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提纲1. 简介劳动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本讲座将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和解析,帮助听众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养。
2. 劳动合同的定义讲解劳动合同的定义,包括劳动合同的构成要素、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生效,以及劳动合同的失效和终止等方面。
3. 劳动合同的类型介绍劳动合同的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每种类型的劳动合同,讲解其特点、签订方式、终止方式等相关内容。
4. 劳动合同的内容及解释讲解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及其解释,包括工期、工作内容、工时、休息时间、工资、社保、请假、调休及工作保障等方面。
针对合同中容易出现歧义的文本进行解释,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合同范本,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5. 劳动权益保障讲解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包括职工文化程度、工资保障、工作时间、假期权利、劳动伤害处理、女职工保护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实际解决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调解方案。
6. 劳动纠纷处理讲解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包括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处理劳动纠纷。
对企业员工常见的劳动纠纷情形,如加班费、工资计算、合同解除、违法解除等进行案例解析,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及正确处理劳动纠纷的方法和技巧。
7. 总结总结讲座内容,进行答疑解惑。
为听众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劳动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材料,并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指导。
通过本讲座,提高企业员工对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素养,以及应对和解决劳动纠纷的能力和技巧。
《劳动合同法讲课提纲》
劳动合同法讲课提纲
一、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分析
1、立法时的社会环境背景。
2、立法时的法律背景。
二、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后的主要区别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要支付补偿金及解除合同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2、员工入职一个月至一年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
3、入职一年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除了法定的几种情况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5、试用期时间限制规定。
6、劳务派遣规定。
7、其他规定。
三、新法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分析
四、企业对新法的误区
1、规避义务签订劳务合同
2、签收员工手册=公示规章
3、岗位变更无须协商一致
4、劳务派遣能降低成本
5、其他
五、企业风险防范与应对策略
1、用人单位要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2、用工单位须更加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的权利
3、人力资源的管理应专业化、规范化
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管理制度
5、加强证据意识。
劳动法基本知识讲座 (1)
•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第三级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 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 间和夜班劳动。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晚 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天至180天,由所 在企业具体规定。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 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 42天。
均工资的60%为基数)
• 职工因病和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以职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丧葬费:6个月 一次性困难补助费:5个月 供养亲属(父母配偶,男60周岁,女50周岁,或丧失
劳动能力者;子女16周岁,或尚在中学学习,或丧失 劳动能力者)月救济费:农业人口每人每月40%,非 农业户口45%,孤身一人的按上述标准加发10%,供 养直系亲属三人及以上的按三人计 遗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救济费可以一次性支付,无法确 定具体供养月数的按120个月计算
• 加班工资:平时150%,休息日200%,法定休假日300%,带 薪年休假300%(实际补发200%)
•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 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 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安全卫生
•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 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 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工资
•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 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
劳动法规相关知识讲座文稿
劳动法规相关知识讲座文稿【讲课提纲】:一、《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焦点问题及用人单位应对策略二、用人单位如何运用法律防范用工(劳资)风险三、劳动合同法典型案例解析第一讲《劳动争议调解调解仲裁法》焦点问题及用人单位应对策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继《劳动合同法》生效之后,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法主要致力于从程序上更好、更快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由于该法在加重用人单位举证责任、限制用人单位诉权、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等方面有较大的突破,我预料企业必将面临更多的劳动争议纠纷。
企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实施后如何确保合法、有效地行使企业管理职权?又应该如何预防和面对潜在或已经出现的劳资纠纷呢?我站在用人单位立场上,为用人单位提供合理、可行的应对策略。
■焦点一:用人单位管理掌握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法条】: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解读】:该规定是对举证责任分配的一个重大突破。
本条首先规定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同时结合劳动争议案件的特殊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从属和被管理的地位,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很多证据材料均是用人单位所控制和掌握,如是一味的要求“谁主张谁举证”,对劳动者显然不利,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护,所以法律在设计举证责任时,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意思就是主张在劳动者,而举证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否定劳动者的主张,否则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这样的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也真正体现“公平公正”法律原则和精神。
劳动法学习提纲3
《劳动法》第十至十三章学习提纲一、劳动争议(一)劳动争议的概念(二)劳动争议的分类(不同标准,分类不同)(三)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四项原则(四)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五)处理劳动争议的形式和程序二、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十一章)概括介绍了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法律制度和执行劳动法监督检查的机构及其职权。
(一)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概念、目的及方式表现(二)监督检查执行劳动法的机构1、劳动行政部门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2、政府有关部门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3、各级工会组织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4、其他群众团体组织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三、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十二章)(一)劳动法律责任的含义和特征(二)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种类1、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3)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针对用人单位)2、民事责任3、刑事责任(劳动法法律责任形式中处罚最严厉的一种)(三)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2、用人单位违反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的法律责任3、用人单位违反工资制度的法律责任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5、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的法律责任6、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法律责任7、用人单位采用非法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法律责任8、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四)劳动者及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1、劳动者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2、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3、其他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最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课提纲(1)
争论大。不同利益、不同观点博弈,四 审通过不多见; 关注度高。该法涉及数亿劳动者,上百 万户用人单位,一审稿后近20万件建议; 立法进程后期全力加速。4至6月一个季 度进行了两次审议并通过。 高票通过:《反国家分裂法》《劳动合同 法》
四、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 立法目的: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 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合法 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立法目的属统率性条款,是立法的指导 思想,是理解和解释具体条款的依据
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 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40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对应前 款: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时,就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个合同期满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就满足了“连续订立2 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用 人单位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换言之,只要进入了第二个合同期,除 非劳动者放弃,必然会导致订立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遏 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提高就业的质量和稳 定性。
四是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 践中大量存在用工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 同权利义务不对等,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 和劳务派遣,约定的内容违法,合同中免 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排除劳动者 应当享有的权利,劳动合同短期化,随意 解除劳动合同等突出问题。
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 民主立法 科学立法 2005年1月,劳动保障部将草案报请国务 院审议; 2005年11月,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 审议;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九次会议进行初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护用人单位 利益是辩证统一的 劳动关系既是利益矛盾的双方,又是相 互依存的利益共同体。保护劳动者在一定 意义上就是保护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讲座提纲
劳动合同法讲座提纲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1、保护劳动者利益(目的保护企业)2、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1)长期:(1)对劳动者有利;(2)对企业有利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P5三、劳动合同法施行时间对企业的有利因素P8—P10四、劳动合同法的重大规定与企业的应对措施1、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明确了生效条件。
1)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是企业的内部法,依法可依据使用2)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1)对员工有约束力;(2)时间效力:员工上班时间都要遵守。
案例:某公司员工首层表示:“员工在厂区内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而刚好有一名员工在厂门外下班排队打卡时与人插队与保安殴打。
据此,某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该员工不服提出申诉认为当时已下班,在厂门外不受规章制度的约束,但最终法院认为,职工上下班违纪也是整个工作时间的组成部分,也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律师建议:员工手册应该包括的范围,如厂区范围内,上下、宿舍、饭堂,如果宿舍饭堂在外的还有4楼注明具体位置。
3)企业规章制度生效文件(1)制度规章要明确用人单位:你们某公司依规章制度解除员工合同,的提供的是集团公司的员工手册。
该手册也未明确是该公司。
因此,律师认为,下面各分公司均告用制度内要合法。
(2)要与职工大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予以协议。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建行平等协商程序,正视建行公平、公正程序,都要做好记录,存有相关证据如会文纪要、讨论记录、员工签名、职工代表推荐记录等。
4)企业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A:语言简洁、合理清晰、前后一致B:实用、具有可操作性C: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20%D:整顿没有责任的条款,如公司规章,上班的时间禁止打,但未违反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见有根据。
E、全面性,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佣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经补偿,但计清“严重责任”、“重大损害”,规章制度应明确。
劳 动 法 知 识 讲 座
劳动法知识讲座一、劳动合同的期限1、合同期限可以是一天、一周、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两年等;二、工作任务对工作内容和岗位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征得劳动者的同意。
三、劳动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2、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综合计算工时:以周、月、季、年综合计算,每周以40小时计算,月以167.36小时计算、季以502小时计算、年以2080小时计算,具体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在劳动分局备案后执行;4、计件工资制:以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每周40小时)能完成工作量确定计件定额。
四、工资1、工资的组成:①计时或计件工资;②奖金;③津贴和补贴;④加班加点工资;⑤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工资的支付周期:①可以按月结算支付,也可按周、按日、按小时结算支付,但不能超过1个月;②当月工资可以在本月底或下个月支付,但超过时间支付就是拖欠工资;③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应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3、最低工资标准:东莞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74元/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该标准。
4、加班加点工资加点工资:工作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加班的,应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应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点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应按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5、工资的发放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可通过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
6、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①支付全部工资,另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②连续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2个月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劳动局可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至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社会保险1、社会保险的范畴:①工伤保险、②失业保险、③养老保险、④医疗保险、⑤生育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座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讲座讲稿讲解人:邓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自1994年7月5日通过,到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动法律的全面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全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意义。
今天我就自己对劳动法的理解跟大家从七个方面进行学习探讨:一、劳动法简介1、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重要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是否完备对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与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2、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就是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具体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一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
3、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1)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如劳动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和工会组织由于调解、仲裁和审理劳动争议而产生的关系。
(2)执行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社会保险机构与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之间因执行社会保险而发生的关系。
(3)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的关系:有关国家机关(如劳动行政部门、卫生部门等)、工会组织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因监督、检查劳动法的执行而产生的关系。
(4)工会组织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5)劳动管理方面发生的关系:劳动行政部门同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因管理劳动工作而发生的关系。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具体的适用范围包括:(1)、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这里的企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所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混合性企业、港澳台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劳动法科普讲座
劳动法科普讲座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劳动法就像是一位默默守护着劳动者权益的卫士。
但很多时候,大家对劳动法的了解并不深入,这可能会导致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一聊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重要性劳动法的存在可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法是保障我们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它规定了我们在工作中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利。
比如,当我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就有权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而且劳动法对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工资的计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我们就可以依据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法也并非是束缚他们的枷锁,而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准则。
遵守劳动法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授课提纲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授课提纲广东律师事务所一、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1、非岐视原则;《就业促进法》: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妇女;少数民族劳动者给予适当照顾;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乙肝等仅适用特殊行业;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2、不得扣押证件、工资(包括司机等特殊岗位,可担保人);3、特殊就业主体:退休或内退人员;大学生/未毕业/实业生(临时工、暑假工);童工;劳务派遣人员。
二、签约1、一个月内必须签约,双倍工资(计算时间及标准);2、合同内容条款(工作时间、工资、地点、社保福利、附件等),约束力;3、是否交付合同、公司是否及时盖章不影响其效力;三、劳动合同的履行1、加班自由的相对性;--劳动法的误解:8H/天;44/周;休一天/周;延长一般不超过1H/天,36/月。
公司的自主经营权、管理权、劳动合同、规章制度;故入职时的知情权。
2、加班工资:150%、200%、300%。
劳动仲裁的滥用(核心是基本工资的误解);3、工作地点、岗位的变动;4、社保:应交纳、基数不能强制、行政程序处理。
5、高温补贴:《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33度以上,6-10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
四、离职1、经济补偿金的领取条件:公司提前解聘;合同期满;误区(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要求自主离职及补偿);一年一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限额。
2、赔偿金:非法解聘3、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法提纲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施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劳动关系。
国际劳工标准:是指由国际劳工组织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所通过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
这些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为各国劳动立法提供了原则、规范与标准。
公平就业:是指国家保障劳动者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待遇。
既包括形式公平意义上的反就业歧视,又包括实质公平意义上的对特殊就业群体以扶持、援助和保护。
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法律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监督下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据此决定合同是否履行或解除的期限服务期条款: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因享受特殊待遇而应为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合同条款。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就业歧视:是指基于种族、性别、民族、年龄、户籍、宗教信仰、健康状况、社会出身等原因,对劳动者在就业或工作过程中给予的不平等对待。
劳动法讲座
劳动法讲座
劳动法讲座是一种针对劳动法相关内容的演讲活动,通常
由劳动法专家、法律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进行主讲。
以下是一个关于劳动法讲座的可能内容框架:
1. 介绍劳动法的基本概念和意义:讲解劳动法对于维护劳
动者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
2. 劳动法的法律体系:讲解劳动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如
宪法、民法等。
3.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讲解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劳动关系的转移等方面的规定。
4. 劳动权益的保护:讲解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的保护。
5. 劳动争议处理:介绍劳动争议的各种处理方式,如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裁决的申诉等。
6. 雇佣关系的特殊情况:讲解劳动法对于特殊劳动关系的规定,如非全日制雇佣、临时用工、派遣劳动等。
7. 劳动法的最新动态:介绍最新的劳动法政策和相关法规的修订,以及对企业和员工可能产生的影响。
8.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引导参与者进一步了解劳动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 解答参与者的问题:为参与者提供提问和咨询环节,解答他们在劳动法方面的疑问。
劳动法讲座旨在提升参与者对劳动法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和履行雇主责任。
劳动合同法讲座提纲1
劳动合同法讲座提纲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意图1、保护劳动者利益(目的保护企业)2、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1)长期:(1)对劳动者有利;(2)对企业有利二、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P5三、劳动合同法施行时间对企业的有利因素P8—P10四、劳动合同法的重大规定与企业的应对措施1、对用人单位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明确了生效条件。
1)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是企业的内部法,依法可依据使用2)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1)对员工有约束力;(2)时间效力:员工上班时间都要遵守。
案例:某公司员工首层表示:“员工在厂区内殴打他人或互相殴打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而刚好有一名员工在厂门外下班排队打卡时与人插队与保安殴打。
据此,某公司依据员工手册的规定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该员工不服提出申诉认为当时已下班,在厂门外不受规章制度的约束,但最终法院认为,职工上下班违纪也是整个工作时间的组成部分,也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律师建议:员工手册应该包括的范围,如厂区范围内,上下、宿舍、饭堂,如果宿舍饭堂在外的还有4楼注明具体位置。
3)企业规章制度生效文件(1)制度规章要明确用人单位:你们某公司依规章制度解除员工合同,的提供的是集团公司的员工手册。
该手册也未明确是该公司。
因此,律师认为,下面各分公司均告用制度内要合法。
(2)要与职工大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予以协议。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的建行平等协商程序,正视建行公平、公正程序,都要做好记录,存有相关证据如会文纪要、讨论记录、员工签名、职工代表推荐记录等。
4)企业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A:语言简洁、合理清晰、前后一致B:实用、具有可操作性C:扣员工工资不得超过其月工资的20%D:整顿没有责任的条款,如公司规章,上班的时间禁止打,但未违反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不见有根据。
E、全面性,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佣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经补偿,但计清“严重责任”、“重大损害”,规章制度应明确。
劳动法相关知识讲座
案例一
张某利用其自有车辆为公司送货,在规 定的时间到公司打出勤卡出车,送货完 毕即回家,在约定的送货范围内公司按 次计酬,超出约定的范围公司另付费, 月底统一发放报酬。车辆运营的相关费 用均由张某承担。后公司为规范管理成 立了自己的物流部门不再使用张某送货 ,张某对此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 认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解除劳 动合同经济赔偿金。问:张某的仲裁请 求能否成立?
第二部分、公司如何正确、灵 活的使用劳动法律
2009年全国劳动争议受理案件情况
2009年全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68.6万件,其 中劳动报酬24.73万件占36.04%,社会保险及福利15.73 万件占22.37%,经济补偿金15.28万件占22.27%,解除 合同4.39万件,占6.39%,此四类案件占87.31%,其他 占12.69%。
1.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
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1.定义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 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 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 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
2.区别:
用工主体不同:劳动者与雇员;用人单位 与雇主;
法律地位不同; 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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