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政策及基地

合集下载

一,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工作程序

一,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工作程序

培训科一、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工作程序(一)再就业培训的对象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及城镇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二)参加再就业培训需要的证件下岗职工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下岗职工证明》;失业人员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就失业证》。

(三)报名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参加再就业培训时,应到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或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培训意向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就失业证》或《下岗职工证明》原件。

参加定向培训的需交纳一寸彩色照片3张(免冠),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需交纳二寸黑白照片3张(免冠)。

(四)培训与发证1、区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拟定招生简章和通知,规定培训的范围,以及培训的职业(工种)。

2、组织学员按职业(工种)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授课。

培训班结束后,组织学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技能考试。

合格人员核发《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二、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程序(一)培训对象拟到我区二、三产业就业的具有我区常驻农业户口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二)报名1、农村劳动力可向居住地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培训申请。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一寸彩色照片三张(免冠)。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携带二寸黑白照片3张(免冠)。

(三)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报程序1、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组织本镇范围内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在准备开班前一周按要求的书面资料报局培训科。

2、经局培训科审核后可以组织培训。

3、培训班结束后,各镇报送相关资料并备案存档。

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1、申请技能鉴定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黑白照片三张(免冠)。

2、填写《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3、对申报职业资格等级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培训。

4、培训后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等级的理论、实操考核鉴定,经考核鉴定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如申请人申报中级及以上等级的,须携带申报等级下一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申报。

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探讨

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探讨

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探讨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科技进步的加速,失业人员再就业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全球范围内的失业率持续攀升,失业人员再就业面临更大的挑战。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再就业培训是重要的一环,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才能更好地融入职场,实现自我价值。

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探讨在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一、当前形势下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形势当前,全球范围内疫情防控和经济复苏的问题依然存在,失业率持续攀升。

在这种情况下,失业人员再就业形势异常严峻。

随着科技进步,传统行业的就业机会日益减少,许多不具备相关技能的失业人员难以找到工作。

疫情影响下,一些行业受到严重冲击,大规模裁员导致了大量的失业人员。

一些特定群体,如青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由于自身条件限制,再就业难度更大。

失业人员再就业面临许多困难和障碍,需要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二、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针对当前形势下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困难,需要加强再就业培训,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具体的措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精准培训针对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实施精准培训。

对于从事传统行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技能培训,让他们能够适应当下的就业市场;对于受到疫情冲击的行业,可以提供转岗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找到新的就业机会;对于特定群体,可以提供定制化的培训方案,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提高再就业的成功率。

2.多元化培训推动培训机构和企业多元化开展培训,拓宽培训渠道。

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让更多的失业人员能够获得培训的机会;鼓励企业参与培训,提供实践机会和岗位机会,让失业人员能够更快地融入到工作中。

3.政策支持加大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政策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给予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培训机构和企业参与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体系,提高对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覆盖面和力度。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与社会支持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与社会支持

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与社会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他们来说,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不仅能改善生活状况,还能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尊严感。

为了推动失业人员再就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并提供相应的社会支持。

本文将探讨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与社会支持,并分析其效果。

一、政策措施为了缓解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难题,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首先,政府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通过减税、扶持政策等,鼓励企业招聘失业人员,降低用工成本,增加就业机会。

其次,政府加大了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例如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青年新人等制定了针对性的政策,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惠政策。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对职业培训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失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

二、社会支持除了政策措施,社会也为失业人员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首先,社会各界开展了各种就业服务活动,例如举办就业招聘会、职业指导培训等,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找到工作。

其次,社会各界广泛倡导“人人有责,人人尽力帮助失业人员”的理念,推动社会各界为失业人员提供各种帮助和援助。

此外,社会还大力宣传失业人员在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倡导公众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和支持。

三、政策与社会支持的效果政策措施和社会支持共同推动了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进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政策的出台促使了更多的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失业人员的就业率得到了提高。

企业减税和其他政策的扶持,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激发了投资和招聘的积极性。

其次,政府的职业培训投入提高了失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使他们更容易找到工作。

社会支持的加强也为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信息,提高了他们找工作的成功率。

然而,政策与社会支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政策的执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些政策虽然制定了,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和问题,导致政策的效果不够显著。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乌政办[2011]196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21【实施日期】2011.05.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1〕196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乌鲁木齐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全市“4050”、“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和保障蔬菜等重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平抑物价,方便群众,根据《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民生领域12个方面100件实事的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1〕18号)中关于继续加大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建设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宗旨,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切实解决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保障蔬菜等重要副食品市场供应和物价平稳,健全和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营造和谐的社区消费环境,积极推进我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实训基地(便民蔬菜副食品直销点)(以下简称直销点)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充分反映民心、体现民情、满足民需,坚持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坚持政府引导、企业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充分发挥不同所有制企业和乌鲁木齐蔬菜行业协会在直销点建设中的作用。

社区再就业培训工作计划

社区再就业培训工作计划

社区再就业培训工作计划一、前言社区再就业培训是指面向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待就业人员,通过培训提升其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实现再次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针对社区再就业培训的工作计划,需要明确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实施步骤,确保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培训目标1.提升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

2.帮助失业人员、下岗职工重新融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3.促进社区经济的发展,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

三、培训内容1.职业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培训课程。

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就业市场需求,开展相关的培训项目。

2.就业指导:提供求职技巧、简历撰写、面试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就业人员顺利找到工作。

3.职业规划:帮助就业人员明确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进行职业规划并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四、培训方式1.线下培训:设立社区培训中心或者教育机构,开展定期的培训课程,邀请专业人士进行授课。

2.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远程培训,通过网络课程、直播讲座等形式进行培训。

3.实操培训:组织实地参观、实习实训等形式的培训,让学员们亲身体验并掌握所学技能。

五、实施步骤1.需求调研:对社区的就业需求进行调研,了解目标群体的培训需求和特点。

2.培训计划制定:根据需求调研结果,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方式、时间等具体安排。

3.师资力量选拔:邀请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士作为培训师,保证培训质量。

4.学员招募:通过社区宣传、宣传册发放、社交媒体等方式宣传培训项目,吸引学员报名参加培训。

5.培训实施:根据培训计划进行培训课程的安排与实施,确保培训课程的质量。

6.就业指导:在培训结束后,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帮助学员进行求职及就业辅导。

7.培训效果评估:对培训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听取学员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培训工作。

六、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2.资源支持:组织社区资源,为培训提供场地、设备等必要的支持。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失业⼈员再就业培训对于失业⼈员再就业培训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培训对象必须是失业管理科提供的具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的失业⼈员。

⼆、培训部和定点培训机构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失业⼈员的求职意向及时组织开展培训⼯作。

具体要求是:1、制定统⼀的培训⽅案和培训报告;2、制定教学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专业、培训⽅式等内容,经培训部审核,分管领导核准后组织施⾏;3、凡组织失业⼈员培训的必须进⾏短期政策教育培训。

4、培训部和各培训基地分别采取多种⽅式通知失业⼈员参加培训;5、培训部及各培训基地要确保参训⼈数,确保培训质量;6、培训部要建⽴完整的分期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报告、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员名单、考试试卷及成绩单、考勤表、合格证书和失业保险⼿册复印件等。

三、培训部及时将培训结果反馈⾄失业管理科,同时配合失业管理科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搞好失业⼈员再就业⼯作。

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填写《失业⼈员职业培训补贴审批表、《失业⼈员职业培训补贴花名册,附参加培训失业⼈员的《失业保险⼿册和《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式两份,报培训部审核,分管领导核准后,转失业管理科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送基⾦管理科报劳动、财政部门批付。

五、职业介绍补贴:培训部将培训合格的失业⼈员名单及时提供给职业介绍服务机构。

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积极推荐失业⼈员再就业,根据推荐再就业成功与不成功的情况,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填写《失业⼈员职业介绍补贴审批表、《失业⼈员职业介绍补贴花名册,附失业⼈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的复印件及《失业保险⼿册复印件,报培训部审核,分管领导核准后,转失业管理科复核,主管领导审批后,送基⾦管理科报劳动、财政部门批付。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深圳市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及失业员工再就业培训办法

深圳市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及失业员工再就业培训办法

深圳市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及失业员工再就业培训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8.06.17•【字号】深就[1998]001号•【施行日期】1998.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深圳市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及失业员工再就业培训办法(深就[1998]001号)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我市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及失业员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和失业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对象与任务再就业培训的对象为国有企业下岗员工和在我市劳动部门登记的失业员工。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3年千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的要求,我市将实施“3年3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即用3年时间对3万名下岗员工和失业员工实施再就业培训,每年培训下岗员工和失业员工各5000人。

失业员工的再就业培训主要在新登记失业员工和就业困难的失业员工中进行。

二、培训类型与内容再就业培训分为4个类型:(一)再就业公共培训。

以职业指导、职业道德和再就业相关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让下岗员工、失业员工了解就业形势,掌握求职方法和劳动力市场信息,并把择业观念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再就业技能培训。

以技能拓宽和技能提高为主要培训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下岗员工、失业员工的技能水平或使其多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以增强再就业竞争能力。

(三)再就业适应性培训。

以现有空缺岗位的岗位要求或强化性项目培训为主要内容。

通过培训,使即将上岗的下岗员工、失业员工获得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四)创业培训。

以小企业开办常识、自我创业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

通过培训,使下岗员工获得独立创业、自我发展、自谋职业的能力。

以上四类培训中,再就业公共培训为所有下岗员工、失业员工必培项目。

再就业技能培训根据下岗员工、失业员工的结构和年龄特点,实行强制培训。

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措施

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措施

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措施随着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快速性增长,失业问题在社会中变得越来越突出。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能够顺利再就业,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本文将就失业人员再就业保障措施展开阐述,从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支持、失业救济和公共就业机会提供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提供职业培训为了帮助失业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各国都重视提供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可以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制定,包括开设技能培训班、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

通过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可以提高就业技能,增加竞争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二、创业支持为了帮助那些具备创业潜质和意愿的失业人员,政府可以提供创业支持。

创业支持可以包括提供创业培训、资金支持和创业指导等。

政府还可以建立创业孵化器,为失业人员提供场地和资源,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三、失业救济失业救济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可以帮助失业人员渡过经济困难时期。

失业救济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失业津贴,以减轻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同时,失业救济还可以配备一定的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失业人员尽快找到工作。

四、公共就业机会提供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公共就业机会来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公共就业机会可以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领域,为失业人员提供暂时的就业机会。

公共就业机会不仅可以缓解失业压力,还可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五、加强信息发布和就业服务政府应该加强信息发布和就业服务,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资源。

通过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平台,政府可以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招聘信息和就业政策信息等。

此外,政府还可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开展职业介绍和人才输送工作,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机会。

六、鼓励与产业结合的创新就业模式政府可以鼓励与产业结合的创新就业模式,为失业人员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这些创新就业模式可以包括共享经济、互联网经济和新兴产业等。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提供灵活的工作机会,吸纳更多的失业人员。

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探讨

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探讨

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措施探讨【摘要】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峻的挑战。

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需要建立完善的失业人员信息库,以便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求职需求和能力,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就业服务和指导,帮助失业人员更快地融入就业市场。

促进失业人员创业,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也是一项重要举措。

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合作,共同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支持。

在新形势下,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需要综合施策,多方合作,共同努力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

【关键词】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信息库、职业技能、就业服务、创业、政府、企业合作、新形势、重要性、合作、解决问题1. 引言1.1 当前失业人员再就业形势严峻当前失业人员再就业形势严峻。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科技进步的影响,失业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

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失业率呈现上升的趋势,特别是在一些传统产业受到冲击的情况下,更多的劳动者面临失业的风险。

失业不仅会影响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还会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在当前失业人员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大力度,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只有让失业人员重新回归社会,才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通过为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竞争力,有助于加快社会的经济发展,促进国家的繁荣与稳定。

在新形势下,对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重要性正日益凸显。

1.2 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重要性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重要性在当前形势下显得愈发迫切和重要。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失业人员需要具备更加全面和专业的技能才能重新融入就业市场。

而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不仅可以提升其就业竞争力,也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可以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完整版)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完整版)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完整版)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简介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是为了帮助失业者重新融入就业市场而设立的一套政策和程序。

本文档将介绍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相应的流程。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旨在提供支持和帮助失业人员找到合适的工作。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要点:1. 就业援助金: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就业援助金,以在失业期间获得经济上的支持。

该援助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

2. 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业培训计划,提升自己的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培训内容将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就业市场的需求而定。

3. 就业指导: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就业指导,包括简历撰写、面试技巧等方面的帮助,以增加成功找到工作的机会。

4. 就业信息和推荐:失业人员可以获得有关就业市场的信息,包括岗位空缺和招聘活动等。

同时,相关机构也会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将合适的工作岗位推荐给他们。

失业人员再就业流程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流程如下:1. 注册失业:失业人员需要在就业服务机构注册失业,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就业需求评估:就业服务机构将进行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评估,包括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方面的调查和分析。

3. 制定就业计划:根据失业人员的就业需求评估结果,就业服务机构将制定个性化的就业计划,包括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等内容。

4. 实施就业计划:失业人员按照就业计划参加职业培训、接受就业指导,并积极寻找工作机会。

5. 就业推荐和安置: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就业服务机构会将合适的工作岗位推荐给他们,并协助他们安置到新的工作岗位。

6. 就业报到:失业人员成功找到工作后,需要到就业服务机构报到,并注销失业身份。

同时,就业服务机构还会为他们提供后续的跟踪服务和支持。

结论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为失业者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帮助,在他们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和提升就业能力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通过遵循指定的流程和参与相应的服务,失业人员可以获得个性化的帮助,并尽快实现再就业的目标。

再就业培训方案

再就业培训方案

• 针对性原则 要根据个人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 行培训
• 实用性原则 根据市场需求信息,确定培训教材和 大纲,培训的时间要灵活,培训教材选有实用 价值的内容,培训形式要注重效果
• 有效性原则 采取创业培训、培训伙伴计划和政府 购买培训成果等新的培训方式对下岗失业人员进 行培训,以提高再就业培训的有效性
• 对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下 岗失业人员,可根据其所学专业技能,纳 入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协助其办理劳动人 事档案存放,并尽快与用人单位和有关部 门联系,优先推荐就业
• 对于在社区就业、创业和愿意自谋职业的, 街道、社区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落实 开办手续、经营场地、减免税费等一系列 的优惠政策
• 短期培训 培训期限为 3 个月以下,培训 对象主要是失业或下岗时间较长,维持正 常生活水平有一定困难,再就业愿望十分 迫切的人员。
• 中期培训 培训期限为 3 个月至 1 年,培 训对象主要是企业富余人员和即将下岗的 职工,培训的目的是为转换岗位做准备, 同时带有技能储备培训的性质。
• 长期培训 培训期限在 1 年以上,培训对象 为 30 岁左右的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失业员。 培训目的主要是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 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做准备。
• 以短期培训为主,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以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使下岗职工尽快提高 再就业的技能。
• 进行创业能力培训 。 对准备自谋职业,特别是 有创办小企业意向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能力 培训,使他们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开 业或创办企业必备的知识和程序,掌握经营管理 方法,提高其适应市场的能力,指导他们制定切 实可行的创业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开业中遇到的 问题,在他们开业后继续进行必要的咨询服务和 业务指导。

2024年济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政策

2024年济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政策

2024年济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政策
根据济南市的相关政策,2024年济南失业人员可以参加技能培训,并有机会获得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

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参加由政府认可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证书的等级和类型,失业人员可以申请不同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此外,为了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政府还可能会推出其他优惠政策,例如提供免费或低价的培训课程、给予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失业人员及时关注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失业再就业补贴与相关政策

失业再就业补贴与相关政策

失业再就业补贴与相关政策政府一向重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促进劳动者失业后再就业。

如用人单位招用困难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符合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条件,在3年内限额或定额扣减税收;对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保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

失业再就业补贴政府一向重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举措,促进劳动者失业后再就业。

根据现行政策,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符合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主要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服务包括:可免费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另外,失业人员还可以免费享受政府指定机构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专家服务等。

对因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长期失业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政府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扶持。

如用人单位招用困难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符合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等条件,在3年内限额或定额扣减税收;对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保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

同时,满足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所在城镇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再就业相关规定1、税收减免政策。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符合规定免税项目范围的(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列项目),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项税收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实施计划

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实施计划

北安市职业技术培训学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实施计划一、指导思想按照北政发[2012]4号《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工作督办要点的通知》精神,以提高下岗失业人员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把再就业培训作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重要措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在就业需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培训学院的教育优势,以提高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为目标,以强化技能培训为主线,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培训经费为保障,取得培训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实效,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二、培训专业、计划根据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技能需求设置专业。

计划开设:1、汽车修理2、汽车驾驶3、计算机操作4、家电维修5、服装缝制6、服装裁剪7、财务会计8、家政服务9、客房服务10、餐厅服务11、电焊工共计11个专业。

2013年我院计划对全市六个街道办事处下岗失业人员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计划从今年4月—12月末利用9个月时间,每月培训2-3个班,每期计划培训25天,每期培训100—200人,全年计划培训2000人。

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

三、实施方案(一)加强培训管理,指导和服务,严把培训质量关1、定期向市政府、市劳动就业局、财政局上报培训教学计划,培训管理配套方案。

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效果评估的制度,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的再就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实施技能培训。

2、市劳动就业局、财政局、市下岗职工再就业训练中心对培训学校的技能培训、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并注重抓好培训结果考核,通过对结果考核来促进培训方式改革。

3、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扎实有效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在培训中推行诚信服务,做好再就业培训对象的维权服务,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效果。

(二)实行技能培训“双证”制度,提高培训合格率1、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双证”制度。

社会保障部的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

社会保障部的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

社会保障部的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是社会保障部在失业保险制度框架下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

它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增加再就业机会,实现就业稳定和个人发展。

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实施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背景与重要性1. 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失业问题逐渐凸显。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我国逐步建立了健全的失业保险制度,以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再就业服务。

2. 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目的与意义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旨在通过提供培训服务,增加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和技能水平,提高就业机会,促进持续就业和稳定就业。

培训内容涵盖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心理辅导等方面,全方位提升失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实施与机制1. 实施主体和责任分工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为社会保障部,地方政府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和监督。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的培训工作,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机构的选择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等。

2. 培训对象和范围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对象是在失业保险制度范围内参保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失业人员。

培训范围包括在职培训、转岗培训、创业培训等多种形式,针对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失业人员进行分类培训。

三、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具体内容与方式1. 培训内容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内容涵盖多个方面,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心理辅导、职业道德培养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失业人员的具体需求和就业市场的需求进行科学设置。

2. 培训方式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实地实训、在线学习等。

培训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宜的培训方式,确保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四、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效果与问题1. 培训效果评估社会保障部和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失业保险再就业培训的效果。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及流程
1.失业登记和认定:失业人员需要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或劳动部门进
行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经过审核认定后,被认定为失业
人员。

2.再就业指导:失业人员在登记后,会被分配给专职的就业指导员进
行再就业指导和辅导。

指导员会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求职意愿,为失业
人员提供就业市场信息、职业选择建议、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

3.职业培训和提升: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国家通常会提
供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进修机会。

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加技能培训、职业培训等课程,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4.就业援助和补贴:为了缓解失业人员的经济压力,国家通常会提供
一定的就业援助和补贴。

这些援助和补贴包括失业保险金、生活补助、培
训津贴等,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5.就业推介和岗位匹配:就业服务机构会根据失业人员的需求和能力,通过各种渠道提供就业信息、职位推介和岗位匹配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推
荐适合的岗位、组织就业招聘会、安排面试等。

6.就业跟踪和帮扶:就业服务机构通常会对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进行
跟踪和帮扶,及时了解失业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失业人员的就业稳定和发展。

以上便是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度的一般流程。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
区和国家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要进行一定的调整和改进。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的目的是帮助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群体重新融入劳动力市场,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提供培训补贴,政府可以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参与培训,提升就业技能,从而更快地实现再就业。

同时,培训补贴计划也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劳动力。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的实施主体通常为政府相关部门,如劳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补贴政策、管理资金、协调培训机构和企业等,推动培训补贴计划的顺利实施。

此外,培训机构、用人单位、行业协会等也是计划的执行主体,他们可以为失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配合政府开展培训项目,为再就业提供支持。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通常以资金补贴的形式实施。

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培训补贴,用于支付培训费用、生活补贴等费用。

培训补贴的发放标准通常根据培训项目的性质、地区经济水平、失业人员的家庭情况等因素确定,以确保补贴能够覆盖失业人员的基本培训需求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预算拨款、社会保障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

政府财政预算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用于支付培训补贴、管理费用、宣传推广等支出。

社会保障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则可以作为补充资金,用于特定群体的培训补贴,如农民工、下岗职工等。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的对象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人群:一是失业人员,包括因企业倒闭、裁员、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失业的人员;二是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技能不适应、年龄偏大、身体条件受限等原因难以就业的人员;三是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定群体,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再就业的人员。

再就业培训补贴计划的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创业培训等多种形式。

技能培训主要针对失业人员缺乏就业技能的情况,通过系统的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增加就业机会。

职业培训主要是针对特定行业或职业的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创业培训则是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提供创业技能、管理知识等培训,帮助他们自主创业。

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

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

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10•【字号】湘政办发[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六年四月十日制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五月十日湘政办发[2006]25号转发)第一条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再就业培训补贴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经过职业培训的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的人员。

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前已接受过免费培训并实现就业的,不再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第三条符合享受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对象,每人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职业培训按培训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见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第四条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由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

省劳动保障厅制定《湖南省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办法》,省、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的原则,从全省现有的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分级评估确定,每年3月向社会公布。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本地区现有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中择优确定,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定点培训机构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并公布的培训职业(工种)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定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可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1]328号)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

下岗职工再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下岗职工再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优惠政策1、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

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

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②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③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④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⑤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⑥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⑦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⑧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计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业人员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2、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再就业保障措施

再就业保障措施

再就业保障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转型,再就业保障措施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能够快速找到工作,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提供帮助和支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介绍再就业保障措施,并对其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培训和技能提升再就业过程中,培训和技能提升是重要的一环。

通过持续的培训,失业人员可以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增加就业机会。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培训机构的发展,提供多元化的培训课程。

同时,广泛运用在线学习平台,方便失业人员灵活学习,并提供相关的学习资金支持。

二、职业匹配和就业指导针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匹配和就业指导是再就业保障措施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政府和社会可以建立专业的职业咨询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的帮助。

通过评估失业人员的技能和兴趣,为其提供与之匹配的职业推荐,有效提高就业率。

三、创业支持和创业机会对于一些失业人员来说,创业也是一个再就业的选择。

政府可以提供相应的创业支持政策和措施,例如财政扶持、创业培训、场地和资源支持等,帮助失业人员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同时,政府和社会可以积极开发创业机会,促进创业环境的改善,为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

四、失业补助和社会保障在失业期间,失业人员需要一定的经济支持。

政府可以设立失业补助金和社会保障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经济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政府还可以建立失业人员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精准扶贫。

五、宣传和推广再就业保障措施的宣传和推广对于提高其效果和影响力非常重要。

政府和媒体可以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发布政策文件和举办就业展会等形式,加大对再就业保障措施的宣传力度。

另外,可以运用媒体渠道和社交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再就业保障措施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总结起来,再就业保障措施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能够快速找到工作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培训和技能提升、职业匹配和就业指导、创业支持和创业机会、失业补助和社会保障以及宣传和推广等方面的措施都是再就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政策及基地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 市三区城镇集体户口人员失业登记
【我要纠错】【打印本页】【关闭本页】相关新闻:
·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政策及基地
· 市三区城镇集体户口人员失业登记
· 离退休人员留用、聘用
最近浏览:
·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政策及基地
首页|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 | 隐私申明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 | 栏目介绍 | 操作须知
| 网站管理 | 联系我们 | 统计监测 | 老版网站 |
主办: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承办:海曙区信息中心浙ICP 备05064892号
[ 英文域名: ]
[ 中文域名:海曙.cn(IE7直接可以访问)海曙.中国(需要安装中文域名插件)]
建议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 7.0 分辨率 1024*76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