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合集下载

中心小学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实施方案根据区教体局《关于评选推荐2022至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的规定,为做好我单位2022至2023学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制定本评选推荐实施方案:一、成立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二、评选人数及推荐范围公示评选推荐人数:优秀教师6人,优秀班主任3人,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学校一线任课教师(含聘用制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在岗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三、评选推荐条件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忠于教育事业,坚持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

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群众满意度高,所分管负责的工作未出现过较大影响的负面舆论。

4.评选优秀教师的,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工作满1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且师德突出的专任教师并且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022、2023年度内未受到过诫勉谈话、警告及以上处分处罚的。

6.坚持向教育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教学点倾斜,向坚持在教育一线的年龄较大的教师倾斜。

7.在偏远教学点交流支教的,同等条件下代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要求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由所在小学、幼儿园民主推荐,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中心小学。

2.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

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业绩和师德表现,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比细则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比细则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师)评比细则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钻研业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带动教风与校风的良性发展,为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全面提升,经校长室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范围:全体教职工(含代课)。

二、评比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热爱本职工作,严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心集体,谦虚谨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坚持教书育人。

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

对后进生不歧视,关心帮助困难学生,热心为学生服务,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有较好的声誉。

3.工作认真负责。

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愉快接受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管理、值班、服务、学生活动等各项工作。

所负责的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普遍认可。

教学认真、治学严谨,教学效果良好,所教学科在学年综合考评名次名列年级前1/2(任教多班的取平均名次),等次为良好以上。

4.履行安全职责。

自己所带班级或所负责的部门无重大责任事故,且本人未发生任何教育事故。

5.重视教育科研。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善于反思和总结,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安全、后勤等方面的研究。

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积极参与校本研修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6.严守学校纪律。

坚守岗位,无迟到、早退、代签到、旷课现象。

无因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他人的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负面影响的现象。

三、评选时间和名额确定:每年六月下旬,有校长室根据语数英学科和非语数英学科分类确定名额,总数原则上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采取个人申报、民主评议、考核评分、领导小组表决相结合的形式。

按民主测评占15%,考核评分占60%,领导小组表决结果占25%,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综合得分。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制度一、指导思想为规范学校管理,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作用,弘扬校园正气,提升教师素质,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特制定此方案。

二、评选原则1.严格贯彻执行评模文件的有关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

4.坚持客观性评价的原则。

5.评审顺序: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三、评选对象全校所有在岗且由区财政发工资人员四、评选基本条件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业绩突出,表现积极,引领示范。

3.评模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评模否决性条款1.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2.病事假每学年累计超过两个月者。

3.无故不接受上级机关或学校交办的临时任务的。

4.弄虚作假者。

5.教师个人不当行为严重影响到学校声誉者。

6.评模文件规定的限制性条件。

六、各级别优秀教师评选办法1.指标指向明确(1)指标指向明确,学部按文件要求组织评委,开展评选工作。

(2)依据本学年个人记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3)若出现本学年记档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近三年记档分的平均成绩排名。

2.指标没有明确指向(1)指标没有指向且只有一个,则由学校根据文件组织评审。

(2)指标没有指向且两个及以上, 学校则根据中学部和小学部的核定编制数按比例分配名额(四舍五入),然后由学部组织评审。

(3)依据本学年个人记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

(4)若出现本学年记档分相同的情况,则以近三年记档分的平均成绩排名。

七、各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由校长办公会投票决定,从本学年中任劳任怨、勤勤恳恳、无私奉献、表现突出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中确定。

八、其他说明1.若评模文件有其他规定,则按文件要求进行。

2.若教师个人放弃权利,需提供签字声明,然后评委会根据评定结果顺延至他人。

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一、成立评审小组组长:不参选领导组员:不参选领导、工会成员、教师代表二、评选对象:(一)县“优秀教师”1.教学第一线教师。

2.必须是本年中任何一学期被评为学校“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学科骨干教师”之一的教师。

3.上级给的县“优秀教师”指标的三分之二在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任务的毕业班班主任中评选(一层次班级按中考总分成绩A+,A个数计算,首先看总分A+个数,总分A+个数最多的班主任评为“优秀教师”;A+同等再看总分A的个数,如果都同等再依次看总分B+、B、C+、C个数,二层次班级按完成职教招生个数计算)(二)县“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中评选(由学校领导班子评选)。

三、评选量化时间:一年四、有下列情形的一票否决:(一)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量不满的。

(三)不上公开课的。

(四)不用普通话上课的。

五、评选业绩量化标准:(一)师德每学期10分,共20分。

(二)教学成绩:以学期教师个人教学成绩绩效总分计算。

(三)科研:1.教师教育教学竞赛(同题取最高,不重复加分)。

(1)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2分;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1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4分;县级一、二等3分;三等2分;校级1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由县局发文的)、科研方面优秀教师: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2.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按每学期算,多个课题可以累加):区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只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3分;区级2分;市、县级1分。

(四)出勤:1.旷课每节扣2分;迟到扣1分。

(含晚自习时间、上级及学校组织召开的会议、学校学科教研组活动、学校每天考勤签到)2.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05分。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目的本评选细则旨在表彰小学教师中的优秀教育工作者,鼓励并激励他们为教育事业做出杰出贡献。

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为以下几个方面:教学能力评选对象应具备出色的教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授课内容设计合理,有利于学生的研究和发展;-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学;- 学生研究成绩有显著提升;- 能够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自主研究能力。

课外辅导评选对象应具备积极参与课外辅导的精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定期组织并参与学生的课外辅导活动;- 深入了解学生的研究情况,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 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研究惯和自律能力。

师德师风评选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严守教师职业道德,不做违背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尊重学生和家长,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与同事和睦相处,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和学科建设。

评选流程评选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个人申报评选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自我评价、教学成果等。

2. 学校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3. 各级评审候选人进入各级评审环节,包括区、市、省级评审。

评审以集体评审和个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最终评定省级评审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评定出优秀教育工作者,并进行公示。

奖励措施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将获得以下奖励:- 荣誉证书;- 现金奖励;- 有机会参加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评定结果争议处理对于评定结果有争议的情况,申请人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提起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以上为小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希望广大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评选,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 目的和背景该细则旨在评选和表彰小学校教育骨干教师中的优秀教师,以鼓励和激励教师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

2. 评选标准评选优秀教师的标准如下:- 教学水平:教师的教学设计和实施是否有效,是否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是否能够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研究。

- 学业成绩:教师的教导是否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有显著提升,是否能够帮助学生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

- 教育贡献: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培训经验等方面的贡献是否突出。

-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方法、态度、关心和引导等方面是否积极肯定。

3. 评选程序评选优秀教师的程序如下:1. 根据学校教师队伍情况和学生人数,设定评选人数和比例。

2. 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包括信息收集、评委选拔和申报材料审核。

3. 教师通过书面申报形式提交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和成果、学生评价及其他相关材料。

4. 评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考核。

5.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评估,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6. 优秀教师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4. 表彰和奖励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获得以下表彰和奖励:-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

- 获得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 在学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中发挥示范作用。

- 参与研究科研项目和校内外教育交流活动。

5. 审核和监督评选过程需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学校教师评选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评选工作。

- 监督部门对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该细则将在学校内部公示,以便教师们了解评选流程和标准。

评选的公正性和公开性将有助于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整个学校的教育质量。

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

XXX小学优秀教师评选评分细则一、评选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评选过程中要确保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位候选教师。

2.专业能力原则:评选要重点考察候选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育研究等专业能力。

3.综合素质原则:评选要兼顾候选教师在教学之外的综合素质,如师德师风、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二、评选流程1.提名阶段:学校教师团队提名候选教师,每名教师最多可提名两名候选教师。

2.材料提交:被提名的教师需要填写个人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同时提供教学案例、学生评价等相关材料。

3.评委评审:评委由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和一部分具有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

评委在评审时需独立进行评分,不得照搬他人评分结果。

4.学生评价:评选过程中,学生将对候选教师进行匿名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和面试等方式获得学生的反馈意见。

5.专家评审:对于获得一定分数的候选教师,学校将邀请教育专家进行评审,确保评选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6.综合评分:综合各个环节的评分结果,确定最终的优秀教师名单。

三、评分细则1.教学水平(40分):评估候选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学内容的准确性、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过程的有效性等。

2.教育研究(20分):评估候选教师对教育研究的贡献,如参与教育研究项目、发表教育论文等。

3.教学成果(20分):评估候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如学生的学业水平提高情况、在竞赛中获奖情况等。

4.师德师风(10分):评估候选教师的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精神风貌、言行举止等。

5.团队合作(5分):评估候选教师在团队中的合作能力和贡献,如参与教研活动、协助其他教师等。

6.创新能力(5分):评估候选教师在教学中的创新能力,如教学设计的独特性、教学方法的创新等。

四、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2.公示期结束后,举行优秀教师表彰仪式,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对他们进行表彰。

3.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通知各班级和家长群等渠道进行宣传。

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先进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先进教师评选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小学先进教师评选细则为对学校各岗位的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向身边的先进人物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在每一年年终评选一次教师各类先进。

一、先进评选的层次、项目(一)综合先进:突出贡献奖、优秀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先进教师。

(二)单项先进:教学与教研先进个人、科研与培训先进个人、管理与保障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育才奉献奖(三)先进评选按顺序进行,获奖教师不重复评选。

二、先进评选的指向、程序(一)突出贡献奖1.指向:奖励在某一块或某一点上,对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1-2个)。

2.程序:由校长室提出人选,行政会议审议决定。

(由校长负责完成)(二)优秀干部1.指向:奖励在学校管理中综合表现优秀的行政干部(2个)。

2.程序:根据《海山小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细则》进行赋分,分数高者当选。

(由校长负责完成)(三)优秀共产党员1.指向:奖励在“党员作奉献,真情系教育”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校共产党员(2-3个)。

2.程序:根据《海山小学共产党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赋分。

学校党支部审议决定。

(由党支部副书记负责完成)(四)先进教师1.指向:奖励在“敬业奉献、团结互助、虚心好学、示范带头、绩效显著”方面综合表现突出的教师个人(每组2个)。

2.程序:组内教师打分占50%,学校委派考核组(由部分已获得突出贡献奖、优秀干部、优秀共产党员的教师组成)打分占50%,分数高者当选。

(由副校长负责完成)(五)教学与教研先进个人1.指向:奖励在教学业务和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1-2个)。

2.程序:由教导处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六)科研与培训先进个人1.指向:奖励在教科研工作、校本培训和自主学习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2.程序:由教导处提出候选名单,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1-2个)(七)管理与保障先进个人1.指向:奖励在学校管理和后勤保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文(三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文(三篇)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文一、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适用于学校或机构中的所有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等各个级别和学科的教师。

二、评选标准:1.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效果、教学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

2.学生表现:学生成绩提高、学生评价、学生表现等方面。

3.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教师职业道德、教师团队建设等方面。

4.学科建设:学科竞赛成绩、学科教研成果、学科能力提升等方面。

5.社会影响:教育教学成果的社会影响力、教师社会服务等方面。

三、评选程序:1.自愿报名:教师根据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表现,自愿报名参加评选。

2.材料提交:报名教师需要提交个人简介、教育教学实绩材料等。

3.初评:评选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公示:公示初选出的候选人名单,接受师生、家长的投票和评议。

5.面试:评选组织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测试候选人的教学能力、教育理念等。

6.综合评定:评选组织根据上述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7.公示公布:公示评选结果,将评选结果公布并向所有参评教师进行通知。

8.颁奖表彰: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评选奖励:1.优秀教师奖: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2.优秀教师团队奖: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3.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对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权责:1.评选组织:学校或机构领导班子牵头组织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织。

2.评选委员会:评选组织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或机构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

3.评选宣传:评选组织负责宣传评选活动的相关信息,组织评选宣传活动。

4.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组织负责公示评选结果,并提供投票和评议的途径。

5.评选监督:评选组织负责评选活动的全过程监督,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和公平。

以上为评选优秀教师细则模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评选优秀教师细则范文(二)一、背景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成长发展。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4篇)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激情,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本评选细则。

第二条本评选细则适用于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评选活动。

第三条本评选细则的评选对象为在本校任教的教师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评选细则的评选内容包括教学业绩、爱岗敬业、科研教研、师德师风等方面。

第五条评选的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并及时向全校教职工进行通报。

第六条能够获得本评选细则所评选的优秀教师称号的教师,将享受到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二章评选标准第七条教学业绩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掌握一定的教学技能,教学效果显著,能够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

第八条爱岗敬业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素养。

教师应对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尽心尽力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科研教研是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考察内容。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关注学科前沿知识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条师德师风是评选优秀教师的基本要求。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言行端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对学生负责,严守教育教学纪律。

第十一条其他评选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十二条教师评选活动应事先制定评选工作计划,明确评选的时间进度和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十三条评选活动由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第十四条教师评选应广泛征求学生、家长和其他教师的意见,采取问卷调查、教学观摩、评课演讲等形式进行评议。

第十五条评选结果应由评选委员会综合评议,通过多次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评选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并对获奖教师进行颁奖仪式。

第十七条对于获奖教师,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如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评比细则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评比细则

小学教师评优、评先评比细则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并结合实际,特制订学校评优评先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选活动,在全校范围内树立先进典型,凝心聚力,更好地激励广大教职员工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投入学校各项教育教学之中,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学校建立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评优评先工作。

由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总务主任、人事干部及教师代表任成员。

三、评优原则(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二)德才兼备、注重实效原则(三)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原则(四)初评推荐、综评确定原则四、具体内容教师评优评先内容包括:优秀党员、记功奖励、园丁奖、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名优教师及校级骨干等等。

五、评选程序教师评优评先的程序为:(一)初评:1、优秀党员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初评;2、记功、园丁奖等由校长室组织进行初评;3、优秀班主任由德育处组织初评;4、教科研先进个人由教科室组织初评;5、名优教师及校级骨干由教导处组织初评。

(二)综评各处室将初评结果交学校评审小组进行讨论综评,并按名额确定推荐对象。

评审小组将推荐对象进行全校公示,后将结果报上级部门终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1.违反教师师德规范条例,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

2.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3.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4.一学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5、在各类评优评先过程中出现各类不规范现象的。

七、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开始执行。

有些条款今后将不断完善和调整。

八、上述规定未尽事宜,由学校评优评先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庄郭小学先进(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比条件先进模范

庄郭小学先进(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比条件先进模范

庄郭小学先进(模范、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评比条件先进模范
评比条件:
1. 教学能力突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能够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基本
学习能力,提高学生成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实践能力。

2. 知识更新及专业素养:教师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并将其融入到教学中;具
有深厚的学科知识和专业素养,能够向学生传授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知识体系。

3. 师德高尚:教师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敬业精神,能够以身作则,严守教师
职业操守,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积极引导学生发展。

4. 学生评价好:教师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受欢迎度和口碑,能够获得学生的认可和尊重。

学生评价可以体现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师德形象。

5. 教研、教改能力强:教师应主动参与学校或区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能够
开展创新教学活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6. 技术应用能力: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灵活运用现
代技术手段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以上条件为先进模范教师评比的参考条件,具体评选过程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学校
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1. 背景介绍为了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激励小学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XXX小学决定设立优秀教师评选制度。

本细则旨在规范评选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2. 评选条件2.1 教育素养:候选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教学理念和教育智慧,能够准确把握学生发展需求并采取有效教育手段。

2.2 教学水平:候选教师应具备深厚的学科知识,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自主思考能力。

2.3 学生表现:候选教师应能够通过自己的教育工作,有效提高学生的研究成绩和综合素质,得到学生的认可和家长的肯定。

2.4 教学评价:候选教师应经受过同行的专业评价和学校内部的教学观摩,并取得良好的教学评价结果。

2.5 汇报材料:候选教师应提供完整的教学汇报材料,包括教学设计、学生作品以及教学反思等。

3. 评选程序3.1 提名阶段: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向全校教职工征集优秀教师的提名,并收集提名教师的相关材料。

3.2 初审阶段:由评选委员会对提名教师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评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教师。

3.3 展示阶段:候选教师进行实地教学展示或教学观摩,让评选委员会对其教学实力进行评估。

3.4 综合评定阶段:评选委员会综合考虑候选教师的教育素养、教学水平、学生表现、教学评价和汇报材料,进行评定,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3.5 公示和表彰:学校将公示评选结果,并在庆祝活动中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4. 评选结果的效力优秀教师评选结果对候选教师的个人荣誉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充分体现。

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适时给予优秀教师更多的支持和表彰。

5. 安全保密措施评选过程中,学校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确保评选结果的安全和公正。

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按要求保密相关信息,不得泄露评选过程中的内部信息。

以上为小学优秀教师评选细则的主要内容,细则的具体实施细节将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进一步制定并公布。

感谢各位教师的努力和贡献!。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彦华副组长:高军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二、评选范围与比例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 天以上(含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1 、本人申请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年级前列;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周(含1周)以上者或有旷职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以及大型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杏林小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

(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