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标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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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

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

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释义(必须按矿井实际供风量核定产量。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级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以下统称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直接负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生产能力的核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省级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其他部门或组织不得擅自组织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为单位。

第四条煤矿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生产能力变化的,须进行重新核定:①采场、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和地面等生产系统及环节发生变化;②生产工艺改变;③煤层赋存条件、储量发生变化;④实施改建、扩建、技术改造;⑤其它生产条件发生变化。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包括以下三个阶段:①煤矿企业组织核定;②主管部门(单位)审查;③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确认。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在生产能力发生变化后六十日内,组织完成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并按照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单位)报送核定报告。

不具备自我核定生产能力条件的矿(井)可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或直接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核定。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负责煤矿生产能力审查的主管部门(单位)为:①市(地)属及市(地)以下煤矿由上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②省(区、市)直属煤矿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③省(区、市)煤炭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由省(区、市)煤炭集团公司负责;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由中央企业负责。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主管部门(单位)接到所属煤矿企业生产能力审查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组织完成审查工作并签署意见,连同企业申请材料,按照隶属关系报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自收到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查的煤矿企业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并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通风能力核定

通风能力核定

5.1.2 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
5.1.2.1 每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应按工作面气象条件,瓦斯涌 出量,二氧化碳涌出量,人员和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等规定分别 进行计算,然后取其中最大值. 5.1.1.2 按气象条件计算 Qcf=60×70%×Vcf×Scf×Kch×Kcl ………………(2) =60×70%× ………………(2) 式中: 式中: Vcf—采煤工作面的风速,按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温度从表3 中选取, 采煤工作面的风速,按采煤工作面进风流的温度从表3 m/s; m/s; Scf—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有效断面积,按最大和最小控顶有效断面的平 均值计算,m 均值计算,m2; Kch—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具体取值见表2; 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具体取值见表2 Kcl—采煤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具体取值见表3; 采煤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具体取值见表3 70%—有效通风断面系数; 70%— 60 —为单位换算产生的系数.
4 一般要求及条件
4.1 要求 4. 1.1 核查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井下独立用 风地点的基本状况. 4.1.2 核查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状况. 4.1.3 实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应核查矿井抽放瓦斯 系统的稳定运行情况. 4.1.4 矿井有两个及以上并联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 时,应按照每一个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分别进行 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 能力之和;矿井应按照每一通风系统能力合理组 织生产.
5.1.2.6 按工作人员数量验算
Qcf≥4Ncf ……………………………(7) ……………………………(7) 式中: Ncf—采煤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4—每人需风量,m3/min. 每人需风量,m /min.
a) 验算最小风量 Qcf≥60×0.25Scb ……………………(8) ≥60× ……………………(8) Scb=lcb×hcf×70% …………………(9) …………………(9) b) 验算最大风量 Qcf≤60×4.0Scs ……………………(10) ≤60× ……………………(10) Scs=lcs×hcf×70% …………………(11) …………………(11) c)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验算最大风 量 Qcf≤60×5.0Scs …………………(12) ≤60× …………………(12) 式中: Scb—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有效断面积,m2; 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有效断面积,m lcb—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 m; 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顶距, m; hcf—采煤工作面实际采高, m; 采煤工作面实际采高, m; Scs—采煤工作面最小控顶有效断面积,m2; 采煤工作面最小控顶有效断面积,m lcs—采煤工作面最小控顶距, m; 采煤工作面最小控顶距, m; 0.25—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小风速,m/s; 0.25—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小风速,m/s; 70%—有效通风断面系数; 70%— 4.0—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大风速,m/s; 4.0—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大风速,m/s; 5.0—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大风速,m/s. 5.0—采煤工作面允许的最大风速,m/s.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1. 引言煤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供应来源,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煤矿通风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合理的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介绍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的相关内容。

2. 标准概述2.1 标准名称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2.2 标准内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规定了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方法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通风系统的建设和设备配置要求;•通风系统的核定原则;•通风系统的核定步骤和计算方法;•核定结果的评定标准。

2.3 标准适用范围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包括煤矿井下和地面的通风系统。

3. 核定原则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3.1 安全性原则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核定必须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为前提,确保通风系统能够满足煤矿生产和工作人员生活的需求。

3.2 经济性原则通风系统的建设和运行需要考虑经济性,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3.3 灵活性原则通风系统的设计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煤矿生产的变化和调整。

3.4 可行性原则通风系统的核定结果必须是可行的,能够通过相关设备和技术手段实现。

4. 核定步骤和计算方法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规定了通风系统核定的具体步骤和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4.1 核定前准备工作核定前需要对煤矿的主要参数进行收集和分析,包括煤层的气体含量、温度、压力等数据,煤矿的产量和工作人员数量等情况。

4.2 定压风机选择根据煤矿的通风需求,选择合适的定压风机,并确定其基础参数,如风量、风压等。

4.3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配置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设计和配置通风系统,包括主风机、辅助风机、风道和风门等设备的选型和布置。

4.4 核定计算根据煤矿的通风系统设计和参数,进行核定计算,确定通风系统的核定结果。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10m3/t 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 40 rn3/min。 4 一般要求及条件 4.1 要求 4.1.1 核查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及井下独立用风地点的基本状况。 4.1.2 核查矿井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状况。 4.1.3 实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应核查矿井抽放瓦斯系统的稳定运行情况。 4.1.4 矿井有两个及以上并联主要通风机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主要通风 机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通风系统能力之和; 矿井应按照每一通风系统能力合理组织生产。 4.2 核定要求 4.2.1 矿井每年应核定通风能力。 4.2.2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4.2.3 矿井更换主要通风机,对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主要通风机更换了叶片、 电动机和改变了动叶、导叶角度后,应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2
23~26 1.5~1.8 表 2 kch——采煤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 采高/m <2.0 2.0~2.5 >2.5 及放顶煤面 系数(kch) 1.0 1.1 1.2 表 3 kcl——采煤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 采煤工作面长度/m 长度风量调整系数(kcl) <15 0.8 15~80 0.8~0.9 80~120 1.0 120~150 1.1 150~180 1.2 >180 1.30~1.40 5.1.2.3 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cf =100×qcg×kcg…………………………(3)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工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的条件、要求、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井工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 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 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1011—2005 矿井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AQ1028—2006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MT/T 440—1995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AQ1028—2006 定义的术语及以下定义的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动力、通风网络、用风地点有效风量、稀释瓦斯所能满足的正常年生产 煤量。 3.2 通风需风系数 平衡矿井内部漏风和配风不均匀等因素而采用的系数。 3.3 通风能力系数 根据矿井等积孔平衡矿井产量,并结合当地煤矿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矿井 通风安全的系数。 3.4 实际需要风量 矿井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和其他用风巷道需要风量之和。 3.5 相对瓦斯涌出量 平均日产 1t 煤同期所涌出的瓦斯量,单位 m3/t。 3.6 高瓦斯矿井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是煤矿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通风系统的合理设计和运行对于保障矿井内安全生产和工人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必须对其通风能力进行核定,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管理和维护。

首先,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确保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其次,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应当综合考虑矿井的地质条件、采煤工艺、瓦斯涌出量、矿井深度等因素。

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必须充分考虑到矿井内部的气体分布情况,确保矿井内空气的流通和氧气的供应充足,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爆炸的发生。

另外,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还需要考虑到矿井内的人员和设备运行的需求。

通风系统必须能够有效地排除矿井内的有害气体,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通风系统还需要为矿井内的设备运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最后,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还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矿井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需要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通风系统的运行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问题。

同时,对通风设备和管道等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通风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总之,煤矿通风能力的核定标准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行。

只有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才能保障煤矿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的健康。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3. 主风机和辅助风机的风量:根据矿井的深度、坡度和通风系统的布置等因素,确定主风 机和辅助风机的风量要求。
4. 风流分配和平衡:根据矿井的布局和工作面的位置,确定通风系统中各个风流分支的风 量分配和平衡要求。
5. 通风系统的风速和风压: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作面的需要,确定通风系统中的风速和风 压要求,以保证工作面的安全和舒适度。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国家和具体的煤矿情况而有所不同 。煤矿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工作面的安全。
煤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是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制定的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的标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1. 煤矿通风系统的总风量:根据矿井的规模、产量和工作面数量等因素,确定煤矿通风系 统的总风量要求。
2. 工作面风量:根据煤矿工作面的长度、宽度、采煤机数量和工作面人数等因素,确定每 个工作面所需的通风风量。

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办法(新)

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办法(新)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办法矿井有两个以上通风系统时,应按照每一个通风系统分别进行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的通风能力为每一个通风系统通风能力之和。

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下矿井可使用方法)1、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P=350×Q/(104×q×K) (万t/a)式中:P—通风能力,万t/a;Q—矿井总进风量,m3/min;q—平均日产一吨煤需要的风量,m3/t;K—矿井通风系数,取1.3—1.5。

进行q计算时,应对上年度供风量的安全、合理、经济性进行认真分析与评价。

对上年度生产能力安排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分析与评价,对串联和瓦斯超限等因素掩盖的吨煤供风量不足加以修正,q计算应考虑近三年来的变化,取其合理值。

K值选取不得低于1.3—1.5范围,并结合当地煤炭企业实际情况恰当选取,确保瓦斯不超限的系数。

2、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击地压的矿井)P=350×Q入/(0.0926×104×q相×ΣK)式中:P—通风能力,万t/a;—矿井总进风量,m3/min;Q入0.0926—总回风巷按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核算为单位分钟的常数;q相—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m3/t;当矿井有瓦斯抽放时,应扣除矿井永久抽放系统所抽的瓦斯;取值不小于10,当小于10时按10计算;①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斯利用补充源等);②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不得扣减;③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④本年进行完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否则取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二、由里向外核算法(产量在30万吨/年以上矿井使用)生产矿井需风量按各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巷道等用风地点分别进行计算。

现有通风系统必须保证各用风地点稳定稳定供风。

Q矿≥(ΣQ采+ΣQ掘+ΣQ硐+ΣQ备+ΣQ其它)×K矿通式中:Σ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Σ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Σ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Σ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ΣQ其它—除上述地点外其他巷道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抽出式取1.15—1.20;压入式取1.25—1.30)。

(新标准)矿 井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新标准)矿 井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一、矿井通风概况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老副井两个井筒进风,老副井净直径4.5米,新副井净直径6.0米;上、下组煤两座风井回风,上组煤风井直径3米,垂深87.54米,下组煤风井直径4米,垂深83米。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矿井采用两个进风井(老、新副井)进风,两个回风井(上、下组煤风井)回风;老副井主要服务于上组煤-120m水平的六采区、-400m水平的八采区,新副井主要服务于下组煤-280m水平的西三、西四、东三采区及-480m水平延深的西五采区,上、下组煤分别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故矿井上、下组煤通风系统相对独立;矿井各采区内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无角联通风线路,进回风线路干、支清晰,通风网络合理、稳定。

2009年8月矿井总进风量7983m3/min,总排风量8376m3/min,计算需要风量7573m3/min,矿井有效风量7335m3/min,有效风量率87.6%;其中:上组煤总进风2440m3/min,总排风量2558m3/min,有效风量2233m3/min,计算需要风量2342m3/min;下组煤总进风量5543m3/min,总排风量5818m3/min,有效风量5102m3/min,计算需要风量5231m3/min。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为-120m水平(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为-280m水平(现生产水平);为提高矿井提升及抗灾能力,矿井于1997年进行了技术改造,矿内施工一座新副井(立井),井底标高为-280m,第三水平为-480m水平,即矿井下组煤主要延深水平,现正在开拓施工。

矿井及生产采区实现了分区通风,无风量不足的生产作业地点,2009年8月全矿井共有生产采区6个,其中:上组煤2个生产采区(1个生产,1个准备),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 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1个其它工作地点;下组煤6个采区(3个生产,2个准备,1个开拓),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1个备用工作面,8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3个其它工作地点。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1. 引言在矿井的开采过程中,通风系统的运行对于维持矿井安全和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通风能力核定是评估矿井通风系统是否满足需求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目的、方法和步骤,并提供一些实施的实例。

2. 目的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目的是确定通风系统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风量来满足矿井内的通风需求。

通过核定,可以评估现有通风系统的性能,并根据需要作出调整和改进。

3. 方法3.1 收集必要数据在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之前,需要收集以下数据:•矿井的布局图和平面图•矿井的设计参数,如矿井深度、矿井截面积等•矿井中所需通风的工作区域和设备的数量和类型•矿井内空气质量和温度的监测数据•通风系统的设计参数,如风机类型、风机数量、管道布局等3.2 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在核定通风能力之前,需要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以获取真实的通风情况。

这包括测量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压,观察各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检查通风管道的状况。

3.3 进行计算和分析基于收集的数据和测量结果,进行通风能力计算和分析。

这包括确定通风系统的风力分布、风速和压力变化等参数。

利用这些参数,可以评估通风系统是否满足矿井的通风需求,并确定系统的瓶颈和改进的方向。

3.4 制定改进措施根据通风能力核定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这可能包括增加或改变通风设备,调整风机运行参数,修改通风管道布局等。

改进措施应该能够提高通风系统的性能,并满足矿井的通风需求。

4. 步骤4.1 准备工作•收集矿井相关数据•准备测量设备和工具4.2 进行现场测量和观察•测量通风系统的风量和风压•观察各通风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通风管道的状况4.3 进行计算和分析•利用收集的数据和测量结果进行通风能力计算和分析•评估通风系统是否满足需求4.4 制定改进措施•根据通风能力核定的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完善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参数4.5 实施改进措施•根据改进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检查改进后的通风系统的性能和效果5. 实施实例下面是一个实施通风能力核定的实例:1.收集矿井相关数据,包括矿井的布局图、平面图和设计参数。

(新标准)矿 井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新标准)矿 井 通 风 能 力 核 定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一、矿井通风概况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老副井两个井筒进风,老副井净直径4.5米,新副井净直径6.0米;上、下组煤两座风井回风,上组煤风井直径3米,垂深87.54米,下组煤风井直径4米,垂深83米。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矿井采用两个进风井(老、新副井)进风,两个回风井(上、下组煤风井)回风;老副井主要服务于上组煤-120m水平的六采区、-400m水平的八采区,新副井主要服务于下组煤-280m水平的西三、西四、东三采区及-480m水平延深的西五采区,上、下组煤分别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故矿井上、下组煤通风系统相对独立;矿井各采区内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无角联通风线路,进回风线路干、支清晰,通风网络合理、稳定。

2009年8月矿井总进风量7983m3/min,总排风量8376m3/min,计算需要风量7573m3/min,矿井有效风量7335m3/min,有效风量率87.6%;其中:上组煤总进风2440m3/min,总排风量2558m3/min,有效风量2233m3/min,计算需要风量2342m3/min;下组煤总进风量5543m3/min,总排风量5818m3/min,有效风量5102m3/min,计算需要风量5231m3/min。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为-120m水平(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为-280m水平(现生产水平);为提高矿井提升及抗灾能力,矿井于1997年进行了技术改造,矿内施工一座新副井(立井),井底标高为-280m,第三水平为-480m水平,即矿井下组煤主要延深水平,现正在开拓施工。

矿井及生产采区实现了分区通风,无风量不足的生产作业地点,2009年8月全矿井共有生产采区6个,其中:上组煤2个生产采区(1个生产,1个准备),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 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1个其它工作地点;下组煤6个采区(3个生产,2个准备,1个开拓),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1个备用工作面,8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3个其它工作地点。

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随着煤矿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煤矿的通风系统变得越来越重要。

通风系统可以提高职工劳动条件和煤矿安全生产的保障。

然而,在煤矿的通风系统中,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深入探讨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相关内容。

一、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意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是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评估,明确矿井的通风能力。

通风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

矿井通风能力直接关系到煤矿内空气的流通、职工人身安全和煤矿生产的稳定性。

因此,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作用非常重要,可以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和可靠。

二、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流程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的流程包括前期准备、核定方法、测量与数据修正、评定通风能力和编写核定报告等多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前期准备是核定矿井通风能力的首要步骤。

包括掌握实测数据、了解风流规律,明确核定目的和核定范围等。

(二)核定方法根据已有实测数据和矿井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核定方法。

根据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主要采用西安矿业大学矿山通风日风法和西安矿业大学矿山通风形式比较法。

其中,矿山通风日风法是指在合法的条件下,于日间在自然状况下,利用侵入式试验方法,进行通风阻力测定,综合比较得出矿井通风能力。

而形式比较法则是利用不同风量下通风系统进行比较,查看下垂阻力与摩擦阻力在不同风量下的变化,评估矿井通风能力。

(三)测量与数据修正按照核定方法,利用侵入式试验方法或形式比较法测量矿井通风系统的下垂阻力和摩擦阻力,获得并记录数值。

同时,在测量结果中,应该考虑到矿井本身的特点,比如采煤工艺和采煤进度等,对数值进行准确修正。

在数据修正中,需要用到通风网络模型,可以利用计算机软件进行模拟计算。

(四)评定通风能力利用上述步骤获取的数据和模型,对通风系统进行评定,可以评估矿井的通风能力,以及通风系统中存在的压降、漏风等问题,并进一步查找原因、提出对策,对通风系统进行优化改善,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2014.7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2014.7

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一、通风概况(一)通风方式新发矿井采用对角式通风方式,抽出式通风方法。

(二)进回风井筒数量及风量三条进风井,二条排风井。

主、付井(立井)、西部入风井(斜井)为进风井井;北风井和西风井(均是斜井)为排回风井(北风井排风6330 m3/min,等积孔2.5;西风井排5490m3/min,等积孔2.3;矿井联合等积孔4.7。

矿井总入量11350m3/min,矿井总排风量11820m3/min。

(三)矿井需要风量,总进风量,有效风量矿井需要风量10325 m3/min,总进风量11350 m3/min,有效风量10580 m3/min,有效风率为92%。

(四)矿井瓦斯等级、瓦斯和二氧化碳的绝对、相对涌出量2013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结果确定为高瓦斯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02m3/min,相对涌出量23.82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4.73 m3/min,相对涌出量2.8 m3/t。

(五)主要通风设备及运行参数北风井地面安装2台BDK-10-№28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西风井地面安装两台BD-11-8-№24通风机,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北、西风井使用电机均为2*315KW,通风机出厂最大流量均为10000 m3/min。

二、计算过程及结果1、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计算该矿有2个采煤工作面,101高档普采队,107高档普采队。

(1)按气候条件进行计算Q cfi=60×70%×v cfi×S cfi×k chi×k cli(m3/min)101采队:现采西三采27层右一工作面,最大空顶距5.2m,采高2m,采面长度系数1.2,温度系数1.1。

Q cfi=60×70%×v cfi×S cfi×k chi×k cli(m3/min)Q101=60×70%×1.0×9.6×1.1×1.0=443 m3/minQ107=60×70%×1.0×9.1×1.0×1.2=458 m3/min式中v cfi—第i个采煤工作面的风速,m/s。

矿井风量计算、能力核定

矿井风量计算、能力核定

四川德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风量分配、通风能力核定细则一、矿井生产布置采面、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地点(掘进工作面或其它地点)、硐室、需要配风的巷道名称,其中串联通风地点、独立通风的硐室和巷道。

二、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计算:各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Q 采i ),应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工作面的温度、人数、爆破后的有害气体产生量和风速等因素分别进行计算后,取其最大值。

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Q 备采i )亦应满足瓦斯或二氧化碳、气温和风速等规定计算风量,且不得低于其采煤时的实际需要风量的50%。

开切眼施工完成后、回采准备工作开始前一段时间内,需要风量按其它井巷需要风量要求进行计算。

1、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Q 采i =q 瓦采i ×K 采通i(1%-c )(1)式中 Q 采i —第i 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确定,m 3/min ;q 瓦采i —第i 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或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m 3/min ; c —第i 个采煤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K 采通i —第i 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它是各个采煤工作面瓦斯或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的最大值与其平均值之比,需在各个采煤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至少进行5昼夜的观测,得出5个比值,取其最大值。

通常机采面可取K 采通i =1.2~1.6;炮采工作面可取K 采通i =1.4~2.0。

或者采取以下方法:低瓦斯矿井取低值,高瓦斯矿井(含高二氧化碳矿井)取高值。

q 瓦采i =Q ,采i×c,采i(2)式中 Q,采i—第i 个采煤工作面当年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时的风量,m 3/min ; c,采i—第i 个采煤工作面当年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2、按工作面温度计算:采煤工作面应有良好的劳动气候条件,其温度和风速应符合下表1的要求。

长壁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按下式计算:Q 采i =60×V 采i ×S 采i (3) 式中 Q 采i —第i 个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m 3/min ;V采i—第i个采煤工作面风速,m/s;S采i—第i个采煤工作面平均断面积,m2。

15通风能力核定

15通风能力核定

q相取值不小于10,小于10时按10计算.扣减瓦斯抽放 量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与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无关的抽放 量不得扣减(如封闭已开采完的采区进行瓦斯抽放作为瓦 斯利用补充源的等). (2)未计入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计算范围的瓦斯抽放量 不得扣除. (3)扣除部分的瓦斯抽放量取当年平均值. (4)如本年进行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取本年矿井 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本年未进行完瓦斯等级鉴定的,取上 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
Q矿 ≥ (∑ Q采 + ∑ Q掘 + ∑ Q硐 + ∑ Q备 + ∑ Q其他 ) K矿通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 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 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 Q其他——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3/min; 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抽出式K矿通取1.15—1.2;压入式 K矿通取1.25—1.3. 2,采煤工作面及其备用工作面需要风量的核定计算 (1)低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按气象条件或瓦斯涌出量 (用瓦斯涌出量计算,采用高瓦斯计算公式)确定需要风量, 其计算公式为: Q采=Q基本×K采高×K采面长×K温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基本——不同采煤方式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二)测定仪器的准备 通风能力核定基础工作开展前,需要对检测仪器进行 检定和标校,必须经过国家计量授权的法定计量单位检定. 所有的仪器,仪表在能力核定期间必须使用可靠,测量准确. (三)矿井通风状态测定前的准备 测定前必须确保矿井风流的畅通,井下巷道内无堆积 物,无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巷道无片帮等不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的现象.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正常. 现场测定(包括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通风机性能测定, 有效风量测定)是矿井通风能力核定重要组成部分,是能力 核定的基础内容.为做好测定,必须做好准备工作,以保证 现场测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1. 简介煤矿的通风系统对于保证矿井内空气质量和煤炭生产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矿工的安全,需要制定一套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本文档介绍了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的主要内容。

2. 标准背景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是中国煤矿通风领域的重要标准之一。

该标准由中国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制定,于2008年发布。

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规定煤矿通风系统的核定方法和要求,以确保矿井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同时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该标准适用于煤矿通风系统的核定,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监测等各个环节。

通过该标准的执行,可以更好地保证煤矿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内空气质量,预防和控制矿井事故的发生。

3. 标准内容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该标准具体规定了煤矿通风系统核定的一般方法和技术要求。

其中包括通风参数的测定方法、矿井通风系统的结构参数的确定方法、通风系统的设计方法等。

通过明确通风系统核定的具体方法,可以有效地评估矿井内空气流动性能,为通风系统的运行提供依据。

3.2 通风系统核定指标该标准规定了煤矿通风系统核定的指标和要求。

主要包括通风风量、气流速度、氧浓度、含尘量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合理设置通风系统核定指标,可以保证矿井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止有害气体积聚和煤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3 核定结果的评价该标准规定了煤矿通风系统核定结果的评价方法和标准。

通过对核定结果进行评价,可以判断通风系统的工作效果是否符合要求,进一步优化通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

4. 标准应用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作为煤矿通风系统的重要依据,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

它可以在以下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标准规定了通风系统的设计方法和要求,可以作为煤矿通风系统设计的参考依据。

(优质)(冶金行业)(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优质)(冶金行业)(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

(冶金行业)(新标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一、矿井通风概况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新、老副井两个井筒进风,老副井净直径4.5米,新副井净直径6.0米;上、下组煤两座风井回风,上组煤风井直径3米,垂深87.54米,下组煤风井直径4米,垂深83米。

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矿井采用两个进风井(老、新副井)进风,两个回风井(上、下组煤风井)回风;老副井主要服务于上组煤-120m水平的六采区、-400m水平的八采区,新副井主要服务于下组煤-280m水平的西三、西四、东三采区及-480m水平延深的西五采区,上、下组煤分别有独立的回风系统,故矿井上、下组煤通风系统相对独立;矿井各采区内无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各用风地点无角联通风线路,进回风线路干、支清晰,通风网络合理、稳定。

2009年8月矿井总进风量7983m3/min,总排风量8376m3/min,计算需要风量7573m3/min,矿井有效风量7335m3/min,有效风量率87.6%;其中:上组煤总进风2440m3/min,总排风量2558m3/min,有效风量2233m3/min,计算需要风量2342m3/min;下组煤总进风量5543m3/min,总排风量5818m3/min,有效风量5102m3/min,计算需要风量5231m3/min。

矿井分三个水平开采,第一水平为-120m水平(现生产水平),第二水平为-280m水平(现生产水平);为提高矿井提升及抗灾能力,矿井于1997年进行了技术改造,矿内施工一座新副井(立井),井底标高为-280m,第三水平为-480m水平,即矿井下组煤主要延深水平,现正在开拓施工。

矿井及生产采区实现了分区通风,无风量不足的生产作业地点,2009年8月全矿井共有生产采区6个,其中:上组煤2个生产采区(1个生产,1个准备),布置有1个采煤工作面,4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 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1个其它工作地点;下组煤6个采区(3个生产,2个准备,1个开拓),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1个备用工作面,8个掘进工作面,5个机电硐室,1个井下爆炸材料库,3个其它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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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采工作面空气温度 (℃)
<20
20~23
23~26
26~28
28~30
采煤工作面风速 (m/s)
1.0
1.0~1.5
1.5~1.8
1.8~2.5
2.5~3.0
系数K温 1.00
1.00~1.10 1.10~1.25 1.25~1.4 1.4~1.6
b、按照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按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 的浓度不超过1%的要求计算:
m1综-综放工作面个数,个;
掘进工作面通风能力
m2
A掘=∑A掘i
j=1
=10-4×r×Sj×Lj×m2 万t/a
式中:
A掘—风井系统掘进工作面通风能力,万t/a; A掘j—第j个掘进工作面正常掘进条件下的年进尺换算成煤的产量,万t/a;
r-原煤视密度,t/m3; Sj-第j个掘进工作面纯煤面积,m2; Lj-第j个掘进工作面年总进尺,m;
井下充电室
a、按其回风流中氢气浓度小于0.5%计算风量:
Q充=q充×K充通 ×2
式中:

m3/min
Q充—充电室需要风量,m3/min; q充—充电室回风流中氢气的绝对量,m3/min; K充通—充电室氢气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
b、根据最小风速验算:
Q充>9S充
m3/min;
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
A——一次爆破炸药最大用量,kg
f、按风速进行验算:
60×0.25S<Q采<60×4S (m3/min)
式中:
S—工作面平均断面积,m2
15
掘进工作面需要的风量
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
岩巷掘进:Q掘=Q扇﹒Ii+60×0.15S 煤巷掘进:Q掘=Q扇﹒Ii +60×0.25S
式中:
m3/min m3/min
采煤工作面需要的风
量 a、按气象条件计算:
Q采=Q基本×K采高×K采面长×K温 m3/min
式中:
Q采—工作面需要风量,m3/min; Q基本—工作面所需的基本风量,m3/min: Q基本 60×工作面控顶距×工作面实际采高×70%×适宜风速
(不小于1.0m/s)m3/min;
K采高—工作面采高, m; K采面长—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 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调整系数。
K采高—回采工作面采高调整系数
采 高(m) 系数(K采高)
<2.0 1.0
2.0~2.5 2.5~5.0及放顶煤 面
1.1
1.5
K采面长—回采工作面长度调整系数
回采工作面长度(m)
80~150 150~200
>200
系数K采面长
1.0
1.0~1.3 1.3~1.5
K温—回采工作面温度与对应风速调整系数
其它地点需要的风量
风井系统需要的风量
Q≥(∑Q采+∑Q备+∑Q掘+∑Q硐+∑Q胶轮车+∑Q其它)×K矿通
m3/min
式中:
∑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min; ∑Q掘—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 ,m3/min; ∑Q硐—硐室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 ∑Q备—备用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 m3/min; ∑Q胶轮车—井下采用胶轮车运输的矿井,尾气排放稀释需要的风量,无胶 轮车,∑Q胶轮车=0; ∑Q其它—除了采、掘、硐室地点以外的其它巷道需风量的总和,m3/min; K矿通—矿井通风系数, 根据矿井通风网络及管理情况选取。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解释
通风能力核定关键 技术指标
通风能力的概念 超通风能力生产的定位 通风能力核定程序 通风关键技术参数的确立
5.1.9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应满足下 表要求:
矿井通风系统风量 (m3/min) <3000
3000~5000
5000~10000
10000~20000
>20000
c-采煤工作面回采率,%;按矿井设计规范选取,薄煤层 97%,中厚煤层95%,厚煤层93%;
m1高-工作面个数,个;
l综-工作面平均长度,m; h综-综放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m(包括放煤厚度); b综-综放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N综-综放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系数,应根据采煤设备技术 性能、生产组织和职工素质等因素确定,%;
Q采=60× V采× S采4
m3/min
式中:
V采—采煤工作面风速,根据工作面温度表选取; S采—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
d、按回采工作面同时作业人数计算:
每人供风≮4m3/min:
Q采>4N m3/min
式中:
N—工作面最多人数,人
e、按炸药量计算需要风量
每千克炸药供风≮25(硝酸铵炸药): Q采>25A
公式二.doc
取值表.doc
方法二:由里向外核算法(产量在30
万吨/年以上矿井使用)。
采煤工作面通风能力
m1
A袁采=∑A采i
i=1
=10-4×l 高 ×h 高 ×r×b 高 ×n×N 高 ×c×m1 高 + 10-4×l 综 ×h 综 ×r×b 综 ×n×N 综 ×c×m1综
9万t/a 式中:
Q扇—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实测 m3/min; Ii—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
井下硐室需要的风量
井下爆破材料库
井下充电室
机电硐室(绞车房、变电所)
井下爆破材料库
配风必须保证每小时4次换气量,因而爆破材料库需要 风量为
Q库1=4V/60 m3/min
式中:
Q库— 井下爆炸材料库需要风量,m3/min; V—井下爆炸材料库的体积,m3。
m2—煤巷掘进工作面的数量,个。
矿井通风能力验证
1、矿井主要通风机性能验证 2、矿井通风网络能力验证 3、矿井用风地点有效风量验证 4、矿井稀释瓦斯能力验证
确定矿井通风系统 核定生产能力
根据不同硐室内设备的降温要求进行配风: Qri=(3600×∑N×θ)÷(ρ×cp×60×△t) 式中: Qri—第i个机电硐室的需风量,m3/min; ∑N—机电硐室中运转的电动机(变压器)总功率,kW; θ—机电硐室的发热系数,按表8-4选取; ρ—空气密度,1.2kg/m3; cp—空气的定压比热,1.005kJ/kg·K △t—机电硐室的进回风流的温度差,℃。
系统的通风阻力 (Pa) <1500
<2000
<2500
<2940
<3920
通风能力核定流程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工作程序.doc 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ppt 能力核定需提供的资料.ppt
核定的几个关键问题
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矿井需要风量计算
采煤工作面需要的风量 掘进工作面需要的风量 井下硐室需要的风量 其它地点需要的风量
A袁采—风井系统采煤工作面通风能力,万t/a; A采i—第i个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条件下的年产量,万t/a;
l高-工作面平均长度,m; h高-工作面煤层平均采高,m; r-原煤视密度,t/m3; b高-工作面平均日推进度,m/d; n-年工作日数,取330d;
N高-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系数,应根据采煤设备技术性能、 生产组织和职工素质等因素确定,%;
矿井通风能力计算
1、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的确定 2、风井系统通风能力计算 3、风井系统核定通风能力
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方法
方法一:总体核算法(产量在30万t/a以下 矿井可使用)
公式一(较适用于低瓦斯矿井):
Q进
A=330×10-4----- (万t/a)
q.k
公式二(较适用于高瓦斯、突出矿井和有冲 击地压的矿井):
Q采=100× q采 × KCH4
式中:
m3/min
Q采—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采—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的平均绝对涌出量,m3/min; KCH4—采面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正常生产时连续观测
1个月,日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同月平均日瓦斯绝对涌出量 的比值)
C、按工作面温度选择适宜的风速 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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