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研修项目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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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材料汇编

姓名:

工作单位:

任教学科:

研修年度:

榆林市中小学教师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市中小学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榆政发[2011]23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全体在职专任教师;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和电教等机构教师;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分认定机构

全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培训业务的职能科室(或指定相关机构)具体负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认定机构须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的学分,由市县教研机构负责审核认定,由市县继续教育机构负责统一登记,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学分认定内容

校本研修是指各中小学按照学年度计划组织开

展的以校为本的研修活动,以及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纳入校本研修管理范畴的教研、教改活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以学年度为单位。每位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完成不少于50学分的校本研修任务,每学年须完成不少于10学分的研修任务。

(一)校本研修内容。

1.学科知识与教学技能:学科教学研究的最新动态与成果;课程标准和教材研究;三维教学目标的设

计与实现;课程实施与课程评价;校本课程的研究与开发;课堂教学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组织策略;课堂教学设计与案例研究;研究性学习及综合实践活动的理论与实践等。

2.教师成长与专业发展:教育法规与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理想与专业发展规划;教师培养:教师心理调适与情绪调控;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评价;现代教育技术与应用;教育科研方法;教学艺术与教学风格等。

3.教学管理与学校发展: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特色;学校文化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发展与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校本研修规划与方案等。

4.班级管理与学生成长:学生成长与身心发展;班主任工作与班集体建设;班级活动的组织与班务管理;良好师生关系的形成;学生思想工作及心理辅导;团队、社团活动组织与管理等。

(二)校本研修方式。

校本研修要根据研修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结合区域和学校教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科学设计、灵活运用。它分为集体必修和教师选修两种形式,其基本类型和方式有:

1.基于课堂教学的研修方式:集体备课,示范观摩,听课评课,同课异构,微格教学,案例分析等。

2.基于专家指导的研修方式:专题讲座,案例评点,咨询诊断,交流研讨,名师工作室等。

3.基于同伴互助的研修方式:以老带新,结对互助,教研活动,专题沙龙,兴趣小组等。

4.基于校际合作的研修方式:对口支教,影子培训,项目合作,基地活动,校际结对,区域联盟等。

5.基于专业发展的研修方式:实践反思,技能训练,教学竞赛,专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

6.基于网络平台的研修方式:校园网站、专题论坛、主题空间,博客写作,QQ群交流等。

四、学分认定流程

1.自主申报。教师要根据自身教学实际确定个人研修目标,拟定研修主题,划分研修阶段,制定科学合理、务实有效的个人校本研修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校本研修工作领导小组。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于每年7月初向学校申报下一年度校本研修计划。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人对教师个人校本研修计划从研修主题、研修内容、研修目标、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批准实施。

3.个人实施。教师要按照自主研修与集体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办法,借助教学竞赛、专题讲座、结对帮扶、研课磨课等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各类校本研修活动,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在研修中领悟,在实践中创新,在反思中提高,着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

4.学分认定。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内容必须是教师本学年在学校开展的主题研修活动,以学年为期限,一年认定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市教研室按照《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表》(见附件二)审核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每年5月30日前,教师填写《榆林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报告单》(见附件一)并提供支撑性材料,向学校申请认定本学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学校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前将初审通过材料以校为单位集中报县区教研室。全市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现任一级教师、现任高级教师由市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当年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其他教师由县区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当年不参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由县区教研室负责认定学分。市教研室于每年6月20日前选派专家到县区,对当年参评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级教师的校本研修任务进行集中认定,市县继教机构负责学分登

记,结果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市直属学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材料由学校集中报市教研室进行

审核认定,市继教中心负责学分登记,报市教育局备案。

5.结果运用。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将从研修主题、研修计划、活动记录、研修总结、研修成果和研修学时等六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教师每学年度校本研修总分值为100分,86—100分为优秀等次,76—85分为良好等次,60—75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合格以上等次每年按10学分记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视为完成年度校本研修任务,可以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同等条件下,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为序。学分认定不合格者视为没有完成校本研修任务,不得参加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和评优树模等相关活动。优秀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单位教师总数的20%,不合格须占到单位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凡主题不明确、内容不具体、安排不合理,单纯的一次学习培训、听课评课,学时没有达到2.5学时的研修活动不能列入认定范畴。

6.学分补修。教师个人校本研修学分认定不合格者,可在认定结束后一月之内提交重新认定学分申请,县区教研室进行审核认定,县区继续教育机构予以登记,报县区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教师重新认定学分申请由学校初审后集中报市教研室,市教研室负责审核认定,市继教中心负责登记,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校本研修组织领导机构,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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