。二十世
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国际毒潮不断侵袭中国,过境贩毒引发 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死灰复燃;吸毒人数持续上升,毒品案件 不断增多,危害日益严重,禁毒形势严峻。毒品祸国殃民。开 展禁毒斗争,扫除毒品祸害,是中国政府的历史责任。在旧中 国,毒品曾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灾难。1949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领导人民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毒斗争, 在短短三年时间里,一举禁绝了为患百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 举世公认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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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毒品犯罪有几种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非法持有毒品罪(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5)走私制毒物品罪;(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毒品犯罪顾名思义,只要是与毒品沾上一点边都是犯罪,都触犯了我国《刑法》。
但是毒品犯罪到底有哪几种罪名呢?这是许多人心里的疑问,有时候无意间触犯了法律都
还浑然不知,今天小编要为您详细介绍毒品犯罪有几种,以
及分别都是怎样的罪名。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
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