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

合集下载

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1995年12月29日浙江省科技局浙科成发字[95]297号文发布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保证鉴定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按照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行政管理行为。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

本办法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机制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进行鉴别、评价和得到社会的公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省科技局)归口管理、监督全省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或授权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委托市(地)科技局主持鉴定。

第二章鉴定范围列入国家、省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国家规定的特殊专项产品按照栖办法进行鉴定。

列入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的科技计划,其科技成果鉴定,经省科技局同意可视同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评价方法另行规定。

应用技术成果是指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实施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

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是指未列入省科技计划但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意义,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成果。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的纯理论性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和新产品;(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诊的科技成果。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发布部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变更)【公布日期】1987.10.26【实施日期】1987.10.2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国家科委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正确评价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水平,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制度,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包括:(一)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在学术上具有新见解,交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包括基础研究理论成果和部分应用研究理论成果。

(二)解决生产建设中科学技术问题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

(三)推动奖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对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科学理论成果的评价,应当实行百家争鸣的学术方针;技术成果的评价,应当依据其实放后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鉴别、评价和得到社会的公认,一般可以不组织鉴定。

第三条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完成的科技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科技成果,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鉴定的其它科技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和,鉴定报告供有关部门参考。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可以采用以下形式:(一)检测鉴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技术指标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价,并作出结论;(二)验收鉴定:由验收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或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测试、评价,并作出结论;(三)专家评议:由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以书面形式进行审查、评价,并由组织鉴定单位汇总后作出结论。

对属于国家和省、部重大项目的科技成果,必要时可以召开专家鉴定会议,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评价,并作出结论。

第五条根据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需要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同已通过鉴定:(一)已经生产实践证明技术上成熟,取得经济、社会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的技术项目,已经按合同的约定验收合格,在生产实践中应用后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并由当事人出具证明的;(三)经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实施后取得经济效益,并由实施单位出具证明的。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学技术成果的鉴定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必要的工作,它决定了科研人员所做出的成果是否具有真正的价值,也影响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本文将介绍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相关问题,包括鉴定标准、鉴定过程、鉴定结果等方面。

鉴定标准科技成果鉴定的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创新性技术创新性是指该项成果在国内外同类技术中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具有重要的技术和经济价值。

2.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项成果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3.完整性完整性是指成果报告书完整、系统、清晰、准确,能够展示出整个科研过程中的思路、探索、发现和验证。

4.可设计性可设计性是指成果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能够根据具体需求设计出新的产品或技术方案。

5.科学性科学性是指该项成果具有严密的理论体系或实践价值,并具有科学的价值和意义。

鉴定过程科学技术成果的鉴定过程包括提交鉴定申请、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鉴定和专家评估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1.提交鉴定申请科研人员先要向相关鉴定机构提交成果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和报告书,申报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阐述成果的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

2.审核鉴定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是否满足成果鉴定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若审核通过,邀请专家进行现场鉴定。

3.现场鉴定现场鉴定采用现场阅读材料、观察展示、演示、讲解等形式,专家根据鉴定标准对成果进行评估。

现场鉴定中应当严格遵守机构的管理规定,确保科学、公正、客观。

4.专家评估鉴定机构将现场鉴定结果提交给专家组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果的鉴定结论。

专家组的评价意见将作为鉴定结论的重要依据。

鉴定结果根据实际情况,成果鉴定结果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通过鉴定当成果鉴定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鉴定机构会发布《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文件,以证明该项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价值,成果也会出现在有关政府部门相关档案信息和成果数据库中。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制度法规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制度法规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制度法规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制度法规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程序和要求:明确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
申请鉴定、审查、鉴定组织和专家的选择等。

2. 鉴定机构的组织和管理:设立专门的鉴定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工作,明
确机构的设置、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和质量管理等要求。

3. 鉴定专家的选拔和管理:明确鉴定专家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保鉴定专家具备相关
领域的专业知识和鉴定经验,同时加强对鉴定专家的培训和管理。

4. 鉴定结果的认定和发布:对鉴定结果的认定和发布进行规范,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科学和公正,并及时向申请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5. 鉴定费用和费用承担:明确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并对申请单位和鉴定机构
的费用承担进行规定,以确保鉴定工作的经济可行性和公平性。

6. 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和争议解决:明确鉴定结果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并对鉴定
结果的争议解决进行规定,以维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以上是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和制度法规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可能因
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方法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方法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方法科学技术部作为负责科技管理的国家部门,承担着评价和鉴定科技成果的重要职责。

为了确保科技成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科技部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一套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的方法。

本文将介绍科技部工作人员常见的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是一种通过查阅相关的科技文献与专利信息,从中获取科技成果相关信息的方法。

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阅读已发表的科研论文、研究报告以及相关专利文件,了解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以及在学术界和工业界的影响等。

通过文献研究法,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评估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

二、实地考察法实地考察法是一种通过亲自前往科技成果的研发单位或实施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与调研的方法。

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了解科技成果的研发过程、基础设施以及实施效果等。

通过实地考察,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直观地了解科技成果的研发水平和应用情况,从而对其进行评价和鉴定。

三、专家评审法专家评审法是一种通过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和鉴定的方法。

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组织一场专家评审会议,邀请一些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专家,就科技成果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以及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和鉴定。

通过专家评审,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得到专业意见和建议,从而更准确地评价科技成果。

四、实验验证法实验验证法是一种通过实验和检测,对科技成果的性能和效果进行评价和鉴定的方法。

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设计相应的实验方案,进行必要的实验和检测。

通过实验验证,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得到科技成果的性能指标、使用效果等相关信息,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和鉴定。

五、数据分析法数据分析法是一种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科技成果相关的数据,对其进行评价和鉴定的方法。

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收集科技成果相关的数据,如市场销售数据、使用效果数据等,采用适当的数据分析方法,对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附件4报告编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中水学(评价)字[ ]第号成果名称:成果类型:完成单位:委托评价单位:委托日期:评价形式:评价机构:中国水利学会(盖章)评价完成日期:中国水利学会二○一七年制撰写说明一、撰写本报告之前,应当仔细阅读《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

二、报告格式说明本报告采用A4纸,左、右页边距为28mm,上、下页边距为30mm。

每栏的大小,可随内容调整。

三、报告内容应当打印;签字使用钢笔或者炭素笔。

四、“报告编号”的填写方法报告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至四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五、六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七、八位为评价机构编号,第九至十二位为报告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编码按GB/T 2260—1995规定填写。

五、成果类型:分为四大类:(1)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2)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3)软科学研究成果;(4)科普类研究成果。

六、评价指标:是指反映评价成果的特征指标。

七、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是指评价委托者向评价机构提交的主要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评价机构在评价中的所依据的其他文件、技术资料和标准等。

八、评价机构对其做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评价结论属咨询意见,供使用者参考。

在征得评价委托者和成果完成者同意后,评价结论、评价机构名称和评价咨询专家名单一般应以适当方式公开。

九、本报告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情况12主要研制人员名单13科技成果登记表。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5、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成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利益或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

正在鉴定的,应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消。

第三章鉴定组织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

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科技成果检索报告和科技查新详细使用流程

科技成果检索报告和科技查新详细使用流程

科技成果检索报告和科技查新详细使用流程
科技成果检索报告和科技查新详细使用流程一、学术成果检索报告通过网上办事中心进行学术成果检索报告申请流程如下:
1.进入统一身份认证页面(网址为:.),点击页面中的账号说明了解登陆的账号密码。

2.登录后,教职工在科学研究、学生在学习学术服务栏目中,选择点击学术成果检索报告申请,进入指南页面。

3.点击开始办理,进入在线办理页面。

4.填写学术成果检索报告申请,并将学术成果列表作为附件上传。

5.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图书馆学科服务中心确认学术成果检索报告申请,并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

学术成果检索报告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加盖公章后,将扫描的电子
版发送至读者邮箱。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
二、科技查新通过网上办事中心进行科技查新报告申请流程如下:
1.进入统一身份认证页面(网址为:.),点击页面中的账号说明了解登陆的账号密码。

2.登录后,教职工在科学研究、学生在学习学术服务栏目中,选择点击科技查新申请,进入指南页面。

3.点击开始办理,进入在线办理页面。

4.填写科技查新申请,下载并填写科技查新合同后上传附件。

5.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6.图书馆学科服务中心确认科技查新申请,并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

科技查新报告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加盖公章后,将扫描的电子版发
送至读者邮箱。

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人:盛老师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估与鉴定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估与鉴定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估与鉴定科技成果的评估与鉴定是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在推动科学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只有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实用性和经济效益,才能合理选择并合理利用科技成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本文将从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介绍科技成果评估与鉴定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一、评估与鉴定目标的确定科技部工作人员在进行科技成果评估与鉴定前,首先需要明确评估与鉴定的目标。

目标的设定应基于科技部的具体需求和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向。

比如,评估对象可以是某个特定的科学研究项目、科技成果成果或科研机构;鉴定目的可以是确定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或者判断科技成果的成熟度和市场应用前景等。

二、评估与鉴定指标的选择评估与鉴定指标的选择是科技成果评估与鉴定工作的核心。

根据评估与鉴定的目标,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选择一系列与科技成果相关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并根据科技成果所属领域的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计算机科学领域为例,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技术创新性、算法性能、系统可靠性等,经济指标可以包括市场潜力、资金投入效益等。

三、评估与鉴定方法的确定评估与鉴定方法的确定是为了保证评估与鉴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科技部工作人员可以根据评估与鉴定的具体对象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评估与鉴定。

常用的方法包括实地考察、专业评议会、专家讲座等。

其中,实地考察可以通过实地查看科技成果的原型、现场观察相关实验等方式来评估其实际可应用性;专业评议会则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估与鉴定,通过集思广益来确定科技成果的重要性和创新性。

四、评估与鉴定结果的报告与总结评估与鉴定完成后,科技部工作人员需要撰写评估与鉴定报告,并进行相应的总结和归纳。

评估与鉴定报告应该包括评估与鉴定目标、方法和指标的详细说明,以及对科技成果的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等。

同时,报告中还可以包括对科技成果的优缺点分析、技术改进建议等内容,以提供决策者参考。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字第107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科字第107号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1992年2月23日建设部建科字第107号文发布)现将《建设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请遵照执行。

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建设部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的管理,正确评价科技成果的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健全科技成果鉴定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本办法进行鉴定的科技成果包括:(一)在建设事业中具有新见解,并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二)在建设事业中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对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作用的应用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计算机软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计等);(三)对推动建设事业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有重大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科技主管部门,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并依靠同行专家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科学的结论。

第四条“组织鉴定单位”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受理科技成果鉴定申请、批复和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附件一)的国家行政机关。

“主持鉴定单位”是指受组织鉴定单位委托,直接承办科技成果鉴定的单位。

“鉴定委员会”是指由组织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组成的,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的临时性学术组织。

鉴定委员会成员简称鉴定委员。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88.03.30•【文号】•【施行日期】1988.03.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若干问题的说明(1988年3月30日国家科委发布)为正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以下称《办法》),特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根据《办法》第二条的规定,需要进行鉴定的科学理论成果,在全国性专业学术刊物、学术会议或国际学术刊物、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并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后,可按规定进行鉴定。

二、《办法》第三条所称: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指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以及国家制定的科技计划项目。

2.“科学技术奖励”,指国家及省、部委所设的科学技术奖励。

3.“国家有关规定”,指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有关法规及国务院有关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章、政策规定等。

三、未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科技成果需要进行鉴定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科委的成果管理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办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组织鉴定。

四、跨行业的科技成果,本行业不能鉴定时,应由成果完成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同级科委,由科委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鉴定。

五、《办法》第四条所称:1.“专业检测机构”是指依国家有关法律、国务院有关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委规定设立的国家级、省(部委)级专业技术检测机构。

经专业检测的科技成果,由检测机构出具测试证明和评价结论,必要时可聘请少数同行专家参予进行咨询、评议。

2.采用验收鉴定形式的,必要时验收单位可视具体情况邀请少数同行专家参加验收。

3.采用专家评议形式的,应尽量不召开会议,而采用函审方式。

以函审方式无法达到预期目的时,组织鉴定单位可聘请有关专家召开鉴定会进行审查、评价,聘请专家的人数一般控制在五~十三人。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录第⼀章总则第⼆章鉴定的形式第三章鉴定的程序第四章鉴定的内容第五章鉴定委员会的职责第六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国防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国防科技成果)鉴定⼯作的管理,正确评价国防科技成果的技术⽔平,促进国防科技成果的应⽤和推⼴,参照《中华⼈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的国防科技成果是指以国防为⽬的或者为主要⽬的的科学研究和开发活动中产⽣的下列科学技术成果:(⼀)对国防科技发展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解决国防建设中科学技术问题的、具有实⽤价值的应⽤技术成果;(三)对国防科学技术决策管理有推动作⽤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第三条执⾏国家科学技术计划项⽬所完成的国防科技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励的国防科技成果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鉴定的其它国防科技成果,按照本办法进⾏鉴定。

第四条国防科学技术⼯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委”)成果管理职能部门归⼝管理国防科技成果的鉴定⼯作,主要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有关法规,统⼀颁发《国防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和《国防科学技术成果视同鉴定证书》。

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地区的成果管理机构负责所属系统的国防科技成果鉴定⼯作。

第五条国防科技成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进⾏鉴定:(⼀)完成项⽬任务,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资料齐全,并符合科技档案管理部门调要求。

科学理论成果的学术资料主要包括:学术论⽂、在国内保密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发表情况的说明、国内外学术情况对照材料、论⽂发表后被引⽤情况报告等。

应⽤技术成果的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技术指标测试报告、实验报告、有关设计技术图表、质量标准、国内外技术情况对照材料、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分析等。

软科学成果的学术技术资料主要包括: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总体研究报告、专题论证报告、调研报告及有关背景材料、模型运⾏报告、国内外研究情况对照材料等。

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办法一总则1.为加强科研管理工作不断向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促进和保障气象科研工作的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根据国家科委颁布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规程》及国家气象局科教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科研管理有关工作 __》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3.气科院科教处归口管理和协助鉴定机构完成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有关工作。

4.列入国家和盛部级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

5.下列成果可以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2)软科学研究成果;(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6.鉴定由局科教司负责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7.科教处负责对申请鉴定材料的审查,协助组织鉴定单位做好鉴定工作,上报符合《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要求的科技成果。

科教司只受理科教处审查合格推荐上报的鉴定申请。

8.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可选择以下鉴定形式:(1)检测鉴定: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2)会议鉴定: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

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3)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

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9.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2)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四鉴定程序10.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填写《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经研究中心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科教上。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是为了评价科学技术成果的质量和价值,确定其在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的一种标准和程序。

以下是一般科学技术成
果鉴定的办法和步骤:
1. 鉴定组织:成果鉴定主体应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鉴定机构或专家组织。

2. 提交申请:申请人或机构需向鉴定组织提交成果鉴定的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3. 审查资料:鉴定组织对鉴定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鉴定的条件和要求。

4. 鉴定方案:鉴定组织根据申请资料,制定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目的、内容、方法
和时间等。

5. 实施鉴定:按照鉴定方案,鉴定组织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实验检测、文献
查阅等工作,获取成果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6. 结果判定:鉴定组织根据实施鉴定的结果,评估成果的科学性、技术创新性、经济
效益等方面的指标,得出科学技术成果的鉴定结果。

7. 鉴定报告和证书:鉴定组织根据鉴定结果,向申请人或机构发放鉴定报告和鉴定证书,明确指出成果的特点、价值和应用前景。

此外,针对不同领域的科学技术成果,可能会有一些特殊的鉴定办法和流程,需要根
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

深圳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办法(试行)

深圳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办法(试行)

深圳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87.04.17•【字号】深科字[1987]04号•【施行日期】1987.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深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深科字〔1987〕04号)深圳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办法(试行)一、总则为加强我市科学技术研究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的管理,切实保证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二、科技成果鉴定的范围1、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生物新品种、新资源等)。

2、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过程中取得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具有独立应用价值的阶段性成果。

3、推广、转让、应用科技成果及消化吸收引进技术中取得新的科技成果。

4、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情报、软科学等工作中取得的具有一定先进性、创造性的应用研究成果。

5、能阐明自然现象、特性或规律,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研究成果。

三、科技成果鉴定的类型1、应用技术成果的各阶段的鉴定:实验室鉴定、中间试验鉴定、工业性试验(或扩大试验)鉴定和生产(含设计)定型鉴定。

2、技术鉴定或验收、审查。

3、科学理论(含软科学)成果的评审。

四、申请鉴定的条件1、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必须是达到科技项目研制任务书(或合同、协议等)规定的各项指标;或经生产应用证明技术上成熟,工艺上可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具备如下材料:(1)开题报告;(2)研制任务书、技术合同或协议书;(3)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和照片等;(4)研究试验总结报告,或调查考察报告,学术论文(科学论著)等;(5)分析、测试或质检报告;(6)产品质量标准;(7)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和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此分析报告;(8)生产应用情况报告或国内外评论或相应的证明;(9)通过鉴定后成果的处理办法意向;(10)该项科研的投资效果分析报告。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辽宁省教育厅科技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

正第三章鉴定组织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

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方法

科学技术部工作人员的科技成果评价与鉴定方法

麻省理工学院的新研究表明'一般的自动化'是造成收入不平等的原因最近的数据表明,自1980年以来,工资差距的增加大部分可归因于自动化取代了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工人。

当使用超市和药店的自助收银机时,你不太可能像过去的收银员那样有效地将购买的东西装入袋子。

对于大型零售连锁店来说,自动化的主要优势在于它降低了装袋的成本。

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Daron Acemoglu说:'如果你引入自助收银机,它不会对生产力有太大的改变。

然而,就员工的工资损失而言,它将产生相当大的分配效应,特别是对低技能的服务人员。

这是一个劳动力转移的装置,而不是一个提高生产力的装置。

'Acemoglu与人合著的一项新发表的研究量化了自动化对美国收入不平等的贡献程度,仅仅是通过用技术取代工人--无论是自助收银机、呼叫中心系统、装配线技术,还是其他设备。

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教育程度较高和较低的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已经大大增加;研究发现,自动化占到了这一增长的一半以上。

'这个单一的变量......解释了从1980年到2016年左右群体不平等之间50%到70%的变化或变化,'Acemoglu说。

这篇论文最近发表在《计量经济学报》上。

作者是麻省理工学院研究所教授Acemoglu和波士顿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帕斯卡尔-雷斯特雷波博士(16岁)。

这么多'一般的自动化'自1980年以来,在美国,拥有大学和研究生学位的人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收入大幅上升,而没有高中学位的男性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收入则下降了15%。

这种变化有多少是由于自动化造成的?收入不平等的增长也可能来自于,除其他外,工会的普及率下降,市场集中导致劳动力缺乏竞争,或其他类型的技术变革。

为了进行这项研究,Acemoglu和Restrepo使用了美国经济分析局关于1987年至2016年49个行业使用人类劳动力的程度的统计数据,以及当时采用的机器和软件的数据。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 __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 __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__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__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 __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

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 __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学技术成果证书查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 __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 __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__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 __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 __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

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 __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

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

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

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 __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

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的主要依据,必要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采用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委员会。

鉴定委员会列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三条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

提出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

第十四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
内容仅供参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