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值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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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值班制度规范
第一条:目的
为强化领导、干部值班工作,使生产系统能够及时得到协调组织与技术指导,保障生产组织系统得到高效、有序、顺畅的运行,确保生产系统安全、经济、稳定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加强煤采样系统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人员组成范围
公司值班人员:指服务生产的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技术部技术员组成的当天当班的值班人员。
第三条:值班人员的基本任务
1、值班人员应负责组织、协调当日的公司生产,要求全面掌握生产动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有效地按照生产作业计划组织实施,保持工艺装置运行平稳,确保产、供、销畅通,使生产均衡、安全、稳定、有秩序地进行,保证生产作业计划的完成,检查各岗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值班人员应在公司当班生产调度的统一指挥下,做好生产装置的巡检与技术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并及时协调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公司生产系统稳定运行。
第四条:值班人员的职责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以当班作业计划为依据,协调完成当班生产计划。
2、了解当班的原料、产品的储备状况。
3、了解当班的设备检修情况。
4、了解各装置生产动态。
5、对生产过程中临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车间、部门,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处理问题不过夜。
6、及时组织协调处理生产事故,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7、服从当班生产调度的指挥,及时执行并解决当班调度令所涉及的问题。
8、对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应主动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主动联系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解决,对未解决的问题,在未征得当班调度同意前,不得自行离开现场。
9、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和岗位责任制。
10、按时参加公司调度大夜班交接班会。
11、及时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当班的生产状况。
12、有权处理当值时间内所有违章违纪行为。
13、及时了解当值期间厂内生产及设备运行状况,并协助处理生产异常状况。第五条:考核规定
1、值班人员值班一次考核奖励100元。
2、未向公司领导、生产部请假无故不值班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
3、在值班期间调度电话打值班人员手机无回应的每次罚款100元。
4、不按时值班的人员(签到时间19:00与23:45,签到位置调度室)每次罚款50元。
5、不按时参加公司调度大夜班交接班会的每次罚款50元。
6、不填写值班记录的每次罚款50元。
7、对违反规章制度视而不见者每次处罚200元。
8、值班后休息期间工作未安排好,电话联系无回应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六条:采样操作要求
车辆依序排队驶入采样区,采样员将供应商名称、车号、采样操作员、采样时间等信息输入到采样系统,操作人员确认采样。因车厢内人为加有很多斜撑,故无法采用自动模式进行采样。为了保证采样公平、公正、透明,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当值管理人员负责随机确定采样点,当班采样操作员负责人工操作采样机在所确定的位置采样。采样监督员共随机选取5个采样点,由采样操作员进行采样,在不触碰到车厢底的前提下,每个采样点均力争采到最低点。每个子样重量1.8kg左右。采样操作员将所采煤样装入煤样袋,粘贴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车号、采样操作员、采样时间、采样监督员等信息。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产部,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