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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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已合格入库血液成分的保存方法、保存条件及质量监控要求,确保血液保存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血液成分入库后、发出前的整个保存过程中。

3职责

3.1值班岗位人员执行;

3.2实验室负责人和质量监督员监督执行。

4工作制度

4.1血液运输及入库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血液保存区域除本

科室人员外,非授权人员不得入内。

4.2值班岗位人员负责血液保存区域内安全,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淹等工作。

4.3血液贮存设备不应做为它用,待检血液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合格血液成分混放。

4.4血液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4.5值班人员负责随时检查贮血冰箱及温控系统报警装置是否正常。

4.6保持室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

4.7各种血液制品标准保存条件。

4.7.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分别保存在 2〜6 °C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2新鲜或普通冰冻血浆保存于-25 C以下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内。

4.7.3冷沉淀存放于-30 C以下有标识的专用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7.4血小板(机采)保存于22 ± 2 C的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

4.8血液制品正常保存状态

4.8.1全血和红细胞悬液标识清楚,外观颜色正常,无溶血、凝块、气泡、渗漏

及冰冻等状况。

4.8.2冰冻血浆和冷沉淀应呈冻实状态,标识清楚,外观颜色为淡黄色,包装完好。

4.8.3液态保存血小板标识清楚,外观呈淡黄色雾状、无凝集、无纤维蛋白析出和气泡,血袋无破损。

4.9冰箱温度每天记录四次冰箱温度,并随时观察冰箱情况。

4.10血液制品的存放

4.10.1按照不同储存要求将不同血型的全血和成分血分别在单独储血设备内存放,并对每一个储血设备进行明显标识。

4.10.2血液存放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血液成分正常周转,保证血液质量并杜绝血液浪费。

4.10.3全血和红细胞悬液应按时间次序竖直摆放在冰箱内的储血筐中,不得紧密堆积;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储血架整理一次,便于发血时查找。

4.10.4冰冻血浆、冷沉淀应按血型整齐存放在专用低温储血冰箱或冰柜内。

4.10.5单采血小板应单层、整齐摆放在血小板专用振荡保存箱内,不得紧密堆积。

4.11库存血液配发原则

4.11.1值班人员每天应及时作废过期的配血记录,选择可供配血的血液记录时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

4.11.2血液发放时也应遵循由旧到新的原则,以确保库存血液得到合理周转,既为临床提供高质量血液,又避免血液浪费。

5 相关文件

5.1《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167号)

5.2《交叉配血管理程序》

5.3《储血冰箱、标本冰箱及试剂冰箱维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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