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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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从私有制到集体所有制,再到家庭承包制和农村土地流转,不断探索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土地制度。
在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土地制度主要是以私有制为主,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普通农民则处于缺乏土地的困境。
为改变这一状况,中共领导人提出了“土地改革”的口号,实施了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将土地分配给农民,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这一举措,彻底打破了封建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民,激发了农村生产力,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的建立: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农村土地制度逐渐实现了集体化和社会主义化。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农村全面实行了农业集体化,建立了农村集体所有制。
在这一制度下,农民将自己的土地和生产资料交给集体所有,实行“一切归社”的原则,从而实现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生产的大规模协作。
随后,中国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制,即由农民个人承包土地,享有承包权,承包地的经营和管理权利也属于农民,从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业产量,农村经济得到迅猛发展。
三、农村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的逐渐推进:199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新的变革,开始探索农地的流转和承包经营。
随着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和土地资源的有限,为了优化农业生产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必然选择。
中国政府提出了“三权分置”的政策,允许农民将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他人,县乡两级农村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规模经营主体也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获取农村承包地,实现了经营权、承包权和土地所有权的分离。
这项改革使得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得额外的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的效益。
四、当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成就:当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就。
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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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个重要阶段。
以下是主要的发展历程:1. 土地改革在1950年代早期,中国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封建地主所有制转变为农民所有制。
这项改革使得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
2. 农业合作社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中国在195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农业合作社制度。
农业合作社将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3. 人民公社在195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了人民公社制度。
人民公社将农业合作社进一步合并,将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集中起来,实行集体劳动、统一分配。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平均主义、过度集权等。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7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项制度将土地按照人口或劳动力分给每个农户,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广泛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5. 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逐渐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
政府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了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国开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这项制度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营主体。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7. 三权分置与宅基地制度改革近年来,中国开始实行三权分置和宅基地制度改革。
三权分置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管理,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宅基地制度改革主要是为了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提高农村住宅利用率和农民生活质量。
8. 乡村振兴与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开始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创新。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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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对于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的方向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1. 土地所有权制度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其中,国家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和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等土地;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宅基地、自留地等。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建立,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是指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承包经营,享有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
这一制度在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3. 土地征收制度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和征用。
征收制度对于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和国防事业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征收制度也存在着补偿标准不透明、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4. 土地流转制度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指农民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民或企业。
这一制度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然而,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还存在流转市场不完善、流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1. 土地所有权制度不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明确、土地权属纠纷较多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还可能导致农民权益受损。
2.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健全虽然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承包期限不稳定、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经营权流转不畅等。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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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农村土地制度的实践与问 题
农村土地制度的实践案例
案例一:土地承包责任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拥有土地使用 权,但不得买卖。
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土地使用权利和义务 。
农村土地制度的实践案例
承包期限通常为30 年,到期后可续签 。
农民对宅基地拥有 永久使用权,但不 得私自出售。
案例二:宅基地制 度
向发包方备案等。
宅基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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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分配
宅基地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一般按照成员的家庭人口数量和居住需求 进行分配。
宅基地有偿使用
在一些地区,宅基地的有偿使用已经逐步推行 ,即宅基地使用者需要向集体组织缴纳一定的 使用费用。
宅基地退出与盘活
对于闲置或废弃的宅基地,可以通过退出或盘 活的方式,进行复垦或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 效率。
农村土地制度的实践案例
宅基地的分配由村委会负责,需符合村庄规划。 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农民可进行房屋建设和改造。
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土地流转困难
由于土地使用权分散,难以集中流 转,限制了农业规模化和现代化的 发展。
产权不明晰
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界限不清 ,导致权益纠纷和法律诉讼。
土地使用期限不稳定
股权设置
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中,一般采取“按人分配、按股分红”的方式,即按照成员的 户籍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情况,将土地作价入股,成员按照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享有分红。
股权管理
股份合作组织通常会制定章程和股权管理办法,规范股权的转让、继承、抵押等行为,保 障成员的合法权益。
收益分配
股份合作组织的收益主要按照成员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同时也会留存一部分收益 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集体公益设施建设。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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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指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流转、管理以及使用方式进行规范的体系。
在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特点是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
首先,集体所有制是指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所有,而不是个体农民私有。
农村土地由村民共同所有,并由村委会或农民合作社代表集体行使相应的权益。
这种集体所有制体现了中国农村的公有制特点。
其次,家庭承包经营是指将土地划分为一定面积的承包地,由农户承包并经营。
每户农户根据劳动力和生产能力的不同,分得一定面积的承包地,自主经营。
这种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鼓励了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在农村土地制度中,土地的流转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转让、土地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
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承包权或者流转土地给其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此外,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还强调土地管理和保护。
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保护红线等制度被建立起来,以保障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持续发展。
同时,对于违法占用和乱占乱用农村土地的行为也进行了打击和整治。
总体来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通过流转和管理等措施,促进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这一制度在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现行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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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土地制度一、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农用地两种。
国有建设用地由国家出让或划拨给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用于城市建设、经济建设以及社会设施建设等。
农用地则是由国家统一划定农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等。
二、土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土地租赁、土地出让等方式取得,用于投资建设不同性质的工程和项目。
而农用地的使用权主要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对于农民而言,承包土地可以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以及农民集体经济等。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以法律赋予农民的,在一定时间内大规模承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农村建设等用途的权利。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是以家庭为单位,由农民自愿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民合作社,通过承包土地实现农业生产,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农村经济。
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土地的经营权益,同时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土地的保护和利用要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为30年,到期可以继续自由承包,并且允许流转,但流转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和程序的限制,以保障农民的权益。
四、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包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公平合理补偿、协商一致等。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采取土地补偿、经济补偿、安置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
总结起来,中国现行土地制度将土地所有权划归国家,土地使用权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分配,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则赋予了农民对农村土地的承包和经营权益。
同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国家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合理补偿,保障他们的权益。
这一制度旨在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7d2b25db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e9.png)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今后改革方向探讨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演变与现状井田制:商周时期实行井田制,这是一种以国有为名的贵族土地所有制,土地名义上为国家所有,实际上由统治者分封给各级贵族。
土地私有制:春秋战国时期开始,随着生产工具的进步,井田制崩溃,各个诸侯国进行变法,对土地私有制给予了肯定。
均田制:隋唐时期实施均田制,政府按户数人口给予土地,农民每年向政府交纳赋税,农民获得土地,有了生活来源。
土地兼并与地主私有:由于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地主对土地的追求增强,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
土地集体所有制:随后,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土地所有权收归集体所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开放后,确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土地征收制度:国家倾向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管理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并建立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宅基地制度改革: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机制,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这些改革旨在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通过改革,可以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管理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建立合理、规范、多元化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获得应有的补偿和保障。
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例如,通过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可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72befc6f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32.png)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1. 引言1.1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土地改革运动。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新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
在土地改革中,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到了确立,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实现了土地革命。
随后,农村实行了土地承包制度,农民通过合作社集体经营土地,实现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和土地的科学合理利用。
这一制度的实行,使得我国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激发,农村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土地承包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土地流转不畅、人口流动问题等,给农村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制约。
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重新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改革路径,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
1.2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的问题农村土地资源过度集中。
由于土地承包制度的存在,大量农村土地被少数人或家庭长期占有,导致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衡,农民普遍感受到土地流转不畅,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单一。
目前大部分农村土地以小农经济为主导,农民耕作方式传统且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持,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农村经济发展缓慢。
土地承包制度存在漏洞。
一些地方存在土地承包合同不明确、不完整等问题,导致土地权益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受损。
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
一些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强制性、不公平性等问题,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权益受损,甚至引发社会矛盾。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通过改革与完善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2. 正文2.1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之初。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着庞大的农杞人口和广大的农村土地。
为了解决土地问题,新中国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权,并将土地分配给农民。
农村土地制度中国与美国的改革与探索
![农村土地制度中国与美国的改革与探索](https://img.taocdn.com/s3/m/3efeb168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e7.png)
农村土地制度中国与美国的改革与探索在农村地区,土地制度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中国和美国作为两个农业大国,都经历了土地制度的改革与探索。
在本文中,将对中国和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比较,并分析两国的改革经验和问题。
一、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始于20世纪末的农村改革开放政策。
改革的目的是解决土地流转困难、农地规模小、农民收入低等问题,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在中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
改革的核心是将土地经营权和承包权分离,并实现农地流转。
通过承包地流转,农民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
此外,中国也推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政策,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然而,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流转市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存在土地租价过高、流转难等问题。
其次,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不足,导致他们对流转持观望态度。
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不对称、不公正等。
二、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探索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探索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西部开发。
美国的土地制度相对较为灵活,秉持着私人产权的原则。
在美国,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他们有权自由买卖、租赁土地。
这种制度促进了农业的竞争与创新,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此外,美国还建立了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保险制度,保护农民的利益和风险。
然而,美国的农业土地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土地价格高昂,使得一些农民难以购买土地。
其次,农业现代化导致农村人口减少,农村社会结构面临挑战。
最后,大规模农业企业的垄断现象增加了小农户的生计难度。
三、改革与探索的启示从中国和美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探索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顺应时代发展。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土地制度的改革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
其次,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全发展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
农村四大基本制度
![农村四大基本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c8a2d93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b1.png)
农村四大基本制度
农村四大基本制度是土地制度、户籍制度、集体产权制度以及乡村治理体系。
1.土地制度:中国实行的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户籍制度:户籍表明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身份状况,与自然人的权利义务密切相关。
3.集体产权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是指对农村生产资料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的实现形式进行规范而形成的制度安排。
4.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这四个方面共同构成了我国农村的基本制度体系,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https://img.taocdn.com/s3/m/224d6728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32.png)
中国的土地制度是怎么回事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制度,农村确立土地私有制,城市实施土地国有化。
二是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的土地制度,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被集中到集体所有和集中使用,从1952年到1957年,我国进行了将农民土地私有制变为土地的集体所有制的农业合作化运动,1958年的农村人民公社化,主要通过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土地合并集中,实行公社集体所有,1960年至20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央实行土地“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即土地归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归生产队,由农民统一使用。
三是开放后的土地制度,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实行“三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农民承包使用的体制,城镇国有土地实行有偿出让、使用、转让等体制,当农村土地转为城镇土地时,仍实行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征用体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只有征为国有土地之后才允许出让,这也是当前被大众所诟病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大量属于农民的的土地增值收益被国家用于城镇化和工业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四是2023年《土地管理法》修订案后的土地制度。
土地依然是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
但不再是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以往进行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而国有土地大部分是征收农村土地来的,现在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允许使用权出让、出租、入股、抵押等获得收益。
宅基地增加了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制度,鼓励盘活使用(例如出租、入股作为民宿,例如和农房一同抵押获得贷款),从而减少闲置造成的“空心村”。
征地范围缩小,程序更加规范,更为重要的是补偿标准的依据改变了,原来是依据土地原用途的产值倍数,现在是依据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偿安置,更科学,与市场价格更为贴近,社会保障更加多元,有养老保险,还可能会有医疗保险、就业保障、留地留物业等(这部分的保障因为法律刚实行,仅在一些试点地区有相关做法)。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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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1956年):土地改革阶段。
在
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政府实行了土地改革政策,废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了农民的土地承包制。
2、大跃进时期(1958年-1961年):农村集体化阶段。
在这
一阶段,中国实行了大规模的农业集体化运动,农村土地由个体承包变为集体所有制。
农民加入农村人民公社,集体经营土地,并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工业化和人民公社化等措施。
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1976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运动阶段。
在这一阶段,农村土地制度基本上保持了农村集体化的形态,但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和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影响。
4、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至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国实行了农村改革政策,逐步放开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
并且,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农民逐渐实现了土地流转,发展起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
此外,还出现了土地法律制度的建立、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政策。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58c2d22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1a.png)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目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是指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具有集体土地经营权,农民则享有土地利益分配权。
这一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得到了有效实施,并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和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集体土地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民能够以集体的形式共同经营土地,实现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然而,随着经济的推进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
1980年代末期,中国农村开始实行土地承包制度,将土地分给农户进行承包。
这一制度的引入为农民提供了更大的耕地面积和经营自主权,激发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的发展。
此外,了解土地承包制度的一些观点,包括“三权分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也表明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促进了农民的福利。
然而,农村土地制度近年来又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土地承包下的农民无法将土地流转给其他用户,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碎片化和低效利用。
其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迁出农村进城谋求更好的就业机会,有大量的农地被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存在体制机制不完善、政策不清晰等问题,使得农民的土地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
首先,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农业经营者等大户,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其次,加快建立农村土地市场,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规则和机制,激发土地流转的活力,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再次,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农村土地的持续稳定利用。
综上所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制度体系。
农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发挥了不同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的深入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制度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收入保障
![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农村土地制度和农民收入保障](https://img.taocdn.com/s3/m/6f4f2681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d6.png)
农村土地流转的定义:指农村土地在承包期限内,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经营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
农村土地流转的意义: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租赁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价格应当合理, 租赁收入应当依法纳税等。
单击添加标题
农村土地权益保障:确保农民对土地的长期稳定自主经营权,包括土地 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
单击添加标题
法律保护:通过《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对农村土地权益进行法律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
单击添加标题
土地征收与补偿:在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农村土地时,需依法给予合理的 补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和征用的概念: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 行为;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在使用后给予补偿的行为。
征收和征用的程序:征收和征用程序包括申请、审查、批准、公告和实施等步骤。在征收和征用过程中,必须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被征收和征用土地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国家在征收和征用土地时,必须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土地的用途、地理位置、 经济价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评估和确定。
征收和征用的争议解决:在征收和征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各种争议。对于这些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 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确保被征收和征用土地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维护 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提高农民收入 的重要途径
《农村土地制度》课件
![《农村土地制度》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99e15b55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31.png)
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与规范
总结词
农村土地流转受到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必须遵守相关规 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流转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包括不得改变土地的 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有 关环境保护的规定等。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合法。为了规范农村土地 流转市场,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 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与客体
总结词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等。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客体是农村集体所 有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 。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
总结词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取得主要通过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而丧失则可能因为放弃、转让、被征收等方式,同样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手续。
05 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制度
农村土地征收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农村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 行政行为。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补偿性等特点。强制性是指土地征收是国家行政行为,被征收人 必须服从;公益性是指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补偿性是指国家依法给予被征 收土地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理的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农民基本生活,减少 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 。
02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
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34a82626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70.png)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首先,土地制度的背景。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当时,中国农村存在着土地分散、无法流转的困难、农民对土地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
而且,随着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农村劳动力逐渐减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突出,这就需要通过土地制度来提升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其次,土地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
通过,确立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和农民个人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一既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土地流转问题。
3.宅基地制度。
宅基地是农民住房所在的土地,土地制度在保留村民合法宅基地使用权的同时,对于拆迁、财产权归属、宅基地经营等问题进行了规范,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宅基地权益保障。
4.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制度还涉及到集体经济组织的,例如,通过推行股份制,鼓励农民入股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对土地管理和经营的积极性。
最后,土地制度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
首先,通过土地制度,中国农村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得以维护,激发了农民参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
其次,土地流转促进了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拓宽。
再次,宅基地制度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宅基地使用和经营保障,增强了农民的居住条件和财产权益。
最后,集体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的管理和经营积极性,加速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保护,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土地资源得到了合理配置,农民的生活条件和收入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明清时期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
![明清时期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e79ccd1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7b.png)
明清时期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在明清时期经历了一些变迁,这对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土地制度的基本情况、土地权利的分配方式、土地经济的发展等方面进行探讨。
1. 基本情况在明清时期,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一直是以农民为中心,注重实际耕作的生产力和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同时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因此,明清时期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制度,基本上延续了唐宋以来的基本特征。
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属于集体,而不是个人,由各个村落自行管理,并严格按照当时的规定来进行土地的分配。
土地的使用权归属于每个村落的农民集体,村落内部以及村落之间的土地流转等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程序。
对于土地的规划、分配、流转等方面都有着详细的法规和制度。
2. 土地权利的分配方式明清时期,土地权利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农民自耕自种,即自己年龄、身体素质与劳动能力相适应地自己种地;二是亲友互助,互为耕种;三是出租、押质和抵押等方式,出租土地可以使自己占用的土地优势发挥得更好,同时又可以增加一些流动资金,方便自己进行其他的经济活动。
在土地权利分配方面,还有一些细节问题值得注意。
比如说,对于土地的转让,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不能随意转让,否则将会被处罚;还有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有着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所有这些规定和限制都是为了维护土地的使用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3. 土地经济的发展在明清时期,中国的农村经济经历了相当长时间的发展,整个经济体系是比较完善的,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不断适应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农村的粮食生产和生活用品的生产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土地制度的稳定性对于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土地经济的发展还表现在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上。
农民根据土地的利用情况,有时会进行适量的精耕细作来提高土地的产量和使用效益。
此外,受到明清时期极为发达的水利工程的影响,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发展中也会推出相应的水利措施,来进行农村水资源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中国现在土地制度
![中国现在土地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1d04a654a35eefdc8d376eeaeaad1f346931113.png)
中国现在土地制度中国现在土地制度大致分为两种:农村土地制度和城市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制度,城市土地制度是指城市土地国有制与农村集体所有制相结合的土地制度。
农村土地制度是中国特有的特色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并解决了土地问题。
根据中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农民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流转经营权。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民可以依法合理合法地使用土地,增加农民的土地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同时,农村土地制度也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使农民拥有稳定的土地承包期限,有利于农民的再次投资和发展。
在近年来的改革中,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中国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效益。
土地流转使得土地得到更加合理利用,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也帮助农民增加了收入。
另一方面,中国还积极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革,鼓励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股份,进一步增强农民在农村经济中的话语权和利益分配权。
城市土地制度则是指城市土地的国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相结合的土地制度。
城市土地的国有制主要是指国家所有土地资源,通过政府的行政管理,将土地用于城市规划和发展以及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的目的。
同时,城市土地中也存在着部分的农村土地,这些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但通过流转或其他方式,可以将其用于城市开发和建设。
中国的城市土地制度在实践中也逐渐进行了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中国鼓励城市土地流转,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农村土地转化为城市用地,以满足城市的发展需求。
另一方面,中国也在积极推进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增强土地使用权的流动性和市场化程度,以更好地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总的来说,中国现在的土地制度既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又注重城市土地的国有制,既保障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又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使用权的流动性,以适应国内城乡发展的需要。
在今后的发展中,中国将继续改革和完善土地制度,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与改革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与改革](https://img.taocdn.com/s3/m/79dfac2b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a5.png)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与改革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石之一。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当时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因此,当前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全国各级政府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历经多次变革,至今仍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从1984年开始,中国陆续推出了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这些文件都对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和约束。
具体来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承包土地承包土地是指国家统一分配土地,经过村民集体管理和支配,村民自愿承包土地,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经营管理土地的一种方式。
承包土地政策自1980年开始实施,自此之后,中国农村经济开始快速发展。
2、农村用地农村用地主要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农村住房、农村公路、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所需要的土地。
农村用地政策通过土地承包的形式,允许农民自愿协商,互相调剂,调整土地用途。
3、农民土地交易农民土地交易是指农民依托自己土地上的财富进行交换和转移的行为。
当前,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政府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在农村土地制度的政策基础上,中国在实践中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进一步推动了农村的发展。
具体来说,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性加强土地承包制度的稳定性,主要是指保护土地权属制度的稳定性,保证小农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的承包是十分重要的,为了保障村民的承包权利和利益,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承包的管理和监管。
2、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土地所有权变化和使用方式的变化。
目的是为了调整农村土地的结构、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推动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及探索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及探索](https://img.taocdn.com/s3/m/98a3366b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74.png)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及探索1. 介绍作为一个拥有着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国家,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数百年的演变和探索。
本文将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沿革过程和探索,以及中国政府在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和政策。
2. 农村土地制度沿革2.1. 封建社会时期在封建社会时期,土地归属十分分散,主要为皇室、地方贵族和宗教团体所有。
农民在土地上只能租赁或耕种,甚至需要向地主交纳一定的赋税和租金。
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民往往受到欺压和剥削。
2.2. 民国时期在民国时期,政府试图通过《土地法大纲》等一系列法律来平均分配土地,并将土地所有权划分为国家和个人所有。
然而,在战争和政治动荡的局面下,这些改革措施很快就被搁置了。
2.3. 社会主义时期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中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1950年,新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该法规定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施土地改革,实现土地主要为国有和集体所有。
之后,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地主被收回土地进行重新分配。
与此同时,随着农业集体化的推进,土地所有权逐渐向集体化转移。
2.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推行了一系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
1982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逐步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给予农民土地承包权利及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自主经营。
此后,农村土地的流转逐渐被允许,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试点。
3. 中国政府的角色和政策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持有者,中国政府一直在调整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以推进土地改革,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例如:•大力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鼓励自主经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支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等新型经营模式。
•实施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政策,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而政府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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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户拥有独立产权
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农户拥有土 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成为独立的 经营主体。 收益权:农户拥有对土地产品的剩余索 取权,成为独立的财产主体。 处臵权:农户拥有对承包土地的有限转 让权:不得买卖土地,不得改变农地用 途,但可以转包、转让、互换、出租、 入股等
3,形成“统分结合,双层经营”新体制
产权主体不清的后果:
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以土 地所有者的名义侵犯农民的土地权益。 各个“上级”(乡镇等各级政府)以土地所 有者的名义侵犯农民的土地权益。 农民是弱势产权主体
2,农民土地产权残缺
理论和实践中,关于农户土地产权的内容 (有哪些权利),如何行使,如何保护,规 定既不明确,又十分混乱。 例如:
国际比较:美国农场结构
美国农场结构(%)
10 1
89
家庭农场
公司农场
合伙农场
注意:家庭经营不等于小规模经营 1979年美国各类农场平均规模
农场类别 使用土地面积 (英亩) 316 2190 703 销售额 (万美元) 4 54 9 不动产现值 (万美元) 22 113 42
家庭农场 公司农场 合伙农场
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改革
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 布,没收地主的土地,无偿分给农民。 1950年冬,除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全国范围 的土改展开。 1952年底土改完成,3亿多农民获得了7.5亿 亩土地,免除了每年7亿斤粮食的地租。 由此形成了土地的农民个人所有制。
第二节 农业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 一,依据 把私人农业转变为集体农业,是社会主义革 命的重要步骤和内容。 小农经济的两极分化。土改后不久,贫苦农 民出卖土地的现象有加剧的趋势。 工业化。社会主义工业化不可能建立在自给 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需要有一个强大的 农业。
改革初期农民普遍不具有土地流转的权利,今 天也不完善 至今,农民仍无抵押土地的权利。 面对政府征地,农民束手无策。
3,土地频繁调整和承包期过短及其弊病 家庭承包制在年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内必然 按“成员权”均分土地,结果是——
(1)由于人多地少,按人口平均承包土地必然导 致农地经营规模细小和分散。 (2)成员变动必然调整土地,土地频繁调整不仅 使规模不经济愈加突出,而且、使农户对承包土 地缺少稳定的预期。 (3)均分土地导致土地资源与人力资本非优化配 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把土地问题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首 要问题,把农民作为自己的同盟军,制定了 “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并在根据地和解放区 实施,从而赢得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并最终夺 取了国家政权 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全国解放区 已有1.5亿人口(占全国总人口1/3)进行了土改, 获得了3.7亿亩土地。
*并不是所有地方都经历了上述三个阶段
农业生产承包制的发展过程
1981.6. 未实行责任制 其他责任制 包产到户 包干到户 4.9 67 16.9 11.2
1982.6. 0.8 27.3 4.9 67
1983.12. 0.5
1984.12. 0.1
97.8
98.9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名称的规范
人民公社产权弊端的表现
(1) 模糊的产权 人民公社是一种公共产权制度,公社的财 产名为“集体”所有,但没有明确的产权 主体——集体是谁? “三级所有”及其可过渡性是一个模糊 的产权界定。 实践中国家是比集体更大的“地主”。 结局:形成“人人所有,但人人不管”的 无主局面。
(2)残缺的产权 何为产权残缺?(P31-32) 人民公社的产权结构残缺:土地的种植权, 农产品的定价权、销售权,农地的转让和 处臵权,完全由国家控制。 产权行使的困难:公社内各级组织和农民 享有的产权被严重弱化。
是否拥有“退出权”是一个重要的监督和 约束机制 人民公社社员没有“退出权”,使“重复 博奕”变成“一次性博奕”:在没有“退 出权”的条件下,“偷懒”是一个理性的 选择。
四,人民公社失败的实证证明
1,人民公社时期农业生产水平的低下 7 6 5 4 3 2 1 0
人均占有粮(百公斤) 1957 1978 3.06 3.19 人均占有棉(公斤) 2.6 2.3 人均占有油(公斤) 6.6 5.1
2.人民公社时期农民生活水平的低下
2.5 2 1.5 1 0.5 0 1957 1977
农民人均消费粮(百公斤) 2.05 1.88
农民人均消费(百元) 0.79 1.24
第四节 家庭承包制及其创新
一,家庭承包制的变迁过程 1,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农民生产小组 按承包的工作或产量计酬) 2,包产到户(农户个人按承包的产量计 酬) 3,包干到户(大包干:农户交够国家和 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
二,道路:合作社
经典作家的合作化理论—— 小农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生产方式 小农对社会主义改造具有矛盾的心态 用合作社,并辅以示范和帮助,逐渐地 把个体小农引上社会主义道路。
三,我国农业合作化的实践
第一阶段(1953-54):农业生产互助组(临时互 助组,常年互助组:土地等生产资料农民个人所有, 相互帮助,生产合作,组织规模小。) 第二阶段(1955上半年):农业生产初级社(土地 等生产资料农民个人所有,由合作社统一安排使用, 收入不仅按个人投入的劳动进行分配,土地和大型 农具也入股分红——“半社会主义”)。 第三阶段(1955夏-1956):农业生产高级社(土地 等大型生产资料归集体公有,统一经营,按个人投 入的劳动进行分配。)
第2章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Land Tenure System in Rural China
研究的意义和议题 • 意义:土地是稀缺的生产要素,是农业最 基本的生产要素,研究土地制度的根本目 的是提高土地资源的配臵效率。 • 议题:现行农地制度——家庭承包制 • 怎样产生的? • 为什么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 • 为什么需要发展完善? • 发展完善的方向?
7.7
一个广为引用的计量研究
林毅夫:1979-1984年中国农作物产 值增长中,家庭承包制的贡献率为 46.89%。(P94)
第五节,家庭承包制的发展完善
一,家庭承包制的缺陷 1,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未根本解决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指谁? 《宪法》:集体所有 《民法通则》:乡、村两级所有 《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乡、村或村内集体 经济组织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担发包任务。? 农民:政府所有;共产党所有;干部所有?
实际上,到实行包干到户时,农业的 生产责任制已经不再“联产”。 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 “联产” 和“责任”这两个词被取消,正式名 称为“家庭承包制”。
二,家庭承包制的制度创新
1,重塑农业微观组织制度 为什么农业中家庭经营是最优的? 较好解决了生产率和报酬的计量问题:家庭 承包制实行“交够国家的、集体的,剩下的 全是自己的”的分配方式对劳动和报酬的评 价最简单; 建立在家庭血缘关系基础上的利益关系最密 切,对劳动的监督成本最小。年
第三节 人民公社制度及其失败
一,人民公社的建立 人民公社是在炽热的政治氛围和很短的时间 中,通过“小社并大社”进行和完成的。 1958.8-11月,三个月内全国74万个农业合作 社合并为2.4万个人民公社,入社农户达99%。
二,人民公社的制度特征 1,“一大”:生产的规模大(大呼隆) 2,“二公”:公有化的程度高(归大堆) 3,“三平”:分配的平均主义(大锅饭) 4,政社合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4,“双层经营”名存实亡
集体经营层次的尴尬:“空壳村” 据农业部调查,1995年全国72万个村中 当年无集体经济收益的占30.8%,集体收 益5万元以下的占42.9%,5—10万元的占 13.5%,10万元以上的仅占12.8%。 1998年,对10个省的调查,乡平均债务 200万元;村平均债务20万元。 “集体”做什么:要粮;要钱;要命。
我国农地制度的历史线索
第一节 农地制度历史遗产
一 中国封建社会农地制度的特点 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并存着地主大土地所有制和自 耕农小土地所有制的二元制度,前者处于主导地 位,后者处于次要地位。 土地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核心问题。一方面, 地主残酷兼并土地,占有绝大多数土地,残酷剥 削佃农;另一方面,农民大众渴望“耕者有其 田”,顽强抗争。 哪一个阶级、政党及其领袖,能够正确认识和解 决土地问题,就将主宰中国。
2,激励和监督机制的弊端
理论工具:团队生产假说(team production) (1)对要素的生产率及其报酬的计量是任何经 济组织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2)团队生产的特点:产出属于一个队,每个 成员的分产出难以计量。 (3)考核和监督的困难使队的成员有“偷懒” 的激励 (4)必须形成有效监督的治理结构:赋予监工 剩余索取权
二,农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理论探讨
1,农地国有化 要点: 农地“集体所有”从来名不符实,不如 “顺理成章”收归国有; 农户拥有永久使用权(永佃制),所有权 被形式化,而使用权得到强化。
人民公社的计量和监督问题
农业劳动质量显现的滞后性使每一个生产 环节上的劳动者均具有“偷懒”的激励。 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使监督非常困难 “工分”不能准确反映劳动的质量和数量, 必然导致“出工不出力”。 结局:人民公社的计量和监督困难,必然 使“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泛滥。
3,退出约束机制的弊端
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形成“以家庭承 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集体“统一经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