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

法律实践: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
法律实践: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

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

前段时间接受李某委托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起诉A公司与B公司共同偿还对李某的借款。近日收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判决被告A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过承办此案件,有一个深刻的感悟:法律人不是照搬法条的提线木偶,应该是对法律有自己理解的布道者。案件事实比较清晰简单,但却涉及到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的法律理解适用问题,借此跟大家分享下。

李某出借100万元给B公司,同时由其控股母公司A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由于B公司为初创企业,没有偿还能力,关键还是要抓住A公司,才能实现回款。所以我们将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在庭审时A公司提出自己为B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无效,因此无需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如果按照法条字面意思,A公司作为B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也就是说A公司与B公司为投资关系,A公司为B公司的出资人,那么确实A公司不得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真的是这样吗?

我认为不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应为有效行为。

《公司法》第十五条的设置,是为了防止公司向类似合伙企业这种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投资。约束的是企业投资行为而非经营行为,即公司投资时,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是并不禁止公司为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15条后段中的中心词是“出资人”,而非保证人、担保人。因此,立法本意也只在于原则禁止母公司担任无限责任责任股东或者普通合伙人。既然公司法未明文禁止母公司为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依据私法自治的精神,股东当然可以为其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我们团队也检索到最高人民法院某案例的二审判决,得出的结论也是母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有效的。该案例案情更具有典型性,A公司是B公司为全资母公司。我们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公司法十五条的解读。

A公司在成为B公司的唯一股东后,与B公司其他债权人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承诺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同时C公司为此承担担保责任。

后A、C公司并未清偿债务,债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欠款。C、D公司认为该《债务清偿协议》违背《公司法》第十五条,当属无效。

裁判结果: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应为有效。

法院认为:《公司法》第十五条约束的是企业投资行为而非经营行为,即公司投资时,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是并不禁止公司为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为其他企业,包括自己投资的企业进行担保,以担保人的身份加入到经营活动中,是法律允许的,该行为不是出资行为,也不是出资后果的体现。结合本案中,母公司(A公司)对子公司(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是有效的。

浅谈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借款的管控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d8120702.html, 浅谈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借款的管控作者:曲新 来源:《财会学习》2013年第09期 企业集团实现有效运转的关键在于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在通过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集团典型形式中,母公司的管控模式是通过子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控制与管理,子公司成为完全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但是子公司在投资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需要向银行等债权人筹集资金,有些债权人为了降低贷款风险,要求申请贷款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人。实务中,有些债权人特别要求集团公司作为子公司筹资活动的担保人,并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集团母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子公司出现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情况时,债权人为确保其贷款安全,有权不问子公司是否具有实际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能力,选择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容易执行的一方,加大了集团母公司的担保风险和或有负债的负担。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担保及借款行为,严格控制对集团外企业提供担保及借款,跟踪了解被担保方及借款方的财务状况,对代偿风险较高的担保事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规避、降低担保及借款风险,笔者认为,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借款应采取了以下管控办法: 一、严格界定提供担保及借款企业的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不应允许对集团以外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及借款。由于集团的子公司有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如何掌握判断“集团以外单位”,是个较复杂的问题。 笔者认为,可以采用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作为界定标准,对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成员单位原则上不提供担保及借款。 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规定是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为集团内企业界定标准,也就是以集团控制为标准,界定了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只对控制企业担保的范围。应严禁为不能控制的企业提供借款或担保,切实防范借款或担保风险,维护集团的利益。 二、采用担保分级管理 借款企业首先应当争取免担保或由自身资产抵押担保,其次可申请由上一级企业或集团内其他企业提供担保,集团公司原则上只为满足担保条件的二级企业提供担保。这样采取分级担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函(详细版)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 致:公司 承贵公司与(以下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定的借款合同(合同编 号:;下称借款合同)的有关约定,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贵公司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本人同意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借款合同(包括今后可能补充,修改变更后的借款合同)中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贵公司支付由贵公司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损失等(利息额计算至本人实际支付日),本人保证在贵公司代偿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2.如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交纳利息,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款通知五日内,无条件代借款人支付本息、违约金以及损失等费用。 3.如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书面索款通知十五日内,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 4.上述三种情形下,贵公司无须先向借款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一经贵公司要求,本人将无条件负责清偿借款人欠付贵公司的上述所有债务。 三、本人用于清偿借款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详见清单)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减去对方基本生活费用(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后的部份;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

法律实践: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

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 前段时间接受李某委托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起诉A公司与B公司共同偿还对李某的借款。近日收到了法院的胜诉判决,判决被告A公司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过承办此案件,有一个深刻的感悟:法律人不是照搬法条的提线木偶,应该是对法律有自己理解的布道者。案件事实比较清晰简单,但却涉及到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否有效的法律理解适用问题,借此跟大家分享下。 李某出借100万元给B公司,同时由其控股母公司A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由于B公司为初创企业,没有偿还能力,关键还是要抓住A公司,才能实现回款。所以我们将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在庭审时A公司提出自己为B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无效,因此无需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并提供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如果按照法条字面意思,A公司作为B公司的控股母公司,也就是说A公司与B公司为投资关系,A公司为B公司的出资人,那么确实A公司不得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真的是这样吗? 我认为不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应为有效行为。 《公司法》第十五条的设置,是为了防止公司向类似合伙企业这种要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投资。约束的是企业投资行为而非经营行为,即公司投资时,不得成为所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但是并不禁止公司为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15条后段中的中心词是“出资人”,而非保证人、担保人。因此,立法本意也只在于原则禁止母公司担任无限责任责任股东或者普通合伙人。既然公司法未明文禁止母公司为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依据私法自治的精神,股东当然可以为其公司提供担保。 同时我们团队也检索到最高人民法院某案例的二审判决,得出的结论也是母

2020连带担保承诺书范文

2020连带担保承诺书范文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那你对于连带担保承诺书又了解多少呢?WTT小雅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连带担保承诺书范文,欢迎参阅。 20xx连带担保承诺书范文篇一 甲方(债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乙方(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丙方(保证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地址: 就乙方在甲方借款事宜,经各方协商,达成借款协议如下,供各方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乙方按借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 三、丙方作为保证人,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沧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任丘办事处。 五、本合同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20xx连带担保承诺书范文篇二 北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_____”)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_____,该合同约定_____应按期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 **********公司为_____偿还贷款务承担回购责任, **********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后享有对_____追偿权。本公司愿意无条件地为**********公司的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特出此保证书为凭。 本公司:_____;住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本公司自愿为**********公司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回购而支付给贷款银行的所有本金利息罚息、费用,**********公司为实现追偿权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担保期限为_____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只要_____违约导致**********公司承担回购责任的, **********公司即可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本公司即刻承担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一方承诺双方承担)1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 编号:第号()致担保有限公司: 承贵公司与(以下称“主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的金(担)贷第号《委托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约定,贵公司为主债务人在银行 分行(支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申请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整(¥元),期限为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其他融资业务(选择融资类型请在“□”内打“√”)提供保证担保。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我愿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上述担保行为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在此谨作以下承诺: 一、我已充分了解并同意上述《委托保证合同》及贵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主债 务人能够按约定按时清偿上述银行债务。 二、我同意如果主债务人不能按约定清偿上述银行债务,我将为因此而发生的所有债务向贵公司承担无限连带保 证责任: 1、保证范围:(1)上述《委托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中约定的贵公司因履行保证义务而代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向债权人或第三方偿付的与追索该项借款有关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该等款项自贵公司付款之日起至清偿时以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贵公司为进行追偿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申请执行费用等);(2)上述《委托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人应向贵公司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本息,贵公司实现债权的费用(含申请执行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 2.在上述情形下,贵公司无须先向主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向其他担保人行使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我索偿。一经贵公司要求,我将无条件清偿主债务人欠付的全部债务,贵公司的“书面索款通知”或“应偿债务及限期举证通知书”为通知我付款之凭据。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解析

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法律问题解析 一、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具备合法性 (一)公司的人格独立性 公司是指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的,从事营利性经济活动的法人。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的经营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其相对应,其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从法理上看,两个公司在理论上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法人。但是在实际中,母公司利用股东地位能够实现其对子公司的控制,造成子公司徒有独立法人人格之名,实质上却是母公司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避难壳。 1 / 9

(二)公司担保的限制 关于担保,在《公司法》里第16条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这就是所谓的公司对内担保。子公司对外担保面对的法律障碍不大,因为《公司法》第16条第一、三款有这样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从立法意图来看,2005年《公司法》第16条第二、三款的规定 2 / 9

实质上是以程序的正义来保护公司和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防范多数股东、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担保掏空公司而害及公司和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 根据这样的一条法律规定,在适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时就出现了问题——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唯一股东,而子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又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且利害股东不得参与该事项的表决。如果坚持这样的法律规定,则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但是,这样解释法律是有明显问题的,首先从这个法条可以判断出《公司法》并不禁止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仅仅是设置了较为严格的程序来保证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独立人格的情形下做出,其次从这条法律规定的本意可以看出,其欲表达的含义是公司在存在多个股东的情况下为股东提供担保。 3 / 9

个人欠款保证书

个人欠款保证书 篇一: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贵公司与(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贵公司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本人同意贵公司与债务人签定的《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租赁合同》(包括今后可能补充,修改变更的内容)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如债务人未按《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贵公司支付应付给债权人的全部租金、手续费、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书面索款通知十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全部划入贵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2、贵公司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一经贵公司要求,本人将无条件负责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上述所有债务,上述“书面索款通知”为付款凭据,对本

保证人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相应的部份;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之日起两年。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如贵公司以其他形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本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贵公司规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证 书。 七、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书持续有效:l、本保证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终)股东

自然人股东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函 河北省限公司: 承贵公司委托中国银行与河北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借款人)于年月日签定的《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编号:石-01-2011-044号)的有关约定,贵公司为借款人提供委托贷款,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贵公司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本人同意上述《委托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借款。 二、本人同意对《委托贷款合同》(包括今后可能补充,修改变更后的《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人的所有借款承担无限连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如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贵公司支付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失及其他费用等(利息额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本人保证在借款人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2.如借款人未按《委托贷款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义务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本人保证无条件予以全部赔偿。 3.上述两种情形下,贵公司无须先向借款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本人将无条件对借款人欠付贵公司的上述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旦贵公司提出索赔,本人保证无条件清偿。 三、本人用于清偿借款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借款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依法属于本人的部分;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如贵公司以其他形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本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贵公司规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证函。 七、本保证函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函持续有效: l.本保证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函中借款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无清偿能力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其地位、财力状况的改变或与任何单位签定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 3.《委托贷款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借款本息及损失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1.在所有的借款本息及损失尚未全部清偿前,借款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让给本人,本人将不与贵公司并列分享追讨上述款项、资产或权益;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有效性分析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有效性分析 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张智凡律师 一、案例 A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属国有独资公司)独资设立B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A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亿元,欲以B公司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行信贷人员认为,B公司是A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之规定,因B公司不设股东会,故不适用《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的规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出同意B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为A 公司申请5亿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后,B公司即可以为A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二、争议焦点 从该行信贷人员的观点,可知,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A公司独资设立的B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还是一人有限公司?二是全资子公司B公司能否为母公司A公司提供担保? 三、律师分析

(一)国有独资公司独资设立的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公司还是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需要符合三个法律要件:(1)国家出资,这一特点使得其同其他法人、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区别开来,也与原公司法中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投资的部门出资相区别;(2)国家单独出资,国有独资公司中,没有其他股东,这也就使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相区别;(3)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本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唯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由两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分别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如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国资委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据上,我们认为,国有独资公司独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性质虽仍属国有公司,但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而属于一人有限公司。 本案中,B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即B公司的唯一股东为A公司。虽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可通过A公司间接控制B公司,但A公司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而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全资子公司能否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能否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问题,其实质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能否为股东提供担保的问题。

连带责任保证书范文

连带责任保证书 (债权人):_____由于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大写)。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一. 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 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 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四、本公司放弃对其他担保措施的优先偿债抗辩权。

五、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债权及相关合同无效,该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保证。 六、主债权经债务人及债权人同意展期,无论是否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可向《借款合同》签订地xx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担保书从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1、在签订本担保书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担保书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不持任何异议。 2、签订本担保书是本公司自由意识之表达,对于本担保书所有条款,本公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有关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案例

有关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律关系的案例 案情介绍: A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B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又设立C分公司。甲厂分别与B,C签订买卖合同,向它们供货,价款各为60万。但B,C收货后迟迟不付款,甲久催未果,遂以A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请问: A公司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评析:本案包括两种情况。A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所不同,第一,对B与甲订立的合同A公司不承担责任。 B虽然是A公司投资建立的子公司,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与母公司民事责任相互独立,B拖欠的货款应由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对C与甲签订的合同,A公司承担法律责任。C 公司作为分公司,虽可进行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无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有关公司董事,经理义务的案例 案情介绍:A为甲服装公司董事。A与公司外人员B设立乙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其产品与甲公司产品相同。为设立该公司,A以甲有限公司的资产为C个人的债务进行担保。在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间,A共得收入20万。 请问:A得行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公司法》?应如何处理? 评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有忠实得义务,竞业禁止得义务,具体体现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做担保,A为公司董事,与他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与本公司相同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以公司资产为C做担保也违反了规定。 甲有限公司可要求将A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收入20万收归公司所有。 担保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担保行为无效。另外,甲公司可以给A 相应的处分,包括解除其董事职务。如造成损失,可以追究其赔偿责任。 例: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00万元,其中80万元为普通股,20万元为优先股,其固定股息为15%。如果公司年终决算的结果除提存公积金及其他开支外,尚有套利30万元,可作为红利进行分配,其计算过程: 可分红的金额为30万元 分派给优先股的数额为30×15%=4.5万元 可分派给普通股的数额为30-4.5=25.5万元 该年普通股所分得的股利率为25.5万元÷80万元=31.875% 优先股:15% 普通股:31.88% 为吸引投资者认购优先股,发行参与优先股 参与优先股——指股东除优先按规定的股利率领取股利外,还有权与普通股的股东一起以平等的比例分配其余的盈利,即可以取得双重的分红权 案情介绍:1995年10月,中国的A,B,C三家企业与公民D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以批发商品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企业各出资10

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书

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书 篇一:连带责任保证书 连带责任担保书(债权人): 由于你(你单位)于年月日与(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一.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 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 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四、本公司放弃对其他担保措施的优先偿债抗辩权。 五、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债权及相关合同无效,该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保证。 六、主债权经债务人及债权人同意展期,无论是否通知

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可向《借款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担保书从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1、在签订本担保书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担保书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不持任何异议。 2、签订本担保书是本公司自由意识之表达,对于本担保书所有条款,本公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篇二: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书 担保书 致: 鉴于贵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行北站支行”)人民币大写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本公司全体股东经股东大会一致同意为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若贵公司为偿付了农行北站支行的任何一期的贷款。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承诺函(必须借款人夫妻双方签字手印齐缝)

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承诺函 致: 鉴于于年月日与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号),向您(下称“债权人”)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整。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该借款及利息等,本人自愿以本人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如下: 一、当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无需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起诉或采取其他措施,本人保证在收到债权人索款通知后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债权人。 二、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因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律师费等。 三、担保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至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完毕为止。 四、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资产。 2、本人名下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产品、土地使用权、股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3、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五、本人在此承诺:本担保责任不受其他任何担保人所提供的担保或抵押影响,也不因他们的存在而免除或减少,担保责任的承担也不以债权人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或因变现其他抵押物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 六、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债务人延长借款期限。 七、债权人给予债务人或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

责任书之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责任书之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连带责任担保合同 【篇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同 出借方(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担保方(丙方):公司全称 甲、乙、丙方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利息、期限、 1.2 利息为每月***万元,借款期限***个月,共计***元整。 1.3 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2、担保 2.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以公司的全部财产作为连带责任担保。 2.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2.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2.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

方通知的还款日至次日起两年。 2.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2.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3、乙方权利、义务 3.1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3.2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 3.3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3.4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4、违约责任 4.1 乙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计收延迟违约金。违约金为借款的***%。 4.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4.2.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4.2.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4.2.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书 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贵公司与(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签定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的有关约定,为确保贵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诚实信用之原则,本人愿以个人所有的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贵公司提供保证,并在此谨作以下保证: 一、本人同意贵公司与债务人签定的《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清偿所有债务。 二、本人同意对《租赁合同》(包括今后可能补充,修改变更的内容)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 带清偿和无限连带赔偿责任: 1、如债务人未按《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足额向贵公司支付应付给债权人的全部租金、手续费、罚 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书面索款通知十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全部划入贵公司指定的账户内。 2、贵公司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本人索偿。一经贵公司要 求,本人将无条件负责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的上述所有债务,上述“书面索款通知”为付款凭据,对本保证人有法律约束力。 三、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欠付贵公司所有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所有的资产和财产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 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2、夫妻共同财产中个人相应的部份; 3、本人已经及未来因任职、受雇、履约等提供劳务,或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或转让建筑物、土地使 用权等财产及转让其他财产,或许可各种特许权的使用,或作为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和经营,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等所取得的一切资产和权益以及从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等。 四、本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期间自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之日起两年。 五、如本人未按前述约定履行无限连带保证责任,由此而造成贵公司的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人承担。贵 公司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程序追索所有应付款项。 六、如贵公司以其他形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本人保证届时无条件按照贵公司规定的格式另行出具保证 书。 七、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人,本保证书持续有效: l、本保证书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租赁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 八、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本人放弃取代贵公司债权人地位的一切权利,并保证: 1、在所有的债务尚未全部清偿前,债务人即使欠下本人任何款项或将任何资产或权益抵押、质押或转

如何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如何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悬赏分:20 - 解决时间:2006-11-1 13:56 论文素材 提问者:情义公子- 秀才三级 最佳答案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的集团化发展逐渐成为大家的首要选择之一。企业集团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组成部分和主力军,但随着集团的成立、联合之后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实却并不全是1+1>2或1+1=2,其中不少企业集团由于没有能够及时处理和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带来矛盾重重,直至酿成散伙或拖垮核心企业(母公司)的苦果。

在国家对企业集团的试点指导意见中就指出,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应该对紧密层企业的主要经营活动实行六个统一:(1)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对计划主管部门;(2)实行承包经营的,由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承包,紧密层再对核心企业承包;(3)重大基建、技改项目贷款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4)进出口贸易和相关商务活动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对外;(5)紧密层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资产交易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6)紧密层企业的主要领导由集团核心企业统一任免。
六个统一的模式简单地强调了集团中心集权统一,但缺乏集团中心应该关注的焦点和自身的工作重心。在实际的执行当中,集团中心管理方式可能需要分解成更多的操作模式。

一、集团管理的几种模式及各自特点
集团公司管控模式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要涉及到三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是狭义的管理模式的确定,即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其次是广义的管控模式,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具体的管控模式,而且包括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确定、总部及各下属公司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公司组织架构的具体形式选择(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矩阵制、子公司制、及多中心网络式)、对集团重要资源的管控方式(如对人、财、物的管控体系)以及绩效管理体系的建立;第三个层面是对与管控模式相关的一些重要外界因素的考虑,涉及到业务战略目标、人力资源管理、作流程体系以及管理信息系统。
总部对下属企业的管控模式,按总部的集、分权程度不同而划分成“操作管控型”、“战略管控型”和“财务管控型”三种管控模式。这三种模式各具特点:
操作管控型:总部从战略规划制定到实施几乎什么都管。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和目标的达成,集团的各种职能管理非常深入。如人事管理不仅负责全集团的人事制度政策的制定,而且负责管理各下属公司二级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的选拔、任免。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要很高。为了保证总部能够正确决策并能应付解决各种问题,总部的职能人员的人数会很多,规模会很庞大。如ge 公司在1984年以前采用的就是这种管控模式,导致总部职能人员多达2000多人。直到杰克·韦尔奇任ceo 后才转变为战略管控模式,大大减少了总部参谋人员。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是头脑,下是手脚”。ibm公司可以说是这方面的典型,为了保证其全球“随需应变式”战略的实施,各事业部都由总部进行集权管理,计划由总部制定、下属单位则负责保障实施。
战略管控型:集团总部负责集团的财务、资产运营和集团整体的战略规划,各下属企业(或事业部)同时也要制定自己的业务战略规划,并提出达成规划目标所需投入的资源预算。总部负责审批下属企业的计划并给予有附加价值的建议,批准其预算,再交由下属企业执行。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也要求很高。为了保证下属企业目标的实现以及集团整体利益的最大化,集团总部的规模并不大,但主要集中在进行综合平衡、提高集团综合效益上做工作。如平衡各企业间的资源需求、协调各下属企业之间的矛盾、推行“无边界企业文化”,高主管的培育、品牌管理、最佳典范经验的分享等等。这种模式可以形象地表述为“上有头脑,下也有头脑”。运用这种管控模式的典型公司有英国石油、壳牌石油、飞利浦等。目前世界上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或正在转向这种管控模式。
财务管控型:集团总部只负责集团的财务和资产运营、集团的财务规划、投资决策和实施监控,以及对外部企业的收购、兼并工作。下属企业每年会给定有各自的财务目标,它们只要达成财务目标就可以。在实行这种管控模式的集团中,各下属企业业务的相关性可以很小。典型的财务管理型集团司有和记黄浦。和记黄浦集团在全球45个国家经营多项业务,雇员超过18万人,它既有港口

责任担保书范文

责任担保书范文 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责任担保书范文,仅供参考。 责任担保书范文篇一: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保证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沈阳大通典当有限公司】:鉴于:有限公司(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了当票(编号:)、《借款合同》(编号:),保证人【甲君】(系)与财产共有人【乙君】愿意为债务人全面履行上述合同项下义务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诺如下:一、我二人完全知晓和同意上述借款。 同意为上述当票、借款合同(包括展期协议)和今后借款合同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范围:债务人全部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当票及借款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 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我二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我二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

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3、保证人婚姻关系的任何变化。 四、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五、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至前述当票及借款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附:保证人、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下无正文)保证人:(签字)财产共有人:(签字)年月日 2、丙方担保乙方在进入我公司前无违法犯罪行为,并与其他公司均已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纠纷。 3、乙方在聘用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形,无法找到被担保人(乙方)或乙方无力偿还的情形下,丙方负连带责任,须立即履行赔偿义务:(1)营私舞弊、贪污、盗窃、挪用公款或欠款(货物)不还的行为;(2)由于乙方不当行为致本公司蒙受财务或名誉损失时;(3)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 4、乙方、丙方基本情况担保人(丙方) 姓名: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职业: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与被担保人的关系:_________被担保人(乙方) 姓名: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家庭住址: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编号: 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 保证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配偶及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致【兴银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以下称债务人)于年月日与兴银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编号:),鉴于此,本担保人及配偶及财产共有人自愿为债务人全面履行上述合同项下义务向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承诺如下: 一、我二人完全知晓和同意上述编号:租赁合同。同意为上述编号:租赁合同(包括展期协议)和今后合同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范围: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前述编号:租赁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租金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罚息、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我二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我二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3、保证人婚姻关系的任何变化。 四、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五、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担保期限至前述编号:租赁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 附:保证人、配偶及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 (以下无正文) 保证人:(签字) 配偶及财产共有人:(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