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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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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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 保险和团体保险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2019/5/14
16
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019/5/14
21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2019/5/14
17
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2019/5/14
6
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5.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 险和不分红保险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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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人寿保险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死为保险事故,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或受益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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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1. 变额人寿保险 变额人寿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它的保费是固定的,但保额可以变动,通常要保证一 个最低限额
2. 变额寿险有其专项账户,它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是分开 的。保险人可以根据资产运用的实际情况,不断对其 资产组合进行调整。保单持有人也可以自己在股票、 债券和其他投资品中选择投资组合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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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以分为死亡保 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1. 死亡保险。
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业 务。依据期限的不同,死亡保险又可分为定期死亡保 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①定期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在习惯上又称为定期寿 险,它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故 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2019/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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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人身保险的特点
3. 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财产保险是补偿性合同, 人身保险是定额给付合同.
4. 保险期限不同。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 般为一年,期满后可以续保,而大多数人身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的期限较长, 有的长达十几年、几十年或终身。
5. 保险费率制定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的费率 主要是依据保险标的的保险金额损失率来加 以确定,人身保险的费率与死亡、生存概率、 人的年龄、险种、期限、利息率等多个因素 有关
《人身保险课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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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感谢观看
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提高生活质量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 医疗、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提
高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
储蓄与投资
人身保险具有一定的储蓄和投 资功能,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实
现财富的增值和传承。
02
CATALOGUE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保险人
负责提供保险服务,承 担保险责任的一方。
被保险人
受到保险保障的人,其 生命、身体或财产面临
风险。
投保人
与保险人签订合同,并 支付保险费的人。
保险标的
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 或财产,是保险合同保
障的对象。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01
02
03
合同效力
人身保险合同自成立起生 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约束力
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的义务,违反合同将承担 法律责任。
法律适用
人身保险合同应适用签订 地法律,如涉及跨国合同 ,应考虑适用相关国家法 律。
为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提供保 障,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 、护理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的 身体伤害提供保障,包括意外
身故、意外伤残等。
人身保险的意义
01
02
03
04
提供生命保障
人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及其 家庭提供生命保障,帮助家庭 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提供生命保障,人身保险 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感谢观看
绿色保险的发展前景
应对环境问题
创新产品与服务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保险 将发挥重要作用,为环境保护和治理 提供资金支持。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创新型的绿色保 险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对环保的需 求。
《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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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以防止风险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 保障。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风险转移与分散
风险转移
通过保险、再保险等方式,将风险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减轻自身负担。
风险分散
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管理等方式,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资产上,降低 单一风险的集中度。
06
人身保险的发展趋势与展望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发展
互联网人身保险的兴起
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应诚实守信,履行 告知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近因原则
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时,应找出 造成保险事故的近因,判断是否与保
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相符。
损失补偿原则
保险公司仅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不 得通过理赔获得额外利益。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在多份保险合同下,若发生重复保险 情况,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分摊赔偿责 任。
定期给付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时间点,保险 公司按期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生存给付
只有在被保险人生存时才给付保险金,通常用于养老保险等长期险种 。
豁免保费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或达到约定的豁免条件,保 险公司将豁免剩余未交保费。
人身保险的理赔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重要性
01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越来越重要,能
够降低风险和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模式
02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可以通过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咨询
、开展健康干预等方式进行。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的挑战
03
健康管理在人身保险中面临数据安全、隐私保护、专业人才缺
核定与赔偿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第6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cff55898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ceb9208.png)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5.保险金的给付率大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 以人寿保险为例, 生存保险以被保险人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死亡保险
以被保险人在约定年龄之前死亡为给付条件;两全保险则在两种情况下都要 给付保险金。但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却具有偶然性,绝大部分保单都是期 满失效了结。因此,人身保险的给付率大大高于财产保险的赔付率。相应地, 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也不同于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厘定原理。此外, 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概率随其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
2.保险责任是生命风险 人身保险承保的是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因自然灾害、意外
事故、生命的自然规律及约定事故或事件的发生而引起的生、老、病、死、 残及收入的减少。既有被保险人自身机体的原因,也有外在的原因(车祸、自 然灾害)。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3.人身保险的长期性 ④传统的人寿保险不仅期限长,而且保额和保费都是固定不变的,很难随着
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尤其容易受到利率波动和通货膨胀的冲击,给 人身给人寿保险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此外,由于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寿 险公司对于未来因素诸如死亡率因素、利息率因素、费用因素、保单失效等 的预测变得十分困难,对寿险精算和险种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 人寿保险合同拟定和履行的难度。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1.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保险 人身的价值是无法用货币估量的,人身保险也就无法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
定保险金额。因此,一般情况下,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由 约定,不存在超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 人按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可见,人身保险是一种典型的定额 保险。至于保额的多少,原则上不受限制。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 险种,法律对保额往往有限制规定,以防止道德风险。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PPT课件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eb5ee1c77375a417876f8f57.png)
3、按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划分 ① 终身年金;② 最低保证年金;③ 定期生存年金。
4、按被保险人数划分 ① 个人年金;② 联合年金;③ 最后生存者年金; ④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29
第三节 年金保险二、年金保 Nhomakorabea的分类5、按年金给付水平是否有变化划分 ①定额年金保险;②变额年金保险。 • 两者比较
– 风险承担比较 – 给付水平的比较
的概念。
26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产品的主要特征 ⑤费用收取 •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可收取以下费用:
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 产管理费、手续费和 退保费用。
27
第三节 年金保险
一、年金保险的含义
•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 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初始费用 –死亡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手续费 –退保费用
22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万能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
⑥ 持续奖金 • 万能保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持续奖金是保险公司对持
续有效的保单或持续交费的保单,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时给 予的奖金。 •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持续 奖金发放的条件及金额。 • 保险公司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对有关持续奖金的设计、 发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等进行 阐述。
(2)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
① 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 ② 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③ 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 ④ 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3)保单红利 • 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盈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保单红利。
① 利源 • 盈余的主要三个来源:利差益、死差益和费差益。 • 盈余的其它来源:失效收益,投资收益及资产增值,残废
4、按被保险人数划分 ① 个人年金;② 联合年金;③ 最后生存者年金; ④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
29
第三节 年金保险二、年金保 Nhomakorabea的分类5、按年金给付水平是否有变化划分 ①定额年金保险;②变额年金保险。 • 两者比较
– 风险承担比较 – 给付水平的比较
的概念。
26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投资连结产品的主要特征 ⑤费用收取 • 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投资连结保险产品可收取以下费用:
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 产管理费、手续费和 退保费用。
27
第三节 年金保险
一、年金保险的含义
•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并按约定 的时间间隔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初始费用 –死亡风险保险费 –风险保险费 –保单管理费 –手续费 –退保费用
22
第二节 人寿保险
(2)万能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
⑥ 持续奖金 • 万能保险可以提供持续奖金。持续奖金是保险公司对持
续有效的保单或持续交费的保单,满足合同约定条件时给 予的奖金。 • 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和产品说明书上明确说明持续 奖金发放的条件及金额。 • 保险公司应在产品精算报告中对有关持续奖金的设计、 发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以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等进行 阐述。
(2)分红保险的主要特点
① 保单持有人享受经营成果 ② 客户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③ 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 ④ 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第二节 人寿保险
(3)保单红利 • 分配给保户的保单盈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保单红利。
① 利源 • 盈余的主要三个来源:利差益、死差益和费差益。 • 盈余的其它来源:失效收益,投资收益及资产增值,残废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57c09dbe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ab.png)
指人身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的义务、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等。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03
02
01
指保险公司不承担某些特定风险或特定情况的赔偿责任,如遗传疾病、战争风险等。
除外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届满后,投保人可以选择继续购买该保险产品,但需要重新填写投保单并缴纳保险费。
续保条款
指在保险期限开始后的一段时间内(通常为30天),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仍然承担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医疗等保障责任,具体保障范围根据合同约定而定。
人身保险经营
保险代理人销售
通过保险代理人进行人身保险产品的销售,是保险公司的传统销售方式。代理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保险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保险方案。
网络保险销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保险销售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保险电商平台等途径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总结词:人身保险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功能。对于个人而言,人身保险可以为其提供经济保障,减轻因意外或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对于社会而言,人身保险有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人身保险合同
保险费
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以换取保险保障。
保险期限
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或数年。
定制化和个性化保险产品的需求
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和定制化,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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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总结词: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详细描述:按照保障范围,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寿命为标的的保险,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健康为标的的保险,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损伤或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按照投保方式,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以个人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而团体保险则是由一个团体或组织为其成员投保的保险。
《人身保险》PPT课件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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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类
• 缴费方式:趸缴年金、年缴年金
• 领取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
• 给付方式:纯粹年金、保证期限年金、偿还式年金
• 受领人数:单一年金、联合年金
• 联合生存年金、联合生命年金、联合减半年金
• 给付类型:定额给付、变额给付
23
年金受领人所 缴保费
年金保险运行
利息收益
年金保险基金
仅对生者给付
3
一、人身保险
• 定义 • 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一旦被保险人遭受死亡、疾病、残疾 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 特点 • 定额给付性 • 长期性 • 储蓄性 • 风险的相对稳定性 • 无超额保险、重复保险、代位求偿问题
4
长期性-利率因素 不同利率不同期限的积累值比较
• 即使当被保险人死亡或被确定为残疾时保险期限已经结束,保险人仍要负责给付保险 金。
41
(五)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1、按照所保风险划分
•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 特种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实施方式划分
• 自愿意外伤害保险 • 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3、按照保险期限划分
•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 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 • 长期意外伤害保险
1、 职业是计算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重要因素。 2、 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厘定一般不需要考虑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等因素。 3、 承保条件一般较宽,高龄者可以投保,对被保险人也不必进行体检。 4、 不负责因疾病所致的死亡和残疾。
40
(四)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期限条款
•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 定时期,即责任期限内(一般为90天或180天)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 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人身保险 PPT课件
![--保险学概论第五章人身保险 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28c9a61402d276a201292e95.png)
户的投资收益 2. 开设投资账户 单独开设一个投资账户或多个不同收益、风险的投资子
账户,由投保人或保单所有人自由选择,由保险公司本身或 委托基金公司专业经营
3.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变动的 某一时刻保户单的现价值决定于该时刻其投资组合中 投资账资产的市场价值。
2020/6/7
11
(二)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简称为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 保险金额可调整的人寿保险。该保险的出现是为了满足 保费支出较低、缴纳方式要求灵活的消费者的需求。万 能寿险的保费缴纳方式很灵活,保险金额也可以调整, 而且保险人的经营费用非常透明。万能寿险的特点:
人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保费免交优惠。 3.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4. 配偶及子女保险附加条款 5.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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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 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造成身体的 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 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 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死亡给付模式 保费缴纳规定 保单附加费 死亡给付成本 现金价值
(三)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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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寿保险附加条款
1.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这一附加条款使得保单持有人不用提供新的可保性说
明,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重新购买一份与原来同样的保险。
2. 免交保费条款 投保人只需每次额外缴纳一些保费,就可获得在被保险
2. 其他分类方式
按经营方式不同,分为人身保险机构经营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保险 代理人经营的人身保险。
账户,由投保人或保单所有人自由选择,由保险公司本身或 委托基金公司专业经营
3. 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变动的 某一时刻保户单的现价值决定于该时刻其投资组合中 投资账资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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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万能人寿保险
万能人寿保险简称为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 保险金额可调整的人寿保险。该保险的出现是为了满足 保费支出较低、缴纳方式要求灵活的消费者的需求。万 能寿险的保费缴纳方式很灵活,保险金额也可以调整, 而且保险人的经营费用非常透明。万能寿险的特点:
人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保费免交优惠。 3. 意外死亡给付附加条款 4. 配偶及子女保险附加条款 5. 生活费用调整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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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 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造成身体的 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 险人按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 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死亡给付模式 保费缴纳规定 保单附加费 死亡给付成本 现金价值
(三)变额万能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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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寿保险附加条款
1. 保证可保性附加条款 这一附加条款使得保单持有人不用提供新的可保性说
明,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重新购买一份与原来同样的保险。
2. 免交保费条款 投保人只需每次额外缴纳一些保费,就可获得在被保险
2. 其他分类方式
按经营方式不同,分为人身保险机构经营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保险 代理人经营的人身保险。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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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单位:一次危险事故可能涉及的最大损 失范围,确定比较复杂 自留额与分保额
6.1.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保险标的不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6.1.4保险原则在再保险中的运用
可保利益原则 诚信原则 补偿原则 承保标的存在原则
6.1.5再保险职能
对特定业务带来的巨大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区域内的危险进行有效分散 对保险公司的累积责任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时点的危险进行分散
5.5 健康保险
• • • •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保险的有关特别规定 健康保险的种类
5.5.1健康保险概念
• 保险期限内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支出和 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生育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 疾病
非外来原因 非先天性原因 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
客观的意外事故 人身伤亡、残疾 且其间有内在必然的联系
• 5.4.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5.4.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概率的决定因素是职业与所从事的活动 承保条件较宽 保险责任的特点和保险责任期限有特殊性 为定额给付与不定额给付相结合 死亡保险金额度比其他寿险产品的高
5.4.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按承保危险分: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4.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相似性
事故发生的类似 保险责任类似 合同性质方面类似 保险期限类似 保费缴纳与确定方面类似 财务处理方面类似
5.2 人寿保险之一 ——传统型人寿险
5.2.1死亡保险
6.1.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比较
保险标的不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 保险合同性质不同
6.1.4保险原则在再保险中的运用
可保利益原则 诚信原则 补偿原则 承保标的存在原则
6.1.5再保险职能
对特定业务带来的巨大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区域内的危险进行有效分散 对保险公司的累积责任危险进行分散 对特定时点的危险进行分散
5.5 健康保险
• • • • 健康保险的概念 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保险的有关特别规定 健康保险的种类
5.5.1健康保险概念
• 保险期限内患病、生育所致医疗费支出和 工作能力丧失、收入减少及因疾病、生育 致残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 疾病
非外来原因 非先天性原因 非规律性的生理现象所致
客观的意外事故 人身伤亡、残疾 且其间有内在必然的联系
• 5.4.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 5.4.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
概率的决定因素是职业与所从事的活动 承保条件较宽 保险责任的特点和保险责任期限有特殊性 为定额给付与不定额给付相结合 死亡保险金额度比其他寿险产品的高
5.4.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按保险责任分: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综合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收入保障保险
按承保危险分:
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按投保方式分: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5.4.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财产保险的相似性
事故发生的类似 保险责任类似 合同性质方面类似 保险期限类似 保费缴纳与确定方面类似 财务处理方面类似
5.2 人寿保险之一 ——传统型人寿险
5.2.1死亡保险
第十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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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误告条款的主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 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 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 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 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 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 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1.财产保险损失概率相对缺乏 规律性,经营较不稳定
2.人身保险的费率计算采用精 算,死亡概率较为稳定,因 此经营比财产保险稳定
(六)储蓄性不同
1.财产保险 期限短,没有储蓄性
2.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带有储蓄性
(一)不可抗辩条款
1.不可抗辩条款产生的原因 2.不可抗辩条款的主要内容 3.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的运用 4.国际上有关不可抗辩条款与我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 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 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案例
2009年11月12日,某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 了
简易人身险,每个职工150分(5年期), 月
交保费30元。1997年5月,该单位职工付 某
因交通事故不幸死亡,他的家人带着单位开 出的介绍信及相关的证明资料,到保险公司 申领保险金。保险公司查验单证时发现,被 保险人付某投保时所填写的年龄与户口簿上 登记的不一致,投保单是64岁,实际当年
战争除外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规定将战争和军事行为作为人身保险的 除外责任。因为战争或军事行为造成的人员大量死亡,远远 超过正常死亡率,所以一般保险公司常常在保单上附加战争 除外条款。在确定战争是否属于除外责任时,有两种标准: 一是因果型标准,即将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战争的情况作 为除外责任;另一个是事态型标准,凡是被保险人在服兵役 期间的死亡(不论什么原因,是否因为战争)都作为除外责任。 我国现行保单条款规定符合前者。
《保险学人身保险》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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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
保障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 指定的重大疾病时,给付 一次性保险金。
意外险
给付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 故造成的伤残、残疾或死 亡的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理赔流程
1
资格审查
2
保险公司核查理赔申请人的资格以及
事件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
申报理赔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理 赔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
赔付处理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批准并 向申请人支付相应的理赔款项。
《保险学人身保险》PPT 课件
人身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形式,它涵盖了人生各个阶段的风险保障,为个 人和家庭的未来提供保护。
什么是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形式。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提供一定期限内或终身的 保障,当被保险人死亡或 达到特定年龄时,给付保 险金。
保持良好的健康状况
保险公司可能要求进行体检,良好的健康状况有助于获得更好的保险条件。
定期检视保险计划
根据个人需要和未来变化,及时调整保险计划以保持适应性。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
1 评估风险需求
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确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领域。
2பைடு நூலகம்比较不同保险产品
比较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保费、保障范围和服务质量。
3 咨询专业人士
与保险代理人或理财顾问一起讨论,并获得专业建议。
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了解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等待期和投保年龄等重要内容。
《人身保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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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杀条款(第四十四条)
➢ 思考: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超过二年被保险人自杀, 保险人承担责任吗?
6、代位求偿不适用(第四十六条)
7、现金价值条款
➢ 申请退保;减额缴清保险;展期定期保险;续期保费垫缴
8、保单贷款条款
➢ 权利质押
➢ 死亡保险,需被保险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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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险种介绍
3、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 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 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中断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4、护理保险: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 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健康保险。
5、生育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生育、分娩所需的住院费、医疗费,以 及因分娩所造成的死亡、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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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保与给付
1、保险责任构成条件
➢ 被保险人必须遭受意外伤害
➢ 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 意外伤害与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之间有因果关系
➢ 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2、保险金给付
➢ 死亡保险金
➢ 残疾保险金如何支付?
➢ 医疗保险金
思考:同一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多处残疾,如何理赔?
思考:对人身保险功能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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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类(保险事故)
(一)死亡保险 (二)生存保险 (三)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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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保险
1、定义 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2、分类 ➢ 定期死亡保险:定期保障,纯保障(无储蓄性),保费低 ➢ 终身死亡保险(不定期):终身保障,保障+储蓄(保单 有现金价值),保费高。
《保险学》课件 第七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课件 第七章 人身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b24d091f6c175f0e7cd137cb.png)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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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我国开办的人身保险业务主要险种介绍
定期寿险
友邦康鸿五年定期趸缴保险费还本保险
保险性质 定期寿险结合住院医疗保险 保险责任 返还趸缴保险费 死亡及残疾保险金给付 责任免除
国寿安居定期保险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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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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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宽限期条款 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复效条款 所有权条款 不丧失价值条款 保单贷款条款 保单转让条款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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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人身保险概述
医疗保险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保障的是被 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 用的补偿,费用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药费、 住院费、护理费、检查费一机医疗设施的使用费等。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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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
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医疗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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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的相似性比较
保险事故的发生方面类似。 保险责任方面类似。 保险合同的性质方面类似。 保险期限上类似。 保险费的缴纳与确定方面类似。 财务处理方面类似。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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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保险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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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林:helinmail@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人身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人身保险产品需求面广,需求弹性大。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依据多种因素确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属于约定给付。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决定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 间的关系。 人身保险的保险期限长期性。 寿险保单具有储蓄性。
保险学课件 第八章 人身保险
![保险学课件 第八章 人身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1600cd59852458fb770b56ee.png)
(二)生存保险
1、生存保险的含义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或达到某 一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人寿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毋须给 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 在现实中生存保险最主要的形式是养老年金保 险。
期内死亡不给 付,不退费
期满生存给付 保险金
保险期限
2、年金保险
定期寿险适用:
在短期内从事比较危险的工作且急 需保障的人;家庭经济情况较差, 子女尚幼,自己又是家庭经济支柱 的人;正在偿还贷款或债务的人, 如暂时失业者或经济较困难者。
(2)定期寿险的特点
①可续保性 ②可转换性 ③费率低,保障高 ④容易产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2、终身寿险(终身死亡保险)
(1)含义 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只要保险合同有效,被 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在终身寿险中,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为一必然事件, 只是给付的时间为一随机事件,所以它是一种不定 期的死亡保险。 这种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家属的一种方式,被保险 人一般不能领取,由受益人领取。
普通定期寿险案例
30岁王先生,保险期限到60岁,30年缴纳, 100万元保额。 保费支出:5900元/年×30年=177000元 保险利益: 身故保障:1年内疾病身故给付10.59万 元;意外身故或1年后疾病身故(保险期内 )给付100万元 意外残疾保障:根据残疾程度,累计给 付以100万元为限。
1、概念 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非约束性 的寿险。 • 首先于1979年在美国寿险市场上出现。
• 万能寿险由于其特有的灵活性而提供了一 种可能,即一个人一生需要的惟一的寿险 保单就是万能寿险。 • “万能”并非“无所不能”的意思。 • “万能”是指“灵活可调”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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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寿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注意: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
普通人寿保险的种类
死亡保险 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普通、限期缴费、趸缴 生存保险——如子女教育金保险、养老保险 两全保险 危险保费——用于死亡给付 储蓄保费——用于支付退保金或生存给付
死亡保险
1.定期寿险(案) 定期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定期寿险最大的优点 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 大的保险保障。其不足之处在于若被保险人在 保险期限届满仍然生存,则不能得到保险金的 给付,而且已交纳的保险费不再退还。
万能终身寿险(新一代寿险产品)
特点:1、透明性。分别列示各定价因来自 死亡费用 利息(现金价值) 经营费用(第一年固定收费,以后各年按年缴保费的5%收取经
营费用。月度管理费,变额、支取现金、解约等项目特殊服务费。)
2、灵活性。 保费可变、保额可变 3、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超过保额的法定比例 (联邦所得税法规定)
人寿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条款的现状
保险条款晦涩难懂——“天书条款”。 调查显示:在已购买保险的被访者中 不清楚合同免除责任条款的高达45.4%
在不买保险的被访者中,有近10%的人 拒绝买保险仅仅因为看不懂合同。
常见条款一——不可抗辩条款
为何要设计不可抗辩条款? 1、长期合同,发生理赔无法考证投保时真实
宽限期 满日
保单复效期 结束日
常见条款七——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垫缴的保费的来源? 有了自动垫缴是否还要补交垫缴当期的保费? 保费自动垫缴期间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周女士从04.3.30到07.3.30为其儿子王佟缴了三年康宁 终身保险,后经考虑决定不再继续投保,向保险公司 退保。因投保人周女士在外地务工,遂委托其表姐张 某退保。保险公司以其不是本人且不具有委托书不予 退保。09.2.20,被保人王皓去向保险公司退保,出 具相关资料证明以退其保。保险公司从本应退保金中 以垫缴保金,垫缴利息等借口克扣大部分退保金,总 的退保金应退2000多元,经扣后只得领取700余元。 问其缘由,保险公司办事人员以本公司规定为由拒绝 退还本应退保金额。并说周女士停保这期间,是由保 险公司在续缴保险金,所以要扣垫缴保金。保险公司 这种克扣行为是否合理?
自动垫交保费不是保险公司强制的,而是在当初 办理投保的时候,投保单上有个是否选择保费 自动垫缴的选项。如果在选择框里打了,那么 当客户保费停止缴纳的时候,保险公司将从客 户保单的现金价值中自动进行垫缴保费的划账, 以维持保单效力存续。本题关键是保险合同里 面有没有自动续费相关条款,如果有,投保并 担保,就形成了这个合同的生效,保险公司并 未违约,也未做合同以外的事。如果保险合同 里没有这样的条款,那么周女士可以向保监会、 消协投诉。
贝克汉姆
贝克汉姆为自己的双腿 投保了3000万欧元的 保险; 世界杯期间,贝克汉姆 为自己的那只著名的右 脚投保了1000万欧元 的保险。保费高达近70 万英镑。
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风险的特殊性 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特殊性
自然保费与均衡保费的比较
年龄 35 40 45 50 55 60 70 80 90 95 100 105 死亡率 (‰) 1.057 1.65 2.658 4.322 7.005 11.378 18.275 29.296 46.582 73.092 112.976 171.599
注意:我国对于不可争条款的运用仅限 于 年龄误告方面。
我国的保险法在不可抗争条款规定中,对年龄 的误报有明确说法,而对于保险实务中争议最 多的“健康”情况不如实告知却无相应规定, 在现有的寿险、健康险条款中也未有对健康方 面不可抗争的内容。 本案中,王某故意隐瞒健康状况,而保险合同 条款中的除外责任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 保隐瞒或欺骗行为”一条,因此,保险公司的 拒赔有其法律依据。
常见条款二——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多长? 宽限期内,保险人是否要承担保险责任? 过了宽限期,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什么变化?
常见条款二——宽限期条款
宽限期多长?——60天 宽限期内,保险人是否要承担保险责任? 承担,但要在赔款中扣除当期应交保费。 过了宽限期,保险合同的效力发生什么变化? 合同效力中止。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 人寿保险?
C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 故或全残,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 归还日,按即时保险金额(不包括在保险事故 发生前被保险人未按消费贷款合同约定还款而 形成的逾期欠款)给付保险金予受益人,保险 责任终止。
死亡保险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以死亡或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人寿保险,也称为生死合险,是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 的人寿保险)结合的保险形式。 两全保险是储蓄性极强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的纯保费由危 险保险费和储蓄保险费组成,危险保险费用于当年死亡给付,储 蓄保险费则逐年积累形成责任准备金,既可用于中途退保时支付 退保金,也可用于生存给付。 由于两全保险既保障死亡又保障生存,因此,两全保险不仅 使受益人得到保障,同时也使被保险人本身享受其利益。
常见条款三——中止复效条款(案)
什么情况下,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合同中止期间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 ? 合同中止,进行复效的时间和条件是? 合同失效两年后,合同效力发生什么变化?保 险人应该怎么做?
宽限期、复效条款的关系
宽限期 60天
复效期间 两年
续期 保费 应交 日
变额寿险
1、是一种终身寿险。其保险金额和现金价值随分立帐户 基金的投资业绩上下波动。
2、经营变额寿险的公司必须以投资公司的身份在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加拿大不必。 3、对销售该产品的经纪人、代理人要求必须符合联邦证 券法规定的资格。
平安的投资连结寿险
集万能、变额、传统于一身的一个险种。 保费操作: 保险年度 每期保费 保额 投资 一份保费第一年 1260元 1260 次年 1260 1020 240 以后各年 1260 204 1056 ---------------------------- 购买一份以上 : 每份第一年 1200 1200 次年 1200 960 240 以后各年 1200 144 1056
请判断以下属于哪种年金保险? (按领取人数分类)
某年金保险有A、B、C、D四个被保险人,在给 付期内,保险人每年给付1000元养老金。 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C身故,此后,保险 人每年给付给A、B、D的养老金为900元/年。 2、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C身故,此后,保险 人每年给付给A、B、D的养老金为1000元/年。 3、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C身故,此后,保险 人不再给付任何养老金。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 于哪种人寿保险?
A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 (一)被保险人在16周岁前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的2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16周岁后身故或全残: 1、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额的 40%,并返还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 分),本合同终止。 2、如合同生效或复效1年以后,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玛丽亚· 凯莉
“花蝴蝶” 玛丽亚· 凯莉号称 拥有“女神之腿” 。她与一 家厂商签订合约成为代言人。 合约中规定,凯莉在代言期 间必须呵护双腿,不能有任 何损伤。为了保护这双“生 财工具”,玛丽亚不惜砸重 金,自己先为玉腿投保了10 亿美元。
詹妮弗· 洛佩兹
詹妮弗· 洛佩兹投保了巨额“美体险”。其全 身保险分配如下: 脸和头发各为5000万美元; 隆胸保险金额为2亿美元; 髋部投保了1亿美元; 臀部保险金为2.5亿美元; 两条腿的保险金额为1亿美元。
人身保险合同常用条款 之 宽限期条款 (案例)
50岁的赵先生于2000年购买了一份终身生死两全保险,选择10年 分期缴保费方式,保险金额为15万元。2000年5月8日,他首期缴 纳保费6500元,保险合同生效。该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如在60周 岁前身故,其受益人将获得2倍于保险金额的保险金30万元。
储蓄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以生存为给付条件,按约定分期给 付生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实质是生存保险)
年金的分类:按领取的人数分类
个人年金:以此人生存为给付条件。 联合年金:给付到最先发生的死亡为止。 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给付到最后一个人死亡为止, 且给付额不变化。 联合生存者年金:给付到最后一个人死亡为止,且 给付额进行调整。多见于夫妻投保。
死亡保险
2.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 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是一种不 定期的死亡保险,即保险合同中并不规定期限, 自合同有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止。 终身保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得到永久性保障 ,而且有退费的权利,若投保人中途退保,可以 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价值(或称为退保金)。
请根据以下险种的保险责任判断它属于哪种人 寿保险? B保险的保险责任:
在合同约定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 任: 一、身故保险金给付: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身 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 所缴保险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本合同终 止。 (二)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者在合同生 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5 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生存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按保险金额 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