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物体打击事故总结
物体打击事故总结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5月11日14时左右,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台子铁矿启盈二采区井下310m中段第7号装矿平巷端部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安抚家属,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5月12日,滦平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安监、监察、公安、工会等单位组成的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5·11”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概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台子铁矿启盈二采区,主要负责人王强,该企业现有员工40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
2013年12月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冀)FM安许证字[2014]承延010028号,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日。
(二)工程概况。
2015年3月12日,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台子铁矿启盈二采区与河北泰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井下开采工程签订了《承包合同》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3月12日。
井下开采工程承包以大包形式,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监督管理,河北泰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合同签订后,河北泰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了承德启星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台子铁矿启盈二采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负责人罗运安,现有员工20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热门3篇)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热门3篇)20xx年9月27日5时45分许,在惠安县城西大道黄塘镇亭林村路段,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与停在路右外鄂SS2K29号轻型普通货车及车边装卸的工人发生碰撞,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一般道路运输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令第493号)的规定和县政府的批示,本起事故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xx年11月29日,法定代表人:许金狮,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花岗岩开采、石仔加工;主要负责按照xx有限公司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xx年7月,法人代表:何龙,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饮料稳定剂、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塑料米及色母粒批发及零售;生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用的砂、土、石料,建材(不含化学危险品)批发及零售;铁路道砟加工及销售,主要负责按照泉铁路宁泉段九标段项目部提供的供料计划提供建筑用石仔。
(二)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闽H68689号重型自卸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庄细清,登记住所:福建省蒲城县莲塘镇莲塘村,车辆型号:欧曼牌BJ5253VLCJB,核定载质量12455KG,实载27320KG,超载,外轮尺寸8470x2495x3400mm,该车初次登记时间:20xx年4月24日,检验有效期至20xx年4月30日,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道路运输证:闽交运管南字350722002886号,有效期至20xx年9月12日。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9”机械伤害事故_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9”机械伤害事故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三选厂位于承德县岔沟乡解营村上台子,始建于2007年4月,2008年3月试生产,主要加工铁矿石,生产铁精粉。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铁精粉50万吨,共有员工141人,副厂长王成东,负责该选厂全面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格证齐全有效。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冀)FM安许证字[2009]承延830033号,有效期限为2009年10月30日至2012年10月29日。
证照到期后,企业申请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县安监局在企业完成整改工程后,于2013年9月10日批准该库试运行6个月,事故发生后已责令企业停止使用。
(二)生产概况。
事故发生在该选厂破碎筛分车间,该车间三班运转生产,主要工作是将大块矿石加工破碎为粒度在0-14mm之间的细小颗粒。
车间内有6台圆振筛和3条1.8m宽的输送皮带,事故发生时有5台圆振筛和3条输送皮带正在运转生产。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月19日23时19分,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破碎筛分车间岗位工卢智违规进入4号圆振筛下2号1.8米输送皮带尾轮下面清理漏料,23时23分39秒在其从皮带底部爬出时,被皮带卷起夹到皮带与圆振筛下料口之间,造成头部、左臂、右小腿、腹部等部位受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2月20日零点班交接班的时候,破碎筛分车间岗位工王振林到工作现场接班,看见车间内的设备正在运转但未发现当班工人卢智,4号圆振筛平台的漏料也没有清理,就给本班工艺协调员汪海洋打电话,汪海洋又给当班工艺协调员许志忠打电话询问卢智的下落,许志忠在确认卢智没有下班的情况下,立即组织韩晓民、汪海林、王振林等6人分头寻找卢智。
2月20日零点10分左右,许志忠、王振林二人在4号圆振筛下料口内发现伤者后,立即停止圆振筛和圆振筛下料口处的2号皮带,组织人员开始施救,同时报告选厂副厂长王成东和公司主管安全的总经理助理袁喜刚以及公司安全处处长刘保民等人并向县医院急救中心打电话请求派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
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7·22”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7·22”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7月22日18时左右,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大六矿6号脉斜井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宽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同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7月24日,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组成的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7·22”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县检察院派人参加,并聘请相关专家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责任单位及生产概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铧尖乡铧尖村,1988年建矿,1990年投入生产运行,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马玉民,主要负责人田广艳,在册职工459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827000008242),有效期限2010年9月21日至2040年9月21日,经营范围:金矿采选、金矿石收购,矿山机械设备销售、安装;采矿许可证(证号C1300002011044140111007),有效期限2011年4月29日至2016年4月29日;发生事故的系统为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大六矿,2012年6月16日该公司取得《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大六矿地下开采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承市安监字[2012]286号)。
(二)生产概况。
宽城铧尖金矿有限公司大六矿正在进行“三同时”改扩建工程,现在该项目14号矿体-13.5米中段已形成完整的开拓系统,基建工程基本结束,7月3日公司决定对6号脉斜井原有巷道进行清理,做好验收提前准备工作。
然后分配了6名工人进行作业,其中卷杨工李远柱,井口倒车工羿顺余、霍照明,运搬工王廷杰、李学权、李利民负责井下清理巷道,截止22日已经清理巷道35米左右。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1·15”较大物体打击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1·15”较大物体打击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1·15”较大物体打击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批复承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你办代事故调查组上报的《关于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1·15”较大物体打击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承市安办字〔2020〕4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调查处理意见,现批复如下: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性质的认定,这是一起瞒报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王晶国,原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经理,对检查检修作业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失察,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且发生事故后瞒报事故,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据《刑法》第135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姜龙水,原承德承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板带作业区专职安全总监,负责制定检修方案。
组织制定的《HGC缸球面座磨损情况检查检修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据《刑法》第135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张丙南,板带事业部设备室主任,负责板带事业部所有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督办治理。
对《HGC缸球面座磨损情况检查检修方案》审核把关不严格,未发现该方案存在严重缺陷,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依据《刑法》第135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矿山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矿山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矿山事故调查报告范文摘要:本报告对发生于X省X煤矿的一起矿山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和分析。
通过对事故现场的勘察、讯问相关人员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我们确定了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建议,旨在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引言X煤矿是位于X省的一家大型煤矿,主要开采煤炭资源。
近年来,随着煤炭需求的增加,矿山的开采规模也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然而,矿山事故频发,给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本次事故发生于X年X月X日,造成X人死亡和X人受伤。
为了探索事故原因,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我们进行了对该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二、调查过程1. 事故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后,我们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全面的勘察。
事故现场是一处开采煤炭的工作面,发现瓦斯爆炸痕迹明显,设备设施有严重损毁。
通过现场勘察,我们初步判断该事故是由瓦斯爆炸引起的。
2. 调查讯问为了了解事故发生前的操作流程和相关人员的工作状态,我们对现场工人、矿长、监工等多个相关人员进行了详细讯问。
调查结果显示,在事故发生前,存在着一系列违规操作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3. 调查报告撰写基于现场勘察和讯问结果,我们撰写了详细的调查报告。
报告中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前的操作流程、现场状况、设备管理情况等,并列出了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原因分析通过对调查报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瓦斯检测不及时事故发生前,检测人员未及时发现煤矿中的瓦斯积聚情况,缺乏有效的预警措施。
这导致瓦斯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引发了爆炸。
2. 安全教育不到位相关工人对矿山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了解不够深入,对瓦斯爆炸的危害认识不足。
缺乏培训和教育导致工人缺乏相应的应对能力。
3. 管理混乱矿山管理层对煤矿的管理具有局限性,没有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规程,矿工劳动强度过大,对设备维护不力,进一步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
四、防范措施和管理建议1. 提升瓦斯检测手段引进更为先进的瓦斯检测设备,确保实时监测矿山的瓦斯积聚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5篇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健康、迅速发展,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其中最为显著的特点表现为中小企业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居高不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增多、经济损失更加严重。
本文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更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相关文章推荐↓↓↓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王海林受伤事故报告一、事故经过20__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
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马振海、王海林(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袁文仓、孟召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
下午14:15,王见、马振海、王海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
王见拉手拉葫芦,马振海、王海林稳着物件。
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 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
王海林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
将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海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马上送王海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河北事故鉴定报告
河北事故鉴定报告一、事故概述本次事故发生于河北省某工业园区,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5 日下午 2 时。
事故现场为一座化工厂的储罐区。
据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描述,当天发生了一起储罐泄漏事故,导致部分有毒化学物质泄漏,造成一人死亡,三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分析1. 设备故障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初步归结为储罐区设备故障。
根据事故现场工作人员的陈述,当时厂区正常运行,无人员操作储罐区设备。
储罐泄漏后,工作人员紧急进行了应急处置,并关闭泄漏的储罐阀门,封闭了事故区域。
2. 事故责任人员违规作业事故调查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和询问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后发现,部分事故责任人员存在违规作业行为。
根据工作人员的回忆,部分责任人员在维护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导致储罐泄漏的发生。
3. 安全管理不到位就事故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前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根据相关记录资料,储罐区的安全检查和维护记录不完整,且保养计划未及时执行。
加之,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的宣传不充分,部分工作人员对于应急处置程序缺乏必要的了解。
三、事故影响事故泄漏的有毒化学物质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事故发生后,空气中有毒物质含量超过了国家标准,且部分有毒物质溶解入地下水中。
这不仅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威胁,还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长期的不可逆转的影响。
四、鉴定结论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事故调查的综合分析,我们得出以下鉴定结论:1.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储罐区设备故障,导致有毒化学物质泄漏。
2.事故责任人员存在违规作业行为,加剧了事故的发展。
3.储罐区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
五、事故处理建议对于事故发生后,为了减少事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威胁,我们向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处理建议:1.环境恢复:对事故周边进行环境清理和修复,尽量减少有毒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
2.加强安全管理:制定更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维护和安全培训。
3.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
撞调查报告(精选8篇)_碰撞事故调查报告
撞调查报告(精选8篇)_碰撞事故调查报告撞调查报告(精选8篇)由作者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
第1篇:叉车撞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9月19日随宪瑞开叉车倒库撞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202X年9月19日17时20分,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储酒罐区前发生一起叉车撞人事件,造成被撞人腿部受伤。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X年9月19日17时20分,计划物流部叉车工随宪瑞驾驶6号叉车从瓶子库往原工程部煤棚处倒托盘,由于托盘码放过高在行驶过程中无法清楚的观察路况,在行驶至储酒罐区,未发现前方交完酒回车间的制酒车间员工张万成,叉车从后方撞倒张万成,造成张万成腿部受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和张万成同班交酒员工张荣国通知其班长杨建成,杨建成到达后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及时通知其车间经理王金城,17点38分救护车到达,17点41分救护车驶离公司去往医院,酿造部经理王金城、制酒班长辛广全、装卸工石振武一同前往医院配合,到达医院经检查为皮外伤,骨骼并未受损。
二、事故发生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
1、随宪瑞驾驶叉车托盘摆放过高在行驶过程中不能仔细观察路况。
2、叉车驾驶者注意力不集中,叉车行驶速度过快造成撞人事件。
(二)间接原因。
1.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叉车安全操作知识。
2.部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
三、对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1.随宪瑞是计划物流部叉车工,安全意识淡薄叉运托盘过高,在行驶过程中没能及时观察路况造成此次事故的发生,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对随宪瑞罚款100元。
2.王志作为装卸班班长,根据一岗双责原则,为装卸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有效的对叉车工随宪瑞的工作进行检查,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对王志罚款100元。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1.公司及部门要继续加强叉车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叉车工的驾驶技能和叉车驾驶危险因素辨识能力。
矿山事故案例分析报告
矿山事故案例分析运输事故案例:2000年6月13日3时45分,平朔公司安太堡露天矿龙班由于7069号卡车刹车油管断裂着火,发生前车溜车撞后车,造成一起运输死亡事故,死亡1人。
统计属别:原煤生产发生地点:1300至1360运输坡道事故类别:运输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死者简况:狄某,40岁,卡车司机,入矿前安全培训一、事故经过简况2000年6月13日夜班,采矿部龙班工人景志刚驾7069号卡车在采场1739号电铲装车往1360土场排土作业,工作至凌晨3点45分,该车在1300至1360运输坡道处,由于刹车油管断裂,造成发动机突然起火。
景志刚见状立即按下驾驶室内卡车发动机自动灭火器装置并熄火,同时急忙下车提一具手提式灭火器进一步灭火(当时火几乎扑灭)。
在提取第二具灭火器时,车开始向后溜滑。
此时景志刚一边追车,一边喊叫,并用手电筒光亮示意后车避开危险。
跟在其后运行的7027号卡车司机狄某见前车溜行过来,便采取躲开措施倒车。
当景志刚追上溜车见后车被撞,急忙爬上7027号卡车驾驶室抢救司机,受伤司机狄某终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7069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导致前后刹车压力释放,造成前车溜车撞后车(运输大卡车向后车溜72米),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7027号卡车司机载货运行至1300坡道中,由于驾驶经验不足,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发现前车溜过来,判断失误,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1、1300至1360运输坡道路面局部不平整,路面有岩石块,7069号卡车溜车中左轮辗压而改变方向,是造成事故的环境原因。
2、7069号卡车发动机左侧一根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液压油雾喷至发动机机体上而起火,7069号卡车司机在坡道上未按规程停放灭火,从而溜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行为原因。
3、7069号卡车刹车油管接头处断裂,前后刹车压力释放并溜车,该卡车带“病”运转,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设备缺陷原因。
20150213河北省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13”灼烫事故调查报告
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13”灼烫事故调查报告2015年2月13日15时30分左右,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1#高炉发生一起炉料外泄引起的灼烫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宽城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安抚家属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2月15日,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13”灼烫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人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责任单位及生产概况(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板城镇下板城村,成立于2001年3月,董事长孙兆海,总经理吴云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0000000007364),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兆海,注册资本4000万元,有效期至2031年03月07日,经营范围:钢、铁冶炼;提钒、提钛;钢材轧制、加工、生产与销售;氧、氮、氩气、压缩气体生产与销售;发电;生铁、铁精粉、铁矿石、石灰、钢材、木材、矿山机械及配件、化工产品的销售。
公司下设炼铁厂、炼钢厂、轧钢厂、烧结厂、动力厂、制氧厂、钢渣厂等10个部门。
(二)生产概况。
炼铁厂共有1#、2#两座高炉,于2007年6月建设,2008年9月投入使用,均为650型高炉,设计年限为6-8年,1#高炉目前日产生铁2460吨左右,在运行过程中高炉各项指标稳定,事故发生前,各项运行参数和操作曲线均正常,两名炉前水工王福生、羿志强当班,负责对1#高炉水温进行监测、巡视,每2小时一次。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5年2月13日15时30分左右,1#高炉正在进行第六次出铁水作业,当铁水流到第二包时,1#高炉西侧炉腰部位炉皮突然爆裂,大量炉料喷出,瞬间烟火弥漫,室内工长张术盈发现后立即采取紧急休风处理,关闭1#高炉风、水、电、煤气,并向总调度室报告,厂长石万永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简单了解现场情况后立即向安全副经理李立新报告,并安排炉前工长侯立新核查在岗人数,经清点未发现两名炉前水工(羿志强、王福生),电话也无法接通。
煤矿事故查处报告
煤矿事故查处报告前言本报告是对一起发生在某煤矿的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的结果。
事故发生在2021年5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在该煤矿的井下采煤作业中,发生了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了多人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报告旨在从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以期能够对今后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事故背景该煤矿是一家以采煤为主的煤矿企业,位于山西省某市。
该矿井深度约为800米,每天的产量为5000吨。
该矿的矿井构造较为复杂,瓦斯含量较高,需要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和采煤技术操作规程。
事故原因分析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相关人员的问询,结合对事故过程的再现模拟,我们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安全检查不到位在事故发生前,安全检查工作存在疏漏。
矿工在进入井下作业前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导致未能及时发现井下存在的隐患。
2. 瓦斯检测不准确瓦斯检测设备存在问题,无法准确监测到井下瓦斯浓度的变化。
事故发生前,矿下瓦斯浓度已经超过了安全范围,但由于检测设备的不准确性,未能及时发出警报。
3. 通风系统管理不善对煤矿通风系统的管理不善,导致井下瓦斯无法及时排除。
通风系统的运行不稳定,无法有效地将井下瓦斯排出,增加了瓦斯积聚的风险。
4. 违反操作规程在采煤作业过程中,矿工严重违反了操作规程,没有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采煤作业,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我们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并进行了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煤矿安全管理条例,我们对以下责任人予以了相应处罚:•煤矿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被行政拘留15天,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矿井管理人员:未能对通风系统进行及时维护和管理,被行政拘留10天,并进行了内部处罚。
•作业矿工:违反操作规程,对个别矿工进行了停职检查,并进行了严肃警告。
•瓦斯检测设备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瓦斯浓度异常,对操作人员进行了责任问询,并进行了重新培训。
矿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
矿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矿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一、事故基本情况时间:20XX年X月X日X时X分地点:XX矿区X井口(或作业面、巷道等)事故性质: XX(火灾、爆炸、透水、冒顶、瓦斯等)事故发生地点: XX(具体地点)事故发生原因: XX(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管理不规范等)造成人员伤亡情况:1. 死亡:X人(姓名、年龄、矿龄、所属单位等)2. 重伤:X人(姓名、年龄、矿龄、所属单位等)3. 轻伤:X人(姓名、年龄、矿龄、所属单位等)事故损失情况:1. 资产损失:X万元2. 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3. 其他损失:X万元二、事故发生经过(描述事故发生前、中、后的过程)三、事故原因分析(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发生等)四、事故责任追究情况1. 事故责任:XX(个人、单位等)2. 责任划分:(分别说明事故责任承担的单位和个人)3. 处理结果:(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五、本次事故教训及处理意见1. 教训总结:(总结事故中暴露出的问题,如不合理操作、缺乏安全意识等)2. 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如进行安全培训、检查设备等)六、防范措施1. 加强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2. 落实安全制度:(建立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如作业规范、操作规程等)3. 加强安全设施:(完善矿井安全设施,如防爆、通风、排水等)4. 加强管理监督:(加强对作业和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取得的成绩等)八、相关附件1. 原始记录:(如现场勘察记录、事故调查笔录等)2. 照片或视频:(提供事故现场的照片或视频,以便确认事故情况)以上是矿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的报告范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确保报告的内容准确、完整,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和整改措施的制定。
同时,矿区管理者应当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9”机械伤害事故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19”机械伤害事故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工业中型企业,距承德市50公里。
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玄力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821000004574,发证时间为2002年7月26日,有效期限为长期;组织机构代码为:74849825-9。
该公司三选厂位于承德县岔沟乡解营村上台子,始建于2007年4月,2008年3月试生产,主要加工铁矿石,生产铁精粉。
设计生产能力年产铁精粉50万吨,共有员工141人,副厂长王成东,负责该选厂全面工作,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资格证齐全有效。
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冀)FM安许证字[2009]承延830033号,有效期限为2009年10月30日至2012年10月29日。
证照到期后,企业申请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县安监局在企业完成整改工程后,于2013年9月10日批准该库试运行6个月,事故发生后已责令企业停止使用。
(二)生产概况。
事故发生在该选厂破碎筛分车间,该车间三班运转生产,主要工作是将大块矿石加工破碎为粒度在0-14mm之间的细小颗粒。
车间内有6台圆振筛和3条1.8m宽的输送皮带,事故发生时有5台圆振筛和3条输送皮带正在运转生产。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月19日23时19分,承德县建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选厂破碎筛分车间岗位工卢智违规进入4号圆振筛下2号1.8米输送皮带尾轮下面清理漏料,23时23分39秒在其从皮带底部爬出时,被皮带卷起夹到皮带与圆振筛下料口之间,造成头部、左臂、右小腿、腹部等部位受伤。
(二)事故救援情况。
2月20日零点班交接班的时候,破碎筛分车间岗位工王振林到工作现场接班,看见车间内的设备正在运转但未发现当班工人卢智,4号圆振筛平台的漏料也没有清理,就给本班工艺协调员汪海洋打电话,汪海洋又给当班工艺协调员许志忠打电话询问卢智的下落,许志。
矿山车安全事故的检讨书
尊敬的矿领导:我怀着无比沉重的心情,就近期我矿发生的矿山车安全事故,向领导和同事们作出深刻的检讨。
这次事故的发生,不仅给我矿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它给遇难者家属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也给在场的每一位矿工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
在此,我深感愧疚,特此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达我对事故的反思和悔过。
一、事故回顾2023年3月15日,我矿在开展日常采掘作业时,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矿山车安全事故。
事故原因初步查明,是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加之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车辆失控,撞击到前方作业人员,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分析1. 驾驶员操作失误: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车辆动态监控不力,导致车辆失控。
2. 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车辆长时间未进行保养,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在发现车辆异响后,未及时停车检查。
3. 安全意识淡薄: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未能将安全放在首位。
4. 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我矿在安全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三、检讨与反思1. 深刻认识事故的严重性:这次事故的发生,让我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任何忽视安全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2.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我将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确保在工作中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我将严格遵守矿山车操作规程,对车辆动态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4. 加强车辆维护保养:我将加强对矿山车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消除安全隐患。
5.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我将积极提出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整改措施1.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 加强驾驶员培训: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5•【字号】冀安委办〔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冀安委办〔2024〕15号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三起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
2024年1月16日,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承德通腾实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发生一起装载机场内行驶翻车,造成1人(司机)死亡事故;2024年4月5日,张家口宣化区河北大白阳金矿有限公司韩家沟矿区井下铲运车失控溜车,造成1人(司机)死亡事故;2024年4月13日,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宝丰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发生一起清理破碎机油缸周围碎石过程中,料仓内矿石料堆塌陷,造成1人(破碎工)死亡事故。
其中两起选矿厂事故,均发生在宽城满族自治县。
三起事故发生在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充分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违章作业、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也反映出部分县(市、区)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入,还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工作还存在盲区死角。
为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扎实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深刻认识到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深刻认识到非煤矿山生产安全处于改造提升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要时刻保持警醒,时时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心态坚决贯彻好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
承德钢厂安全生产事故
承德钢厂安全生产事故近日,承德钢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给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这起事故的发生让我们深感痛心和震惊。
据了解,事故发生在上个星期的一个晚上。
当时,承德钢厂正在进行正常的生产作业,工人们正在进行工作。
突然,一股强烈的爆炸声响击中了每一个人的耳朵,接着是浓烟和烈火的蔓延。
恐慌中,工人们纷纷想方设法逃生,但那短暂的几分钟却导致了多人的死亡和重伤。
事故的发生给工厂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一大批设备、机器以及产品都被烈火吞噬,造成了数以百万元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更不幸的是,工人们的生命和健康也在这场事故中受到了威胁。
据初步统计,事故造成了12人死亡,20余人受伤,其中一些伤者的伤势非常严重,还有一些人仍然下落不明。
这起事故的发生是因为一系列安全问题的累积。
首先,钢厂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缺乏有效的警示和预防措施。
其次,钢厂工作环境存在诸多隐患,例如不合格的电线、易燃物品的堆放和电气设备的老化等。
此外,对于工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也存在不足,导致工人们缺乏正确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针对此次事故,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首先,钢厂的管理层应当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规范。
其次,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环境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最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底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责,让不负责任的安全管理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加大对钢厂等高风险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这次事故中,我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这是我们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希望这次事故能成为我们引以为戒的教训,让我们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确保每一个工人的安全和健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
告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7·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7月14日2时左右,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五中段料仓口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7·14”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责任单位及工程概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概况。
1.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
2.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
3.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6月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将董文正竖井井下采掘、施工等工程发包给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任立江,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责任,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对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并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体责任,乙方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后果承担一切安全管理和法律责任。
(二)工程概况。
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257水平(三中段)以下是“三同时”工程,2013年5月10日承德市安监局出具了《关于承德宽丰唐家庄矿业有限公司董文正竖井地下开采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承市安监字[2013]205号),施工队伍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6月与承德大正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矿山工程施工合同》,目前施工队正在对五中段进行施工作业。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7月13日晚上7点左右,葫芦岛市杨矿矿建工程有限公司装载车司机柏中峰、运矿车司机马利刚和关立荣一起乘罐到董文正竖井五中段作业,柏中峰负责用装载机装料,马利刚和关立荣各驾驶一辆运料车来回循环向五中段料仓倒料,每循环一次约20分钟。
7月14日凌晨2点左右,关立荣运料到料仓时,看到马利刚驾驶的车在料仓口停着,翻斗支到一半,车厢里还有很多料,关立荣感觉情况异常,立即停车上前,发现运料车大架子断裂,将驾驶员马利刚挤在了方向盘上,关利荣立即向五中段当班领导周俊杰汇报,二人即刻赶往事故现场,发现车体变形,大架子断裂,马利刚已经昏迷。
(二)事故上报情况。
事故发生在7月14日凌晨2点,企业于14日7点向县安监局进行了上报,属于迟报。
(三)事故救援情况。
周俊杰一看现场施救不了,立即安排关立荣去叫柏中峰,自己乘罐升井叫人,到井上后一边到井口宿舍喊人一边用电话通知施工队安全副经理孙振华,5分钟左右副经理孙振华、王闯带领两名钳工、一名维修工先乘罐到井下实施救援,用电焊机将方向盘连杆割断后将马利刚救出,3点多将伤者马利刚抬到井口等候的救护车上,医生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急救,到达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马利刚,男,36岁,初中文化,井下运输司机,宽城县板城镇北大岭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