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防止和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马六甲海峡海盗和武装抢劫防治机制研究
域 的飞机实施 海盗行 为 的 能力 , 盗 袭 击 大 多针 对 船 舶 的特 殊情 况 , 海 ①在 2 0 06 年 生效的《 洲打击 海盗 及武 装抢 劫 船 只 的地 区合作 协 定 》 Re i a C o ea 亚 ( go l o pr— n
* 厦 门大 学 法 学 院 法学 硕 士 生 , 究 方 向 : 际海 洋 法 。 研 国 ① 《 护 地 中 海 安 全 的 尼 翁 协 定 签 字 》 下 载 于 ht :/ w 保 , tp / 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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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 行 为 的 内涵 随 着 时 间推 移 也 不 断得 到发 展 。13 9 7年 9月 1 日 由英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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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规定海盗行 为的主体为 国家 , 行为客体为他 国的商船 , 为发 生地为公 海 。② 行
行 为客体得 到很 大扩展 , 仅包括 私人商 船 , 不 还包 括军舰 等公用船 舶 , 此外 , 还包 括 另一飞机 和另一 船舶或 飞机 上的人 或 财 物 。1 8 9 2年 的《 合 国海 洋法 公 约 》 联 ( 以下简称 “ 联合 国海洋法公 约” 再 次确 认 了 1 5 ) 9 8年《 海 公约 》 海盗 罪 的定 公 对 义 。近年来 , 一些 区域性条 约针对本 地 区特 殊状 况 对本 区 域 内海盗 的定 义进 行
打击海盗方案
打击海盗方案引言海盗活动是一个严重的全球问题,给国际贸易和航运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保护人身安全、维护航行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各国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海盗的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打击海盗方案,包括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军事行动、国际合作等。
1. 船舶安全设备船舶安全设备是防范海盗袭击的第一道防线。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安全设备:•船舶警报系统:船舶警报系统可以监测和报警有关船舶安全的事件,如接近警报、侵入警报等。
这些警报系统能够提醒船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海盗袭击。
•防御性障碍物:船舶上可以安装障碍物,如钢丝网、电网等,以阻止海盗登船。
这些障碍物可以有效地延缓海盗袭击的速度,为船员争取时间应对。
•高压水炮:高压水炮可以用来打击海盗,将其逼离船舶。
这种设备可以通过远程控制,由船员在安全区域进行操作,提高船舶防御的能力。
2. 军事行动军事行动是海上打击海盗的重要手段之一。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军事行动方式:•巡逻和护航:各国海军常常派出巡逻舰艇,在海域内进行巡逻和护航。
这些舰艇可以及时发现和拦截海盗,为商船提供保护。
•抢劫事件处置:一旦海盗袭击发生,海军部队可以迅速派出特种部队进行处置,解救被劫持的船员,打击海盗威力,展示决心。
•联合行动:不同国家的海军可以展开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海盗。
通过分享情报、合作巡逻等方式,加强打击海盗的力量和效果。
3. 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打击海盗的重要手段,需要各国之间密切合作,共同应对海盗问题。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合作形式:•情报共享:各国可以分享情报,通过合作情报网的建立和运行,加强对海盗的监测和追踪。
情报的共享可以帮助各国及时预警和采取行动,有效打击海盗。
•法律合作:各国可以签订海盗打击的双边或多边协议,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和条例。
通过加强法律合作,可以提高打击海盗的效果,确保海上安全。
•培训和技术支持:一些发达国家可以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海盗频发区域的国家提高海上安全能力。
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分析及防控策略
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分析及防控策略摘要:近年来全球海盗活动的数量有所减少,但是海盗袭击船舶的风险依然存在。
因此论文对船舶可能遭遇抢劫事件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船舶现有安全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并且就当前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的情况,提出具体应对措施,促使船舶能够安全地进行航行。
关键词:船舶;风险;防控策略;1引言随着贸易全球化不断深入,船舶从国内前往世界各地进行业务往来或者项目作业时,不可避免会途径海盗多发区域,再加上这几年经济情况波动较大,因此在航行的过程中,除了要注意传统的海盗出没区域,还应时刻警惕航行路线中出现的异常。
完善强化防海盗机制、提前辨识海盗袭击风险及采取防海盗应急措施,是当前各船舶抵达海盗风险区域前必须完成的重要准备。
因此,分析船舶遭海盗风险因素并研究提出可行的船岸协调应对措施,对于拟航经海盗风险区的船舶十分重要。
2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分析2.1人员风险人员作为航行中最重要同时也是最不容忽视的因素。
如遭遇海盗,与海盗直面接触的是人,因此也最有可能受到伤害。
海盗主要有三种类型:小股海盗、有组织犯罪团伙的海盗、分离主义者或恐怖分子的海盗。
第一种海盗装备落后、手段原始,以劫财为主,一般不伤人,但是如果海盗方的利益诉求没被满足,或者双方存在一些矛盾冲突时,也不能保证对方不会做出伤人的举动;至于后两种海盗就更加危险,对船员的危害更大,他们装备先进、手段狡猾,不仅劫财劫船,并且常常绑架船员以获得高额赎金,甚至可能残忍将船员杀害。
相关资料显示2012—2021年全球海盗事件数量整体呈减少趋势,但是袭击成功率却呈上升的趋势。
全球的海盗风险仍广泛存在,海盗对船舶、船员的安全威胁不容忽视。
2.2船舶风险在被海盗劫持的船舶类型中,油轮/化学品船等槽罐类船舶占48%、然后是OSV等海工船占21%,这跟这类船舶干舷一般较低并且还有贵重货物相关。
另外,在海盗倾向于通过劫持人质索要赎金之后,他们的作案对象也扩大到了包括散货船、集装箱船4%,LNG船占4%,杂货船、冷藏船甚至是滚装船以及渔船等。
海上安全九大国际公约
海上安全九大国际公约海上安全是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之一,为此,国际社会制定了一系列海上安全公约,共计九项。
这些公约在维护地区和全球海上安全、促进国际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介绍这九个国际公约的内容,旨在通过全面、生动的描述,为海上安全领域的相关工作提供指导意义。
首先,在海洋污染防治方面,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国际公约是《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法》(MARPOL)。
该公约旨在防止和减少船舶引起的海上油污染,并推动利用最佳可行措施来保护海洋环境。
同样重要的是《国际海上人员培训、鉴定和值勤法规》(STCW公约)。
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措施确保船员的培训和鉴定符合国际标准,从而提高海上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航海安全。
此外,《国际海上航行安全管理规范》(ISM公约)和《国际海上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公约)也是维护海上安全的重要公约。
ISM公约要求船舶运营者建立和实施有效的航行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而CSC公约则规定了集装箱的安全标准和程序,以确保集装箱运输不会对人员、船舶和其他财产造成损害。
另一方面,在海盗和武装抢劫问题上,《国际海上武装抢劫活动和海盗行为的压制公约》(SUAP公约)和《联合国海盗公约》(UNCOP 公约)起到了关键作用。
这两个公约要求各国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和处罚犯罪行为,维护海上安全和自由。
此外,还有《国际海上搜救和人命救助协定》(SAR公约)和《国际海上航行安全信息法规》(SOLAS公约)。
SAR公约确保在海上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启动有效的搜救行动,并协调各方救援资源。
SOLAS 公约则规定了船舶安全的最低标准,以保护船员和货物的安全。
最后,还有《国际海上制裁与海上安全公约》(ISSC公约)。
该公约旨在打击海上非法活动,包括恐怖主义、走私、海盗等。
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对非法行为的打击,维护海上安全和全球秩序。
总之,这九个国际海上安全公约在海洋污染防治、船员培训、航行安全管理、集装箱安全、海盗和武装抢劫打击、搜救与人命救助、船舶安全标准以及海上制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于制止、惩治海盗罪的国际法规则
关于制止、惩治海盗罪的国际法规则近年来,国际海盗罪行再次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我国政府经索马里政府同意后决定派军舰赴索马里海域参与制止海盗行动。
此时从国际法角度对海盗罪的国际法规则进行深入系统的梳理,显得尤为必要。
一、海盗罪的概念、特征海盗行为,古已有之。
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海盗行为最猖獗。
17世纪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对海盗行为的态度由肯定鼓励转变为反对甚至坚决打击。
随着国家实践的发展,在国际法领域出现了“海盗行为是人类公敌”的主张,形成了有关惩治海盗行为的习惯法规则。
按照国际法,海盗行为使海盗丧失他的国民属性,因而丧失他本国的保护;而且他的船舶,或者飞机,虽然过去可以有权悬挂某一国家的旗帜,也丧失了这种权利。
海盗行为是一种国际罪行;海盗被视为一切国家的敌人,他可以被“落入其管辖权的任何国家”加以法办。
根据1958年《公海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为了维护公海的法律秩序,所有国家应采取措施,进行合作,防止和惩罚在公海上贩运奴隶、海盗行为、非法贩运麻醉药品或精神调理物质、在公海上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
《公海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外,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关于海盗罪的国际公约,因此,这两个公约中关于制止、惩治海盗行为的规定构成防止和惩治海盗罪的一般国际法规则。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第101条的规定,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或者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人或财物所从事的任何非法暴力或扣留行为,或任何掠夺行为,构成海盗行为。
可以看出,海盗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海盗罪的犯罪主体是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成员或乘客。
第二,海盗罪的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故意,且犯罪目的是出于私人目的,这种私人目的主要体现为意图抢劫和掠夺另一船只或飞机上的财物。
第三,行为人必须是客观上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对另一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物实施了任何非法的暴力、扣留或掠夺行为。
海上防海盗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为确保我国船只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海盗袭击事件,提高应对海盗袭击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海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海上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预防海盗袭击事件的发生,确保船只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建立健全海上防海盗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海盗袭击的快速反应能力。
3.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海盗活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海上防海盗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海上防海盗应急工作。
2. 指挥部下设以下机构:(1)情报信息组:负责收集、分析海盗活动情报,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2)应急行动组:负责组织、指挥海上防海盗应急行动。
(3)后勤保障组:负责保障海上防海盗应急物资、装备、人员等。
(4)宣传培训组:负责开展海上防海盗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阶段(1)情报信息组收到海盗活动情报后,立即上报指挥部。
(2)指挥部根据情报信息,分析海盗活动规律,预测海盗袭击可能发生的海域和时间。
(3)应急行动组根据预测结果,制定应对措施,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2. 应急响应阶段(1)应急行动组根据指挥部指令,组织船只和船员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值班巡逻,提高警惕;②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报告情况;③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④加强船舶防御设施,提高防御能力。
(2)应急行动组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①临时改变航线,避开海盗活动海域;②加强与周边船只的联系,相互支援;③向海军、海警等救援力量请求支援;④向海盗发动反击,保护船只和船员生命财产安全。
3. 应急结束阶段(1)应急行动组根据指挥部指令,解除应急响应。
(2)情报信息组总结海盗袭击事件,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五、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充足,满足应急行动需求。
2. 装备保障:船舶配备必要的防御设施和应急设备。
3.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4. 财务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充足,满足应急行动需求。
国际法在打击海盗中的作用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名称国际法作者朱晓喻考试批次学籍批次 2008年8月学习中心盘锦奥鹏远和教育中心层次专升本专业法学完成时间 2009年3月国际法在打击海盗中的作用——国际社会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启示索马里海盗近来日益猖獗。
他们在亚丁湾劫持了包括我国香港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商船,甚至还有军火船和超大型油轮,从而直接威胁到国际社会许多国家的海上利益。
鉴此,联合国安理会前后两次在《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框架下专门通过决议,世界上包括美国、印度、欧盟、俄罗斯、中国等纷纷派遣海军前往亚丁湾附近海面,保护来往货船,打击海盗行为。
打击索马里海盗,涉及国家主权原则和联合国安理会组织的性质,还涉及到国家责任等一系列的问题。
如果能从法律方面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那么对索马里海盗是否要予以打击、如何进行打击,就会变得非常清晰。
一、海盗行为的管辖权1.何为海盗行为海盗行为通常都是发生在公海上。
为了方便行事,海盗船只一般不悬挂国旗,也不悬挂任何表明自己国籍的旗子。
所以从法律上讲,由于不悬挂国旗,就可被认为放弃了其所属国籍,从而处于一种无国籍的状态。
另外海盗行为发生在公海,公海本是各国管辖权涉及不到的地方,但海盗行为的受害者却又都是具体国家的国民。
所以为了保护本国国民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所有国家有责任要对海盗进行打击。
著名国际法学家奥本海认为:“依照国际习惯法规则,每一个海洋国家都有权惩罚海盗。
国家的一切船舶,不论是军舰,其他公船或商船,都可以在公海上追逐、攻击和逮捕海盗,并且把他们带回本国,由本国的法院审理和惩罚。
”1958年联合国组织订于日内瓦的《公海公约》确认了这一国际法规则。
该公约第19条规定: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每一国家均可扣押海盗船舶或航空器,或为海盗所夺取并在海盗控制之下的船舶,和逮捕船员或航空器上人员并扣押船上或航空器上的财物。
扣押国的法院可判定应处的刑罚,并可决定对该船舶、航空器或财物所应采取的行动,但不得影响善意的第三者的权利。
国际法案例:联合国安理会打击索马里海盗决议
案例:联合国安理会关于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决议2008年,索马里海盗在亚丁湾海域劫持了包括中国的天津、香港等地的船舶在内的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商船,甚至还有军火船和超大型油轮,直接严重威胁到国际社会许多国家的海上安全和利益。
鉴于索马里海盗活动日益猖獗,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安全与和平发展的重大威胁,联合国安理会先后四次通过决议,世界上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纷纷派遣海军前往亚丁湾附近海面保护来往船舶和打击海盗行为。
联合国安理会在其通过的关于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决议中多次提到了国际法。
例如,2008年12月16日通过的第1851号决议,声明除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及《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外,还要求各采取行动的国家“根据国际法尊重苏马力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并授权所有“国家和区域组织”,可以在索马里境内采取一切必要的适当措施,镇压海盗行为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不过条件是根据本段的授权所采取的任何措施都应符合适用的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
这里又提到了“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它们是国际法的两个分支。
所以,一个看似简单的索马里海盗活动与国际法是紧密相联的。
解决如何打击索马里海盗活动问题,必须首先了解国际法的有关规则。
我国政府也决定派遣海军护航舰队,在该海域实施打击海盗的行为。
这与以往我国的外交政策等都有了重大区别。
我们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没有说我们是在侵略索马里呢?我们说我们是依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出兵的。
要研究国际法,就要首先了解国际法是什么,也就是国际法的概念和性质。
这涉及国际法的一些基本概念与原理。
这对于深入学习和理解整个国际法体系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新闻中的国际法】中国海军舰队远征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2008年12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舰艇编队从海南三亚起航,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
护航编队由“武汉”号和“海口”号导弹驱逐舰、“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两架舰载直升机和部分特战队员组成,共800余名官兵。
关于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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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盗行为的国际法规和打击方法
关于海盗行为的国际法规和打击方法海盗行为是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早在公元400年左右,就已经出现了海盗行为。
随着时间的推移,海盗行为逐渐演变成为国际安全问题,对于国家和海员的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各国政府之间制定了一系列的国际法规并制定了打击海盗行为的方法。
首先,海盗行为的定义必须明确,然后才能打击海盗。
国际法规对于海盗行为的定义是:任何通过自愿行动使用暴力、胁迫或恐吓来攻击船舶、飞机或人员并抢夺财物的行为都属于海盗行为。
如果确定某一行为为海盗行为,那么海盗应该被追诉并受到严惩。
其次,打击海盗的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制度化和现实操作。
制度化方面,海盗行为的打击主要依赖于各国间的协调。
因此,各国政府可以联合制定统一的海盗行为打击法规。
这些法规需要定义海盗行为、被授权的参与各种打击行动的部门、打击行动的类型、协调方式和遵从适用法律的权利和义务等。
除此之外,现实操作方面,海盗行为的打击也需要一定的手段。
首先,需要对于非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
比如通过海盗行为的刑法和执法,打击海盗并对其进行审判。
其次,为了确保海事安全,海员们需要确保航行的船只和其必要的防御措施完整有效。
还应该注重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应对海盗行为的能力。
此外,近年来,各国之间相互合作也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海盗行为打击方式。
例如,美国、印度、日本、澳大利亚和菲律宾等国家都在印度洋建立了联合打击海盗行动的组织,增强了打击能力和封锁了海盗的扩散。
最后,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技术也开始用于海盗行为的打击。
如无人机,可以用于监测海上交通、巡逻和打击犯罪行为。
而且,还有一种类似于雷达的仪器,通过水下机器人即可以在海上搜寻和打击海盗的行为。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技术也可以用于海盗行为的打击,在适合的条件下予以运用。
总而言之,海盗行为对于世界各国来讲都是一个重大威胁,但是通过国际法规的制定,并与各个国家的紧密合作,我们可以克服这一问题。
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问题及对策第9卷第2期2010年4月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ofDalianMaritime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V oI.9.No.2Apr.2010文章编号:1671—7041(2010)02.0073.05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问题及对策史春林(大连海事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6)摘要:2O世纪9O年代特别是2000年以来,海盗对中国远洋航线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中国对此问题十分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防范和打击海盗,取得了一定成就.当前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今后应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防范和打击海盗的效果.关键词:海盗;防范;打击;远洋航线安全中图分类号:13815.5文献标志码:AOnChina’SmeasurestopreventandcombatpiracyatseainrecentyearsSHIChun-lin (Collegeof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DalianMaritimeUniv., Dalian116026,China)Abstract:PiracyatseahasbeenthreateningthesafetyofChina’soceanroutesbeginninginthe1990sandthesituation hasbecomemoreserioussinee2000.Therefore,Chinahasbeen veryconcernedaboutthematterandaseriesofmeasureshave beentakentOpreventandcombatpiracyatsea.Despitethe achievementsattainedSOfar,problemsstillexistandneedtobe addressedeffectivelyinthenearfutureinordertopreventand combatpiracyatseamoreeffectively.Keywords:piracyatsea;prevention;combat;safetyofocean routes西非海岸,索马里半岛附近水域,红海和亚丁湾附近,孟加拉湾沿岸和整个东南亚水域是当今全球公认五大海盗多发区,而对大多数中国远洋船来说,这几处危险海域都是必经之地,尤其近年来马六甲和索马里海盗兴风作浪对中国远洋航线安全形成了极大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开始关注海盗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和打击海盗.但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今后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来提高防范和打击海盗的能力.一,近年来海盗对中国的威胁与危害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海盗对中国远洋航线安全威胁开始显现,到1999年我国遭海盗袭击的船只每年大概有3~4起.但到2008年,据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介绍,中国仅过往亚丁湾船舶就有20%受到过海盗袭击.即使在中国海军护航的情况下,中国船只仍不时受到索马里海盗袭击,尤其是2009年10月19日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所属的”德新海”号货船被索马里海盗劫持,海盗对中国造成的威胁与危害已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第一,海盗袭击和劫持造成中方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如1998年l1月中国香港船务公司所属的”长胜”号船途经台湾海峡水域时被海盗劫持, 23名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外派船员全被杀害,该船被海盗抢走后,最后以35万美元卖掉.2003年3月福州永丰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所属的”福远渔225”号船在斯里兰卡水域遭海盗船炮击,17名船员全被杀害或失踪,船只被击沉.第二,海盗袭击和劫持给船员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如2007年4月台湾渔船”庆丰华168”号(船上有8名大陆船员) 在索马里哈拉代雷港被扣押期间,船员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有一次某大陆厨师想拿鱼饵向附近遭劫的韩国渔船换食用油,结果海盗把全体船员捆绑起来进行殴打.除这种直接的身心折磨外,海盗袭击和劫持还会导致船员产生额外精神负担,不愿出海或产生出海畏惧心理.如2008年9月南京某公司的“金源门”号船在亚丁湾海域遭索马里海盗袭击,虽然海盗最后被击退,但这次海盗袭击给船员带来很大心理阴影,等船到达目的港后,船员不敢再驾驶“金源门”号返回,而离船上岸坐飞机回到国内,公司只好另派其他船员接回”金源门”号.该公司认为船收稿日期:2009—12.02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GJ007) 作者简介:史春林(1966一),男,辽宁铁岭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E.mail:******************74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9卷员以这种方式停止工作严重影响了船舶的正常运营,损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为此对这些船员给予处分,还要求他们承担遣返船员发生的所有费用,而船员则不服并提出劳动仲裁,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生产活动.第三,海盗威胁增加了中国远洋运输的航运成本.一是不得不加强海上航行的安保工作及投入.二是耽误航程.一旦船只被海盗劫持,从人质被劫持到最终谈判成功,释放人质需要数月时间.三是保险费增加.如近年来由于索马里海盗活动频繁,中国货船行驶该航线的保险费上涨了l5倍.四是航运路线的变更.保险费增加迫使船东改行较长但风险较低航线,但这也会增加航运成本及时间.如中国船只为了避开马六甲海峡海盗而绕道印尼其他水域,将多出1000nmile的航程.而为了避开索马里海盗而绕道南非好望角,则要多走3000nmile.以上这些对于当前处在金融危机中的海运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第四,海盗活动使海上运输环境恶化,对中国海上贸易和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中国每年进口石油的60%都要通过印度洋一马六甲海峡一南海这条航线,对此广东某官员曾担心地说:”如果油轮成为海盗的目标,珠三角的管道燃气用户,随时可能面临断气的情况”o[11228特别是从非洲运输原材料和向非洲输送物品的船舶都要经过海盗出没的亚丁湾海域.对此有媒体分析,中国很多商品运输要经过这些危险水域,如果绕行既费时又要消耗燃料,这对“薄利多销”的又因金融危机出口下降的”中国制造”无疑是沉重的打击.z如果海盗与恐怖主义,走私贩毒,武器扩散,人口贩卖等勾结到一起,将对中国发展构成前所未有的挑战.二,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的努力面对海盗威胁,近年来中国开始关注海盗问题,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防范和打击海盗.第一,加强危险海域巡逻,开展防海盗演练.近年来中国海军,海警,海事等部门加强了对有关危险海域的巡逻,并积极开展防海盗演练.如2002年6 月东海舰队首次举行防海盗演练,同年我海军舰队在环球航行途中,在印度洋水域开展了打击海盗演习.2008年11月南海舰队进行了一次突袭海盗的反恐演练.11月15日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等各海军院校的学员在从泰国曼谷至越南岘港航行途中也专门进行了反海盗演习.这些防海盗演练一方面增强了我军防范和打击海盗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对海盗活动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第二,派海军编队到索马里,亚丁湾海域护航.面对日益猖獗的索马里海盗,2008年12月16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在安理会索马里海盗问题部长会议上表示:中国正积极考虑近期派军舰赴索马里海域参加护航活动.20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宣布:根据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并参照有关国家做法,中国政府决定派海军舰艇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实施护航.23日国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中国海军派舰艇远赴亚丁湾护航.26日由南海舰队”武汉”号,”海口”号导弹驱逐舰和”微山湖”号综合补给舰组成的首批中国海军编队从海南三亚起航,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这是中国首次在海外利用海军保卫中国船只以及海外贸易利益.同时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中国船舶在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申请护航有关事项的公告》(2008年第43号),宣布”中国海军护航是保护中国船员生命与中国航运公司资产的国家行为,不是公司行为,不会向受到护航的船只或船东收取任何费用”o[31175到目前中国已派出4批海军编队护航,赢得被护船舶和世界各国的高度赞誉.第三,及时发出预警,提醒船只防范海盗袭击.如2009年3月随首批中国海军编队执行护航任务的深圳海事局副处长陶维功提醒:”进入3月份后,亚丁湾航道迎来新一轮海运高峰期.过往船只应尽量申请军舰护航o’114]4月20日中远”新荣耀”号在亚丁湾遭海盗袭击后,中国海军第二批护航编队指挥员么志楼少将提醒我国过往亚丁湾,索马里海域的商船一定要主动申请军舰的保护,同时要根据商船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自我防卫.第二批护航编队随舰负责与商船协调的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范俊也呼吁:”商船船东要根据索马里海盗袭击活动日益猖獗的新情况,合理权衡船期利益与船舶船员安全问题.”2009年10月19日青远”德新海”号船在索马里海域遭海盗劫持后外交部发出特别提醒,告知中国船只和人员勿靠近相关海域.11月12Et中远”富强”号船在亚丁湾海域遭海盗袭击后,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要求全国海运船舶高度警惕,严防海盗登船.第四,加强船员防海盗培训,提高船员应对海盗的能力.从主管部门来看,2008年12月2日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商务部等联合举行了远洋船舶防范海盗专题会议,2009年4月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加强船舶防范海盗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从航第2期史春林: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问题及对策75 运企业来看,近年来也高度重视船舶防海盗问题,如2009年初河北远洋集团董事局主席高彦明和副总裁葛恩华等多次部署防海盗工作.一些航运公司还加强了船员防海盗的培训,使船员具备了一定的反劫持能力.如2008年12月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总公司所属的”振华4号”船成功逼退已登船海盗,是2008年国际上遭遇海盗袭击,经过激烈战斗成功战胜海盗的唯一一例.对此,国际海事局海盗活动报告中心负责人诺埃尔?钟惊叹说:”海盗成功登船却没能劫持船只,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新加坡《联合早报》在《中国特色击退海盗》一文中评论说:海盗的无奈,其实彰显了中国船员的勇气和智慧..一第五,迅速破案,依法坚决打击海盗犯罪活动.如1998年11月”长胜”号船被海盗劫持后,广东省公安厅非常重视,1999年元旦成立了”99?01”专案指挥部,到8月将罪犯全部抓获.2000年1月28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38名罪犯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999年6月8日泰国一艘油船在马来西亚海域遭印尼海盗劫持后,于6月17日驶抵广东汕头海域,正当该船向内地走私船驳油销赃时,被广东边防海警抓获,”及时粉碎了国际犯罪集团妄图利用我国作为海盗犯罪的销赃地和逃避打击的藏匿地的梦想;打出了中国公安机关在打击国际海上犯罪,维护海上安全的国际声威”.在上述这些重大案件的侦破中,共逮捕数十名中国,印尼,缅甸,菲律宾等犯罪嫌疑人,并以抢劫和杀人罪处以重刑,特别是其中14人被处决后,南中国海的海盗活动急剧减少.对此,国际海事局负责人波廷盖尔?穆昆丹赞扬中国”向这些犯罪团伙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警告他们不应把船驶入中国海域”.C11231第六,通过各种渠道,全力营救被海盗袭击或劫持的船舶和船员.如2007年5月韩国2艘渔船(船上有10名中国船员)在索马里海域被海盗劫持后,5 月17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表示:”中国政府十分关心有关被劫船和船员的安全……通过各种可能渠道全力开展营救工作.”“2008年11月13日天津远洋渔业公司的”天裕8号”渔船在肯尼亚沿海被索马里海盗劫持后,外交部当晚发表声明,并会同有关部门和驻外机构全力营救被劫的船员和船只.2009年2 月8日”天裕8号”和全体船员获救,11El该船在我海军护航编队”海口”舰伴随护卫下抵达安全水域. 2009年10月19日青远”德新海”号船在索马里海域被海盗劫持后,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由有关单位参加的紧急会议,确定了”积极,谨慎,安全,有效”的营救方针.20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表示:中国政府”将采取一切手段尽全力解救被劫持海员”.【822日国防部外事办主任钱利华表示,中国不排除通过军事行动营救被劫中国船员的可能性.23日”德新海”号船被劫持到索马里海盗老巢后,营救和谈判工作主要由国务院应急办和军方牵头,通过索马里政府接触海盗部落的当地首领,以适当施压或以交情让这起劫持事件尽快落幕.第七,积极开展防范和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一是支持联合国防范和打击海盗的有关决定.如2008年12月16日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在安理会通过有关打击索马里海盗的第1851号决议后发言说,中国支持有关国家根据国际法和安理会决议派军舰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努力0[9]46二是参加和主持有关国际会议.如2002年7月中国组团参加了在日本举行的”政府和非政府打击海盗及武装劫持船舶国际会议”.2009年11月6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防范和打击索马里海盗国际会议,协调国际力量共同打击索马里海盗.三是中国加入并认真履行有关防范和打击海盗的国际公约.中国先后加入了《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等国际公约.为了履行这些公约,我国近年来还制定了《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船舶保安规则》等规章制度.四是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合作防范和打击海盗.如为了防范和打击东南亚海盗,中国积极响应日本倡导的《亚洲对付海盗及持械抢劫船只区域合作协定》.根据该协定,2006年在新加坡设立了多国海上打击海盗和恐怖主义情报分享中心,中国在该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及分析有关海事安全信息工作.为了防范和打击索马里海盗,”中国人一直通过外交与也门政府和海岸警卫队合作,同时中国驻内罗毕大使积极介入”.-2特别是中国海军在护航过程中还积极与有关国家海军进行合作.如2009年9月18日中国海军第三批护航编队与俄罗斯海军护航编队在亚丁湾西部海域进行了”和平蓝盾一2009”联合演习,演练了直升机与舰船协同查证可疑船等内容.这次联合演习对”增进双方在维护国际公共海域安全稳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海军在远海与外军联合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o[10]2009年11月19日应美国151特混编队的邀请,中国海军第三批护航编队指挥员王志国少将一行5人登上美国”乔辛”号导弹巡76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9卷洋舰进行访问,双方就国际反海盗交流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三,今后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应采取的对策近年来中国在防范和打击海盗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还面临着一些难题. 而且随着中国海外利益链的不断扩大和延伸,中国面对的海盗威胁还会频频出现,因此应在各方面做好准备,将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第一,提高对防范和打击海盗重要性的认识,增加相关安保投入的力度.目前一些航运公司在思想上对海盗危害性警惕不够,存在侥幸心理,或为了节省航运成本,未在船上装防海盗设施,一些捕鱼船甚至还没有保险,导致一旦遭海盗袭击损失惨重.如中远的”新荣耀”号原申请加入中国海军拟于2009 年4月21日组织的第44批护航行动,但考虑到船期紧张,于19日放弃了伴随护航申请,结果20日在亚丁湾海域遭海盗袭击.虽然最后船员奋力击退了海盗的进攻,但给高度紧张的船员带来了很大的心理伤害,损害了公司凝聚力.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应定期对远洋船只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实行强制性安全防范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各有关航运公司为远洋船舶安装防海盗装置和为船员配置自卫设备,并加强船员防海盗训练.一位老船长曾强调:”总之,对付海盗,一切还是要靠自己o”[9173因此在上船前应对船员进行广泛教育,纠正麻痹大意心理,熟悉防海盗的各种措施.上船后要对防海盗战术进行经常演练,增强实战能力.进入危险水域后应加强巡逻和警戒,及时发现和制止海盗登船.第二,完善防范和打击海盗的法制建设.目前防范和打击海盗在法律上的空白是海盗整治的一大硬伤.从国际上看,涉及防范和打击海盗的有关法律大多是在海盗尚未形成气候之前出台的,存在着时代局限性.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盗的定义过于狭窄,该公约第101条认为海盗行为是指在公海或沿海国家司法管辖以外的任何区域发生的出于私人目的,由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针对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非暴力或扣留活动0[11]这一规定一方面在诸如”发生在一国领海之内的劫掠活动是否属于海盗行径”,”海盗在公海上作案后逃入该国领海,而该国暂无合法政府存在或合法政府崩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入其领海缉拿海盗”等问题上陷入盲区, 导致索马里海盗钻了法律空子,在公海袭击或劫持船舶后马上就往索马里领海跑,然后在那儿坐等赎金.另一方面这一规定实际上只肯定了个人可以构成海盗罪,而否定了组织或国家构成海盗罪的可能. 而现在很多海盗活动都由海盗集团控制,甚至一些国家的执法人员也参与其中,形成”海盗联合体”. 1992年《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虽对海上犯罪的规定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对详细,但这两个公约在如何打击和惩处海盗方面都没有具体规定,只是规定了有关引渡条款.从国内来看,目前中国尚没有反海盗法,对海盗的处置和量刑一般都是按刑法中的抢劫和杀人罪来论处和套用,在不符合条件时则无法判刑,这就给海盗审判造成很大漏洞.因此,中国一方面要在国际上呼吁和支持有关国际组织对有关法律进行修订;另一方面在国内首先在刑法中增加海盗罪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防范和打击海盗法》.第三,大力提高海军护航的能力与效率.首先要提高我国海军护航能力.一方面从武器装备来看,舰载直升机在反海盗中具有明显优势,它不仅反应速度快,机动性强,而且居高临下,视野开阔,既能起到警戒作用,又可起到快速拦截海盗船作用,并对海盗产生心理震慑作用.但目前中国海军每批护航编队一般只配备2架舰载直升机,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必须增加舰载直升机数量,构成空中不间断侦察,保证护航舰队快速作出反应,使反海盗斗争从水面”搜索一拦截”模式进入”海空一体化”打击模式.另一方面从护航方式来看,目前中国海军编队在伴随护航,区域护航,随船护卫3种基本护航方式方面做得非常完美,今后需在应召支持,遏制海盗, 解救船舶等行动方式方面加强训练,特别是要注意解救人质方面的训练.其次要提高海军护航效率.目前国际护航海军还无法有效遏制海盗的神出鬼没.一是巡逻海域面积大而军舰少,有的海域处于巡逻真空,海盗便利用这一弱点寻找远离沿岸的地点发动攻击.二是各国军舰缺乏情报支持,对海盗行动计划几乎一无所知,而海盗凭借其对周边环境的熟悉来开展海上游击战,与护航军舰玩”捉迷藏”游戏.三是海盗善于伪装,真假难辨,军舰难以在劫持发生前确定其身份.四是海盗一旦控制船只和人质,各国军舰出于对人质安全考虑,难免投鼠忌器. 五是一些国家的军舰主要目的是反恐和打击武器走私,打击海盗只是”兼职”,这就给打击海盗的力度打上问号.六是由于缺乏国际主导力,护航区域难以统一规划.七是各国护航军舰没有统一的协调和指挥机构,各自为战.重复巡航,全程护航导致兵力分第2期史春林:近年来中国防范和打击海盗问题及对策77 散,造成资源极大浪费.因此青远”德新海”号船被劫持后,2009年10月22El国防部外事办主任钱利华强调:为了提高护航效率,避免单独作战,建议实行”分区护航”.这一提议已得到很多国家响应.现在的问题是应抓紧制订和落实”分区护航”的具体实施方案.第四,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由于海盗是跨国犯罪,国家间的合作能形成一张联合打击海盗的网,然而目前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障碍.一是海盗猖獗地区的国家实力有限,希望其他大国协助,但又担心会损害其主权,因而顾虑重重,犹豫不决;二是相邻的沿海国之间大多存在着主权和海洋资源争议,缺乏合作诚意;三是有争议海域犯罪管辖权不明,越境犯罪控制机制不完善;四是一些相关国家因利益和立场歧异,难以就打击海盗活动达成共识,造成国家间合作打击海盗的积极性不高,打击效果不佳.为扭转这种现象,中国应首先加强与东南亚和索马里周边国家在防海盗方面的地区合作.其次,应支持联合国在亚洲和非洲沿岸分别设立区域性特别法庭,及时审理被拘捕的海盗,并追缴和没收海盗犯罪收益和工具.最后,借鉴联合国维和部队的成功经验,支持联合国在多国海军护航舰队的基础上组建专门的打击海盗部队——国际海上警备队,一方面进行海上巡逻和抓捕海盗,另一方面伺机直接突袭海盗基地,实行定点清除,彻底摧毁海盗的陆上补给和支持网络.第五,帮助海盗猖獗的国家加强打击海盗的能力建设.”海盗产生的根本原因——由经济问题引起的社会问题如果不被消除,任何措施都将只是治标而不治本.,,[11225如索马里海盗问题的解决要靠索马里国内政治局势的改善,因此中国应和国际社会一道向索马里政府提供经济援助,发展索马里海岸卫队,重建索马里社会法律秩序和强大政府.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强调,海盗猖獗只是索马里政治,经济,社会,人道各方面深刻危机的表象.国际社会要重视打击索马里海盗,更要重视铲除海盗产生的根源.各方应继续推进索马里政治进程,尽快授权联合国在索马里部署维和行动,防止索马里人道局势进一步恶化,并加大对索马里基础设施和发展项目援助0[9]46可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实现索马里和平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才是解决海盗问题的唯一出路,然而这个目标任重道远,防范与打击海盗还在路上.参考文献:[1]杨明杰.海上通道安全与国际合作[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5.[2]温燕.三艘中国军舰将赴索马里[N].环球时报,2008—12—18.[3]黄立.剑指亚丁湾:中国海军远洋亮剑[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4]姚忆江.护航秘密:中国海军抗击海盗百日纪实[N].南方周末,2009—03—26.[5]黄书波.中国商船”新荣耀”号亚丁湾遭遇海盗袭击[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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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
1.海盗袭击的一般规律
⑴ 容易遭受海盗袭击的船舶
① 低航速; ② 低干舷; ③ 疏于防范; ④ 防范措施不足; ⑤ 应急反应迟缓; ⑥ 主机故障漂航。
⑵ 海盗袭击难以得逞的情况: ① 速度18节以上船舶很少被成功劫持; ② 海盗在30~45分钟之内未能登船时,一般会放弃; ③ 如果坚持等到军队或保安力量支援,一般会放弃; ④ 事先制订了应急计划并进行了训练,并有效使用了 反制措施 。
持有“私掠许可证”的海上大盗
① 现在发现的最早的海盗纪录是在公元前1350年 ② 在古罗马时期,东地中海的海盗较为猖獗 ③ 进入中世纪后,这一野蛮的海上劫掠行为开始向
北欧蔓延 ④ 公元 800年到 1100年,丹麦、挪威、瑞典等国的
海盗出没于漫长的欧洲海岸,并由此获得了“北欧 海盗”的称号。 ⑤ 15世纪至16世纪,新大陆的发现和新航道的开辟, 使海盗的发展进入一个空前时期 ⑥ 资本主义国家公开为海盗颁发“私掠许可证”,将 海盗行为合法化。 ⑦ 直到1856年,许多国家在巴黎签署声明,“私掠许 可证”终于寿终正寝。
海盗风险评估
2.船舶航次海盗威胁风险评估
考虑的因素,但不限于。
⑴ 航行区域海盗特点和袭击习惯; ⑵ 航区内气象海况; ⑶ 船速、船舶干舷; ⑷ 货物种类; ⑸ 确保航行安全关键性设备工作状态; ⑹ 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等设备; ⑺ 通信设备工作状态; ⑻ 航线可选择性; ⑼ 通过海盗活动高危区域的时间; ⑽ 防海盗设备器材的配备; ⑾ 船员对于应急和防海盗设备使用熟练程度; ⑿ 外部支援的 可得性和及时性; ⒀ 租船合同航次运输合同和委托管理协议中与防海盗相关约定条款; ⒁ 船员、船舶和货物的保险; ⒂ 公司承受海盗风险的程度。
当前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分析及防控策略研究
施,是当前各船舶抵达海盗风险区域前必须完成的重要准备。
因此,分析船舶遭海盗风险因素并研究提出可行的船岸协调应对措施,对于拟航经海盗风险区的船舶十分重要。
二、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辨识与分析(一)风险源辨识从“人员、船舶、环境和管理”四个方面,梳理和分析船舶防海盗和武装抢劫事件风险因素,评估现有安全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二)人员风险绑架船员获取高赎金是海盗行为最本质的目的。
任何时候都应把确保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船舶的适航状态是保障在船人员安全的客观因素,安保设备缺陷、防范措施不全和应急响应不及时都将给在船人员带来安全风险。
防海盗战略和战术是保障在船人员安全的主观因素,能否在防海盗战略上牢固树立“邪不压正”的思想以及在战术上运用“齐心协力”的方法,是在船人员采取有组织和有效的海盗风险防范措施的关键。
此外,船舶能否有效组织船员应对突发海盗风险事件,并尽可能地避免与海盗发生正面接触及冲突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由于疫苗及核酸检测未能在全世界普及,武装保安人员在船也是船员需要面对的附加人员风险。
(三)船舶风险船舶结构、载运货物和航线是防范海盗风险的主要当前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风险分析及防控策略研究当前Analysis on Piracy and Armed Robery against Ships at Current Situation and Associ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ategy(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1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均受到严重冲击,国际航行船舶遭海盗和武装抢劫事件再度频发。
通过从“人员、船舶、环境和管理”四方面梳理和分析船舶防海盗和武装抢劫事件风险因素,评估现有安全措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海盗行为;风险辨识;应对策略Abstract : The sudden outbreak of the COVID-19 pandemic has brought forth a severe impact on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aspects throughout the world, which leads to frequent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cases against ship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voyages. From the aspects of personnel, vessel, environment and managemen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risk factors of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nd assesses the current security measures and the enforcement. Furthermore, it puts forward the strategies and suggestions against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s well as guidance on how to address the present risks. Key words : COVID-19;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risk identification; coping strategy中图分类号: U69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278(2021)06-0040-04SHI Xu-hang, WANG Shi-yi (Zhejiang Ocean-shipping Group Co., Ltd, Hangzhou Zhejiang 310014,China)收稿日期:2021-03-16;修回日期:2021-05-07第一作者简介:施旭航(1965—),男,浙江东阳人,大专,主要研究航行安全方向。
7-2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船舶保安员-Z09-11规则
(7)为防止海盗枪伤船员,除了规范着装、使用防 弹设备外,船舶应视情构筑防护掩体 。
(8)在船舷两侧悬挂诸多空油桶,必要时放至水面, 可有效阻止海盗艇靠近大船。
(9)有条件的船舶还可安装制作蒸汽防 护系统,以有效阻止海盗登轮 。
(10)驾驶台窗户安装防护钢板、贴玻 璃防爆膜(透明的聚碳酸脂)
(2)干舷
海盗很可能会设法在水线以上的最低点 登船,通常在船中或生活区两侧及尾部。
(3)航线
海盗通常会在习惯航线打劫,也会采用 追袭方式迫近大船,远避习惯航线,对不 明船舶及早做出研判并及早采取规避措施 是最佳选择。
(4)航速
• 海盗一般以拦截、围攻、追击等方式,胁 迫大船减速或停航,通常会使用武器阻截, 船舶航经危险海域时,务必要保持全速航 行。
二、当前海上保安的形势
船舶的特点和不利因素: (1)结构复杂、隐蔽性强 (2)登船容易、制服船员简单 (3)容易选取目标 (4)流动性强 (5)自卫能力差 (6)对船舶袭击的结果具有放大效应等
1.海盗与武装抢劫活动愈演愈烈
年度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次数 年度
次数 年度 次数
第七讲 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
一、海盗的定义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私人船舶或飞机上船员、机组成员或乘 客为了私人目的在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 围以外的地方对另一船舶或飞机或该船上、 机上的人员或财务非法使用暴力、扣留或 其他掠夺的行为。
2.国际海事局(IMB)
有明显的实施偷盗或其他犯罪活动的意图, 并且在完成该活动中有明显意图或有能力使用 武力,进行登船或企图登船的活动。
3.海盗袭击的一般规律
(1)容易受到袭击的船舶: 低航速;低干舷;疏于防范;防范措施不足; 应急反应迟缓;主机故障飘航。 (2)海盗袭击难以得逞的情况: 航速18节,干舷6M; 30-45分钟未登船,海盗会放弃; 坚持到海军或保安力量的支援,海盗会放弃; 制订了应急预案并反复演练,反制有效。
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与治理
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与治理樊文光【内容提要】在2007—2010年期间,索马里海域海盗活动之频繁、危害之大为二战以来所罕见,成为重大的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问题。
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内积极应对,多国海军部署索马里海域护航并联手打击海盗,数国法院对海盗严审重判,反海盗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此类举措的效果是短期性的,其最大成效是将索马里海域的海盗活动降低到与世界上其他繁忙海域相当的水平。
目前,索马里海盗或潜伏待机或转移活动海域,反海盗努力依然任重道远。
其面临的现实困境是由于相关领域国际法规则的缺陷及实施机制的缺失,大量被捕的索马里海盗未经审判即予以释放,未得到相应的惩罚,也使国际社会的努力应对效果大打折扣。
要形成打击海盗的长效机制,国际社会需由目前的被动应对转为主动治理,短期内基于现有的国际法律框架和国际合作机制遏制索马里海盗的活动,中长期则应通过综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的各自优势,制定新的打击海盗的专门性国际公约,从海盗罪界定、司法管辖、刑事定罪、审判制度、调查取证等方面完善现有机制并形成完善的海盗治理机制,从而实现对索马里海盗和更为一般的海盗问题的标本兼治。
【关键词】索马里海盗国际应对治理困境国际法律机制【作者简介】樊文光,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际展望》编辑部编辑【中图分类号】D8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568-(2014)04-0134-16134索马里海盗问题的应对与治理作为全人类公敌,海盗活动的形成有着深刻的内部根源。
海盗行为是所在国政治、经济、社会、人道主义各方面深刻危机的表征:经济方面,海盗所在国经济萧条,致使海盗成为一个低成本投入高效益产出的行业;政治方面,海盗所在国政局动荡为海盗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2007年以来,武装精良的索马里海盗猖狂劫掠过往商船并勒索巨额赎金,被劫掠船舶数量之多、船货价值之高、造成船员伤亡人数之多、勒索赎金数额之高,震撼了整个国际社会。
应对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
应对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摘要: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大格局的不断发展,国际航运作为一种廉价且运量大的运输方式,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船舶航运安全问题在当前的经济形式下显得尤为重要。
世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航运经济,世界经济的90%靠海洋运输来完成,如果没有海洋运输,世界上一半的人将饱受饥饿,但是近年来因为疫情、地理环境以及当地政府各方面因素影响,海盗群体的人数也日益增多,海盗活动也急剧增加,他们的存在危害着世界各地来往的贸易船只以及船员的生命安全。
他们对海上商船贸易往来、渔业正常发展、国家正常的生产活动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通过研究防范海盗最佳管理措施,得出应对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的适用方案关键词:防海盗;海盗行为;武装劫持;应对措施一.海盗及武装劫持的介绍1.1海盗的定义(1)海盗罪:私人船舶或飞机上船员或机组成员或乘客为了私人目的在公海或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另外的船舶或飞机上的人或财务使用暴力、扣留或是其他掠夺行为1.2海盗事件的地理分布(1)海盗事件已遍及世界绝大部分近海水域:西非东岸、东非索马里、红海和亚丁湾、印度次大陆沿岸、孟加拉湾沿岸和整个东南亚、加勒比海区域是当今全球公认的六大海盗多发区。
1.3海盗类型(1)小股海盗特点:人少;劫财不伤人;装备落后、手段原始;海岸线附近。
抢劫为目的,属于游击性质。
(2)有组织犯罪团伙的海盗特点:有计划、有组织,财劫船伤人;装备先进、手段狡猾:脏物出售。
(3)分离主义者或恐怖分子的海盗特点:分离主义、恐怖色彩浓厚:财劫船伤人:主要阿拉伯、斯里兰卡、苏门答腊岛等水域,赃物出售或直接供给恐怖和分离运动。
1.4海盗攻击特点(1)通常带有母船(配有机枪和火箭筒等武器,可以远海攻击),习惯从船尾攻击货船;(2)海盗会派一人或几人登船,控制驾驶台,从而控制全船;(3)袭击时间在黎明时分较多;(4)有时也会用武器胁迫船舶减速以便容易控制货船;二.船舶防海盗及武装劫持的设备和系统(1)主要根据《最佳管理措施》结合船舶实际情况配备设备,目前采用第四版(BMP4)压载水溢出甲板、水炮 (遥控)、消防水龙、刀网、空油桶、船尾拖曳鱼线或钢丝等防弹钢板和透明的聚碳酸脂人员防护装备: 头盔、防衣、盾牌等雷、弹枪、激光枪等假人、双简望远镜、夜视设备自制的燃烧瓶、棍棒、关公刀等三.防止海盗及武装劫持的措施3.1防海盗事件的原则(1)四早:早准备、早发现、早报告、早抗击;(2)主要是以预防为主、自防自救与他救相结合;(3)防止海盗登船是成功的关键步骤,如果海盗登船应该以确保船员生命安全和减少损失为原则;3.2船舶防海盗袭击的准备工作(1)收集信息:可以从IMO、国际海事中心海盗报告中心、海事安全中心——非洲之角、英国海事贸易组织、国家海事局、船东协会等相关机构中获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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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4/10 附件C防止和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雅库巴·西塞先生一. 导言1. 海盗行为通常被理解为私人船舶的船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对另一船舶,包括对其上的人或财物从事的暴力、扣留或掠夺行为。
1海盗行为始于古代,自万国法问世以来,一直被视为一种国际罪行。
的确,可以说海盗行为与海上航行本身一样古老。
22. 不幸的是,海盗行为如今正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速度卷土重来,印度洋索马里沿海、几内亚湾、新加坡和马六甲海峡、阿拉伯半岛、加勒比海、西里伯斯海、爪哇海、黄海北部和南海以及孟加拉湾发生的海盗行为便是佐证。
3海盗行为远非以往,而是以更加暴力的新形式重新出现,因为海盗现在有更好的组织,更加精良的装备和更完备的武装。
4联合国秘书长在其1997年10月关于海洋和海洋法的报告5中警告国际社会注意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问题的严重性。
这种抢劫和暴力犯罪行为伴随着大量其他相关非法行为,如海上恐怖主义6、腐败、洗钱、违反国际人权法、非法捕鱼、向海洋非法排放废物和有毒物质、贩运人口和贩毒等7。
1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年12月10日,《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833卷,第3号[《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一〇〇至一〇七条。
2Jane G Dalton, J Ashely Roach & John Daley, “Introductory Note to United Nations SecurityCouncil: Piracy and Armed Robbery at Sea –Resolutions 1816, 1846 & 1851” (2009) 48 ILM 129 at129; Alfred P Rubin, “The Law of Piracy” (1987) 15:2-3 Denv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Policy 173.3 C Paul Hallwood & Thomas J Miceli. Maritime Piracy and Its Control: An Economic Analysis (New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5) at 3-4; ICC International Maritime Bureau, Piracy and ArmedRobbery Against Ships: Report for the Period 1 January – 31 December 2018, London, January 2019.4Jennifer C Bulkeley, “Regional Cooperation on Maritime Piracy: A Prelude to GreaterMultilateralism in Asia?”, (2003) 14 Journal of Publ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Article 2 at 3;Masataka Okano, “Is International Law Effective in the Fight against Piracy: Lessons from Somalia”(2010) 53 Japanese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178 at 179-81; Yvonne M Dutton, “Maritimepiracy and the impunity gap: insufficient national laws or a lack of political will” (2012) 85:5 TulaneLaw Review 1111 at 1127-30.5秘书长的报告,《海洋和海洋法:海洋法》,联合国大会正式纪录,第五十二届会议,联合国文件,A/52/487(1997年),第374段。
6Monica Pathak, “Maritime Violence, Piracy at Sea & Marine Terrorism Today” (2005) 20 WindsorReview of Legal and Social Issues 65.7Hugh R Williamson, “New Thinking in the Fight against Marine Piracy: Financing and Plunder Pre-Empting Piracy before Prevention Becomes Necessary” (2013) 46 Case Western Res erve Journal ofInternational Law 335; S Whitman & C Saurez, “Dalhousie Marine Piracy Project: The Root Causesand True Costs of Marine Piracy” (2012) Marine Affairs Program Technical Report #1.A/74/103. 因此,海盗行为目前是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主要问题,因为海盗行为发生在所有海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所有国家的利益,无论是沿海还是内陆国家。
8从国家财富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值得指出的是,85%的商品通过海路运输,9而其中许多海路受到海盗威胁。
因此,船旗国、沿海国、港口国和其他国家正试图在所有海域打击一切形式的海盗行为,以保护人的生命,保护经济利益,维护航行自由,并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非法海洋污染和其他海上非法行为的危害。
4. 海盗行为通常以私人船只为目标,因此对私人行为者产生严重影响。
10遇袭船只的船员面临长期扣留、11人身伤害或死亡等风险。
船主为使海盗释放其船员、货物和船只,被索要巨额赎金。
12海上保险公司必须考虑海盗行为的可能性,从而提高了海运的总体成本,并在海事合同中增加了海盗条款。
13海盗行为也是沿海社区和国际组织关切的问题之一。
14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解决办法是让私营公司参与打击海盗行为,但这种办法及其在国际法中的法律依据存在争议。
5. 海盗行为对人和经济的影响确实不容忽视。
2010年,26%的海盗行为受害者被劫持为人质,在总共4,185名受害者中有1,181名人质,其中59%的人质受到更严重的暴力。
15仅因索马里海盗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估计就有10亿至160亿美元;其中包括改道导致的燃料费、每次航行增加的20,000美元保险费、油轮供应减少以及提高的租船费率等。
16此外,船主向海盗支付的赎金在50万美元至550万美元之间,导致仅为亚丁湾海盗行为支付的赎金总额估计就达1.6亿美元。
17大约10起劫持船只事件使亚欧之间的出口减少了11%,造成280亿美8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纪录,第67年,第6727次会议,联合国文件,S/RES/2039(2012年),序言部分。
9 D Ortolland & J-P Pirot, eds, Atlas géopolitique des espaces maritimes : frontières, énergie, pêche etenvironnement (Paris : Technip, 2008).10Storny-Annika Mildner & Franziska Grob, “Piracy and World Trade: The Economic Costs” in Stefan Mair, ed, Piracy and Maritime Security: Regional characteristics and political, military, legal andeconomic implications, SWP Research Paper, (Germa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and SecurityAffairs: Berlin, 2011) at 26-28.11同上,第12页。
12Hallwood and Miceli. Maritime Piracy and Its Control, supra note 3 at 5-6.13See R Wright, “Piracy set to escalate shipping costs”, Financial Times, 20 November 2008;Christopher N Douse, “Combating Risk on the Hig h Sea: An Analysis of the Effects of ModernPiratical Acts on the Marine Insurance Industry” (2010) 35 Tulane Maritime Law Journal 267 at 278-81.14See José Louis Jesus,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 in Jon M Van Dyke et al, eds, Governing Ocean Resources: New Challenges and Emerging Regime(Leiden: Martinus Nijhoff,2013) 25 at 26.15Torben C Skaanild, “Piracy: Armed Robbery, Kidnapping, Torture and Murder at Sea” in Maximo Q Mejia, Chie Kojima & Mark Sawyer, eds, Piracy at Sea(New York: Springer, 2013) 23 at 24;Hallwood & Miceli, Maritime Piracy and Its Control, supra note 3 at 4; Whitman & Saurez.“Dalhousie Marine Piracy Project” supra note 7 at 70.16Hallwood & Miceli, Maritime Piracy and Its Control, ibid at 5.17Hallwood & Miceli, Maritime Piracy and Its Control, ibid at 5-6; Whitman & Saurez, “Dalhousie Marine Piracy Project” supra note 7 at 57.A/74/10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