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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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XX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XX市,是一所历史悠久、享誉中外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多年来,学校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2024年,我校计划通过综合评价招生录取XX名优秀学子。

招生专业涵盖理、工、文、管等多个领域,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请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三、报名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素质;2.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3. 学业成绩优秀,具有创新潜质和特长;4. 具体报名条件请参照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详细要求。

四、报名与选拔流程1. 报名时间:2024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2. 报名方式: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在线报名;3. 选拔流程:包括初审、笔试、面试等环节。

初审主要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则着重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1.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请参见我校招生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2. 对于在选拔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我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等优惠政策。

六、其他注意事项1. 考生应确保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2. 考生应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选拔测试,缺席或迟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3. 录取后,考生需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XX大学!我们期待与你共同书写美好的未来!。

最新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在浙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最新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在浙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
层次专业类名称考选科目要求类中所含专业
本科电子信息工程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历史(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旅游管理类不提科目要求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本科翻译不提科目要求
本科工商管理类不提科目要求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汉语国际教育不提科目要求
本科制药工程生物,化学,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本科心理学类生物,物理,历史(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特殊教育不提科目要求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本科生物科学类生物,化学,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本科计算机类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本科化学工程与工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金融学历史,地理,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本科教育技术学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965235815.xls。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选课指南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选课指南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专业选课指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非师范)一、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数学基础,掌握计算机科学技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与技能,能从事计算机科学技术及应用领域的多层次复合型、实用型人才。

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文化素养,具有适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断飞速发展和变化的能力。

二、学制与学分要求1、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2、学分要求学生至少应修满170学分方可毕业。

其中:课堂教学146学分,实践教学24学分。

学校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54学分,其中:必修44学分,选修10学分;课堂教学46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素质拓展6学分。

学院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18学分,其中:必修18学分,选修0学分;课堂教学18学分,实践教学0学分。

专业平台课程中,学生应修满98学分,其中:必修76学分,选修22学分;课堂教学82学分(必修60学分,选修22学分),实践教学16学分。

具体课程与学分详见本计划的课程设置部分。

三、课程结构比例1、课堂教学共146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85.9%;实践教学共24学分,占毕业总学分的14.1%。

2、实践教学:专业实习(含见习)8学分,学年论文2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形势与政策2学分,素质拓展6学分,共24学分。

四、课程设置(一)学校平台课程(普通教育课程)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模块(学生须在本模块中完成16学分必修课程)2、大学科综合课程模块(学生须在本模块中完成4学分限选课程)理科学生限定在哲学、经济、管理、法学、教育、文史等大类学科的课程中选修;原则上在前两学年内修读。

具体课程于每学期选课前公布。

3、体育与健康课程模块(学生须在本模块中完成4学分必修课程并通过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以学生自主锻炼为主,四年不断线,学校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具体要求见《西北师范大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04]135号)。

西北师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

西北师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

西北师大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是中国西北地区著名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具有深厚的师资力量和卓越的办学水平。

作为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学府,西北师范大学致力于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为社会提供优秀人才。

以下是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的简章。

一、招生目标西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面向广大从事教育管理和教育经济管理等相关行业的人士,旨在提高他们的管理思维和专业能力,培养具备德才兼备、理论实践相结合能力较强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设置西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专业设置广泛,包括教育管理、教育经济管理、教育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数学等多个领域。

具体专业设置详见学校官网。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202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时间为X月X日至X月X日。

考生需通过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报名时需要缴纳报名费用,具体费用见招生简章。

四、报考条件1.申请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和技术鉴定等价证书或具有相当水平的研究成果。

2.申请者需具有从事教育管理和教育经济管理等相关行业工作的经历,一般需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强的学术素质。

五、招生计划在职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教学规模和教学资源,确定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官网,报名时,考生可以选择心仪的专业进行报考。

六、招生考试西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实践经验。

七、学制与学费在职研究生学制为3年。

学费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收取,具体费用详见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

八、奖学金西北师范大学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对于成绩优秀的在职研究生,学校会提供相应的奖学金资助。

以上是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的简章,具体内容以学校发布的官方招生简章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15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陕师大,英文名:ShaanxiNormalUniversity。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

学校国标代码:10718。

学校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

长安校区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雁塔校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三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保送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运动训练、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规定标准的毕业生颁发陕西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其职责是:1.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衔接教育部本科生招生主管部门,负责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4.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学院专业及联系方式
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马晓舟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历史文化学院
060100
考古学
040201
基础心理学
王舒
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040203
应用心理学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045400
应用心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张莉
010102
中国哲学
010103
外国哲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07
宗教学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赵晓漾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35102
法律(法学)
经济学院
020101
政治经济学
徐芳
020104
西方经济学
020202
区域经济学
020203
财政学
020204
金融学
020205
产业经济学
020206
国际贸易学
020209

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章程

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和xx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全称:xx体育学院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585第五条学校地址:xx市天河区xx大道中1268号,邮政编码:510500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校隶属部门:xx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xx体育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xx 体育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西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一、学校简介西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为主,理工类、文史类、管理类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有八百余年的历史,是中国的骨干高校之一。

二、院系设置1、文史类院系: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系、新闻传播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中国语言文学院;2、教育学院:师范教育学院、体育教育学院、心理学院;3、理工类院系: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生物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4、外国语言文学类院系:英语学院、英语教育学院、日本语学院、俄语学院、法语学院、阿拉伯语学院;5、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教育研究所、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社会科学教育研究中心等。

三、招生类别1、学术学位:西北师范大学开设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下设620个本科专业、250多个硕士点、40个博士点;2、专业学位: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单位面向全国招收专业学位;3、专升本:每年均开展专升本(学位)落实社会教育招生工作;4、普通预科生招生、高等教育提高班招生。

四、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收高等学历和高等学位类招生,并开展成人招生、留学生招收及外国港澳台侨招收及对外汉语教学;五、招生对象1、高中毕业生;2、职业高中毕业生;3、职业技术学校专科毕业生;4、高职毕业生;5、大学本科毕业生;6、成人教育毕业生;7、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侨;8、在职人员;六、报名方式1、统一报名:登录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官网进行报名;2、电子报名:学生以电子报名的形式报名;3、联合报名:以联合报名形式,由学校通过招生服务中心及招生办学科招生统一受理;七、录取与入学1、统一录取:根据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的结果,统一由招生单位录取;2、联合录取:根据当年的录取,各招生单位联合录取;3、入学:根据学校报名要求和录取情况,按时到西北师范大学注册入学。

师大招生简章

师大招生简章

(独立本科段)
生 简 章
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各类更高层次的专业人才,我校与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音乐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联合举办高等教育教育考试应用型专业(独立本科段)辅导班,经授权在平凉市范围内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同专业和相近专业专科毕业生(结业证者限报)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均可二、报名时间及手续
从即日起至八月二十日前持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二寸免冠照片四张,在我校招生老师处报名、报名费100元,交费并办理入学手续(一学年费用一次性交清)。

四、报名地点:灵台县职教中心 五、咨询、联系电话
二0一0年六月十日
西北师大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报名登记表。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是一所百年历史的综合性大学,被誉为“大文治”
中国北方重要的百年高等教育学府之一。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拥有
各类博士点、硕士点和硕士工程点104个。

学校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文化素质教育、学科基础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科研训练、技术服务
以及国际化教育与交流等八方面提出了深化改革、拓展发展的重点任务,不断引领学术学科的发展,建设一批以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和相关
性强的学科专业。

学校积极开展多项国际交流项目,提升学校科技创
新水平,为研究生和本科生提供交流空间,更好地把握教育发展趋势。

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学校招生资格条件的本科生,招生类别涵盖理工类、文史哲类、管理类、农林类等,具体类别及内
容请参见招生简章。

研究生招生程序将采取由北京大学自主招生考试
到报名、复试、录取一体化的正规全国统一招生手段,招生结果以自
主招生考试总成绩的排名次序为基础,综合考虑考生的英语水平、实
习概况以及学科考试成绩,分期分批录取。

本科毕业生享受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机会,有效提高
职业技能,为个人发展奠定一个基础。

希望各位考生踊跃报名,开拓
自己学习生活的新天地,在研究生学习之路上一路为先!。

西北师范大学2020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2020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2020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西北师范大学2019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名称:西北师范大学英文译名: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第五条学校代码:10736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第九条办学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甘肃省敦煌市新城区古城路2号。

第十条学历与学位规定: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西北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现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简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根据招生计划和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招生规定性文件,旨在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程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参考。

本简章规定了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政策等内容,帮助广大学生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按规定完成报名和考试手续,顺利进入学校学习。

二、招生对象1. 中学毕业生:具备中学学业水平,符合招生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2. 外校转学生:符合招生要求的其他学校的在校学生,可以通过综合评价机制,申请转学到我校。

3. 艺术特长生:具备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可以通过专业测试,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4. 其他招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以向社会公开招生一定数量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1.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招生计划,制定了2020年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招生政策等内容。

2. 根据招生计划,学校将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生,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3. 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教育部门网站上公布,供学生和家长查询。

四、招生程序1. 报名阶段:学生需要按照招生公告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2. 考试阶段:学校将组织综合评价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录取名单。

3. 录取阶段: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公布结果,并进行入学通知和报到手续。

学生和家长需要按时完成入学手续,顺利进入学校学习。

第二篇示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招生背景综合评价招生是指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通过考虑考生素质、特长、综合表现等因素,综合评定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招生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

作为高考改革的一部分,综合评价招生旨在更全面地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每个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西北师大 广东 录取 原则

西北师大 广东 录取 原则

西北师大广东录取原则
西北师范大学对广东考生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素质评价,西北师范大学会综合考虑广东考生的高中学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学科特长、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社会实践活动等综合素质,对广东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2. 文化课成绩,西北师范大学会重视广东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特别是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的成绩表现。

3. 综合素质面试,学校可能会对广东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通过面试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4. 特殊人才录取,对于在学科竞赛、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广东考生,学校可能会根据其特殊才艺进行录取。

5. 政策倾斜,根据教育部和西北师范大学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少数民族考生、贫困地区考生等特殊群体可能会有一定的录取政策倾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录取原则可能会因为招生计划、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建议广东考生关注学校招生办公室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和要求。

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师范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总数招生省份、计划备注130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176甘肃100、河南12、山东12、河北12、山西10、山西5、安徽5、四川5、湖南5、江西5、广西5使用该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130310动画35甘肃20、河北5、江西5、山东5130405书法学24甘肃15、山东5、山西4甘肃、山西考生使用该省书法学专业统考成绩,山东考生使用聊城大学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130401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30甘肃20、山西5、山东5使用该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三、录取原则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进校报到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一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动画、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第二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其余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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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名称:西北师范大学英文译名: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第五条学校代码:10736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第九条办学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甘肃省敦煌市新城区古城路2号。

第十条学历与学位规定: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3-6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颁发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西北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现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现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和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

现有80个本科专业(其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广播电视编导等13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学、美术学等5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

学校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星创天地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研究中心3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研究中心20个,省高校新型智库5个,省创新群体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9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级联合实验室3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44人,教授(研究员)308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59人。

博士导师162人(含校外兼职导师26人),硕士生导师1122人(含校外兼职导师393人)。

学校现设26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孔子学院。

学校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致力于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人才和引领教育发展的优秀教师。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确定年度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在校本部。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西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第十五条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条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

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但入学时暂未确定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化学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合作项目。

以上项目只录取填报有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五条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六条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各项目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对于组织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二十九条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创新学校基础学科、工科和人文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自2010年起先后实施了本科教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云亭创新人才实验班培养计划”(涵盖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历史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英语、地理科学、经济学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涵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涵盖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承担了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语数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改革”、“西部幼教精英培养计划”。

第三十条我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实行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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