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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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工业的不断发展,各类大宗物资对于公司的生产和运营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采购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采购目标1.确保公司生产运营所需的大宗物资供应无缝衔接,满足生产需求;2.优化供应商选择,确保采购品质可靠、价格合理;3.提高采购效率,缩短采购周期;4.降低采购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采购管理流程1.需求分析公司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明确大宗物资的种类、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并按照预算要求进行评估。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分析,制定供应商筛选标准,招标或邀请部分供应商参与竞争,选择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

3.供应商评估对于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供应商,采购部门将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信用状况、产品质量、价格水平、交货能力等方面。

4.合同签订经评估后确定供应商,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供货期限、质量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并在签订合同时双方遵守法律法规。

5.采购执行采购部门对合同执行进行监督,包括货运安排、交付验收,确保物资准时到达公司并满足质量要求。

6.供应商绩效评估每年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替换绩效不佳的供应商,或与绩效优秀的供应商加强合作。

四、采购管理措施1.制定明确的采购流程和标准文件,确保采购活动规范化;2.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并建立黑名单机制;3.与供应商建立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采购效益的提升;4.加强内外部沟通,及时获取市场信息,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5.加强采购技能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风险管理1.建立灵活的采购计划,降低市场风险和价格波动的影响;2.审慎评估供应商的信用状况,避免违约风险;3.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公司要求,降低质量风险;4.建立应急采购预案,对突发事件做好应对措施。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高效、有序、透明,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采购是指公司一次性采购重要设备、相关材料,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物资。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体制。

第二章大宗物资采购原则及流程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的原则是:公开透明,资金统筹,诚实信用,物美价廉。

第五条大宗物资采购金额在人民币10万至100万元,应采取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且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执行:(一)报批程序对大宗物资采购商品报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通过。

(二)询价流程在供货商家中选择质优价廉的企业,针对采购物资开展询价,原则上不低于三家供货商。

(三)合同谈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并根据询价结果依次与供货商进行合同谈判,就价格、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及付款等方面达成一致。

(四)法律咨询本部门依照合同谈判的内容拟定合同初稿交由公司律师审核,根据律师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合同。

(五)合同流转把律师修改后的合同送公司各部门及领导处流转,根据流转意见修改合同。

(六)签订合同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然后拟定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

第六条一次性采购的大宗物资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原则上必须进行招标,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因市场情况或工作需要,拟不采用招标形式采购的,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商议决策通过后,按本办法第五条执行。

第七条大宗物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应遵循以下程序执行:(一)委托招标通过委托具有招标资质的机构进行大宗物资采购的公开招标。

(二)合同谈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与,并根据询价结果依次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就价格、数量、技术要求、时间及付款等方面达成一致。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强化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大宗物质和临时物资采购的管理。

三、管理方式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厂长、生产技术科、综和管理科人员组成。

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企业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四、物资采购审批和采购临时物资采购是指价格在五仟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药品、原材料等;大宗物资是指五仟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药品、原材料等(1)常规采购1、企业使用部门所需采购的临时物资及部分大宗物品必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申请单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具体用途等,报厂长审批。

2、厂长审批后,由分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

采购人员要详细查阅有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与有关厂家联系,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3、确定最终供货商后,由分管部门起草供货协议,包括规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时间、验收方式、付款办法及违约处罚等内容,货款结算应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规定。

供货协议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由厂长审批通过后签订。

4、常规物资由仓库人员组织验收,重要物品和精密仪器还需请专业质检人员参加。

验收合格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采购领导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退货或更换,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标采购1、如大宗物品在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2、采购领导小组向有关厂家或单位发出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样品、文字材料、报价书等,竞标厂家或单位应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规范证件和说明企业生产规模的基本材料,外地产品应具有进扬许可证。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节约成本,保证采购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采购大宗物资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采购程序第四条公司采购大宗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核批准。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并将其公开发布。

第七条采购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质量要求等;(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四)采购评标办法;(五)采购合同履行要求;(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方案,发布采购公告,向潜在供应商公开招标。

第九条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书面报价。

第十条采购部门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评审,采用评标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将中标结果公示,并与中标供应商确定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交付时间、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由采购部门和中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及时采购物资,并按约定时间按量交付中标供应商。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对采购活动及时进行汇总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公司高级管理层对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应立即中止合作,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对采购活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活动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过期后需要重新评估并修订。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高级管理层所有。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干部员工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国资委《扬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三直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公司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零部件、设备、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保险、技术、智力、中介、物业服务、广告、安保、大型活动的组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企业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叁万元以上(含叁万元),具体标准参照每年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扬州市**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原则。

按需采购,勤俭节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组成及其职能第五条公司根据市国资委办法要求与公司实际,成立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部门内。

第六条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作为一个非常设机构,由公司相关领导、总工室、综合办公室、监察室等部门分别指定专人组成,如果涉及到相关物资的采购时,必须有相关部室或分公司人员参加。

第七条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大宗物资采购计划的督导,具体职能为:1、审核大宗物资采购方案;2、监督招标或者现场采购活动;3、指导采购管理办公室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范围,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4、负责审核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文件,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大宗物资的采购,而有效的采购管理办法对于控制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提高采购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探讨,旨在为公司提供参考。

二、大宗物资采购的定义大宗物资采购是指企业为保障运营、发展需要,集中采购价值较高、采购周期长、对生产、项目等部门产生重要影响的物资项目。

通常包括机械设备、原材料、零部件等。

三、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采购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公平竞争,防止不正当行为,保证资源合理利用。

2. 透明度原则:确保采购的透明度,采购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布,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采购活动的公信力。

3. 高效节约原则:以高效、经济的方式完成采购活动,通过合理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四、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需求,明确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基本要求,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2.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计划,对供应商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供应商资质、过往业绩、服务能力等。

3. 采购合同签订:确定供应商后,进行采购合同的订立。

合同内容应明确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

4. 物资验收与入库:采购物资到达后,实施验收,检查物资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进行入库管理。

5. 付款与结算: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6. 供应商绩效评价:对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纳入供应商绩效管理体系。

五、大宗物资采购管理的注意事项1. 采购风险管理:合理评估和控制采购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例如,建立备选供应商名录,避免因某一供应商的失效而导致采购计划受阻。

2. 信息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采购管理系统,实现采购过程的全程信息化管理。

3. 合同管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的履约。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是指对各类生活物资进行大批量采购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对于各类机构和组织来说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大宗生活物资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减少成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大宗生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2. 采购流程2.1 采购需求确认在进行大宗生活物资采购前,首先需要明确采购的具体需求。

包括物资种类、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可以考虑与供应商进行多方沟通,以获取更准确的采购需求信息。

2.2 供应商筛选根据采购需求,可以通过招标、比较报价、询价等方式对供应商进行筛选。

在供应商筛选中,需要考虑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以及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2.3 采购合同签订在确定供应商后,需要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包括供应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2.4 物资采购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可以进行实际的物资采购工作。

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数量与合同中约定的一致。

2.5 入库管理采购的物资需要进行入库管理,包括验收、登记、标识和储存等工作。

入库管理的目的是确保物资的安全性和管理的便捷性。

3. 供应商管理3.1 供应商评估对供应商进行评估是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环节。

评估可以从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交货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以确定合作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绩效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后,需要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

绩效评估可以通过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交货准时率、服务质量等指标来进行,以评估供应商的整体表现。

3.3 供应商关系维护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供应商管理的关键。

维护供应商关系可以从及时支付款项、及时反馈意见和问题、共同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

4. 采购数据管理在大宗生活物资采购过程中,需要建立和维护相关的采购数据,以便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分析。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宗物资集中采购行为,保护采购方和供应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为满足核心业务需要,有计划地集中采购大宗物资的行为。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进行,注重绩效评价和风险控制,推动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化工原料、钢材等大宗物资的采购。

第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规划和组织,充分考虑市场供需情况和价格波动等因素。

第六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注重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的协同能力,加强与供应方的合作,共同降低采购成本和风险。

第七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采购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第八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加强售后服务管理,保障采购方的正常使用需求。

第九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做好相关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十条采购方应按照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年度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物资种类、数量和时间安排等。

第十一条采购计划应公开透明,及时发布,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采购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采购计划应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和物资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采购计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市场竞争情况,鼓励多元化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采购方应建立和完善采购计划的监控和评估机制,及时进行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反馈。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十六条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信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能够按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

第十八条供应商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诚信义务,保证所供物资的质量、数量和售后服务等。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程序一、需求检查在需求产生后,需由采购部或者所属单位提出,经过审批后进行需求检查,确认需求是否符合公司采购政策和需求实施计划。

二、招标与谈判若需开展招标或者谈判工作,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严格审核招标/谈判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置招标/谈判过程中浮现的意外情况。

三、评价与选定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招标的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最终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对于谈判的结果,采购部应依法依规进行合理评价,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四、合同签订采购部需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制定合同要求、约束、目标和制度,签署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保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一、供应商评估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将供应商评价结果纳入采购档案,建立供应商的信用档案。

二、供应商管理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需全面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正态经营、良好信誉、稳定生产、资金充足等要素,确保供应商有能力完成公司要求的采购任务。

第四章保管控制一、物资流向控制采购部应对公司采购物资的流向进行细致监管和跟踪,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出库、领用、消耗的登记制度,保证物资流向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物资保管控制采购部需建立物资保管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物资保管控制程序,确保物资的安全、可靠和排除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销售与利润一、销售保障采购部需按照公司销售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和配送物资,保障公司的销售计划充分实施。

二、成本控制采购部需妥善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成本控制政策,协同各部门共同努力,实现成本、利润的共赢。

第六章附则1、所涉及附件如下:(1)采购需求审批单(2)供应商评估表(3)合同签订模板(4)物资流向登记表格(5)物资保管制度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管理。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㈠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司发(2006)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主要是指原煤、编织袋、液氯、盐酸、石灰、液碱等六类大宗物资。

二、计划管理㈠大宗物资的采购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

㈡年度计划每年底或次年年初由供销处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年度公司各产品生产计划,并结合市场供求趋势综合编制,经公司物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书。

㈢月度计划每月初由供销处结合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当期使用量综合编制,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㈣供销处应建立大宗物资最低储备量制度,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建立大宗物资最高储备量制度,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㈤供销处每月应对各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并在公司ERP物流网络上公布各大宗物资库存情况及当期使用量。

三、价格管理㈠供销处应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需求情况和品质要求,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大宗物资市场供求趋势和价格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㈡供销处每季度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各大宗物资的价格信息,为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大宗的采购价格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㈢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要严格执行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8)10号文件〕,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㈣财务处负责大宗物资价格的监督执行、负责款项支付和清算。

四、采购管理㈠公司大宗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邀)标形式进行采购,并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6)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㈡公司成立的招(邀)标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审定《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的条款、《投标邀请书(函)》、《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负责开标、评标、决定中标人等招(邀)标相关工作。

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一、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宗物资采购在各行各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大宗物资的采购价格对企业的运营成本和盈利能力有着直接的影响。

为了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一套科学的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的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管理的目的在于合理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企业的风险,进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三、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采购价格应公平合理。

采购方应根据市场行情、供应商的报价、物资的品质、交货期限等因素来确定采购价格。

2.透明原则:采购价格的确定应透明。

采购方应建立透明的采购价格确定机制,确保采购价格的公开、公正。

3.省时原则:采购价格的确定应高效。

采购方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快采购价格的确定流程,提高采购效率。

4.平衡原则:采购价格的确定应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采购方应权衡成本、质量、交货期限等各项指标,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最终确定的采购价格是全面合理的。

四、管理措施1.建立价格监控机制:采购方应定期收集市场行情信息,了解当前大宗物资的市场价格走势,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各供应商的价格优势。

根据市场行情、供应商报价等信息,建立价格监控机制,以便追踪和分析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变化情况。

2.价格谈判和比较:采购方应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并注意与其他供应商的价格进行比较。

在谈判过程中,采购方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议价能力,争取获得最优惠的采购价格。

同时,采购方应与其他供应商进行价格比较,确保所选供应商的价格具有竞争力。

3.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采购方应建立供应商评估机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

评估指标应包括供应商的价格优势、产品质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考察。

通过评估结果,采购方可以得出供应商的绩效情况,从而更加科学地选择供应商,确保采购价格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4.合同管理:采购方应与供应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大宗物资采购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要求等各项条款,以确保采购价格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优化采购成本,推动公平竞争,保障交易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政组织和公共机构对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活动。

第三条大宗物资指的是在一定时间段内采购数量较大、金额较高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化工原料等。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实现优质、高效、便捷的采购过程。

第二章采购计划第五条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应根据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数量、质量要求、交付时间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供应商公示,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公开。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采用多元化供应商策略,鼓励小型供应商和社会组织参与大宗物资的采购活动。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做到合理配置采购资金,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第九条供应商应当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良好的信誉记录,具备生产或供应大宗物资所需的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

第十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提交相关资料,并按要求参与供应商资格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供应商准入应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要求,确保供应商平等参与竞争。

第十二条供应商准入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相关准入手续,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合规。

第四章采购方式第十三条大宗物资的集中采购可以采用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招标方式应据实公开公示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方式等信息,并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采购文件,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五条竞争性磋商方式应先公开公示采购需求、采购标准、采购方式等信息,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初步报价,再进行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六条单一来源方式适用于特殊情况下,例如供应商唯一或紧急采购等情况,但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单位为满足其运行需求,根据预算安排,在一定时期内,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集中采购具有共同需求且需求较大的物资。

第三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质量第一、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高采购效益。

第四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由采购专员负责具体操作,采购专员由政府采购单位确定,并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竞争有序、风险可控、成本可控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制定大宗物资集中采购计划,并在计划开始执行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应充分调查市场情况,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实力,选择经营合法、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八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所需资金应按规定从专项资金中拨付,并及时核销采购款项。

第二章招标方式采购第九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保采购行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在招标公告中准确地描述大宗物资的技术规格、数量等基本要求,以便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

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的资格要求,以保证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第十二条采购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和投标人资格审查,并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合同履行的具体要求和约定。

第十四条采购单位应及时支付采购款项,确保中标人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章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第十五条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可以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但应保证谈判过程公正透明、竞争有序。

第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明确谈判商品的主要技术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以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大宗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采购管理制度

大宗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单次采购金额在规定标准以上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当坚持质量第一、价格合理、交货及时、服务周到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当建立和完善采购计划、供应商管理、采购执行、质量控制、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第二章采购计划管理第六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当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时间、采购预算等内容。

第七条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市场情况编制,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采购计划应当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应当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评价、选择和淘汰。

第十条供应商资格审核应当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用、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

第十一条供应商评价应当定期进行,评价结果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第十二条供应商选择应当根据评价结果和采购需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采购记录、评价结果等内容。

第四章采购执行第十四条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应当采用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招标应当公开进行,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

第十六条询价应当向不少于三个供应商发出询价单,收集报价信息。

第十七条比价应当根据供应商报价和产品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应当明确采购项目、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质量要求、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采购物资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质量要求。

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构建项目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平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大宗物资、设备指:钢材、水泥、外加剂、沥青、支座、伸缩缝、土工材料、桥梁及隧道用防水材料、防水板、设备或设施(项目工程主体用)等。

第三条大宗物资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标准:1、项目工程主体用钢材、水泥、沥青、粉煤灰、矿粉、土工布、土工膜、外加剂、灌浆料、纤维、燃油(柴油)、波纹管、锚具、锚杆、防水材料(含防水板、止水带)、通信用硅芯管、支座、伸缩缝、声测管、电线电缆、配电机柜等;2、其它品种物资采购金额在80万元以上的;3、项目工程主体用、单台或单批次采购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或设施。

4、不足上述标准的物资采购,由各单位进行招标采购,但业主及管理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详见附件1第四条招标活动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集体决策,明确职责,固化流程,分级管理的原则。

招标活动由项目公司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物资、设备采购,必须报经批准后再予以实施。

任何单位不得将应招标的材料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高效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健全约束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限制,任何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七条项目公司成立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工作组。

(一)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是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领导全项目物资设备采购招标工作;2、对大宗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及细则进行审核、批准;3、确定中标人;4、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做出处理。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保证公司及各产业采购过程高效、透明,采购的物资优质、价廉,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1.2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按照总体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股份公司与产业两级控制的模式。

1.3 大宗物资采购工作采用比价与招投标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4 招投标工作办法详见《招投标管理细则》。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范围:大宗物资采购主要指采购物资一次性支付金额较大或年累计采购量较大,需谨慎对待的采购行为。

具体范围的确认如下:2.1 股份公司参与比价范围:2.1.1 公司总部: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两千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两千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三万元的采购行为。

2.1.2 各产业:基本建设、设备及技术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海运和整车运输,以及一次性采购价值超过一万元或一次性采购低于一万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十万元的采购行为。

2.1.3 果蔬公司采购果品原料、石材公司外协荒料及板材可以先不履行比价手续,但应报备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进行事后监督、检查。

2.2 各产业自行比价范围:2.2.1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价值高于五百元但低于一万元的。

2.2.2 各产业一次性采购低于五百元,但全年累计采购超过一万元低于十万元的。

2.3 上述范围内符合招标条件的,按照《招投标管理细则》实行招标。

3.组织机构:3.1 股份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和采购比价工作小组。

3.2 招投标工作小组,直接参与股份公司及产业的招投标工作。

3.3 采购比价工作小组由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和产业比价员组成,股份公司采购比价员,负责股份公司及各产业的大额采购比价工作;产业比价员由各产业财务人员兼任,对股份公司管理范围以外的本产业物资采购进行比价和监督。

4.工作方式:4.1 比价:电话询价、网络询价、市场调查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4.2 招投标:公开招标(竞标)、邀请招标(竞标)5.职责:5.1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商务工作的能力。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5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5篇)

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发展银行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支出与管理,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为履行管理职能或开展业务需要,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商品或者接受劳务的行为。

第三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和省级分行分别设立采购委员会和采购办公室。

采购委员会由行长、财会、监察、稽核和物品管理使用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是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查批准辖内采购管理办法、审定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计划,并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监督与指导。

采购办公室设在财会部门,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委员会组成部门的人员组成,是采购委员会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采购计划,收集、统计、发布采购信息,对集中采购进行发标、评标、定标、组织履约验收和货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农业发展银行采购采取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

由总行或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并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集中采购;由采购办公室委托使用单位采购并由使用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的为分散采购。

第六条纳入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包括:(一)汽车、锅炉、电梯、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复印机、传真机、空调、办公家具等物品。

(二)重要的安全防卫设施和安全监控系统。

(三)总行采购办公室认为其他需要纳入集中采购的项目。

第七条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涉及全系统或部分省统一购置的项目,由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除总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由省级分行采购办公室组织采购。

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

第二章集中采购方式第九条农业发展银行集中采购方式以招标采购为主,邀请采购、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其他方式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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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技术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经费使用效率,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仪器设备运行规程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并参照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院近几年的实践,特修订本办法。

一、采购原则1、坚持公开招标或邀请议标,实行公开报名;2、坚持公开标准,明确质量体系指标及要求;、坚持公开程序,实行规范招标:购用分离、购验分离; 34、坚持质优不奢侈、价廉物要美、性价择优中标原则。

二、采购金额与组织5万元以内由使用部门组织采购;5万元以上的教材图书教学仪器设备等由使用部门提出要求、教务处牵头负责成立院招(议)标组负责招标;其它如固定资产类由后勤处牵头成立院招(议)标组负责招标;使用部门成立3—5人验收小组负责验收。

具体规定如下:1、1万元以内, 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确定2人或2人以上参与询价比价,询价不得少于3家,并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市场调研(询价)记录表》,按编号顺序保存归档,以便查核。

2、1—5万元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使用部门负责确定3—5人参照院级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和验收(必须有兼职或特邀监察员或支部纪检委员参加);3、5万元以上的招标,除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招标部门、使用部门各参加1人外,还根据金额的大小抽取一定的评委组成招标组成员。

(1)5—10万元招标组成员5—7人;(另请领导1人);(2)10—30万元招标组成员7—9人(领导至少1人);(3)30万元以上招标组成员7—11人(领导至少2人)说明:凡达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一律按规定进入市招标市场公开招标。

三、招标原则坚持民主讨论、民主决定,实行同质(即不大可能出现次质、劣质或偷工减1料等情况)低价或异质综合评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高者中标。

四、采购程序(一)常规采购程序、使用部门申请购物,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同1 时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交负责招(议)标部门(教务处或后勤处)。

2、使用部门作为“业主”事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咨询,必要时也可请招(议)标部门人员参与,了解掌握有关供货商的品牌、质量、价格和信誉等情况,以供招(议)标定标决策参考。

3、使用部门应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含购物要求、产品参数、规格、评标办法、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处罚等内容),且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招(议)标部门。

4、招标书经招(议)标部门审查符合发标条件后,对外发布采购物品的招标函(名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或邀标函,要求有意向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且提供权威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经营许可证、业绩等)、样品、标书等;最终入围投标单位由使用部门和招标部门共同确定【注:使用部门应对每次招标的中标单位供货质量、服务、信誉等情况、信息进行收集,并及时提供给招(议)标部门归档,以便供后期购物参考。

】。

5、投标书由供货单位按要求密封盖章后交招标部门,且由专人保管,投标书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拆封;投标书也可现场收取。

6、招(议)标部门做好评标前准备工作——确定开标时间、地点等。

7、招(议)标部门依招标金额确定评标组人数,在半小时前和使用部门一起抽取评标人员(评委)参加评标工作(若校内专业人员不足时可预先邀请校外人员参加)。

8、招(议)标部门要求评委组当场民主协商选出组长后,由组长负责举行评标会议,对各家标书进行当场拆封和验收,经评议后按招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9、招(议)标部门按招标文件要求拟定购物合同书,经审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与中标单位签定购物合同书。

10、货物交付时,由使用部门组成3-5人验收小组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品采购验收登记表》;否则,由使用部门按合同要求与中标单位协商处理。

11、货款结算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按质量保证金规定付款。

212、购物结束后,使用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台帐,招(议)标部门应及时收集本次招(议)标材料装订成册入卷归档。

(二)非常规采购程序1、急购物品急购物品是指未列入计划或确因情况紧急必须在一周内购回的物品。

使用部门确需急购物品时,应首先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急购物资确认书》,经分管院领导确认并签字同意后,送招标部门,招标部门接到《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急购物资确认书》后,组成临时工作组,可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3家以上),并认真填写《淮安信息学院物资采购市场调研(询价)记录表》。

2、特定物品采购使用部门需采购独家经营的特定物品时,应将产品的品牌、质量、价格和信誉等市场调研咨询情况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后,并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独家经营或特定(品牌)物品确认书》经领导确认签字后送招标部门,由招标部门组成议标工作组,拟定议标方案,敲定议标结果,签定采购合同。

3、续购物品续购物品是指在一年内再次购买以前经招标确定的同一供货商的、且确认该物品价格基本不变或少有下浮的同一物品。

需续购物品部门应事先填写《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续购物品申请表》,提供相应的市场价行情,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招标部门进行物品续购。

五、附则1、本办法自07年元月1日起执行,由监察室负责解释,原《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2、对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大宗物资采购招标评委管理办法附件2、大宗物资采购纪律附件3、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流程附件4、招标相关表格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附件一3招标评委管理办法为了使招标更加公平、公正,在学院内由招标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助选择相关类型的专业人员(如:教材图书类、教学仪器设备类、小型工程类、其它固定资产类)组成评委库,招标部门负责将各类专业人员编号,招标时,由招标部门在开标前半小时按招标金额的大小抽取相应的专业人员参加评标。

(一) 评委的条件1、熟悉有关政策和招标项目的标准规范,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热心为学院服务,热心于招标评标工作;、能自觉遵守招投标工作纪律,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秉公办事,敢于坚2 持原则和抵制不正之风;3、身体健康,能胜任招标评标工作;4、自觉遵守有关招投标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评委的权利:1、对投标人所报标函,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实事求是发表或保留自己的意见;2、不受任何干预,对投标标函中的各项指标进行独立的评分或投票;3、检举评标过程中的违规做法和不正当行为;4、对评委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辞去评委资格。

(三)评委的义务:l、参与招标项目的评标,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2、对评标活动的全过程工作内容予以保密;3、在评标、定标过程中可以与其他评委协商讨论,但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其他评委;4、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5、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四)评委的待遇:校内评委每评标一次50元(其它工作人员,如监察部门、财务部门、招标部门、使用部门等各1人,一次20元。

),由招(议)标部门负责制表发放。

4附件二物资采购纪律1、各部门的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

、严格实行采购工作组组长责任制。

23、大宗物品的采购必须集中进行,不得化整为零。

4、在大宗物品采购过程中,招(议)标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秉公办事的原则。

不得接受供方宴请,更不得收受供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回扣。

如实在无法谢绝,应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否则将进行责任追究。

5、实行采购工作回避制。

凡评委中与供货商有亲戚朋友、同学、战友或师生等关系密切的应主动回避。

6、招(议)标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供货商泄露有关采购秘密。

7、采购物品的验收,要以样品或产品说明书、合同规定的数量、配置和性能指标为准则,严格把好质量关。

8、任何部门在购置大宗物品未按本暂行办法的程序进行招(议)标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附件三5大宗物资采购工作流程(一) 常规采购使用部门申请购物填写《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使用部门进行市场调研使用部门编写招标文件(含购物要求、评标办法、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招标部门招标部门审查发标条件后发布招标函或邀标函使用部门招标部门共同确定入围投标单位招标部门收取标书并由专人保管招标部门确定评标时间、地点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参加按招标金额,提前半小时抽取评标人员名单(评委)6民主选出评标组组长组长主持招标会议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部门拟定购物合同审计部门审核签定购物合同书使用部门验收填写《物品采购验收登记表》货款结算,办理入库手续使用部门建立台帐、招标部门将招标资料装订存档(二)急购物品、独家经营或特定物品、续购物品采购见《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件物品、大宗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7独家经营或特定(品牌)物品确认书年月日编号使用部门物品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备注独家经营或特定品牌理由使用部门负责签字: 人年月日领导批签字: 示年月日注:1、对于指定物品,则应写出有关政策依据,如文件名称及文号等;对于指定品牌物品,则应出具调查报告,说明为何要指定该品牌。

2、文件复印件和调查报告必须附后。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急购物资确认书8经办人使用部门急购物品名称型号或规格数量备注急购理由分管院领导批签字: 示年月日注:1、急购物品是指计划之外的确因客观原因或紧急情况2天内必须购回的极个别物品。

2、“急购理由”是指有关政策依据,如文件名称及文号等;有关领导的要求;工作需要等。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9物品采购验收登记表年月日验收物品数量名称型号及规格品牌或商标供货单位货物与样品名称是否相符能否质检结论同意接收姓名部门职务验收人签名注:多品种和批量大宗物品应在本表后列清单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申请表10物资名称型号及规格物资数量物资用途调研价格购物经费采购方式使用部门说明原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分管院领导审批意签字: 见年月日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议标记录表11年月日编号使用部门经办人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厂商报价市场询价谈判价节约经费议标组长意见签字:年月日备注签字:年月日注 1、节约经费=市场询价,议标价。

2、院内参加议标人员根据金额大小确定,但至少2人以上。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件大宗物资采购招(议)标情况登记表12计划万采购物资名称用款元时间地点投标单位名称产品型号、规格产品单价总价中标单位中标原因院领导签字评标组组长签字评标组成员签字监察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招标部门人员签字1、1万元以内, 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采购,确定2人或2人以上参与询价、比价,询价不得少于3家,并填写《询价采购记录表》,按编号顺序保存归档,以便查核。

2、1—5万元经分管领导同意,由使用部门负责确定3—5人参照院级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和验收(必须有兼职或特邀监察员或支部纪检委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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