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执行董事、监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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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章程样式(设执行董事)

外商独资章程样式(设执行董事)

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地区)注册的有限公司)或(国(地区)自然人)(以下简称投资者),决定在佛山市顺德区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条投资者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注:股东为自然人的,写明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住所)第二章外资公司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职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事、的零售、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注:生产经营XXX为生产性企业的表述方式;从事XXX为商业企业的表述方式)第六条公司经营规模:年产;(产品%内销,%外销)或(产品内外销售)。

(注:非生产性企业请视具体情况写)第四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用等值现汇出资,用实物出资;(首期出资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的3个月内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在两年内缴付完毕)或(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外汇与人民币的折算按投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算。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自行筹措。

)在经营期内,公司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类型公司为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注册地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

五、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

六、公司股东公司股东为________。

七、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共同组成。

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和若干名董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东协商决定。

2. 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年。

3.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年。

4.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并监督公司的日常运营。

5.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________次。

八、公司监事会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共同组成。

监事会由一名监事长和若干名监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东协商决定。

2. 监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年。

3.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年。

4.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并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5.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________次。

九、公司总经理1. 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

2.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并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3. 总经理任期为________年。

十、公司财务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

2. 公司每年应及时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报送给股东会。

3.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十一、公司审计1. 公司每年应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2. 审计报告应及时报送给股东会和监事会。

十二、公司解散与清算1. 公司解散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2. 清算期间,公司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公司章程修订1. 公司章程的修订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

广州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根据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xx区投资设立外资企业,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投资者名称:xxx,国别(地区):XXX,地址(住所):XXXXXX。

第三条外资企业名称为:广州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广州市xxxxxx。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第八条主营项目类别: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投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在20XX年XX月XX日前出资完毕。

出资方式:外汇与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一条公司在经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股东第十二条外商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外商独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一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用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有权签字人:注册地:住所:。

(注:股东为境外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国籍、证件类型及号码和住所)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XXX: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2)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如果设监事会),成员共人(3人以上),包括名股东代表和名(职工监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职工代表。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由股东委派,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如不选择设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1-2人),由股东会(或股东委派)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以下条款选择设立监事会适用)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 次(至少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二十五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及其职权由股东会/股东/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

(以下条款选择公司设经理适用)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规范,它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补充和具体化,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在本企业的具体实施规则,是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全体投资者和本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制定的,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依法实施的。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

第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或废止,必须经全体投资者的代表会议通过。

第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归本企业的投资者代表会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七条本企业的企业名称为华东外商独资企业。

(简称“华东独资企业”)第八条本企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组织形式第十条本企业以有限责任为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ABC国籍的个人。

第五章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第十二条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投资主体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以外商直接投资者法律认定的行为为基础。

第十四条投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

第六章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五条投资者享有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十六条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与其在本企业的投资比例一致。

第十七条投资者应履行诚信义务,按照企业经营决策、分配利润、关于企业管理等决议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企业行为。

第七章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第十八条本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分为投资者代表会议、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九条投资者代表会议是本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投资者组成。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本企业的执行机构,由投资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全权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章企业的财务决算第九章企业的年度报告第二十三条本企业应每年制定并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外商独资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XXXX Foreign Investment Co., Ltd.公司注册地址:XXXXXX公司经营范围:XXXXXX第三条公司的出资人为(以下简称“投资者”):序号投资者姓名及国籍出资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第五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所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参加。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大会的职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2.通过以1/2出资比例以上的投票通过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3.通过公司的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4.通过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方向;5.通过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落实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确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3.组织和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并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4.监督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5.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议事项。

第七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组成。

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

监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2.监督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3.对公司重大经济决策进行监督;4.对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并经XXXXXXXXXX备案。

第十二条本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下面是小编特地为的大家整理收集的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_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中文:_________英文: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第三条投资方名称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____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经营范围与规模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

(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____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人民币。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_____。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投资方缴资计划:第一期________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_____年内缴齐。

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为:_______,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外商独资企业名称: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______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______投资经营的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______万美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及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其中:现金:______万美元。

实物:______万美元。

知识产权:______万美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分______期投入。

第一期______万美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天内投入;第二期______万美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

第九条股东缴付出资后三十天内,应当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加、转让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须经公司股东决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外汇、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决议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决议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减少或者转让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延期、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其他应由股东决议的重大事宜。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

广州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根据中国外商投资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xx区投资设立外资企业,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投资者名称:xxx,国别(地区):XXX,地址(住所):XXXXXX.第三条外资企业名称为:广州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地址:广州市xxxxxx.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第八条主营项目类别: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投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在20XX年XX月XX日前出资完毕。

出资方式:外汇与人民币折算汇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一条公司在经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需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股东第十二条外商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

外商独资董事会章程模板

外商独资董事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外商独资企业的董事会运作,明确董事会职责,保障董事会高效决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董事会。

第三条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决策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四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人数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需求确定,一般为3至15人。

第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二)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三)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董事会职权第七条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制定和修改企业章程;(二)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四)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七)决定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八)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九)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章董事会会议第八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九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主持时,由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为主持。

第十条临时会议的召开,由董事长认为必要时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联名提议。

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告知会议议程。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召开。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五章董事会成员责任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应当忠诚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不得泄露企业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董事会成员因违反法律法规、企业章程或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外商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简称为外商独资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注册地为[注册地]。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

第五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币种为人民币。

第六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七条本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组织制度,是规范人员行为和管理公司工作的基本准则,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公司的章程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公司职员。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九条本公司的股东包括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个人及法人等。

第十条本公司的股权份额可以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计价,并以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认购和转让。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东对应当年度的经营收益享有分红权,分红比例和分红时间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东享有转让股权的权利,但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同意,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十三条本公司的股东会议是公司股东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本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并主持。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议案由董事会主席提出,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会议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生效。

第三章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七条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包括本公司股东和外部专业人士组成。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监督并指导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等。

第十九条本公司的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在紧急情况下,董事长可以随时召开特别会议。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董事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设有总经理或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公司注册名称为:_______,为永久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为______。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由______投资经营的企业,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企业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过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为:______万美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及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其中:现金:______万美元。

实物:______万美元。

知识产权:______万美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分______期投入。

第一期______万美元,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天内投入;第二期______万美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

第九条股东缴付出资后三十天内,应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一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加、转让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须经公司股东决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外汇、海关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决议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决议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减少或者转让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延期、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自成立之日起大于20年。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以外资构成(中方投资方不享有投票权及利润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管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为准则。

中外投资方应遵守中国政府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经营。

第七条本公司有独立经营能力,可以自行处理与外界的经济关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八条本公司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比例支付税金,履行群众性福利责任。

第二章业务范围和经营方式第九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中国政府的有关国民经济政策,按照合资方的协议和合同进行具体规定。

第三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本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二条公司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三名为外方董事。

第十三条公司的董事会决策采用多数表决原则,其中外方董事享有否决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理层由总经理和其他经理组成,总经理由外方任命。

第十五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外方监事。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本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中国相关财务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本公司的经营成本和利润以人民币为本位。

第五章劳动管理第十八条本公司的劳动合同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管理。

外籍雇员的雇佣、解聘和劳动合同解除需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第十九条本公司应保障所有员工在安全、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和职业发展方面的权益。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二十条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争议,首先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若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章其他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应每三年进行审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厦门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国公司(个人)在中国厦门独资设立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厦门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IAMEN CO.LTD.住所:厦门市。

公司以住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公司经营场所如与住所不一致,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申请分支机构登记。

第三条公司的股东为:名称:,注册地:住所为:。

(注:股东为境外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国籍和住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本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为: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注:经营范围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名称规范用语表述)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一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用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九条公司股东出资如下:货币万元、实物万元、知识产权万元、其它万元。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于公司成立后XX年内缴清。

(注:也可由股东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在缴付每期出资后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股东研究决定后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公司任何之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泉州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公司(个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国公司(个人)(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泉州投资设立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泉州有限公司住所:泉州市。

公司以住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公司经营场所如与住所不一致,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申请分支机构登记。

第三条公司的股东为:甲方名称:证件号码:有权签字人:注册地:住所:乙方名称:证件号码:有权签字人:注册地:住所:(注:股东为境外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国籍、证件类型及号码和住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宗旨为: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经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注:经营范围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名称规范用语表述)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一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用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

(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条股东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并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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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骏马制衣有限公司章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指导独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独资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独资公司名称:开封骏马制衣有限公司第三条独资公司住所:杞县沙沃北村第四条独资公司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

独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独资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独资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独资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第六条独资公司宗旨:经营服装加工出口第七条独资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服装加工出口、兼营买卖布、纱第八条独资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如股东同意延长营业期限,经股东作出决议,应在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并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独资公司股东第九条独资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彩升有限公司注册国家:中国香港法定地址:香港九龙大角咀合桃街2号11楼5座第四章独资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第十条独资公司投资总额:700万元。

币种为港币。

第十一条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

币种为港币。

第十二条独资公司的注册资本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分3期缴付。

各期出资按下列规定执行: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缴付时间缴付数额缴付时间缴付数额缴付时间缴付数额缴付时间缴付数额160万170万170万}第十三条股东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股东所有。

第十四条独资公司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独资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十五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独资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决议、监事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章独资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一节股东第十六条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为一人。

第十七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上述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二节执行董事第十八条独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向股东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节监事第二十条独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独资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合资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独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独资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5、独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独资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独资公司监事。

第四节经理第二十三条独资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独资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2、组织实施独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独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独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独资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独资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有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其职权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二十五条独资公司应当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其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六条独资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独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二十七条独资公司的自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用外文书写的,应当加注中文。

第二十八条独资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依照中国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制。

以外币编报会计报表的,应当同时编报外币折合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独资公司必须在企业所在地设置会计帐簿,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

独资公司应当向财政、税务机关报送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独资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

第三十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

独资公司股东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外国的会计人员查阅独资公司账簿。

第三十一条独资公司的外汇事宜,应当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规办理。

第三十二条独资公司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开立账户,由开户银行监督收付。

独资公司因生产和经营需要在中国境外的银行开立外汇账户,须经中国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并依照中国外汇管理机关的规定定期报告外汇收付情况和提供银行对账单。

第三十三条独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八章劳动管理第三十四条独资公司职工的招聘、解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等事项,均按照中国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在充分考虑独资公司财务条件的基础上,由执行董事决定具体方案。

第九章工会第三十五条独资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中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六条独资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独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独资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

独资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十章终止和清算第三十八条独资公司因下列原因终止:1、独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独资公司股东通过修改独资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2、股东决议解散;3、因独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6、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7、独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8、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第三十九条独资公司依照本章程前条第1、2、3、4、6项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清算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委员会成员、清算委员会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清算委员会应当由独资公司的股东决定人员组成。

清算费用从独资公司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一条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债权人会议;2、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3、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4、制定清算方案;5、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6、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7、分配剩余财产;8、代表独资公司起诉和应诉。

第四十二条独资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独资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投资方分配。

清算期间,独资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独资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在清算完结前,除为了执行清算外,外国投资者对企业财产不得处理。

独资公司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第四十三条清算委员会在清理独资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独资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独资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委员会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独资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四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委员会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五条独资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独资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章程未载明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独资公司股东作出决议。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需经批准才能生效。

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由股东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一式份,股东留存一份,独资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审批机关和公司登记机关各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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