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结售汇业务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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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国际业务案例

农行国际业务案例

农行国际业务案例我有个朋友,他开了个小的外贸公司,专门做那种特色手工工艺品出口的。

这公司规模不大,但是产品在国外还挺受欢迎的。

不过呢,在国际业务这块,他一开始可真是两眼一抹黑。

就说收款这事儿吧。

以前他尝试和一些国外客户做生意的时候,那些客户付款方式五花八门的。

有些想用国际电汇,有些又提到什么信用证。

我朋友就懵了,他只知道收钱,可不懂这些复杂的门道啊。

这时候,农行就闪亮登场了。

他跑到农行去咨询国际业务相关的事儿。

农行的工作人员特别耐心,就像老师教小学生一样。

工作人员先给他解释了国际电汇的流程。

告诉他这就好比是国外客户在他们那边的银行下了个指令,让把钱直接汇到我朋友在农行开的外币账户上。

不过呢,这中间要确保一些信息准确,像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SWIFT代码这些,一个都不能错,要是错了,那钱就像迷路的小羊羔,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然后说到信用证,这可就更复杂了点。

工作人员就给他打了个比方,说信用证就像是一张特殊的“优惠券”。

是由国外客户的银行开出来,保证只要我朋友按照信用证上规定的条件,比如说按时发货、货物的品质和数量都符合要求,那么农行就能拿着这张“优惠券”去要钱。

而且农行还会帮忙仔细审核信用证的条款,看看有没有什么陷阱。

比如说有些条款可能规定得特别严格,甚至有点不合理,农行就会提醒我朋友要谨慎对待。

我朋友听了之后,心里就有底多了。

后来他接了一个大单,是来自欧洲的一个大客户。

这个客户要求用信用证付款。

我朋友就按照农行工作人员教的,把和客户签订的合同、自己公司的相关资料等都交给农行。

农行的人仔仔细细地审核信用证条款,发现其中有一个关于包装的条款写得很模糊。

他们就建议我朋友和客户沟通,把这个条款明确一下,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在货物准备好要发货的时候,农行又帮着我朋友办理了相关的单据。

像提单啊、商业发票啊这些,确保所有的单据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农行顺利地帮我朋友收到了这笔大额的货款。

还有一次,我朋友想拓展新的市场,想去东南亚那边发展一下业务。

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案例简析

银行个人外汇业务案例简析

银⾏个⼈外汇业务案例简析近年来,外汇管理⽅式逐渐从“规则监管”向“原则监管”转变。

根据中国⼈民银⾏《个⼈外汇管理办法》和《个⼈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个⼈外汇业务主要有以下三⽅⾯政策要求:⼀是按交易主体、交易性质进⾏分类管理。

⼆是对个⼈结汇和境内个⼈购汇实⾏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每年等值5万美元。

三是银⾏和个⼈不得以分拆等⽅式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

本⽂为在上述政策框架下,银⾏开展个⼈外汇业务的案例汇编。

来源:《中国货币市场》杂志作者:孙奕君,交通银⾏上海市分⾏案例⼀:个⼈外币现钞取款业务案例描述2016年7⽉,客户王某在A银⾏柜⾯,从本⼈账户提取美元现钞总计18笔,单笔⾦额均为1万美元,合计⾦额为18万美元。

相关政策及展业规范要求1.个⼈提取外币现钞当⽇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有效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额的,银⾏须审核本⼈有效证件和经所在地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办理。

2.对于符合分拆特征的业务,银⾏能够确认为分拆⾏为的,应不予办理;⽆法直接确认为分拆⾏为的,应按照经常项⽬项下外汇收⽀真实性原则或个⼈资本项⽬规定办理。

案例分析本案例中,王某单⽇单笔及累计取现⾦额均未超过外汇局规定的1万美元限额,就单笔业务⽽⾔,A银⾏仅凭王某的有效证件即可为其办理。

事实上,当王某在A银⾏柜⾯办理第4笔1万美元的取现业务时,A银⾏就已意识到王某的⾏为存在分拆嫌疑,便要求其提供提钞⽤途证明材料。

据王某描述,B银⾏外币理财收益率远⾼于A银⾏,其将存在A银⾏的外币取出是为了存⼊B银⾏⽤于购买外币理财产品,考虑到外币境内划转需额外⽀付⼿续费和钞汇差价,故选择了现钞交易。

为证明⾃⼰的说法,王某提供了将外币现钞存⼊B银⾏同名账户的存款回单,B银⾏回单上显⽰的存款时间、⾦额等要素均能与A银⾏的取款相匹配。

虽然王某在1个⽉中频繁取现多达18笔1万美元符合分拆特征,但A银⾏通过对王某的展业尽调及其提供的相关材料认定⽤途合理,故为其办理了取款业务。

典型案例学习材料

典型案例学习材料

附件:典型案例学习材料目录一、对私业务 (1)二、对公业务 (7)三、其他业务 (17)对私业务一、网点员工违规代客购汇事件描述:某支行派驻业务经理执行日常业务检查时发现,一名员工与其直系亲属十多个账户存在资金往来。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名员工通过自己的账户代客户理财,包括购买黄金、基金、股票、外汇宝等;通过自己的网银账户为多个客户进行网上汇款,以帮助客户降低汇款费;为满足客户换汇需要,更利用自己和亲戚的购汇额度帮客户换汇。

存在问题:一是员工通过自己账户代客户理财,违反双十禁规定,为客户节省汇款手续费,贪图便利通过自己的网银账户为客户办理汇款,容易诱发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也不利于我行中间业务收益。

二是利用自己或亲属的购汇指标,帮助客户购买外汇,明显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

三是柜台人员办理该名员工违规换汇业务,说明柜台人员风险意识不足、合规意识淡薄,罔顾我行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不主动揭露违规行为,未能及时阻止风险隐患的演化发展。

改进要求:一是派驻业务经理应切实提高自身依法合规意识,同时发挥内控风险官作用带领队伍,带头执行我行规章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坚决制止各种违规代客理财等行为,依法合规服务客户,在网点形成良好的合规氛围。

二是派驻业务经理应关注网点人员行为和思想动态异常情况,发现网点各类案件或重大风险隐患,须立即口头报告,如涉及保密问题的,须采取保密方式向上级运营部门、监保等部门报告,并视情况不向网点负责人报告。

三是增强员工的监督意识。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宣传工作,让员工了解,监督是相互的,自己同样负有对网点负责人和派驻业务经理进行监督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员工敢于举报和揭示不良现象、违规事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未落实大额划转交易核实制度事件描述:某支行经办柜员在处理个人客户代办取款100万业务时,未查询账户资料及询问客户情况,就在传票写上“已大额核实”字样,交给派驻业务经理进行盖章,然后直接录入资料,提交集中授权中心核准通过。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优选.)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优选.)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2010年版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写)第一部分结售汇统计概述第二部分交易主体一、交易主体的分类二、交易主体的说明(一)居民和非居民交易性质确定原则案例1:企业结汇支付员工工资案例2:个人在境内向境外人士提供劳务(二)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案例3:企业出口(三)跨境投资的交易主体案例4: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案例5:银行在境外上市案例6:个人将企业股份转让外方案例7:外方将企业股份转让中方案例8:向境外投资(四)代理结售汇的交易主体案例9:对外输出劳务企业将劳务费统一结汇案例10:银行扣缴客户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税结汇(五)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案例11:在境内长期居住的非居民个人从事出口贸易案例12:在境内长期工作的非居民个人购买QDII第三部分经常项目一、货物贸易类110,310货物贸易案例13:贸易融资案例14:加工费案例15:个人货物贸易案例16:邮寄样品案例17:错汇款退回案例18:出口预收货款、进口预付货款退回案例19:港口补给收入、支出案例20:提供修理所需物料案例21:购汇支付产品储藏所需干冰款案例22:艺术品拍卖案例23:展品销售案例24:机场售油款案例25:法院强制执行款案例26:账户余额资金结汇案例27:汇率变动或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补偿款案例28:信用证保证金退款案例29:邮购、网购实物交易二、服务贸易类120,320服务贸易●121,321运输案例30:港口辅助服务案例31:与运输有关的卸箱费、加速费、仓储费等费用案例32:集装箱租金案例33:外航航线费●122,322旅游案例34:教育费案例35:银行卡消费、提现后购汇还款案例36:非居民个人境内日常生活开支案例37:代垫非居民生活费案例38:境外游客在外币代兑点办理结汇案例39:体育俱乐部、娱乐会所会员费案例40:因公出国案例41: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案例42:航空公司培训费案例43:承租非居民拥有的境外建筑物案例44:居民出租境内建筑物案例45:居民个人外汇现钞或存款结汇●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案例46:开证手续费、保函费案例47:担保费案例48:保险公司分保费●124,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案例49:商标使用费30案例50:著作权使用费案例51:稿费收入案例52: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案例53:执照费、品牌加盟费●125,325咨询服务案例54:法律咨询费案例55:诉讼费、仲裁费案例56:审计费案例57:技术设计、咨询服务费案例58:建筑设计、制图、审图案例59: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案例60:技术指导费案例61:售后技术服务费案例62:管理咨询费案例63:认证费、公证费、检测费、年检费案例64:专利申请服务费案例65:海上救生安全检验服务费案例66:鉴定、检验进出口货物费用案例67:样本分析费案例68:产品研发费案例69:石油测井服务费案例70:中介费案例71:上市咨询服务费、挂牌费案例72:董事费●126,326其他服务案例73:软件使用费、软件升级费、软件开发费案例74:后台数据处理案例75:专用网络使用、网络年费、网址费等相关费用案例76:网络虚拟物品、电子物品交易案例77:远程培训、函授案例78:媒体转播权案例79:大型活动承办费用案例80:展览费、展馆搭建费用案例81:演讲费、演出费案例82:报告订阅费案例83:图片拍摄费案例84:模具样品制作费案例85:设备租赁费案例86:快递服务案例87:母公司奖励费案例88:佣金、回扣案例89:转口贸易价差案例91:商业赞助费案例92:广告牌租赁案例93:跨境设代表处案例94:国际团体、协会会员费、注册费案例95:报名费案例96:打捞费案例97:猎头费案例98:商标制作费、印刷费案例99:非雇佣关系的劳务收入案例100:一年期以下(包括一年)的建筑安装和承包工程三、收益和经常转移类130,330收益和经常转移●131,3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案例101:外籍员工薪金案例102:养老保险金案例103:人民币工资薪酬购汇汇出案例104:境外工作、劳务收入案例105:在境内为非居民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服务案例106:境外临时雇佣劳务案例107:境外派驻境内高管工资●132,332投资收益案例109:外方红利案例110: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133,333其他经常转移案例111:代缴税款收入案例112:捐赠案例113:遗产案例114:偶然性收入案例115:进出口货物赔偿款案例116:劳务输出人员工伤赔偿案例117:滞期费和速遣费55案例118:清关费(通关费)四、境内经常项目交易案例119:收到出口信保公司赔款后结汇案例120: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营业收入结汇案例121:银行外汇业务营业税结汇案例122:银行外汇利润结汇案例123: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案例124: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案例125: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案例126:罚没款、涉案款结汇第四部分资本与金融项目一、跨境交易210,410资本账户案例127:商标所有权转让案例128:境外企业收购境内版权案例129:碳交易案例130:经营权转让案例131:移民转移案例132:专利所有权转让售汇案例133:境内企业收购境外制作方法售汇案例134:境内出版企业收购境外版权案例135: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捐赠220,420直接投资案例136:关联公司、母子公司资金往来案例137:一年期以上的建筑安装和承包工程●221,421投资资本金案例138:外资企业结汇支付修建、租用厂房案例139:股权转让案例140: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案例141:境内企业在境外离岸金融中心购买企业案例142:境内企业购买境外股权案例143:境内企业收购境外企业相关费用案例144:境内银行收购境外金融机构案例145:外资保险公司投资款结汇案例146:外资银行追加投资案例147:引入战略投资案例148:境内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222,422直接投资撤资案例149:外资企业清算资本金撤回案例150:中资企业转让境外投资清算撤回案例151:股份转让撤资●223,423房地产案例152:非居民个人购买境内房产案例153:非居民个人通过房地产公司购买境内房产案例154:非居民出售中国境内房地产案例155:境外机构购买境内房产案例156:非居民房产拆迁案例157:继承房产变卖230,430证券投资●23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案例158:QDII存续期结束后将所有认购资金汇回案例159:员工出售境外股权●232证券筹资案例160:境内机构境外发行股票案例161: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案例162:QFII境内投资款项的结汇案例163: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股权转让●431对境外证券投资案例164:个人购买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案例165:认购QDII案例166: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购汇案例167: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案例168:购汇支付套期保值产品亏损案例169:支付期权费用●432证券投资撤出案例170:QFII存续期间结束案例171:回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240,440其他投资案例172:10%以下投资案例173:保证金、押金案例174:境外担保项下的履约资金结售汇案例175:跨境处置不良资产案例176:境内银行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案例177:非居民结汇为人民币资产●241,441跨境贷款案例178:境内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案例179:融资租赁案例180:归还跨境贷款本息●242,442外债转贷款案例181:境内机构获得国外政府贷款案例182:归还外债转贷款二、境内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案例183:居民个人交易B股250,450国内外汇贷款案例184:购汇归还国内外汇贷款260,460金融机构资金本外币转换●261,461资本金(营运资金)案例185:银行资本金的本外币转换案例186:非银行金融机构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262,462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案例187: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案例188: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涉及的结售汇270,470其他案例189:个人5万美元以下的少量购汇案例190:居民个人之前购汇存款的结汇第一部分结售汇统计概述银行结售汇统计,是根据1994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后的管理需要而建立的。

成功堵截个人结售汇分拆办理网银汇款业务的案例

成功堵截个人结售汇分拆办理网银汇款业务的案例

成功堵截个人结售汇分拆办理网银汇款业务的案例
成功堵截个人结售汇分拆办理网银汇款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近日,某网点在接收个人网银汇款落地指令时,发现有三名客户在同一天内先后购汇5万美元分6次向境外同一银行同一收款人汇款。

经办人员提高警觉,联想到个人外汇业务培训时提到的个人利用结售汇分拆付汇行为规避外管年度总额管理的风险提示,立即暂停办理这六笔汇款业务,并同时与主管及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经甄别这六笔业务确属外管局个人结售汇分拆行为范围,经办人员最后按照外管局及总行相关规定将上述客户报送为“个人结售汇分拆关注名单”。

二、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个人结售汇分拆从而规避外管局监管的案例,外管局及总行针对此类业务先后下发过多个文件加强管理。

经办人员在处理个人网银结售汇及汇款时要认真审核,不能盲目办理。

三、案例启示
(一)网点经办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本着谨慎、规范、准确的原则办理外汇业务,做到对客户、银行和自己都负责。

(二)加强外管政策的学习培训。

通过一系列具体案例及重点提示加深对外管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严格遵照执行外管各类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协助个人规避“关注名单”管理,确保各项外汇业务合规办理。

关于外汇的法律案件(3篇)

关于外汇的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被告:李某某(以下简称“李某某”)被告李某某于2018年10月在中国某银行开设外汇账户,进行外汇交易。

在交易过程中,李某某因操作失误,导致账户内资金出现巨额亏损。

李某某认为银行提供的交易平台存在缺陷,导致其无法及时止损,故诉至法院,要求银行退还其亏损资金。

二、争议焦点1. 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 李某某是否因自身操作失误导致亏损?3. 银行交易平台是否存在缺陷?三、案件事实1. 2018年10月,李某某在中国某银行开设外汇账户,进行外汇交易。

2. 2019年3月,李某某在交易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账户内资金出现巨额亏损。

3. 李某某认为,银行提供的交易平台存在缺陷,无法及时止损,导致其亏损。

4. 银行认为,李某某的亏损是其自身操作失误所致,与交易平台无关。

四、法院审理1. 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某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但其主张银行交易平台存在缺陷,需要进一步调查。

2. 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银行交易平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平台运行正常,不存在缺陷。

3. 法院认为,李某某的亏损是其自身操作失误所致,与银行交易平台无关。

五、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如下:1. 驳回李某某要求银行退还亏损资金的诉讼请求。

2. 李某某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六、案件评析1. 本案中,李某某的亏损主要是由于其自身操作失误所致。

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应谨慎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

2. 银行提供的交易平台在运行过程中不存在缺陷,符合相关规定。

投资者在使用交易平台时,应充分了解平台规则,提高自身风险意识。

3. 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选择正规、合法的平台,避免因平台问题导致资金损失。

七、启示1. 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风险意识。

2. 选择正规、合法的平台进行交易,避免因平台问题导致资金损失。

3. 交易过程中,应谨慎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损失。

个人结售汇业务培训(20110715)---新会计人员培训

个人结售汇业务培训(20110715)---新会计人员培训

3、结汇信息录入错误
当日个人结汇信息录入错误,应比照个人购汇信息进行撤销或修改操 作。 当月、跨月度个人结汇信息录入错误,应当使用冲正操作,不能进行修 改、撤销操作。 冲正操作步骤: 身份证件号、结汇资金属性、金额或币种项录入错误,第一步冲零 (交易币种为美元的,金额项内应输入原金额的相反值,交易币种为非 美元的,金额项内应输入原折美元金额的相反值;币种项输入美元;其 他项不变),备注栏写明冲正原因及对应结汇流水号; 第二步重新录入正确结汇信息。
交易编码对应关系表:
结汇种类表 buycode buy_name 110 货物贸易 包括贸易、旅游购物 121 运输 122 旅游 包括境外个人房租、生活消费、就医学习 123 金融和保险服务 包括保险外汇收入 124 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包括专利使用和特许收入 125 咨询服务 包括法律、会计、咨询和公共关系 126 其他服务 1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 包括赡家款、职工报酬 132 投资收益 包括境外投资收益 133 其他经常转移 包括捐赠、遗产继承、保险赔偿 210 资本账户 220 直接投资 230 证券投资 240 其他投资 250 国内外汇贷款 270 经批准的资本其他
身份证件审核及录入: 1、个人年度总额内结售汇业务,凭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办理。 境内个人身份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带有身 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 件。 境外个人身份证明: 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 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对于仅持中国护照的个 人,不得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2、审核身份证件的有效期限,过期无效。
个人结售汇业务 培训
财富管理部 黄月荣 2011年07月15日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

银行结售汇统计案例分析(2010年版国家外汇管理局编写)第一部分结售汇统计概述第二部分交易主体一、交易主体的分类二、交易主体的说明(一)居民和非居民交易性质确定原则案例1:企业结汇支付员工工资案例2:个人在境内向境外人士提供劳务(二)进出口贸易的交易主体案例3:企业出口(三)跨境投资的交易主体案例4: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案例5:银行在境外上市案例6:个人将企业股份转让外方案例7:外方将企业股份转让中方案例8:向境外投资(四)代理结售汇的交易主体案例9:对外输出劳务企业将劳务费统一结汇案例10:银行扣缴客户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税结汇(五)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案例11:在境内长期居住的非居民个人从事出口贸易案例12:在境内长期工作的非居民个人购买QDII第三部分经常项目一、货物贸易类110,310货物贸易案例13:贸易融资案例14:加工费案例15:个人货物贸易案例16:邮寄样品案例17:错汇款退回案例18:出口预收货款、进口预付货款退回案例19:港口补给收入、支出案例20:提供修理所需物料案例21:购汇支付产品储藏所需干冰款案例22:艺术品拍卖案例23:展品销售案例24:机场售油款案例25:法院强制执行款案例26:账户余额资金结汇案例27:汇率变动或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补偿款案例28:信用证保证金退款案例29:邮购、网购实物交易二、服务贸易类120,320服务贸易●121,321运输案例30:港口辅助服务案例31:与运输有关的卸箱费、加速费、仓储费等费用案例32:集装箱租金案例33:外航航线费●122,322旅游案例34:教育费案例35:银行卡消费、提现后购汇还款案例36:非居民个人境内日常生活开支案例37:代垫非居民生活费案例38:境外游客在外币代兑点办理结汇案例39:体育俱乐部、娱乐会所会员费案例40:因公出国案例41:国际性会议服务费、会议费案例42:航空公司培训费案例43:承租非居民拥有的境外建筑物案例44:居民出租境内建筑物案例45:居民个人外汇现钞或存款结汇●123,323金融和保险服务案例46:开证手续费、保函费案例47:担保费案例48:保险公司分保费●124,324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案例49:商标使用费30案例50:著作权使用费案例51:稿费收入案例52: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案例53:执照费、品牌加盟费●125,325咨询服务案例54:法律咨询费案例55:诉讼费、仲裁费案例56:审计费案例57:技术设计、咨询服务费案例58:建筑设计、制图、审图案例59:设备安装调试服务案例60:技术指导费案例61:售后技术服务费案例62:管理咨询费案例63:认证费、公证费、检测费、年检费案例64:专利申请服务费案例65:海上救生安全检验服务费案例66:鉴定、检验进出口货物费用案例67:样本分析费案例68:产品研发费案例69:石油测井服务费案例70:中介费案例71:上市咨询服务费、挂牌费案例72:董事费●126,326其他服务案例73:软件使用费、软件升级费、软件开发费案例74:后台数据处理案例75:专用网络使用、网络年费、网址费等相关费用案例76:网络虚拟物品、电子物品交易案例77:远程培训、函授案例78:媒体转播权案例79:大型活动承办费用案例80:展览费、展馆搭建费用案例81:演讲费、演出费案例82:报告订阅费案例83:图片拍摄费案例84:模具样品制作费案例85:设备租赁费案例86:快递服务案例87:母公司奖励费案例88:佣金、回扣案例89:转口贸易价差案例91:商业赞助费案例92:广告牌租赁案例93:跨境设代表处案例94:国际团体、协会会员费、注册费案例95:报名费案例96:打捞费案例97:猎头费案例98:商标制作费、印刷费案例99:非雇佣关系的劳务收入案例100:一年期以下(包括一年)的建筑安装和承包工程三、收益和经常转移类130,330收益和经常转移●131,331职工报酬和赡家款案例101:外籍员工薪金案例102:养老保险金案例103:人民币工资薪酬购汇汇出案例104:境外工作、劳务收入案例105:在境内为非居民企业或个人提供劳务服务案例106:境外临时雇佣劳务案例107:境外派驻境内高管工资●132,332投资收益案例109:外方红利案例110:外汇理财产品的损益●133,333其他经常转移案例111:代缴税款收入案例112:捐赠案例113:遗产案例114:偶然性收入案例115:进出口货物赔偿款案例116:劳务输出人员工伤赔偿案例117:滞期费和速遣费55案例118:清关费(通关费)四、境内经常项目交易案例119:收到出口信保公司赔款后结汇案例120:外资金融机构外汇营业收入结汇案例121:银行外汇业务营业税结汇案例122:银行外汇利润结汇案例123:企业外汇存款利息结汇案例124:远期或掉期交易违约产生的损益结售汇案例125:银行扣收客户外币储蓄利息税结汇案例126:罚没款、涉案款结汇第四部分资本与金融项目一、跨境交易210,410资本账户案例127:商标所有权转让案例128:境外企业收购境内版权案例129:碳交易案例130:经营权转让案例131:移民转移案例132:专利所有权转让售汇案例133:境内企业收购境外制作方法售汇案例134:境内出版企业收购境外版权案例135: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捐赠220,420直接投资案例136:关联公司、母子公司资金往来案例137:一年期以上的建筑安装和承包工程●221,421投资资本金案例138:外资企业结汇支付修建、租用厂房案例139:股权转让案例140: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案例141:境内企业在境外离岸金融中心购买企业案例142:境内企业购买境外股权案例143:境内企业收购境外企业相关费用案例144:境内银行收购境外金融机构案例145:外资保险公司投资款结汇案例146:外资银行追加投资案例147:引入战略投资案例148:境内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222,422直接投资撤资案例149:外资企业清算资本金撤回案例150:中资企业转让境外投资清算撤回案例151:股份转让撤资●223,423房地产案例152:非居民个人购买境内房产案例153:非居民个人通过房地产公司购买境内房产案例154:非居民出售中国境内房地产案例155:境外机构购买境内房产案例156:非居民房产拆迁案例157:继承房产变卖230,430证券投资●231对境外证券投资撤回案例158:QDII存续期结束后将所有认购资金汇回案例159:员工出售境外股权●232证券筹资案例160:境内机构境外发行股票案例161:境内机构境外发行债券案例162:QFII境内投资款项的结汇案例163: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股权转让●431对境外证券投资案例164:个人购买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案例165:认购QDII案例166: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购汇案例167: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案例168:购汇支付套期保值产品亏损案例169:支付期权费用●432证券投资撤出案例170:QFII存续期间结束案例171:回购境外上市公司股票240,440其他投资案例172:10%以下投资案例173:保证金、押金案例174:境外担保项下的履约资金结售汇案例175:跨境处置不良资产案例176:境内银行对外提供优惠贷款案例177:非居民结汇为人民币资产●241,441跨境贷款案例178:境内机构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案例179:融资租赁案例180:归还跨境贷款本息●242,442外债转贷款案例181:境内机构获得国外政府贷款案例182:归还外债转贷款二、境内资本与金融项目交易案例183:居民个人交易B股250,450国内外汇贷款案例184:购汇归还国内外汇贷款260,460金融机构资金本外币转换●261,461资本金(营运资金)案例185:银行资本金的本外币转换案例186:非银行金融机构营运资金的本外币转换●262,462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案例187:银行代债务人结售汇案例188: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涉及的结售汇270,470其他案例189:个人5万美元以下的少量购汇案例190:居民个人之前购汇存款的结汇第一部分结售汇统计概述银行结售汇统计,是根据1994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后的管理需要而建立的。

购外汇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购外汇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为了规避外汇管制,通过不正当手段购汇,用于支付国外供应商的货款。

经调查,该公司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通过地下钱庄、个人账户等方式,非法购汇人民币共计5000万元。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

二、法律责任分析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外汇、倒卖外汇,不得以外汇进行洗钱、骗汇、逃汇等违法行为。

”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外汇管理局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买卖外汇、倒卖外汇的;(二)以外汇进行洗钱、骗汇、逃汇等违法行为的;(三)擅自改变外汇用途的;(四)其他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

”2. 法律责任分析(1)非法购汇行为该公司通过地下钱庄、个人账户等方式,非法购汇人民币共计5000万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买卖外汇、倒卖外汇”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公司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① 责令改正:外汇管理局应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购汇行为。

② 没收违法所得:该公司非法购汇所得的5000万元人民币应予以没收。

③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汇管理局应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即1000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扰乱外汇市场秩序该公司通过非法购汇,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影响了我国外汇市场的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汇管理局应对该公司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非法经营外汇罪案例(3篇)

法律非法经营外汇罪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汇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外汇市场进行非法经营。

李某非法经营外汇罪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非法经营外汇案件。

二、案情简介李某,男,35岁,某市人。

2009年至2011年间,李某利用自己掌握的外汇知识,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买卖业务,非法经营外汇。

在此期间,李某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外汇买卖咨询、交易等服务,收取手续费。

经查,李某非法经营外汇交易额累计达人民币1000万元。

三、案件经过1. 犯罪嫌疑人的侦查2011年6月,某市外汇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李某涉嫌非法经营外汇。

接到举报后,外汇管理局立即展开调查,并联合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侦查。

2. 侦查过程侦查过程中,外汇管理局和公安机关调取了李某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通讯记录等相关证据。

经过调查,证实李某自2009年以来,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买卖业务,非法经营外汇。

3.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在侦查过程中,李某对非法经营外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某表示,自己曾在外汇市场工作多年,掌握了丰富的外汇知识,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决定从事非法经营外汇活动。

四、案件审理1. 案件审理机关李某非法经营外汇罪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 案件审理过程2011年8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李某非法经营外汇罪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等因素。

3. 案件审理结果2011年10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非法经营外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五、案例分析1. 非法经营外汇罪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外汇罪是指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买卖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 案例中的法律问题(1)李某是否构成非法经营外汇罪?根据案件事实,李某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擅自从事外汇买卖业务,非法经营外汇,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符合非法经营外汇罪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非法经营外汇罪。

外管局检查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人外汇20个经典案例分析

外管局检查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人外汇20个经典案例分析

外管局检查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人外汇20个经典案例分析第一篇:外管局检查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人外汇20个经典案例分析外管局检查银行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个人外汇20个经典案例分析经常项目概念经常项目是指实质资源的流动,包括进出口货物、输入输出的服务、对外应收及应付的收益,以及在无同等回报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提供或接受经济价值的经常转移。

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外交往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其中贸易及服务是最主要的内容。

长期以来,经常项目在我国国际收支总体规模中占有较大比重。

1、贸易收支,2、服务收支,3、收益:(职工报酬和投资收益),4、经常转移也称单方面转移主要特征:一、交易行为通常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跨境交易(经济境);二、交易行为在历史上经常、频繁发生,对国际收支影响大,如国际贸易;三、所有权通常发生转移。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原则一、真实性审核原则。

主要体现为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及汇兑环节进行真实性管理,包括两种方式:由金融机构按规定进行单证审核(展业三原则)、由外汇局进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

真实性审核并不构成对经常项目可兑换的限制。

(1996年12月承诺)二、便利化原则。

通过改进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技术、简化管理环节、规范管理流程等措施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灵活、便捷、高效、顺畅的服务。

同时,积极清理和整合法规。

(法规清理)三、均衡监管原则。

对资金流出、流入实施均衡监管,构筑资金流出入管理两道“防火墙”。

3 经常项目管理方式和手段通过立法与修法,清理法规,制定完善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外汇账管理和数据信息报送与采集等比较明晰集中的几个法规。

建立了经常项目、个人外汇和外汇账户的外汇管理框架。

(231件现行有效法规)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核对资金流与物流对应情况规范银行审核外汇收支单证、构建外汇流动非现场监测监管体系、对交易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必要的审查判断等。

柜员操作失误造成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柜员操作失误造成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柜员操作失误造成个人客户违规结汇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展现
网点柜员办理一笔个人外汇买卖结汇交易,金额为5万美元。

调阅相关凭证影像发现:该笔业务附件只有结汇通知书,通知书显示年度累计结汇金额已达10万美元,结汇资金属性为“旅游”,本次结汇金额5万美元。

网点核查答复:客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申请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外管系统以非居民购买境内资产(商品房下)结汇备案。

该笔业务被评定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监管风险。

依据《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境内外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原则,个人结、售汇年度总额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年度总额内的结、售汇业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办理;超过年度总额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境外个人办理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结汇,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本案中,客户单笔已超5万美元且本年度已结汇超10万美元,超额结汇未见超额结汇所需的资料证明,存在外汇监管风险。

(二)操作风险。

该笔业务所附结汇通知书注明结汇属性为“旅游”,实际为购买商品房。

柜员受理业务时,一是未能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结汇的真实意图;二是不了解外汇业务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未留存客户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业务培训。

网点应加强外汇业务培训,使柜员熟练掌握外汇业务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减少因对制度规定不了解而引发的风险事件。

(二)加强履职管理。

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重要事项、重要业务、重要风险点事中风险防控,有效控制风险隐患。

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五篇范文

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五篇范文

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五篇范文第一篇: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外汇非法买卖交易的案例一、案例经过营业网点发现有一伙人专门代理他人来柜台存取外币(一人持多张他人银行卡)的现象,其中代理人几乎每天都出现在柜台,要求存入大量美元。

由于银行规定存入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币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因此他们每天持2-5个他人帐户(为逃避提供证件及来源证明)到柜台将2、3万美元分散存入几个帐户(每个帐户存入5000美元以下),然后当天通过电话银行进行外汇买卖(将美元兑换成港币),再到其他网点柜台提取港币现金。

有时又会在柜台取出大量港币,再到其他网点存入美元,同时这伙人不断变换个人帐户,可以说每次存入的帐户及存款网点皆与上次不同,人员有不断壮大的趋势。

二、案例分析这些客户利用他人在网点开立的个人帐户和个人电话银行进行非正常外汇买卖和提取现金,且每次存取金额每次都控制在5000美元以下,有意逃避提供证件及来源证明的规定,达到规避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监控,交易行为十分可疑。

三、案例启示(一)由于这些客户每次交易金额均不能满足人民银行大额报告标准,导致反洗钱风险监控系统无法自动采集这些帐户信息,对网点开展甄别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二)案件中所涉及人员较多,而且多数是代理人,客户在存款或取款金额未达到大额标准,银行是无需要求客户出示证件,所以无法核实存款人和代理人身份信息,也无法知道代理人与存款人之间关系。

网点要求柜员认真登记各客户信息,加强防范,对客户进行外汇管理规定宣传,杜绝客户继续进行可疑交易。

第二篇:非法外汇买卖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的法律规定非法外汇交易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进行外汇交易即为非法外汇交易;包括: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政策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从一起案例看该政策的监管难点

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政策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从一起案例看该政策的监管难点

个人分拆结售汇“关注名单”政策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从一起案例看该政策的监管难点王燕【摘要】随着个人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和电子银行的迅速普及发展。

近年来,规避政策管理个人分拆结售汇案件频发,影响了外汇管理法规实施的有效性。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结售汇管理,维护正常外汇市场秩序,国家对个人分拆结售汇实行“关注名单”管理。

通过河南省平顶山市一起案例的实证分析,针对“关注名单”政策管理存在的难点,提出相关建议。

%As the growing scale of foreign exchange receipts and payments and e-banks’rapid devel-oping, the frequent cases of split out of individual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 came out, which affected the effectiveness of 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individual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 and maintain the normal order of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the government carried out the attention list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Pingdingshan City, Henan Province, the author gave some advices to the difficulties existing in the at-tentionlistpolicy management.【期刊名称】《金融理论与实践》【年(卷),期】2013(000)009【总页数】4页(P112-115)【关键词】外汇管理;个人结售汇;“关注名单”政策;监管难点【作者】王燕【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河南平顶山 467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830.92个人分拆结售汇,即指行为主体(包括个人和机构)对其借道个人经常项目下的大额收汇或付汇,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利用多名个人名义分别在国家规定的个人年度限额内进行结汇或购汇,进而达到规避监管审查、实现资金跨境异常流动的一种本外币违规交易行为[1]。

外汇违规案例:七起个人分拆结售汇案

外汇违规案例:七起个人分拆结售汇案

外汇违规案例:七起个人分拆结售汇案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16.03.28
•【分类】
正文
外汇违规案例:七起个人分拆结售汇案
一、案情简介
2014年上半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某市中心支局利用外汇检查分析应用系统先后发现了7条涉嫌个人分拆购付汇线索。

7起案件共涉及60人,金额269.29万美元。

这7起购付汇案件中人民币资金的运行路线均为:首先由出资人通过电子银行将相应的人民币分别转给购汇人,然后由购汇人同日或隔日通过电子银行购汇,并通过电子银行汇往境外同一收款人,符合分拆结售汇的特征。

二、定性和处罚
涉案当事人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个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规避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年度总额管理。

个人分拆售结汇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二)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
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当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对涉案当事人进行处罚。

外汇保本赔偿法律案例(3篇)

外汇保本赔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男,35岁,某市个体经营户。

2019年,张某通过某知名外汇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交易,投入资金共计100万元。

根据平台承诺,该平台提供“保本+高额回报”的投资服务。

然而,在张某投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平台突然宣布破产,张某的资金血本无归。

张某遂将平台及其关联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保本赔偿责任。

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外汇交易逐渐成为人们投资理财的新选择。

然而,由于外汇市场的波动性较大,许多投资者在追求高额回报的同时,也面临着资金损失的风险。

为了吸引投资者,一些外汇交易平台承诺提供“保本+高额回报”的投资服务,但往往在投资者资金投入后,平台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保本责任,引发了一系列纠纷。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外汇交易平台是否具有保本赔偿的法律义务;2. 若平台有保本赔偿义务,其赔偿范围应如何确定。

三、法院判决(一)关于保本赔偿的法律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本案中,张某与平台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保本+高额回报”的服务内容,平台因此具有保本赔偿的法律义务。

(二)关于赔偿范围法院进一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平台未履行保本赔偿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范围,法院认为,根据张某与平台签订的投资协议,平台承诺保本及高额回报,因此赔偿范围应包括张某投入的资金本金1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同时,考虑到张某在投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法院酌情判决平台赔偿张某总损失金额110万元。

四、判决结果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平台及其关联公司赔偿张某总损失金额11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评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外汇保本赔偿纠纷案,具有以下法律意义:1. 明确了外汇交易平台在承诺“保本+高额回报”服务时的法律义务,即平台有义务保障投资者的本金安全;2. 规定了保本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投资者投入的资金本金及相应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损失;3. 提示投资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应充分了解平台的服务内容,谨慎投资,避免盲目追求高额回报而忽视风险。

工行德宏分行开办缅甸元即期现汇结售汇业务

工行德宏分行开办缅甸元即期现汇结售汇业务

满足时代发展要求,具有一定滞后性。

所以,为了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需要及时对一些和新会计准则要求不相符的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从而实现会计准则与其充分结合,保证会计准则有序落实。

例如,在公司法及证券法基础上,取消把利润当做考核标准的法律法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将其当做我国考核指标。

(五)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现阶段,我国会计人员不管是在知识结构上,还是在职业素养上,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能够更好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我国需要在整体上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组建一支高水平、高能力的会计团队。

基于此,我国相关部门应构建一套完善的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职业道德评估机制建设,对会计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综合水平和职业素养进行考核。

一方面构建行业自律组织机构,结合国际要求进行约束,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让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标准与国际会计职业道德标准接轨。

另一方面,完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从定量及定性等方面入手对会计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对应的奖罚措施。

并制定完善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体系,和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和会计现象相吻合。

与此同时,加强国际性会计专业人才培养。

现阶段,我国高级会计人员数量比较少,特别是了解国际会计专业内容,同时还懂得我国基本国情,并且可以把两者充分融合的专业型会计人才更是短缺。

为了打破人才缺失带来的束缚,实现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需要对现有会计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改革,对传统会计职业人员教育组织结构进行调整,把培训重点设置在参与国际竞争上,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再教育,保证会计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会计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此外,为了让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能够快速了解国际会计实务,应该加强国际会计师资格考核,这样不但能够保证我国会计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也能给我国会计从业人员与国际会计从业人员交流提供条件。

最后,注册会计师作为会计行业中的重要力量,对净化我国会计行业,促进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注册会计师团队质量在某种程度上将会给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发展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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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结售汇业务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网点在接收个人网银汇款落地指令时,发现有三名客户在同一天内先后购汇5万美元分6次向境外同一银行同一收款人汇款。

经办人员提高警觉,联想到个人外汇业务培训时提到的个人利用结售汇分拆付汇行为规避外管年度总额管理的风险提示,立即暂停办理这六笔汇款业务,并同时与主管及上级管理部门汇报。

经甄别这六笔业务确属外管局个人结售汇分拆行为范围,经办人员最后按照外管局及相关规定将上述客户报送为“个人结售汇分拆关注名单”。

二、案例分析
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电子渠道办理个人结售汇分拆从而规避外管局监管的案例,外管局及总行针对此类业务先后下发过多个文件加强管理。

经办人员在处理个人网银结售汇及汇款时要认真审核,不能盲目办理。

三、案例启示
(一)网点经办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本着谨慎、规范、准确的原则办理外汇业务,做到对客户、银行和自己都负责。

(二)加强外管政策的学习培训。

通过一系列具体案例及重点提示加深对外管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严格遵照执行外管各类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协助个人规避“关注名单”管理,确保各项外汇业务合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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